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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方式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6 16:01:48

思维方式论文

思维方式论文篇(1)

中国人思维方式的形成与几千年特有的文化密不可分。中国文化具两个根本特点,一是崇圣性。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实际是专制与反专制的历史。政治上的统治是专制的。各种内讧、动乱、战争,起因在于一种专制,但不管成功与否,目的仍然还是建立另一种专制,以至一直延续着绵绵古国的超稳形态。政治既内涵于文化,政治又高居文化之上,它驾御着文化老车,使之循规蹈矩地沿其旧辙。专制政治须“忠君”,治下文化便少不了“一言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当成必然逻辑。后来,经无数打压、围剿、杀戮,如火如荼如血,“异端”近乎赶尽杀绝,中国人“崇圣”的“既定路径”思维终成了主脉。

“崇圣”就是崇拜圣人,“圣人”就是过往已成名或可能成名的伟人,且爱屋及乌,这些伟人的观点言论自在崇拜之列,甚至包括那些势大主流的思想学说,比如时行的“全盘西化”论者。中国人虽少宗教,但这种崇拜却是深入骨髓的,比宗教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在思想认识层面的表现,就是彻底卸却人之主体性的本能:人在世却不入世,天天碰面无数“实际”,却不屑一顾;现实问题层出不穷,却视若无睹,总在子曰君言,谁怎么说过,哪本书有什么观点,历史是怎样的……,似乎只有拿着圣(别)人的观点,找着过去的东西,自己才有站得住的脚跟,才理直气壮,才可能找到真理。“崇圣”思维经常穿着眩目的正统外衣,具有很大欺骗性(当然是对陷入窠臼者),其错误是认识方法出了偏差,症结是“脱离实际”,游离在过往知识的苦海,不能与时俱进。在当前知识爆炸,实际变化迅猛异常,现实问题的增速大大超过过往知识增速的历史条件下,“崇圣”思维愈显愚钝,它无异于自阉人类宝贵的主观能动本性,终致误己误人误国的恶果。

中国文化及由之造成中国人思维定势的另一个特点是狭私性。“崇圣”揭示出中国人在追求真理时往往脱开实际的思维缺陷,其实,中国人在抉择现实时,却又很入世,或者说,很势利,牟取一种狭隘私利的思维倾向很强,这当然也是由传统文化一以贯之的。这与那种崇奉赎罪、献身(即便是宗教),关怀人类最终精神追求的文化形成了鲜明对照。

必须指出,过去以为代表的共产主义学说,是中国文化史上反抗狭私性倾向最强烈、最有效的崭新文化现象,她对增扩中国人思维境界的作用是空前的。但是,这种新文化由于缺乏生根的基础,自始至终都受到传统文化无孔不入的诋毁、侵袭,再加上自身也缺少一些必须的理论(体系)内涵,缺少精英示范的社会性实践,缺少与之适应的先进政治的提引,缺少开放条件下的国际比照优势,等等,终于变得日渐式微。

中国传统文化缺乏一种对人类长远利益的追求,总是纠缠着维护人际间的等级道德关系,象“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师生”等主要关系上,就有“忠、孝、仁、义、尊”等苛刻要求的道德观,这种道德的实践,必然贯彻违悖人性的“灭人欲”思想,肇成“吃人”怪象。为了松解一下人际间这种“吃”与“被吃”的矛盾,避免人们本能力量的聚集爆发(动乱),增加一些人摆脱“被吃”的地位、甚至进入到“吃”的地位的希望,传统文化进而赋予了很多“利诱”的内容。如为长生活命,道教则行修身养性炼丹;为晋升现世的等级,正统文化则有“学而优则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等的引导。即使是民俗文化,也没负其被统属的使命,表征了“狭私”的价值指向,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好死不如赖活着”等等。

“崇圣”与“狭私”是中国人非理性思维方式的两个侧面或两个轮子,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统治者崇圣,为着稳固自己正统江山的狭私;一般人崇圣,也有意于拉大旗作虎皮,目的还是狭私。反之亦然,中国人为了狭隘的个人利益,又必须崇圣,如果你没有这点在意,没有这点功夫,你敢越雷池一步,你还不那么老辣,你轻则被众人“真的不好理解”,重则被视为异己,那你就真难过活,还敢遑论成功嘿?当然,崇圣也好,狭私也好,都是深藏中国人头脑中的“既定路径”,习惯成自然,这一切都会是那么的不经意,一切都会是那么的见怪不怪,冥冥之中,是带给中国人无尽的愚昧和落后。

就拿“造假”来看吧,提起来,人人都深恶痛绝,但说下去,哪个人也会理解。“”造的高产卫星是假,“”戴的高帽子是假,而今天的假数字、假牌子、假产品等又何处不在?一句“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怕是道出了个中原委的,他的大事就是个人的狭隘私利。但是,“造假”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因狭私而“宝书不离手,万岁不离口”地假,他得到过“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私利,其造假、获私怕都无与比项,但最终于己于人于国又有何益?!

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考察,普遍造假必然导致社会诚信的丧失,造成普遍的不经济现象(思维不经济、交往不经济、决策不经济以及企业不经济等),也将无法建成高效的市场经济。还需进一步明确,中国人的这种狭私与市场经济提倡的私利并不完全等同,两者虽然都以牟取个人私利为出发点,但手段和效果均有差异,前者往往采取合理(风俗)或不合理不合法的手段,甚至不择手段,得到害人害国最终害己的效果;后者采取的手段必须合法,得到益己益国最终也益人的效果。

中国人崇圣、狭私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极深层次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系统性的客观存在,它不可能在较短时期内得到大面积的改观,认清这个特点,对我们正确地推进中国整体改革是有帮助的(容另文分析)。但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毕竟不是铁板一块,思维的个体能动性质和群体攀摹性质都迫切要求我们研究清楚这个课题,特别是改进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要“怎么改”的问题。对此,我暂谈谈自己的初步想法(结成三句话),供同仁们批评。

1、认识要清。主要搞清楚六个问题:一、中国人有没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二、中国人思维方式独特在哪里?三、它是怎么形成的?四、它对个人、他人和社会造成哪些危害?五、中国人思维方式的客观性,并由之造成中国人有哪些特点?六、改进思维方式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重点要明。“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必须联系实际”,这就是我们的思维方式从非理性走向理性的重点,尤其是扭转崇圣思维方式时更应该去刻意地多想想实际,这一点必须十分明确。“生命之树常青”、“理论总是灰色的”。我们对一切理论、观点、概念,包括那些已成定论的、那些风行于世的、那些貌似高深的以及自我积累形成的,都要抱着科学的怀疑精神,都要有一股冲破桎梏的锐劲。尤其对那种自己比较信服的理论,更要警惕被其束缚,注意经常拿新鲜的实际情况去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思考、说话、写作,也应尽量避免引用其现成的观点思想。要时时、事事、处处注意锻炼自己从实际中抽象观点思想,或用实际来检验各种思想观点的能力,让思维方式逐步走上实事求是的正确轨道。

思维方式论文篇(2)

作为一名研习法律的学生,或者说一名法律实践者对属于我们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的探讨一直在继续,但是对于法律思维方式真正的内涵的研究却仍然处于一种被忽视和落后的状态。在我国当前所提倡的法治社会的大的背景之下,法律思维方式更突显其重要性。学生通过相关资料的收集现拟从法律思维方式的具体的模式形态、法律思维方式的内在的独特性、法律思维方式在法治背景下的现实意义等方面进行浅析,以期望能引起与老师和同学们的共鸣,进而达到大家对法律思维方式重视的目的。

关键词法律思维方式独特性法治意义

一、法律思维方式具体模式形态的分析

有关思维和思维科学的研究,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便在我国蓬勃展开。而对于思维问题的重视,则可推溯于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前的整个西方哲学传统。以这样的背景而论,中国法学界目前对“法律思维”问题的关注似乎显得姗姗来迟。法律思维可从思维方式的视角来理解,它注重的是人们站在法律的立场,思考和认识社会的方式和惯性;它更强调法律的固有特性、法律自身运作的文化积习和性格。法律思维方式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在现代法制国家中,法律思维方式的根本问题是用法律至上、权利平等、社会自治等核心观念来思考和评判一切涉及法的社会争议问题。

法律思维方式的具体形态表述如下:

(一)以权利和义务为分析线索

法律思维方式应表示为追问权利和义务的合理性、理由及来源,从而定纷止争。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法律现象,法学思维始终以权利和义务的分析与探索为核心,这是区别法学研究与非法学研究的根本所在,也是学习和研究法学问题须臾不可离开的指南,是法学研究者与法律工作者同为法律人的共同标志。

(二)合法性优于客观性

与日常生活的思维方式不同,法律思维方式强调合法性优于客观性。这意味:

1、面对未查明的客观事实,也必须做出一个明确的法律结论。

2、已查明的事实,也可以被法律证据规则排斥,而不会引起预期的法律后果。

3、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允许以虚拟事实做裁判根据,而且不允许以客观事实来对抗虚拟事实。

(三)普遍性优于特殊性

法律规则必须具有普遍性,因为法律从根本上说体现了普遍的规律性,是一门规范性的法律科学,它强调普遍性的优先地位。

(四)程序优于实体

法律对利益和行为的调整是在程序当中实现的,程序是法律制度的生命形式。因此,现代法治从根本上要求人们通过合法程序来处理具体法律条件。违反程序的行为和主张即使符合实体法规范,也将被否定,不能引起预期的法律后果。总之,程序正义是制度正义的最关键部分,程序优于实体。

(五)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

对于社会正义而言,普遍的规则正义或制度正义是最主要的、最根本的,离开了规则、制度正义,就不可能实现最大化社会正义。因此,现代法治理论普遍要求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

(六)理由优于结论

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更重要的是提供一个能支持结论的理由。尤其是当一个法律问题有两个以上理由和结论时,应优先选择最好的理由得出最终的结论,同时,这种理由必须是公开的、有法律依据的和有法律上说服力的,它应当使法律游戏的参加者和观众理解:法律结论是来自于法律逻辑的结果。

(七)人文关怀优于物质工具主义

法律因人而生,为人类的进步文明的社会生活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的人文关怀的培育,而不仅仅是物质工具主义的实利科学,因此,所有的法律都必须符合人性。

总之,学生认为:法律思维方式是不同于以利与弊为判断中心的政治思维方式和以成本和效益为分析中心的经济思维方式以及以善与恶为评价中心的道德思维方式的。

二、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独特性的内在观察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有的思维样式。它以内在构成要素的独特性而区别于其他思维方式。其独特性表现在法律思维要素、致思趋向、运思方法、思维视野、思维架构等方面。明确法律思维方式诸种构成要素的特征,对于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和法治社会的推进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法律思维要素的独特性

法律思维由多种因素组成,其中法律思维主体和法律思维对象是最主要的两个方面。法律思维方式的独特性首先就在这两个方面反映出来。

第一,法律思维主体的专门性、共同性。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法律家)和法学研究、传播者(法学家)共有的智慧资源,是伴随法律专门化而形成的维系共同体的内在精神力量。所谓法律专门化,即出现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和专门的法律机构,表现为相对独立的法律机构的运作。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法律职业的专门化,人们之间的专业屏障日益加大。社会已经从大多数人能够对案件的理解和判断发展到对职业外的世界茫然和无知,他们垄断了法律的理性认识活动,法律思维成了这个共同体共有的意义世界。

第二,法律思维对象的规范性、实证性。法律是法律思维的对象之一,而规范性和实证性是当代法律的基本特征。规范性、实证性的法律发展史亦是法律思维形成的历史。法律演进的历程是由非规范性到规范性、由非理性到理性、由非实证性到实证性的过程。昂格尔曾把法律规范化和实证化的历程概括为三个阶段:即习惯法、官僚法或规则性法律、法律秩序或法律制度。他说:“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法律仅仅是反复出现的、个人和群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模式,同时,这些个人和群体或多或少地明确承认这种模式产生了应当得到满足的相互的行为期待。我称其为习惯法或相互作用的法律。”他认为习惯法不具有公共性、实在性和准确性,因此这个阶段的法律思维还缺乏确定性的对象因素。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和社会共同体的解体产生了官僚法,它“由一个具有政府特征的组织所确立和强制的公开规则组成”国家法的准确性与实证性,使得法律成为被思考的问题和以法律作为思考社会问题的尺度越来越具有可能性。法律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即法律秩序或法律制度阶段,它不仅具备公共性和实在性,而且具备普遍性和自治性。法律规范化和实证化的过程的完结,为法律思维提供了对象性的因素。法律思维对象的实证性和规范性,是法律思维方式区别于哲学、艺术等思维方式的标志之一。哲学思维对象是一种应然状态的真理或本质。

(二)法律思维方法的多重性

思维方法是人们在思维活动中所运用的工具和手段,是思维主体与思维对象相互作用的联系和中介。关于思维方法的层次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是三层次说,即思维方法分为个别的具体科学思维方法、一般科学思维方法、哲学思维方法;另一种观点是四层次说,即思维方法分为个别的具体科学思维方法、一般科学思维方法、逻辑思维方法和哲学思维方法。无论是三层次说还是四层次说,都是按照思维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抽象程度来区分的,亦即它们之间是一般、特殊和个别的关系。如果按照这一标准,法律思维方法应当属于具体科学思维方法。但思维方法作为人类精神生产工具是一个由多层次方法相互作用和联系所构成的系统,各层次的方法之间不是截然分离而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的。在法律思维领域不可能形成一种完全不同于其他思维方法、或与其他方法毫无联系而只适合法律思维的方法。法律思维方法从体系上看,显示出多重性的特征。演绎、归纳等逻辑的方法,经济分析、社会心理分析方法等科学方法,辩证逻辑和因果关系等哲学方法在法律思维领域(法学研究领域和法律实践领域)都被广泛地应用。

(三)法律思维时间视野的回溯性和空间视野的有限性

法律思维视野包括时间视野和空间视野两个方面。法律思维视野在时间上的特征表现为回溯性,“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决定法律思维在时间上回溯性的因素主要包括:第一,推动法律思维起动的法律问题的过去性。一个具体的思维活动的发生是由于出现了有待于解决的复杂的涉法问题,这些问题是在过去发生的,要解决它,就必须在法律上“再现”过去发生的问题。第二,思考涉法问题的依据即法律规则的既定性。法律思维只能从既定的规则或从存在的先例中寻求法律理由,规则和先例都是在过去的时间里形成并适用未来问题的。第三,程序的既定力和自缚性。程序的既定力和自缚性表现为,一方面经过程序而做出的决定被赋予既定力,除非经过法定的高级审级程序才可被修改。尤其是“先例机制迫使决策机关在今后的活动中保持立场的一贯性,碰到同类问题必须按同样方式解决,造成同样结果。”另一方面,程序开始之际,事实已经发生,但决定胜负的结局是未定的。这给国家留下了政策考虑的余地,给个人留下了获得新的过去的机会。随着程序的展开,人们的操作越来越受到限制。具体的言行一旦成为程序上的过去,虽可以重新解释,但不能撤回。一切程序参加者都受自己的陈述与判断的约束。事后的抗辩和反悔一般都无济于事。法律思维在视野空间上的特征表现为有限性。一方面,法律思维空间视野的有限性是由法律思维的空间维度造成的。一般来说,一个具体的法律思维活动如法律推理活动是在法律规则、法律事实和法律程序所构成的框架内展开的。(1)法律规则的适用是有空间范围的,即它只能在特定的空间范围内有效,国内法一般在国家所及的领域内生效,国际法律规则也只在缔约国家适用。法律规则空间范围的有限性必然使得法律思维主体养成在特定的地域空间和特定的理论空间思考的习惯。(2)法律事实是发生在具体时空条件下的客观事实。要再现、查清这一事实必须以当时的时空为界限,这就限定了思维的空间范围。(3)法律程序的框架是既定的,法律活动必须在程序所允许的空间维度内进行,例如诉讼法关于与受理的空间范围的规定是不能违反的。另一方面,法律思维空间视野的有限性也是与法律和政治的密切关联分不开的。作为一枚硬币两面的法律和政治既是不可分割的,也是相互渗透的。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政权性质渗透于法律之中造成法律的巨大差异性,同时也影响不同国家法学理论界将研究视角集中于本国领域。另外,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每一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传统。法律思维主体往往以本民族的语言来表达思维成果。语言的空间范围的局限性即不同空间语言交流的障碍也是造成思维空间有限性的一个原因。

三、法律思维方式在法治背景下的现实意义

任何一种思维方式的产生总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法律思维方式也不例外。近年来,人们对法律思维方式问题的关注缘于法治观念的兴起。正是法治建设呼唤法律思维方式。我国目前正逐步走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是时代的强音。许多人尤其是法律人对法治投入了大量的情感,尽管人们对法治的理解还不完全一样,但关于法律的大量信息标志着人们越来越重视法律。法律思维对法治发展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从辩证法的角度看,这种意义可归纳为两种:一是技术性的,即法律思维以观念和方法形态为法治开辟道路,指明发展方向;另一是教育性的,通过人们学习了解法律思维方式,由其直接作用于人的理智和心灵,从而对法律生活发生影响。具体来说,这两个方面的意义主要是通过下述三个渠道发生:(1)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的研究为社会提供了法律知识和法律价值观念。而这些知识和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可提升人们的理性思维,增强人们抵御野蛮和专制的能力,推进人们行为的理性化。野蛮行为和专制思想是随着法学知识的增长而节节败退的。这可以说是法学家对法治的最大贡献。(2)当法律思维成为习惯性思维后,会引发人们对行为合法性的日常考究。法律规范作为法律思维方式的规定性预设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标准。当法律思维成为思维定式,人们就会在日常生活中时时以法律规范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如此,法治精神的实现也就为期不远了。(3)法律思维方式蕴含着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等,因而它对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也会发生很大影响。在传统观念中,法律仅仅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是有道理的,但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则是有问题的。如果法律人也把法律当成工具,就不可能形成对法律的信仰,也就不会把自己的人生价值投入到法律职业(包括法学研究)之中。正是由于法律人把拓展法律知识、研究法律方法当成自己的人生追求,并以自己的行为来影响社会中的其他人,才使得法律的生命有了载体,有了其发展的原动力,也才有了所谓的法律人生。

参考文献:

[1]郑成良:《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论纲》,载于《法制日报》2000年4月。

[2]张维真:《现代思维方法的理论与实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

[4]郑成良:《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载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4期。

[5]陈金钊:《法律思维及其对法治的意义》,载于《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

思维方式论文篇(3)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按其本性说,实践既是造成人的本质双重化的根源,又是造成世界双重化矛盾性质的根源,但是,实践同时又是解决人和世界双重化矛盾,并且实现它们统一的基础。在实践活动中,既体现着自然物质的本原性作用,又体现着人及其精神的能动创造作用。所以,人的物质本质与精神本质统一为实践,而自在的自然世界与自为的精神世界则统一为以人类实践为基础的“生活世界”。当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实践,让哲学回归生活世界时,就可以大声宣称:“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lJ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再也不能被容纳于传统的唯物论与唯心论派别抽象对立的模式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的秘密、变革的实质,恰恰就在于对抽象的两极对立模式的超越”LI引。

思维方式论文篇(4)

关键词: 易经; 取象; 思维方式; 比附推论

on thinking mode by symbols?

——one of the arguments on the cultural spirit and its modern value of i ching learning

abstract: the thinking mode by adopting symbols is one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thinking modes. taking its shape in i ching, this thinking mode depends on symbols of matter in the course of thinking, takes imagination as a medium, to deduce an abstract conclusion by forced analogy. in essence, characteristic of obscurity and mutually complementing with the whole thinking mode, the thinking mode by symbols is a kind of logic to deduce a conclusion by forced analogy. correlated to, but different from abstract thinking, thinking in images, thinking by insights, thinking by symbols exerts an indispensable function in the realm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philosophy, literature, art and so on. thinking mode by symbols is the extremely valuable part of the cultural spirit of i ching learning in modern thinking modes.

key words: i ching; adopting symbols; thinking mode; deduction by forced analogy

取象思维方式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之一,这种思维方式是从古至今普遍地被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运用着的又颇具神秘色彩的一种思维方法,它发展形成于《易经》,是易学文化精神在现代思维方式中极具价值的部分。对此,笔者讨论如下:?

?取象思维方式本文界定为:在思维过程中离不开物象,以想象为媒介,直接比附推论出一个抽象的事理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的核心是以具体事物为载体,靠想象去推知抽象事理,其本质是独具中国特色的一种直接推论的逻辑方法。它起源于原始时代,发展形成于《易经》。

? 原始人处于人类文明的史前期,他们在长期的生存斗争中,已经具备了原始的取象思维能力,其思维水平如同孩童一样,头脑中只是存有特定的实物的物象,所使用的词都是他们所接触的实物符号,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包括同一性质的物群的种属词汇,也没有表示一般概念的语词。例如,他们只有这个人、那个人的有所指的概念,而没有“人”的一般概念;只有不同种的某一棵树的概念,而没有“树”的一般概念。随着思维的发展,他们逐渐地把某些专用名词移用到相关的物类,表示物类的共同性质,由此产生了表达取象思维的用语。其特点是语言中尚没有这个语词,而找一个与之相近的、在某方面有关的实物表示出来。例如:“像石头”表示“硬”、“像太阳”表示“热”、“圆”等等。这里“硬的”、“热的”、“圆的”等表示抽象的语词,是从他们印象最深的石头、太阳这些实物中抽取出来的,这是取象思维的初始阶段。

? 取象思维的初始阶段,就已表明人类思维已经进入到了简单的比附推论的阶段。比附推论是取象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这种思维方式在《易经》中得到了发展、完善,使之逐步成为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之一。

? 《易经》中的卦象是其推测所占之事吉凶的主要依据。如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等等,并试图以此表现出宇宙万物的变化,进而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卦爻辞也大多运用取象思维方式来阐释抽象道理。如《困·六三》爻辞:“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这是说一个人被石头绊了一跤,伸手又抓在蒺藜上面,回到家中,又不见了妻子,故筮遇此爻凶。这是把人处坎坷境地,又依靠坏人,必无好结果的抽象道理,寓于对具体事物的表述中,使人由具体的事象联想到抽象的事理,而有所感悟。

? 又如《乾》卦写龙隐龙现。《井》卦写井谷射鲋。《大壮》卦写羝羊触藩等等。通过对“龙”等具体事物的描述,意在阐释与之有一定相关的抽象事理,即不是为了说明“龙”等具

体事物本身,而是通过对这些具体事物的描述,启发人们想象,去悟知出一个抽象的事理这种思维方式,就是取象思维方式。

? 取象思维的本质是一种比附推论的逻辑方法。所谓比附推论是指通过想象,由具体事物直接推知一个抽象事理的逻辑方法。除上述分析外,又如《易经·大过》九二爻辞:“枯杨生 ,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这里将自然界的枯杨生 ,与人间的老夫娶少女联系起来,取其相似点,进行想象,然后比附推论出“无不利”的结论。意在告诉求卦者,所占问之事将大吉大利。《易经》设卦观象,通过想象这一媒介,比附推论出“意”,象及卦爻辞是可见的,而“意”是不可见的,不好说清道明的,对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内容,人们只要运用取象思维方式便可得到,这正是“得意忘象”、“得意忘形”、“得鱼忘筌”的思维秘密所在。所得的“意”便是事理,所忘的“象”、“形”便是所选取的具体事物,而其思维过程是比附推论,思维方式是取象思维。

? 取象思维方式的主要特征有二:一是与整体思维的互补,二是具有很大的模糊性。

?取象思维与整体思维的互补,建构了《易经》的思维框架。《周易》古经,以它特有的表达形式,充分注意到了从整体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世界,把人和自然看作是一个互相对应的有机整体,八卦及六十四卦是构成这一整体的基本框架。在这里,人和自然是处在完全统一的结构之中的,这一整体观与取象思维方式互相补充,也就是说,在取象思维过程中,有整体思维,而整体思维赖以形成的基础又是取象之辞及卦象和卦的排列组合,而这当中也离不开取象思维。例如《乾》卦,以“龙”为具体取象物,通过龙的“潜”、“见”、“跃”、“飞”、“亢”等不同处境的描述,揭示了事物发生、发展和衰亡的全过程,这里取象思维和整体思维是互补的,缺一不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得意忘象”是指“意”尽得而忘“象”;“得鱼忘筌”是抓到“鱼”而忘“筌”,尽得的要求就是全面、整体地去把握,可见,有而且只有整体思维的互补,才是提高运用取象思维所推知事理可靠程度的根本保证。

取象思维方式的模糊性,是指运用这种思维方式所推知的事理具有很大的歧义性,因为它不具备必要的叙述,以致于见仁见智,公说婆说,甚或可以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这种模糊性又是因为靠想象这一媒介而造成的。如上述“枯杨生*,”与“老夫得其女妻”之间的所谓联系,完全是靠想象得来的,靠想象把自然界的反枯为荣现象和社会生活中的“老夫得其女妻”联系起来,推论出“无不利”,其模糊性可谓大矣。

? 取象思维方式不同于抽象思维方式。因为抽象思维方式是按照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逐级构建的,也就是在概念的基础上构成判断,在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推理。由已知的东西出发推得新的知识,它具有间接性和概括性。如“金属”、“铜”、“能导电”是三个概念,分别组成(1)金属能导电,(2)铜是金属,两个判断,再由这两个判断组成如下推理:

? 金属能导电,

? 铜是金属;

所以,铜能导电。

? 从中可见,抽象思维中前提真实,推理过程合乎规则,就能得出一个必然性的结论。上例的逻辑结构可概括为:“所有m是p,s是m;所以,s是p。”这里“m”一般指称为“中项”。它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这是抽象思维方式得出正确结论的一个必要条件。而这些内容,取象思维方式都不具有,这些是取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区别的根本所在。因为取象思维方式的所谓前提是一些具体事象,前提与结论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能靠想象这一媒介去推知一个事理,没有论证过程,所以结论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提高结论的真实性或可靠性,只能靠人们的想象力和悟性。如果说抽象思维方式能训练人们思维的严密性,那么,取象思维方式却只能提高人们的想象力,培养人们的悟性。

? 形象思维方式,又称艺术思维,是文学艺术创作者从观察生活,吸取创作材料到塑造艺术形象这整个创作过程中所进行的主要的思维活动和思维方式。形象思维要遵循认识的一般规律,也就是通过实践由感性到理性,逐渐对事物本质进行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形象思维不脱离具体的形象。但必须要舍弃那些纯粹偶然的、次要的、表面的东西。作家、艺术家的思维是在对现实生活进行深入观察、体验、分析、研究之后,选取并凭借种种具体的感性材料,通过想象、联想和幻想,伴随着强烈的感情和鲜明的态度,运用集中概括的方法,塑造完整而富有意义的艺术形象,以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凡此种种,表明形象思维与取象思维的区别是明显的。虽然它表面上与取象思维一样,都有“具体的形象”,也都要“通过想象”等等,但本质上却不同,主要在于形象思维是不脱离具体的形象,通过想象、联想和幻想去塑造完整的艺术形象。例如鲁迅在谈自己创作“阿q”这个艺术形象时说:“要画出这样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在中国实在算一件难事,……所以我也只得依了自己的觉察,孤寂地姑且将这些写出,作为在我的眼里所经过的中国的人生。”(金隐铭?鲁迅小说全编 桂林:漓江出版社,1996.383)鲁迅先生点明了《阿q正传》是“依了自己的觉察”写出来的,目的是“要画出这样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这些正如上述一样,其创作过程运用的正是形象思维方式。从“阿q”形象的塑造,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中国社会生活的熟悉程度、理解程度,以及鲁迅先生所具有的丰富的艺术修养和创作经验,所以他能够舍弃那些纯粹偶然的、次要的、表面的东西去塑造出“阿q”这一完整的艺术形象。而取象思维则不然,它是建立在生活经验及对具体的事物的感受而生发出来的一种思维活动方式,一种推论的逻辑方法,其“想象”的事物的两端或有联系,或无联系,有的甚至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也就是说,取象思维方式重在通过具体事物,直接比附推论出一个抽象的事理,而形象思维方式主要是通过塑造艺术形象、达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二者的区别可见一斑。

? 取象思维方式与顿悟思维方式也有明显的区别。顿悟思维又称“灵感”,是指人们在认识某一事物或思考某一问题,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时候,由于某种偶然因素的启发,答案突然在头脑中产生,这个思维过程便是顿悟思维。例如阿基米德躺进浴盆的瞬间,看见水溢出水盆而顿悟出浮力原理等。顿悟思维方式的产生及完成过程,必须以思维者具有足够的思考养料的储备为前提,方可对某一问题在百思不得其解时而突然有所领悟,否则是“悟”不出什么东西的。

? 虽然取象思维方式与顿悟思维方式在进行思维活动时都要有想象,都要去悟知,但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顿悟思维方式的成功运用,能使思维者有所发明或创造,所以,有人将这种思维方式称为创造型思维。其结果是令人“茅塞顿开”;而取象思维方式运用的结果,不会有什么发明创造,因为取象思维所比附推论出的事理已被事先定在了所取之象的框框之中,虽然它具有很大的模糊性,但仍然有一个范围,只是人们对它理解的程度不同而已。例如对于“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诗,人们可以比附推论到爱情上去,也可直接用到从事教师等职业的人身上,去赞美那些敬业爱岗、勤奋努力的人们,其结果是让人们心遇神悟,感到妙不可言,所以取象思维方式是一种“体悟”而不是“顿悟”。

? 取象思维方式与象征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象征是文艺创作的表现手法之一,指通过某一特定的具体形象,以表现与之相似或相近的概念、思想或感情。如鲁迅先生的小说《药》,结尾用夏瑜坟上的花圈象征革命者的前景和希望。又如杨朔的散文《白杨礼赞》中的“白杨”象征革命根据地的军民等等。可见,象征一般说来,是在艺术创作中以某一特定的具体现象,表达作者的思想或感情,而“特定的具体形象”的本身,是一个具有特定的内涵和外延的东西,如上例中的“花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它的含义是特定的,再加上限定“坟上的花圈”,便启发读者联想:这需要有人为纪念来送花圈到坟上,再由“夏瑜”的坟,想到革命者后继有人,所以说:“夏瑜坟上的花圈”象征着“革命者的前景和希望”。这个解释,说明象征要放到具体的作品中去,联系作品的主题,让读者把握其象征手法。离开具体作品,单独一个命题也可运用象征这个语词,如“长城象征着中华民族”等等。这样明说的“象征”没有歧义,因而能得到人们的共识。象征虽然是一种艺术表现手法,但其发生的思维方式的支点,我们认为是取象思维方式。因为象征的过程中具有“具体物象”并“靠想象”、“比附推论”出一个结论来等要素,而这些恰是取象思维方式的主要特征,从这点出发,我们认为象征是取象思维方式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

?取象思维方式反映了中国人善于含蓄、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及其对客观事理阐释的思维特点。这种思维方式,充溢着中国人对朦朦胧胧的美感的偏爱,在中国古代哲学、天文学、农学、医学、建筑学、文学艺术等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甚至在今天仍然影响着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各民族人民的思维方式。这是易学文化精神及其在现代极具价值的重要部分。限于篇幅,本文仅举古诗当中和现代语言中运用取象思维的例子,说明如下:

?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 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诗经·硕鼠》)

这首诗根据硕鼠不劳而获的属性,通过想象,以艺术形式比附推论出剥削者如同硕鼠,不劳而获,贪得无厌的可鄙形象。

? 又如李商隐《无题》中的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是千百年来被人们公认的咏唱爱情的佳句。欣赏这句诗的难点在于“春蚕”、“蜡炬”、“吐丝”、“成灰”,与爱情的关系,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人们通过想象,能得出“到死丝方尽”,“成灰泪始干”似乎与爱情的生发、相恋时的情境,亦或某些心愿等等有相似的地方,让人们比附推论出结论:我爱你到永远。

? 取象思维方式在现代诗文中也多有运用,如大家熟知的:“涛声依旧,不见当初的夜晚,……这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这里的“旧船票”、“你的客船”所蕴含的深意,只能从取象思维方式这个角度去分析,去解读,才可体悟出其妙来。

? 现代语言中的“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其中“脚上的泡”与“自己的过失”根本没有必然的联系,但靠想象,却能比附推论出:“自己的过失是自己造成的”这一结论。这句话可用在责己、责他等场合,并显得温情、委婉、含蓄。其他如:

? (1)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

? (2)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 (3)一针不缝,十针难补。

? (4)烧香找不到庙门。

? (5)不给马吃草,却让马儿跑。

? 例句(1)取象的具体事物是“猫”,不管它的颜色如何,只要能“抓住耗子”,便是“好猫”。这句话表面上是说“猫抓耗子”,而实际上是让人们通过想象去比附推论出一条抽象的事理:要重实际。这样,通过想象,体悟出那些只可意会的东西来,是准确把握、使用、理解这句话的关键,这正是取象思维方式的妙处。

思维方式论文篇(5)

文学思维问题是关于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问题,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存在,文学思维是具有一定情感取向的,文学思维方式直接影响着文学作品的行文方式和内容方向。从作家的角度来看,文学作品的创造过程往往是作家有感而发的过程,文学作品因此也作为情感的产物而有了情感。文学作品的这种情感来源于作家内心深处的秘密,而这秘密恰好又是作家创作的动力。然而,由于受到来自现实中的各种因素的制约,这种秘密常常难以正常表达,迫使作家使用文学思维方式。于是,文学思维方式既是作家的思维方式,又是不完全是作家的思维方式,因为它是经过乔装打扮、幻化变形的方式。可以说,文学思维方式是作家个人思维方式与社会思维方式的综合体现,这样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文学作品就成了一种特殊的状态。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文学思维方式的特点,探讨中国当代文学思维方式的形成过程。

二、文学思维的含义与特点

文学创造也是一种思维劳动,因而它是一种特殊的十分复杂的劳动。更由于它是一种精神劳动,它除了具有其他劳动共有的特点外,就还必然直接受作家个人修养的影响和制约,如作家的经验、情感、意志、习惯、理性、世界观等。文学创作是一项意识活动,便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文学思维的直观性

正如一位名人所指出:任何神话都是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在很多情况下,文学思维实际上就是对现实生活的直观表现,因而,文学思维首先具有直观性的特点。比如,文学作品往往是表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直接认识到的客观事物。人们的思维活动主要通过大脑的思维直接地认识客观事物的属性,即为直观性。即便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创造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的文学作品,也会随着这些自然力的实际变化或者在实际上被支配而逐渐消失。这更进一步说明了文学思维的直观性。由于对形象思维命题本身的怀疑甚至否定,关于文学思维问题,在很多情况下是避而不谈,或者用比较模糊的方式或表述形式将其带过。显然,不正视文学思维这文学创造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问题,是不能使文学思维问题得到解决的,当然也不利于促进文学思维发展的。于是,对文学作品、文学创造的文学思维进行梳理发现,作者的文学创造往往是从思维的直观性出发,通过视觉直接看到了客观世界,虽然在升华为文学作品的过程中也含有作者对客观事物的独特感受,这主要来自于作者的直观性。因而,首先发现了文学思维的直观性特点。

(二)文学思维的连续性

所谓文学思维的连续性,主要是指在文学创作中,作家思维的连续性特征。简单地说就是由此及彼,在作家大脑中不断地使一连串的客观事物的形象活跃起来的过程。文学的思维方式一直是中外文艺理论家、作家和艺术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研究和总结文学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时我们发现,关于文学思维方式的论述十分丰富,而且与创作实践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学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相比,它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就是思维方式或运思方式上的鲜明特色,例如,在中国古代文论体系中,思维之"思"这一概念仅仅就字面意义而言,就有数十种相关的说法:"神思"、"凝思"、"潜思"、"苦思"、"覃思"、"精思"、"妙思"、"诗思"等等,此外"兴会"、"妙悟"、"冥搜"、"想象"、"虚静"、"酝酿"、"现量"等都与文学思维密切相关。文学思维在文学文献中时隐时现、牵牵连连,为了对文学思维有一个更清晰明了的认识,通过横向分析和纵向梳理发现,文学思维不仅在文学作品的文情语义中具有互为补充、彼此呼应的连续性,而且文学思维具有纵向历史的连续性和横向密切的关联性,并在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个中国文学文论所特有的文学思维体系。

(三)文学思维的概括性

文学思维的概括性是指作者在观察体验之后,经过对材料的分析比较、综合抽象,将事物的个别性归纳到一般性,即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文学作品创作是作者进行思维概括性的直接表现,这是文学创作中作家思维的又一特性。如《红楼梦》,就是得力于曹雪芹对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关系的思考和概括,他才写出了"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思维是创作主体在文学创作流程中的一种心理活动的具体表现,在文学创作中有着它独有的特性。文学创作是对社会生活中真、善、美的综合概括或对假、丑、恶的综合揭露或鞭笞,这就是文学思维的概括性,也是作者思维的概括性。对于中文系学生而言,运用辩证思维能力应是多方面的,如讲演、交谈等等,但与专业相结合,则主要是以之为指导,撰写有理论分量的文学批评文章。在实践中,指导和要求学生学以致用,撰写文学评论,是培养他们思维能力尤其是辩证思维能力的一个好形式。因为思想的东西只有形诸文字,才能得以系统有效地整理,思维也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得以系统化。中国古代哲学、文学理论本身即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将之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结合起来,融汇到文学概论课的教学中,将大大促进学生辩证思维能力的培养。

三、中国当代文学的思维方式与形成过程

关于文学的思维问题,中国当代文学已经进入到学术的深层思考,有人提出了思维问题是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的一个根本问题。无论这种说话的精准程度如何,文学思维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存在,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并且,对其思考任重而道远。

(一) 有感而发

正所谓文学是情感的产物,文学作品在初创阶段,作家的创作往往是有感而发,情感内容伴随着文学创作而生成,这就是文学思维的起点。古今中外文论体系中有关文学思维的观念范畴:"虚静"、"神思"、"凝思"、"苦吟"、"兴会"、"妙悟";"迷狂说"、"天才论"、"激情理论"、"酒神精神"、想象、无意识、"白日梦"、"形象思维"、灵感,等等,作为文学的思维方式,就在于这对文学创造和创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催化作用。在人类原始思维、野性思维、神话思维、理性思维、灵性思维等思维类型的演化中,文学独特的思维方式形成了自身的发展规律。中国当代文学的思维方式逐渐呈现新的发展趋势。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它的思维的本质到底是是抽象思维还是形象思维虽然还存在不同的观点。但由文学创作的全过程来看,中国当代文学的思维方式是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相结合,它们在中国当代文学的思维方式中是相辅相成的,而且趋向于将抽象思维纳入形象思维的轨道。用"形象思维"来概括艺术中的思维是文学理论研究学者们对苏联学者关于文学思维提法的继承,但是对于形象思维的内涵、思维的过程以及它与逻辑思维的关系等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就是对"形象思维"这一概念本身也存在有许多模糊之处。西方诗学体系中的文学思维论西方文艺理论体系中,关于文学思维的论述极为纷纭繁杂,就其对西方文论和中国文论的影响而言,最有代表性的理论主要有以柏拉图为代表的"灵感说"、康德为代表的"天才论"、尼采的"酒神精神"、浪漫主义流派的"激情理论"、精神分析学派的"想象"、"无意识"、"白日梦"理论等等。在文学创作时,文学艺术的思维形式有着自己的独特的特性,无论这种特性是怎样的,都有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作者的思维沉浸在要创作的意境里,就像"搅拌机"一样,精筛细选,然后下笔如有神,把脑子里想的思维记录下来。有人说是想象,有人说是典型化,有人说是具体感性的方式,笔者认为,完全可以简单的概括为"有感而发"。

(二)逻辑梳理

文学创作过程中,作家把脑子里想的思维记录下来还不够,当然语言要通顺,这就是文学作品的语言逻辑。同时,文学活动还要遵循情感逻辑。情感体现在整个文学活动中,从文学创作到读者的文本解读,必然是自觉不自觉地受到情感因素的支配和制约。有人说,"诗无理而妙"或"愈无理愈妙"。其实,不尽然。包括诗在内的任何文学形象的"无理"都必须建立在逻辑和真情的基础上,否则无理便成了无稽,毫无价值了。无理之所以好,它的艺术价值就在于无理有时更能反衬出情之真。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对于形象思维的内涵、思维的过程以及它与逻辑思维的关系等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就是对形象思维这一概念本身也存在有许多模糊之处,关于形象思维的内涵历来都有许多分歧,有人说是想象,有人说是典型化,有人说是具体感性的方式,这一概念本身到底指的是什么,还真的值得研究。散文家在不同的散文创作中其思维的概括性与小说有着不同的表现。方纪的《挥手之间》表露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情感,而且表述了"当时群众对抗战胜利的热烈心情",表现了一个历史转折时期特有的复杂关系,描述了去机场送行的人们当时所表现出的对的担忧、依恋的情感和激昂情绪。由于作者抒发的情怀具有广阔的普遍意义,所以他的散文才能给读者以感染和激情。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由游山洞而想到了"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的结论。可见,思维的概括是作者在对客观事物观察体验之后得出的一种理性思考,与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思维有着根本的区别。所以西方现代派作家,特别钟情于悖理传情手法的运用,因而被称为非理性主义者。如卡夫卡的《变形记》写一个小职员一夜醒来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尤奈斯库的《犀牛》写全城的人争先恐后变成犀牛在大街上狂奔,他的《秃头歌女》则写一对夫妇一同到朋友家做客,结果到了朋友家却互不相识,等等。马克思分析古代希腊神话的方法,是我们解读这些作品的一把钥匙。这些荒诞性的文学虽然不合乎生活事理,但它完全合乎情理,它遵循的是情感逻辑。总之,缘起于情感,归宿于情感,其间按照情感逻辑来构思形象、迹化形象和解读形象,这就是文学思维的逻辑。

(三)作品呈现

文学作品呈现给读者,阅读活动正是在读者多方因素构成的情感结构和期待视野中,从而完成了具有时代和现实意义的解读。文学作品完成之后,其呈现方式和面向对象有多种。其中,读者对象之一就是学生,它要向学生阐述文艺学的基本原理,从理论上讲清文学得以发生、发展及文学作品构成和批评鉴赏活动的一般规律。文学概论不仅承担了为中文系学生学习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马列文论、中国古代文论等文学史、文学理论知识提供理论基础的任务,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它也是大学生理论思维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文学概论课不仅要教给学生以系统的文学理论观点,而且还要培养他们以科学的方法论思考和理解文学问题;理论观点的渗透与思维能力的培养,这二者在文学概论的教学中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文学概论课对于学生辩证思维能力的训练不仅有其必要性,更有其可行性。就必要性来说,辩证思维能力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一种思维素质;对于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培养而言,文学概论课又因其自身的课程内容和学科特色,具有了其他课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本身就是理论色彩极强的一门课,是与哲学联系较为紧密的一门文学课程。这一课程所蕴含的众多理论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思维在文学上的理论反映,这些内容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辩证思维的问题。因此,教师在讲清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对核心理论和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和论辩,无疑能大大强化他们对理论本质的理解,促进辩证思维能力的训练。

四、结语

文学的思维方式问题是文学理论研究无法回避的最重要的基本问题之一。辩证思维训练只是文学教育目标的一个方面。当然,进行好这一训练,关键在于教师。首先,要求教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文学理论基本功,而且要有较为良好的哲学素养和理论功底,要在教学中把二者结合起来,相互融汇,达以举一反三的能力。缺乏辩证思维能力的教师,是难以真正培养出学生这方面的能力的。其次,由于文学的教学内容较多,目的也是多方面的,因此能否培养出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也有赖于教师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及是否有意识地进行这方面的训练。再次,辩证思维能力的训练必须循序渐进,因时制宜地进行,不能搞急功近利、教条主义,而要把它与其他文学课的教学及思想政治课的教学配合起来,共同进行。

参考文献:

[1]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第二册)[c].上海古籍出版社,19 80.

思维方式论文篇(6)

关键词 中医药教学;传统思维模式;现代思维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2)21-0080-02

Contact of Thinking Modes between Tradition and Modern in Teaching of TCM//Li Hanbing, Diao Qingrui, Li Genlin

Abstract It’s very important that building a suitable thinking mode in teaching and learning of Chinese medicine curriculums. In this paper, the thinking mode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 and modern medicine were discussed and compared systematically. This study is beneficial to the beginners in the learning of Chinese medicine curriculums and then promote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TCM.

Key words Chinese medicine teaching; traditional thinking mode; modern thinking mode

Author’s address Hena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Zhengzhou, China 50008

思维模式的构建是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一个必然环节,是教学相长的重要途径。中医学作为一门富有活力的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相比有其独特之处,两者也有不容忽视的共性。因此,在教学中构建一种适宜的思维模式对于“教”与“学”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传统思维模式与现代思维模式各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也有不足之处,教师与学生都需要对其内涵有清晰准确的认识,才有利于将二者取长补短并进一步使之结合与升华,从而有效促进中医药知识的继承、传播以及提高与发展。

1 中医传统思维模式的特点

1.1 什么是中医思维

中医思维是指在中医药学知识背景下,对人类生命活动及其相关联问题的思考。中医思维方式,是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长久稳定的思维定势,是一种被定型化的思维样式、结构和过程,是学习、研究、掌握和运用中医理论的基本样式、基本立场和基本态度[1]。

中医理论体系有两个基本特征。

1)整体观念,即人体是有机的整体,各个脏器、器官、组织在生理病理上相互联系、协调平衡,并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

2)辨证论治。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辩证,就是把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症状、体征,通过综合分析判断为某种证。论治,就是确定相对应的治疗方法。在此基础上,中医形成“重整体”“重直觉”“重形象”等特征的思维方式。

另外,中医思维模式受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中医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以形象思维和整体思维为主导,并有机地结合抽象思维方式,以表象和观念为加工内容,以表意性文字和古汉语为表述工具,采用形象思维为主导的形象比较、倒果求因、类比推理等思维方法[2]。这可以说是一种整体与局部统一的思维方式,具体表现在阴阳学说、五行学说、中药的配伍、机体健康状态的和谐平衡等方面。

1.2 中医思维的文化内涵

中医药学科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和重要组成部分。古人留下了璀璨的中医药文化瑰宝,如《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本草纲目》等,其中《黄帝内经》是体现中国古代医药文化最主要的奠基之作,其所融汇的众多学科知识,如天文、地理以及文字学、语言学、哲学等,均是以医药知识为载体予以表达的。

中医思维方式、方法是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根基之上建立的,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阴阳五行、天人合一”。所以,中医学科的核心是生命理念。如果中医思维方式和方法脱离了生命观的内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在实践中,怎样通过中医思维找到解决方案,怎样使中医学在现有基础上更好地创新与发展等问题,都需用中医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予以思考、解决。

中医思维方式与思维方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前者具有相对稳定、自发及惯性特征,后者是中医学在实践中遇到某些具体问题时,通过思维活动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对事物的现象和本质进行分析、概括、综合、归纳的过程中,先哲探索总结出经验思维、取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直觉思维、灵感思维等7种思维方式。中医思维所体现的整体、和谐、人性化、个性化、回归自然、回归本源等更符合人类生命的本质规律[3]。

2 现代医学思维模式的特点

思维方式论文篇(7)

论文摘要:立足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整体性特点,探讨“天人合一”、“人文和合”为主体的整体思维方式渗透并影响哲学、管理、自然科学等领域,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的深远影响,并对整体思维方式的合理性进行了辩证分析。

整体思维(或称系统思维)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主体,它表现为“天人合一”的认识观和“人文和合”的社会观。作为思维方式,它具有渗透性、继承性、稳定性等特征。中华民族习惯于把人类和万物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在对事物的认识上注重整体思维,讲究思维的全面性、整体性、综合性。这种整体性思维方式渗透于哲学、道德、法律、科学、艺术、宗教等各个领域,贯穿于政治、经济、外交、生产以及一切日常生活的实践中,一代一代地被人们继承下来并使用着,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整体思维方式渗透于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整体思维在中国发源很早,到《易经》成书时,已经有完整的阐述。《易经》通过卦画、卦的排列和卦爻辞所表现的整体思维到《吕氏春秋》一书里更加具体化。《吕氏春秋》对诸子百家的学说进行了综合构建了一个从内容到形式完备的整体思维系统。

1.1整体思维方式影响并贯穿于古代哲学的发展过程

思维方式与哲学既有紧密联系又有区别。哲学有自己特殊的研究对象和内容,思维方式包含面更广所起的作用更大。如果说哲学是对客观事物运动及其变化规律进行总结,那么思维方式则有指导事物运动引导其变化的功能,具有动态性。概括地说,中国古代哲学是经历“道”一“理”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在整体思维理论影响下完成的。老子辩证法关于“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阴阳互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等理论,都是在“道”的大系统下操作的。庄子的“齐万物”、“吾忘我”的理论也是在“道”的大系统下运作的。宋代周敦颐从《易经》的理论框架出发,把宇宙的发生发展具体展开为由无极一太极一阴阳两仪一五行四时一无穷万物的系统,把宇宙的发生演化和结构结合起来,为宋学的形成奠定了本体论基础。张载进一步发展了庄子的形气转化学说,建立了“太虚即气”的自然观,并把“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对立统一作为社会伦理规范的依据,以保持社会系统与天地系统的统一。朱熹综合前人的理论,用“理”字来概括它,他的“理”,不仅包含前人所论的“道”的内容,也包含具体人事的道理、规律等内容,这与《易传》中所说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有较大的不同,可以说是“道”、“器”皆有“理”在其中。从整体思维的角度考察,宋代哲学发展到一个高峰。整体思维方式影响并贯穿于中国古代哲学的发展过程。

整体思维方式的特点不仅体现在哲学观点上,同时它也体现在中国人思考和认识问题的各个方面。

1.2整体思维方式对中国古代社会管理方面的影响

整体思维方式在中国古代社会管理方面发生的影响和作用,突出地表现在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淘汰了“诸子百家”中其他各家的学说,而以道家学说作为辅助。

春秋战国时代,思想文化的空前活跃产生了诸子百家,儒、道只是其中两家,而当时墨家、法家曾显赫一时。为什么发展到后来只有儒、道两家为中华民族所认同,而儒家代表人物孔子愈尊愈显,享以“至圣先师”之美誉而迄今不衰?这是因为儒、道两家学说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基础上,符合中国传统的整体思维方式;儒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一整套社会管理模式,使社会和谐地运转。儒家重人,道家重天,儒道对称互补成为个人修身和国家治理的杠杆。在当时,一个人如果投身现实则无法超越儒家的理论范围,如果脱身现实则突不破道家的思想领域。

墨家、法家的失败,在于它们的理论与传统的整体思维不相适应。墨子所主张的“兼爱”、“非攻”等观点,建立在直接的物质功利的基础上,偏重于人类生活的某一个方面,而不符合“天人合一”的整体思维精神。法家主张以暴力治国,更重物质利益,强调争斗,在重“器”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儒、道两家都认识到重器的弊端,认为人的物质欲望使社会混乱,破坏社会平衡统一,所以都把天与人的和谐放在首位,重精神,轻形物,以维护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和谐。

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从社会整体的管理出发,重视构成群体的个体的人。把社会的结构按等级组合,即天下、国、家、人,通过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大关系使四大等级形成同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身、家、国、天下四者互为制约,互为因果。

在中国,人类与自然相统一的基础是在人之内,因而有“天道远,人道近”的说法,通过人道的探求从而认识天道,重视自我修养,即可完成平天下的大业:与西方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对立、冲突,追求个性独立、自由和解放有很大不同。

儒家在按照等级同构的运作过程中,强调严格区分等级和关系的界限,使之在仁、义、礼、智、信等道德伦理规范下和合起来。“和”是使社会人际关系在差别状态下互相制约,互相调节,达到整体上协调统一的理想状态。孟子提倡实行王道,推行仁政,就是为了追求社会管理的这种理想状态。儒家的社会管理模式,融合了中国传统的整体思维方式,一直被封建统治者所采用,成为巩固封建统治的工具。

1.3整体思维方式在自然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整体思维方式渗透到自然科学中,以中医学和农学最为普遍。

中医学以完整而独特的理论体系立于世界科学之列,最能体现中国传统思维特色。中医学以阴阳学说为理论基础,把人体分成与阴阳对应的“象”,通过“象”的调治达到阴阳平衡的目的;而人体的阴阳与宇宙间所有有形和无形的物体都有着普遍的联系,阴阳互相依存、制约、转化,从而通过阴阳的调节改善整个生命机体的功能以恢复健康状态。中医学运用五行观念把作为整体的个人同自然环境联系起来,从时间和空间的多维结构中把握人体的变化,构成一个有机的理论体系,形成“辩正施治”的主要特色,在中华科技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中国古代的农学,以朴素直观的方式考察农作物与生活环境、农作物相互之间的关系,这种特点无疑是受整体思维方式影响的。古代中国人首先认识到天时对农作物发育有决定性的影响,农作物的发芽、开花、结果、成熟的每一阶段,都与一定的季节有特殊的对应关系。要保证农业丰收,时序记录准确至关重要,这就导致了中国古代历法起源早,发展快,水平高。古人也很重视对地的考察。《尚书·禹贡》按土质肥瘠和地势高下分中国为九州,就是这种考察的结晶。中国古代农学把人的农事活动与天时、地宜密切结合起来,所谓“顺天之时,因地之宜”,充分发挥人的智慧,寻找和创造农作物与天时地宜的最佳生态关系,这充分表现出“天人合一”的整体性思维。

2理性地看待整体思维方式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思维方式是历史的产物,是社会文化在人们思维深处的积淀,足民族文化的基因。作为我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传统思维方式,历经两千多年的历史侵染和沉积,经融解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中,转化成了一种牢固的民族心理和行为模式。可以说,我们的先运用整体思维方式,在华文化诸领域都表现出惊人的智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中国科技在18世纪以前一直居于领先地位,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优秀的成分是分不开的。

任何事物都有优长与不足两个方面。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决定了中国文化的特有风貌,它在中国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但步入近代,这种思维的局限性日渐显露。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在世界文明史上留下过光彩夺目的一页,也给人们带来过无限的自豪,但在西方近代文化的挑战下,中华传统文化的回应却显得无力。蕴涵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整体思维方式虽然包含一些积极而有价值的成分,但的确也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

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经过漫长的历史育化而成,其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中国古代哲学和超常稳定的农业生产方式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并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注重整体直观、崇尚天人和谐、注重想象顿悟、墨守中庸之道等思维定势。

整体思维方式强调观念的整体统一性,偏重于在宏观上把握世界,这种思维方式有其无法取代的优点和先进性。古代科学家对周期性的自然现象进行细密的观察和探索,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如丰富的历法,发达的农业理论,著名的中医理论和实践,周密的社会管理系统,都是与整体思维方式的影响分不开的。在整体思维方式的影响下,各门学科创立的理论和方法,都具有自我完善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形成了中华民族的自足独立的精神,保持了中华文化的稳定而独立发展,同时也带有难以接受其他不同类型文化的弱点。整体思维方式在注重对事物进行概括综合的同时,忽视对客观对象做具体深入分析,忽略个体的丰富性与多元性,以至于得出的结论往往含糊笼统、大而空泛。

整体思维方式促使人们去探求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统一性、对立关系和相互影响,决定了传统科学注重横向联系,使古代科学家注重研究事物的动作方式和结构关系,偏重探索事物的形式联系,而轻视事物的内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当时分析技术和实验手段的欠缺,发现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客观规律,较早地发现了现代横向科学的基本原理,如今天的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协同论等学科,有不少与古代思想相吻合,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但是,以人和社会的实际需要的标准去研究自然现象,影响了各个不同学科的专门化,以致于中国科技到近代逐渐落后于西方。

整体思维方式重在人与自然的统一,因此,哲学家把探索宇宙普遍规律作为首要任务,使得古代哲学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并有很强的系统性。中华民族的宗教意识淡薄,也是因为古人在天人合一观的影响下,人与神趋向和谐的统一,都是大家庭的一员,上帝派天子统治人民,上帝如同祖先父母般地护佑百姓,不像西方神与人的关系是分开的、对立的,人对神要绝对服从,从而项礼膜拜。.中国本土所产生的道教也不过是眷恋人世追求长生的精神寄托,与佛教寄希望于来世的宗旨截然不同。佛教进入中国,也渐渐失去印度本土佛教的原有魔力,而形成具有中华特色的禅宗,摆脱了佛教修炼的繁琐形式而可顿悟成佛,使佛教世俗化,仍是受天人合一观影响的结果。

古代农业的发展,形成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这种经济非常发达并历久不衰。中国人故土难离的观念维护了国家的统一,重农抑商的政策长期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以致形成经济落后的局面。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思维注重“天人合一”、“天人和谐”,不仅将整个外在自然世界看作一个整体,而且认为整个人类社会与这一外在自然界也是一个彼此相互贯通的有机整体,即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与整个人类社会构成了一个包罗万象的宇宙统一体。整体思维方式使人们建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观念,从而自觉地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的平衡,站在今天的立场看,这种意识的超前性,证明了古人的智慧,对人类的发展具有无可估量的意义,也为日后科技的发展做到尽可能减少破坏自然的程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系。如果按整体思维方式去审视中国古代辉煌的思想、文化、科技,是由于这种思维方式重整体轻个体、重综合轻分析的结果,而西方重个体、重分析而带来近代科技进步则实属必然。

我们若是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盲目崇祖,势必失去发展机遇,落后于西方高速发展的科学。1840年的鸦片战争,西方人以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也给中华民族的自满自足敲响了警钟;反之,轻易否定中华文化的传统,盲目崇洋,将会失去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我们既没有理由骄傲自满,也没有理由自暴自弃。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东西方文化必将走向融合。东西方文化可以通过互存互补而共同创造发展的新局面。就中国实现现代化而言,必须在开放过程中吸收外来文化中优秀的东西,打破封闭性的平衡,在动态的非平衡状态中求得更大的平衡;同时对不足之处要进行补课,就思维方式而言,要尽量排除整体思维所形成的模糊性和笼统性,增强分析性,由重道转向重器的道路上来:对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要加以改造以求升华,针对整体思维的特点,我们要采用分析的方法,对古代统合在整体思维方式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狭义的)、军事和科学技术各门学科的理论加以分离,使优秀成分得到更高层次的发展,使整体结构中的个体有更多自由活动的空间,由优质的个体形成更优质的整体,这才是适合中国实际的新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