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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宪制主义到立法者的法理学--一个对传统宪法审查理论的反思

付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司法审查
  • 立法权威
  • 民主理论
  • 宪法审查

摘要:建立在"法律""政治"二分基础之上的传统法律/司法宪政主义的宪法实施模式,逐渐遭遇英美法律世界反对司法审查的批判,宪法学者多强调"宪法(释义)学理纪律的强化",以各种原则、理念、学说、技术来限制和回应司法权力的扩张。但具有包容和化解一般性法律分歧、论辩和法律权威之间紧张功能的立法活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先于司法审查的问题,只有多数立法模式的成功运转才能减低后续宪法审查面临的反民主诘难。同时宪法审查也不仅仅是宪法对立法的审查,也意味着对议会民主政治的纠偏。因此需要建立一种与宪法审查制度相呼应的民主立法理论,从而打破"立法黑匣子"问题,重新恢复立法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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