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7月25日)沪府规[2019]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集聚上海、拓展功能和提升能级,积极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现就本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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