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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害人格权的诉前禁令制度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民法典
  • 人格权
  • 诉前禁令
  • 损害预防

摘要: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对人格权诉前禁令制度作出规定,意义重大。人格权诉前禁令彰显了人格权法独特的损害预防功能,其适用并不以行为人构成侵权为要件,具有独特的适用条件,在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等方面具有独特性。人格权诉前禁令不能为停止侵害的责任形式所涵盖,在人格权编中明确规定该制度,必将进一步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有效防范侵害人格权行为的发生,充分彰显人格权的价值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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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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