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
②题名:简明、具体、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可使用副标题。
③稿件的注释是作者对标题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须放置在当页地脚注释序号与文中标注序号相一致(文中标注序号用上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②……
④作者是指对论文作出了实质性贡献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作者署名次序原则上以贡献大小决定排序,由论文全体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⑤来稿须具有创新性、指导性、实用性;能代表技术前沿水平的论文。
基本信息
《传媒》杂志是由新闻出版总署主管,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99年,是国内文化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国内刊号为11-4574/G2,国际刊号为1009-9263,现被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此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北大图书馆收录期刊等,这些都体现了该杂志在推动文化理论与实践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
栏目设置
《传媒》杂志栏目涵盖文化领域多个维度,包括:传媒特稿、传媒观察、传媒案例、传媒探索、新兴媒体研究、传媒资讯、传媒数据、海外传媒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文化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文化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传媒》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声明:本信息依据互联网公开资料整理,若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