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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中国70年计划与市场的理论逻辑——兼论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两种实现形式

张开; 王声啸; 王腾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 北京100091;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100872;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100091
  • 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实现形式
  • 计划
  • 市场

摘要:新中国70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可划分成三个阶段: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阶段,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阶段,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阶段。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一切社会形态共有的"自然规律","计划"是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直接实现形式,"市场"是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间接实现形式。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消亡条件不具备时,只有通过价值规律,凭借市场这一间接实现形式,才能解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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