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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对抗主义模式下船舶物权人异化之事实物权人的法律出路

张蕾 大连海事法院海事庭; 辽宁大连116001
  • 法律物权
  • 事实物权
  • 挂靠
  • 善意取得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船舶物权的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模式,而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区分诠释了挂靠船舶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船舶的权属。作为事实物权人的挂靠人,其权利应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分析挂靠人提起的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从两方面论述挂靠人得到权利保障的法律途径。在船舶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不一致时,在《海商法》下应当对第三人给予保护,基于此提出对《海商法》船舶物权部分的修改建议并提出法律修改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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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研究

  • 预计1-3个月 预计审稿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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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 快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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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办单位:中国海商法协会;大连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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