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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年底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11 14:00:57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篇(1)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维护的决定》国发〔〕39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7号)文件精神。确保市“十一五”期间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做好区环境维护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制订本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环境维护工作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可继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维护与经济增长偏重,坚持环境维护和经济发展同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强化污染防治、生态维护和生态建设,确保区污染物减排目标按期完成,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7号)结合区实际。

(一)水污染物减排目标

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0.33万吨以内,年底。年的基础上削减0.0302万吨,削减率9.15%

全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0.31万吨以内,年底。年的基础上削减0.0602万吨,削减率13.9%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全区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15.3%控制在0.175万吨以内。年底。

三、重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为确保区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圆满完成。要坚持以总量控制为主线,做到五个落实:一是落实到产业结构调整中,依靠淘汰落后生产力腾出总量;二是落实到区域、流域综合整治中,依靠治污减少总量;三是落实到乡村建设规划中,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总量;四是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以新带老消化总量;五是落实到重点企业的发展中,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狠抓水污染防治

依法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与产品。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或污染物排放量逾越总量指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依法按顺序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对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以及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等问题的企业,鼓励其自愿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列入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完成《省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工业治理项目的50%年底前,年底前。完成规划中所有工业治理项目。

所有排污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全部达到控制指标要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并逐步提高。年底前。

2.加大二氧化硫削减力度

对烟尘浓度不达标的实施限期治理。对列入市政府“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有关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重点项目,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超期服役的火电机组。制订实施《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治理计划》确保脱硫设施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必需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并确保其稳定运行。年年底前,所有从事火力发电、保管发电设备的企业必需配套建成脱硫设施,并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分期分批进行脱硫治理,对于非电力行业以及全区10蒸吨以上的所有燃煤锅炉。年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二)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即以为重点流域,1.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流域)深入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年重点围绕“一流域、三行业”开展整治。以电力、化工(化肥)医药为重点行业,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年底前,完成《省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确保实施效果,达到规划规范要求。

撤除或搬迁已设置的排污口。2.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年8月底前完成撤除一、二级维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维护水源无关的企业和设施。

逐步扩大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制备供应点的覆盖面,3.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辖区建成区及近郊控制新(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以煤为直接燃料的企业。逐步撤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或改用清洁能源。加快城区集中供热、供气能力建设。逐步减少辖区用煤量,扩大城区无燃煤区面积。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建成区燃煤污染治理力度,禁止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露天烧烤。

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要求。4.加大对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力度。深化酿造、化工、食品加工、医药等重点行业的水污染治理。

(三)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

对重点排污水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年底前,依法按流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水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从年起,对排放二氧化硫的重点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经环保验收合格的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对其实施停产治理。

(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维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并获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必需从项目所处河流控制单元中取得。

(五)大力推广清洁生产。

以提高资源利用为核心,认真落实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促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从年起,全区化工、印染、酿造、食品加工制造等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扶持培育1-2家高标准、规模化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同时,依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以上行业中,分期分批选择局部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年,力争在高耗能行业创立1个以上省级节水型企业。

进入区内的企业应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领域,培育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大河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应依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规划和建设。要分期分批选择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重点控制电力、化工、医药等行业,突出行业重点。通过依法关闭重污染、高耗能企业,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尽快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十一五”期间,造纸行业新建项目年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严禁新上化学制浆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化工、医药企业(原料或以原料为主制药、中药制药)实施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污染严重的医药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做大做强一批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新型生态型企业。积极培育新能源、环保等新型企业。

(七)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维护。

发展畜禽规模养殖,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促使散养向养殖小区集中;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场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加快实现养殖粪污水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年10月底前,完成一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水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年内完成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500个,力争完成大中型沼气池5个,进一步完善沼气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切实为群众搞好服务。同时,选取村庄布局合理,有畜牧养殖基础,群众主动性强的村(组)实施沼气建设整村(组)推进,努力打造1-2个绿色能源示范村,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畜禽粪便要达到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要求,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大力开发秸秆利用新途径。突出抓好以玉米秸秆青贮为主的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继续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实施“过腹还田”等较为经济、方便、有效的途径。配合做好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实施秸秆直接还田,大力推广青贮氨化新技术,探索秸秆气化、集中焚烧发电等农田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新途径。

四、保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长效机制

成立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展,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建立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考评体系。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惩办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落实《市乡(镇)和企业环境维护考核方法》郑政办〔〕35号)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达标的企业,评先创优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对镇办、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把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作为任期内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环境准入。建设项目必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获得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区域开发和招商引资活动中,应根据环境容量进行有序开发。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报批用地。实行项目引进环保责任追究制,对于因盲目招商而引进重污染项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污染物总量目标完不成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镇办和领导人的责任。

(二)完善环保投入机制。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篇(2)

一、元氏县工业经济发展现状

(一)工业发展取得突破进展。元氏县立足县情实际,坚持把工业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首位来抓,积极实施“工业兴县”战略,使工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对县内企业实施改革改制,增强了市场竞争力;通过主动承接市外迁企业,努力发展化工、轻纺服装、农副产品加工、泵业、碳素等规模工业,初步形成地方特色工业体系;通过加强工业载体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投资环境治理,加快了产业集聚。几年来,在一系列措施的有效实施下,元氏县工业经济的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成效显著。2011 年 9 月底,全县工业企业单位数 1444 家,从业人员达42 303 人;完成营业收入 109.5 亿元,实现税金 28 498 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 58.5%。实现增加值 35.4 亿元,占全县 GDP 总量的63.7%。2011 年 9 月底元氏县入统工业经济总量达到67 家,从业人员 10 373人,实现产值 114.4 亿元、利税 9.2 亿元。

(二)化工行业对全县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下降。化工行业是元氏县支柱行业,在全县入统企业中化工行业22 家,2011 年 9 月底完成总产值 51.3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入统工业50.7%;实现利税 4.3 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入统工业 50.7%。

(三)工业园区成为元氏县工业产业的主要聚集地。近年来,通过设立县工业园区和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元氏县的工业经济出现重大转型。截至 9 月底,石家庄南部工业区入驻企业达到 25 家,其中投产企业 14 家,累计完成投资 33.1 亿元;装备制造基地现有石家庄众友塑胶、马村康德淀粉、泉村钼业等入驻企业 20 家,其中投产企业 12 家,累计完成投资 1.8 亿元;截至到 9 月底,园区内年末实有企业 45个,从业人员 8 600 人。园区完成总产值 50.7 亿元,营业收入 48.7 亿元,增加值 19.3 亿元,利润总额 4.5 亿元,实现税金 2.4 亿元,园区内企业完成出口产品交货值 2.4 亿元,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 34.9 亿元。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工业园区成为元氏县工业产业的主要聚集地。

(四) 民营经济增长强劲。全县民营经济单位数 9 142 个,就业人数90 335 人。2011 年 9 月底实现营业收入达到 191.8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1%,实现增加值 58.5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3%;缴纳税金达到 3.8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6.4%。

二、元氏县工业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域工业经济发展取得突破的同时,元氏县工业发展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面临的压力比较大,外部制约因素也比较多。

(一)企业技术开发能力薄弱,人才匮乏。主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一定份额的企业数目少,不少企业产品老化,设备落后,工艺陈旧,效益不佳。另外一部分企业人才匮乏,无技术开发能力,不少化工企业尚停留在买配方生产阶段,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在工业人才吸纳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由于元氏县农村劳动力大量奔赴外地务工,新开企业招来的员工,多是家庭拖累走不开或文化程度偏低,导致企业所招人员素质不高。二是元氏县的现有条件难以吸引外地高技术人才。多数企业创业、管理人才少,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出现招工难、招技术工更难的现象。管理及技术人才的缺乏,使得企业引进、吸收、创新能力较弱。人才匮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长,进而影响元氏县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工业投入总量不足。一是元氏县招商引资工作虽然取得成效,但是许多企业安评、环评、土地等证照不全,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元氏县工业企业多数规模小、分布零散,相关产业尚未产生产业集群效应,也不利于工业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确保了元氏县部分化工企业环评过关,增加了全县税收,直接影响县化工行业新的增长点的形成。虽然大多数化工企业的环保意识有所增强,环保投入有所增加,但由于企业规模小、实力差、自身积累少,因此在“三废”治理方面资金投入仍显不足。二是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紧张的问题仍然突出,一方面,因国家加强土地管理,部分招商引资项目难以落地。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因怕担风险,对工业经济的支持力度不够,工业企业融资困难的现象尤其在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制约了元氏县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由于企业资金的短缺,部分企业所上设备情况不完善,导致企业停产或半停产。元氏县重点企业诚信公司、槐阳热电等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元豪化工因缺乏资金而停产。

(三)产品结构不合理,有待进一步调整。元氏县工业结构多处于产业链下游和末端,高端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低,尚未突破原料工业的瓶颈制约,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多,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少。

(四)新增规模企业块头小,占全县入统企业比重较低。2011 年 9 月底元氏县入统企业数量由 2010 年的 52 家增加到 67 家,新增有 15 家,与周边县市相比元氏县入统企业总量偏低。新增 15 家入统企业完成产值 12 572.5 万元、实现利税 1 242.9 万元,占全县入统企业产值、利税比例仅 1.1%、1.35%,新增入统企业对全县入统企业增长拉动作用较小。

三、建议

(一)做好服务,提高企业运行质量。从县域实际情况出发,切实加大工业运行综合协调力度。一是要不断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工,提高监测分析的时效性、前瞻性。坚持对化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行重点监测,及时反馈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产品的调查研究,适时提出调整和改进措施,促进工业的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对县域工业发展的影响,及时做好工业运行监测分析。

(二)改变发展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引导企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抢占先机。积极引导现有产业加强技改、创新力度,加大产品深度开发,提高企业抵抗风险能力,为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大安全投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尤其要在安全培训和安全配套设施的完善上下功夫,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使县域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取得明显改观,员工安全意识取得明显提高。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篇(3)

一、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一)医药行业的特点

1、高技术

医药制造业是一个多学科先进技术和手段高度融合的高科技产业群体。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扩大了疑难病症的研究领域,为寻找医治危及人类疾病的药物和手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医药产业发生了革命性变化。

2、高投入

医药产品的早期研究和生产过程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改造,以及最终产品上市的市场开发,都需要资本的高投入。尤其是新药研究开发(R&D)过程,耗资大、耗时长、难度不断加大。目前世界上每种药物从开发到上市平均需要花费15年的时间,耗费8-10亿美元左右。美国制药界在过去的20年间,每隔5年研究开发费用就增加1倍。2003年,世界制药业的“三巨头”——美国辉瑞公司、葛兰素史克公司和诺华制药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分别达71亿美元、46亿美元和35.5亿美元,研究开发费用占全年销售额的比例均在15~16%之间。

3、高风险

从实验室研究到新药上市是一个漫长的历程,要经过合成提取、生物筛选、药理、毒理等临床前试验、制剂处方及稳定性试验、生物利用度测试和放大试验等一系列过程,还需要经历人体临床试验、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且各环节都有很大风险。一个大型制药公司每年会合成上万种化合物,其中只有十几、二十种化合物通过实验室测试,而最终也可能只有一种候选开发品能够通过无数次严格的检测和试验而成为真正的可用于临床的新药。目前,新药研究开发的成功率还比较低,美国为1/5000,日本为1/4000。即使新药研发成功、注册上市后,在临床应用过程中,一旦被检测到有不良反应,或发现其他国家同类产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也可能随时被中止应用。

4、高附加值

药品实行专利保护,药品研究开发企业在专利期内享有市场独占权。由于药品研究开发的高额投入,制药公司一旦获得新药上市批准,其新产品的高昂售价将为其获得高额利润回报。生物工程药物的利润回报率也非常高,尤其是拥有新产品、专利产品的企业,一旦开发成功便会形成技术垄断优势,回报利润能达十倍以上。

5、相对垄断

医药制造业从根本上说,是被以研究开发为基础的大制药公司所垄断,并且这种垄断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2003年,世界前10家跨国制药公司占全球药品市场的份额为43%,前20家占有率已经达到60%以上。

我国制药业长期以来以仿制药物为主,自主研发实力不强,R&D投入较少,利润回报、风险性等产业特征也相应表现得不如世界发达国家制药业那样突出。但随着医药产业国际化进程加快,我国医药制造业在自主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道路上,对产业特性的感受将会越来越强烈。

(二)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自1997年以来,医药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占全部工业总额的比重,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大,以资产为主的规模比重仅为2%-3%,效益指标相对高一些也仅为3%-4%,是我国实现经济效益的稳定来源产业之一,但并未进入支柱产业之列。医药行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为人民防病治病、康复保健、提高民族素质的特殊产业。在保证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

表1:医药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国工业比重

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

企业数(%)1.071.092.022.032.192.17

工业总产值(%)1.852.032.062.083.043.18

总资产(%)1.932.002.082.222.662.79

销售收入(%)1.861.971.971.972.262.30

利润(%)4.35.34.43.13.783.8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表2:2001~2003年医药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在工业行业中的排名

2001年2002年2003年

净资产数额131312

资产总额141313

工业总产值(不变价)111811

销售收入191818

利润总额9711

利税总额91215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其中2003年为快报数据。

(三)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是目前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制药大国,可生产化学原料药1300多种,总产量80余万吨,其中有60多个品种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化学药品制剂30多种剂型、4500余个品种;在全球已经研究成功的40余种生物工程药品中,我国已能生产18种,其中部分药品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中成药产量60余万吨,中成药品种、规格达8000多种;可生产医疗器械近50个门类、3000多个品种、11000余个规格的产品。

1、近6年医药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值、产量稳步增长,连年创出新高

全国医药工业总产值由1998年的1712.8亿元增长至2003年的3876.5亿元,年均增长17.75%;工业增加值由1998年的468.3亿元增长至2003年的1133.2亿元,年均增长19.33%。

2003年医药工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962.1亿元,在39个工业行业中排第18位;实现利润273.95亿元,在39个工业行业中排第11位。

2、重点子行业中的化学制药业成为医药工业的主要支柱,中药工业稳步发展,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我国医药工业的重点子行业主要包括化学制药、中药工业、医疗器械和生物制药业。

(1)化学制药业成为医药工业的主要支柱,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2003年,我国化学制药业共完成总产值2383.76亿元,完成增加值607.4亿元,完成的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占医药工业的50%以上。化学制药业中的化学原料药业和化学制剂业两个门类增长速度不一,化学原料药业增长势头好于化学制剂业。

我国已是全球第二大化学原料药生产国和主要化学原料药出口国,化学原料药已经成为医药工业的支柱,产值约占整个医药工业的1/3,原料药生产量约占世界化学原料药市场份额的22%,原料药产量约有50%出口。受跨国公司“转移生产”等因素影响,未来3-5年,我国化学原料药业将保持较好增长趋势,化学制剂业随着我国医药健康防疫体系的完善、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农村医疗扩大等也将平稳增长。

(2)中药行业是医药工业的第二大支柱

中药行业包括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两大门类。2003年中药工业完成总产值800.9亿元,完成增加值294.9亿元。1998-2003年间,我国中药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54%,销售产值年均增长18.8%。从整体状况看,目前我国中药行业装备水平和工艺水平还不高,缺乏行业技术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较难保证。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中药产业国际化发展战略,将推动中药、生化药出口列为科技兴贸的基本战略之一,这对中药行业持续稳定增长将起到积极作用。

(3)生物制药近年来发展迅速

生物制药业是我国受现代生物工程技术推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2003年,生物制药业工业总产值194.9亿元,增加值72.3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6.3%、10.05%,其中基因和疫苗生产发展很快,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2003年国家加强卫生防疫机构建设和紧急防御体系,启动了十余亿元的疫苗计划,列出了今后几年将重点发展的6类生物医药项目,这些举措将带动我国生物制药业的高速发展。

(4)医疗器械行业将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世界医疗器械市场主要由美国、日本、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垄断。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占世界市场的份额较低,但我国已成为全球医疗器械十大新兴市场之一,是除日本以外亚洲最大的市场。2003年医疗器械行业总产值188.7亿元,增加值72.9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5.04%、16.27%。目前我国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主要为常规、普及型产品,高精尖产品数量少,缺少能拉动产业整体升级发展的核心产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自我保健需求的增加,医疗器械行业将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3、医院下游市场发展趋于完善

我国医药商品的销售,以委托医药商业贸易公司和企业自销为主。目前我国已有药品批发企业7486家,药品零售企业151760家。医药物流作为医药产业中的全新领域得到了飞速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较为完善的网络结构和现代管理水平的现代医药物流企业脱颖而出,一大批医药商业企业正在向着医药物流企业转变。

4、重点医药生产区域已经形成

从地域效益分布程度来看,2003年医药行业效益聚集的前10省市分别占全行业销售收入总额的70.03%、实现利润的73.12%。在华北、华东、华南及四川等具有医药工业基础,有地方政府积极支持、将医药工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发展的地区,成为医药工业产业聚集、实现效益相对集中的区域格局基本形成。2003年全国实现效益前10名省市如下表所示:

排序销售收入总额前10名省市利润总额前10名省市

1江苏江苏

2浙江浙江

3山东北京

4广东河北

5上海广东

6河北山东

7天津上海

8北京天津

9湖北吉林

10四川四川

(四)医药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1998年以前,我国医药产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很低,导致企业规模较小,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1998年以来,国家提高了医药产业的进入壁垒,在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中强制实施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AP(药材生产管理规范)等;对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分别实行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医药产品制订了药品注册制度,对中药、医疗器械等各子行业制定了不同的市场准入条件。这一系列制度的推广与实施,保障了我国医药行业的有序发展,医药行业已形成了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与医药行业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分类管理、GMP认证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降价、降低出口退税率等。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将促进一些国产普药生产企业的发展

1998年底,国务院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对于医药制造业而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对药品需求结构调整的引导。2000年6月,国家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用药范围主要确定于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基本治疗用药。一些疗效好、价格低、质量可靠的普药、国产药生产企业将会扩大在医疗保险用药中的比重,扩大市场份额。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使我国非处方药发展进入黄金时期

1999年,我国颁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并正式启动了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截止到2003年底,国家已正式公布了非处方药物(OTC)目录共六批。OTC药物可以进行广告宣传并无需医生处方即可购买,在宣传和流通方式上有较大的优势。我国OTC市场近年来发展迅猛,1990年OTC销售额为19亿元,2003年达320亿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群体保健意识的不断加强,自我药疗市场发展潜力巨大,OTC市场将出现发展的黄金时期。

3、GMP认证制度的实施淘汰了近千家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的医药小企业,提高了我国医药生产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2003年,国家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在医药行业推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CP(药品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AP(药材生产管理规范)认证制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针对医药生产企业的GMP认证制度。GMP的中心内容是在生产过程中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面质量保证,确保产品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必须在2004年7月1日前通过GMP认证,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生产。据统计,截至到2004年6月31日,全国累计有3101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占全国药品生产企业的60%,有1970家药品生产企业和884家药品生产车间未通过认证。

4、药品降价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使强势医药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药品定价采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方式,其中: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1000多种药品与医保药品目录以外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1997年以来,国家先后10多次降低中央管理药品价格,降价金额累计达160亿元,平均降价幅度在15%以上。从2001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决定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全国重点城市的试行范围,要求医疗单位在采购临床上应用普遍、用量较大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时必须进行集中招标,以进一步降低基本药品价格。国家根据市场和医疗消费情况实施药品降价政策已成必然的发展趋势。药品降价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有利于降低药品的“虚高”利润,促使药品利润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合理分配,而强势医药生产企业可以借助价格、成本、品牌上的优势,在此过程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5、降低出口退税率将使一些中小原料药生产企业面临淘汰,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的集中度将得到加强

我国将从2004年1月1日起,降低出口退税率。这项政策的实施,将对化学原料药业产生了一定冲击和影响。我国是化学原料药生产和出口的大国,原料药生产企业在国内原料药生产能力过剩,销售价格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再受到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影响,其盈利空间将日趋狭窄。大型原料药生产企业由于拥有规模化生产效益,产品成本较低,在降税后仍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而一些中小型原料药生产企业将被迫退出这一行业。

(五)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在未来3-5年,我国医药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化学原料药、中药、生物制药成为发展重点,医药生产企业的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快,大批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的小企业将在竞争中被淘汰,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将不断出现。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重将不断加大,成为医药生产企业中一支骨干力量。

1、《医药行业十五规划》明确了医药行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及结构调整方向

重点发展领域包括:发展优势原料药业,继续发挥化学原料药方面的优胜,分层次发展化学原料药,重点突破一批大宗原料药的关键生产技术,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国内短缺的产品及具有高附加值的出口产品;充分发挥石家庄、哈尔滨、沈阳和重庆等老医药工业基地的作用,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竞争力,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生产规模大、国际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促进中药现代化,加快中药现代化步伐,积极推进中药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进程,建立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推广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加强重点中药企业技术改造;在现代生物制药方面,重点研究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产业化前景、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生物工程技术药物,加快研发关系国计民生的防治严重传染疾病的基因工程、微生物载体、核酸等新型疫苗,以及针对病毒性疾病的新型治疗性疫苗。

在医药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方面,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及时淘汰落后产品及生产工艺,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数量;仿制产品的生产审批将考虑市场供需情况和技术水平状况;制假售假、污染严重、扭亏无望、达不到GMP要求的企业,依法关闭、破产;鼓励中小企业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与大型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协作与联合,实现优势互补。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2004年4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要求对其中的禁止类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已建成的项目要坚决限期淘汰、依法关闭;对限制类项目中的拟建项目停止建设,在建项目暂停建设并进行清理整顿。其中涉及医药行业的目录如下:

禁止类限制类

手工胶囊填充维生素C原料项目

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塔式重蒸馏水器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项目

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

安瓿拉丝灌封机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

铅锡软膏管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

粉针剂包装用安瓿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

药用天然胶塞

直颈安瓿项目

3、外商投资指导政策

2002年,国务院修订颁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其中对外商投资医药制造业的指导政策如下:

类别目录

限制类氯霉素、青霉素G、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安乃近、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生产

国家计划免疫的疫苗、菌苗类及抗毒素、类毒素类(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麻疹、乙脑、流脑疫苗等)生产

成瘾性品及原料药生产(中方控股)

血液制品的生产

非自毁式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血袋生产

禁止类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加工(摩香、甘草、黄麻草等)

传统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秘方产品

鼓励类我国专利或行政保护的原料药及需进口的化学原料药生产

维生素类:烟酸生产

氨基酸类:丝氨酸、色氨酸、组氨酸等生产

采用新技术设备生产解热镇痛药

新型抗癌药物及新型心脑血管药生产

新型、高效、经济的避孕药具生产

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的新型药物生产

基因工程疫苗生产(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等)

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艾滋病及放射免疫类等诊断试剂生产

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生产

新型药用佐剂的开发应用

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加工及生产(中药饮片传统炮制工艺技术除外)

生物医学材料及制品生产

兽用抗菌原料药生产(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

兽用抗菌药、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开发与生产

(六)医药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药工业企业集中度不高

2003年,世界前20家医药公司在全球药品市场份额的占有率达60%以上。2003年,我国医药行业前20名企业(以销售收入排序)的资产总额占全行业的16.5%,销售收入占20.3%,实现利润占21.2%。前60强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占全行业的比重也只有30%-40%。我国医药工业企业过于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从数量上来看,2003年全国医药工业企业共有4600家左右,其中小型企业占79.1%,中型企业占13.9%,大型企业仅占7%。从效益情况看,2003年4600多家企业中微利和亏损企业占全部医药工业企业的85%以上。中小企业数量过多,不利于发挥规模效益和提高企业盈利水平,也难以适应医药行业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附加值、相对垄断的行业特性。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已成为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生产技术水平有待改善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兴药”政策的实施,医药行业总体技术实力得到了提高,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科研开发投入不足。跨国制药公司的研究与开发投入一般都占销售总额的15%以上,而在我国不足2%。科研投入的不足使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较少,产品更新慢,重复严重,化学原料药中97%的品种是“仿制”产品;二是装备水平亟待提高。我国大部分制药企业的装备还以机械化为主,距发达国已进入以计算机控制为主的自动化装备生产阶段还有较大差距;三是科技成果迅速产业化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我国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仅8%左右,真正形成产业化生产只有2-3%。

3、产品质量、性能有待提高

我国是化学原料药生产大国,产量已居世界第二,但药物制剂研发水平低,多数制剂产品质量不高,稳定性差,难以进入国际市场。现阶段我国平均一种原料药只能做成三种制剂产品,而国外一种原料药能做十几甚至几十种制剂产品。国产医疗器械产品大多是附加值较低的常规中低档产品,产品返修率和停机率高,产品性能不稳定,造成临床上所需的高、精、尖医疗器械与新型实用医疗设备多数依赖进口。

4、医药流通体系不健全

我国前三大医药商业企业占国内医药市场份额的比例为17%,而美国前三大医药商业企业占全美市场份额的60%,我国医药商业集中度较低。医药流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三级批发格局被打破以后,新的医药流通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目前我国医药流通的批发环节以委托医药商业公司销售和企业自销为主。近年来,医药生产企业出于对产品价格加以控制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加强了自营自销力量。

二、我行医药行业业务发展现况分析

(一)我行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1、近三年我行医药行业信贷业务发展呈现稳步增长态势

根据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截止2003年底,全行公司类医药行业客户1200户,信贷业务余额181.91亿元,较2002年底增加35.3亿元,增长24.1%,其中:贷款余额168.3亿元(含票据贴现10.21亿元),占92.5%;票据承兑余额11.57亿元,占6.4%;贸易融资业务余额1.19亿元,占0.7%;保证及信贷证明余额0.85亿元,占0.8%。

医药行业贷款余额近三年增长较快,2003年底医药行业贷款余额为168.3亿元,比2002年底增加29.5亿元,增长21.2%,与同期全行公司类贷款15.2%的增长速度相比,高出6个百分点。医药行业贷款余额占全行公司类贷款余额的比重由2001年底的1.13%上升到2003年底的1.28%。医药行业近三年发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信贷余额较上年增长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贷款余额占全行公司类贷款的比重

2001年底1,231,4471,191,4191.13%

2002年底1,465,75219.0%1,388,38216.5%1.19%

2003年底1,819,10124.1%1,683,03621.2%1.28%

2004年6月末1,715,6361,585,541

2、医药行业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但资产质量仍不容乐观

截止2003年底,我行医药行业不良贷款客户389户,占医药行业客户总数的32.42%;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余额29.5亿元,比2002年底减少4.2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55%,较2002年底下降6.8个百分点;“一逾两呆”口径不良贷款余额22.35亿元,比2002年底减少3.5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28%,较2002年底下降5.4个百分点;欠息户409家(其中有息无本户20家),占客户总数的34.1%,欠息额7.33亿元,比2002年底减少2.62亿元,其中催收利息7.26亿元,比2002年减少2.2亿元。从不良贷款形成时间来看,1999年以前发生的信贷业务形成的不良贷款(五级分类口径)余额为19.95亿元,占2003年底不良贷款总额的67.6%;欠息额6.3亿元,占欠息额的85.9%。

受医药行业客户结构调整以及剥离因素的影响,2004年6月底,医药行业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额下降为12.0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61%;一逾两呆口径不良贷款余额10.2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45%。医药行业近几年资产质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余额五级分类一逾两呆

不良额不良率不良额不良率

2001年底1,191,419406,87034.15%333,67028.01%

2002年底1,388,382337,98024.34%259,01118.66%

2003年底1,683,036295,32917.55%223,46013.28%

2004年6月底1,585,541120,6447.61%102,3456.45%

虽然医药行业不良贷款额及不良贷款率不断下降,但医药行业资产质量依然不容乐观。医药行业的不良客户数、欠息户比例较高,进行结构调整势在必行。2003年底、2004年6月底我行前十大不良客户贷款余额分别为16.1亿元、9亿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54.5%、74.5%,不良贷款客户集中度很高。2003年底及2004年6月底五级分类口径前十位不良贷款客户名单如下:

单位:万元

排名2003年底2004年6月底

客户名称不良额客户名称不良额

1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8400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6500

2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32900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000

3中原制药厂26350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950

4通化市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550北京建昊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600

5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000沈阳金龙保健品有限公司5532

6包头金星药用胶囊公司4449河北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3450

7北京瑞得合通药业有限公司4280广州大禹重离子医疗器材有限公司2983

8北京达因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834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2900

9河北圣雪葡萄糖有限责任公司3500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700

10广东迈特兴华药品有限公司3433中国中医研究院中汇制药公司2369

小计16069689984

3、医药行业客户总数减少,户均信贷余额有所提高

与2002年相比,2003年底医药行业客户总数有所减少,其中商业客户减少了近一半。工业客户信贷余额有所增加,占医药行业信贷业务的比重有所提高。2003年底,我行医药行业客户1200户,比2002年减少170户,其中:工业客户1095户,比2002年减少41户,信贷余额173.05亿元,比2002年增加40.78亿元,占医药行业客户信贷余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90.2%提高到95.1%;商业客户105户,比2002年减少129户,信贷余额为8.86亿元,比2002年减少5.44亿元,占医药行业客户信贷余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9.8%下降到4.9%。2003年底,我行医药行业客户户均信贷余额为1516万元,比2002年提高446万元,其中:工业客户户均余额1580万元,比2002年提高416万元;商业客户户均余额844万元,比2002年提高233万元。2003年我行医药行业信贷资产分布及资产质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客户数(户)2003年底信贷余额占比其中:表内余额表外余额五级分类口径

2002年2003年较上年增长不良额不良率(%)

合计13701200-12.4%181.91100%178.443.4729.5417.55

医药工业11361095-3.6%173.0595.1%170.422.6328.6817.85

医药商业234105-55.1%8.864.9%8.020.840.84511.02

截止2003年底,我行医药行业前十大客户信贷余额30.2亿元,占比为16.6%;2004年6月底,前十大客户信贷余额28.5亿元,占比为16.6%。医药行业信贷余额前十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排名2003年底2004年6月底

客户名称信贷余额客户名称信贷余额

1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1000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1000

2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8950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6500

3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32900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2500

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2000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2000

5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300上海医药(集团)总公司30000

6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8218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8150

7太极集团有限公司27000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00

8中原制药厂26350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

9通化市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550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00

10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91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400

小计301559284550

4、区域分布分析

医药行业在我行地区分布广且较为分散,与医药行业自身的地域发展分布不相匹配。截止2003年底,全行有39个分行(含总行公司业务部)有医药行业信贷资产,其中上海、河北、浙江、深圳、陕西、山东、广东、四川等前八位分行信贷余额91.96亿元,占医药行业信贷资产总额的50.55%,其余约50%的信贷资产分布在全国其他的31个省、区的医药企业中。

从不良资产分布来看,除宁波、厦门、海南、、三峡等五家分行无不良贷款外,其余34个分行均有不良贷款,其中总行公司业务部、河南、吉林、河北、深圳前五位分行不良贷款余额合计17.51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59.30%,不良贷款分布区域较集中。从不良贷款率来看,总行公司业务部、河南、新疆、吉林、甘肃五个分行的不良率最高。

(二)我行在医药行业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客户结构不合理,客户规模偏小

截止2003年末,我行医药行业客户共1200户,其中:信贷余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403户,占医药客户总数的33.58%,不良户56家,不良率15.61%;信贷余额1000万元以下的797户,占总客户数的66.42%,不良户412家,不良率34.89%。我行对医药行业的信贷支持重点不够突出,信贷余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89户,仅占总客户数的7.41%,贷款投放多数集中在医药行业的中小客户上,而中小客户集中体现了不良户数、不良贷款率双高的特点。医药行业客户结构不尽合理,在医药行业的营销工作中,应加强对医药行业客户结构的调整,加大对国内优势医药企业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信贷投放,逐步退出小规模医药企业。2003年底医药行业客户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户数占比贷款余额不良贷款额不良户数不良率

1000(含)万元以上40333.58%15138472363005615.61%

1000万元以下79766.42%1691895902941234.89%

合计1200100%1683036295329468

2、我行医药行业存量信贷资产的区域分布与医药行业区域发展结构不相匹配

我行医药行业信贷资产分布与医药行业地区发展结构不相匹配,在部分医药行业实力较强、发展较快的区域,我行信贷市场份额较低。

单位:万元

地区销售收入排名2003年底信贷余额信贷余额排名

江苏省14942616

浙江省21364843

山东省31013576

广东省4865347

上海市51563191

河北省61413412

天津市72354623

北京市8787919

湖北省93906418

四川省10790648

3、我行与医药行业客户关系紧密程度不高

由于历史原因,医药行业客户多在工行、农行开户,是工行、农行的传统客户,企业基本结算户主要开立在工行和农行,在我行基本户开户率较低,资金结算量较小,我行对其资金回流及信贷资金风险的控制力度较弱。我行与医药行业客户关系紧密程度不高,深层次的营销难度较大。

4、竞争产品无特色,缺乏个性化服务

医药行业是比较特殊的一个行业,呈现出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附加值的基本特征。医药行业受国家管制较严,在审批、生产、销售环节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多级审批,国家配套政策的变化对医药企业和产品有着直接的影响。此外,医药行业技术专业性强,产品分类细,种类繁多,需要对医药行业技术、产品、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目前我行对医药行业客户提供的产品比较单一,主要以资产业务中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为主,在资产业务以外缺少与医药行业特点相配套的服务模式,不能有效满足医药行业多层次的市场需求。营销过程中缺乏对不同类型医药客户的市场细分以及需求特点的研究,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

三、医药行业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分析

1、融资业务需求

(1)固定资产贷款需求。1998年后国家提高了医药产业的进入门槛,与此相关带来的固定资产贷款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厂房和生产线的资金需求;二是医药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三是为实现医药产业化,建设新医药生产基地和老医药工业基地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

(2)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医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或临时性的资金需要。

(3)其他融资需求。一是医药企业进出口业务所产生的贸易融资需求;二是由于医疗器械行业大型设备采用租赁或分期付款方式所产生的融资租赁、买方信贷和保理业务需求;三是医药企业由于支付及结算需要所产生的法人帐户透支等临时性融资需求。

2、资金归集及电子化产品需求

(1)资金归集需求。医药工业类客户和医药商业类客户具有各地分支机构较多、资金结算量小但频繁等特点,下游客户(包括各地商、经销商以及医院和药店等)相对稳定但数量较多。为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对加强资金归集提出了要求,可通过网上银行、重客服务系统等为医药客户组建资金结算网络。

(2)电子化结算产品需求。药品、设备招标采购网上信息平台以及医药经销商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需要银行提供相配套的移动POS、金融IC卡等电子化结算产品。

3、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需求

医药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将推进医药流通及生产企业的重组,由此产生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等业务需求。同时由于医药行业风险基金制度的建立和筹资的多元化,可向企业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顾问服务。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医疗及保险业与每个居民的生活紧密相连,可办理银行卡、代收费、保险等中间业务服务。

四、我行医药行业客户发展定位

近两年,我行在医药行业的信贷投放增长较快,信贷余额年均增长超过20%,在全行信贷余额中的占比逐年提高。同时,医药行业客户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逐年降低,年均下降幅度超过25%,信贷资产质量有所好转。但是我行医药行业客户发展依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客户结构不合理、信贷资产分布与医药行业区域发展结构不匹配、优质客户不多等。针对医药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结合我行医药行业客户发展现状,确定未来3-5年内我行医药行业客户发展的思路是:优化医药行业客户地域结构,加大对医药行业重点发展地区的营销力度,提高我行在医药行业发展较好地区的市场份额;坚持有进有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重点支持优势企业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退出医药行业中效益及发展前景不佳的企业。

(一)优化医药行业客户地域结构,确定医药行业重点发展地区

从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来看,在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经济总量较大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医药行业有着良好的市场基础,发展较快、较稳定。该区域医药行业的销售收入达到全国医药行业销售收入的70%以上,已成为医药行业产业聚集、实现效益相对集中的区域,医药行业中的重点优势企业、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也集中在这些地区。根据医药行业发展的地域结构,结合我行医药行业客户发展现状,将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上海、河北、天津、北京、吉林、四川、黑龙江和陕西等十二个省(市)作为我行医药行业发展的重点地区。

(二)坚持有进有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医药行业客户结构

1、重点支持类客户

各分行应视本地区医药企业的发展状况,选择本地区的重点支持类客户。重点支持类客户应符合以下标准: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②有发展潜力、市场竞争力强,财务指标在同行业中保持先进水平;③我行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十二个医药行业重点发展地区所在地分行可选择1-5家医药企业作为分行重点发展的客户,其他地区的分行可选择1-2家医药行企业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各分行应根据企业发展状况以及与我行合作情况等,及时对重点支持类客户进行动态调整。对分行确定的重点支持类客户,应根据医药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制定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通过提供授信、组建资金结算网络、提供保理、投资理财、财务顾问、个人金融服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增加我行在医药行业优质客户市场的业务份额。

各分行在确定重点支持类客户时应注意:①企业所处的子行业。我国医药行业重点发展的子行业是化学制药业、中药业和生物制药业,其中:化学原料药业具有较大优势,预计未来3-5年内,受跨国公司“转移生产”等因素影响将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营销中应重点关注具规模、有成本优势的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中药行业营销中应重点关注已实现规模化生产、有传统品牌优势、拳头产品突出、拥有中药材生产基地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销售网络畅通的大型中药生产企业;我国生物制药行业尚处于初创阶段,表现出典型的高风险、高收益特点,目前不宜进行大规模信贷投入,营销中重点关注疫苗和生物工程技术药物生产企业。②企业产品的特点。将医药企业产品列入医保目录的销售额占企业销售总额的比重作为衡量企业竞争力的一项指标;对仿制尚在专利保护期的国外新特药的国内生产企业应持谨慎态度;关注非处方药市场的发展,支持具有明显品牌优势、强大营销能力的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对主导产品品种相对单一的化学制剂药生产企业的支持要慎重。

2、维持类客户

对目前在我行有存量信贷业务但未列入分行重点支持类的医药企业,密切关注企业发展动向并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对其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规范、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进入规模化生产、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及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发展状况维持现有的市场份额,但原则上不增加新的信贷投放。对维持类客户应注重产品结构的调整,努力拓展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增加存款收益、中间业务收益,减少信贷风险。

3、退出类客户

目前,中小型医药企业客户数在我行医药行业客户中占较大比重,这部分客户集中表现出客户数量多、户均余额低、不良户数及不良贷款率双高的特点。各分行应把医药行业客户结构调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本地区医药企业发展状况及与我行的合作关系等,制定本地区医药行业客户退出标准和退出名单。退出类客户应包括:①未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通过GMP、GSP、GCP、GAP认证的医药企业;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产品列入国家2004年《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中禁止类和限制类产品的医药企业,列入2002年《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品的医药企业;③产品无特色、竞争能力不强、发展前景不明朗,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小型医药企业;④贷款余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小型医药企业及在我行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医药企业。对退出类客户应制定具体的退出计划,同时注意保全我行债权,以免债权被悬空或各种逃废债行为的发生。

五、医药行业客户营销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

医药行业是受政府管制较多的行业,医药产业结构的调整、药品降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分类管理、国家环保标准的变化以及出口退税等与医药行业相关的政策变化都会对医药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表现为对医药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及药品供求结构的引导,国家政策最终将影响企业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因此必须积极关注医药行业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对医药企业带来的影响,在确定医药企业项目成本和收益时,也必须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二)关注市场变化

由于地方保护的普遍存在以及所有者缺位等原因使制药企业重复投资过多,整个市场呈现出过度竞争的状态,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科技含量高、企业实力雄厚的大型医药企业逐渐会形成垄断态势,那些科技含量较低,没有形成规模经营的小企业将会逐渐被淘汰。关注医药企业的市场变化,一是要关注产品的市场特征,如产品的生命周期、产品的替代性;二是产品的发展前景,产品的市场潜力及潜力的持续时间;三是关注产品价格波动对市场的影响。

(三)关注医药行业技术风险

医药行业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相对垄断,对技术要求较高,一旦技术失败,整个项目的投资将不能收回,因此技术风险是制药项目的首要风险。对于新药项目来说,技术风险包括新药是否能够研发成功、是否能够通过国家临床研究和生产上市的审批,以及取得生产批文后在工艺和技术上是否存在问题等。对于仿制药来说,主要是生产的工艺路线是否成熟和稳定。

(四)加强对客户的审查

1、针对行业特点,加强对医药客户的准入审查

医药行业是一个市场准入限制极严格的行业,制药企业从取得生产资格到药品上市以及最后价格制订都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管制,如果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产品将不能在市场销售。在客户和项目审查中应注意:(1)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审查企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目前国家对医药行业产业政策主要有医药“十五”发展规划、2004年下发的《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2002年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目录》;(2)根据医药行业准入要求,审查企业是否具备行业准入资格:医药工业企业应通过GMP认证,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批文、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医药商业企业是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GSP认证,进口药品应具有进口药品注册证等。

2、借款人应具备较好声誉

医药产品事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药品的药效和副作用缺乏了解,在选择药品时往往依赖以前的经验。因此制药企业以往的产品记录对于现有产品的销售成功与否至为重要。

3、关注企业规模

一般来说,制药行业前期研发成本高而后期生产成本低,固定成本高而变动成本低,研发成本在生产期内摊销,随着产量的增加,单位成本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下降趋势,因此医药行业呈现出较强的规模经济特征。大型医药企业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更容易降低成本。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篇(4)

2012年贵州上半年市场主体总数超90万户

根据部分地区2011年的市场主体报告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广东市场主体总数达到了487.58万户,较2010年增长6.66%。在总量上分别是北京、江苏、四川、湖南的3.32倍、1.03倍、1.66倍和2.64倍,但是在增长幅度方面要明显逊于贵州。2011年贵州省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5.28万户,较2010年增长16.62%,增速是广东的2.5倍,超过同样为西部地区且2011年有较快增长的内蒙古3.28个百分点。另外,根据贵州省工商局的《2012年上半年贵州省市场主体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19528户,截至6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突破100万大关,达到101.79万户。

重庆市市场主体也进入快速增长期,截至7月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已有127.07万户,在四个直辖市(截至2011年底数据)中名列第二,比去年末增加12.09%,其中小微企业成为主要动力,今年1月到7月,全市新发展微型企业1.99万户,解决就业13.23万人,注册资本达到19.29亿元。

北京内资企业超67万,江苏跃升私营企业第一大省

根据《北京市2011年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显示,2011年内资企业开业10.48万户,同比增长10.27%。截至2011年12月底,北京市内资企业存量67.17万户,同比增长8.23%。内资企业存量分别是天津、福建、四川的3.54倍、1.85倍和1.21倍。另外,截至2011年底,北京市企业户数中三个产业占比分别为0.67%、9.32%、90.01%;注册资本占比分别为0.41%、16.95%、82.64%。第三产业在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规模上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

在私营企业方面,《2011年度江苏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显示,江苏省私营企业总数为119.79万户,高于浙江、广东、上海、山东等地,比广东省多8.96万户,比上海市多42.05万户。全省私营企业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的为63423户,亿元以上的为4164户,在五省(市)中遥遥领先,已成为中国私企业第一大省。

上海外商投资企业近6万户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数据,2011年,上海新设外商投资企业6999户,比上年上升了8.4%,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两大行业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合计占到了全行业的75.7%。

截至2011年底,上海共有外商投资企业5.93万户,比上年增长了5.7%;投资总额达3773.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2%;注册资本2272.57亿美元,增长13.1%。数据显示,上海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分别高出北京、江苏、四川3.16万户、0.63万户和4.93万户。其中,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达到4852户,5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268户。境外投资者在上海设立的749户总部经济机构中,有四成为地区总部,数量为300户,此外还有200户投资性公司和249户研发中心。

四川个体户达235.96万

根据《2011年四川省市场主体发展状况》显示,2011年,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35825户,同比增长1.24%;出资金额达到188.01亿元,同比增长27.14。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2359649户,同比增长8.16%,分别较北京、江苏、福建、湖南多出1596949户、2326608户、1510114户、822949户;出资金额达到689.84亿元,同比增长37.48%。

同时,全省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生活业的市场主体共计有221.8万户,占据市场主体总户数的3/4。在这其中每10户个体工商户中就有超过8户从事这三个行业,也就是说全省2359649户个体工商户中有超过18.9万户个体工商户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三个行业。

江苏4.6万农村专业合作社出资方式灵活多样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篇(5)

一是工业经济总量不断提升。经过近年来不断对工业经济进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目前我市已形成食品饮料(含烟草)、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建材、精细化工五大支柱产业,拥有了烟厂、蓝剑饮品集团、宏达集团、明日宇航、利森水泥、科新机电、美大康药业等一批知名企业。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从2015年底203户增长至2020年底226户(预计);预计至2020年底,规上工业总产值将达到450亿元,比2015年436亿增长14亿元;全市工业增加值从2015年136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78.6亿元,增长率31.3%,年均增长率7.04%。

二是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加快。积极谋划大项目和跨区域、跨地区项目,全市工业项目形成“储备一批,谋化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推动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整合招商力量,重点瞄准成都、沿海等地的产业转移,大小齐上,构建形成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支撑,小微企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辅助的“双创”新局面。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实行每月督促协调,帮助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实行挂图作战,全力确保开工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早日竣工达产。十三五期间,我市总投资2000万以上的项目新开176个,投资总额315.6亿元。2000万以上的项目实现利税243.1亿元。

三是“平台”与“要素”并重,推动集群发展。按照一区两园规划布局,经济开发区下设南区及北区,食品饮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聚集发展,工业总产值保持稳步增长,创造的利税逐年增加。2015年园区共有企业156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07.82亿元,实现利税总额60.21亿元;2020年园区企业增加至355家,预计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20亿元,实现利税106亿元。

四是“新”与“旧”并行,区域特色体系初显。“十三五”以来,工业经济坚持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并重,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以卷烟厂、蓝剑饮品等为代表的食品饮料产业,以明日宇航、科新机电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产业,以玉鑫药业、美大康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以利森建材、华磷科技为代表的绿色建材产业,以宏达股份、安达农森为代表的精细化工产业五大产业体系,工业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坚持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着力加快工业项目新建,航空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嘉寓门窗、科新机电等总部经济实力显现,振鸿钢制品、华磷科技、步阳门业等重大项目落地,新兴产业企业达63家;结合环保攻坚,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闭落后生产企业65家,淘汰落后生产线101条,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8.32%。5年来,通过新旧动能转化,初步形成结构优、体量大、竞争力强的现代工业体系。

五是“大”与“小”并育,壮大企业规模。坚持把培育企业主体作为发展工业的关键环节,大企业大集团、中小微企业“两手抓”,五年来开展中小企业家“北大班”“清华班”“夏大班”等培训350余人次,陆续出台总部经济管理办法、工业发展奖励资金、创新人才引进办法、工业产业倍增计划等多个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形成以大型企业为核心,大中小企业梯次发展、分工协作的工业产业发展格局。5年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均新增15家,2020年达到233家;在各类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达到45家。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篇(6)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重大决策,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年,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三条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较往年有了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由于受诸多主客观原因的影响,辖区各河流水质污染仍非常严重,三条主要河流水质仍处于劣V类,离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要求尚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市经济面临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淮河流域治污任务十分艰巨,河流出境水质如不能按期达到国家要求,将对我市建设三大基地,实现“突破河东”造成巨大压力,会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也无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环境要求,甚至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实施“碧水工程”计划,对于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治污思路,建立职责明确、合力治污的管理体制和辖区水环境管理的协调机制,构筑、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提高环境政策手段的综合效率,全面推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会议精神及《山东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治理为重点,按照目标、总量、项目、投资、责任五位一体的控制思路,实施水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恢复与保护并举策略,综合利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和宏观管理机制的作用,争取在年底以前基本解决我市的水污染问题,实现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

到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初见成效,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三条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枯水期洙赵新河于楼断面COD浓度低于70mg/l,氨氮低于5mg/l。全市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3779吨、2360吨;COD、氨氮年入河总量分别控制在10758吨、566吨。

到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三条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明显好转并基本达到III类标准,枯水期洙赵新河于楼断面COD浓度低于60mg/l,氨氮低于3mg/l。全市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8941吨、1830吨;COD、氨氮年入河总量分别控制在8243吨、439吨。

到年底,全市的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三条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全市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674吨、340吨;COD、氨氮年入河总量分别控制在2540吨、152吨。真正实现“有河有水,有水有鱼”的目标。

(二)任务

1.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年底前,建成投运曹县、东明、单县、成武、巨野、郓城、定陶、鄄城八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1.5万吨,同时建成投运污泥处理、氮磷脱除设施并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装置,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使实际日处理能力达到建成能力的60%以上。完善河东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氮磷脱除设施和在线水质监测装置,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年底前,建成投运河东、单县、郓城、东明、巨野、成武、定陶、曹县八个污水处理扩建项目,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3万吨,同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成投运污泥处理、氮磷脱除设施和在线水质监测装置。

上述污水处理厂建成一年内应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使实际处理规模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三年内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2.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

确定成武宏达纸业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属市控重点污染源,鄄城华立淀粉厂等85家企业属县区控重点污染源。今年7月30日前,河东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必须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做到污水达标排放;其他所有日排废水50吨以上的企业,有治污设施的必须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若治污设施老化外排废水不能做到稳定达标的,必须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所有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年底前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

3.面源污染控制

各县区都要积极建设生态县区。实施“两减三保”,即以“减少农药,减少化肥,保产量,保质量,保环境”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总量减少”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到年,使全市化学农药、化肥的使用基本做到品种结构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县区内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建设治污设施并达标排放,粪便和污水要实现资源化利用。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制度,不得产生新的污染。底前,牡丹区、定陶、鄄城、曹县要分别建成一座畜禽养殖粪尿处理项目。

4.清洁生产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辖区内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切实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物的排放。年6月底之前,全市所有化工、造纸、印染、皮革、淀粉加工等企业必须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5.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

各县区要结合生态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大力推进有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到年,确保高效低毒农药为主的农业生物综合防治面积达到区域总防治面积的80%。

6.中水截蓄导用工程与污水资源化《山东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市东鱼河北支要建成中水截蓄导用工程。沿河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开展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东鱼河北支中水截蓄导用工程。

各县区要重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建设,结合各自实际,尽可能的规划出人工湿地工程的建设方案,不仅可以进一步截留和降解出境水质的污染物质,还可以通过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增加辖区内的环境容量,增加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7.产业结构调整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责任部门,对省政府明令关停的企业污染严重的生产线,要按时关停。对辖区内规模小、污染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化工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实行结构调整。同时,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轮胎及橡胶加工、化学原药药品、印染、化学纤维、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造纸、有色金属冶炼、煤炭采造、电镀、发酵制品(淀粉)、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等12种项目实行限制发展。

8.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

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不准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对已批准建设的项目,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今后,全市所有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四、责任分工

(一)县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清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及新建项目环境管理等工作,逐步改善辖区内河流水质状况,按期达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要求。

(二)市有关部门职责

1.依法加强对全市水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落实。

①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水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工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限期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②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核定排污量的基础上发放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严禁无证或超量排污,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要在年底完成。

③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实行最积极、最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对超总量排污或超标排污的企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④加强对“十五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监管,发现后一律取缔。

2.实行清洁生产,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力度。由市经贸委负责牵头落实,市发改委、环保局配合。

①认真组织造纸、化工、印染、淀粉、皮革制造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在年6月30日前完成。

②督促重污染企业搞好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年底前治理一批、转产一批、关闭一批向南水北调沿线输水干线直接排污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化工、皮革、酿造、淀粉等重点污染企业的生产线。

3.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市环保局、物价局配合。

①年底前建成八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年底前,牡丹区沙土集镇、定陶陈集镇、曹县庄寨镇、青土固集镇等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重点乡镇也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②各县城区污水处理费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到0.80元/立方米,并于年上半年全部执行到位。

4.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禁止重污染建设项目上马。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落实,市环保局、经贸委、外经贸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及金融单位积极配合。

①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确保所有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②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场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区域环境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能耗高、工艺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重大污染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③对违规审批、不依法执行审批程序和执法不力的,要依法追究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由市农业局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①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禁止生产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引导农民合理适量施用化肥和农药。

②搞好畜禽养殖业废水、废物的处理,推行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厂进行污染治理,做到废水达标排放。

③大力推广应用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等直接还田技术,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④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节水农业,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⑤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县区工作。

6.按期完成中水截蓄导用与污水资源化工程。由市水利局负责实施。按照省、市有关规划,要在年底前完成东鱼河北支中水截蓄导用与污水资源化工程及其配套建设项目。

7.认真做好人工湿地项目建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规划出若干个人工湿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做好项目建设,使辖区内的城市污水和企业达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在湿地内进一步得到净化,保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水质安全,同时为实现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8.逐步加大水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①要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逐步增加环保投入,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

②督促各县区把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各部门年度立项计划中统筹落实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③要大力开展环保招商引资活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国内外、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9.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发改委、经贸、工商、建设、市政、规划、公安、司法、监察等部门配合。

①要继续坚持团结协作,严格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②对治污不力、恶意排污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③对造成重大以上水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有关行政责任人和企业法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④对违犯环保法律法规,擅自制定干扰、阻碍环境执法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⑤对拒绝环境执法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处罚并追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0.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市广电局、河东日报社、环保局、文化局积极配合。重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治理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宣传正反典型,为碧水工程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碧水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监管、部门配合、市场引导、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水污染治理工作机制。

(二)严格考核奖惩

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在年底、年底、年底分三个阶段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完成目标的县区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及一定物质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追究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化工企业年底总结篇(7)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具体体现。按照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度,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分别控制在3万吨和3.5万吨以内。当前,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虽有所控制,减排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减排项目有序推进。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排放指标总体仍呈上升趋势,实现全市“*”期间减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总量减排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99号)和市政府《印发*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确保减排项目落实到位

(一)削减化学需氧量。

1、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是实现污染减排的关键。我市要在*年到2010年完成化学需氧量15551吨的削减任务,必须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万吨/日以上。根据广东省“*”总量目标方案,为确保完成减排目标,要求未开工建设的县级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必须动工;其中,*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日处理污水4万吨)、四会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5万吨)项目必须在2009年6月前建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区、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污水处理厂等(共日处理污水14.5万吨),必须在2009年底建成,高要金利的污水处理厂也必须在2010年底建成(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必须要大力推动污水管网建设,使管网建设与厂区建设同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使用效率,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2、河涌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河涌整治是我市工程减排的一个特点。*年重点对**二期、四会独水河流域、高要宋隆河流域进行整治。

3、工业开发区污染集中整治。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必须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在2009年底前建成。其中,四会龙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高要金利、金淘工业园的废水集中治理工程必须在2009年4月底完成。

4、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处理。(1)已建减排项目要确保稳定运行。*佳荣针织有限公司、*顺兴发漂染有限公司、怀集岭南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年度减排企业,以及广宁鼎丰纸业有限公司、*永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2)未建减排项目要按时建成投运。怀集县蔗糖发展总公司、四会敦煌纺织染整公司、华泰纺织染整公司、东岳染织有限公司的废水治理等项目,必须在*年6月底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星湖科技制药有限公司、*中信漂染有限公司和*锦田纺织漂染有限公司等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超过50吨,具备进一步减排能力的工业企业,都必须在*年底前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废水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具体项目见附件2)。

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站必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污水设施运行台帐,测定进出口水量和COD浓度数据,记录设施运行用电量、药剂用量和污泥产生量以及污水回用工程运行等情况,不得无故停运。对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擅自拆除、闲置的,依法予以高额处罚。对未按规定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单位,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对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污染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区内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整治。

5、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明确水质考核项目、在线监控、水质检测频次、合格评价等具体要求,对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规定运行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酌情降低信用等级。对营运情况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并作为样板企业,优先支持其在污水处理产业化中扩大市场。

6、实施区域限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二)削减二氧化硫。

1、以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削减二氧化硫排放。

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我市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关键。一是积极推进水泥产业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合理布局新建水泥厂,鼓励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50号文的有关规定,在2009年底前要关停高要市蚬岗水泥厂等一批落后水泥企业,其中:高要市高禄水泥公司金渡分厂、高要蚬岗水泥厂、高要市金利水泥厂、封开县龙昌江口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封开县江口水泥二厂,封开县龙昌千层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六间落后产能水泥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关停,*恒建水泥有限公司等8间落后产能水泥企业必须在2009年底前关停(具体名单见附件3)。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抓好相关工作,确保关停措施的落实。根据省的“减排工作方案”,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行业盲目发展。

2、调整产业结构,关停一批小型火力发电机组和污染严重的小钢铁企业。

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8号)的要求,我市必须在2009年底前关闭西江发电厂、高要金利电厂、四会电厂等3家发电厂。我市已于*年关闭了西江发电厂和四会电厂,计划*年内,关闭高要金利发电厂;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84号)的要求,关闭怀集中洲水鸿铸钢厂等10家小钢铁厂(具体名单见附件4)。

3、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脱硫项目

*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下的生物基地和生物制药厂的锅炉脱硫项目必须在*年6月底前完成,并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二、全面实施在线监控

(一)对已安装在线监控但未联网的企业要限期联网。广东鼎丰纸业有限公司、广东*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工程基地、*市污水净化处理厂等3个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联网的工业企业,要加强运行维护,确保正常稳定连通。

(二)对未安装的在线监控的企业要限期安装并联网。凡列为全市国控重点污染企业没有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的,*年6月年底前必须自行安装,并与省、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具体名单见附件5)。

凡被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减排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实施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在*年5月底前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落实本行政区域减排项目,确保按期实现减排目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负责,要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方案和实施计划,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停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和污染严重企业,加强污染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工程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减排、监管减排,确保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市下达的年度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市环保局:牵头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具体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制定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情况以及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营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三)市发改局: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省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做好重大产业能源发展规划,并牵头实施小火电的关闭工作。

(四)市经贸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大小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研究确定关停小水泥、小钢铁企业的名单及时间表,牵头推进小水泥、小钢铁关闭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告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

(五)市科技局:负责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加强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在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省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高新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总量减排重大技术项目,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步伐,积极推进和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六)市财政局:加大财政对污染减排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对排污费的统筹能力,加强排污费的使用管理,加大对重点污染源治理及其监测监控的资金投入。

(七)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八)市建设局:负责推进城镇污水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市、县和中心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九)市水利局: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协助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十)市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一)市统计局:负责提供GDP、人口、能源等科学统计数据给市环保局,为污染减排的新增量预测提供合理科学的数据。

(十二)市物价局:牵头负责脱硫电价政策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费开征与征收督促工作,协同市市政管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监督落实污水处理厂运营处理效果同运营费用挂钩的办法。

(十三)市市政管理局:负责推进*市城区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并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污水收集的监督管理。

(十四)市国资委、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十五)市质监局: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新安装锅炉项目必须履行环评手续的,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环保标准。

(十六)市工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或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负责核准自然停产、关闭企业的情况,收集污染企业注销工商执照等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总量办。

(十七)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和*银监分局: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项目管理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不得给予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污染严重企业贷款。

(十八)广东电网公司*供电局:负责推进电网建设和电力节能环保调度工作;加快电网建设,解决电力供应瓶颈问题,为全面关停小火电机组提供基础。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总量减排的各项工作。

四、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一)建立减排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及时调度和动态管理本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削减工程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制定减排工作方案和年度削减计划,于当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总量办(在市环保局)备案;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逐月自查,每季5日前将上季相关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重点减排工程的季报表、监督性监察报告和监测报告报送市总量办。

(二)加强减排日常监督管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督管理包括日常督查和定期核查。日常督查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督查中发现治理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一次,监察系数取0.8,不正常运行两次,监察系数取0.5,超过两次不正常运行,监察系数取0。定期核查分为半年核查和年度考核,由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电业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核查、督查结果不定期在全市通报,对进展迟缓的地方政府提出预警,年度考核结果经省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减排责任追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政府年度绩效评估体系、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和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完成年度减排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优先安排有关建设项目审批、用地指标审批,并加大污染治理等有关资金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年度减排计划任务和未按期完成市重点减排工程的县(市、区),由市府办督查科予以效能告诫,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出说明和书面检查,并在1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报市总量办(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备案。整改期间实施区域限批。对因工作不力、渎职失职造成总量削减治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减排工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优化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帮助产业化组织解决基地建设、市场开拓、资金融通、技术创新、信息交流等问题,不断改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法制环境。纪检部门要加强经济环境治理,杜绝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税务部门要及时落实好有关农业龙头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各县(市、区)对上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要配套投入;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扶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协调发展。

四、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