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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立法确定性命题的提出与展开--以固废法体系为例

杜寅 宁波大学法学院; 浙江省新型重点智库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与宁波市重点研究基地东海研究基地; 浙江宁波315211
  • 环境立法
  • 确定性
  • 法律概念
  • 法律规则

摘要:环境立法的确定性命题提出不惟是纯粹价值理论的逻辑推演,而是对中国环境法治需求与问题的回应。现阶段环境法律可司法性难题的解决、环境行政恣意的克制与环境善治的达成均高度依赖具有确定性的环境立法。在环境部门法的视野之下,这一命题需进一步在实证法上的技术转换,即将这一命题解构为环境法律概念的精确性、环境法律规则结构的完整性与环境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三个子命题相互耦合,所面临的立法实践难题与因应之策各有侧重。结合《固废法》规则实例,将上述命题具体化,提出针对性的立法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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