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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竞赛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7 18:05:18

体育竞赛论文

体育竞赛论文篇(1)

现代竞技体育比赛虽然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但它从开始就与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例如,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从一开始就利用发行邮票、举办博览会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萨马兰奇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以后,国际奥委会章程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最终使奥运会走出困境,成为各国竞争的“香饽饽”。在主办奥运会的商业化运作中,转让电视转播权是一种代表潮流而又逐渐起主导地位的运作方式。自1960年冬季奥运会以5万美元出售了电视转播权,以66万美元出售了夏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以来,电视转播权给体育比赛的组织者带来了巨额利润,2000年悉尼奥运会组委会电视转播权收入达到7.98亿美元,而且这一收入还在攀升。其他比赛也是如此。1997年11月11日,NBA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和特纳有限电视公司以26亿美元的价格延长了4年期的电视转播协议,2002年日韩世界杯足球赛电视转播权转让价格为3.988亿美元,国际奥委会前主席萨马兰奇甚至认为,将来体育运动会可简单地归纳为两类:一类适合电视的口味,另一类则不适合,前者发展,后者衰亡。总之,当电视与体育竞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现代体育才得以普及和迅速发展。

体育竞赛进行产业化运营时,其突出特征是其信息经济的特点。以奥运会为例,组委会的收入构成主要包括:电视转播权收入;TOP赞助计划收入;标志特许使用收入;组委会赞助收入等,其中电视转播权的转让收入一直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占70%以上。而组委会收入之外的其他经济收入,也多与信息产业相关。这些收入的基础则是体育竞赛本身,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

然而,对体育竞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各国各有差异,在我国则更有争议,而且在实践中受到传统体制、传统观念及现实法律本身的制约。中央电视台大约到1997年才开始在转播国内体育赛事时向举办者交纳转播费,而目前全国足球甲A联赛的转播权谈判,足协与央视尚未达成协议。此外,体育竞赛的某些项目,如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项目的表演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如何在转播权的权原及权属上进行明晰的界定,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体育运动本身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的背景,从电视转播权这一典型的、颇受争议的问题出发,探讨体育竞赛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并分析我国立法及现实法律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权原及解决途径

体育赛事由于其较强的自我封闭性和专业性,一般强调行业自律,并得到各国法律的认可。根据国际惯例,体育竞赛的电视转播权属于赛事主办者,包括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和赛事转播权。我国的体育竞赛转播一般由主办者和当地电视手进行,由当地电视台制作竞赛的节目,转让给其他购买电视转播权的电视台。在转让过程中,全国性的比赛,例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是由中国足协牵头签约,然后将出售转播权所得利润分成给各个俱乐部和比赛地的有关单位。在外国,例如美国,由于其发达的电视网络,一般是由几大电视网来集中买断节目,再出售给各个电视台,实现制播分离,既节省了成本,又能提供较优质的服务。尽管这两种方式由于体育运动及电视业发展水平而有不同,但都面临相同的问题:体育竞赛的节目制作者、竞赛运动队以及队员、赛事主办者,谁才是转播权的真正享有者?转播权的性质是什么?

首先,我们必须理清转播权的性质,才能深入的探讨其他问题。在许多著作中,基于我国以前的著作权法,将转播权与播放权作为邻接权的一部分加以论述,其实是不正确的。《保护邻接权罗马公约》专门规定了广播组织权,即广播组织有权:(1)授权或禁止转播他们的广播节目;(2)授权或禁止录制他们的节目;(3)授权或禁止复制未经其同意而制作的他们的广播节目的录音录像;(4)授权或禁止向公民传播其电视节目,如果此类传播是在收门票的公共场所进行的。行使这种权利的条件由被要求保护的缔约国的国内法确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广播组织应享有权利禁止未经其许可而为的下列行为:将其广播以无线方式重播,将其广播固定,将已固定的内容复制,以及通过同样方法将其电视广播向公众传播。如果某些成员不授予广播组织上述权利,则应依照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使对有关广播之内容享有版权之人,有可能制止上述行为。有人认为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了广播组织权,是不确切的。而真正明确地规定了广播组织权的则是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该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就明确将广播组织的版权(著作权)与邻接权区分开来。事实上,如果电视台自己制作节目进行播放,它首先享有节目(作品)的版权,其次才是广播组织权(邻接权)。体育竞赛的现场直播属广播组织权,而赛事画面集锦及专题节目,如果是电视台加工制作的,只要有独创性,就形成作品,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非广播组织权。因为邻接权无论是从权原、保护期限及保护程度方面都比著作权要小。因此,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电台对非其制作的节目所享有的一种邻接权。转播权正属于这种邻接权,当然,它属于授权转播的权利人,而非转播者。

其次,在将电视转播权界定为邻接权的前提下,需要探讨的是其原始版权何在的问题,因为没有版权就没有邻接权。在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情况下,如果体育竞赛主办者授权电视节目制作者将竞赛场面制作成电视节目,若在剪辑等方面制作者进行了独创性劳动,则作者无疑应属节目制作者,而基于合同关系,可采用委托作品的形式使主办者成为版权主体,以获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可见,除表明制作者身份权外,主办者与节目的具体制作者可通过合同解决版权归属问题。

如果说通过合同的约定即可将赛事制作成的节目版权问题明确的话,那么仅仅其直播(发送信号而没有独创性)就可获得版权,其真正的表演者,即参赛运动员能否享有著作权?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众所周知,著作权(版权)是作者、其他主体及其合法继受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关键之处是其权利基础——作品。显然,运动员的竞赛不属文学与科学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将作品的范围概括为:文学、科学与艺术领域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成如何。在其例举中并未提及体育竞赛活动。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类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而最后一项中,至今尚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体育竞赛表演的性质及权属问题。《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第2条规定:表演者指演员、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文学作品的人。笔者认为,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所能受版权保护的应是其表演,即他们享有表演者权(当然若是独创的作品则享有表演权)。《保护邻接权公约》限定表演者权指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但在该公约第9条中,又采用许可主义,间接地承认那些不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也是表演者,只不过要由各国国内法予以确定:任何缔约国均可根据国内法律和规章,将本公约提供的保护扩大到不是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的要求。据此,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将杂技艺术作品明确列举为表演者可以表演的作品,已将伯尔尼公约的作品范围扩大了。在此情况下,讨论运动员(包括体育竞赛节目的其他创作者)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些典型的运动竞赛表演项目,如花样游泳、花样滑冰、艺术体操等,都与杂技表演没有什么差别。它们具有以下特征:技能要求很高、难度大;具有深刻的思想性、高超的艺术性,是体育群体的智力成果的集中展示;具有极强观赏性;它同舞蹈一样可以有形再现。更何况,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将可固定性作为作品受保护的条件。因而,这些表演就其本身而言,受著作权法保护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编排出来的融音乐、艺术动作于一体的艺术体操,实际上就是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但是,像举重、击剑、足球等程式性的竞赛,并没有特定的独特表演特征,而且风险性大,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可以不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演。国际上之所以不将体育竞赛中运动员的表演列入知识产权法中表演者权的对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体育运动的自成一体性、专业性、竞技性,使运动员的表演可以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得到补偿,而通过电视转播权等形式可将投资一并收回;第2,体育竞赛就其宗旨而言是非商业性的,报酬权仅是其考虑的一项因素;第3,传统的体育道德观念并未认可体育竞赛的表演可以获得商业利益;第4,体育运动重视普及,这在现实中必然涉及重公益而牺牲一些私益的情况。例如,虽然欧洲联合广播公司出价甚低,但国际奥委会还是基于普及体育的宗旨拒绝分拆转让电视转播权而获取高额转播费,以便使广大观众能够支出少量费用即可观赏奥运会实况。最后,传统知识产权法的范畴也在发生变革,在体育竞赛与知识产权法之间除了经营性标记外,尚未有很强的结合。在这种背景下,基于体育运动的特殊性和知识产权法体系的相对封闭性,可以设想用单行法的形式将一些竞赛表演者的权利明确规定出来,以切实保护运动员及其他创作协助者的利益。这一构想还基于以下两点理由:第1,是否保护竞赛者的无形财产权是由各国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体育项目的普及性和受欢迎程度与之紧密相连。第2,日益发展的“阳光产业”——体育产业也需要以物质利益(更独立的物质利益而非劳务性的债权利益)来调动竞赛者的积极性。例如巴西法律就规定了对运动员比赛的产权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由此,在现实体制下,可以勾勒出我国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般权利框架。这种权利框架,以职业性体育竞赛(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与一般性体育竞赛(如奥运会)的划分为基础。首先谈职业性体育竞赛。运动员(包括其他协助者)享有表演者权,在将其表演让渡给俱乐部(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对其可独立使用的表演节目享有著作权。运动员与俱乐部(或其他组织)之间除了合同约定的雇用关系外,其独立的财产权受到保护。体育比赛的主办者享有竞赛电视转播权,然后通过合同关系与各参赛主体约定转播权转让费用的分成,并通过合同关系与电视节目制作者约定委托作品的版权事宜,而电视台则在转播时支付转播费。电视机构在转播时以独占许可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也由合同予以约定。由此,就在合同的体系内划清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妨碍体育竞赛的转播和各方的收益。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律性,还可对运动员及其他相关者约定其权利义务,以免妨碍运动的普及。这样,就在自治性与法律性之间将体育竞赛转播权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就一般性体育竞赛而言,虽然参赛队或参赛个人不采用职业俱乐部的形式,但可比照职业联赛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

2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转让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以内容划分,主要有三类: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使用权和赛事转播权。从播出范围来看,可分为全国性转播权和地方性转播权。从转播方式来分,可分为无线频道转播权、有线频道转播权、卫视频道转播权以及互联网电视转播权。一般而言,在新闻节目中使用赛事信号不得超过3min,且播出间隔不得少于6h,在节目中使用赛事信号权超过3min就需购买赛事画面集锦权,要转播整场比赛则需购买赛事转播权。只有购买了相应范围和内容的转播权的电视机构,才能获得赛事采访权和公用信号使用权。转让可以单独转让,也可一揽子转让,可采用独占许可转播,也可采用一般许可转播,这需要通过合同明晰,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这些并没有什么争议,而关键性的问题在于:如何进行转让?如何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现实操作中,主办单位享有转播权的财产权利,在具体转让中多采取集中转让方式进行。以全国足球甲A联赛为例,它由中国足协统一与各电视台进行转播权转让的谈判,收益与各俱乐部分成。集中转让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2:第1,节省成本,提高谈判地位与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且可以协调各俱乐部之间的关系;第2,尽量缩小各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分化”,减少由于财产的差距而影响竞赛水平的因素。但是,足协本身的地位尚未廓清,实际是一种行业自律组织又是管理机构,这种双重身份使其难以在进行电视转播权的收益分配上真正代表俱乐部的利益。现实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目前,各足球俱乐部的投资者每年大约要在球队上投入2000~3000万元,而收入远未能补偿投资。因此,甲A球队冠名权频频易主。另一方面,中国足协帐面上渐渐积聚起几千万元的赢利,而在对出售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分配上,并没有与各俱乐部进行平等的协商。因此,尽管体育产业是阳光产业,但在缺乏产业的成熟运营机制、政企不分的前提下,电视转播权难以按其市场价值来转让,同时,甲A联赛质量难以大幅度提高。这种漠视真正的投资者与表演者利益的做法,势必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各俱乐部也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基础上试图组建NBA那样的联合公司,以实现商业运营与体育竞技的良性循环,在电视转播、广告、相关产业的带动方面形成产业链,以便进行企业化的转播权运营机制。这种做法值得提倡,而且在时下人们对足协两块牌了一班人马进行质疑的大环境下,实现以参赛者为主体的产权运营机制,将是中国未来体育竞赛运营的当然选择。这种情况下,若足协集中签约,则是一种信托关系,即各俱乐部通过信托合同委托足协集中与各电视机构签约,足协根据与俱乐部之间的协议来分配收益,并不得违背信托合同。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治性和独特性,各俱乐部必须委托足协集中签约,而不能私自签约。这样,就将足协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行业自律职能区分开来,足协就可在职权明晰的基础上正确地履行职责。同理,其他各类活动也可比照这种法律关系进行操作,而这种做法,又有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作为依据,显然是一条合理合法的选择。

体育竞赛首先是一项公益事业,但也包含着私人利益、局部利益。因此,要协调好各方利益,才能推动体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我国目前体育电视转播权价格普遍较低,而且央视在与各竞赛主办者的谈判中压价现象严重。这除了竞赛本身的水平外,还与整个体育及媒体运作与管理机制有很大关系。一两家电视台形成了强势媒体,占据垄断地位,势必在谈判中占据主动地位,从而变相压价。例如,中央电视台转播甲A联赛的各种广告收入及赞助收入上亿元,而受让转播权支出费用仅几百万元,还在2002年甲A联赛转播权上不肯让步,要求压价,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体育比赛电视报道和转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赋予央视在国际体育比赛、奥运会、城运会及全国性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购买与谈判上独断地位,更增强了央视在转播权问题上的主动地位,不利于其他电视机构的竞争和体育赛事转播与体育运动的推广。在广播电视机构不准民间资本及外资进入的今天,这势必成为制约体育产业良性发展的一大制度。因此,在电视业引入商业竞争、制播分离的形势下,引入地方电视台与央视的竞争机制,才能有利于良性竞争环境的实现。在确保央视在新闻及时事宣传中“喉舌”作用的同时,必须将文娱节目引入公平竞争,才能正确协调各个电视机构的关系,更好地普及体育运动。另一方面,在体育竞赛产业运营中,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开发,将转播权、门票收入、赞助、广告收入等各方面结合起来,特别是将广告与赞助及转播权结合起来,打造规模效应,引入外资和民间投资,才能将竞赛的运营做活、做好,也使体育在带动相关产业和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真正起主导性作用。

3结论

目前,全球体育产业产生的价值每年已超过4500亿美元,体育产业成为了“阳光产业”,体育竞赛在保持其非商业目的和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方面起重要作用的同时,在商业的推动下得到了更迅速的普及和发展,而电视则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在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和争取到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的背景下,推进体育竞赛的法制化已迫在眉睫。本文仅从知识产权角度论述了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些基本问题,限于篇幅,对行政管理体制、国际交往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则很少涉及。总结全文,笔者的结论是:

(1)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是一种广播组织权,属于著作权(广义)中的邻接权,它属于赛事主办者,但并不排斥某些项目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对其表演所享有的表演者权,即一种著作邻接权;

(2)体育竞赛(特别是俱乐部形式的竞赛)在专业体育组织与参赛主体之间分配电视转播权时是一种信托关系,参赛主体才是委托人,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信托合同约定,但受体育竞技纪律的规制;

(3)发展电视业的竞争与体育产业的多极化参与是普及体育运动的根本大计,行政机关与自治团体分开,创造自由宽松的竞技环境和商业环境是现代体育与传媒优势互补、协调合作的现实出路。

【参考文献】

[1]赵淑萍,王银桩.美国电视纵横.华文出版社,1999:18.

[2]温源.奥运大商机——2008奥运会全接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44~46.

[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04.

[4]张杰.运动竞赛表演中的著作权保护.体育学刊,2001(4):14.

体育竞赛论文篇(2)

关键词:足球;竞赛情报;内容;对手;环境

中图分类号:G80-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3)02-0079-08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青少年健康评价与运动干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241

近年来我国各级水平足球队在国际赛场全面溃败,究其原因,除了技不如人外,情报工作开展不利或对竞赛对手的不了解是加剧球队赛场失利、拉大与对手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人们逐渐认识到只有广泛收集有关竞赛的情报信息,才能获得理想的比赛效果;只有充分收集和研究比赛对手的情报,才能在与对手竞赛中取得理想的成绩。因此,为了迅速提高我国高水平球队在国际赛场上的竞技成绩,需要对足球运动竞赛情报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一套完整的足球运动竞赛情报理论,为球队研究竞赛对手、获得赛场优胜服务。

运动竞赛情报概念自1988年体育情报理论与实践编写组首次提出后,至今尚未发现相关理论与实践的专题研究。本研究结合足球运动对运动竞赛情报展开研究,旨在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国内情报专家、研究学者对此的研究与探讨,为中国足球竞赛情报的发展与中国足球的提高提供参考和借鉴依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2011年我国高水平足球队足球运动竞赛情报工作开展的相关内容为研究对象。这些高水平球队分别为:我国男女国家足球队国家男女奥林匹克足球队、国家男女青年足球队,以及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和中国足球协会女子联赛等各参赛足球俱乐部队。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文献资料来源主要有:中文图书期刊、中国足协资料、中外文数据库、各类报纸、电子文献、情报专著、相关球队和俱乐部官方网站等。根据本研究需要,查阅我国足球、体育相关的国家情报、信息文件,阅读竞争情报、训练学、体育情报等相关著作 40 余部,情报相关论文 100 多篇。

1.2.2 实地考察法

笔者于2011年5月6日—5月20日远赴西班牙,先后观摩了瓦伦西亚、比利亚雷亚尔、莱万特、西班牙人和巴塞罗那等5家西甲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训练基地、情报技术部,并就足球运动竞赛情报相关内容与其俱乐部情报、技术分析相关部门人员作了交流。

1.2.3 访谈法

1)从 2009 年 9月至 2011年 12 月,先后走访了上海申花、上海东亚、浦东中邦、上海中邦、山东鲁能泰山、南昌衡源、浙江绿城、广州恒大、深圳红钻、青岛中能、天津松江、沈阳沈北(原天津润宇隆)等20余家职业足球俱乐部,实地走访了解俱乐部技术情报部门的建设与情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和奚志康、曹晓东、姜峰、彭伟国和黄勇等多位教练员进行足球运动竞赛情报专题内容访谈。

2)在2010和2011年在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和中国男子国奥队集训期间,分别就足球运动情报领域的相关问题和教练员区楚良、李霄鹏、郝伟和布拉泽维奇等进行交流。

3)在2009-2011年期间,就足球运动竞赛情报专题研究相关问题先后向国内体育专业的专家何志林教授等进行访谈。

1.2.4 问卷调查法

1.2.4.1 问卷的设计

本研究在深入预调查和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设计了《我国足球运动竞赛情报专题调查研究问卷》。为了保证问卷的科学性,请有关专家对问卷指标进行论证,对样卷进行修定,并请部分教练员试填,最后汇总各方意见先后进行多次修改,最终制定成正式问卷。

1.2.4.2 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1)于2011年1月5日-11月8日,先后利用2011年1月和2月中超、中甲和中乙的各支足球俱乐部队在昆明海埂足球训练基地、广东佛山三水足球训练中心,上海集中冬训的期间和联赛期间赴上海,在上海申花、上海东亚、上海中邦和上海女足足球俱乐部主场比赛期间陆续完成问卷发放和回收。

2)问卷发放对象:16家中超足球俱乐部、14家中甲俱乐部、10家中乙和8家女足联赛足球俱乐部的负责一线队竞赛与训练的教练员;2011年期间曾任中国6支国字号队伍竞赛训练工作的教练员。

3)问卷发放数量:共计发放54份,回收54份,回收率100%。

2 足球运动竞赛情报的内涵

关于“情报”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关于某种情况的消息和报告,多带机密性质”。《体育情报工作理论与实践》对相关定义作以下解释:“情报”是一种经过传递的、有使用价值的知识;“体育情报”是针对体育运动某种特定的需要而及时传递的反映体育运动现象和规律的知识;“运动竞赛情报”是关于运动竞赛前决定比赛方案和对策所需要的情报[1]。

因为竞争情报(Competitive Intelligence, CI)一词是外来词,加之其长期用在非体育行业,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从英文翻译角度competitive可以翻译为“竞赛的”,结合《体育情报工作理论与实践》对体育情报等相关概念界定,在本研究中,可以认为在足球运动竞赛情报工作中,“竞赛情报”是情报科学领域里的“竞争情报”一词在体育运动领域里的衍生与演义。

本研究中足球运动竞赛情报的操作定义为:关于足球竞赛前为了获得竞赛优势,有针对性地、合乎职业道德地收集、分析竞赛对手、竞赛环境以及自身的信息,并用于决定比赛方案和对策所需要的情报活动过程。

3 足球运动竞赛情报理论框架

关于竞争情报内容的观点,国内学者略有不同。张翠英教授认为,竞争情报内容可以概括为“三知”,即“知己”、“知彼”、“知环境”[2]。

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靖继鹏教授认为,从竞争情报研究对象的角度来分析竞争情报的研究内容,一般将其归纳为竞争环境、竞争对手和竞争策略。此外,随着竞争情报活动的广泛开展,反竞争情报也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因此,反竞争情报也成为竞争情报的重要研究内容[3]。

因此我们认为,结合足球运动的特点和项目特征而言,把竞争情报理论运用到足球运动竞赛情报领域,足球运动竞赛情报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本队备战信息、竞赛对手信息、竞赛环境信息、裁判员信息。

在本研究中,我们借助问卷调查法对足球运动竞赛情报内容在实践中应用的实证情况作了相关研究。

在参与调查的54支我国高水平足球队的教练员中,竞赛对手情报信息和反竞赛情报信息被90%以上的教练员公认为是比赛前应重点收集的情报信息,访谈中教练员们一致认为竞赛对手的相关情报信息会对比赛备战工作带来帮助。相对而言,教练员们对竞赛环境和裁判员信息的重视程度有偏差。有40人认为竞赛环境是比赛前应重点收集的情报信息之一,占总人数的74.1%,大部分教练员认为比赛场地天气、草皮、灯光器械和食宿交通等会对比赛产生影响;也有教练员对竞赛环境持无所谓态度,他们认为双方球员都处在同一环境下比赛,只要队员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心态就可以正常比赛,何况还有赛前提前一天适应场地的相关规定,完全能满足备战需要;出乎预料的是,有近80%的球队教练员认为裁判员信息是比赛前也应重点收集的情报信息,在问卷发放过程中他们谈到在当今足球竞技水平高速发展的比赛中,裁判员的判罚习惯、判罚尺度及个人判罚倾向很有可能会影响比赛的结果;对本队备战信息这个选项内容,参与调查的教练员颇有争议,48.1%的教练员认为赛前备战中的情报内容应当包含本方球队的详细备战信息,队员伤病及停赛情况、队员身心状态等。另外近半数的教练员认为自己对本方球队非常熟悉,对自己的球员更是了如指掌,因此不需要刻意去统计分析本方球队球员的详细备战信息。

概括而言,我国高水平球队赛前备战需要收集的足球运动竞赛情报内容包括:竞赛对手信息、竞赛环境信息、本队信息和执法比赛的裁判员信息。与本研究理论部分论述的其他领域的情报理论不同的是,足球运动是一个同场对抗集体球类运动项目,执法裁判员对足球竞赛结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此将裁判员信息单独作为一个特殊因素来论证、阐述。

3.1 本队备战信息

由表1可知,赛前备战中,所要获知的足球运动竞赛情报中的本队信息主要包括:

1)队员生理机能指标、身体状态。借助先进的运动生理检测仪器可以获得球员的各项身体指标测试数据,从而能够根据参考数据科学界定运动员的体能竞技状态是否良好、队员是否处于疲劳状态等,为主教练的排兵布阵提供依据。在调查中发现,我国部分老教练员更多地是借助多年经验去判断,而不是去依靠科学测试手段。对于引起此种情况的原因,我们推断是由于当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教练员长期驻扎在偏僻的训练基地,训练理念落伍所致,但对此我们缺乏论据去验证,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队员心理状态。在当今高度科学化和全面系统性发展的职业化足球领域,队员心理状况成为现代足球需要研究并给予高度重视的新问题。赛前队员是否心理压力过大、是否对比赛带有心理包袱等心理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影响队员竞技状态的重要因素。然而在调查中发现,近半数的我国高水平球队教练员未曾对队员赛前心理状态给予重视,这已严重滞后于当今竞技足球发展的速度。

3)队员伤病及停赛等情况。所有参与调查的教练员对队员伤病及停赛等情况列为赛前收集的本队的竞赛情报信息持赞同意见,认为这是教练员准备一场比赛的基本条件。

4)训练与比赛技战术数据。笔者在2011年5月应邀赴西班牙各甲级足球俱乐部考察学习期间,发现巴塞罗那、西班牙人、比利亚雷亚尔和莱万特等欧洲高水平职业足球俱乐部除了非常重视收集分析竞赛对手的技战术数据、比赛视频等情报工作外,所有俱乐部也都非常重视对本队队员的训练和比赛技战术数据化分析。他们庞大的情报技术团队在每场正式比赛赛前的对抗训练课中会对每个队员的传球、射门、过人、铲球和头球等指标做详细的数据化处理,为主教练在接下来的比赛中排兵布阵提供科学有力的参考依据。反观我国高水平球队对此认识情况则非常不乐观,仅有55.6%的教练员认为赛前本队情报信息应当包含队员的训练与比赛技战术数据,访谈中发现,其他教练员更多地是凭直观印象和经验来界定队员的比赛技战术能力。由此看来,我国足球的训练与竞赛科学化还处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

3.2 竞赛对手

竞赛对手是足球竞赛情报中最受关注的核心内容。只有充分了解竞赛对手的实力和收集竞赛对手详细的备战比赛情报,监视对手的训练、比赛行动,预测竞赛对手可能的竞赛策略和竞赛行为,结合本方球队实际情况,才能制定出适当的竞赛策略,赢取当今日益激烈的足球赛场上的竞赛优势和最后的赛场优胜。

由表2可知,我国高水平足球队教练员希望在赛前备战竞赛情报工作中获得竞赛对手的信息为:

1)竞赛对手比赛技战术数据和视频。随着现代足球运动的发展,其各项相关工作得到日益完善,借助先进的比赛分析系统软件将队员的赛场竞技表现数据化,借助高清摄像机使比赛还原再现变为可能,这为教练员带来了福音,使他们能更好地研究竞赛对手,最终取得同场对抗的胜利。这也得到了参与调查的所有教练员的认可。

2)竞赛对手的主要比赛阵型和人员配备。了解竞赛对手的球员组成和比赛阵型,是赛前备战情报工作中首当其冲的环节。

3)竞赛对手核心队员的特点。一支成熟、优秀的球队必然有组织进攻、指挥形成防守和攻城拔寨的核心球员,他们的存在对这支球队取得赛场优胜至关重要。要想取得与这种球队的同场竞赛胜利,研究其核心球员并在比赛中限制该队员的作用和正常发挥,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竞赛对手攻守战术的主要打法、定位球的配合特点。赛前备战情报工作过程中获知竞赛对手的主要进攻套路、定位球这种主要得分手段的配合方法,就如同在战场上提前获知敌军的进攻时间、路线和使用的武器,那取得最终的胜利只取决于我方对策实施的效果。

5)竞赛对手教练员排兵布阵和临场指挥的习惯及特点。赛前备战情报工作过程中获知竞赛对手教练员排兵布阵和临场指挥的习惯及特点,就如同在战场上提前获知敌军的作战方案,只要合理地根据对方的情况实施策略就会大大增加本方球队获胜的几率。

6)此次比赛对竞赛对手成绩的影响。每场比赛的胜负情况都会对竞赛参与者在足球竞赛总体形势中产生新的位置。因此,非常有必要在与竞赛对手赛前仔细研究此役对竞赛对手的排名或成绩是否有影响、影响程度有多大,这事关对手的排兵布阵、战术与比赛目的,也是本方球队取得预期目的实施竞赛策略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7)竞赛对手的实力及作风。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对竞赛对手的实力与作风等方面了然于胸,才能在比赛中排出自己的理想阵容。

8)竞赛对手近期的动态如热身赛情况等。随着现代足球运动训练竞赛理念和手段的日益更新,任何一支球队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离比赛日最近一段时期内的竞赛对手的动态才是竞赛对手真实面目与实力水平的展现。尤其是竞赛对手近期热身赛上的竞技表现和教练员排出的阵容与打法,才是其与我方球队比赛时的真实实力与阵容的提早展现。

3.2.1 竞赛对手识别理论

国内外竞争对手识别理论通常认为,除了自身以外的所有竞争主体都是竞争对手,他们与本企业或本产品有着共同的目标市场,并且有或可能有利益冲突。

结合竞争情报领域竞争对手识别理论和足球运动项目竞赛特点,我们认为,足球运动竞赛情报中的竞赛对手应该是指除了本方球队、俱乐部以外所有该项赛事参与的竞赛实体,他们与本方球队有着共同的竞赛目标,并且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

我们以中国男子国家足球队在近几年亚洲赛场上的竞争对手为例,将足球运动竞赛情报中的竞赛对手分为直接竞赛对手、间接竞赛对手和潜在竞赛对手三类。

1)直接竞赛对手。这些竞赛对手正在某项赛事中与本方球队进行同场对抗竞赛,客观上都对本方竞赛目标构成最直接的、最明显的竞争。

2)间接竞赛对手。该类竞赛对手与本队是非同场竞技比赛对抗关系。虽然不是同场竞技争夺比赛胜负,但可能会争夺同一赛事资源与利益,其比赛结果可能会给本方球队带来名次、出线权的影响。

3)潜在竞赛对手。潜在竞赛对手是指与本方球队在同一足球地理区域的竞争对手现在与本方很难构成竞争关系,或不具备实力与本方造成同场对抗威胁,但将来有可能转化为直接或间接的竞赛对手。例如,综观2014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比赛结果,马尔代夫0-1伊朗、也门0-0伊拉克、越南2-1卡塔尔、印度2-2阿联酋、尼泊尔1-1约旦、老挝1-6中国(中国队以总比分13-3晋级),谁人相信昔日马尔代夫、也门、越南尼泊尔、老挝这些东南亚鱼腩军团,能纷纷在与昔日亚洲足坛豪门比赛中取得进球,甚至将昔日亚洲列强逼得狼狈不堪。事实胜于雄辩,我们不得不相信,未来亚洲10强赛和亚洲洲际比赛决赛圈肯定中会有这些昔日鱼腩部队——潜在的竞赛对手的面孔出现。

3.2.2 竞赛对手分析理论

波特在1980年出版的《竞争战略》一书中提出了竞争对手分析模型理论[4],从而构成了竞争对手分析的主要内容。

我们经过对比分析发现,波特的竞争对手分析模型理论同样适用于足球运动竞赛情报理论。模型中心是竞赛对手分析的重要目的,四个支持点是竞赛对手分析的具体内容:了解和确定竞赛对手的未来目标、弄清竞赛对手的自我假设(评估)、识别竞赛对手现行战略、评估竞赛对手的实力。运用波特的竞争对手跟踪分析模型理论可以建立足球运动竞赛情报模型图(图1)。

3.3 竞赛环境

足球运动员由于其从事项目的特殊性,决定着只要参加比赛,必然会遇到参赛赛场环境因素的变化。

近年来,新闻媒介屡屡报道“运动员参赛时所面临的场地、气候、饮食、裁判员和球迷等诸多因素影响到球员的发挥,导致比赛失利”的现象。

另外,根据《1997年全国足球甲A联赛的调查报告》,造成球队客场失利率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为:1)球员心理因素;2)球员对赴客场比赛地的旅途、饮食、场地、噪音等客场环境的不适应。前苏联学者也曾对影响俄国国内足球运动员客场比赛的不利因素进行过研究[5],研究结果表明存在着以下五种因素:1)球员的习惯性思维;2)球员对客场场地不习惯;3)赛场周边环境的变化;4)对当值裁判员主观判断;5)观众影响的社会心理因素。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异地参赛的竞赛环境对球员参与竞赛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而获得赛场优胜是教练员和球员艰苦训练的动力和目标。因此,除了做好球队训练外,合理地适应参赛环境的改变,也是实现竞赛优胜的重要因素。

3.3.1 竞赛环境相关概念的界定

系统论认为一个系统之外的一切事物或系统的总和,称为该系统的环境[6]。《辞海》将环境按其要素属性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7]。自然环境(又称地理环境)是指环绕人类社会的自然界,包括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各种自然条件,是人类生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社会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人类通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活动所创造的人工环境。刘建和(1989)将竞赛环境定义为竞赛活动赖以在其中进行的环境[8]。

本研究认为,竞赛环境是指竞赛参赛各方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球队参与赛场和赛事竞争的外部因素,是竞赛情报中涉及面最广泛的研究内容。

3.3.2 竞赛环境信息的内容

赛前备战竞赛情报工作过程中需要获知的竞赛环境所含内容非常丰富,也可以理解成可能对球员参赛竞技状态产生影响的环境因素较多。据相关研究,尤其是赴国外、陌生、距生活地较远的客场比赛时,容易对运动员竞技状态和能力产生消极影响。经访谈结合调查研究发现,竞赛环境情报信息应当主要包括赛地地理位置、气候、场地设施、交通、食宿和球迷观众的赛场氛围、当地的社会文化习俗等因素,具体内容见表3。

1)比赛地地理位置情况。地理位置一般是指该地的经度、纬度和海拔,由此带来的就是时差、地心引力与重力做功和高原对队员的生理竞技状态的影响。赴客场或出国比赛,会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时差问题。有关研究表明,连续跨越3个以上的时区时,人体内就会产生异常生理反应,影响竞技状态的正常发挥。因此,要想取得理想的比赛成绩,就要采取时差调整措施消除时差的负面影响。目前,国内常用的方法为根据比赛地时区调整作息时间、提早赶赴比赛地适应和注射黑色素等。其次,纬度的变化会对运动员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也是当前运动领域专家研究的新命题。有关研究发现,随着比赛地离赤道远近的纬度变化,温度和物体的重量会有变化,离赤道越远温度越低,离赤道越近物体重量越轻。提前适应这些细微的变化,是取得理想成绩的充分条件。海拔因素中对运动员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高原参赛问题,这也是近几十年国内外运动专家研究的热门话题。对球员竞技状态产生影响的主要是赴高海拔地区参赛所面临的物体重量随海拔高度逐渐变小、低压缺氧使运动员很难发挥正常的运动状态。在足球比赛中,利用高原主场获得竞赛优势的实例不胜枚举。甲A时期,云南红塔利用其高原优势令山东、大连、上海等国内足球劲旅屡屡败北。南美足球弱国玻利维亚也曾经利用该国得天独厚的高原赛场条件在世界杯预选赛中从足球霸主巴西队身上捞分。

由此看来,比赛地理位置的改变对足球运动员的临场竞技状态和表现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改变的。赛前进行充分的情报工作,细致入微地考察竞赛环境中的各种影响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实施对策行动,才是切实可行的方案。

2)比赛地气候情况。比赛地点的气候列为赛前足球运动竞赛环境情报收集研究的重点得到所有参与调查的教练员的一致认可,由此看来,气候对足球比赛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赛场的不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会给球员的运动带来不良影响。近几年,我国球队在东南亚赛区客场比赛屡屡发挥失常。而风力与风向、气压对足球比赛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对球的运动轨迹和速度的影响上,使队员很难对球的运行和落点进行判断。

3)比赛场地与设施条件。调查结果中,参与问卷调查的教练员对其100%的认同,显示了熟悉比赛场地与设施条件对赢得比赛的重要性和其在赛前竞赛环境情报收集中所占的重要地位。随着近些年足球技战术的发展,讲究地面配合和地面传球渗透的控制球打法成为当今的潮流,那么合适的草皮厚度、优质平整的草皮成为双方球员打出赏心悦目比赛的基本保障。当今足坛,在晚间比赛早就不是什么新鲜的新闻了,但不同比赛场地的灯光各不相同,如果赛场灯光情况与球员长期比赛训练环境中的灯光条件差别,势必会对球员的视觉造成影响,自然也就会对球员的竞技状态造成不利影响。另外,由于商家的商业发展要求和足球制造工艺的精益求精,现在的每届世界杯、洲际杯甚至不同国家的职业联赛的不同赛季都会推广使用新的比赛专用球,然而几乎是每次更换新球的初期球员们都会花一段时间去适应。不同的比赛用球其摩擦力、击球后的飞行速度和轨迹也会各不相同,因此提前在训练中使用比赛正式用球是取得赛场优胜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4)赴比赛地的交通情况。赴客场比赛时的交通问题在竞赛情报中的重要性得到我国高水平教练员们的一致认同。在奔赴比赛赛场旅途中选择乘坐高档快速的飞机、大巴车和高铁等交通工具,选择最简短的旅行距离和时间、最简洁的路线,不仅为球员教练们提供舒适的环境,最大程度上缓解疲劳,更为球队节约了大量的休息和备战时间。西班牙籍主教练卡马乔在2011年入主我国男子国家队后,为我们带来了全新的理念和行动,在赴约旦客场比赛时根据备战计划,选择乘坐时间和换乘都最理想的飞机,并预订了部分商务舱的座位供主力球员轮换休息,最大程度上保障了队员的战斗力。虽然最后因实力和战术运用不得当等原因,最终没能赢得比赛,但是这无疑为我国足球的备战工作开创了先河,为中国足球的发展迈出意义深远的一步。

5)比赛地点的食宿。比赛地的饮食与住宿问题应当属于赛前备战情报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竞赛环境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得到参与问卷调查球队教练员们100%的赞同。饮食和睡眠是球员营养补给、能量补充和体力与精力恢复的主要手段。营养搭配合理、色香味俱佳的符合球员口味的饮食不仅最大程度上给予队员能量补充,而且为队员上场比赛做好了最优质的保障;安静安全的居住环境、卫生舒适与长期居住房间的朝向、房间设施搭配类似的宾馆,能为球员提供高质量的睡眠环境,可以使球员的生理和心理得到最有效的恢复。

6)赛场气氛——观众、球迷的情况。球迷、观众观看球赛时所营造的气氛、场面永远是绿茵场上不可或缺的风景。作为球队的一员,除了享受本队球迷的欢呼与呐喊带来的欢乐,还要承担客队球迷的嘘声、喝倒彩甚至谩骂带来的压力。作为球员,只有赛前判断赛场上有可能发生的球迷、观众所创造的氛围或突发事件,才有可能排除不必要的干扰、化解压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比赛中去。客场球迷特有的文化和助威与庆祝方式也常常对球员产生干扰。

7)比赛当地的政治文化背景、社会风俗习惯。为参加冲击世界杯、亚洲杯和亚冠比赛,西亚各国成为中国球队近些年来经常光顾的地方,然而西亚各国特有的风土人情、独特的人文社会风俗与语言、与众不同的给我们的球员、教练带来了新的考验。访谈中,队员、教练员反映如果在一个完全听不懂的语言环境中比赛会感到压力和有被孤立的感觉,因此,在官方和当地主要使用的语言对球队产生很大障碍时,建议多配备翻译减少因此为球队备战带来的不利影响。

3.4 裁判员信息

在当今足球竞技水平高速发展的比赛中,裁判员的判罚习惯、判罚尺度及个人判罚倾向很有可能会影响比赛的结果,教练员们普遍认为裁判员信息是比赛前也应重点收集的情报信息。与其他领域情报理论不同的是足球运动是个同场对抗集体球类运动项目,执法裁判员对足球竞赛结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此将裁判员信息单独作为一个特殊因素来论述。

由表4可知足球运动竞赛情报收集工作中包括的裁判员信息为:裁判员的职业判罚习惯及特征,裁判员的生活地域、文化政治等背景以及该场比赛对裁判员的判罚和心态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1)裁判员的职业判罚习惯及特征。执法比赛的裁判员中通常有些裁判员有其特有的判罚习惯和特征,如果对此不重视可能会在比赛中受到影响。如英超裁判韦伯向来以派发红黄牌来控制比赛而闻名,曼联在他执法的比赛中保持非常高的获胜率,切尔西和利物浦俱乐部都在和曼联的比赛中深受其害,英国媒体笑称韦伯是曼联队的御用裁判。从世界整体来看,日本、西班牙等国裁判员如同他们国家足球一样注重对技术流派队员的保护,所以在执法中对侵犯身体犯规判罚非常严厉;而英国、德国和韩国裁判则对身体对抗冲撞持相对宽松的判罚尺度。

2)裁判员的生活地域、文化政治等背景。对和比赛队来自同一生活地理地域、与参赛队有着同样、文化和政治倾向的裁判员容易在判罚时持偏袒该队的观点,大多数教练员持赞同态度。他们认为,由于同样的宗教、政治信仰和特殊的民族历史渊源,裁判员作为一名有感情、有思维的主观个体,在主观上形成偏袒是一件自然、可以接受的事情。

3)该场比赛对裁判员的判罚和心态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在近代足球历史上,由于受政治、武力胁迫和金钱等诱惑,裁判员偏袒、帮助球队获胜的事例时有发生。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2002年韩日世界杯上厄瓜多尔籍裁判莫雷诺在意大利对阵东道主韩国队四分之一决赛中,多次明显误判帮助韩国队晋级四强,赛后爆出莫雷诺收受韩国足球官员的贿赂,并且莫雷诺早在南美地区就有过臭名昭著的黑哨行为,先后多次遭到禁哨。试想如果得知该类主裁判执法本队的比赛,要想获得公平的竞赛过程,恐怕只能求救于竞赛委员会改派执法裁判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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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张卓熙,陈国瑞.多哈亚运会体育竞争情报运用研究[J].体育世界,2007.

体育竞赛论文篇(3)

[关键词]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影响

职业教育的技能竞赛是由各级职业院校和有关行业部门、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专业教学标准、技能训练标准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开展的群众性教育类比赛活动。目前,全国职业学校汽车专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已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多层次技能竞赛的格局,参赛学校和选手逐届增多,比赛规模不断扩大,比赛大类、比赛项目逐年增加,社会影响日益增强[ 1]。

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名校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认真研究职业技能竞赛对师资队伍建设的影响,探索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下的师资队伍建设,对于提高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职业技能竞赛对汽车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的促进作用

1.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了教师现代教育理念的转变

职业教育要关注行业企业对用人的需求,要以就业为导向,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而且汽车专业技能竞赛的比赛内容和评分标准非常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具体表现在技能竞赛的项目设置和评判标准中,这将引领职业学校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加强专业技能教学,提高汽车专业教师理实一体化的教学能力,促进职业学校教师认识的转变。汽车专业课教师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大力提高自身的实践技能水平,方能有效的指导学生,使其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了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教师从本质上是要求教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从原来的偏理论教学转变成理实一体的教学方法。汽车专业教师通过本人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了解赛项规程,研究大赛文件,了解了汽车行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掌握了相关职业岗位的技能要求,及时改进专业教学方法,把"填鸭式"教学方法转变成以工作任务为驱动的项目教学法,教学内容贴近企业实际,教学环节的设计上更加注重理实一体。

3.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了教师个人职业技能的提升

竞赛检验了教师的职业技能,教师必须精通比赛项目,熟悉企业行业当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灵活运用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任务驱动法。因为竞赛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高低和竞赛教师的指导密不可分。为了适应技能竞赛的要求,保障教师队伍良性发展,技能竞赛的指导教师要到企业第一线进行专业实践训练,特别是缺乏专业经验的新教师,通过顶岗实习来适应技能竞赛所参照的实际工作环境。

以我校指导竞赛老师的经验来说,只有指导教师的素质过硬,学生才能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好成绩。所以,技能竞赛要求教师必须自我学习,重技能、重创新、重实践的评价,锻炼自己的实践技能。这就对职业院校汽车专业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了汽车专业教师基本素质的提高,个人职业技能得到了提升[1]。

4. 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了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

在技能竞赛的准备过程中,单靠一位教师的力量是有限的,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之间必须加强合作与交流,相互学习。因为教师之间在知识结构、智慧水平、思维方式、认知风格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即使是教授同一课程的教师在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整体设计等方面的差异也是明显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加强了,很多教学中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职业技能竞赛为培养与训练教师的合作与交流能力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体现的是职业领域中对职业技术人员团队合作的要求。特别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有的参赛项目是团体赛,从参赛方案的制定,到训练计划的实施,都离不开师生间的同心协力、全力以赴[2]。这样就促进了先进理念和教学方法的传播,在教师队伍中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促进了教师队伍朝着更高职业技能水平的方向发展。

二、职业技能竞赛在执行过程中对师资队伍建设的不利影响

总理强调:"只有职业教育才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因此职业教育应是大众化教育,技能大赛制度也强调"技能大赛要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转变",但是一些职业院校受竞赛功利化倾向的影响,举全校之力抓大赛、以赛代考、以赛代学。师资、设备等教学资源不计成本向大赛学生倾斜,严重背离了职业教育面向人人、全面发展的教育方向。因此,职业院校应不要"重名次轻过程",应该鼓励教师团队参与或轮流参与指导技能大赛,让更多的教师参与指导技能大赛得到提升,并鼓励指导教师参与到课程建设、课程改革、课程教学中去,让更多的学生受益。

同时,职业院校培养的目标应是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技能大赛的侧重点在于职业技能的提升,但并非意味着职业教育就是"技能教育"。有些学校为了在技能大赛上取得优异的成绩,狠抓实际操作和技能训练,而忽略了专业的理论知识以及相关的人文素养的培养,从而走向注重技能而忽略理论的另一种极端。学生刚人学不久就被挑选出来参加技能比赛培训,理论知识只是简单传授,大部分时间用来实际操作和技能训练中,专攻参赛项目,各级比赛时间跨度长,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规定内容,对正常教学工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最终导致即使在大赛中侥幸获奖却失去了大学时光应有的人文素养的系统培养和应有的专业理论知识,或者在学校备战大赛不充分的情况下因没有合理的教学秩序作后盾而悲哀的成了大赛的牺牲品。因此落实竞赛制度,应基于正常教学计划,以赛促教,在校内开展丰富的技能比赛活动,从而让竞赛做到精英生与大众生一起抓,真正普及全体学生,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2]。

综上所述,职业院校通过技能竞赛加快了教师队伍建设速度,培养出了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也有利于探索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的改革。但是也不能过分夸大职业技能竞赛,在执行过程中不应该脱离职业教育是大众教育的理念,不能弱化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

[参考文献]

[ 1] 李君晖. 技能竞赛导向下的汽车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J]. 科技向导,2013(8).

[ 2] 于波等. 职业技能大赛对师资队伍建设影响的理性思考[J]. 中国职工教育,2012(12).

体育竞赛论文篇(4)

为了贯彻“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激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使我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对在教学科研中取得成绩的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立如下奖项:

(一)教学论文奖:

1、受奖论文的界定:

(1)发表在编有全国发行统一代号(以每年书刊目录为准)的有关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的专业刊物上的论文。如《中学xx教学参考》、《学校管理》、《班*主任工作》等等。在报纸发表的文章按区级发表的论文获奖,在非法报刊发表的论文不列入奖励范围。被辑录在有关论文集的论文,按在区级杂志发放奖金。

(2)在国家、省、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论文竞赛获奖的论文。如佛山市、禅城区教研室举办的教学论文评比获奖的论文。在民间学术机构团体或学科学会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论文按区级论文评比相应等级颁发奖金。

2、奖励办法

(1)、已发表的论文凭登载论文的刊物原件或复印件按等级标准发奖。

(2)、获国家、省、市、区奖的论文,凭获奖证书按等级标准发奖。

3、等级和奖励标准

(1)

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部级(2)获奖论文

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部级二等奖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

(二)、优质课奖励

参加各类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课件、说课、网站评比获奖奖励标准

级别 校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部级二等奖 50元 80元 120元 200元 300元二、学科竞赛辅导奖励方案

1、目的:学科竞赛成绩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组织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体现。为鼓励教师积极辅导训练学生,在各类学科

竞赛中为学校争取荣誉,现制定此方案,对辅导的老师给予适当奖励。

一、参与学科:

1、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的全国各类学科竞赛(数、理、化、英等中考可加分的)

2、各级科技、艺术、体育类竞赛等

二、辅导要求及考核办法:

各科组要将学科竞赛(或第二课堂活动)辅导纳入学期科组计划,并能安排实施,发挥科组全体教师的智慧。对于所参加的学科竞赛或第二课堂的相关成绩将成为评选优秀科组的参数之一。

三、辅导补贴及奖励办法:

1、活动辅导补贴:*提前将辅导计划及时间安排报到教导处,辅导结束将辅导教案交教导处,按每节课10元进行补贴。(要有辅导的具体内容,对学生有知识性的辅导)

2、活动训练补贴:对于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提前将训练计划及时间安排报到教导处,训练结束将实际训练记录交教导处,按每次(45分钟计)10元进行补贴。

3、获奖奖励办法: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有学生获奖的,辅导教师将按照获奖等级进行不同级别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1)文化课竞赛奖励标准(数、理、化、英等全国学科竞赛)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部级 备注

一等奖 50 70 100 1000 全国类可累加

二等奖 40 60 80 300 不累加

三等奖 30 50 70 200 不累加

(2)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禅城区(每分*奖励金额) 佛山市(每分奖励金额)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第一名 80 40 100 50

第二名 60 30 80 40

第三名 50 25 60 30

第四名 40 20 50 25第六名 20 10 30 15(3)集体文化科、体育和艺术项目奖励标准(团体奖)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部级 等同级别

一等奖 500 700 1000 3000 第一、二名

二等奖 400 600 800 2000 第三、四名

三等奖 300 500 700 1000 第五-八名

(4)文化科、体育和艺术项目奖励标准(个人奖)

获奖级别 禅城区 佛山市 广东省 部级 等同级别 备注二等奖 30 50 70 100 第三、四名 不累加

三等奖 20 40 60 80 第五-八名 不累加

(5)参加由非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奖的一等奖奖30元,二等奖奖20元,三等奖奖10元。

体育竞赛论文篇(5)

关键词:体育竞赛;校园文化

体育事业与社会事业联系最为密切,为社会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身体保障。奥林匹克精神带动了我国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提高青少年的体育意识,以此加速校园体育文化建设。

1体育竞赛的相关研究

体育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有着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1体育竞赛的概念

学校体育竞赛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体育目标的基本途径之一。中学体育竞赛是在学校内、外进行的,参加对象以在校学生为主,教师参与组织、裁判,根据统一的规则组织实施的个人或集体间的各种体育竞赛。

1.2中学体育竞赛的现状

学校体育竞赛应重视集体参与,响应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对参赛者的身份提出要求,提升赛事规模,固定比赛时间,这样的学校体育竞赛,既达到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的目的,也为我国学生体育竞赛的发展方向起到引导的作用。童锦[1]总结了高校体育竞赛的现状:(1)高校体育部门及教师对体育竞赛的教育价值认识不够。(2)高校体育竞赛与“阳光体育工程”的设想还存在差距。(3)高校体育竞赛以竞技性运动项目为主。(4)过分追求竞赛成绩。现有的体育竞赛模式基本沿袭传统为主,难以促进学生形成持之以恒的锻炼习惯,在体育赛事的教育效益上缺乏长久性。不少学者对学校传统体育竞赛的发展提出了改革建议。如章玮、孔红新[2]的《改革高校运动的思考》,初永和[3]《高校运动会由单一性向全面性发展的思考》,刘晓辉[4]《江西省普通高校运动会现状的分析研究》,以及郭静[5]等《新课标背景下高校运动会改革实践研究———以赣南师范学院运动会为例》等相关文章,指出传统学校运动会存在的弊端,已无法满足学生的运动需求,学校的改革刻不容缓。针对以上问题,刘宁[6]等《略论素质教育下的中学体育竞赛改革》、王士明[7]等《南昌市普通中学开展校内体育竞赛的调查研究》均提出:体育竞赛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体育竞赛与体育考核、考试相结合;学校体育竞赛与全民健身计划相结合;体育竞赛内容体现健身性、娱乐性、竞赛性特点。

1.3体育文化的研究

校园体育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培养学生体育精神、体育意识和体育技能,提高体育文化素养,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来展开,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园体育文化活动来体现它的多样性。

2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校园文化建设现状研究

2.1物质文化建设

校园体育物质文化主要包括体育场馆、体育器材、体育雕塑、体育标识、体育图书音像资料等,是高校体育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外在物化形式的统称。

2.1.1校园体育场地的建设

安徽省级示范高中的体育场地和设施是学校评估的指标课题成果KETICHENGGUO之一,省教育部门对该类型的学校有相应的政策扶持,学校体育场馆的整修、建造,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1.2校园体育器材设施的建设

安徽省示范性高中体育教师对学校体育器材设施能满足学生要求的占调查总体的10.8%,认为学校体育器材设施不能满足群体活动的占调查总体的18.4%,严重不足的占调查总体的12.4%,主要存在于体育器材设施无法满足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要求。

2.1.3校园体育标识

安徽省省级示范中学的体育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宣传设施欠缺。同时学生对体育信息的关注力较低,在心理上对于体育运动的兴趣就很低。

2.2精神文化建设

2.2.1学校的体育精神

体育精神反映体育的整体面貌、水平、公正、公开、特色及凝聚力、感召力和号召力,标志着体育的理想、信念、节操及体育知识、体育道德、体育审美水平,是体育的支柱和灵魂。

2.2.2学校的体育目标

安徽省省级示范中学的体育目标围绕水平五的目标来展开的,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四个方面入手,培养学生的综合实力。

2.2.3学生的体育观念

体育观念就是人们对体育在娱乐、健身、审美以及在道德、智力、心理素质培养等方面所体现出来的价值的认识态度。

2.3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体育制度文化建设

2.3.1学校的办学理念

教育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教育。办学理念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是办学经验的积累、提炼与传承,学校历史是学校文化的根基,是学校发展的基石。校训中除岳西中学出现“强身”二字,其他学校均未有与体育相关的字眼。学校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对自己的办学理念提出独特的要求,并形成独特风格和办学特色。

2.3.2体育课程设置

目前,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的体育课仍处于传统的排课模式,课程固定以球类、田径为主。学校开展体育竞赛本身就少,与体育课相协调的情况很难实现。

3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体育竞赛的现状

3.1社团与课外活动

学生为了实现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学生组织为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可以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交流思想、切磋技艺、相互影响,扩展友谊。

3.2体育竞赛的形式

学校举行体育竞赛的形式主要围绕四个方面来进行,教学比赛、课外活动、单项竞赛项目、学校运动会一年一度的田径运动会是学校进行体育竞赛的大好时机,作为普及度最高的体育竞赛方式,学校每年都会花费大量精力来举行,时间集中、固定,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学生的参与度也非常高。

3.3体育设施基本情况

3.3.1师生对体育设施的满意度

调查显示,87.3%的学生都认为自己学校的场馆普普通通,仅有2.1%的学生认为学校场馆极具创意。优化硬件设施的综合功能,提高学校硬件设施的使用效率。

3.3.2校园体育标识

设计独特的体育雕塑,放在校园显眼的位置,并印发在校园卡、卡片之上;独特的体育标语来增强学校的标识文化,特色的体育文化讲坛、体育知识竞赛、体育征文等,建立校园体育文化宣传阵地。

3.4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开展体育竞赛情况

3.4.1学校举办课外活动情况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建设和管理,在改善体育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并协调好各部门组织开展好学校的各项体育常规工作,如运动会、体育节等。

3.4.2学校开展体育竞赛的类型

霍山一中、阜阳一中、铜陵一中、淮南中学都会举办广播操比赛;合肥一中、阜阳一中每年会有自己的篮球赛,同样会参加省级或市级的比赛。其中安庆一中,每年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较为新颖,田径运动会、啦啦操比赛、橄榄球竞标赛、乒乓球比赛,在一定程度上给学生增加了活动的平台。

3.4.3体育竞赛衍生活动

发展体育竞赛衍生活动,扩大体育竞赛对学生的影响力,告诉学生不仅仅只有通过成为运动员才能进行比赛,还可以通多种途径融入其中,如:啦啦队选拨、举办体育知识讲座、利用图片资料展览等方式,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体育竞赛之中。

3.4.4关于体育竞赛计划

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关于体育竞赛的计划主要围绕每年一度的运动会开展,再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存在社团的学校会组织一两次体育社团活动,如铜陵一中每年举办社团篮球赛,历时两个月(学生课余时间进行);合肥一中每年4月份的校园文化节,会定期开展足球赛、羽毛球赛等比赛。其他学校还会不定期组织一些计划中待定的项目,如阜阳一中、淮南一中、霍山一中的广播体操比赛;安庆一中、六安一中的啦啦操比赛;铜陵中学的三人制篮球赛等。

3.5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学生对参与体育竞赛的态度

3.5.1学生对体育竞赛的关注途径

学生对体育竞赛的关注途径较多,主要从网络、电视、广播中了解相关的图像和音像资料;学校中的宣传栏和标语也会向学生传递相关竞赛信息;其他学生还通过杂志和一些比赛现场进行关注,保持对体育运动的热爱。

3.5.2学生参与体育竞赛的热情度安徽省高校的仍有学生缺乏积极性,需进一步加强引导。

3.6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师生在体育竞赛中的角色

3.6.1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者

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践行者,扮演着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体育竞赛活动组织者包含党政领导、宣传部门、团委、学生会及社团、教师。

3.6.2学生在体育竞赛中的角色

学生在体育竞赛活动中,主要担任的角色以参赛者为主,占调查份额的54.5%。学生角色也逐渐发生了一些改变,出现了组织者(2.5%)、啦啦队(21.8%)、裁判员(22.1%)、记者(20.3%)、后勤员(39.4),学生在这些角色中的发展则更加有利于拉近学生与体育竞赛的距离。

3.7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制约学生参与体育竞赛的因素

制约学生参与体育竞赛的因素有很多,在学校方面主要包含:场地设施、器材设备、竞赛经费、体育教师数量和缺乏竞赛制度等原因。教师们对于竞赛制度的缺失呼声最高,它是对体育竞赛的开展形成了极大的阻碍。

4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体育竞赛对校园文化影响的分析

4.1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体育竞赛在校园文化中的作用

体育元素的多样性烘托出不同色彩的校园文化,在众多体育活动中,体育竞赛以其特有的竞争形式,不断吸引学生参与其中,同时需要教师的组织和学校的管理,体育文化填充校园文化,促进学校形成特有的校园体育文化。

4.1.1展示特色办学理念,改善校风

体育竞赛的发展可以展示学校的办学理念、改善学风,形成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这些作用得到普遍认可。学校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从精神层面打造校园品牌文化,注重融合各项课外文化活动,集教育性、娱乐性、竞赛性于一体,给予师生更多发展和参与的空间,引导其形成科学合理的三观。

4.1.2提升学校知名度

学校认识到体育竞赛的重要性,鼓励师生组织、参与各类比赛,尽可能的走出校门,学生和教师都会在不断的学习中得到提升,参与度提高,并获得一定的体育殊荣,学校的知名度得到宣扬。

4.1.3规范竞赛管理规定

体育竞赛的发展依托于相应的管理规定,要求学校领导部门针对本校具体情况规范、完善以下相关制度: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教师工作条例、成文的体育教师、学生奖励制度、运动员守则及校园文明规范、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场地器材设备条例等,给予体育竞赛的发展空间。

4.2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校园文化对体育竞赛的影响

当校园文化发展到成熟阶段,则会反作用于体育竞赛,推动各类赛事和衍生活动的发展,并逐渐形成学校的特色、优势体育项目。

4.2.1渲染体育气氛

具有鲜明体育色彩的校园文化在各类体育的宣传阶段,就已经将体育气氛渲染到最到点,通过体育标语、体育海报、体育专栏、学校广播,甚至是新兴的公众平台,极大的拓宽了学生了解体育活动的途径,更加直观、快捷。

4.2.2增强凝聚力

学生在谈到体育竞赛对自己的影响时,认为培养了团队协作意识,这就是加强凝聚力的表现。

4.2.3提高学生体育比赛的参与度

校园文化注重对学生的不同潜力,或者爱好进行挖掘和引导,将极大的吸引学生走进体育比赛,再结合自身的优劣势选择自己的参与方式,这就是校园文化对体育竞赛组基本的作用。

4.2.4促进赛场文明

体育赛事中文明比赛是真正的体育精神,学生的文明行为来源于学校的教育,这就要求校园体育文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强调赛场文明,这是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调查结果显示: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的体育竞赛发展滞后,活动类型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学校没有相关的竞赛计划和制度保障;参差不齐的体育宣传设施和手段,严重滞后于校园文化建设。

5.2建议

(1)学校要拓展体育衍生活动,增加学生参与体育竞赛的途径,发现学生不同的兴趣点,吸引更多的学生和教师;要定期举办主题体育文化节,真正实现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培养健康人才”的宗旨。(2)完善学校体育竞赛制度,使更多的教师和学生有参与和组织学校体育竞赛的机会,使体育竞赛能够走进校园,走进学生群体,学生的角色由参与者,向组织者、实施者方向发展,从而促进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3)重视体育竞赛,一是经费支持,学校体育教育工作除体育课外,需要依托体育竞赛建立本校的体育特色和团队影响力,充足的经费保障学校体育竞赛的顺利开展;二是学校办学理念的转变。建设以体育文化为中心的办学理念有助于形成具体特色的校园文化。

参考文献:

[1]童锦,纵艳芳,王红雨.高校体育竞赛发展的思考—以安徽省部分高校体育竞赛现状为例[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30(2).

[2]章玮,孔红新.改革高校运动的思考[J].宣春学院学报,2005,27(6).

[3]初永和.高校运动会由单一性向全面性发展的思考[J].2006,28(6).

[4]刘晓辉.江西省普通高校运动会现状的分析研究[J].科技向导,2010,36.

[5]郭静,吴玉华,兰师文.新课标背景下高校运动会改革实践研究———以赣南师范学院运动会为例[J].贵州体育科技,2010,3.

[6]刘宁,王国洪.略论素质教育下的中学体育竞赛改革王士明[J].贵州体育科技,2006,3.

体育竞赛论文篇(6)

论文内容摘要: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根据自身的教学特点、教学设施与师资队伍的现状,构建了“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以满足不同体能、不同技能与知识结构的学生的成才需求,并将其培养成为寓知识、道德、智能、体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和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体育界人士对体育教学模式展开了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教学模式,但大多都是以应用型的本科教学为基础而进行的研究,针对高职高专的体育教学的研究则少之又少,这就使得目前高职高专的体育教学工作,不能适应新世纪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年制的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教育专业作为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之一,要想提高办学效益,就必须根据本校自身的教学特点、教学环境与师资力量,创立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新型体育教学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应地区性特点的、高素质的体育人才。我们根据自身多年来一线的教学与管理经验,不断地积极探索,构建了“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并通过十多年的实施与应用,得到充分验证,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以此推广,试图为我国高职高专二年制体育教育专业的教学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是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体育教育专业为研究对象。

(一)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根据本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的要求,广泛阅读了教育学、体育学、学校体育学和体育教学模式以及体育科学研究理论与方法等方面的著作、书籍和大量的参考资料,并进行整理、归纳与分析,同时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体育界——中国体育学术网等网站系统查阅了相关方向的文献100余篇,全面了解了本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前沿动态以及研究方法,为本研究的论证和分析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和实证依据。

2.专家访谈法。本课题研究过程中,笔者走访了多位教学论、体育教学课程论、教育学专家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技术课程的六位教授和专家,就课题研究的观点、研究方法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采用了他们的部分意见和建议。

3.问卷调查法。经过前期的研究,笔者设计了调查问卷,就本研究相关问题对内蒙古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的260名学生进行调查,旨在客观分析该院校体育教育专业现行教学模式的适用性及应用效果,共发放问卷260份,收回237份,有效问卷237份,回收率是91.9%,有效率为100%。

(1)问卷效度检验。本问卷内容围绕教学、管理、科研、课程、考核等5个维度进行编制,初步拟定4o个题目。为了核实问卷内容是否符合所要研究内容的准确程度,作者分别请6位长期从事高校体育教育工作、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对问卷了进行分析,以帮助做出对测验题目和原定内容范围的符合性判断。不同的专家对本问卷的题目内容进行了基本判断,认为题目拟定非常合理的有1人,较合理的有4人,一般的有1人,不合理的无。专家对调查表的修改提供了积极的参考意见,笔者根据专家修改意见,将含有重复意义及不够合理的题目进行了修改和筛选,修改后的问卷共有35个题目,将修改好的问卷返还给专家再次审定,有80%的专家认为调查表的设计和内容安排合理,可以作为本研究调查工具。

(2)问卷信度检验。为确保问卷调查所得到材料的可信度以及本次论文的条件限制,我们在第一次调查对象中随机抽取了50人,在相隔一周后进行了重测,并对此进行了信度检验,获得的重测信度系数为0.81,说明该问卷具有较可靠的重测信度。

4.数理统计法。运用Excel和SPSS13.0forwindows英文版数理统计软件对问卷调查的有效数据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针对统计结果逐一进行分析与讨论并得出最终结论。

二、结果与分析

(一)“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构建的理论依据

1.多元智能理论。1983年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霍华德·加德纳博士提出了多元智能论,加德纳教授认为,每个人都具有不同的智能,即: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自我认识智能、自然智能等八种智能。从人的多元智能理论审视体育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竞赛,体育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学、竞赛是体能与智能共同发展的活动过程。

2.能力的形成和发展的观点。人的能力的高低是人才优劣的重要标志。人的能力的发展的实质是人脑、人体活动功能水平的提高,是主体自身发展的结果。人体活动能力,如田径运动员的奔跑能力、跳跃能力、投掷能力,都是在教练指导下,通过自身锻炼形成和发展的,具有不可传授的特征。人脑的活动能力的形成和发展,虽然受到传授的直接影响,但不是由他人传授的,而是在他人的传授所引起的自身的活动中形成的,同样是不可传授的。体能和脑能是构成人才的两大重要因素。

(二)“教、智、竟”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内涵

“教”即“教学育人”,是指在对学生进行学科专业培养的过程中,渗透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教育。是指在知识的传授过程中,让学生牢固地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对学生进行术科专业培养的过程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素质的培养。教会学生处理好学会做人与学好技术的关系,教会学生如何去学习、去做事、去做人,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从“体能型”向“知识型”升华。

“智”即“开发智能”,是指在体育教学与竞赛过程中,围绕体育学科所积淀的文化智慧、知识基础、实践方法、技能和技巧,发展学生的运动智能,促进其空间智能、人际关系智能的提升。同时,有效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发现学生的智能优势,帮助学生利用他们的智能优势,有效、便捷、多样的进行学习。另外,教师要积极地运用多元智能进行教学,最终实现学生智慧潜能的开发,使学生从“知识型”向“智能型”升华。

“竞”即“竞赛成才”。教学竞赛是将知识、道德、智能、体能相融合的综合性实践活动,以实践运用为主,通过创设出适合课程目标、教学对象的多种教学竞赛展示学生知识、道德、智能、体能的发展水平,达到检验学生知识、道德、智能、体能的运用能力。竞赛是学生领取成才合格证的重要关口。

“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中的“教学育人”、“开发智能”两环节以认识体验为主。“竞赛成才”以学习实践为主。

总之,“教、智、竞”是实现知行合一,即知识、道德、智能、体能有机结合的有效教学模式,也是培养学生成为知识、道德、智能、体能相融合的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三)“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特点

1.更新观念。建立以人为本的身心一元论,即身心同一论、身心对立统一论的健康观和人才观。从单纯的专业教育向促进学生的体力、智力、心力和谐、协调、统一发展的方向转变。培养出有特长的、适应地区需要的知识、道德、智能、体能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体育人才。

2.精心实施。实施“教、智、竞”一体教学模式的关键在于创建体育教学的“全面、全员、全过程”。“全面”就是构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的课堂实践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员”是要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双主体作用。一是要实现教师主体作用,在体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运用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学识去引导学生实现教学最优化,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二是要理解学生人人都是教学的主体,尊重个性、欣赏差异、彼此信任,形成全员学习的共同体。“全过程”是指对学生的培养塑造渗透到教学的全部运转过程。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时空连续运转过程:从时间上看全过程是指整个教学的设计——自我练习——实践运用——评价;从空间上看全过程是指师生与课程相互作用的动态整体。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与学习主体的学生,不仅是教学活动的参与者,也是课程教学的建构者,他们与交往对象、环境以及教材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构成一个连续的动态教学的全过程。

(四)“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实施过程

1.“教学育人”过程。这里不去论述教学过程的本质,更不去辨析学术界对教学过程的争鸣,只谈谈我们的“教学育人”是怎样实施的。以篮球课程的传、接球技术教学为例: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按备课、上课、课后评述等几个阶段进行。

备课:(1)提出问题。什么是传、接球?传、接球技术有几种?传、接球的技术要求是什么?(2)分析问题。学生根据自己已有的篮球技能体验对问题进行分析解读,初步提出掌握正确传、接球技术的方法和易犯错误。(3)解决问题。经过小组集体讨论,确定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案。

(注:备课途径为查阅资料,认真讨论,实地演练)

上课:(1)各小组展示自己的教学方案;(2)各小组按自己的教学方案练习;(3)教师组织各小组进行技术比赛。教师和学生共同分析、讨论各小组教学方案的优缺点以及通过练习掌握技术的程度。

课后反思:你对不同教学方案的感受?你学到了那些新东西?以作业形式与教师交流。

教学育人的过程突出地表现为教学与育人两者紧密的结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扮演着多种角色,它既是学生问题解决的参与者,又是学生的认知教练、合作伙伴与顾问。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再是被动地听讲和接受知识,而是作为学习的主人,积极主动地应用知识去解决问题;他们不再是孤立无援地学习,而是通过任务的分工协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互为主体的新型教学关系。这是一个相互尊重彼此虚心求学的过程,也是一个陶冶人格的过程。通过学生的“看一看”、“想一想”、“说一说”、“做一做”,充分发挥他们在课堂上的主体作用,开发学生的情感潜能、思维潜能、操作潜能,从而激发学生探究、创新的思想“火花”。整个课堂的组织管理突出表现为自主学习、自主活动、自主管理、自主评价,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逐渐地引导学生从“体能型”向“知识型”升华。

2.“开发智能”过程。身体一运动智能是指人的身体协调、平衡能力和运动的力量、速度、灵活性等,表现为用身体去表达思想、情感的能力和动手的能力。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发展学生的身体协调、平衡能力、运动的力量、速度、灵活性等。如:田径课程中跑、跳、投技能的练习,可发展学生的速度、耐力、力量;体操课程各种技能技巧练习,可增强肌肉力量,发展学生的灵敏性、柔韧性和协调能力、平衡能力;球类课程通过手、脚、头等身体各部位的运动,综合提高各项身体素质。可见,通过专业课程发展体能过程的实质就是“开发智能”过程。

体能是智能发展的支点。体能发展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过程,重在反复锻炼和巩固提高。发展体能的同时也发展了运动智能。换言之,运动智能是人在身体反复运动中感悟、体验而习得,非外铄而注入。以身体之,以心验之。“通过肌肉增进记忆,运用身体体验知识”,学会“用动作表达,用身体谈话”,教育界称此为“动作教育”,它对发展人的智能大有裨益。

体育专业课程在发展学生身体——运动智能的同时,促进了其空间智能、人际关系智能的提升。空间智能是指人们利用三维空间的方式进行思维的智能,是人能够直觉到外在和内在的图像,能够重现、转变或修饰心里图像田瑚。不但能使自己在空间自由驰骋,还能有效地调整自身的空间位置。教学过程特别关注身体姿势、动作轨迹、动作速度、动作节奏的教学要求,以培养学生的空间感、速度感、节奏感,进而发展学生的空间智能。“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只要长期坚持智能开发的宗旨,学生就会逐步的从“知识型”向“智能型”升华。人际关系智能是指与人相处和交往的能力,表现为觉察、体验他人情绪、情感和意图,并据此做出适宜反应的能力。它包含理解和察觉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在各种教学比赛中,学生、教师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处的地位随时都在发生变化,这使群体间相互交往频繁而复杂,有利于培养学生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达到发展学生的人际关系智能。“善于人交,久而敬之”,良好的人际关系智能也是一个品德陶冶过程。

“开发智能”对我们来说,还仅仅是尝试,目前尚无成功经验。提出来愿与同仁共同商讨探索。

3.“竞赛成才”过程。“竞赛成才”过程就是“教学——实践(竞赛)——再教学——再实践(竞赛)”的教学过程。在教学计划中将术科课程总课时的10%设定为实践课时。通过竞赛展示学生知识、道德、智能、体能的发展水平,检验学生知识、道德、智能、体能的运用能力。教学比赛作为一种课程活动,它的开展遵循“主题·准备·比赛·评述反思”模式:

(1)从教学需要、学生兴趣出发,选择一个开放性主题,如:展示赛、检查赛、晋级赛、主赛,其中所包含的、涉及的问题通常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要求学生根据特定的问题情境做出富有创意的解答。

(2)精15、,准备。在教师指导下,制定竞赛方案。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完成下列任务。以篮球赛为例:

A确定竞赛主题。如确定为晋级赛。这是一种为进一步提高技战术、体能、智能的比赛,以培养学生超越自我的意识和能力,追踪评价,激励学生成才。

B.确定比赛方法、比赛形式。比赛方法:淘汰制或循环制;比赛形式:5人制或3人制;比赛时间:二节或三节、四节、多节,每节10分钟或l2分钟。以上比赛因素是可变的,可依据参赛人数而确定。

C.制定评分细则与标准。评定内容包含:a.技、战术;b.技能;c.体能;d.智能(语言智能、空间智能、运动智能、人际智能……)。

评定细则标准依据竞赛主题及学生特点,参考体操比赛评分标准进行制定。

D.裁判方法。场上裁判,按篮球裁判法执行;场下裁判,主要依据技、战术、技能、体能、智能的评分标准打分。

课前准备,其实质就是备课。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课中竞赛成败的关键环节。“凡事预则里,不预则废”,竞赛方案出台后,还需多次实地演练,才能少犯错误。

(3)组织比赛。教师领导学生按竞赛方案组织比赛。学生既是组织者,又是参赛者,学生的活动是交互式的合作性的。教师自己以导演身份出现,创设情境,想方设法导出“交响乐”式的教学比赛,让学生各式各样的想法(声音)认识,相互碰撞、相互激荡、相互搭载,产生回想和共鸣。使教与做、学与做结合的更好。

教学竞赛不仅关注学生的知识、技能、智慧的建构,更加关注不同层次的学生拥有更多的比赛体验,使每一位学生都享有“参赛权利”、“体验感悟的权利”。无论是场上队员(学生、班主任),还是裁判员(学生、教师),使他们的个性、人格、尊严都得到平等对待,使他们的理解、体验、感悟、情绪都得到尊重。

课堂竞赛同样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等特点。如果课堂竞赛进行不完,可延续到课外,但仍按竞赛方案执行,不得偷工减料。

(4)赛后评述反思。反思的内容有:从比赛中学到哪些新东西,在比赛中技战术、道德、智能等方面展示水平怎样,存在什么问题,有何建议等。要认真总结,以作业形式与老师交流。

(五)“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实际教学效果的反馈

1.对教学过程的反馈。对“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教学实际效果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表1):在237名学生中,82%的学生对教师课上所采用的教学方法是比较满意的。有76%的学生认为该系的教学方法很适合他们,并有73%的学生认为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很好,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其中有38%的学生认为自身的积极性在课上仍就未能被全部调动。这就充分说明“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在“教学育人”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基本得到了学生的认可,并促进了他们的快速成长,实现了教学育人的目的。

2.对能力培养的反馈。在针对体育教学与竞赛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调查中显示(表2):76%的学生认为体育教学过程中所采用的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87%的学生认

为该系的教学提高了他们的运动能力。在实现“竞赛成才”的过程中,我系开展了各级各类的教学比赛活动,如:系内篮、排球比赛、教学技能大赛等,试图让不同体能、不同技能水平学生的知识、技能、智慧在比赛中得以建构,甚至于推进68%的学生在比赛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知识与技能进行优化重组,实现自身创新能力的潜在培养。其中有86%的学生认为系内的各级各类的比赛能够达到检验他们所获得的各种能力的目的,这就证明了竞赛活动已成为鉴别学生是否成才的途径。在竞赛中的表现则决定了学校是否为他烙下“合格”体育人才印记的关键所在。

表2中显示:83%的学生愿意在体育教学竞赛中接受学习效果的评价,这说明他们在竞赛过程中能够以完全放松的心理状态展示自身所学的同时,实现自身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下完成教师对自身学习效果的考核。因此,“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中“竞赛成才”过程的育人与评价的双重效果,是该教学模式有效性的最好验证。

“竞赛成才”突出育人与评价的紧密结合。我系根据自己学生知识结构、身体能力与技能水平建立了系内特有的比赛制度,设定了各种各样、各级各类的比赛。不但弥补了学生无参赛体验及各种大型比赛体验的不足,进一步为学生获得良好的知识体验、道德体验和体育竞赛

的心理体验,而且也使得学生们通过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最大限度地培养、发挥全体学生的体能、智能、情感、想象与创造力,充分利用竞赛这个教学手段的情境性与生动性的特征,实现全面育人的目标。“竞赛成才”将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渗透在体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使学生在不知被评价的情况下,时时接受评价;使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及时地获得各种反馈信息并应用于教学方案的调整,优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最终实现人才培养的高效益与高质量。

三、结论

1.构建“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是以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的观点为理论依据,创设了“教学育人”、“开发智能”、“竞赛成才”的三合一的育人过程。

2.“教、智、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特点是树立“身心一元论”的健康观、人才观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精心实施。

体育竞赛论文篇(7)

[关键词] 体育 竞赛 商品性

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随着二战后世界范围内社会经济的繁荣,体育也开始得到迅速的发展,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体育不断地受到来自商业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体育竞赛为主体,以奥运会接受商业运作为先导,体育领域开始大规模的商业化转变,体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体育竞赛也开始成为商品,从此面貌一新。

生活在现代社会当中,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要同商品打交道,商品是社会财富最基本的元素,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细胞,掌握了商品的属性和运行规律,也就找到了认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钥匙。当年马克思正是从研究商品入手,发现了价值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的秘密。因此我们要发展体育竞赛产业化,就首先应当从体育竞赛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开始研究。

一、体育竞赛产品的属性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在进入市场流通以前,一般通称为产品,体育竞赛产品具有其自身生产和销售的特点。

1.体育竞赛产品的无形性

与工农业产品相比,体育产品的特点是无形的,体育竞赛产品体现的是一种服务,即生产的是一种“精神产品”。在竞技体育中,只有以比赛的形式出现时,它才成为产品,供消费者欣赏、观看,消费者为获取观看和欣赏比赛的兴奋、感动等效应,而支付必要的费用,购买门票等。这种产品消费者在消费之前不可能看到,在消费之后,也不可能取得任何实体持有物。如消费者观看一场比赛,是抱着能度过一个美好的时光这一愿望来的,当比赛结束后,消费者得到的只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情绪的感动,留下美好的记忆存在。

2.体育竞赛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

传统的商品生产和消费是分离的,从生产到最终消费需要一系列的环节和过程。而体育竞赛产品却不是这样,它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发生联系,生产和消费合二为一,两者在时间、空间上是不可分割的。而且消费者也会往往加入到生产过程中。例如一场篮球比赛,赛场就是生产场所,同时也是观众的消费场所,教练员的指挥,运动员的对抗、观众呐喊助威,烘托出赛场热烈的气氛,共同构成体育竞赛产品,同时为观众分享和消费。

3.体育竞赛产品的一次性

正是因为体育竞赛产品的无形性和生产消费的同时性,也就决定了它的一次性。无形的精神产

品无法存储,比赛一旦结束,产品消费的过程也就结束,再无法进行交易,因此,体育竞赛产品在

比赛进行时如果没有被消费掉,就会造成损失(例如体育场的空位子等)。这种损失不同于实物产品的损失,它表现为机会的损失,任何一场比赛从过程到结果都是无法再重复的,即使是电视节目的重播和回顾,那种比赛的悬念和现场的气氛也是无法再现。

4.体育竞赛产品质量的不稳定性

传统的商品在市场上流通,根据生产的成本和供求关系可以形成比较稳定的价格。产品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也是可以测量和控制的,所以能够形成相对统一的质量标准。但是体育竞赛由于举办的时间、地点、参赛运动员的临场态度、情绪、应变等诸多因素影响,比赛很难保证有稳定的表现质量。不同级别、地域的比赛,也有着不同的风格特点,即使是同一支运动队或同一运动员,在不同的比赛中所发挥的状态也是千差万别的。同时,观众对体育竞赛的兴趣、爱好、态度、个人素质和文化修养等不同,对同一场体育竞赛的评价也存在很大差异。

二、体育竞赛的商品效用性

由产品转化为商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过程。其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产品的使用性。所谓使用性就是产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性质。劳动产品首先必须具有使用性,才可能实现在市场上流通,才能够实现由产品向商品的转化。体育竞赛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的需求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体育竞赛是一种非实物性的产品,表现为一种服务,它能够满足人们追求健康、娱乐、观赏和人际交往的精神文化需求,构成社会文化财富的内容。周末、闲暇,人们到体育场去观看一场精彩的体育比赛,感受现场热烈的气氛、欣赏运动员高超的运动技术和战术表演,观看名人明星的风采和英姿,获得精神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

2.满足商家企业赚取注意力的需求

由于体育比赛场面宏大,气氛热烈,人群聚集,观众人数众多,正是商家企业进行广告宣传的良好场所,企业完全可以借助体育比赛所承载的精神文化因素,达到对自己企业品牌形象的良好宣传,人们在不知不觉当中就会把企业的标识品牌尽收眼底。因此赞助体育赛事和体育营销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企业进行品牌宣传最重要的方式。

3.推动举办地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发展

来自世界各地,无数生动的例子都可以证明,体育比赛,特别是高水平、大规模的体育赛事,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完全可以促进举办地的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城市都在积极申办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正是看中了体育赛事的这种效应,希望通过承办高水平、高规格体育赛事,带动当地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国倾全国之力,申办2008年奥运会,也是基于体育赛事这一功能和作用,它必将为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4.对自我奋斗精神的激励

优秀运动员在竞技场上表现出力与美的结合,勇与智的对抗,高超的技艺,顽强的意志等,都会作为光辉的榜样和成功的范例激励人们直面竞争,勇于奋斗。

5.对美的欣赏

体操、跳水、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项目,将高难度技术和美丽、优雅的运动有机融合为一体。整个比赛过程,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观众观看表演的过程,从商业意义上来讲,运动员更是一位演员。

三、体育竞赛价格的确定

根据价格理论,影响商品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成本、需求和竞争。成本是商品价格的基础部分,它决定了体育竞赛价格的最低限度。一般来讲一场商业体育竞赛,其成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运动队、运动员的出场费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运动队和运动员参加比赛,根据不同的运动技术水平、知名度等条件,都有不同的市场价格,竞赛的组办者必须向他们支付这部分费用。运动员是体育竞赛的生产者,出场费的形成,相当于企业支付给产业工人的工资,只不过体育竞赛的“产业工人”是经过长期艰苦训练、具有高超运动技术水平的运动员,表现出比较高的劳务价格。

2.竞赛场地、器材、设备的租用费、建设费

竞赛的组办者往往不是体育场馆的拥有者,因此需要支付场馆和相关服务的费用,不同档次的场馆其价格也必然要拉开差距。

3.办公综合费用

比如交通、通讯联络、会务、食宿、新闻宣传、安保管理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等,也占到体育竞赛成本中相当大的比例。

4.奖金等

有些比赛为了增加悬念和竞争,设立不同等次的奖金,也要计入成本核算。

除了成本决定商品的价格以外,对于体育竞赛来讲,市场的供求关系,对其价格的影响更为突出。人们的消费观念、经济条件、文化传统等,对于确定体育竞赛的价格基本上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比如,在美国,人们喜欢拳击、棒球、橄榄球、篮球、田径等,门票常常高达数十美元甚至更高,而足球观众却聊聊可数,门票只有几美元。再比如,1994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由于国人对中国队出现期望很高,一时间第二阶段在成都赛区的门票被炒到很高。当中国队在第一阶段比赛就兵败伊尔彼得,出线无望后,成都赛区的门票一落千丈,几元钱都无人问津。1998年中国队在世界杯赛中又没有出现,也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中国国内的球市,甲A联赛的门票大部分价格下浮。

可以看出,在影响体育竞赛商品价格的因素中,其成本因素并不能起到关键作用,而人们的心理预期、市场供求、消费对象等综合性因素却相互作用,对体育竞赛的价格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我们举办一场商业比赛,除了进行必要的成本核算以外,更重要的是紧紧围绕体育竞赛的商品属性,对比赛进行综合性的分析,有利于准确预测市场起伏变化,认识体育竞赛的市场运行规律,把我们的体育工作做好。

四、市场经济对体育竞赛的影响

1.体育竞赛的评判者和评判标准

竞技体育的评判者和评判标准正在悄悄改变。当体育竞赛逐步成为一种商品,它跟市场的结合就会越来越紧密,它就会在市场寻找自己的养分,将仅仅依靠政府投入这一外生变量转变为面向市场自己找养分,靠内生变量生存和发展。那么,竞技体育商品的购买者――观众的认同和接受程度,就成了竞技体育主要的评判者和评判标准。

2.体育竞赛的商业化改革

竞技体育的商业化改革包括:比赛节奏加快,以使观众不致厌倦;促进进球数增加刺激观众:使比赛双方实力不致过分悬殊,以保持比赛的精彩程度和观众的观赏兴趣;实行主客场制;改变赛制,增加比赛结果的偶然性,制造悬念吸引观众;增加商业炒作等。

3.服务市场与服务政治的关系

体育竞赛的商品化,必然要求竞赛表演市场化。市场首先考虑的是观众、门票、资产运作和媒体,一句话,即经济收入。这一目标很可能与各级政府的目标相冲突。目前国内举办的全运会、省运会、城运会、农运会、大运会等各种竞赛,更多的是一种政治需要,而非市场运作的结果,往往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才能弥补开支。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完善的市场中,供求双方都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然而由于体育竞赛活动广泛的社会影响,一些非体育企业希望通过投资体育竞赛而获取某种广告效应,以扩大自己企业和企业产品的社会知名度。于是在体育商品对利润的追求中就又出现了某种与一般商品供给不同的独特特征:当投资企业的投资保证或基本保证了一个体育企业的运行成本上升后,这个体育企业就有可能在提供特定的体育竞赛商品时并不更多地考虑是否可以通过这种体育竞赛商品供给而获取利润。这种现象不仅仅表现在一般的体育职业联赛中的俱乐部的经营活动中,而且也表现在其它的一些体育市场经济活动中。这种在体育竞赛商品的供给中不以其本身供给利润为目的,而是通过体育活动而获取投资者某种间接的经济利益现象,是我们应当予以充分注意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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