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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遗产保护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5 15:03:46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篇(1)

关键词:广州名城;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保护利用

Abstract:The architecture culture heritage in HuangPu History Village records the history about the foreign trade in GuangZhou. The threat to it is pulling down old architecture and the too much new-built. It is urgent task that we should protect culture heritage, renovate the regulate architecture and develop tourism that make the history village more vigorous.

Key words:The famous city of GuangZhou; HuangPu History Village; Architecture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中图分类号:TU-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0)9-21(7)

作者简介:杨宏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肖佑兴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副教授博士

黄埔古村是典型的岭南海滨港镇,作为广州十三行时期商埠文化重要的实物载体之一,今后还将继续发挥任何新建筑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文明的村落景观与海上贸易帆船时代的历史建筑,依然具有文物纪念性的存在价值。完善、完整、完美地保护利用其建筑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与此相违,“滥拆乱建”、新旧冲突,只会加速古村的衰落和死亡,体现不出“发展与进步”①。

一、黄埔古村拥有丰富的商埠文化建筑遗产

广义的黄埔古村是旧时整个琶洲岛,狭义上的黄埔古村,是以对外贸易的酱园码头为中心的黄埔村与石基村。现在任何一个到过黄埔古村的人,都会为黄埔古村丰富而精美的历史建筑所感动,为其多姿多彩的人文环境和自然景观而叫绝。

1.独特的港口型空间格局

黄埔村始称“凤浦”,建于北宋,到清代已发展成为拥有“好几千人的市镇”②。广州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得黄埔村由一滨海小渔村发展成为著名的十三行碇舶港口(图1),建筑布局非同一般村落,具有市镇的规模档次。因外国人多传诵“黄埔”而得名。全村分为十二坊,现在仍保留着昔日坊、街、里、巷的规划层次。很多里巷的坊门题有“瑞康”、“覆仁”、“永乐”等祥瑞名号,给古村频添无穷的雅趣。街道铺设花岗岩条石,可通马车。黄埔古港的标志至今还在,“一港两市”走向仍清晰可见。底层做商铺、一边是柜台、一边开大门的商铺建筑,至今也有集中的保留。粤海关志记载:每年有上百艘大型海舶停靠黄埔。世界给这个远东的村庄带来的不仅是大量的物质商品,还有大量的精神文化财富。

2.丰富的高品质传统建筑

(1)古宗祠全村原有祖祠36座,现存19座,承袭了岭南建筑的传统风格,但在某些细部上,具有异于传统的装饰作法,体现出黄埔村是一个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村镇。保留下来的古宗祠大多空置,有些功能发生了变化。梁氏宗祠是十三行行商梁经国家祠,已被定为市级文保单位(图2)。位于乐善里的化隆冯公祠,现为黄埔华侨港澳同乡联谊会之一。始建于清同治十三年的胡氏宗祠至今有270年的历史,三间两廊式的粤中风格保存较好。

(2)古民居 保存完整的民居建筑尚有73处,比一般的农舍规格要高,依水而建、院落相套、“梳式布列”、里巷分隔。如拱辰里、永康里、平燕里、太平里、中正里等多为青石板铺砌,清洁宜人。名人故居不胜枚举,如“子牙居”、“涉趣园”、冯肇宪故居、胡璇泽故居等,工艺制作上乘,高大的锅耳山墙,青砖磨缝砌筑厚实,门头和窗罩用的灰塑式样很多,雕塑、壁画、漏窗、花基、门洞、灰塑门联,无不令人赞叹(图3)。

(3)古私塾各宗姓常建有私塾,启蒙了大批享誉国内外的儒商雅士。商家于故里兴办私塾培养子弟,并热衷公共文化事业,是很普遍的事。“佐垣家塾”(图4)为天宝行行商所筑,因私塾与祠堂同为公共场所,所以将二者有机地组织在一起,内院外场通畅和谐。

(4)古神庙 始建于宋代的北帝庙(又名玉虚宫),是一片供奉玄武水神的道教建筑群,主体建筑为砖木结构,面阔三间,深二进。现庙内保存了九方碑记,记载了广州外港――“黄埔口”对外贸易的发展史。村内原有的神庙多祭拜海神,这凸显了黄埔村乃古代港口城镇包容性的特征。

(5)涉外建筑 “日本楼”的称号也许就会给人带来涉外的意象。当年符合中外建筑天然合一要素的这一小洋楼,现今依然充满神奇魅力。西式院门、中式屋盖,青砖绿瓦、外廊内天窗,好一处风味无穷的景点(图5)。

3. 生态的网络型河海景观

黄埔古村位于江海交汇之处,负洲临海,江涛与海潮对此产生严重的威胁或影响。然而,黄埔古村的江、河、湖、塘、堰、池、涌,却组织得十分科学合理,不但体现了大自然的平衡互利,还为人们的生活用水、景观用水带来了极好的效益。全村水系长数十公里,大小水面几百亩,且一脉相连,源头活水水质很好,人工治理可控可调。有利于航运、防洪、防旱、防潮汛,以及灌溉、安全防御、饮用、造景、调节微气候等等。黄埔古村的水系网络也是一笔可贵的旅游、生活、文化与美学资源(图6)。

盛大的建筑,往往关联着良好的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港口贸易使黄埔村处于农耕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双重影响之中,舶来的文明嫁接在黄埔村古老的传统上,近代涌现的商业巨子、外交家、军事家以及工程专家,荟萃成黄埔村独特的人文景观。十三行时期,村民“差不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外国航运有关,充当买办、装卸工、铁匠等等”(亨特《广州“番”鬼录》P66)。策划开发黄埔古村旅游产业,建筑文化遗产及与之相联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宝贵的资源财富。

二、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的整体保护

然而,在传统的、和谐的黄埔古村中,出现了大量违章建筑。固有水面日益减少,传统的街巷格局被破坏,许多优美怡人的院落空间、街巷空间、园林空间、山水空间、名胜景观不复存在。村镇的天际轮廓、优美的水岸线、富有韵致的街面、具有标志性特征的村镇空间节点,都令人不堪入目。奇怪的是,长时间以来竟无真正的政策法规遏制败坏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杜绝这种丑恶的现象孳生蔓延。

1.古村落的保护模式

从整体上保护古村落,国内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与模式:

(1)文物古村落――整体性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将整个村落当成一个保护对象,严格保护村落的内外环境、总体格局、所有空间特征,以及全部建筑集群关系、所有单体建筑及其构造工艺特色。这种保护模式注重历史的真实性、环境的完整性、村民生活的延续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这种保护模式在我国远没有普及,具体的实例不多,浙江建德市新叶古村是个典型③。新叶村始建于南宋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至今已有800余年的历史。它是浙江省内保存最为完整的古代血缘聚落建筑群之一。新叶村村落建筑质量高,类型多,发育好,总计200多栋,包括塔、阁、祠、庙、桥、堂、厅、舍等,传统建筑得到了原真性的保护。这一文物保护工程,被专家誉为古村落保护的活标本。

(2)一般古村落――保护性的开发利用模式

这种模式的保护工作主要针对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景观以及建筑艺术价值较高的人工景观,结合自身的地理优势和现实状况,按重新整合的总体规划进行分级保护。通过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发展古村落特色旅游,也不失为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实际例子有贵州省从江增冲村④。增冲村古村落是一个自然景观和古村落文化结合得较好的村,新建筑较少,且包涵有特色的民风民俗文化以及黔东南山区饮食文化。考虑到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将保护放在首位。“保护就是资源”,保护古气、古风、古韵、古貌,确立富有特色的旅游主题形象,充分挖掘无形文化资源,作好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项目审批制度,加强旅游资源开发。

2.黄埔古村保护模式

广州黄埔古村现因遭受严重破坏,已失去整体保护的基本条件,不可能作为一个“文物古村落”实行全面的“冷冻保护”或整体“博物馆式保护”。在农业萎缩,城市化、商业化渗入骨髓的大环境包围之中,不依赖商贸活动也是难于发展存活的,因此必须采取“保护文物精华,维护古风古貌;创新第三产业,重登世贸舞台”,即,保护遗产与开发旅游互动的模式。基本要点是:

(1)将“文化工程”与“民生工程”相结合

古村落的保护是一项文化工程,须全方位地沿袭古村历史文化,而不能追求全方位的商业现代化开发。通过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尽量保存自身特有的历史环境。古村落的保护又是一项民生工程,不能简单地将所有历史建筑封存起来(无论私人封存,还是政府封存,都只会加速建筑的灭亡),须充分考虑如何改善生活条件,使村民在保护中得到实惠。

(2)以“保护”为宗旨进行旅游开发

除特殊文物建筑之外,冷冻式的保护,将使历史建筑遗产、建筑物等,失去更有效的运用。冷冻式的保护古村落原有生活方式,居民将会落后于现代生活水平,况且因产业变迁、时代变迁,原有的生活方式早已不复存在。只有以“保护”为宗旨进行旅游开发,确立富有特色的旅游主题形象,才能既使建筑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展示宣传自身固有的历史文化,又能提升居民的生存质量。

(3)做好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工作

古村丰富的建筑文化遗产,今天看来依然富有艺术魅力,值得继承发扬。然而许多当时先进的设施,因种种原因现已破损、老旧,而满足现代需求的新的设施尚没安装。如是,在保护建筑文化遗产历史风貌的同时,应极力改善古村落的基础设施。既不丢失历史,又不脱离现代;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保护中更好地利用。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靠政府。政府应改变不投资古村落基础设施的陋习。

(4)走产业化物业化经营管理道路

古村落保护的主体是村民,而不是政府。政府须在更大范围内做好政策协调、服务、监督的工作。保护利用的具体工作需要村民来实现,任何越俎代庖的行为都不可能产生好的效果。为了保护,进行产业化的经营管理是时代的进步。为此,恢复古村落原有建筑私有化模式,变被动为主动保护方是根本法理所在。在此基础上,组建古村历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村民可以房屋作为股份投资,社会资金可以输入,克服单纯财政补贴的不足。村民民主选举自己的总经理、董事长,实行产业化经营,古村“旅游区”配备物业化的管理⑤,在一种特定历史环境中开办家居旅馆、“农家乐”等休闲观光旅游项目,可望使古村落取得较好的保护效果。

三、黄埔古村商埠文化建筑遗产的单体保护

为什么黄埔古村至今还以“村”的形态自立于大都市化环境之中?只因该“村”在广州的历史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建筑文化遗产以其物质形态深刻地表明,人类的现代化需要文化遗产,不能以毁灭文化遗产为代价。任意将一个城中村“全拆”,都是没有任何道理的。相反,须采取多种保护手法展示其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及环境特色。

1. 以学术研究为基础的文物古迹保护

黄埔古码头、北帝庙、“日本楼”、晃亭梁公祠、胡氏宗祠、佐垣家塾、凤浦牌坊遗址等十数处历史建筑,早已划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随着文物普查的深入,黄埔古村会发现更多的文物。依照《文物保护法》,对黄埔村内已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批准的“准文物”建筑,须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基础上进行修缮保养。黄埔古村的文物古迹是城市的重要遗产,也是旅游经营的基石,因此,要以严肃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将文物古迹的保存延伸到历史环境的保护之中⑥,让文物保护带动古村的历史大环境保护,用古村大环境的保护,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

2. 以姓氏文化为线索的宗祠建筑保护

据《重修北帝庙配碑记》记载:黄埔古村大约于宋代,就有了“冯、梁、胡、罗四大姓”以及关、黄、卫、陈等小姓组成的“凤蒲”(“凤洲”)繁华村镇。这意味着黄埔古村因对外贸易而打破了单姓宗族农耕聚居的人口结构模式,形成了新的文化景观。祠堂建筑的艺术成就相对较高,因祠内空间尺度较大,功能转变容易,适宜用作公共建筑,因此将其开辟为各种文化活动中心,如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是非常容易的,成功实例很多。如对十三行天宝行作深入研究,可于梁氏宗祠举办“天宝行”为主题的博物馆。

3. 以名人故居为亮点的民居建筑保护

明清时期,黄埔古村乃人杰地灵的著名侨乡。鸦片战争前这儿是全国唯一通商口岸,世界各国商船云集、舳舻相接,村民得海外风气之先,出洋谋生、经商、留学,涌现出一批对中华民族颇具贡献的人物。例如新加坡华侨领袖胡漩泽,一身兼任三国领事。现新加坡、黄埔村均有他的纪念牌坊。政治家、外交家梁城、商业巨子梁韬、梁经国,专家学者胡栋朝、冯锐,军事家冯肇宪、梁广尧,教育家梁庆桂,经济学家梁方仲等等,都有感人的事迹令人敬仰。黄埔村70多栋古民居极具岭南特色和艺术价值。保护、修复、利用名人故居,挂牌筹建名人事迹陈列馆,使之成为参观景点,室内、庭院、外环境、植物水体,均是层次丰富的游赏空间,对游人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图7)。

4. 以海神文化为特色的宗教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原有不少神庙建筑,如北帝庙(玉虚宫 图8)、圣母殿、天后宫、洪圣庙、华佗庙等等。这些神灵大多跟海洋有关,为沿海人民出海作业时祈求平安而供奉,这说明该村确为古代南海港口城镇。而宗教建筑往往具备优美壮观的特点,对此村完备的海洋文化纪念性庙宇建筑进行修复,可开展旅游观光、海洋体验、心理咨询等活动,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的过程中,使“古港古村”的概念深入人心。

5. 以家居旅馆星级化促进民族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来燕里、横辰里、永康里、长乐里、中和里、太平里,申明大街、黄埔自街、沙桐大街、夏阳大街等处,有73栋特色鲜明的粤中传统民居。它们是砖木结构、“三间两廊”、厅堂天井、花木盆景、高墙静院,其安全完整的私密居住空间,着实逗人喜爱。尤其是那些石铺巷道、锅耳山墙、砖雕照壁、灰塑彩画,字画楹联,更是引人入胜。有的建筑还点缀有西式要素。它们很适合旅居度假、文化创业、商务考察,是最吸引国内外游人的旅游佳品(图9)。临近广交会这个近在咫尺的庞大的国际市场,可将此产业做强做大,带动全村的保护整治工作,从而解决“空壳村”、“空壳巷”、“空壳屋”的问题。

6.以国际化的视野实施涉外建筑保护

黄埔古村慵街有一栋“日本楼”,乃旅日华侨与日本妻子所建,带有东洋风味,还伴生了一些传奇性的历史故事。厦阳大街的安窖居宅则是一栋带有西洋风格的民居,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古村同海外不同文化圈的人民相互交往的情况。这些具有文物价值、纪念性价值的“涉及外来文化的建筑”,作为特殊景点,生动地联系着东、西两半球的民间感情与商贸往来,不应让其毁灭在我们这代人的手上。只要清理一下檐口、屋顶、门窗、入口等部位,清除滥添乱加的部件,其整体形象必将令人刮目相看。

7. 再现粤海关志所描述的港口建筑

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或历史建筑,根据历史资料记载进行重建,只要坚持原址、原材料、原形制、原工艺,一样具有文物价值。利用恰当、切实的表现手法和风格体裁进行再现,可取得景观功能古今相宜的效果。《粤海关志》所记载的黄埔海关、税馆、夷务馆、买办馆、永靖守卫兵营,以及酒楼、商号,宝塔、宗教寺观等特色建筑,曾经见证了黄埔港的繁盛(图10),但现已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以纪念性娱乐建筑再现,则是一种集锦式的纪念小品。现税馆的再生是一个案例,其原本的形象意义倒是看不出来,实用的是一个博物馆(图11)。再生的效果与原品或许还存在一定的距离。里普凯莫(Pypkema.1992,p.207)说过:“很少有人会说历史建筑没有用或市场对它们没有需求”⑦,重要的是真正能让人感受到它们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

8. 以山水情怀为理念的基础设施营建

黄埔古村的村镇格局主要是石板路加水系林木组成的网络,这一特色在保护规划中应得到延续。现有黄埔村的“梳式”巷道空间保存较好,巷道口的牌坊、石板道路都很有文化个性。目前很有必要提升街面的铺装质量、配套服务设施,对村内的池塘河涌进行水害治理和污染治理。要使得这里的每一口水塘都是一个优秀公共园林,每一段护城河都是赏心悦目的景观带,与原汁原味的黄埔古村八景――“华山晚望”、“曲水流觞”、“北秀山明”、“古花勒园”、“上界清风”、“长鹅之岭”、“洞里乾坤”、“夏阳大道”相互映照,用优美的山水将其维系成一个旅游的大观园。

四、黄埔古村建筑遗产需乡规民约予以保护

古村落的形成、保护、科学发展,得益于人民大众自觉严格遵守的“乡规民约”。在目前城镇化浪潮的冲击下,乡规民约对古村落的保护尤显重要。

1. 建立全村、全族共同信赖的乡规民约

浙江、贵州等地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的做法有:

(1) 由政府给以物权政策和业主身份,把遗产保护工程与民生建设工程结合起来,引进社会资金,让全民参与监督。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乡规民约互补互容,逐步建立起以乡村自主管理为基础、地方政府以政策配套为主体的法治环境。

(2) 力争科学化、民主化,发挥学术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团体的智囊作用,共同保护我们民族的文化根脉。文化古村的保护要以严肃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注重挖掘、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探寻文化村落保护事业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大力培养保护和管理古村落文化遗产的各类专门人才,避免唯利是图的商业行为对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的侵害。

(3)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地方制定《黄埔古村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黄埔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黄埔古村历史文化街巷保护条例》。

2.运用法律、法规保护文化遗产的物权

黄埔古村大量出现损毁古建筑、滥建乱搭违章建筑的现象,就是缺乏有法律效应的物权机制。“遗产”的所有权归公归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有效地保存传承下去。具体保护方法可作如下思考。

(1)黄埔村的古建筑多为一二层,而周围的民居多为三至五层,与古建筑极不协调。对于新式建筑的高度应以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所确定的控制高度为依据。体量形式应考虑历史街巷的连续性,使新旧建筑的视觉感受协调与平缓过渡。坐落在古建筑群甚或古建筑院落中的新建(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然后按照传统建筑修补完备。

(2)一般民族风格式的现代居住建筑,如位于风貌协调区,结构方面可以还原修正、维护加固、嫁接替换;空间划分可以结合具体业务功能区别对待,采用成组成团的院落式、庭院式加以综合使用;外墙采取传统青灰装饰为主色调,满足现代家庭或家庭式客栈的需要。

(3)建设控制区内,一些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新式建筑,可按照历史风貌要求对建筑的高度、色彩、形式、体量等进行修改。新式建筑如有30年以上年龄,可对其建筑式样,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进行价值鉴定后确定取舍。在乡土经济发展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作坊、商铺、仓库及工业附属设施,应作必要的隔离或更改,使之不破坏历史风貌。历史文化应该是发展的,保留和适当更改这类乡土建筑即可延伸、记录这种历史文化⑧,可克服“断代”现象。

(4)在考究的景观地带中,一些很大程度上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新式建筑,应进行拆除,兴建符合历史风貌要求的空间环境。新建筑必须应用古建筑语言表达当代意象,形成具有传统风格的现代建筑。

参考文献:

[1]赵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32.

[2](美)威廉・亨特.广州“番”鬼录【M】.冯树铁译,章文钦校.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59~67.

[3]宫苏艺. 浙江新叶:古村落保护的活标本【J】.名城报,2010(01).

[4]韦光正.从江增冲村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思考【J】.名城报,2010(01).

[5]杨宏烈.广州黄埔古村商埠文化特色旅游规划构想【J】.热带地理,2010(08):32.

[6]闫力,杨昌鸣,汝军红. 论历史建筑保护设计导则【J】.天津大学学报,2009(09):45.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篇(2)

关键词:新中国 优秀现代建筑 文化遗产纲要

中图分类号:TU-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537(2008)09-0146-04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从此开始了一种完全不同于昔日的伟大进程,根本性地改变了中华民族在世界中的地位,也使大陆本身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中国、对于世界,新中国都是重要的历史转折期,从一个更长的历史时期来看,人类文明总体上已经彻底从农业文明转向工业文明及后工业文明。因此,新中国建筑,必将承载着“文明转型”后所带来的巨大震撼与创造力,以突出的建筑特征表现文明的;中突与衔接。作为体现新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物质载体,新中国优秀建筑以“石头史书”、“时代镜子”记录了全中国人民的光辉历史而独具特殊意义。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首次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提出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优秀现代建筑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而对于新中国建筑的保护,更是一种没有历史距离感的保护行为。它将在国民的集体记忆中触动每个参与者的情感与思想,并在新中国建设的历程中去探寻和构建遗产价值的评估体系,在切肤的反省中去推进和贯彻对优秀建筑的保护行为。

当代建筑师与新中国优秀建筑之间具有更为密切的关联,向经典建筑学习是建筑师的必修课。创作新中国优秀建筑的建筑师大多数是当代建筑师的学长或同辈中的佼佼者,他们的气息就在我们身边。树立经典即是向创作优秀建筑的建筑师学习并致敬。注意收集整理、总结归纳建筑师的理论和实践是为历史负责。新中国优秀建筑的创造,更值得当代建筑师思考一个问题――在短暂的一生中,在当下的建筑设计中,建筑师能为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建筑师又该用什么样的设计思想和文化素养来体现自身的创造精神,丰富我们的生存环境和精神世界?

基本定位

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近60年,在我国城市大量不同时期的标志性建筑,它们集建筑、人文和文物价值于一身,记忆着独特的文化,形成独特的风格,成为城市形象的载体,展现着城市的社会历史风貌,展示着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奋斗的光辉足迹。新中国成立初期、“”时期、改革开放以后的新建筑、外国建筑师进入中国市场以后直至现在的优秀建筑,都记载着不同时期的城市记忆,相互衔接而又不可替代。

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为记录当代建筑发展及建筑形式,汇集工艺及工艺水平,回顾过去的生活方式。文物的作用之一,就是为历史提供实证。当前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在我国一些城市,不少建国后优秀建筑或已荡然无存,或已面目全非。优秀现代建筑,或与现代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有关,或在近现代城市建设史上占有一定地位,沉淀了新中国当代文化,见证了当代历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中国建筑发展演变的历史,自古至今形成了一根完整的链条、凝固记录了中华民族生存、奋斗,发展的历史。如果优秀现代建筑不能得到保护,中华民族完整的发展链条就会发生断裂和缺环,将会带来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

所以应尽快对现代优秀建筑进行全面普查,组织专家人才库对现存的现代重要建筑进行评估,将确有保留价值的现代建筑予以记录,以便制定出优秀现代建筑的保护管理办法,为所有重点建筑物和纪念物分类,建立重点建筑物等级系统,同时向政府和社会做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以保护优秀建筑为荣。对于新中国优秀建筑的保护更要重视利用,使其紧跟时代。实施保护时采取让人接受的观念和方法,切实做好普查、评估、登录和保护工作。

保护分类

1949年建国至今,近60年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留下了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奋斗的光辉足迹,当前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将近60年的优秀作品予以登录以求保护。

界定新中国优秀建筑的基本概念及登录标准,总结新中国现代建筑的发展历程,普查登记全国范围内的现代优秀建筑,确定第一批新中国优秀建筑保护名录,并且建立新中国优秀建筑数据平台。

新中国建筑,顾名思义,是中国自20世纪中期至今建造的,保存状况良好的,能够反映新中国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群)、构筑物(群)和历史遗迹。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间段

在这四个阶段中包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年代的民族形式建筑;1960年代受苏联影响的苏式建筑:1970年代时期建筑;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建筑,以及1990年代以后外国建筑师进入中国市场后直至现在的优秀建筑。具体举例可以细化为:

(1)1950年代建筑:如、万人大食堂;

(2)建筑:如革命优秀历史遗迹、塑像;

(3)标志性建筑:如20世纪50年代“北京国庆十大工程”、重庆大礼堂、“新中国50年上海优秀建筑”,

(4)专项建筑如亚运建筑、奥运建筑(包括奥运场馆,首都机场航站楼、地铁等公交设施,CCTV大楼、奥运会主新闻中心等新闻传媒中心)铁路、公路、桥梁等公交系统;

(5)中国城市工业遗产:钢铁厂、造船厂、卷烟厂、酒厂等;

(6)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红旗渠、长江三峡水电站等,

无论是对复古主义的批判还是对民族风格的追求,无论是学习苏联建设的经验,还是吸收现代建筑的思潮,抑或是对后现代主义的直接“拿来”,通过对民族风格、地域主义的几十年矢志不渝的探索,真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主义建筑风格正逐步形成,开始走向世界建筑的舞台。厘清中国建筑历史的发展脉络将有助于总结新中国的发展史。

工作内容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早在2004年即出台了“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的报告,按照这种工作思路,由各省市建筑师分会分别进行各省市的现代优秀建筑普查摸底工作,全国各省市建筑师分会推荐本省市的优秀建筑,通过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汇总并向国家文物局提交一份《新中国优秀建筑名录》及《新中国优秀建筑分布地图》。具体做法建议

(1)发放调查表评选“我最喜爱的现代建筑”,启动评选全国范围内的“建国后优秀建筑”名录。公众参与投票选择,所有入选建筑登录到专门网站,有详细专门的建筑物和建筑师的介绍,并可以不断补充和更新。

(2)以省或市为单位,出版《新中国优秀建筑》,介绍各地优秀建筑;各种专项登录名单专项结集,如《各地塑像》j《新中国工业遗产名录》。

(3)2008年6月13日中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建筑界和文物保护界共同合作,举办了“建筑师与20世纪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更进一步地,应该着手举办“建筑师与新中国优秀建筑保护”论坛,将20世纪文化遗产进行专项保护研究探讨。

(4)在新的世纪里启动评选“1999~2009十大建筑”,北京十大建筑、上海十大建筑如标本标志着这个城市的现代化进程,尤其是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吸引着全体国人乃至整个世界的目光,在评选中回顾建筑思潮的变迁。

(5)在当代建筑的设计人尚健在的情况下,拍摄系列专题片,留下建筑物及建筑师的影像资料,逐步对新中国培养的优秀建筑师进行研究和记录,为专题研究建筑师及建筑打下坚实的基础。历史研究喜欢“盖棺定论”,但这往往忽视对于自己身边的历史的收集,真实的影像资料会给后人留下研究的余地。

保护措施

在普查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和重点调查,建立完整的档案登记制度,并对建筑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进行研究评估,对保存现状和管理条件做出理性的分析。

(1)对新中国建筑的分类和保护:分特殊建筑、重点建筑、一般建筑三级对建筑进行划分。

(2)分别以时间轴和地域轴为坐标,将重要建筑进行现状评估、价值评估、文化价值定位。

(3)建立保护规划。优秀建筑的保护同样面临其周遭环境被破坏的问题,需要对文化遗产背景环境提出控制性要求,确定保护区划定保护范围,并结合管理和开发宣传,对远期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关法规研究

国际社会对20世纪文化遗产保护的趋势和进程表明,文化遗产的年代界定范围正在逐渐延伸,指定保护的文化遗产类别正在逐渐拓展,判断文化遗产的价值标准正在逐步深化,成为国际文化保护的趋势。而将更多的当代遗产纳入文化遗产保护范畴,必然是一个永久的趋势。

1986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了“当代建筑申报世界遗产”的文件,内容包括近现代建筑遗产的定义和如何运用已有的世界遗产标准评述近现代建筑遗产。随后,一系列关于20世纪遗产的会议相继召开。欧洲委员会分别于1989年和1990年在维也纳和巴塞罗那举行20世纪遗产讨论会,并于1991年9月了《保护20世纪遗产倡议书》;创立于1988年的国际现代建筑文献组织(DOCOMOMO)也分别于1990年、1992年和1994年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如何开展对20世纪遗产的鉴定和定性工作。1995年6月在芬兰赫尔辛基,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和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合作举行了20世纪遗产会议。会议确立了三个目标:一是认识国际环境下的20世纪遗产前沿状态:二是探索各种评估方式和方法:三是总结纳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方法。

在国际社会的带动下,一些国家纷纷作出积极反应,开始从战略角度强调20世纪遗产的保护问题。法国、加拿大、美国、挪威、墨西哥、德国等国家先后召开了以20世纪遗产保护为题的学术会议。2001年9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工作会议,促使一项以保护20世纪遗产为核心的为期一年的“蒙特利尔行动计划”出台,进一步推进20世纪遗产的保护与研究。 2008年4月,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通过了《20世纪遗产保护无锡建议》,这是国内首个关于20世纪遗产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20世纪遗产已经纳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视野。

中国现代化建设拥有大量现代优秀建筑,但是目前还没有经过政府审批的新中国优秀建筑保护名录,大量优秀建筑的保护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手段。《新中国优秀建筑保护名录》的编制将填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空白,使保护的内涵更加丰富,保护工作更加具有包容性,是对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实践的拓展。

事件链接

北京1950年代国庆十大工程

人民大会堂

中国革命和中国历史博物馆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全国农业展览馆

北京火车站

北京工人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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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980年代十大建筑

北京图书馆新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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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990年代十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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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世界中心

北京植物园展览温室

首都图书馆新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新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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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基中心

北京新东安市场

北京国际金融大厦

新中国50年上海十大建筑

金茂大厦

东方明珠塔

上海展览中心

上海图书馆

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上海博物馆

上海大剧院

新锦江大酒店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篇(3)

2014年5月2日,在长沙万科紫台一座由原长沙机床厂老厂房改造成的建筑空间里,来自全国各地和湖南的一些青年学者在此集聚,以“有限的空间、无限的传播――长沙工业遗产保护”为主题,畅谈事件影响下的工业建筑遗产再生。

本次学术沙龙由长沙市土木建筑学会主办,市科协副主席王勇、调研员董晓明同志亲临会议指导。王勇副主席在会上发表了两点建议。一是通过长沙梅溪湖的人工景观与杭州西湖人文景观的比较例证,提出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中,也需要注入人文精神,以文化为内核使工业遗产成为新的城市名片;二则是谈到政府与市场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中起到的博弈关系:尽管目前市场往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政府对工遗的政策引导或者限制也是相当重要的。董晓明调研员也在会上发言,主要介绍了科协与“壹画建筑”在工业遗产保护问题上的合作和努力,以及未来科协将工遗问题深入广泛的研究和推广的打算。

《中外建筑》杂志副社长李文华同志代表长沙市土木建筑学会表示,学会在市科协的指导下正在开展工业遗产系列论坛活动,一是想收集和积累资料,建立长沙市工业遗产档案数据库;二是想创新工业遗产保护的理念,通过事件注入激发保护活力,促进长沙城乡品质倍升;三是推动工业遗产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四是凝聚工业遗产保护的人才,主要是以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壹画建筑”博士团队为骨干,联络全国各地年青学者,使工业遗产研究呈现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气象。

会上,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壹画建筑”博士团队的黄磊、王蔚、许皓吴、彭义、高青、欧雄全等与会学者从长沙、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城市对工业遗产的改造实例探讨了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以及对工业遗产改造后对片区的再影响。长沙万科紫台项目设计部黄超经理饱含热情地介绍该项目的设计理念及未来应用的构想。黄经理说,当初在厂房外设计一道玻璃墙就是要有一个把老厂房典藏起来的感觉,实际效果上又形成了新旧空间的融合。与会的嘉宾围绕“面向本土的事件与面向地域的建筑”为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潇湘晨报》主任记者斯茅庚、《三湘都市报》记者、《都市周末》编辑部主任魏菲和《中国科学报社》湖南记者站副站长成舸等从媒体的角度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本次沙龙由《中外建筑》编辑部主任屈湘玲主持。

沙龙经过三个小时的讨论后结束,与会学者认为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不仅要从历史工业建筑中吸取营养,还要在伴随着事件的推进,充分调用外部优势资源,以创新的模式,契合长沙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工业遗产的发展寻找新的发展契机和推广模式。《中外建筑》杂志将于近期全文发表此次会议专家学者的成果,敬请期待!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篇(4)

关键词:20世纪遗产;“有机更新”理论;水文化

目前,建筑文化遗产的年代界定范围逐渐延伸,将更多的当代建筑遗产纳入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开发范畴已成为国际上一个毋庸置疑的趋势。

1、“20世纪遗产”概念及中小城市20世纪遗产现状

1.120世纪遗产的概念

“20世纪遗产”,顾名思义是根据时间阶段进行划分的文化遗产集合,包括了20世纪历史进程中产生的不同类型的遗产。

2000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濒危遗产报告中,针对一些民居或城市建筑、工业中心、景观作品,以及体育场、飞机场、供水系统和城市公园,处于被废弃或被改造的境地,表达出对20世纪各类遗产命运的忧虑……20世纪遗产的概念也从房屋建筑拓展到其他领域的人类创造,一些存在仅数十年的园林、纪念碑、雕塑、港口码头、海上石油钻探平台、以及粮仓、铁路、生产线等也同样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1.2中小城市20世纪遗产的现状

尽管国际社会关于20世纪遗产的定义以及甄别方法的探讨仍在继续,尚未形成明确的理论成果,但是对于20世纪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早已在一些主要城市进行,中小城市中的20世纪遗产的保护开发也刻不容缓。

中小城市20世纪遗产整体上体现出显著的特点:第一,种类多样,文化多元;第二,实用性强,贴近生活;第三,意义深远,感召力强。以岳阳市巴陵西路以南老城区20世纪老建筑群为例,该地区位于城市西南部旧城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成为岳阳市的文化商业中心区,地段内洞庭南路、竹荫街、先锋路、建设南路曾是城市的主要道路,位于地段南端的火车南站曾经一度是城市铁路客运的唯一中转站,地段西临洞庭湖,水运交通与渔业都异常繁荣。该地区地段内的建筑建成时间大多横跨20世纪50至90年代,建筑功能广泛涉及办公、旅馆、工业厂房、仓库货栈、商业、住宅及其他建筑等类型。20世纪建造的现代建筑多注重功能,往往直至现在还在为人们所使用。该地段建筑亦是如此,如位于洞庭南路上的原港务局办公楼,原建于20世纪50年代,前面是一面带有折衷主义风格的门墙,后面是一个三面围合的小院,现在已改造成为住宅仍在使用。中小城市现代化的发展速度与程度都不如大城市,但恰恰由此,中小城市的20世纪建筑遗产保存得比较完整,建筑周边环境几十年来变化不大,旧城风貌得以延续,保留给市民的心灵一处怀旧与自省的地方。

2、20世纪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的难点

20世纪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还存在很多难点:第一,上到城市决策者与规划建筑师们下至普通民众,对20世纪遗产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轻视,损毁建筑与推倒建新的事件时有发生;第二,旧城改造、道路拓宽与城市广场建设正逐渐破坏20世纪遗产周边紧凑的建筑布局与疏密有致的城市肌理,建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从而失去了其生命力;第三,20世纪遗产正在岁月的侵蚀下不断破败下去,由政府财政支持的建筑维修经费的缺乏令这种趋势愈加严峻。2中小城市20世纪遗产保护利用模式与规划对策研究

同样以岳阳市巴陵西路以南老城区为例,作者将场地分为“沿江片区”“民俗片区”“老城片区”“沿街(洞庭南路)片区”“仓库片区”等五个部分,经过分析总结出如下几点对策:

2.1借鉴南京模式,发掘利用“水文化”

南京将20世纪遗产串联起来,按不同主题制定民国特色的旅游路线,扩大南京民国建筑文化在国内甚至国际的影响。岳阳城三面被江河包绕,祖祖辈辈依湖而生,同样有其独特而丰富的“水文化”。“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唐代诗人孟浩然这两句诗,写尽了洞庭湖与古城岳阳的关系。作者建议在沿江片区与民俗片区开发中引入“水文化”,发掘其文化旅游潜力,如在民俗片区,保留茶巷子、观音阁街、沿街特色铺面与原有适宜步行的街道尺度,规划设计民俗介绍场馆或景观小品,发展特色食品文化旅游街,介绍并令游客亲身体验茶叶、香料、五谷杂粮等乡土特色食品。而在沿江片区,可利用现存码头建筑物或构筑物,修缮并改建成渔业博物馆,讲述诞生在洞庭湖渔船上的岳阳人的信仰与精神,并保存市民们对建立在这里,曾经繁忙而今不复存在的鱼巷子市场的回忆。

2.2遵循“有机更新”原则,打造平衡发展的街区

“有机更新”理论是吴良镛教授对北京旧城规划建设进行长期研究发展得来的,其含义大致可分以下三层:

1)城市整体的有机更新;

2)细胞和组织更新的有机性;

3)更新过程的有机性。

20世纪遗产保护的途径与指导原则也应遵循这种模式,从而更好地体现遗产地、历史性街区、城市整体环境的平衡发展关系。作者建议在老城片区与沿街片区保护开发20世纪遗产过程中遵循“有机更新”原则:因为在这些区域内20世纪遗产间建造的时间段差别较大,功能多样,保存质量参差不齐,建筑风格各异,且大多仍然在使用当中,与居民的生活关系密切,只有依“有机更新”原则,有层次有步骤地协调地加以保护利用,保留有历史价值的,保存较完好的建筑,修缮更新破损的老建筑,拆除保留意义不大,并影响周边遗产建筑群风貌的建筑或临时搭建的建筑,同时,改善基础设施,开辟居民室外休闲空地。

2.3引入“仓库文化”,建设城市公园

“城市公园”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加拿大城市设计师豪森提出来改造位于温哥华市格兰威尔岛的设想,即将格兰威尔岛传统的工业生产功能与现代的商业和文化功能相结合,在总体上形成一系列景点,以广泛吸引城市中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乃至不同收入阶层的群体。作者认为选取场地内仓库片区与沿湖片区较适合采用此类模式。可利用投资更新改造落后、陈旧的基础设施,收购原用于工业生产或仓储用地而后被废弃的土地,转化为景观小品和绿地。利用区域内破败的工业厂房改建成娱乐休闲场所,以及增建教育和文化设施等。此外,仓库片区内可借鉴国内有名的上海苏州河旧仓库,北京798艺术区等开发模式,引入“仓库艺术”概念,吸引艺术创作工作者的聚集,古旧的仓库得到艺术家们的艺术灵感与构思的改造,形成特色的艺术文化区。这样就使该区域转变为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集商业、旅游、文化、娱乐和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城市社区中心。同时,20世纪遗产的保护利用与市民公共活动和培养健康情趣相结合,而提升了20世纪遗产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单霁翔.20世纪遗产保护的理念与实践[J].建筑创作,2008(6),2008(7).

[2]吴良镛.旧城整治的有机更新[J].北京规划建设,1995(3):16-19.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篇(5)

【关键词】建筑;遗产;SOHO

一、工业建筑遗产概述

本文所研究的工业建筑遗产认定为:工业革命以后,反映人类从事工业活动所留下的具有建筑或科研、社会、历史、技术价值的用于工业生产、加工、装配和维修的厂房,以及为之服务的仓库、构筑物、工业设施、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筑及交通运输建筑。

二、国外工业建筑遗产的发展历程及研究现状

20世纪50年代随着“工业考古”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工业遗产的概念开始被人们熟知。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经济转型,传统工业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纷纷的倒闭。遗产保护也从之前的建筑单体和纪念物,转变到一般历史建筑、乡土建筑、工业建筑、城市肌理、人居环境等,使保护范围更广。

在城市化进程中,居民对工业遗产保护的功劳也是功不可没的。最有代表性的则当属日本北海道的小樽河运动和纽约的 SOHO 保护运动。1966 年的夏天,日本地方政府因建设 6 车道的沿海道路,计划将历史悠久的小樽河填埋 60%并且威胁到上百栋明治时代的是早仓库群。这一计划引起了市民的严重抗议,他们认为小樽河是历史的见证者,是构成家乡的独特景观,于是自发开展了对小樽河的保护运动,不但阻止了破坏,而且促成该工业遗产成为“国家重要的传统建筑物群保存地区”。美国曼哈顿的 SOHO,在二战之前是著名的传统工业区,经济大萧条后,闲置了大量的厂房和仓库。一批艺术家对其改造,用作艺术创作的工作室、展览空间甚至居住空间。纽约市政府曾计划对该地区的工业建筑进行拆除,改造为现代化的高层写字楼和公寓,遭到市民的强烈反对。上世纪 70 年代,市政府终于决定将 SOHO 区列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1969 年美国制定了《美国工程纪录法案》。20 世纪 70 年代初,一些西方的学者开始明确将这些地区认定为“历史地段”,并把一部分 20 世纪初的城市工业区规定为历史遗产。

1973 年,英国工业考古学会成立;同年,在世界最早的铁桥所在地铁桥谷博物馆举行第一届工业纪念物保护国际会议,其后成立了专门的国际工业遗产保护组织,并设立了专门的工业考古奖(1997)。80 年代随着许多城市对这些工业地区、工业地段的改造和更新、开发实践,该研究领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城市传统工业类建筑和遗址已被认作是城市的一种特殊景观――“工业景观”;荷兰在 1986 年开始调查和整理 1850 年到1945 年间的工业遗产基础资料;法国 1986 年开始制定搜集文献史料及建档的长期计划;日本在 1980 年末期开始关心“文化财”中属于生产设施方面的工厂与建筑保存,着手进行普查。2002 年柏林国际建协 21 届大会将大会主题定为“资源建筑”,并引介了鲁尔工业区再生等一系列产业建筑改造的成功案例,进一步使工业建筑历史地段保护、改造与再生事业引发全世界建筑同行的关注。

三、国内工业建筑遗产的发展历程及研究现状

相比而言,我国的工业建筑遗产保护较为落后。目前,欧洲的世界遗产名录上不仅有教堂等古老建筑,而且包括了工业文明遗迹,其中仅采矿区就有三个,分别位于比利时、德国和瑞典。中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亚洲遗产项目大多是考古遗址、宗教神庙、帝王墓葬和皇家园林等。进入 90 年代,由于城市的发展模式变化与发展速度加快,导致上个世纪兴建的工业建筑和地段等逐渐衰退。城市经济的转型导致“退二进三”的城市改造更新模式,而“退”的正是这些衰退的工业建筑和地段。旧城改造的重要对象也就是工业建筑与地段。上海和南京已经制定了的总体规划目标,上海将要把 66.2 平方公里的工业用地进行功能置换。到2010 年,66.2 平方公里的工业用地三分之一保留,三分之一改为第三产业用地,最后三分之一向近郊和远郊转移。

我国对此领域的研究大致出现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主要包括城市政府所直接关注的城市滨水区改造开发研究,此类项目多采取“自上而下”的整体运作方式,如许多城市传统的滨水码头区、工业区和仓储用地的改造和一些有识之士、特别是艺术界专业人士对传统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的关注等两个方面所开展的研究。

我国近年在该领域也陆续发表了许多研究论著,如“旧建筑,新生命――建筑再利用思与行”(鲍家声,龚蓉芬,1999),“城市产业类历史建筑及地段的改造再利用”(王建国,戎俊强,2001),北京焦化厂工业遗产资源保护与再利用城市设计(刘伯英,李匡,2007),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俞孔坚,景观设计,2006)等。同时有些专项研究也已开展,如王建国主持开展的唐山焦化厂和粮库地段的改造再利用可行性研究,韩妤齐、张松等完成的苏州河沿岸仓库区的调查研究等。比较成功的工业建筑遗产改造案例也有许多,如上海“八号桥”时尚创意中心、北京外研社印刷厂厂房改造、广东中山岐江公园、台湾省台东铁路艺术村、上海世博会浦西江南造船厂地段保护和改造等。

四、总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遗产的重视,工业建筑遗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我国对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也开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但是,由于之前的城市化进程过快以及对土地价值的盲目追求,导致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工业建筑遗产受到严重的破坏。这样的问题在欧美发达国家进入工业社会初期也曾经遇到过,之后随着各界人士的努力与行动展开了对工作建筑遗产与再利用的有效手段。我国在面临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引以为戒,不重蹈覆辙,对工业建筑遗产这种新型的文化遗产进行人文性的思考和保护。

在对工业建筑遗产保护和改造的过程中,势必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好在政府和各界人士已经开始对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研究,也在不断地寻找着适合我国的工业建筑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的途径。

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保护和改造时对工业文明的传承和对工业历史的尊重,本文在本着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对国内外工业遗产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对工业建筑遗产的理论进行学习和分析,总结前人的经验。想通过本文的研究对国内外工业建筑遗产的研究发展现状能够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与理解。

【参考文献】

[1](俄)伊诺泽姆采夫.后工业社会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M].安启念,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7.

[3]吴良镛.世纪之交的凝思:建筑学的未来[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篇(6)

洛阳工业遗产保护的范围很广,其中主要的部分就是建国后的工业建设所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高水平,富有特色,具有重要的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科技、美学价值的工业建筑遗产,如与生产、生活、科研、教育等直接相关的建筑和场所等(图1)。受到当时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洛阳的工业区建设具有极其典型的地域和时代特征,工业区“南宅北厂”的带状规划布局方式以及具有明显的苏式特征的建筑风格均反映了这一特点。期间兴建完成的工业区工业建筑、住宅建筑极其附属设施的配套建筑无论在功能、结构上,还是在建筑形象上都反映了当时较高的建设水平。就现状而言,出于“退二进三”、“退二优三”以及环境保护的需要,工业区中的一部分企业迁出原址,遗留下大量的建构筑物。目前工业厂区内部基本维持原有风貌格局,苏式建筑风格十分明显且大多保存完好,但居住区现状较差,原有多层住房已完全不能满足现代生活需要,不仅单套居住功能和面积远远达不到平均标准,而且内、外部环境恶化,原有格局大多遭到破坏。同时一些工业区内具有较高价值的建筑逐渐被拆迁、重建,洛阳工业区的整体特征和鲜明形象正日渐模糊。由于工业遗产的缺失所带来的文化遗产断层,将对洛阳的城市肌理和个性特征带来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对其进行保护和更新势在必行。

2洛阳工业建筑遗产的价值与特征

(一)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洛阳是新中国成立后建设的重要的重工业城市之一,这段历史是洛阳3800年城市发展史上辉煌的一页,在洛阳的城市发展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洛阳而言,城市中的近代工业建筑见证了洛阳近代工业文明、社会发展的进程,它们和其他优秀历史建筑类型一样,都是城市的记忆和洛阳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诸多文化符号、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普遍的具有不可替代的保护意义。

(二)科学价值。随着“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中的6项落户洛阳工业区,该区逐渐成为当时在全国闻名遐迩的重点工业区,引起了人们高度重视。在汲取了包头、长春等城市工业区规划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洛阳工业区采用特有的“避开旧城建新城”的规划建设方式,形成了布局合理,规划科学的带状城市建设模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洛阳也被国内外的专家誉为城市整体规划的“洛阳模式”,得到了国内外城市规划界的高度评价,其代表的当时最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至今仍具有巨大的科学研究价值。

(三)经济价值。洛阳工业区内的工厂在经历了城市扩张后,区位价值普遍得到提升。工厂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区域基础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这些区位优势使得环境改造的投资小、回报率高。其次,洛阳工业区由于当年集中大量资源,高标准严要求的建设,厂房建筑层高高、跨度大、空间高敞,绝大多数工业建筑主体结构坚固完好,在未来进行合适的功能置换和适度的改造过程中具有巨大的再利用开发潜力。这些因素都使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四)艺术价值。洛阳工业区现存的工业建筑遗产多修建于20世纪50-70年代,受到苏联援建影响,从城市规划、厂区布局到建筑设计都打下了十分鲜明的时代烙印。这些以现代主义风格和民族符号相结合的大体量、大跨度工业建筑和居住街坊,代表了特定时期洛阳工业建筑的水平、特点和城市建筑的整体面貌,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审美趣味和独特感染力,具有十分重要的艺术价值。因此在现代的城市环境条件下,选择性地保护和修复部分工业建筑并进行相应地环境改造,其必将成为洛阳这座历史文化名城里的另一道特色景观。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下的工业建筑遗产

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的内容分为实质和非实质形态两个方面,而历史文化名城在实质上来说是比较典型的保存了历史上丰富的文物古迹、城市建筑和空间格局等优秀遗产的载体。洛阳是中国著名古都,城市建设史达3800年,作为中国都城的历史也长达1500余年,先后有13个朝代在洛阳建都。洛阳附近分布着夏、商、周、汉魏、隋唐五个蕴含着及其丰富历史文化信息的大都城遗址,形成“五都贯洛”的宏伟气势,在世界上都是不多见的,历来得到中国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1982年国务院在公布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时,洛阳就位居其中。作为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提到洛阳的文化遗产,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城市中拥有的大量的古代遗产,如龙门石窟、隋唐遗址等,但洛阳涧西工业区作为我国重要工业基地的历史却往往被遗忘。与城市中遗存的大量文物古迹相比,洛阳的工业建筑遗产无论从数量、范围、影响力等方面均无法与之抗衡。在这种“厚古薄今”的思想影响下,在其研究和保护方面明显滞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引起应有的认识。

我们应该认识到,城市的历史文化是由一系列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街区、旧建筑和古迹等历史遗产串联而成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建立,从实质保护的角度来说就是为了将这些珍贵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城市遗产通过保护规划组织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以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为目的的城市空间构架,以实现“容纳性的都市保存”。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框架是一个发展、变化的系统,保护的对象和内容也在不断地更新和扩容。作为随着近现代历史的变迁、文化的积淀而产生的新生城市历史遗产之一,洛阳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是城市物质信息和文化信息得以延续的保证,其保护格局的构建,必须放置于洛阳历史文化名城这个环境背景下来考虑,它们也理应作为新的保护对象被纳入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之中。

4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下的洛阳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更新策略

4.1构建工业建筑遗产纳入名城保护的新框架根据新的《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现在洛阳已建立起开放性、多层次的、动态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体系。这个保护框架包含了总体层面、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工业遗产及有价值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线路等要素。这也是洛阳首次将近现代工业建筑遗产纳入到城市的保护框架中,通过这个保护框架体系将城市中宝贵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建筑遗产规划保护起来,将原来的洛阳工业区“三区一带”的建设格局(图2)与城市中的其它历史遗产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城市空间构架。洛阳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基本结构从空间层次上来说包含了“点、线、面”三个层次。结合该“点-线-面”保护脉络的要求,依照“保留经典、集中连片、点线结合、规模保护”的原则,洛阳的工业建筑遗产也可以分为“工业整体风貌、工业历史地段、工业历史建筑”三个层次要素,它们与名城保护框架的“古城格局风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单位”三个层次分别对应,工业建筑遗产的各层级要素根据各自的特征纳入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相应层级当中,与其它历史文化遗存统一起来,一并加以保护和利用,框架的各层次要素发生更迭与交替,从而构建新的完整的名城保护框架,以进一步丰富洛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所以从另一角度来说,工业建筑遗产保护要素的纳入过程也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体系自我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二者之间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4.2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价体系和分级登录制度洛阳工业建筑遗产保护的核心在于其价值的保护,即保护该工业建筑遗产在其生命周期内所承载的历史、科技、社会、建筑等多重价值和社会影响等。城市中不同的工业建筑遗产的价值体现也会有所区别,甚至在一个主体上会体现出多种价值,这就是工业建筑遗产价值的多样性。洛阳城市中的大量的工业建筑遗产,在没有对其进行价值评价认定之前,一概进行拆除或者保护都是过于草率的做法。只有建立科学而系统的工业建筑遗产价值评价体系,对工业建筑遗产的价值进行准确地定性定量的综合分析,根据不同等级的遗产制定层次性的保护与利用梯度,这将是工业建筑遗产定位、认定、整合的依据,同时也是是整个保护工作的关键。

针对洛阳工业建筑遗产的自身特点,我们可以借鉴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评价的方法,对工业建筑遗产的价值评价采用因子评价法,在原真性、科学性、代表性、完整性的原则下,选取适当的、可以准确和全面的涵盖工业建筑遗产价值的因子,如历史价值因子、艺术价值因子、科学价值因子、社会价值因子和经济价值因子等来构建洛阳工业建筑遗产价值的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依据该开放性的综合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体系,利用其所具有的多功能、多层次、多目标的特点,从定性和定量上对各个工业建筑遗产进行整体性、相关性和综合性的价值因子评价,按照得出的价值因子综合值进行评分定级,明确洛阳城市工业建筑遗产保护的优先级别,以便于其分级保护和分级再利用,同时也为其纳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管理体系,最大限度的兼顾适应性更新的文化性与经济性提供基础参考和科学依据。

工业建筑遗产价值认定之后就应该进行遗产的登录,以确保遗产能够得到更为广泛的管理与保护,因此建立完善的工业建筑遗产登录制度也是洛阳工业建筑遗产保护的重要环节。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体制主要为指定制,它是由专门的文物保护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文物评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遗产选定为文物并确定保护等级。实践证明,这种保护体制由于范围、管理、资金等方面的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而在国外工业建筑遗产登录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通过登录过程中的申报、选择、调查、评估等一系列步骤程序,利用公众参与和专业评估、认定相结合的选定方式将符合标准的建筑遗产计入名录进行保护。在洛阳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中,我们在以指定制为主体的情势下,再辅以登录制为补充,就可以综合两种保护体制的优势,既有专业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实施的“点”的保护,又有广泛的公众参与的“面”的保护,使我们的保护体制由静态变为动态、由单向变为双向,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下,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保护事业中,以适应洛阳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事业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4.3创造多样化的保护与利用模式,强化洛阳城市特色由于我国对于历史建筑遗产“保护”的内涵一直没有严格的、科学的界定,因此很多人对于“保护”的理解还局限于修缮、保养这样针对静态遗产的工程技术干预行为上,而忽略了其在非物质层面上的重要意义。《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提到,遗产保护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保持其使用功能并使之延续和强化,对于建筑遗产更是如此,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能使建筑保留其存在的基本价值。洛阳工业建筑遗产作为在特定阶段形成的城市历史文脉的载体,要在洛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背景下成为整个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积极的方法就是通过开发再利用的方式,经过功能的调整与转换,挖掘出其更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并赋予其新的活力,使它在洛阳城市的建设中成为具有洛阳地域特色与历史文化的新亮点。

国外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模式大致有几种:主题博物馆参观利用模式、公共休憩空间模式、创新产业利用模式、工业博览与商务旅游开发利用模式以及综合开发模式。对于这些多样化的保护模式,我们在洛阳工业建筑遗产的改造及再利用过程中,应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特征而采用符合其自身特点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扩宽再利用的思路,广泛地开拓契合城市发展的新型模式,例如在工业区主要节点树立纪念碑和雕像;利用工业厂房结合洛阳牡丹的特色开展生态化牡丹培养展览温室;在住宅街坊区设立工人生活馆来展示生活街坊的历史风貌等。在洛阳历史文化名城的背景下,通过保护与再利用模式的扩展,将工业建、构筑物的现代工业美学与古城的传统美学相结合,洛阳城市的传统风貌与现代工业风貌将形成异质互补,城市各区位之间将相互影响、融合(图3),这对于洛阳古城肌理的延续有着持久而深远的意义。

4.4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工业建筑遗产保护的社会参与体系从总体上可分为城市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公共部门、专业保护机构、个体使用者等。由于各自的出发点和价值观的不同,他们对于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在传统的工业建筑遗产保护的规划和实施中,政府往往拥有自上而下的决策和管理权,公众参与的机会是极其有限的。但从根本上来说公众即直接或潜在的使用者才是整个保护格局的重要主体,他们对于本地区的工遗产有着更加深入的了解认识,他们会通过自身的使用直接感受保护和更新所带来的社会、经济以及环境效益,只有他们成为工业建筑遗产保护更新的最大受益者时,才会使城市真正得到促进与发展。在国外的工业遗产保护与更新中,公众参与设计的方式也是采用最为普遍的形式。

但是从目前来看,洛阳的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体系基本还属于一个比较封闭的管理系统,洛阳的公众还未真正参与到城市的开发规划之中,他们往往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和执行政府决策部门所指定的规范、政策,由于保护决策的这种不完整性也造成了公众对保护行为的漠视。因此从公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建立起广泛的开放性公众参与体系,有效地健全社会公众监督机制是实现洛阳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和更新的重要途径之一。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在洛阳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与更新中可以引入“自下而上”的开放式的理念,让公众参与到工业遗产保护更新的各个阶段,规划设计的决策者通过宣传媒介、项目公示、召开民众参与的评审会等形式,倡导和推动社会各阶层参与到保护工作中,经过公众的多向反馈和过程参与,广泛接纳公众的意见来决定遗产的改造方式,使得遗产的保护和城市的发展更具有操作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只有通过调动公众的积极性、激发和促使公众参与到工业建筑遗产保护的实践活动中,才能使洛阳的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与更新构筑起坚固的社会公众基础,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5结语

建筑遗产保护论文篇(7)

关键词:新农村;古村落;保护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生存环境正在发生明显变化,但在变迁的步伐中,如何保护抢救已经极其有限的古村落古民居以及周边的环境,也引起了社会上下的普遍关注。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有的部分遭到损坏,有的则年久失修;有的新旧相杂、不伦不类,有的因无人居住或产权归属等问题正呈颓败之势。古建筑的周边环境也随着经济发展而急剧变迁,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很多古建筑甚至处于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境地。因此,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保护古村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1、全面开展历史文化村镇的普查

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心中有数,弄清农村的文化遗产分布、现状及保护重点。近十年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人们重建设轻保护,拆掉了很多可以不拆或本不该拆的古建筑,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本区域内除文物保护单位之外的建筑遗产的底数是不清的,或知之不全,甚至一无所知。即便进行过文物普查,也对农村文化遗产缺乏深入系统的普查,对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因此,有必要对农村文化遗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并公布保护名单,这样才能进行很好的保护。古村镇分布地区广,民族与地域条件各具特色,须分别对待,依据不同的情况、价值的大小、完整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通过文化遗产普查,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对重要濒危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以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2、加强法规建设

加强法规建设,尽快起草制订专门的保护法规。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全适合乡土建筑保护,为便于各项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必要考虑制定适用于乡土建筑保护的专门法规或政策,并鼓励村民自行订立文化遗产保护的乡规民约,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乡土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必须逐步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使相关部门有法可依,以尽快制止不加甄别的随意拆除、改造有历史价值乡土建筑行为的蔓延,引导地方及时调整新农村建设中只重建设、改造,不重保护的政策,制止建设性破坏,引导新农村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3、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保护意识

现在的宣传大都存在着这样一些反差:对外宣传得多,对建设、旅游等部门宣传得少;对专业人士宣传得多,对群众宣传得少。如此一来,宣传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各级政府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引导和鼓励广大民众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手段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览、论坛、讲座等活动,展示和传播本地有代表性的文化遗产,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境内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合作和交流活动。制定实施有关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4、完善技术规范,确定保护标准

国家文物局已经组织了国内有关专家和相关省份的文物管理工作者召开专门研讨会,探索和制定乡土建筑的保护标准问题。经过热烈讨论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已初步制定了《新农村建设中应予以保护的建筑推荐标准(初稿)》。该推荐标准目前尚需进一步征求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在该保护标准正式出台后,各级政府可据此在自己辖区内进行全面、广泛的乡土建筑调查,按照标准甄别有价值的乡土建筑加以保护,以延续地方文化传统,保持新农村特色。

5、探索土地置换、民居产权的新政策

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土地置换、民居产权转移的新政策,根据各地实际经验,要解决民居保护与改善居民生活的矛盾,建设新区、保护老村是较好的方法,通过将新申请宅基地的农民逐步安排到新村,将老村规划治理后,采取各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和运行机制,做到既保护了文化遗产又改善了居民生活。 相关部门应从政策上鼓励建新不拆旧,适当放松产权交易,允许集体或个人购买保护建筑,真正做到谁使用,谁维修。 文化遗产是人的,因而应该让群众成为保护、管理的主体。我们的传统中本来就包含有一种热爱乡土的情感,应该充分发挥普通群众保护乡土文化的积极性。应该让村民自主保护、管理自己的村子,而政府有关部门则要支持、宣传、帮助,不是与民争利或是包办代替,更不要进行纯粹商业性开发。

6、明确职责,创新管理体制,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注意保护有历史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保护和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遗产更在保护和管理之列。国务院 2005年12月22日向全国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决定从今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十几年来,对建筑遗产(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一些专家学者潜心研究,多方呼呈,开了不少会议,出了不少专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有所回应和部署。但从全国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中建筑遗产屡遭摧残的状况看,这项事业并未受到政府的应有重视,没有把它列上议事日程、明确目标和责任。即使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也长期处在城市规划管理的一个从属部分的位置上,而直接关乎建筑遗产存亡的市政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等部门却没有遗产保护的职责。城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建设部门内部,也普遍存在这种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情况,致使建筑遗产保护工作长期停留在规划或规划文件中。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因为说的和干的不是同一个部门、同一个人。由此可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没有形成共识和合力,是最值得自我反省的要害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