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文社会科学 > 哲学与人文科学 > 音乐舞蹈 > 中国音乐学 > 明清吉礼小祀“三皇、先医”仪式用乐考述 【正文】
摘要:元代以降,三皇、先医信仰一直居于国家祀典重要位置。明清时期,三皇、先医列为吉礼小祀级别,通祀全国,官民共同参与祭祀活动。明中后期,吉礼小祀开始用乐,主要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府教坊司承应,主要采用笙管笛领衔的鼓吹乐类型,其与嘉、宾礼之宴飨仪式用乐、佛道教斋醮科仪用乐存在相通性。封建制度解体后,在对医药信仰诉求和官方礼乐认同之下,民间社会将官祀三皇、先医神祇及其依附的仪式和用乐接衍,转化为民间礼俗用乐。吉礼小祀用乐,在国家礼制仪式用乐转化为民间礼俗用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形成我国传统音乐'整体一致性下区域丰富性'情状的重要因素。当下,邢台沙河'三皇祭典'仪式用乐,与明清吉礼小祀和道教斋醮科仪音乐文化有着密切联系,反映出国家礼制用乐—宗教科仪用乐—民间礼俗用乐之间的互动关系。国家礼乐文化与民间礼俗文化密切融合,是中国传统音乐的重要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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