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立法经过多年发展,在促进社会公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进入新的历史时代以来,随着人们对社会公正更高的祈求,立法在促进社会公正方面也显示出一定的缺陷,这些缺陷对法治社会的建构具有消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代,通过立法促进社会公正应当引起重视,立法行为应当契合社会变奏、整合社会治理、融入社会过程和解决社会问题。基于这样的精神,立法活动应当在促进社会公正方面沿着新的路径展开,包括立法中定性与定量的统一、奖励与惩戒的统一、规范与技术标准的统一、本土化与全球化的统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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