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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彝族土司制度的实施与完善

杨甫旺; 杨杨 楚雄师范学院彝学研究院; 云南楚雄675000; 楚雄技师学院康复系; 云南楚雄675000
  • 彝族
  • 土司制度
  • 土流兼治
  • 改土归流

摘要:土司制度贯穿元、明两代。元代全面实行土司制度,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一种“土流并治”的格局。但土司制度在封建王朝统治者心目中,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安抚边疆民族地区的权宜之计。土司制度在明代达到鼎盛时期。明代的土司政权在政治组织形式上已经被纳入了明王朝中央集权的统一管理,而在土司的统治区域内,在政治、经济结构上仍然保留了地方的民族特点。明朝中期以后,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对西南彝族地区的进一步加强,逐步开始了所谓的“改土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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