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报》前身为1983年冬的试刊,次年正式出版,是我国书法专业媒体的开拓者。创刊以来,报纸坚持“专业立报、服务读者”的理念,注重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与资料性的统一,辟有50余个固定栏目,涵盖技法讲座、书学研究、印学研究、作品赏析、书坛动态等,形成创作指导、理论研究、行业资讯并重的立体化内容体系。其中,“今日书苑”“技法讲座”“书家近作”等栏目深受读者喜爱,部分栏目更成为读者参与性平台,推动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报纸以专业视角聚焦书坛动态,深挖经典内涵,展现创作前沿。教学版块通过法帖解读、临摹指导、名家示范,为书法爱好者提供系统学习路径;理论研究版块涵盖书法史、美学、教育及文房器用等领域,成为专业人士积淀知识的窗口;作品版块则展示当代名家、展赛佳作及读者投稿,兼具艺术性与互动性。此外,报纸定期围绕热点策划专题报道,如全国书法篆刻大展、书法批评年会等,推动行业学术交流。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①内容涉及基金资助项目、专利项目或获奖项目等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单位证明和项目证书的复印件。
②文章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尽量避免使用外文缩略语。
③为公平、公正,本刊执行主编仅负责编辑部事务性工作,原则上不参与审稿工作。
④来稿务必内容新颖,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文字精练,无保密内容。来稿须符合本刊注释规范要求,采用页下脚注形式,每页重新编号。
⑤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以3-8个为宜,其间均用“;”隔开,字体、字号为“楷体、五号”,“关键词”三字不加任何括号,字体、字号为“黑体、五号”。
⑥如果能用文字简洁说明的内容就不必列表。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序号及图题、表题。
⑦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
⑧注释:应与参考文献予以区别,格式为作者名:《文章或书名》,载《期刊名》年份期数卷数,出版社,页数。
⑨文后参考文献应为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最好用近5年的文献。
⑩作者简历,包括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联系方式(手号码、电子邮箱等)、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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