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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农村复合制基本单元的创立与变迁

徐勇; 罗丹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 基本单元
  • 农村变迁
  • 复合制单元

摘要: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构成是社会形态和社会变迁的重要标志。产权是社会组织单元的基础。传统社会时期,乡村社会以私有个体经济为主,家户是基本的产权单元和治理单元。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农村社会基本单元开始呈现出由单一制向复合制演进的趋势。集体化时期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社队体制,这是集体分级所有的一元复合。农村改革形成了村集体所有与家庭承包经营的双重复合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的推进和农村三权分置的实行,农村基本单元呈现出村、户、个人的多重复合。复合制的基本单元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依据中国国情,对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重要探索,有助于充分调动各个产权主体的积极性,实现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共同进步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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