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刊物 生活杂志 SCI期刊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400-838-9662
摘要:审判或仲裁实务存在以通知为前置条件、否定职权解除的逆向理解、以判决解除为必要、以审查确认为要件等四种差异化的裁判进路。在遵从合同解除法律规范和维护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双重价值取向前提下,根据以审查确认为要件及以通知为前置观点的要求,提出合同解除仲裁程序或一审程序在实务中的四种合理裁判进路,确立以通知解除方式为裁判基本导向,并将合同解除之诉界定为确认之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投稿咨询 文秘咨询
主管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单位: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
一对一咨询服务、简单快捷、省时省力
直邮到家、实时跟踪、更安全更省心
去除中间环节享受低价,物流进度实时通知
正版杂志,匹配度高、性价比高、成功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