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价格由价格管理部门确定,不仅低于市场价,而且常常低于成本价。但意在为困难老年群体提供优惠的价格管制政策事实上却会导致公共养老资源分配不公、影响服务供给增加和服务质量提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浙江省对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价格管理进行改革,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被选为试点单位。本文通过三福院的个案研究,讨论'为什么要改革?为什么这样改革?改革的效果如何?'三福院改革是多重约束条件下'夹缝中的改革',兼顾了成本定价原则、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和社会经济承受能力,总体而言具有重要创新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遗憾之处。未来的改革应将公办养老机构价格管理改革和补贴制度改革、机构运营方式改革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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