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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方式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27 14:55:23

采购管理方式

采购管理方式篇(1)

采购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点,其平均成本占总成本的60%以上,是供应链上公认的“最有价值”的部分。如何提高采购管理的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加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文章主要介绍了电子采购的概念和基本模式,重点通过对建华管桩集团电子采购管理的应用分析,探讨在建材制造业中买方模式的电子采购管理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电子采购;供应链;采购模式

1电子采购的基本概念

电子采购是一种无须交易双方见面,通过互联网平台寻找合格的供应商或采购商,最终实现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采购的交易方式。电子采购可以优化采购流程,帮助供求双方降低成本,有效地整合企业的资源,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达到优化整个供应链的作用。[1]据调查,在2014年,全世界400家企业中,85%的企业都在应用电子采购方案,电子采购已经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运用。

2电子采购的模式

卖方模式是指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其产品的在线目录,采购商通过浏览供应商的网站来取得所需的商品信息,以做出采购行动的一种电子采购模式。卖方模式的主体是供应商,客体是采购商,这种模式的搭建工作简单,投资小,但是使用不方便,很多公司会把商品信息模块简单的内嵌到公司网页中,后期的交易和传统采购并无区别。买方模式是指采购商在互联网上所需采购产品的信息,供应商在采购商的网站上登录自己的产品信息,供采购商评估,并通过采购商网站,双方进行进一步的信息沟通,完成采购业务的全过程。[2]买方模式下的电子采购主体是采购商,客体是供应商,这种模式搭建工作复杂,与后台系统的集成性好,使用方便,但投资较大。很多大企业都拥有电子采购系统,与现有的信息系统有着很好的集成性,信息传递通畅。大企业往往处于所在供应链的核心地位,与少数几个供应商已结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足够的能力负担建立、维护和更新产品目录的工作。[3]市场模式是指供应商和采购方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采购业务的过程。在这种模式里,采购平台是一个中介,供应商和采购商都可以在网站上并描述自己提供或需要的产品信息,第三方平台负责产品信息的归纳和整理,以便于用户使用,而使用市场模式的企业需要支付给第三方一定的使用费用,很多中小型企业或个体比较偏好这种模式。

3买方模式的电子采购在企业中的应用分析

建华管桩集团创建于1993年,是建筑基础工程材料———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专业生产厂家,经过22年的发展,公司从单一的管桩生产销售商转型成混凝土制品与技术综合服务商。目前,建华建材的管桩年生产能力超1.8亿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销量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建华建材连续17年稳居全国同行业销售冠军,是中国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龙头企业。截至2015年,建华集团在全国已经成立并投产了36处生产基地,随着公司的壮大,各种问题也开始突显,建材制造行业的发展已经处于成熟阶段,由于核心技术并不复杂,准入门槛低,因此市场竞争力特别大,利润空间却越来越小。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从内部管理入手,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才能提高公司的竞争力,而采购环节成为一个重要突破点。建华集团推出了电子采购平台,来实现从采购申请到投标定标、合同签订、订单下达、对账付款的采购全程电子化,以达到提高采购效率、节约成本目的。

3.1电子采购系统流程

采购部门需要根据市场部的销售数据和市场情况,以及生产部的生产计划计算出物料需求,结合库存信息制订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询价,竞价或者招标,并将相关信息到采购平台上;供应商通过平台访问采购数据库,获取采购信息,按照要求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公司结合以往的采购记录和供应商评价,按照合适的供应商选择策略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按合同进行供货,货物验收合格,登记入库后将付款申请传至ERP,财务部核对账单付款。当采购任务完成以后,电子采购系统还会自动将本次采购活动的各种相关数据存入采购数据库。具体采购流程如下图所示。

3.2电子采购优势

(1)优化供应链,提高采购的灵活度。电子采购使企业和供应商能够快速及时地了解采购信息并进行合作交流,通过互联网平台上的大量供应商的比较、筛选,有利于对供应商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使得企业能够寻找到更佳的价格与质量的结合点,提高了采购的灵活度,从而优化供应链管理,改善供应链绩效。[4](2)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提高效率。采购系统的标准化设计使全部采购工作流程自动化,消除了多余环节,节省了时间和交易成本。以往分公司的采购部标配是六个人,实行电子采购之后,只需要四个人(包括部门经理在内),36家分公司就节约了一大笔人力费用。电子采购使可选供应商数量更多,可以做到货比多家,降低了采购成本。(3)改善供应商关系。建华集团在全国建有36家生产基地,常规供应商遍布全国,合计有1500多家,这对于供应商的整体管理来说有很大的难度。电子采购为供应商提供了一个与集团总部和分公司沟通的平台,使供求双方及时了解各自的信息,改善了供需双方的关系。

3.3实施电子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建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基层员工仍保持着传统习惯,没有形成系统的电子化供应链思想。基层采购人员的工作依旧是按照原来的采购流程,只不过多了一个网上录入的过程,这样不仅达不到提升采购效率的目的,反而会增加更多时间和人力的浪费。(2)员工对电子采购的效果缺乏信心。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学习,员工能认识到电子采购的价值,但并不认为能够实现这个目标,学习过程也只是以能够通过考核为目的。在这样的氛围中,电子采购虽然得以施行,但是要发挥出应有效用,提升集团整体供应链效率还有很大差距。(3)供应商配合度不够。采购系统上线以来,淘汰的原有供应商里只有很少是不合格的,那些淘汰的合格供应商们不希望在采购平台上与其他商家竞价,认为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3.4一些建议

电子采购作为整个电子化供应链中的一个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要与上下游的其他环节紧密合作,才能使整个供应链高效运转。随着信息技术与供应链中各节点的紧密应用结合,会有更多类似的打破传统的变革,电子采购不是开始,也不会是结束,企业和员工要以发展变革的眼光来看待新事物,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热情,与时俱进,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周清华 杨惊蛰 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钱芝网,姜丹.采购管理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2]林鲁生.电子化采购优势分析及实施电子采购策略[J].物流与采购研究,2009(2).

采购管理方式篇(2)

关键词:招标;管理;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17日

一、公开招标的局限性分析

20世纪90年代,欧美发达国家的供应链管理理论逐步形成,我国学习借鉴供应链管理相关概念和实施经验基本是在2000年前后。众所周知,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等等,而招标只是采购方式中的一种,公开招标又仅仅是招标方式之一。目前已在企业管理中受到广泛关注并日益予以重视的供应链管理的关键就是通过协调企业内外资源来共同满足业主需求。当我们把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企业看作为一个虚拟企业同盟,而把任意一个企业看作这个虚拟企业同盟中的一个部门时,同盟的内部管理就是供应链管理。只不过同盟的组成是动态的,根据市场需要随时在发生变化。

有效的供应链管理可以帮助实现四项目标:缩短现金周转时间;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实现盈利增长;提供可预测收入。让我们再来看看供应链管理的七项原则:即根据客户所需的服务特性来划分客户群;根据客户需求和企业可获利情况,设计企业的后勤网络;倾听市场的需求信息,设计更贴近客户的产品;时间延迟;策略性的确定货源和采购与供应商建立双赢的合作策略;在整个供应链领域建立信息系统;建立整个供应链的绩效考核准则等。

综上所述,供应链管理不仅仅是要保证花费适当的成本采购到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能够与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更为重要。这样的“战略合作伙伴”不仅仅能够保障采购方的供应,同时,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将使供应商实现规模销售,无形中降低采购方和供应商的总成本。世界先进企业的采购管理早已经将简单的交易关系转变为战略伙伴关系。在这一先进管理理念的形势下审视招标,尤其是公开招标则纯粹属于简单的一次易范畴,属于采购管理的初级模式,明显不能适应供应链管理乃至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要求。

应该说我国在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立法初期,对于采购管理乃至供应链管理还普遍缺乏认识,过于强调招标的采购模式,尤其是过于强调公开招标的模式。招标模式之所以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前提是成熟的市场能够提供有效的竞争环境,特别是公开招标还要加上一个前提,即市场能够确保充分的诚信。我国近些年开展的招标实践证明,很大部分货物、工程、服务是不存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的,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不能保障企业的利益,甚至会损害企业的利益。

二、公开招标的不确定性分析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存在诸多不平衡,诸如“城乡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不平衡”等等。受诸多不平衡因素影响,同行业间的企业规模、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很大的差距,经常会出现同一种产品由于一定差异性的存在,价格竟有天壤之别。此外,由于企业长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极易导致多品牌产品的共存,从而使企业在备件库存、维修服务管理上都会处于不利地位。相反,如果某类重要设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只采购两三家的产品,既能保持供应商的竞争态势,同时也会降低仓储和服务成本。

三、公开招标的危害性分析

公开招标的激烈竞争特性造成投标人更多的采用低价中标,但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投标商恶意低价中标的情况时有发生。更加令人担忧的是,低价中标的长期影响将是提供优价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将受到低质低价的冲击被迫逐步淡出投标,能够满足长期战略合作要求的投标人越来越少,竞争性大打折扣,最终损害的还是招标人的长期利益。另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向更高层次转型的阶段,企业对工程、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价格已不再是最关键的影响因素。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最终选择了质量一般价格最低的工程、产品和服务已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切身需求背道而驰。

四、结论与建议

以上阐述并非想要否定公开招标的积极意义,只是想说明招标方式的选择更应该从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实际出发,合理采用更适合企业实际的招标方式,而不能完全局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招标都应首先考虑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践证明,公开招标更适应于竞争充分的成熟产品,技术要求和参数指标能够比较容易界定和量化,并且能够提供相同产品的供应商较多的情况。也就是说,公开招标的范围应当远远小于其他采购方式的范围。

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邀请招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被广泛使用,但我国现行的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推行公开招标而不是邀请招标,主要原因是现行的市场机制和制度体系亟待完善,建议相关行业部门能适时加强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设,鼓励在相关行业特别是生产企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适时修订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从而有效地利用招标杠杆更好地带动企业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采购管理方式篇(3)

基于国有企业传统采购管理模式的关注点,即“集中与分散采购”以及“管办合一与管办分离”,提出采购管理模式新视角,即集中分离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以及完全分散型,为国有企业选择采购管理模式提供参考。

[关键词]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1引言

随着竞争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开始重视采购管理。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石化等一批国企相继在采购管理领域进行了实践性的探索。其中,如何选择合适的采购管理模式,成为国有企业管理变革的热点问题。

2采购管理模式界定

近年来,采购管理变革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采购管理是指为保障企业物资供应而对企业整个采购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采购决策、编制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与管理、对采购活动和人员的管理、对采购资金和库存的管理、采购绩效评价,也包括建立采购管理组织、机制以及采购基础建设等。采购管理模式是采购管理中的重要议题。模式是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管理模式是在管理过程中固化下来的一套操作系统,由管理理念、系统结构和操作方法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规律在企业运作过程中的反映。企业采购管理模式就是指在采购管理理念指导下构建起来的,由采购管理方法、采购组织结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等一系列影响采购活动的元素组成的采购管理行为体系结构。采购管理模式随着社会发展和管理变革不断推陈出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供应链思想的不断深化,相继出现了战略采购、集中采购、双赢采购、电子采购以及环保采购等新的采购管理模式。这些采购管理模式不仅关注采购管理方法和流程,同时也将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技术平台等要素考虑在内,具有更强的适用性。

3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的关注点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变革过程中,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关注的焦点有其倾向性。通过对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建筑等多家国企采购管理变革的研究,发现采购管理模式变革主要聚焦于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管办合一与管办分离等方面。

3.1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

近几年,在国资委的号召下,国有企业不断探索采购管理模式方面的变革,尤其将重点放在推行集中采购上。如国家电网公司实施“物资集约化”管理、中石化借助电子商务打造具有中国石化特色的集中采购管理模式、神华集团推行“大物流”经营理念等,都重点关注了集中采购方面的改革。集中采购作为一种管理理念早已被人们所接受,作为一种采购模式也已得到实际运用。集中采购是指企业在集团总部建立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其分布于全球各地分支机构采购业务的批量采购方式。与集中采购相对应,分散采购是由企业下属各单位(如子公司、分厂、车间或分店)实施的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采购。出于规模经济优势的考虑,相关政策偏向集中采购,也有很多国有企业试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集中采购模式应用探索,部分企业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企业面临重重阻力导致进程缓慢。客观的讲,集中与分散采购各有优缺点,大多企业要考虑集中与分散的均衡点。

3.2管办合一与管办分离

管办合一和管办分离最早是中国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两种职能划分机制,是中国特有的产物。其中,所谓的“管”有管理、监督的含义,“办”则主要是指执行、运作,从概念上分析,事业单位所称的管办分离是指,作为公益服务供给者、事业单位举办者的政府,将其监管者与举办者职能相互分离。管办合一则是指两种职能归属同一主体,管办分离即分而治之。这种思想也对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有所影响。采购管理与业务的职能如图1所示。管办合一意味着采购管理职能和采购执行职能由同一主体完成,管办分离意味着采购管理职能和采购执行职能由两个主体完成。目前,关于采购组织管办合一与管办分离的不同选择是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变革中遇到的一大难题,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适用与选择。

4新视角下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

集中/分散采购模式和管办合一/分离模式在企业中存在交叉,通过集成互动的视角,提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新模式,即集中分离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和完全分散型,如图2所示。基于这种视角进行划分的合理性在于,第一,采购管理模式不仅涉及到采购管理方式的选择,要保证一种模式能够达到预想的效果,同时必须考虑与之相适应的采购组织设计和采购权限分配;第二,集中/分散采购模式涉及的是总部与下属单位关于采购权限的纵向划分,管办合一/分离采购组织设置方式涉及的是同一层面上不同部门对于采购职能的横向划分,将二者进行组合是从横纵两个维度把握采购权限合理分配,也是组织横向分工与纵向分工在采购组织内的应用。

4.1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

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是指在总部设立唯一的采购部门,负责整个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绝大部门的采购工作,该部门不仅负责采购规章制度制定、采购计划汇总、采购绩效考核等采购“管”的工作,同时具体执行采购谈判、合同签订与执行、物流与库存管理等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办”的工作,集“管”“办”于一体。对总部控制的采购权力而言,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是集中化程度最高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下,集团总部纵向上将分散于下属单位的采购权力收归至总部,集合整个集团内部的采购市场和资源应对外部供应商以实现规模效益。横向上将所有与采购相关的管理与执行活动归于一个部门,建立统一的采购平台、统一的采购管理制度、统一的采购标准和统一的供应商管理,并统一执行采购活动。这种模式下的采购组织设置一般是总部设立采购部门,属于高层,在整个行政范围上能与财务、生产运营、战略管理部等总部重要部门处于同样位置,可以直接向董事长或相当职位管理者汇报工作,是集团中比较重要或受重视的组织之一。而采购部门内部按照集团经营特点、地域特点等的不同来设置。总部采购部完成收至集团总部的所有采购工作,而下属单位负责的内容一般为总部控制的采购范围之外的工作。

4.2集中分离型采购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集团负责集中采购,但采购职能实现管办分离的采购管理模式。具体表现为集团总部设立采购部,负责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的指导性工作,包括制定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审批采购需求计划、批准供应商进入、考核采购绩效等“管”的方面。同时,设立专门的物资采购公司,具体执行采购谈判、采购合同签订及跟踪、物流运输及库存管理等“办”的采购活动,从而实现管和办相分离。该模式是纵向集中、横向分离的一种集团化采购管理模式,从纵向上看,下属公司拥有的采购权力是有限的,整个集团的采购主要还是集中在总部进行。但从集团总部的横向职能划分上看,整个采购管理活动被分置在两个独立部门完成,相互之间形成制约。这种模式下采购组织设置最大的特色就是总部设立采购部的同时设立平级的直属物资采购公司,从部门领导的级别上看,两个部门在总部都具有较高的地位。设置的物资公司一般是总部直属法人企业,从级别上看与总部采购部门并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具有独立从事专业采购活动的业务能力。一般而言,主管集团企业采购“管”的工作的采购部内部结构设置是按照采购业务划分,设立管理部、计划部、审计部、绩效考核部等,而物资采购公司的内部设置比较多元化,既可以按照采购执行流程划分,又可以按照业务地区划分,还可以按照物资采购类别划分。

4.3集中管理型采购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型采购管理模式是指在总部设立的采购部门仅对整个集团的采购工作作出指导,并不从事具体的采购活动,下属公司根据总部的指导自行进行采购实施。具体表现为集团总部与所属企业均设立采购管理部门,集团采购管理部门不开展具体的采购业务,而是通过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采购制度、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规则以及搭建统一的采购交易平台等对采购“管”的工作进行指导,由所属企业具体执行采购操作的“办”的工作。这种模式下的采购权力集中程度较前两种弱,总部采购管理部门仅履行管理职能,制定整体采购战略及体系框架,并不执行具体的采购活动,下属企业在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决策、合同管理、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的自。这种模式相当于采购“管”的部分职能在总部,而“办”的职能完全下放到直属企业。这种模式虽然看似采购活动分散,但因都在总部的采购管理框架下进行,有形散而神不散之理念。该模式下的采购组织结构由总部采购部和下属单位采购部共同组成,总部采购部门或者采购管理中心的定位是采购管理集中而不是采购行为集中,因此这一层的内部设置包括标准化部、信息化部、供应商管理部等。对于很多集团企业来说,下属企业也是包含很多孙公司的集团企业,所以下属单位采购部内部机构设置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按照区域、采购业务流程、物资分类等标准进行,需要说明的是,该模式下下属企业根据总部管理框架自行组织采购,所以采购职能的设置比较齐全,需能够满足企业采购需求。

4.4完全分散型采购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集团总部不设立采购部门,不参与下属单位任何与采购相关的工作,所有的采购活动包括采购制度、供应商选择、采购谈判、价格决策、合同实施、库存与运输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等都由下属企业自行组织完成,甚至由各个需求使用单位直接进行。对于集团总部而言,这是最分权的一种采购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团不参与下属企业的采购工作,也就不在总部设立采购部门。下属企业的采购部门设置可以按照所处行业的特性或者业务地域分布进行选择。

5新型采购管理模式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5.1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

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优点包括:有利于实现资源集中,发挥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总部层面采购管理效率,减少内耗;有利于实现集团内统一采购管理,降低采购质量、交期等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提高采购专业化水平,降低机构和人员重复设置频率。该模式的缺点包括: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相互监督与制约;采购流程相对较长,不利于及时满足下属单位的需求,尤其是紧急需求;对市场的敏感性较低,对需求变化的反应速度较慢。高度集中型采购管理模式对于集团内业务经营相关程度高、集团对下属企业管控能力强的商业性集团企业来说是合适的选择。

5.2集中分离型采购管理模式

集中分离型采购管理模式优点包括:有利于整合资源统一对外,降低采购成本;有利于总部层面采购工作实现异体监督,提高采购透明度,减少采购腐败;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有利于实现专业化采购;专业采购公司对外部市场的敏感度高,能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积极响应,提高反应速度。该种模式的主要缺点包括:总部采购部与采购公司之间、采购部与下属企业之间、采购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沟通协调难度大,采购环节增加,容易产生摩擦,内部采购效率有所耗损;采购公司自主性较低,对外部供应商的控制力较弱。集中分离型采购管理模式主要适用于那些经营业务相关性大、对下属企业管控能力较强,同时专业化运作水平高、对监管要求高的企业集团。

5.3集中管理型采购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型模式的优点包括:分工具体,权责明确,发挥两级采购组织的作用,有利于生产保障;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统一,既有利于实现集团内统一采购管理,又有利于保证基层工作富有弹性和成效,及时满足下属单位采购需求;两级单位参与采购工作,有利于互相监督,防治采购腐败;建立统一平台有利于降低与外部供应商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采购效率。该模式主要缺点包括:沟通环节多,容易出现上下政令不一的现象;组织机构设置复杂,采购组织人员较多,增加管理成本;采购执行分散,不容易形成整体规模优势。集中管理型模式适用于集团经营业务多元化且下属单位地域分布广、经营情形较为复杂,市场竞争程度较高,同时集团对下属单位的管控以财务和战略管控为主,管控能力一般偏下的集团企业。

5.4完全分散型采购管理模式

完全分散型采购管理模式主要优点包括:下属单位能够及时满足采购需求,尤其是紧急性和个性化需求;沟通环节少,采购效率高;下属单位仅对本单位成本负责,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该种模式的主要缺点包括:采购行为分散,不能形成规模优势,采购成本较高;各企业之间标准、流程不一,从集团层面看管理混乱;采购机构重复设置,导致整个集团采购组织冗杂,管理成本较高;各二级单位对供应商的控制力弱,容易遭受质量不合格、不按时到货以及价格不稳定等方面的风险。完全分散型采购管理模式适用于那些集团内的经营单元行业跨度大且相关性低、经营地域较为分散、管控能力弱的集团企业。

6结语

本文通过对传统的集中分散采购与管办合理分离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新型的采购管理模式,即集中分离型、高度集中型、集中管理型以及完全分散型,探讨了它们的特点与适用范围,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模式变革从而提升采购竞争力提供了参考。

作者:宋玉卿 郭娇 单位:北京物资学院

[参考文献]

[1]陈红泉,赵萌.国有集团化企业集中采购模式探讨—基于某大型国有集团的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9,(23):77-82.

采购管理方式篇(4)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采购管理 集中 分散

采购,指企业通过购买、租赁、外包、借贷、交换等有偿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采购方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是指由集中采购部门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分散采购是指由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各有其优缺点,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的机构数量、业务规模、组织流程、系统建设等实际情况,合理使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方式,才能充分发挥采购管理的效益,实现控风险、降成本、提质量的目标。

一、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方式比较

采购管理,一般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有效制衡、保障服务”的管理体制。对纳入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对纳入采购目录且预算金额低于集中采购标准但高于采购标准的项目,实施分散采购。

(一)集中采购方式的特点

商业银行的集中采购,主要是把集中采购职能集中到总行和被授权分行的采购部门。优点是采购工作由总分行采购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集中决策、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采购行为;集中采购资源,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还可以统一调配资源,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缺点是采购工作手续增加,涉及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技术部门等,采购需时较长;集中采购金额较高,采购物资使用区域更广,如采购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甚至可能产生重大风险事件。

(二)分散采购方式的特点

商业银行的分散采购,主要是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实施采购。优点是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所在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实施,采购方式灵活、简便,可以迅速满足需求部门的使用需要,问题反馈更直接、迅速。缺点是采购工作决策层次低,采购实施主体分散,不利于管理和监督,容易产生暗箱操作;没有批量采购的规模效应,不能有效压降采购成本;容易出现资源过度或重复采购,导致资源浪费。

二、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集中度越来越高,专业化程度不断加深,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对采购系统化管理的探索时间较短、经验积累较少,在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方面仍存在亟需完善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不全面,信息共享程度较低

目前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采购行为的管理规范,还沿用2003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以此为依据,借鉴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行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但规范的内容参差不齐,信息的可共享性较差。

一是制度不够统一全面。有的商业银行总行仅制定采购管理办法,没有统一制定采购操作规程,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制定采购工作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由于各分支机构理解不一、管理规范程度不同,制定的操作规程往往不够全面,未能覆盖采购工作的全流程,对采购的立项、签约、验收等环节往往没有明确的操作指引,甚至可能出现因理解有误,制定的内容与总行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相冲突。

二是信息共享程度较低。由于商业银行采购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还有所不足,采购工作的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共性化的采购需求没有定制标准化模板,造成采购流程中的重复工作多,影响了采购效率。商业银行内部上下级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联动还不够密切,资源和信息没有充分共享,制约了采购管理规模效益和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二)采购管理过度集中,岗位未有效分离

部分商业银行在集中采购职能的过程中,由于流程重整、系统建设、人员配置未能及时跟上,导致采购管理过度集中,影响了采购效率,甚至出现管理和实施岗位未有效分离,不能起到控风险的效果。

一是采购权限过度集中。有的商业银行为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将辖内分支机构的采购权限,不区分项目性质、金额大小,全部集中至总行或分行采购部门,但组织流程、信息系统、人员配置等机制未相应跟上,导致采购时效性低,不能及时满足业务开展的需求;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太大,精力分散,反而不能发挥集中和专业的优势。

二是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部分商业银行将采购管理与实施职能集中设在采购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实施部门没有分离,导致采购部门扮演着“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容易出现对自作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三)采购行为欠规范,缺乏统一评价标准

采购是一项涉及多机构、多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通力合作,在每个环节把好关,才能实现采购的目标。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往往存在采购行为不规范,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导致采购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未能有效节约采购成本,采购质量欠佳。

一是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如在采购立项环节,市场调研不充分,项目预算金额与市场水平偏差较大;在采购评审环节,聘任或选派的评委专业知识不足,不能起到评审把关的作用;在采购验收环节,缺乏规范的验收标准,由验收人员按照自己理解去检测,出现不同人员验收结论不一样的情形。

二是考核标准不够严谨。商业银行对采购行为往往缺乏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采购项目没有全流程跟踪和后评价,对采购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考核缺乏针对性,存在采购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情形,不能监督促进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改进采购工作质效。

三、商业银行完善采购管理模式的措施建议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仅靠一种采购方式不能满足采购活动的需要。实践证明,集中采购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效益,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采购质量;而分散采购方式简便、快捷,可以快速满足采购主体的采购需要,是集中采购的有益补充。综合两种采购方式的互补效应,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构建集中与分散相辅而成的采购管理体系。

(一)优化采购管理组织架构

商业银行可按照“集中有度、授权有限”的设计思路,构建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管理组织架构和授权体系。

一是设立独立的采购管理部门。商业银行可在总行和一级分行设立采购管理部,在全国按照区域设置直接隶属于总行的集中采购中心,实现采购管理与采购实施相互分离。各二级分支行以下机构不再设立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中心。同时按照“大、重、通”实行集中采购、“小、少、特”实行分散采购的原则,确定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即大宗物资、全行重要项目、通用性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通过集中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小额低值易耗品、短期少量服务、当地市场独有的项目(如押运服务)或者须与当地商场合作的信用卡积分兑换等特殊需求等,可由二级分支行实施分散采购。

二是按采购范围和金额有限授权。对集中和分散采购实行分层管理,对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及限额以上的项目,由总行安排各区域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而非集中采购范围或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各分支行实施分散采购,同时由一级分行采购管理部负责辖内各分支机构的分散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既防范风险又提高采购效率。

(二)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商业银行应从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两个层面,制定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关制度体系,为规范采购行为夯实制度基础,同时建立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和独立监督审查的内控机制。

一是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层面,明确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基础规范,包括采购及评审的项目范围、职责分工、采购方式、基本程序等。操作规程方面,明确采购工作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采购立项、采购评标、采购评审、合同管理、项目验收、采购档案、供应商管理、采购人员管理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二是建立采购内控机制。建立以“三分离、四审查”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三分离”是指采购与使用分离、采购与审查分离、采购与付款验收分离,其作用在于相互制约以降低道德风险。“四审查”是指法律部门的合法性审查、监察部门的合规性审查、尽职调查的合理性审查、采购评审委员会的评议审核,即法律部门负责审查采购文件(含合同)有无法律风险,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有无人员或流程违规,尽职调查人员负责分析采购结果的合规合理性,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决策。

(三)加强采购信息化管理

商业银行应加强采购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为优化采购流程提供技术支持,实现采购信息全流程记录,促进采购信息共享,提高采购管理效率和采购实施效果。

一是采购管理信息化。依托信息化的采购管理系统,对采购立项、采购评审、采购实施、采购合同、供应商等进行管理,实现采购资金流和实物流的全过程跟踪,以及对预算控制、合同执行、库存控制、采购批量的实时管理,促进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和效益的原则,加强采购行为过程管控。

二是采购信息共享。通过采购管理系统,实时采集各类采购信息,统一管理和加工运用,促进采购资源、市场价格、供应商、合同条款等信息的及时共享,互通有无、互采所长,从而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采购资源品质。

(四)建立采购考核评价指标

采购的立项、实施、结果审批和通知、合同签署、验收及付款、项目文件归档,涉及不同部门的职责,需要建立系统、科学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促进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

一是采购指标要全流程覆盖。采购工作涉及的环节和人员较多,商业银行应加强管理,对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技术部门中的相关人员制定考核指标,促进采购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改进工作流程与管理效率,最终提高采购质效。

二是采购指标相关且可量化。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由业务和个人素质等可控且可量化的指标构成,如采购成本与市场价格比、采购物资/服务产出等业务指标,对采购人员有无质疑投诉、及时性、差错率、流程优化合理性建议等个人素质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采购管理方式篇(5)

关键词:物资采购;煤炭企业;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物资采购直接关系着煤炭企业的物质供给,做好物资采购管理,不仅能够节约采购成本,而且能够为煤炭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一、煤炭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物资采购方面,缺乏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成本管理意识不强。从全国的煤炭企业来看,缺乏精细化的物资采购管理理念与模式。在进行物资采购管理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导致物资采购成本过大,物资储备、资金周转等都容易出现问题。二是在煤炭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中,存在着较多的误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物资管理模式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如技术装备没有配足配齐,缺乏专业的物资管理人才,从而就会影响物资管理效率,使库存量增大,滞留的资金较多。

二、加强煤炭企业物资采购规范管理的有效方法

1.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煤炭企业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分散采购、各自为政的模式,而实现物资采购管理“一盘棋”,实行统筹协调,集中采购,统一管理,专门由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不断完善物资采购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集中采购制度。煤炭企业可以由供应部门具体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搞好协调配合工作。供应部门对物资采购管理实行全程规划、组织、协调、考核、采购等工作。加强与各个厂家的直接联系,构建多渠道的稳定可靠的供货关系,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出现重复采购、无需采购、多级采购及盲目采购等问题,从而减少物资采购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等方面的成本,使物资采购的成本降到最低[1]。

二是实行资金集中制度。要实现集中采购,就需要将分散的资金汇聚在一起,进行统一的计划、管理及分配,从而为集中采购物资提供资金保障。从煤炭企业集中销售制度来看,就可以将所有货款回收聚拢在一起。物资供应部门提出年度采购计划,经过审批后,再由财政统一核拨。通过集中资金的方式,确保集中采购得以规范地落实到位。

三是实行统一管理机制。煤炭企业各个部门将用料预算统一上报到采购招标部门,由这个部门进行汇总统计,统一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实行统一的采购、分配、调度、管理。特别是应该加强对各个采购管理环节的监督控制,确保衔接紧密,配合密切,流程通畅,相互监督和制约。这样通过用料集中归口管理,就能够确保物资采购、库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的控制,减少物资消耗,避免资金浪费。

2.选用灵活多样的采购方法。煤炭企业所需要的物资数量比较多,且品种多样化,价值参差不齐,供货渠道复杂凌乱。针对这种多样化的采购特点,也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之一:招标议标。对于大宗物资采购,煤炭企业应该负责招标的领导小组,从技术、经济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分析,定好标底,确定好多个供货厂家,最后确定好价格最低、质量最高、信誉最好的供应商。通过多加招标的方式,避免哄抬物价,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采购方式之二:货比多家。对于那些小型设备、材料、配件等,具有多家供货商。煤炭企业物资供应部应该组织人员对多家供货商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与比较,从而选择物美价廉的供货商家。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货比多家的采购方式。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供货商家的各种证件进行检查,严防质量不合格的伪劣产品混入煤炭企业。另外,可以采取实地考察、电话、订货会等多种方式,对供货商家的生产经营状况、经济实力、销售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二是建好采购台账。对于每一次采购,都必须采购台账,以便从质量及价格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并将供货单位的基本情况都记录下来。听过审查合格后,才能够履行相关定货手续,并将质量、价格比较的采购台账进行存档,以便在后面的采购过程中做好监督督查工作[2]。

采购方式之三:严格商家准入,实行限价定价。对于那些品种繁杂、价值低廉、采购次数较多的物资,可以采用限价定价的方式。物资供应部门应该组织人员做好市场调查,并对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做好供求价格信息,确定好高的限价或定价。选择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质量过硬、品种齐全、服务好的厂家,并做好市场准入证书的发放,并签署好承诺合同,实行产品试用及保质制度,建立并保持多种稳定的供求关系。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可以调整供求关系,确保价格、供货渠道的统一,实行定点采购、定质采购和定价采购。

采购方式之四:代储代购。这是采购方式中比较新的一种。它是通过采购部门来确定定点供货商,由采购部门统一进行结算,通过统一代购代储的方式,并更加使用进度进行结算,从而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库存积压的风险。

3.构建信息共享制度。在煤炭企业,应该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借助计算机信息平台的优势,将采购程序、商家档案等全面录入信息系统中,随时进行监控。同时,应该将计划、库存、质量、成本、资金等方面的管理信息等都作为信息管理的重点内容,做到库存及资源共享,从而可以避免重复采购,有利于构成全面覆盖的物资供应管理网络,对物资业务管理实现有效的跟踪管理。

4.构建采购监督制度。物资采购所涉及的货物多、资金数量大,如果不加以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就很容易使物资采购管理因为缺乏监督,而在各种利益驱使下引发一些侵吞企业货物及利益的事情。在进行监督机制下,就能有效地防止出现关系采购及黑色交易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必须对采购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而就能确保采购计划、采购制度等都能够全面地落实[3]。

三、结语

综上所述,煤炭企业物资采购规范管理是确保物资采购有效运行的保障,只有不断规范采购物资管理,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选用灵活多样的采购方法,构建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对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从而确保获得良好的管理成效,降低物资采购成本,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冯永平.论煤炭企业物资采购的规范管理[J].企业导报,2011(07):92-93.

[2]姜俊波.加强煤炭企业物资采购系统管理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4):234.

采购管理方式篇(6)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或劳务的行为,又称为政府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舞弊和其他不正常现象发生,西方各国都依据本国的不同情况,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及政府活动的公开性、透明性原则,制定专门用于对政府采购行为中的采购主体、采购范围、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及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总称为政府采购制度。比较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一般以《政府采购法》的形式体现。

在我国,财政部已正式颁布了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管理规定,明确由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将逐步走向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国际惯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框架我国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尚未确立之前,应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办法》进行管理。政府采购具体政策的制定应由财政部门负责;工作规划、组织和管理由财政部门牵头;供应商的资格确认、采购预算和项目管理,由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共同协商办理;采购货款,在供应商履约后,由财政部门按合同支付;采购中发生的争议应按现行规定处理,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对采购中介组织、采购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应按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别负责,财政部门可以起协调作用。,其管理模式的基本设想如下:

1.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属于本级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因此,各级政府可在不违反中央政府制订的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制定各自的采购管理规则。但是,如果地方政府进行的采购项目,含有中央政府的专项拨款,应与中央政府协商确定采购主体。

2.建立政府采购主管机构。

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采购中的集中采购项目应由一个专职机构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政府采购中心是由政府组建并根据政府授权负有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和集中采购事务,并直接开展采购业务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以及其他有关采购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一些招标事务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办。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组织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工程采购。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由财政拨款的公共工程的概、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核定建设成本;参与公共工程招投标。服务采购和货物采购。主要负责项目预算,确定标的底价,开展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监督合同执行,参与验收等事务。行政保障。主要负责各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中心的财务管理,中心行政事务。采购中心的人员应以专业人员为主,要特别重视吸纳工程设计、工程预决算、工程管理、国际贸易、经济法、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人才。科学选拔和安排政府采购中心人员,是为了确保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

采购中心的经费来源于向委托方收取的服务费。关于服务收费问题,考虑到政府采购中心既可自行直接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采购,同时采购中心要承担履约、验收工作和采购风险这些特点,可参考国内现行招标机构向委托采购方收取服务费做法。所收费用,主要用于业务开支(包括纳税)、工资、人事培训及补充风险基金等。

3.明确具体的采购模式。

目前,国际通行的采购模式大致有三种:集中采购模式,即由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财政部门或专职机构直接负责对支出单位大宗、大批量或单项价值较高的商品或服务的采购,其他商品(主要是低价值和特殊商品)或服务则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4.加强对招标机构或采购机构的管理。

招投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招投标技术性很强,因此应当允许借助招标机构来办理。另外,有的支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或不能自行采购,如果实行分散采购模式,他们就可以委托给采购机构来办理。因此,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后,要鼓励社会上建立招标机构和采购机构。一般来说,这些机构属于社会中介组织,主要是帮助采购单位组织招投标等。财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并制定办法对这些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

5.建立仲裁机构。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必然会产生许多矛盾,需要进行仲裁。仲裁的主要内容是招投标和履约中的疑义和有争议的问题。在招投标和履约的过程中,招投标双方和履约双方在一些程序、协议条款和运作方式上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义和争议,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就需进行仲裁,如遇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还涉及到国际仲裁问题。从国际看,政府采购仲裁机构,有由财政部门负责的,如新加坡、韩国等;也有设立独立的采购仲裁机构的,如加拿大国家贸易仲裁法庭、日本政府采购审查委员会等;还有不少国家是由地方法院来进行仲裁的。我国也需要建立或明确政府采购的仲裁机构,以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确保政府采购公正、公平原则的落实,维护政府采购的信誉。

建立和健全政府采购的法规体系国家财政部已正式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统一由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事宜,要求各级政府的货物、商品、服务采购主要通过竞争招标方式进行。同时,我国的《招标法》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及控股企业在购买一定规模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时必须实行招标,这样就把部分政府采购纳入招标投标管理,强制性地对招标范围进行规范,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有了招投标法,无需再制定政府采购法。事实上这两个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是政府采购商品、工程和服务的经济行为;招投标是指招标人发出邀请,要求投标人对所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的行为,因此招标投标法调整的对象是订立合同的行为。

2.法的类别不同。按法律的性质分类,政府采购法为行政法范畴,招投标法为民法、经济法范畴。

3.立法目的不同。政府采购法通过对采购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进行规定,有利于加强支出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并与其他有关政策结合,使政府的有关政策目标得以贯彻。招投标法是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主要是从技术上明确招投标的具体程序及相关要求,保证采购活动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地运作。

4.适用对象不同。从适用对象的覆盖面上看,招投标法要比政府采购法宽得多,政府采购法的适用对象是所有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招投标法的适用对象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和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企业。如从涉及的业务来看,政府采购法包括适用对象所有采购活动,而招投标法只涉及到适用对象中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以上且又适合于公开招标的采购活动。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法只强调买进行为,而招投标法应该包括买进和卖出两种行为。

政府采购法除包含招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之外,还要规范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方式及各自的适用条件、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等内容。招投标法主要规定招投标程序和规则或规范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但不涉及采购实体、采购政策、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总之,两法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关系是:政府采购法为实体法,招投标法为程序法。我们考虑,政府采购的立法应与政府采购实践的进程相结合,政府采购立法工作应以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基础,在经历大量实践的完善后,最终完成人大立法,形成《政府采购法》。“办法”属行政法规(规章),只是将政府采购行为统一于规范于国内的行政管理范围之内,使这项工作在国际谈判中仍有较大的灵活性;《政府采购法》属于国家法律,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最高形式。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但最终必须以法的形式出现。由于政府采购法涉及国际贸易关系,因此,在政府采购立法中,应充分尊重相关国际法的有关准则。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立法指南》,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信贷采购指南》应作为我们重要的参考依据。制定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政府采购法中的有关政策性条款,要从国情出发,结合国际惯例加以明确;对采购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要有利于强化财政的主导地位;国内已有成文法中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但不影响财政对采购工作管理的,仍应维持其有效性。稳健起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实践应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开始,目前,上海、重庆、深圳、河北、安徽、沈阳等地财政部门已经在进行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也将适时地对一些专项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我们将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从试点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进程。

关于试点问题,各级政府应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级的采购管理办法,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应严格控制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范围之内,不应包括国有企业。按国际惯例,国有企业可以不包括在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之内;如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等于扩大了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将来在国际贸易中会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2.政府采购工作中,在采购项目和方式上要注意多样性和全面性,既要安排标准产品的采购,也要安排一些非标准产品的采购;既要安排竞争性招标采购,也要安排分阶段采购、限制性招标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以及集中采购和批量采购。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积累经验,锻炼干部。

3.在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制定采购政策和采购管理方法,监督采购政策、管理办法的落实,处理采购工作中产生的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纠纷及采购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方面,不应干预(参与)采购机关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采购事务。各地在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时,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中,不应也不能出现地区垄断和地区保护性条款。

4.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财政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政府采购工作不仅与预算编制、支出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紧密相关,而且还涉及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及外汇管理等项工作。按现行我国政府的职责分工,这些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因此,财政部门在工作中,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把工作做好。切实搞好配套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是现行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延伸,它的实施需要相应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从财政系统来说,它需要改革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各方面能否对建立这一制度的紧迫性、必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形成统一、深刻的认识,将从主观上影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因此,需要大力宣传和普及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使社会各方面达成共识。另外,由于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我国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既有预算内又有预算外,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把各种采购资金纳入统一账户,各部门预算也必须细化,财政对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监督将大大强化,这必将触动各部门的既得利益。同时,统一、公开的政府采购活动对行业垄断将构成相当威胁,也必然会遇到部门、行业的阻力。就地方政府来看,公开的政府采购将使其采购活动对本地区的保护难以奏效,从而影响地方政府的利益。因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也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

第二,加强预算监督。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后,财政监督将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从而改变目前财政监督乏力,财政支出管理弱化的现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财政部门不仅要制定政府采购政策,而且要参与指导采购管理。这就意味着财政部门的工作领域将得到拓宽,财政干部的知识结构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既要懂政策、懂技术,还要懂市场经济,真正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的监督。

第三,改革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系和具体操作方法。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体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种,构成了各级政府会计的核算网络。每年预算一经批准,财政部门即按预算和各单位的用款进度层层下拨经费,年度终了后,又层层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汇编决算。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财政部门可以不再简单按预算拨款经费,而按批准的预算和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货商拨付货款(支出)。由于这部分支出采取了直接付款形式,支出的决算也不需再层层上报,财政总会计可以根据支出数直接编报决算。

采购管理方式篇(7)

一、 企业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实施背景:

二、 企业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基本内容和特色:

三、 企业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做法:

四、 企业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实施效果:

一、企业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实施背景:

(一)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的需要

1.企业内部招标管理制度不规范

材料采购招标流程不完善、无约束。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时间紧、任务重,或以应急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使得企业的招标不透明、不公开、不公正,难以找到最适合、最优秀的供应商。

2.采购权分散,不利于成本控制

物资采购归口管理不严,采购权分散,造成采购成本加大。目前有70%以上的建筑企业采用材料分散自购的管理模式,它虽然减少了采购环节,但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二)满足外部环境的需要

1.集中采购是行业趋势

大中型建筑企业施工规模大、工程项目多、施工地域广,一般具有较强的材料采购、仓储、运输和管理能力,而且资金雄厚、机构健全、人才众多,这为材料集中采购模式的推行提供了广宽的市场平台和坚实的管理基础。但更为重要的是,材料集中采购符合市场专业化发展的趋势,符合企业规模化发展的形势,符合管理规范化发展的要求。

二、企业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基本内容和特色:

基于上述背景,企业为了创新采购管理手段,节省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使采购过程更加公平、公开、公正。提出实施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划和设想。

物资招投标采购电子平台总体架构为统一管理,多级应用,实现了企业范围内物资采购业务的“全覆盖”,包括区域公司和各级单位的物资采购。该电子平台具有即时化、灵活性、透明性、保密性、模板化、简单化六大特点,电子采购平台由采购管理系统、采购信息统计分析、系统管理三部分组成。具备计划管理、物资管理、合同管理、客商管理、在线询价、在线竞价、在线招标七大功能。招标信息在网站公示,开标结果通过短信和邮件在线通知,采购合同自动生成,实现招标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三、企业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做法:

电子采购平台的上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基于电子采购平台,建立企业级物资编码库。

物资编码是物流信息化的基础,是物资生产领用和物资验收入账的依据,为保证物资编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物资编码的唯一性和统一性,有利于快推进物流信息化进程,提升物资管理水平。

(二)启用分级式供应商管理模式

在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物资采购的持续、稳定。要求供需双方建立起长期的、互利的、信息共享的合作关系,而物资电子采购平台的模式可以使参与采购的供需双方进入供应链,从以往的“输赢关系”变为“双赢关系”。

(三)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实现了询价书管理、报价管理、竞价采购和采购结果四大部分。

1.询价书管理:

询价一般是定向招标,对所招标的对象有一定的品牌限制及要求。

它是按照上报的二级采购计划编制的询价书,询价书主要内容有:询价书概要,主要用于确定最终的采购方式(公开询价、定向询价、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商场采购等)和报价方式(网上报价或线下操作);另外,如果是非公开询价,可以维护所选择的供应商信息;最后可以维护待办的二级采购计划的物资信息。流程如下(图8:询价书审批流程)

图8:询价书审批流程

询价书完成审批后,选择询价书编制询价通知,最终确认报价方式、报价开始时间、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揭示时间等信息。可以选择以公告形式。

2.报价管理:

报价方式为网上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提报,最后统一报价揭示。供应商通过纸质形式线下报价后,企业内部用户将相关报价信息录入系统。

到达揭示时间后,对供应商通过外部平台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揭示;查看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可以打印比质比价表,显示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最高价、平均价等信息。

3.竞价采购

竞价采购模式一般用于大宗材料,例如钢材等。评标主要以竞价为导向。竞价时,由采购商竞价标书,事先约定竞价条件,并主持整个竞价过程。经过采购商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都是在匿名条件下与对手竞争,可以在规定的竞价过程中充分进行竞争性报价,争取自己获得有利的排位,符合预设中标条件的供应商最终中标。相比传统的竞争报价方式,网上竞价采购的在保证实时竞争现场的同时又能保证参与各供应商间的背对背,从而有条件创造出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保证采购企业的利益。

竞价大厅可以查询已结束的竞价。

4.采购结果

询价或竞价结束后,编制采购结果表,确定中标供应商、维护成交价、维护评选文本,记录评选相关内容。采购结果表提交后进行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进行,宣布中标结果。

(四)招标管理

招标管理相比于采购管理中的询价和竞价而言,对招标过程有着更为苛刻的要求。招标过程严格编制招标书,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商务标和技术标等文件,并有严格的评标程序。

1.招标通知

公开招标需要招标公告。依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按设定流程审批通过后,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招标公告及资质要求供应商获得该信息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向招标方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投标开标

(1)投标

主要完成对投标过程的管理,招标文件明确投标方式为网上投标的,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

(2)开标

过开标时间后,系统统一开标,并记录开标人员、实际开标时间;不符合开标条件的可以流标。

3.在线评标

抽取到的评标委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中设置好的评分项分别对供应商进行评分,填写“评标意见表”。

4.评标定标

评标结束后,需要进行评标结果公示的,要编制评标结果公告,内容要包括:推荐中标人、不中标理由、评标得分等内容。评标结果公告审批通过后,在物资采购网进行公示。

四、企业物资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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