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党校学报》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②题名:一般中文不超过20个字(如有必要也可加副题名),题名要直接、具体、醒目,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中图分类号。
③凡向本刊投稿者,除附有书面特别声明外,均视为投稿者承诺本刊上述各项要约。
④本杂志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者,来稿声明。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一份。3个月后未有录用消息,可自行处理。
⑤正文中各级标题一律用中文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编号为“一”“二”,二级标题编号为“(一)”“(二)”。
⑥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著作的注释内容依次为:作者、书名、卷册、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期刊的注释内容依次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数。
⑦摘要应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不要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众所周知的介绍性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避免出现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⑧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简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别,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要求写出,通讯作者同时提供E-mail和长期有效的联系电话。
⑨参考文献按照在文章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排列。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加方括号标明文献序号,并注明文献类型标识。
⑩若文中涉及表格或图片,原则上不跨页,表须有置于表格上方的编号与表头,图须有置于图片下方的编号与图说,编号均以阿拉伯数字排序。
基本信息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杂志是由中共长春市委主管,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85年,是国内政法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国内刊号为22-1299/D,国际刊号为1008-8466,现被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此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Caj-cd规范获奖期刊、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这些都体现了该杂志在推动政法理论与实践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
栏目设置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杂志栏目涵盖政法领域多个维度,包括:哲学研究、经济研究、社会主义研究、文化与现代化研究、党的建设、党校教育、国内外学术动态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政法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政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政法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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