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刊物 生活杂志 SCI期刊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400-838-9662
摘要:在强迫罪罪状表述的语法结构中,作为核心的动词'强迫'是三价动词。联系着行为人、被害人和行为三个行动元,只有在三个行动元全部齐备时,即强迫的受事者转化为的施事者时,强迫行为才告完成。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法益侵害结果是否发生,强迫罪的保护法益包括人身权利、意志自由和社会风化,后者是其主要保护法益。只有被害人被迫时社会风化才受到现实的侵犯,所以只有被害人被迫实施了行为时,强迫罪才成立犯罪既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投稿咨询 文秘咨询
主管单位:北京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办单位:北京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一对一咨询服务、简单快捷、省时省力
直邮到家、实时跟踪、更安全更省心
去除中间环节享受低价,物流进度实时通知
正版杂志,匹配度高、性价比高、成功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