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文社会科学 > 哲学与人文科学 > 音乐舞蹈 > 中国音乐学 > 明朝“朝贡”制度下中国与朝鲜半岛音乐文化交流研究 【正文】
摘要:明朝初期,朱氏王朝迅速与高丽建立'朝贡'外交关系,并在'纳贡''赏赐'等外交互动过程中促成音乐文化的广泛交流,其中所涉及的音乐事项已远超娱情功能,甚至作为政治权威符号系统的延伸,既推动了明朝'礼治'的传播与散衍,为以中华礼乐为核心的汉文化圈的建设夯实基础,还成就了朝鲜'小中华''小天朝'自我建构、自我想象等政治目的达成,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朝鲜半岛礼乐的独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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