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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严厉有余严谨不足

  • 虚假广告
  • 法律义务
  • 监管力度
  • 传播媒介
  • 与时俱进

摘要: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正式实施。与1994年版《广告法》相比,新版《广告法》更为严格,更为规范,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强化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等。时代在变,《广告法》也必须与时俱进。1994年版《广告法》共6章49条,新版变为6章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37条。对于新《广告法》,业界给出了较高的评价,认为它有利于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体而言,在新《广告法》的作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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