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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精品(七篇)

时间:2022-07-15 06:58:36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篇(1)

【关键词】室内空气 污染 治理

1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不断增长,提高自身生活水准和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欲求和期望越来越强,每个人都盼望拥有一个舒适、洁净、时尚的工作、生活空间,导致现在房屋装饰装修的标准、档次不断提高,样式层出不穷。但是建筑装饰装修和各种新型建筑装修材料带来的不仅是华丽、舒适的装修风格,同样带来了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对人体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随着大众的环境意识、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的迅速提高[1],身体健康与室内环境的关系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2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危害

低劣的空气会使人注意力分散,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低下,更甚者会出现头疼、恶心、疲劳、皮肤红肿等症状,统称为“病态建筑综合征”在北京儿童医院的调查显示,该院接诊的白血病患儿中有九成患儿家庭在半年内曾经装修过,有专家据此推测,室内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可能是小儿白血病的一个重要诱因[2]。国内外环保专家做了大量研究,室内可测得的有毒有害物质达到数百种之多,最常见也是危害最大的主要的,也是我们经常监测最多的是甲醛、苯及苯系物、TVOC。

2.1甲醛

甲醛又称蚁醛。无色气体,有特殊的刺激气味,对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易溶于水和乙醇。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甲醛在室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就有不适感。大于0.08m³的甲醛浓度可引起眼红、眼痒、咽喉不适或疼痛、声音嘶哑、喷嚏、胸闷、气喘、皮炎等。新装修的房间甲醛含量较高,是众多疾病的主要诱因。甲醛低浓度即可嗅到,人对甲醛的嗅觉阈通常是0.06-0.07mg/m3。但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性,有人可达2.66mg/m3。长期、低浓度接触甲醛会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感觉障碍、免疫力降低,并可出现瞌睡、记忆力减退或神经衰弱、精神抑郁。

2.2苯及苯系物

苯系物,即芳香族有机化合物为苯及衍生物的总称,是人类活动排放的常见污染物,完全意义上的苯系物绝对数量可高达千万种以上,但一般意义上的苯系物主要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三甲苯、苯乙烯、苯酚、苯胺、氯苯、硝基苯等。许多苯系物对生物体具有毒性,对人类健康能够产生直接危害。长期接触可以导致人体患上贫血症和白血病,会使人昏迷,甚至死亡。

2.3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VOC在室内空气中是异类污染物,由于它们单独的浓度低,但是种类多,一般不予逐个分别表示,以TVOC表示去总量[3]。TVOC可有嗅味,有刺激性,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

3室内空气污染来源

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家具办公用品等三大块。其中建筑材料自身释放的有害物质是氡和氨,氨产生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氡产生于建筑石材、砖、泥沙等等。我们日常装修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包胶合板、复合板等人造材料,以及使用的油料、涂料、稀释剂、胶粘剂、防水剂等等物质中都含有苯、二甲苯和甲醛[4]。室内家具释放的游离甲醛,主要来源于人造板的胶黏剂。在家具制造过程中使用的胶、漆、涂料含有大量的苯、甲苯、二甲苯,会在室内缓慢释放。

4室内空气污染的预防治理措施

4.1正确认识室内空气污染的危害,选择环保材料

人们要正确认识到装修所带来室内空气污染的原因和程度,不要过于紧张和掉以轻心,任何装修都会造成室内污染,所以真正绝对的“绿色家装”是不存在的,只有超出了国家标准的范围,才会造成伤害,因此我们在装修的选材上要尽量减少污染,选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环保材料,装修适度,做到美观、大方即可,现在都提倡简约美。

4.2物理化学法

这种方法治理室内空气不会带来二次污染,而且效果尚佳。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开窗通风,有条件的新房装修完毕后每天都开窗3-4个小时,最好经过一个夏天和一个采暖期后再入住。或者使用活性炭等进行吸附,需要注意的是活性炭在吸附一段时间后会出现一个吸附平衡状态,需要我们拿到太阳底下晾晒后,才可继续循环使用,也可以直接更换新的活性炭。化学法即使用化学试剂与有害气体进行反应,这种方式成本较高,同时也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4.3植物治理法

采用植物来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根据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的推荐,一叶兰、龟背竹可以清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虎吊兰和吊兰、芦荟可以吸收室内大量的甲醛气体;米兰、腊梅等能有效地清除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另外,兰花、桂花、腊梅等植物的纤毛能截留并吸滞空气中的飘浮微粒及烟尘。同时植物也可以美化居住环境,形成一种天然和谐美。

5结语

室内空气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们要正确看待室内空气污染这个问题,不要夸大也不要不在乎,加深对空气污染的成因了解和认识,积极采取措施去预防和治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我们的健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室内环境。

参考文献:

[1]梁欣.浅谈室内装修污染及其防治[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9(03):158~160.

[2]徐晓琴,刘文君.浅议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甘肃科技,2014,30(07):48~49.

[3]茹庆霞.浅析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危害及防治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2(26):365~365.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篇(2)

一、总体目标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一)演练培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组织至少1次本预案联合演练和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篇(3)

(一)我国大气质量现状

最新的2014年的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61个按新标准进行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45个城市空气质量不同程度超标,占90.1%。从各污染物指标看,SO2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14.6%;NO2年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总体持平;PM10年均浓度1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PM2.5年均浓度62微克/立方米。①从达标城市比例看,SO2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88.2%,同比上升3.1%;NO2年均浓度达标率为62.7%,同比上升5.6%;PM10年均浓度达标率为21.7%,同比上升2.4%;PM2.5年均浓度达标率为11.2%由此可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但环境污染严峻的现状仍未根本改变。②我国城市大气污染还具有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可吸入颗粒物含量高、煤烟型污染占主要地位、北方比南方严重、冬季严重于夏季、产煤区重于非产煤区、部分城市污染转型等特点。③

(二)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现状

我国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在不同时期经历了很大发展。1973年开始,我国开展了以工业点源治理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世纪80年代国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国将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进入了综合防治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至2000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始从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向区域污染控制转变;进入21世纪,大气污染控制全面进入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新时期。

二、行政法视角下大气污染防治之立法层面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及其背景

1987年我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之后1995以及2000年两次修改,在整个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施行过程中,其对整个期间的大气污染的防治尤其是煤烟型大气污染的治理起到了卓著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大气污染的种类也日益增加,我国的大气污染已经由煤烟型转变为复杂型,为了对雾霾的有效治理,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空气质量,2015年8月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运而生。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几大方面

1.明确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法通篇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的,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体现了环境质量要与老百姓切身感受相符的立法思路,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2.提出联防联控,避免各自为战,各行业各区域共同控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的最新规定,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内的相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共同协商配合,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进行规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责任,由国务院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督促。设立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章,规定了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协同控制目标。3.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对政府的职责要求,取消了公安、交通、铁道、雨夜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要求,从中央来说,国务院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环保部门起到指导、监督的作用,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从地方来说,地方政府实行区域负责制,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4.新增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加强标准控制。新法专门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标准以及限期达标计划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了标准的制定、公布、修订的条件及要求,另外明确了限期达标规划的执行、公示、备案、修订的要求,使得大气污染防治的标准落到实处和细节,使得大气污染的防治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5.坚持源头控制治理雾霾。明确了污染的类型及源头,确立了具体的控污方向及措施。另外,新增了大量的篇幅和章节重点强调对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扬尘以及农业和其他污染的防治,确立了具体的标准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加大处罚力度及责任强度。新发规定了大量的具体的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措施,并有相应的处罚责任,细化了相关处罚措施,明确了各种行为的处罚单位,确立了责任主体,实行处罚上不封顶的政策,使得大气污染的防治真正的具有操作性和可实施性。7.充分体现了行政公开与公众参与。秉承了新《环保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立法思路,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更加强调了群众对于企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的监督检举,新法中涉及到信息公开就达11处之多,使得大气污染防治为民、利民,真正使得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得以有力实现。总体来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政府责任,理顺了防治思路,实行精细管理,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了违法成本,督促了企业责任承担,使得完善法律衔接,上下达成统一。

三、行政法视角下大气污染防治之实践层面

(一)欧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机制的构建

欧洲国家曾是工业革命之重镇,也因此引发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但是经过长期的努力,欧洲的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欧洲的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主要可分为立法保障、制定战略和计划、分阶段治理这三个具体步骤。④1.立法保障大气污染治理1956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首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空气法》,在立法上严格限定了以烟煤为主的污染物排放。美国于1963年和1967年先后通过了《清洁空气法》和《空气质量法》,并于1971年颁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6种污染物进行管制。法国于2010年颁布空气质量法令,对PM2.5和PM10值浓度上限进行限定2.大气污染防治的战略和计划英国于1997年开始实施《国家空气质量战略》,逐步形成了英国空气质量政策的基本战略框架。法国于2011年出台“颗粒减排计划”,旨在减少可吸入颗粒物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和对环境的污染。2013年又出台“空气质量紧急计划”,又增加了一系列的紧急措施。3.分阶段、跨区域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大气污染治理具有长期性和跨区域的特点,英国政府的国家空气质量战略经历了烟煤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以及PM2.5检测这三个阶段。美国南加州于1977年成立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统一负责南加州地区的空气污染治理。欧洲多个国家在1979年签署了长距离跨国界空气污染条约(LRTAP)。2001年,欧盟通过了国家排放限额指令,限定了各成员国在2010年几种重要空气污染物排放的限额。至今,欧美国家已经形成了包括总量控制、许可证管理、环境标准体系、环境监测、煤炭总量控制、预警及应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体制。⑤国外大气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莫过于“政府下定决心,寻找科学方法”。只有保障充足的政府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寻找科学办法才能解决具体问题。

(二)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模式

兰州曾是全球十大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近几年,兰州市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摘掉了大气污染的“黑帽子”,创造了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新模式。国家环保部将“兰州模式”作为治污经验在全国推广供其他城市借鉴。在2013年的全国环保局长会议上,兰州市长袁占亭介绍了“兰州模式”治理经验。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十个方面:(1)省市联动,建立区域统筹、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2)规划先行,科学治污;(3)减煤为主,全面治理;(4)工业减排,疏堵结合;(5)五位一体,除尘抑尘;(6)限车控车,发展多样化公共交通;(7)鼓励全民参与;(8)铁腕治霾,督查问效;(9)立法先行,依法治污;(10)生态增容,治本之策。⑥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积极承担责任,坚持立法先行,做到治污工作有法可依,以强硬的态度厉行政策措施;贯彻铁腕治霾,切实执行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成建设节约资源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须要完成的阶段性目标。

四、行政法视角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建议与完善

(一)坚持立法先行

大气污染防治必须要坚持立法先行,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建构与法律体系,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障。在依法治国战略的指导下,贯彻实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地方立法,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以解决区域和地方的大气污染的具体问题。

(二)完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第五十八条也对环境公益诉讼做出了具体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由此可见,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是必然趋势,在立法中应当完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大气污染监督,拓宽受害者的救济渠道。

(三)铁腕治理,厉行执法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篇(4)

关键词:建筑施工 扬尘污染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c)-0105-01

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随着全国经济的发展表现日渐突出,全国各大城市雾霾天气频繁出现。根据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在2014年7月的《2013年度金华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金华PM2.5浓度为64μg/m3,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12年有所下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在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三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负荷最大(47.7%)。

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金华市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为PM2.5,主要污染源来自机动车尾气、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锅炉烟气、工业有机废气、餐饮业油烟以及露天焚烧垃圾产生的烟尘,属于复合型大气污染。目前金华市城市发展迅速,建设项目众多,由于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同时,由于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造成扬尘污染。所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城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中占成较大比重。

1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形成的主要原因

目前金华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高层建筑施工、高架桥等市政工程改建、建筑拆除等工程在大量开展,使得各种建筑施工扬尘给城市空气造成日益严重的扬尘污染。该研究者调研过程中走访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遇到部分工地新楼竣工前打扫卫生时工人直接干扫,或清扫后图省事,直接从窗户往外倾等,造成粉尘从高空向外扩散。或者在水泥搬运过程水泥袋破损,水泥粉尘局部污染严重,水泥倒人搅拌器的过程中更是不断地冒出许多粉尘,由于水泥颗粒较细,遇风更是满天飞扬。市政工程方面,在城市道路拓宽、改造及公用设施时渣土不能及时运走,又无妥善处理措施或及时填埋、硬化等,轻风一吹,沙尘泛起黄天黄地。综合各专业各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情况,总结该市在城市建筑领域产生扬尘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已有建筑拆除及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2)建筑施工中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3)城市道路拓宽、高架桥施工等城市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4)施工现场筛砂、砂浆搅拌制作等工艺流程所引起的扬尘污染;(5)施工现场由于道路未全面硬化或者路面散落沉积物由于过往车辆引起的扬尘污染;(6)建筑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当时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7)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比如个别工程野蛮施工、违规操作产生的扬尘污染等。

2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在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已经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扎实开展了新一轮“811”生态文明建设等推进行动,着力解决了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但在政策落实和环境监管方面仍然暴露出一些严峻问题,导致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依据突出。其中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未形成。建筑扬尘污染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施工场地内的污染、材料运输道路上的污染等,涉及到政府多个管理部门,需要环保、公安、住建、执法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但目前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存在监管薄弱,职责不清等问题。

(2)社会各层对扬尘污染认识还不到位。建筑扬尘污染相比工业粉尘和燃煤窑炉等颗粒物排放污染更隐蔽、来源更零碎,导致多年来,从政府主管部门到普通公民都缺少对其重视力度。而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拆迁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使得扬尘污染越来越凸现出来,对这些开放源,查阅资料几乎没有采取过有效的防治措施,更没有相应的标准和法规。

(3)施工现场管理粗放,组织不严密。缺少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周边居民的监督举报,加上工地负责人节省开支、施工人员贪图省事,导致实际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比要求的要差得多,明确的要求和规定难以落到实处。甚至有些工地由于施工单位只注重工期、安全等,施工中环保问题根本就无人顾及。而市政道路施工因为施工组织不严密,往往导致过早开挖路面,又不进行必要洒水、围护等防尘措施,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

3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的主要举措

针对前面对建筑施工带来扬尘污染问题的描述,对扬尘污染问题必须提高认识,把建筑扬尘作为城市大气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完善法规标准,配套制定有关管理办法。针对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存在监管薄弱,职责不清的问题,建议制定法律或条例赋予环保部门实际的、可操作的统一监管权。政府各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环保、城建、园林、交通、环卫、房屋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效地遏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针对施工单位贪图经济利益,消极节能环保的作为情况,相关部门应针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土石方及主体施工应制定统一的施工要求,核发施工手续,并将降低扬尘污染措施的可行性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从制度上约束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

(2)明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单位,应明确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并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施工扬尘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等;施工单位是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责任单位,应做好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与管理;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确保各项扬尘控制的措施落到实处,做好源头减尘和降尘工作;监理单位是扬尘控制的监理责任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控制方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劳务单位施工过程的直接参与者,应将防尘意识和防尘措施能够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工法,提升自身从业水平,尽可能地减少因为工艺流程、野蛮施工、违规作业等造成的扬尘污染。

(3)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防治扬尘污染人人有责,艰巨的环保工作仅仅依靠环保部门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扬尘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知识,努力提高各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促进全社会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紧迫感,增强他们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使他们真正自觉担负起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也应鼓励居民积极举报有扬尘污染的企业,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2013年度金华市环境状况公报[N].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篇(5)

一、发达国家大城市PM2.5的监测、预警和治理经验

(一)采用综合治理策略

欧美等发达国家对PM2.5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来源解析和数谱分布研究,发现在城市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前体物转化产生的PM2.5超过生产生活中直接排放的量。因此,各国普遍采取综合治理策略,在采取措施减少一次生成的PM2.5的同时,重点加强相关前体物的减排工作,制定各前体物的减排指标。如,欧盟将减排前体物作为控制PM2.5的主要途径,不仅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空气污染物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还要求根据PM2.5的削减目标来进一步限制其排放总量。

(二)利用法律和经济双重手段

欧盟针对气体和粉尘排放的PM2.5等颗粒物,先后出台了《欧共体环境行动计划》、《欧洲空气清洁计划》等近20个法规和指令,制定了空气质量标准、机动车和其他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与评价制度、国家排放上限与核查制度,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法规体系。美国环保署先后颁布了《州际空气洁净条例》、《道路机动车排放标准》、《非道路机动车空气清洁规划》等适用于全美的法规标准,美国各地还针对自身具体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作为补充。如纽约市就因地制宜推出了《抗空转法》,严格规定车辆停驶后发动机空转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这些地方性法规与全国性法规紧密结合,有力推动了PM2.5治理工作。

此外,发达国家开始尝试在环保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美国最常用的是排污许可权交易制度,欧洲部分国家则借助于排污收费和排污税来约束排污行为。市场机制的引入,不但有效控制了污染物排放总量,而且避免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发生直接对立。以德国为例,为抑制物流运输业的排污行为,政府于2005年1月针对载重12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实施了高速公路分级收费制度。按照该制度,货运车辆按尾气排放等级被分为四类,每类再根据轴数分为两档。符合欧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收费最低,每公里为14~15.4欧分,欧二标准以下的车辆收费最高,每公里为27.3~28.7欧分。制度实施以来效果明显,截止2011年8月,德国高速公路上达到欧五排放标准的货车行车里程占总里程的百分比已经从不足0.2%增至70%以上,欧三排放标准以下的货车行车里程则由62.9%下降至18.5%。

(三)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1.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进入20世纪60、70年代后,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加上西方的新一轮产业升级,纽约、伦敦、东京等特大型城市开始将上述重工业行业向外转移,同时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医疗服务业、教育产业和高新技术业等。以东京为例,从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日本经济从“贸易立国”逐步向“技术立国”转变,东京将制造企业纷纷迁到横滨一带甚至国外,而以新产品的试制研发为重点,努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的“高精尖新”工业,并将“批量生产型工厂”改造成为“新产品研发型工厂”,逐步占领产业链价值的高端,不仅使东京经济保持了30年的快速增长,还使该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幅改善。

2.改变能源消耗结构,推动节能减排

以PM2.5为代表的各类空气污染物,其主要来源是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一次和二次产物。因此,世界各国都努力改变能源消耗结构,加大清洁能源的使用力度。欧盟2008年提出的《气候变化行动与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规定欧盟成员国每年减少2亿~3亿吨化石燃料消耗,并承诺到2020年将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的消耗量减少20%,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的比例提高到20%。日本2009年首次把发展太阳能正式列入经济刺激计划。伦敦则调整能源的供给与配送布局,推广分布式能源供给模式,利用热电联供系统、小型可再生能源装置(风能和太阳能)等,代替部分由国家电网供应的电力,降低因长距离输电导致的损耗。

3.提高建筑物能效水平

城市产业升级之后,其能耗大户已经不再是工业,而是建筑物和机动车,尤其是城市建筑,其能耗约占到了城市总能耗的2/3。为此,各国城市采取了一系列建筑物节能措施。首先是制定绿色建筑规范,对新建建筑能耗标准做出严格规定。巴黎市规定新建建筑年能耗要从当前的200千瓦时/平方米降至50千瓦时/平方米。其次是推动老建筑节能改造。伦敦市推行“绿色家居计划”,向市民提供家庭节能咨询服务,帮助其进行节能改造,降低现有建筑物的能耗。伦敦政府估计,节能措施可以在未来20年替市民节省10亿英镑的能源开支。再次是推动建筑物内部照明电器系统的升级改造。各城市普遍提供财政补贴,逐步免费更换白炽灯,鼓励更换节能空调等电器系统。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城市能源的消耗。据纽约市测算,依靠其采取的建筑物节能措施,至2015年,该市可减少能源消耗13%左右。

4.发展公交导向型城市交通

推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居民出行对机动车的依赖,从而降低燃油消耗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也是世界各国大城市的普遍做法。以德国柏林为例,该市于2004年通过的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明确提出要将城市核心区的小汽车通行量减少80%,非核心区的小汽车通行量减少60%,为此该市将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与住宅区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一方面优先在公交地铁沿线新建住宅,另一方面大力建设地铁和快速公交系统,提高公交路网的密度。此外,柏林市还大力推动自行车道的规划建设,目前建设完成超过800公里的自行车道,自行车出行已经占到交通总量的12%。

(四)制定中长期治理规划,指引PM2.5的防治工作

PM2.5的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美、欧等都制定了长期的战略规划和详细的治理路线图对之加以指引。例如伦敦市政府制定了《2010年清洁空气:伦敦空气质量战略》,美国南加州地区2007年推出了《空气质量管理规划》,纽约市政府制定了《2030城市发展规划》。总体来看,这些规划有以下几个特点:

1.前瞻性强

这些规划在制定时综合考虑了城市人口规模的改变、经济发展等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在城市长期发展的大背景下确定PM2.5治理的中长期目标,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伦敦在推出《清洁空气:伦敦空气质量战略》之前,首先对“伦敦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库”进行了更新,弄清了所有已知污染源的位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统计列出了包括PM2.5在内的八类主要污染物和六种次要污染物,并对未来伦敦空气污染状况进行了预测。规划小组依据监测数据和预测结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模型,提出了预见性更强的治理措施,以确保PM2.5中长期治理目标按期实现。

2.指导性强

这些规划的制定普遍采用了动态目标分解法,将PM2.5治理的总体目标逐步分解,最后落实到具体、明确的措施上,对于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美国南加州地区的《空气质量管理规划》不仅详细分析了PM2.5与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的转化关系,确定了每项空气污染物的减排指标,还进一步摸清了各种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来源,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对每条措施制订了详细的实施路线图和具体的减排指标。

3.灵活性强

对于出台的长期规划,政府会定期推出实施情况报告,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订。纽约市的PM2.5治理规划作为整个城市长远发展规划的一部分,每两年就会一次实施情况报告,公布各个指标的落实情况,如果进度落后于规划中提出的要求,还要列出原因和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如果实践证明某个指标无法落实,要及时剔除或予以替换,并对规划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这种审核、评估、修订机制使PM2.5长期治理规划既能够长期发挥方向上的指导作用,又能够根据实践情况灵活地加以调整,从而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

(五)制定区域污染控制政策,实现全区域综合治理

在解决PM2.5及其前体物长距离输送的问题上,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区域污染控制政策,建立了地区间协调和合作机制。在欧洲,欧盟各成员国通过签署各类国际公约,提交国家削减计划等方式来达到控制PM2.5区域污染的目标。美国双管齐下,一方面,打破行政区域划分,将相对封闭的自然区域统一划为独立的“空气区”,由专门的空气质量管理机构集中进行规划、治理;另一方面,成立政府间协作组织,配合专门的空气质量管理部门,开展空气质量的监测和治理,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六)利用PM2.5监测数据帮助医疗卫生部门展开预防性诊治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PM2.5对居民健康的损害,一些发达国家大城市在政府环保部门积极治理PM2.5污染的同时,医疗卫生部门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监测数据,深入研究PM2.5污染对于人体健康状况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PM2.5易诱发疾病的早期发现和主动干预。法国政府在巴黎、里尔、马赛、鲁昂、图卢兹、阿弗尔六个城市,开展了空气污染与健康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空气中PM2.5浓度的增加将显著提高呼吸道、心血管等疾病的发病率,PM2.5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65岁以上人群中心血管疾病患者数量将增加1.9%,其他年龄段的患者数量将增加0.9%;65岁以上人群中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数量将增加0.5%, 15~64岁人群中的患者将增加0.8%,0~14岁人群中的患者将增加0.4%。纽约市则从2008年底开始,将监控重点转向空气质量对社区人群健康状况的影响,在全市150个地点设立监测站,将得到的监测数据与监测点距主要道路的距离、距工厂的距离、附近车辆的通行情况、当地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等因素结合起来,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此为依据,卫生服务部门有的放矢地在重点社区(PM2.5污染物浓度最高的社区)针对重点人群(老年人和儿童)开展对重点疾病(哮喘、心血管等)的预防性诊治工作,极大提高了卫生服务水平。

(七)提高城市绿化率,强化城市“吸尘器”的功能

园林绿化措施利用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吸附和滞留大气中的颗粒物,对环境的净化功能非常明显。据测定,每公顷绿地平均年滞留粉尘1.518吨,绿地上空的浮尘浓度会较非绿地少10%~50%。提高城市绿化率是世界各国进行PM2.5末端治理的重要手段。纽约市政府自2007年开始,依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每年投入1700万美元,优先在树木覆盖率最低、PM2.5污染最为严重的社区植树,同时提高新建社区的绿化率标准。东京在2006年推出《绿色东京10年建设规划》,并打破部门界限,成立了“绿色城市发展促进部”,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城市绿化。一是增种道旁树,打造“绿色道路网”,将城市主要绿地连为一体;二是将学校、幼儿园的操场改建为运动草坪;三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对屋顶、墙面、停车场进行绿化;四是宣传植树造林理念,建立“绿化东京捐助基金”,对捐助者提供减税等奖励,鼓励市民和企业积极为城市绿化做出贡献。

(八)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

世界各国城市普遍与环保组织和社会团体展开合作,采取加大公共广告投放、建立警示标示系统、开设绿色环保网站等手段,提高公众对PM2.5污染危害的认识,促使其从日常生活做起。东京将宣传“生态驾驶”作为鼓励市民参与的一个切入点,倡导驾驶时缓慢提速,提前减速,尽量避免猛踩油门和急刹车;尽量减少引擎空转;经常检查轮胎的气压;在后备箱里少放物品。据日本有关部门测算,实施“生态驾驶”后,大部分人能将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减少20%左右,最多甚至可以减少40%。

与此同时,各城市还提供财政补贴,鼓励市民购置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汽车,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15个为购置电动汽车提供了减税、免税或补贴。英国2010年4月1日起,针对纯电动轿车,免除前5年的企业车辆税,针对纯电动货车,免除前5年的货车收益费;2011年起,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还可以获得车辆价格25%、最高额度为5000英镑的补贴。

二、对北京治理PM2.5的启示

(一)加强监测,研究PM2.5与多种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措施

北京的PM2.5监测工作始于1999年,先后设立了清华、车公庄、昌平、密云等监测点,通过十余年的监测,基本掌握了PM2.5污染的状况。按照规划,未来PM2.5监测站点将增至35个左右,同时建立卫星遥感监测体系,形成立体的空气质量监测网。虽然取得了这些成绩,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监测和治理的理念和方法上,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即实时观测多,分析预测少;定性研究多,定量研究少;措施建议多,评价反馈少。

因此,建议北京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立体监测网络,掌握各种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来源、污染源的空间分布及具体排放量;二是完善大气污染普查数据库,建立尽可能详尽的污染源排放清单,选定适用于北京地理气候特征的空气质量模拟模型,结合北京地区大气污染物监测数据,量化不同空气污染物对PM2.5的贡献值和不同省市之间的输送通量;三是综合考虑北京实现PM2.5空气浓度达标所需减排的各主要污染物数量、各污染源的减排潜力、所需的减排投入及减排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量化确定各污染源的减排指标,有的放矢地提出相应治理措施,并对治理效果进行量化预测;四是运用监测数据对治理措施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有效地调整治理方案,从而形成“监测—治理”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环境空气监测和医疗卫生服务的联动机制

北京市在《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中提出市治理PM2.5的中长期目标,即到2015年将PM2.5的年平均浓度降至60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降至50微克/立方米。按这个治理进程,到2030年北京市PM2.5的年平均浓度将达到35微克/立方米,亦即WHO过渡期的第1个阶段的目标值。这意味着在未来的20年甚至更长时间里,北京居民将继续生活在具有PM2.5污染的空气中。所以,要减少PM2.5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在环保部门治理的同时,还应建立环境空气监测和卫生医疗服务的联动机制,有效地将PM2.5的监测数据、地区的气象数据与控制部门掌握的人群死因数据,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等门诊和急诊救治数据结合起来。通过整理、分析和研究这些长期的、动态的监测数据,掌握不同暴露水平下,可能对不同人群造成的健康损害程度。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及时预警,提醒居民在PM2.5污染严重的灰霾天做好防护;另一方面由医疗卫生服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在PM2.5污染严重的社区对老年人和儿童等重点人群采取救治措施,开展哮喘、心血管等重点疾病的症状体征监测,实现疾病的早发现,早预防和早治疗。

(三)整合城市规划、产业调整、污染治理等各方面政策

北京PM2.5的来源广泛。据环保部门统计,其中机动车尾气排放占22%,煤炭燃烧排放占16.7%,建筑工地扬尘占16%,水泥厂、汽车喷漆等工业喷涂占16.3%,农村养殖、秸秆焚烧占4.5%,剩下的24.5%主要来自周边地区。所以,应对PM2.5污染,不仅需要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和治理力度,还需要政府从城市规划、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着手,全方位实现减排。应进一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在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教育科研等北京具有丰富资源和优势的绿色产业,不断完善交通规划,提高建筑物设计标准,加大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发和新产品的应用,努力开发清洁能源等,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此外,在污染治理过程中,还要依据北京市“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人口增长趋势等,根据产业环保技术政策和污染治理技术,合理预测PM2.5等主要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值,以便对具体治理措施进行有效调整。

(四)大力推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

在PM2.5的治理过程中,必须积极研发、利用新技术。以光催化汽车尾气吸收路面这项新技术为例,道路表面敷设的二氧化钛等半导体光催化剂,在紫外线照射下具有很强的氧化还原能力,可将汽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等PM2.5的气态前体物转化为无害的水、二氧化碳和盐等,且光催化剂本身不参加氧化还原反应,不随时间而消耗衰减,可以有效抑制污染。目前,比利时安特卫普、英国伦敦、日本东京、意大利贝加莫等城市已经开始试验性应用。在试验路段上,氮氧化物浓度普遍降低了60%~70%。北京近年来机动车保有数量持续攀升,发展、引进、应用此类新技术,对于PM2.5污染治理工作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五)建立区域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PM2.5的外源污染占到了总量的四分之一多,所以防治PM2.5,北京不能独善其身,必须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进行全区域综合治理。在这方面,2008年奥运期间,六省、市、自治区空气污染物联防联控的成功经验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但当时的联防联控措施从本质上讲属于任务牵引式的短期治理,在残奥会闭幕后即宣告结束,到2008年10月份,各观测点的PM2.5浓度又出现了大幅度反弹升高。所以,要实现北京PM2.5污染的长期持续下降,建立区域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势在必行。首先,深入研究,全面掌握京津冀地区PM2.5污染现状、排污情况,跨域传输机理;其次,要按照国家环保部《“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编制指南》,尽快制定由环保部等部门协调京津冀地区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提出区域PM2.5的行动目标、减排指标和指标分配方案,编制重点行业、具体工程项目清单,形成以区域大气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的多污染物综合治理体系。再次,探索建立由国家环保部牵头、各地方政府间相互协作的沟通协调平台,在区域空气质量联合监测、联合执法检查、污染应急响应、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等方面加强协作,将控制PM2.5等空气污染物的排放落到实处。

(六)深化城市绿化与PM2.5作用机理的研究

作为PM2.5末端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北京市从2011年开始在“两环、三带、九楔、多廊”的城市平原地带进行植树造林,努力实现了市区绿地年滞尘量51879.62吨。但由于园林绿化与PM2.5的作用机理关系的研究和探索刚处于起步阶段,在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方面的研究,例如,研究各种植物对PM2.5的滞留机理与效率;分析北京地区常用绿化植物对大气PM2.5的吸收率,筛选高吸收率的植物;评估适于北京城区不同绿化条件下的最优控制PM2.5污染物方案及其效率、效益;编制北京地区60种主要滞尘植物名录;确定不同绿地类型(居住区绿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的植物配置模式;提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最佳宽度及植物配置模式、平原地区景观生态林、绿色通道建设绿化模式等。

(七)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方能见到成效

治理PM2.5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更需要企业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首先,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发动市民采取行动参与PM2.5减排。其次,要支持和鼓励民众参与社会监督。在制定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引进重大工程项目,以及采取重大污染治理行动时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PM2.5污染治理工作的进展信息。尽快改变现在信息零散,重数字,轻解读;重宣传,轻互动的现状,赢得民众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意愿和能力的信心。第三,探索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和民众节能减排。例如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和家庭节能的各项制度,继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采用补贴和低息贷款的方式帮助企业和个人减排等。

参考文献:

[1]Mayor of London, Clearing the Air: The Mayor’s Air Quality Strategy, 2010.

[2]NYC Mayor Michael R. Bloomberg, PlanNYC: a greener, greater New York, 2007.

[3]City of New York, Mayor’s Management Report, 2011.

[4]Great London Authority, Powering ahead:Delivering low carbon energy for London, 2009.

[5]Tokyo Metropolitan Government, Environment White Paper 2010, 2010.

[6]South Coast Air Quality Management District Governing Board, 2007 Air Quality Management Plan, 2007.

[7]胡敏,等.《北京大气细粒子和超细粒子理化特征、来源及形成机制》.科学出版社,2009.5.

[8]白志鹏,等.《空气颗粒物污染与防治》.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9.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篇(6)

关键词:大气环境;大气污染;污染防治;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大气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环境带给人们的状况并不乐观,在调查的过程中人们表现出来的幸福指数并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大气环境质量的下降有着直接的关系,针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治理。

一、清醒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

大气是指包围地球的空气层,是我们人类赖以为生的外部生存环境,主要成分是氮气和氧气,占空气总质量的99.03%,其余为氩、氖、氦、氪、氙等稀有气体,占空气总质量的不到1%。干净的空气其组成成分相对稳定,但由于自然灾害(如火山喷发、森林火灾等)和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生活燃煤、汽车尾气等)会向空气中释放新的物质,造成空气成分的变化,我们称之为大气污染,其中人类活动是导致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

最新的《2015年6月份及上半年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2015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结果显示,6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4.4%,超标天数比例为35.6%,其中轻度污染占21.5%,中度污染占8.8%,重度污染占4.9%,严重污染占0.4%。海口、珠海、舟山和哈尔滨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26个城市达标天数在80%-100%之间,25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19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50%,首要污染物为O3和PM2.5。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影响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防治燃煤污染

我国大部分城市当中都会采用煤炭资源作为取暖的方式,因为我国的煤炭资源十分丰富,不仅成本低还可以满足人们日常供暖的需要,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现象,就是在煤炭燃烧过程中排放的气体会给大气造成严重的污染。针对这种现象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因此,先关部门就开始倡导转变能源结构,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在进行工业化改造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大量小锅炉的使用,因为小锅炉在燃烧的过程中不是十分彻底,不仅造成了能源的浪费,还使得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对大气造成很大的污染,要提倡用大锅炉集中供热的方式,这样可以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减少对大气的污染,而且要尽量开发新能源,使新能源代替煤炭资源进行供热,对原有的供热技术进行改进,通过对锅炉技术进行改进,使得燃烧的效率得到提高,而且可以将产生的污染气体转化为助燃材料,加大对一些新兴能源的推广,比如沼气、天然气、太阳能等能源的利用。

2机动车船污染控制

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近几年我国的私家车持有量显著上升,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机动车在形势的过程中由于燃烧燃料会产生污染的气体,由于使用量的增加就会给大气环境造成很大的威胁,针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首先必须要在制度层面上予以保证,国家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对机动车的使用做出相应的规定,可以提倡使用新兴能源来带来代替石油资源,缓解石油资源紧缺的局面,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可以在汽车上安装相应的装置,该装置可以起到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尾气排放的特点,通过相应的转换可以把有害气体转为无害气体再排放到大气当中,实现单双号限行的措施,这样不仅可以缓解交通拥堵的现象,也使得大气污染的现象加以解决,加大对环保车辆的推广力度,可以在满足人们出行方便的同时,降低对大气的污染,对于公务用车的行为要严格规范,减少公车私用的现象,最大限度的确保大气环境的安全。

3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控制

在针对一些废弃、恶臭等大气污染物,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在日常生活中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废物,对其处理不当就会产生严重的污染,所以在对垃圾的处理中,要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类,这样不仅可以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还可以减轻环卫工人的工作压力,减少因垃圾腐坏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4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护措施

首先,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废气排放。通过改革工艺过程,以无毒或低毒的原料替代毒性大的原料,减少污染物的排出。第二,加强居住区内局部污染源的管理。第三,卫生部门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居住区内饭店、公共浴室的烟囱、废品堆放处及垃圾箱等可能污染室内外空气的污染源加强管理。第四,改善能源结构,大力节约能耗。在城市应尽量选择使用低硫和低灰份的燃煤。应因地制宜地开发水电、地热、风能、海洋能、核电以及太阳能等。第五,合理安排工业布局,调整工业结构。应结合城镇规划,全面考虑工业布局。工业建设应多设在小城镇和工矿区;避免在山谷内建立有废气排放的工厂;将工业区配置在当地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侧;在工业企业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第六,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城市绿化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城市绿化系统可调节水循环和“碳-氧”循环,调节城市的小气候,阻挡、滤除和吸附风沙和灰尘,吸收有害气体。

5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强化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切实提高社会环保意识,使各项社会经济重大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媒体宣传、事迹推广、横幅标语、知识竞赛、定期区域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生态”的理念、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提高环境状况的社会透明度,引导企业和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关注大气污染防治、人人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与周边地区协调配合,定期通报大气质量监控数据,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6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森林和绿色植被对温室效应具有极好地调节作用,同时还可以吸收各种有毒有害气体,达到对空气的净化作用,是空气的天然过滤器。树林还具有防风固沙的作用,可以有效阻止空气中的尘埃和沙粒随风飘荡,降低了沙尘暴等严重污染空气的恶劣天气的发生。

三、结语

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因此保护大气环境需要大家一起参与。虽然近几年我国的环保部门已经加大了对环境的治理力度,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多人不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只为了眼前的利益,使得大气环境受到很大的污染,所以还需要在全社会倡导保护环境的意识,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得大气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参考文献:

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篇(7)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因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造成辖区内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的工业企业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以预警信息为启动指令,认真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市区工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统筹指挥。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负责督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指导全区重点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定本地区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并上报至市工信局;指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规定,将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依次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

(二)响应启动

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当预警等级达到Ⅲ级及以上时,区工信局和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三)响应措施

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监控工业企业,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②倡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倡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动减排,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减排措施。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②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清洁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组织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主动减排。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限产及错峰生产管控清单,实施限产及错峰生产措施,严格执行“一厂一策”。

3.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限产及错峰生产管控清单,实施限产及错峰生产措施,严格执行“一厂一策”。

(四)响应终止

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响应终止指令,终止响应行动,区工信局要按照规定,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工信局及时准确报送重污染天气响应情况,并立即梳理总结应急响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