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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立法的必要性

林忠玉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福建福州350003
  • 依法治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
  • 立法

摘要:在依法治志导向和信息传播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地方志工作条例》逐渐不能适应地方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从行政法规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到制定行政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既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也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历史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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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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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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