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文社会科学 > 社会科学I >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正文】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天津市财政局
  • 资金管理办法
  • 服务业
  • 修订

摘要: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部门、服务业主管部门:为加强我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对《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建二[2016]24号,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将《办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市财政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资金计划,对列入对区转移支付预算的专项资金,按照规定下达至有关区财政局;对列入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按照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拨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投稿咨询 文秘咨询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 预计1个月内 预计审稿周期
  • 政治 快捷分类
  • 半月刊 出版周期

主管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我们提供的服务

服务流程: 确定期刊 支付定金 完成服务 支付尾款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