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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设施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30 08:41:02

废水处理设施篇(1)

关键词:农药废水 接触氧化 氧化乐果

河北省新兴化工厂是一家以生产氧化乐果为主的化工企业。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0%的氧化乐果乳液8000 t,氢氧化钾1.6万 t,氯气0.8万 t。该厂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建成了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具有华北明珠之称的白洋淀湖泊。近几年来,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排水量增加,致使处理后的排水不能达到排放标准,严重影响了白洋淀的水环境质量。为此,该厂投资192.6万元对原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使处理后的排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

1 原有废水处理设施

1.1 废水来源及水质

改造前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的废水来自两部分:

(1)农药分厂排水。农药分厂由于从原料制备到氧化乐果合成流程较长,污染物种类复杂。排水分为间接冷却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和轻污染的冲洗地面水及跑冒滴漏废水,详见表1。

表1 农药分厂生产废水排放情况(冷却水除外)

废水名称 主要污染物 排放量

(m3/d} 平均cod

(mg/l) 甲酯精馏洗釜水 2,3-二氯乙酸甲酯 1.84 383387 甲酯回醇水 乙酸、氯乙酸、甲醇 1.80 206910 甲酯中和水 乙酸、甲酯、甲醇 4.81 312412 氯乙酸中和废碱水 naoh、乙酸 3.85 30400 冷冻、真空废水   0.75 47700 氧化乐果合成废水 氧化乐果、二甲酯、一甲胺 21.82 195484 其他废水   29.7 1243 合计   64.57 2743

(2) 氯碱分厂排水。该分厂排水主要为冷却水,排放量为4000 m3/d,基本属于无污染的清洁水。

1.2 原有废水处理设施

原有废水处理工序包括调节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一级沉淀池、二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沉淀池和集水塘。处理工艺流程见图1。

图1 原有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原有废水处理装置最大设计流量为2400 m3/d,调节池总有效容积1008 m3,分为2组;一级接触氧化池有效总容积为484 m3,分为2组;一级沉淀池有效总容积为118 m 3,斜板沉淀池,分为2组;二级接触氧化池有效总容积为265 m3,分为2组;二级沉淀池有效总容积为85 m3,斜板沉淀池,分为2组。

改造前实际运行过程中,进入上述废水处理设施的废水水量约为6464 m3/d。其中,农药分厂生产废水水量64 m3/d,冷却水水量约2 400 m3/d;氯碱分厂冷却水水量约4000 m3/d。两个分厂生产废水经生化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流入集水塘,其容积约6000 m3,之后从总排放口排放,其cod为255~934 mg/l。

2 废水处理改造工程

从全厂废水结构来看,由于两个分厂未实施清污分流和清洁生产措施,而且现有污水处理站也存在如下问题:①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和水量负荷严重超过原有设计能力;②从两级串联的接触氧化池来看,第一级cod去除率可达到80%以上,第二级cod 去除率只能达到40%,主要原因是两级接触氧化池菌群相同,第一级接触氧化池可以处理的有机污染物,在第二级接触氧化池中同样可以处理,而第一级不能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第二级同样不能降解。

通过分析决定保留现有生化处理装置,增加预处理设施,改造后的废水处理流程见图2。

图2 改造后废水处理流程

2.1 焚烧处理系统

该系统处理一氯乙酸甲酯精馏工序釜底残液及洗釜水,水量1.84 m3/d,cod平均浓度383387 mg/l,经测试该废水燃烧热值为2819 kj/kg。另外还处理物化及生化处理脱水后的污泥0.5 m3/d。焚烧设备型号:wyl-300型,处理能力:300 kg/h。焚烧后的尾气通过除尘和碱液吸收净化后排向大气。

该系统cod处理效率几乎为100%,cod去除量为705.4 kg/d,削减量占全厂污染源的 8.5%。

2.2 精馏处理系统

该系统处理对象为甲酯中和水和氧化乐果合成废水,水量26.63 m3/d,cod平均浓度216 604 mg/l。甲酯中和水通过精馏塔精馏回收甲醇等,氧化乐果合成废水经萃取分层后通过精馏回收氯仿、甲醇、一甲氨等。精馏塔为直径300 mm的填料塔。

该系统cod去除率为40%~50%,以40%计算,cod去除量为2 307 kg/d,削减量占全厂污染源的27.8%。

2.3 物化处理系统

该系统所处理的废水为农药分厂精馏处理系统排水、甲酯回醇水、氯乙酸中和废水、冷冻及真空废水,处理水量约62 m3/d,cod平均浓度7765 mg/l。该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气浮- 吸附过滤。絮凝剂为碱式氯化铝,助凝剂为石灰及聚丙烯酰胺,沉淀池为斜板沉淀池,吸附过滤材质为粒径2 mm左右的核桃壳颗粒。由于处理水量相对较小,处理设备为组合式一体化设备。其中絮凝反应时间为0.5 h,沉淀时间1.5 h,气浮池停留时间为 1.5 h,吸附过滤池滤速为5 m/h。

该系统cod去除率为45%,处理后废水cod为4271 mg/l,cod去除量为2168 kg/d,削减量占全厂污染源的26.13%。

2.4 原生化处理系统

经物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汇合生活污水和农药分厂冷却水一并进入原生化处理系统继续处理,处理后的排水与氯碱分厂冷却水均进入集水塘后再排放。

2.5 运行效果

该改造工程自2000年10月安装完毕,调试3个月后转入正常运行。2001年3月27、28日,保定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排放口废水进行了检测,结果见表2。由表2可见,该工程改造后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

表2 废 水 测 试 结 果

采样点位 ph cod (mg/l) ss (mg/l) 硝酸盐(mg/l) 水量(m3/d) 厂总排水口均值 7.83 79 32 0.245 6556 排放标准 6~9 100 70 0.5

3 工程投资及运行费用

3.1 工程投资

该厂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投资为192.6万元,其中焚烧处理系统为106万元,精馏处理系统为30万元,物化处理系统为56.6万元。

3.2 运行费用

该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后,甲酯精馏洗涤水焚烧耗油量约为200 kg油/m3废水,每天消耗0#柴油约350 kg,按每吨油价2000元计算,每天油耗花费700元。新增设备运行功率18.9 kw,电耗新增约90 元/d,药剂费新增72 元/d,合计新增运行费用 862 元/d。按每天处理6564 m3废水计算,新增运行费用约0.13 元/m3水。

4 结论及建议

废水处理设施篇(2)

隧洞施工一般会产生5种废水:①隧洞开挖、支护、养护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②隧洞涌水和围岩渗水等施工涌渗水;③砂石骨料生产系统废水;④混凝土拌合系统产生的废水;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前4者统称为施工过程废水;后者称之为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水处理工艺过程

在辽宁重点输水工程的一个TBM施工标段,因该地区属于水源保护区,按环保部门要求施工期需做到废水零排放。根据工程特点,结合施工区的特殊要求,设计了本套施工废水处理系统。2.1施工过程废水处理

2.1.1钻爆施工阶段隧洞施工废水及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

本工程施工支洞及TBM设备组装间、TBM通过段先期采用钻爆法施工。在此施工期间隧洞排水主要是由施工排水、裂隙水和支护养护水组成,主要含有无机污染物,悬浮物含量高,并含有一定量的氨氮、石油类等污染物质,可生化性相对较差。此类废水中SS含量相对较高,且SS与悬浮性COD、氮类污染物有一定的关联度。对此段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过程废水的处理措施是将隧洞施工废水送入砂石骨料调节池中,调节pH值后与砂石骨料冲洗废水一起进入水处理设备进行集中处理。水处理设备采用涡旋流体净化系统,该系统依据离心分离原理,用于分离液体中可沉淀固体物。内部加速运动产生高速旋转的涡流,进而高效率的分理出液体中的固体杂质。涡旋流体净化技术原名内循环旋流分离技术,由旋流室底部开始沿筒壁螺旋上升的水流(其杂质含量很高),在越过旋流室上沿失去筒壁束缚后溢入外筒,其中较重的杂质下沉较快,并最终沉积在沉砂口。而脱去大部杂质后的水又从旋流室底部中心的回流管回到旋流室。这个循环被称作内循环,其作用是携带杂质进入外筒积累,其动力来源是高速旋流在旋流室内底部中心产生的负压,不必担心外筒下部来不及下沉的杂质被内循环流重新带回旋流室内,因为它并不是被直接排出,而是重新要参与旋流分离。本装置的有效性是使含杂污水中的杂质被完全可靠的“锁”在装置内等待定时排出。涡旋流体净化器工作原理。砂石骨料冲洗废水、隧洞施工过程废水进入调节池,经中和pH后用泵抽至涡旋流体净化器,同时利用负压原理将药剂与废水一并吸入管道中初步混合后进入涡旋流体净化器,从净化器顶端将净化后的清水排出、送入全自动自清洗过滤器,经全自动自清洗过滤器处理后排入中水回用池,准备进行回用。浓缩后的沉渣(泥浆)从底部排出至泥浆池,泥浆由泥浆泵抽至箱式压滤机脱水,脱水后的泥饼外运至渣场堆放。

2.1.2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处理

混凝土拌合废水主要产生于混凝土拌合罐、混凝土罐车和自卸汽车的清洗,一般日清洗2次,即1次/班。废水中主要含悬浮物,pH也较高,悬浮物浓度约为3000~5000mg/L,pH在11左右。根据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SS≤200mg/L即可满足混凝土拌合要求,处理系统出水可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系统。设计采用平流矩形处理池法,即每台班末的冲洗废水排入处理池内,调节PH值后,静止沉淀到下一班末放出。

2.1.3施工修理系统含油废水、TBM施工过程废水处理

本施工区设置机械修配和汽车修理厂1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及悬浮物,一般石油类浓度为10mg/l~30mg/l,悬浮物浓度为500mg/l~4000mg/l。在TBM掘进开挖期间,隧洞施工过程废水也主要为石油类及悬浮物。对于含油废水的处理主要采用涡旋浮油收集器进行处理。涡旋浮油收集器适用于排量较小的含油废水处理,它能够吸收漂浮在水面上多种成份的废油,包括机油、煤油、柴油、油、植物油及其它比重小于水的液体,使其聚集和回收至油箱。

2.2施工区生活污水处理

本工程施工高峰期间共有施工人员约800人。生活营地平均生活用水量按照每人每天平均0.08m3,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高峰期日产生活污水总量为48m3/d。本工程生活污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绿化、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农灌等。该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采用日本NET株式会社开发的污水处理系统,该系统除了具有传统生物膜法运行稳定、负荷高、耐负荷冲击、剩余污泥量少、不需污泥回流、没有污泥膨胀等优点外,而且具有系统启动周期短、可以高负荷运转、处理效率高、抗冲击能力强、污泥发生量少等优点。

3结语

废水处理设施篇(3)

一、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皮革行业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要求开展本辖区内皮革行业的整治工作,实现皮革行业产业升级和污染防治水平提高的目标。

二、市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下列目标完成:

(一)全面清查本辖区内皮革企业(生产线),按期淘汰关闭落后产能

现有生产规模3万标张/年(折牛皮标张,下同)以下的皮革企业一律立即关停淘汰;年月日起,生产规模10万标张/年以下皮革企业一律关停淘汰;年月日起,生产规模30万标张/年以下皮革企业,一律关停淘汰。过渡期只允许加工蓝湿皮、二层皮,不得加工原皮。现有规格2.8×2.5米及以下的皮革加工转鼓,一律于年月日前强制淘汰。

(二)提高皮革企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皮革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1.新建、扩建、迁建皮革企业,实行“等量置换、等量转移”,规模必须达到30万标张/年以上,且必须布局于皮革集控区内,其废水经处理后深海排放,不得新建、扩建、迁建废水排入江、河、湖、库的皮革企业。

2.根据省环保厅下达的皮革行业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制定减排计划,按期完成减排任务。

(三)促进运用先进生产工艺,提升皮革企业生产水平

所有皮革企业必须采用国家推荐的清洁化生产技术;必须因地制宜实施水回用;必须分期分批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新建皮革企业必须达到二级清洁生产水平、现有皮革企业年底前达到三级清洁生产水平、现有规模30万标张/年以上企业年底前达到二级清洁生产水平,未按规定达到清洁生产水平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淘汰。

(四)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提升皮革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1.现有皮革企业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含铬废水、含硫化物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雨水的分流改造,全面实施“五水分流分治”,新建、扩建、迁建(含在建)企业必须同步实施“五水分流分治”,其中含铬废水、含硫化物废水须经单独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皮革集中区域必须建设统一的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规范的中控系统,确保达标排放。皮革企业产生的废水必须经厂内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处理。

所有皮革企业含铬废水单独处理设施出水口、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口,以及皮革集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其中,皮革企业废水在线监控设备要分别连接到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室和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中控室,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控数据必须连接至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监控中心。

2.综合处置皮革固体废物,禁止随意丢弃或排入废水处理设施。未利用的蓝湿皮和染色后的皮革废弃物、含铬污泥,以及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综合废水处理产生的含铬污泥,按危险废物处置。

3.皮革企业必须远离居民区,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防止恶臭污染。对不能达标排放、造成周边大气环境污染的现有皮革企业,应予搬迁。

(五)加强皮革企业环境监管,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废水处理设施篇(4)

【关键词】 城市建设 施工 污染 防治

前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城市基础设施为骨架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开发,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推动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在城市建设事业呈欣欣向荣发展态势的同时,因建筑施工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如噪声污染、气味污染、灰尘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等亦日趋严重,成为当今环保型、集约型社会发展背景下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和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城市建设施工项目中,如何合理协调建筑建设的实用性和经济环保性,在满足建筑功能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控制施工引发的环境污染成为建筑施工领域探讨的重要课题。

基于此背景,本文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在分析城市建设施工中所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相关防治措施。

一、城市建设施工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1、扬尘污染

城市建设施工中的扬尘主要来自于:①旧建筑物的拆迁。在新建工程中,需将旧的建筑物拆除,许多施工单位在该过程中未采取扬尘环保措施,大量建筑垃圾任意堆放,造成尘土飞扬。②施工场地的布置、土方开挖。施工项目中在布置施工场地时,都会不同程度的破坏场地的地表和植被,造成土壤,遇风时便会将灰尘刮起,导致扬尘污染。③物料运输。在施工过程中,运送建筑材料、废弃土料及施工垃圾的运输车辆如不采取有效的遮盖措施,容易沿路遗洒,造成扬尘污染。

2、噪声污染

相关调查报道指出,在所受理的城市建设施工污染环境问题投诉中,噪声污染投诉居首,且投诉逐年增加。因此,噪声污染一直是施工环境污染问题中的热点和难点。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混凝土搅拌、浇注所产生的噪声;工地挖掘、堆砌所产生的噪声;升降机、切割机、电锯等机械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以及物料装卸和运输所产生的噪声。

3、废水污染

建筑施工需水量较多,同时排水量也较多。在施工过程中,若不采取有效的废水环保处理措施,极易造成废水污染。如:出窑的干砖润水后未被砖吸收的废水随地流淌造成的污染;消石灰粉加水淋洗造成的污染;施工所使用的泥浆、物料和混凝土清洗造成的污染等等。

4、废弃物污染

有关研究报道指出,在城市垃圾的整体数量中,城市建设施工垃圾所占的比率高达30% -40%。而这些垃圾则主要指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废弃物。如:碎石、玻璃、碎碴、塑料、砖块、木头、铁器、钢筋、废弃包装材料等等废旧丢弃的材料、泥浆残渣。这些因建筑施工引发的废弃物污染成为城市污染问题的主要因素,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制约着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步伐。

二、城市建设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防治

首先,在旧建筑物拆除施工中,严格避免野蛮施工,应根据城市施工工地管理规定,坚持自上而下、逐层逐件的拆除原则,尽可能的控制尘土的产生。在拆除高层建筑物过程中,所拆物件需通过专用通道或其他运输工具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同时,针对拆除过程中容易产生大量尘土的建筑物,需先进行洒水或喷淋处理,再行拆除施工,避免尘土飞扬。另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或爆破施工,控制扬尘污染。

其次,在场地布置、土方开挖施工中,工地内应设置临时物料堆放场,并在堆放场周围设置硬质密闭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规划专门空旷地带,用做储料场和灰土拌合站,密闭存放水泥、以及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并严格保证搅拌机机棚的封闭状态,必要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尽可能的避免扬尘污染。

最后,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应对施工工地进出道路和物料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清扫、硬化处理。同时对于运输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车辆应选用密闭式的装置车辆,严格控制物流运输过程中因遗洒、刮风引起的扬尘污染。

2、噪声污染防治

针对城市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噪声污染问题,施工单位一是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如在施工工地周围加设一隔音罩或隔音网装置,控制噪声传播源;二是在施工设备上,施工单位应尽量选择有消声装置的设备或能够有效降低噪音的机器进行作,如?采用环保型振动机具,泵车采用电动液压型。并加强机具保养、,无锈蚀机件运转,保证“十字”作业运转。控制机械的使用时间,对噪声高的设备要分流使用。三是控制打混凝土等强噪音的工作时间,对于混凝土连续浇筑,必须做好周围居民工作,并向环保局提出书面报告。每月进行三次噪声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另外,对人为活动噪音应有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不得大声喧哗、吵闹,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加强教育,使人为噪音减少到最低点。

3、废水污染防治

首先,在泥浆的污染问题上,应采取相应的人工处理措施,将泥浆及时固结,严格控制泥浆流入场外,造成污染。

其次,在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的处理上,应根据废水量、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水域功能要求和地形等条件确定。采用自然沉淀法进行处理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布置沉淀池,并保证有足够沉淀时间,及时清理沉淀池;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时,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废水经沉淀,加入絮凝剂,上清液收集回用,泥浆自然干化,滤池应及时清理。

最后,在干砖润水作业中造成的废水污染问题防治上,应合理把握润水量,严格避免肆意润水造成的废水随地流淌污染问题。同时,采取有效的引流措施,将任意流淌的废水引流至施工场地污水排水口中,避免废水污染。露天作业中的废水含有害物质时,应设置集水沟(管)予以收集,导入废水调节池(库),并采取相应的废水处理措施。

4、废弃物污染防治

在废弃物污染的防治上,一是要做好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处理,将碎石、玻璃、碎碴、塑料、砖块、木头、铁器、钢筋、废弃包装材料等等废旧丢弃的材料、泥浆残渣进行合理分类,根据各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回收利用,控制废弃物污染。二是针对施工产生的垃圾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到垃圾堆放点,并做好定时清运工作。三是生活垃圾、废渣必须统一收集后外运或运送到掩埋场掩埋处理,禁止将生活垃圾较长时间堆放在施工区附近,从而在整体作业中加强建筑施工进程中废弃物污染的防治,降低环境污染。

三、总结

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废水污染、废弃物污染是城市建设施工中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施工单位在开展各项施工作业时,应在满足建筑功能需求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建筑施工引发的环境污染,提高建筑建设的经济环保效益。

参考文献

废水处理设施篇(5)

1、基地拆解企业用地需30亩(净地24亩)以上,每亩投资需100万元(含土地款)。

2、企业应具备干式处理因拆解产生的废旧塑料的能力,没有相应能力的必须委托基地管委会统一预处理和处理。鼓励企业建设以拆解金属或塑料等资源为原料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深加工项目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3、企业应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严格按照消防条例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砂、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

二、环保管理要求

1、企业应配备下脚料干式分选装备,终极垃圾委托管委会统一集中无害化处理。

2、所有废物、拆解产物贮存及拆解作业都必须在厂房内进行,不得露天堆放,不允许在场外进行小货拆解。

3、企业必须配备电子地磅设备,对所有进出废物和产物进行称重和计量。

4、厂区功能分区清楚,至少分为进口原料装卸区、原料贮存区、拆解加工区、气割拆解区、废压缩机拆解区(针对进口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电器等)、成品贮存仓库、拆解下脚料处置区、拆解垃圾临时贮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以及办公和应急设施区。

5、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基地企业的装备水平要求

1、废电机拆解设备配置。废电机拆解企业需配备与拆解能力相适应的拉铜机、干式铜米机、金属破碎机、剪断机、压块机、剥线机、铲车、叉车、装载机、干式下脚料分离设备及相应的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

2、废电线电缆拆解设备配置。废电线电缆拆解企业需配备与拆解能力相适应干式铜米机、剪断机、压块机、剥线机、铲车、叉车、装载机及相应的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

3、废五金拆解设备配置。废五金拆解企业需配备与拆解能力相适应干式铜米机、等离子切割机、废油收集装置、拉铜机、金属破碎机、剪断机、压块机、剥线机、铲车、叉车、装载机、干式下脚料分选设备及相应的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

4、鼓励采用国内外先进装备、严控加热裂解拆解,装备应不属于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淘汰设备。

四、基地污染控制要求

1、废水收集与处理。实行地面硬化防渗处理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排入污水管。企业需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沉淀池、隔油池和应急池),经沉淀、隔油和化学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统一纳入滨海污染处理厂处理。排放废水含一类重金属污染因子的企业必须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污水管网采用架空管道输送。

2、废气收集与处理。统一安装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对气割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废压缩机拆解禁止气割,必须采用等离子切割机进行拆解,并在车间地面上建设废油收集装置,防止废油泄漏到地面。

3、固废收集与处理。企业必须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暂存场所,并实行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危险废物(除废线路板外)和垃圾由管委会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水处理设施篇(6)

中图分类号:P618.130.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11-0120-02

摘 要 如何优化油气企业污水处理工艺,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对于污水处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油气废水处理系统的优化改造是一个非常错综复杂的问题,从目的上它不仅要基于污水水质分析,按照技术和经济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各种方法,找出最佳的设计工艺方案,并在设计工况条件下,找出最佳的设施组合和最佳工艺参数。

关键词 油气企业;废水处理; 方法

随着石化企业和各项工业的不断深入发展,全球性的环境污染日益破坏着地球生物圈几亿年来形成的生态平衡,并对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存在威胁。由于逐渐加重的环境压力,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力的措施,我国作为世界大国,对环境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并向国际社会全球性环境保护公约作出了自己的承诺。

1 废水处理方法分类

根据使用技术措施的作用原理和去除对象,废水处理法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三类。具体如下:

1.1 废水的物理处理法:

利用物理作用进行废水处理,主要目的是分离去除废水中不溶性的悬浮颗粒物。主要工艺有:

1.1.1 格栅和筛网 格栅是一组平行金属栅条制成的有一定间隔的框架。把它竖直或倾斜放置在废水渠道上,用来去除废水里粗大的悬浮物和漂浮物,以免后面装置堵塞。

1.1.2 沉淀法:利用重力作用,使废水中比水重的固体物质下沉,与废水分离。主要用于(a)在尘砂池中除去无机砂粒(b)在初见沉淀中去除比水重的悬浮状有机物(c)在二次沉淀中去除生物处理出水中的生物污泥(d)在混凝工艺以后去除混凝形成的絮状物(e)在污泥浓缩池中分离污泥中的水分,浓缩污泥。此法简单易行而且效果好。

1.1.3 气浮法:在废水中通入空气,产生细小气泡,附着在细微颗粒污染物上,形成密度小于水的浮体,上浮到水面。主要用来分离密度与水接近或比水小,靠重力无法沉淀的细微颗粒污染物。

1.1.4 离心分离:利用离心作用,使质量不同的悬浮物和水体分离。分离设备有施流分离器和离心机。

1.2 废水的化学处理法

1.2.1 酸性废水的中和处理:

酸性废水处理可以用投药中和法、天然水体及土壤碱度中和法、碱性废水和废渣中和法等。药剂有石灰乳、苛性钠、石灰石、大理石、白云石等。他的优点是:可处理任何浓度、任何性质的废水。

1.2.2 碱性废水和废渣中和法

投酸中和法可用药剂:硫酸、盐酸、及压缩二氧化碳(用二氧化碳做中和剂,由于PH值低于6,因此不需要PH值控制装置)酸性废水及废气中有高达24%的二氧化碳,可用来中和碱性废水。其优点可把废水处理与废水沉淀结合起来,缺点是处理后的废水中硫化物、耗氧量均有显著增加。

1.3 生物处理法:

利用微生物可以把有机物氧化分解为稳定的无机物的这一功能,经常采用一定人工措施大量繁殖微生物。

1.3.1 好氧生物处理法: 应用好氧微生物,在有氧环境下,把废水中的有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的方法,主要处理工艺有:活性污泥法、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等,这种方法处理效率高,应用面广。

1.3.2 厌氧生物处理法: 应用兼性厌氧菌和专性厌氧菌在无氧条件下降解有机污物,最后生成二氧化碳、甲烷等物质的方法。主要用于有机污泥、高浓度有机工业废水的处理。如啤酒厂、屠宰厂。

1.3.3 自然生物处理法: 应用在自然条件下生长,繁殖的微生物处理废水的方法。工艺简单,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都比较低,但其净化功能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处理技术有稳定塘和土地处理法。

2 油气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艺设计

在油气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艺设计中往往遇到以下问题:

2.1 工程设计人员大都是仅仅了解废水水质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工程经验和直觉进行设计,这样往往造成工程缺陷,使建成的处理系统处理废水不能达标排放。

2.2 在有些设计中,因为对出水的达标要求严格,使设计出的工艺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偏高。

2.3 在许多现有的处理系统中,由于所要处理的水质发生改变,原有工艺不能针对目前的水质进行有效的处理。

如何优化污水处理工艺,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对于污水处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3 系统工艺改造的总体思路

污水处理单位废水的水质为含有一定量难生物降解物质和油气的有机废水,各油气行业排放的废水所含污染物质不同,其相应的治理工艺流程也不同。生物处理因具有处理成本较低,并能大幅度去处有机污物和一定特性使得油气废水治理采用生物治理作为主要治理单元己成为共识。

但结合企业污水处理目前的运行现状及操作工人素质,为确保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因此改造扩建工艺的设计思想以强化物化处理的原则,以生物处理工艺为重心,尽量提高强化生物处理的作用。鉴于污水处理单位接受的油气废水综合性废水,是典型的难生化降解的有机废水,水质性质有其特殊性,而且各有关企业生产废水排放的水质水量的不稳定性,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及运行负荷。因此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废水处理工艺,才能达到较好的处理效果。在选择处理工艺前,应在分析废水水质及其组成及对废水所要求的处理程度的基础上,确定各单元处理方法和改造工艺流程,以验证改造工艺的有效性。

废水处理设施篇(7)

关键词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文/孙绍锋 蒋文博 郭瑞 许涓

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整体呈逐年增高趋势,如果利用处置不当,将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主要以填埋和焚烧两种方式为主。由于危险废物填埋场占用土地资源且存在泄漏等环境风险,《“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中明确指出严格限制可利用或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进入填埋场,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危险废物焚烧是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和无害化的有效途径,但是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行维护成本较高,并且部分地区现有焚烧处置能力已严重不足,影响了危险废物处置效率。

因此,基于当前的危险废物处理形势,我国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提出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新思路。水泥窑协同处置具有因地制宜、拾遗补缺的特点。危险废物可作为水泥行业的燃料或原料,降低水泥生产成本,同时又实现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2013年,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约为专业焚烧炉处置危险废物数量的9倍。因此,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作为国家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辅助设施,可以有效地缓解我国焚烧设施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现状

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经济和环保两方面都显示出了巨大优势,在发达国家均已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在现代化城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外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应用

水泥窑是发达国家焚烧处置固体废物的重要设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德国、瑞士、法国、英国、意大利、挪威、瑞典、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成熟而丰富的经验,并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从废物源头管理到水泥窑协同处置终端的质量保证体系,拥有较为成熟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技术和发达的处置设备。特别是欧盟国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技术和运营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其法规、标准十分完备。2007年,欧洲水泥行业处理固体废物的数量已超过600万吨,其中近20cYo是危险废物。

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发展

在我国,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初步尝试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置废油墨渣、树脂渣、油漆渣、有机废液等危险废物,建成了全国第一条处置工业废弃物环保示范线,成功将废弃物处置技术与水泥熟料煅烧技术相结合。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建成、建设中及拟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总数超过200家,其中约250的企业涉及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全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总能力近2万吨/日。2013年,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达到55.9万吨。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特点分析

技术发展现状

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难点和关键点在于如何对种类繁多、成分复杂、稳定性差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预处理,并选择合适的投加位置及方式。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展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以来,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在危险废物预处理及人窑技术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的研究,拥有了浆渣制备系统、污泥泵处置系统、废液处置系统以及替代燃料制备系统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线。

进入水泥窑的危险废物应具有相对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其重金属以及氯、氟、硫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投加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危险废物进入水泥窑之前应进行必要的预处理。我国危险废物的预处理一般根据危险废物不同性质而分类处理。热值高且稳定的危险废物优先作为水泥窑替代燃料进行利用;符合水泥原料成分且含量较高的可作为替代原料而利用。对于不能作为替代燃料或替代原料的固态危险废物的预处理技术主要是破碎分选,一般采用螺旋输送器或人工直接投料的方式人窑处置:半固态、液态危险废物主要在混合配伍后采用污泥泵、隔膜泵等直接泵送人水泥窑。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工艺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水泥窑协同处置主要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进料装置的要求以及投加口的工况特点,选择窑头高温段、窑尾高温段或者生料配料系统等作为投加位置,如图2所示。窑头高温段主要适合投加含水率低的液态物质及含高氯、高毒、难降解有机物质等危险废物;窑尾高温段主要适合含水率高、大块状等危险废物;生料配料系统对危险废物的要求相对较高,只能投加不含有机物和挥发、半挥发性重金属的固态危险废物。

技术推广优势

国内水泥生产企业主要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该技术之所以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主要是基于其先进的工艺条件。与传统的焚烧炉相比,新型干法水泥窑的技术优势体现在:

处置温度高。水泥窑内物料烧成温度一般在1450℃左右,而普通专用焚烧炉的最高温度为1100℃左右。在焚烧温度较高的水泥回转窑中,危险废物中有机物的有害成分焚毁率可达99.99%以上,即使难以分解的稳定有机物也能完全分解。

焚烧空间大。水泥窑的旋转筒体直径一般在3.0~5.0米、长度在45~100米,远高于普通专用焚烧炉。由此可见,水泥窑的焚烧空间大,不仅可以接受处理大量的危险废物,而且可以保持均匀、连续、稳定的焚烧环境。

停留时间长。水泥窑简体长、斜度小、旋转速度低,危险废物在窑中高温下停留时间长,一般危险废物从窑尾到窑头总停留时间大于30分钟,气体停留时间大于6秒,焚烧彻底且有效地遏制了二噁英的产生。

处置规模大。水泥窑具有较高的运转率,国内一般水泥企业的年运转率为90%左右。因此,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规模大,从替代原料的角度考虑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可以避免一般专业焚烧炉燃烧废气、废渣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使废物中的重金属在高温下得到固化并稳定留存于熟料矿物中;同时,危险废物可替代部分水泥生产所需的原料,实现资源再利用。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标准和管理制度

近年来,为了防止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行为,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标准规范,极大促进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的发展,提高了我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效控制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国家有关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标准

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起,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一直参照水泥生产的行业相关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产业发展,防范环境安全,“十二五”期间我国相继发布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GB 50757)、《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30760)等标准规范,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技术要求、人窑废物特性要求、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的水泥产品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监督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鼓励政策

2012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鼓励使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大大增加了水泥生产企业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积极性。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发改环资[2014] 884号),明确提出将水泥行业作为重点领域,推进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焚烧飞灰等,并且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和相关技术攻关,加大资金政策的支持投入,扩大可利用废弃物范围,制定有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标准,完善现有标准,规范环境安全保障措施。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将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的重要方向,并将通过试点示范和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产业发展。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在我国已发展十几年,但较发达国家尚处于起步阶段,同时受我国国情限制,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产业的发展仍存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战略定位不明确

近年来,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迅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应用起步较晚,还存在技术不成熟、运营不完善等诸多问题。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焚烧工艺,二者应属于竞争并协同的关系。目前水泥行业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阶段,难免会出现一些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来逃避关停水泥窑甚至继续建设新的水泥窑项目。因此,对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战略定位问题显得较为突出,需要科学统筹、合理规划,防止蜂拥而起、一哄而上,更要杜绝以此扩大产能等现象的发生。

选取合适的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较难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应以保证水泥产品质量和各项生产工艺工况正常运行为原则,氯含量高、含六价铬、含汞的危险废物均可影响水泥产品品质,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目前,我国仅有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的窑炉可协同处置大部分种类的危险废物。而由于我国现阶段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大量具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因此,以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为基础,选取具备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预处理场所、危险废物入窑设施建设空间的水泥生产企业具有一定难度。

缺乏配套的经济政策保障

目前,我国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优惠政策仅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12月联合颁布的《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 166号)。该通知规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含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处理)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至第六年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较早的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时限将至,一旦水泥企业不再享受减免税收的待遇,势必会降低其处置危险废物的积极性。

水泥窑协同处置关键技术的研发不足

我国现阶段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相对于发达国家仍属于“粗犷型”处置,精细化程度不够。危险废物进厂经过简单分类预处理后,主要分为固态、半固态、液态废物,使用不同的输送装置或投料口直接人窑处置或者将部分成分相对稳定、危害性小的混入生料配料。与发达国家采取分类储存废物和配料并使入窑的废物均质化、稳定化的技术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并且水泥窑协同处置高含氯废物技术一直难以突破。因此,须在危险废物预处理、配料以及拓宽水泥窑处置废物种类等方面开展技术难点攻关。

完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议

合理布局、统筹规划

水泥窑协同处置行业是为了更好地与国家规划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形成合理竞争、优势互补的产业,应以更好地为我国危险废物处置提供有效途径为目的,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与国家规划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因此,各地应根据当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和水泥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与合理布局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将其纳入当地环境保护基础性设施建设并保障稳定运行。

建立技术准入标准

通过借鉴国外先进技术、运营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健全水泥窑协同处置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危险废物预处理技术导则和监管指南,水泥行业替代原料和替代燃料质量控制标准,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等,加强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防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加快研究出台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建议参考目录,明确适合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

完善相关优惠政策

落实《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免征营业税。进一步研究建立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水泥窑协同处置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置保证金制度,保障危险废物处置经费来源。研究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企业纳入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优先购买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水泥产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投入。

加快技术难点攻关

我国危险废物性质复杂多变、不稳定性高,需要着重加强针对性质复杂危险废物预处理的技术研发,突破废弃物预处理、稳定运行保障以及二次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提高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适用性,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

主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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