首页 > 期刊 > 人文社会科学 > 经济与管理科学 > 宏观经济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 城市 > 京津冀跨区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分析与展望 【正文】
摘要:京津冀跨区域水生态补偿实践最初采取“一事一议”的模式,以工程项目建设补偿为主,补偿形式单一且不具备长期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后,津冀、京冀先后签署水生态横向补偿协议,分别对补偿资金来源、补偿考核标准、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协作约定。补偿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京津冀水生态横向补偿机制实现了从松散协作向制度化补偿的提升。未来在深化京津冀跨区域水生态补偿的过程中应把握好以下方面:加快跨区域水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建设,逐渐摆脱对中央财政拨款的依赖;转变单向一元的补偿观念,探索双向多元的补偿体系建设;注重跨区域水生态补偿法制、规范建设,强化配套政策支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