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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纳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之合理性

王磊 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 河北石家庄050031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公民
  • 主体资格
  • 法律经济学分析
  • 制度经济学分析

摘要:以完善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目的,通过梳理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的法律制度,并对美、日、德等国的相关制度展开比较,阐明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制度的发展阶段。同时,以法律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为分析视角,批驳当下推动公民作为主体的主张。提出大约十年后,当制度发展到“充分的利益关系”阶段,将公民纳入法定主体范围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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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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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 快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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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主办单位: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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