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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无人驾驶汽车相关立法的最新进展及对我国的启示建议

沈玲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北京100191
  • 无人驾驶汽车
  • 车车协同
  • 车辆事故应急
  • 立法

摘要:2016年年底,美国交通部通过FMVSS第150号强制标准,要求所有轻型车辆强制安装V2V通讯设备,车辆之间通过DSRC传输车辆信息。2015年年中,欧洲议会通过eCall(车辆事故应急系统)强制立法,规定自2018年3月起,欧洲境内所有车辆强制安装eCall系统,法律条文还对汽车制造商安装义务、安装成本分摊、通信系统兼容、车辆数据安全等事宜做出强制规定。美欧立法举动在目前无人驾驶汽车已然成为下一轮经济蓬发新动力之一的大背景下,显然具有重大标杆意义。本文对相关立法结论进行梳理,结合我国现状提出启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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