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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9-03 19:38:34

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

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篇(1)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学习调研取得成效,根据市、县委和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当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深入乡镇、村组农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查找突出问题,探索加快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新路子。以“坚持科学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题,突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重点,不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增强人口计生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方面,使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调研内容

(一)影响和制约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包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出生缺陷预防等重点工作情况等。

(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包括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群众生殖健康状况,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情况。

(三)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包括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以及人口计生干部对自身工作的认识和评价。

三、调研方式

(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征求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计生系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与开展重点工作研究相结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创新研究、探索人口计生工作如何关注和服务民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新措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现状及对策、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考核方法创新初探、探索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利益导向体系建设等突出问题等九个重点工作研究,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调研分工

第一组:局长南登林同志、工会主席张庆棠同志带办公室就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创新研究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第二组:党委书记、副局长王光辉同志、副书记周永红同志带政工股、法规股、县直股、执法大队、流动人口管理站就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及“两非”案件查处、社区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第三组:副局长张东方同志带领规划统计股就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考核方法创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第四组:副局长余月林同志带领技术股、计生协会办公室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就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现状及对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基层协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第五组:纪委书记冯秋明同志带宣传教育股、财务股、监察室就干部作风建设,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关爱女孩,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活动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题调研方案,第一组调研调查问卷由办公室制订,第二组调查问卷由政工股和法规股制订,第三组调查问卷由规划统计股制订,第四组调查问卷由技术股制订,第五组由宣传教育股制订。所有问卷制订情况必须在4月14日前完成。

(二)求真务实。不简单听取工作汇报,要深入到基层乡(镇)、村、农户,融入到群众中去,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找准问题,研究思路,探索规律。要敢于摸实情,勇于讲实话,善于提实策。

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篇(2)

2006年上半年以来,我院政研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认真组织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看电教片、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学习效果,督促干警认真完成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学习记录等事物性工作。

2、根据院党组研究讨论,2月上旬我院制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科、局、室量化考核标准》,作为我院半年及全年考核的基本依据,深化了各部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3、根据上级的要求,建立了政治工作软件管理系统,将全院基本情况录入管理系统,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报表,进一步推进政治工作的科学管理。

4、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意见,院党组与各科室领导、党员分别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为了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又制定院领导班子廉政谈话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廉政谈话的重点、内容、目标及意义,并安排开展廉政谈话。5月,根据市纪检委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以及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参加党风廉政知识测试等;

5、根据州、市政法委的有关要求我院开展了作风评议和基础建设年活动,院党组研究成立了作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制定了作风评议工作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按计划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做好作风评议和基础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6、调研工作稳步开展,年初即给各科室下发了今年的调研任务的,并及时将州检院、州、市政法委等下发的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题调研任务传达到各科室,及时安排,加强督催,按期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全年完成调研文章8篇,上报7篇。

7、根据州检院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统一办理、更换工作证、续职培训人员等的登记上报等工作。积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开展了扶贫解困工作,前往帮扶对象所在居委会和家中了解其生活状况,及时建立了帮扶档案,制定了帮扶计划,并多次前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其他脱贫户的实际做法,鼓励他们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并送去了茶叶、糖等物品,使××*一家深刻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积极完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工作,起草了《2006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材料。

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篇(3)

2005年上半年以来,我院政研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认真组织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看电教片、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学习效果,督促干警认真完成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学习记录等事物性工作。

2、根据院党组研究讨论,2月上旬我院制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科、局、室量化考核标准》,作为我院半年及全年考核的基本依据,深化了各部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3、根据上级的要求,建立了政治工作软件管理系统,将全院基本情况录入管理系统,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报表,进一步推进政治工作的科学管理。

4、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意见,院党组与各科室领导、党员分别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为了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又制定院领导班子廉政谈话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廉政谈话的重点、内容、目标及意义,并安排开展廉政谈话。5月,根据市纪检委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干警学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以及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参加党风廉政知识测试等;

5、根据州、市政法委的有关要求我院开展了作风评议和基础建设年活动,院党组研究成立了作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制定了作风评议工作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按计划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做好作风评议和基础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6、调研工作稳步开展,年初即给各科室下发了今年的调研任务的,并及时将州检院、州、市政法委等下发的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题调研任务传达到各科室,及时安排,加强督催,按期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全年完成调研文章8篇,上报7篇。

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篇(4)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国家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篇(5)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和管理校长及教职工的学年岗位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管理指导并检查学校教育教学实施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四)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检查、审核,组织协调全区各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计划管理;负责学校的基建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制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配合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高、职高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有关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六)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与管理全区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七)统一规划全区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训练,组织竞赛,培养、选拔优秀体育人才,研究制定竞技体育有关奖励政策,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八)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科研和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今后凡涉及到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取消的,以区政府文件为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教育体育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做好机关内部及有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研、信息、机关学习、会务、文书、收发、档案、、提案办理、保密、保卫、卫生及局机关政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重要报告。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学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管理、选拔、交流、任免和奖惩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人才流动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和派遣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工作;办理本系统人员退休手续和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年报和区直属学校党员年报工作;管理本系统的人事档案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本系统经费收支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指导学校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实施,审核其会计报表;负责校长离任经济审计工作;监督教育体育经费实施情况;负责检查本系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培训本系统财务人员;负责校舍情况的调查规划与基建项目的安排监督和验收;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办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房改公积金等业务;负责教育年报工作。

(四)教育科(招生办公室)

负责制定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幼儿园、学前班,管理中小学学籍,审核验发义务教育证书;协调配合普高招生,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指导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全区的师训规划,负责在职教师业务进修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成人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职工教育并负责职工教育统计;制定并组织全区青壮年扫除盲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燎原计划”,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组织实施“农民培训”计划;指导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及实施意见;承办中专(技)在本区招生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组档工作;负责有关试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工作;协助市招生办做好大、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中小学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具体指导开展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订全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六)体育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各运动项目的训练工作和后备人才的培养,指导、组织开展竞技体育活动;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科研工作,培训体育专业人才。

三、人员编制

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含工勤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股)级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撤销原教育文化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教育督导室(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职能划归区教育体育局机关,由局机关相关科室承担。

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篇(6)

“国之废兴,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辅佐”。自古以来,人们都十分重视辅佐政务工作。党委办公室是党委运转的中枢和核心机构,职责涵盖方方面面,但其中当以参政议政、出谋划策为最。从一定意义上说,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充分不充分,领导是否满意,是检验办公室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建市以来,我们*市委办公室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努力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一、突出调查研究,提高服务决策的质量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决策权。调查研究工作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是办公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手段。办公室调研力量的强弱,调研水平的高低,调研成果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领导的决策水平。因此,我们要求办公室全体同志,把调查研究作为自己必须练就的基本功,积极参与谋划,广泛收集信息,在吃透上情的同时,切实吃透下情,努力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一是增强服务决策的意识。从地位上讲,办公室具有从属性,是具体的办事机构,但地位的从属性不等于工作的被动性。我们要求办公室同志从繁杂的事务性服务中摆脱出来,学会超前思考问题,学会“关起门来当书记”,无论是信息调研、综合协调,还是督促检查,都要做到不仅想领导之所想,而且要想领导所未想,由慢半拍变为抢先一步,积极、主动、超前搞好决策服务。注重引导秘书人员,想大事,懂全局,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并通过语言建议、材料谋划、文字参政,把“秀才”、“谋士”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帮助领导想主意、出点子、提建议,供领导去选主意、断主意、作决策,从而让领导站得高、看得远,客观公正地选出切实可行的好主意。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求办公室同志认真研究上级的方针政策,对应上级工作,估测本级领导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的发展变化,当好“事前诸葛”,做到见事早、行动快,在领导部署前谋事,在领导决策前划策,制订好预案,满足领导决策需要。比如在每年年初召开市委扩大会议之前,我们都提前一个多月进行调查研究,思考谋划新一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然后结合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初步框架,供领导在决策中参考。二是突出服务决策的重点。作为党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承担着综合、协调、参谋、督办、服务等工作职责,是机关的信息中心、参谋中心、服务中心。但是说到底,一切的工作都是围绕决策服务的。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参谋水平,最重要的就是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深度透彻地分析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形成有深度、有分量、对推动全局工作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市委每次重大活动之前,我们都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乡村、农户,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以期准确把握市情,科学制定决策。比如为了筹备市第二次党代会,确保制订的“十五”计划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公室组织多个调研组分赴县区、兄弟市和外省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在市第二次党代会报告中,市委充分吸纳了办公室的调研建议,确定了我市“十五”时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了改革开放大突破、经济结构大调整、中心城市大推进、区域发展大跨越的“四大奋斗目标”和强农富民、工业突破、城镇带动、全面开放、科教兴市的“五大发展战略”。此外,在事关全局的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城市工作、软环境整治等战略性、前瞻性调研方面,我们办公室也都是比较超前的。三是拓宽服务决策的渠道。办公室要做好参谋,当好助手,关键是要跟得紧,切实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抓得准,准确把握领导意图和决策思路;用得上,制定的预案,提出的建议要参到点子上,谋到要害处。特别是在新知识、新信息不断涌现的当今社会,信息量很大,但是由于地方工作千头万绪,领导同志常年奔波在第一线,很难有专门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学习这些新的知识,这就需要智囊和助手来帮助收集整理,当好耳目,把听到的、看到的、想到的各种情况和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报告,及早引起决策层的警觉和重视。为此,我们办公室广辟渠道,收集方方面面资料,提供大量信息,供领导在决策中参考。比如,我们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基层动态,进行及时的梳理归纳,然后提交领导参阅,去年一年共计处理来信来访达8000余件。在信息报送方面,我们除了坚持正常上报外,把很大的工作量放在为同级党委服务上,为此,办公室实施全员采编信息,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对那些问题类、建议类信息,我们主要通过《信息专报》,直接呈送市委主要领导参阅。为了拓宽领导工作思路,我们还编辑《报刊资料摘要》,从报纸、杂志、网络等渠道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供市委领导参考借鉴,发挥了很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强化跟踪落实,提高服务决策的成效江总书记指出:“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党委制定决策服务和抓好决策落实服务,是党委办公室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是创新落实机制。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面对服务决策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党委办公室绝不能仅仅作为“留声机”、“传话筒”,必须适应党委的工作要求,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比如,为凝聚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督查力量并形成合力,去年初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目标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在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市委常委秘书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难度大、范围广,诸如计划生育突击月、减轻农民负担检查、软环境整治等大型活动,随时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联合督查,收到了明显效果。再比如,我们按照市委领导同志意见,将党委督查工作与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结合起来,多次组织开展新闻督查活动,对推动决策落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二是全力抓好协调。市委办公室是市委的中枢,这一特殊的地位决定了抓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办公室为党委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协助党委班子成员抓好决策落实的工作方式。在协调过程中,我们坚持摆正位置,明确责任,交流情况,及时沟通,牢固树立协助党委抓落实的意识,引导部门、单位之间增强全局观念,做到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在全市上下形成心往一处想、计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随着协调工作量的加大,我们还实行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协调如何加强服务决策等有关事宜。三是搞好跟踪督查。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的贯彻执行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区分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循序渐进的动态过程,这就决定了我们服务决策的督查工作不可能一次完成,必须围绕重要工作部署实施的过程,实行跟踪督查,做到循序渐进,步步推进,直到决策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注重狠抓落实,跟踪督办。建市以来,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办公室每年年初都进行分解立项,定项目、定单位、定人员、定完成标准、定完成时间,并进行全年性的跟踪督查。如去年,我们整理筛选了73项督查事项,今年整理筛选了106项督查事项,有力地推动了市委重点工作的落实。同时,我们要求督查人员具有捅“马蜂窝”的勇气,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敢于借助领导的权威和“上方宝剑”,大胆揭露不落实的问题,大胆揭露妨碍决策的问题,确保党委决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对落实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以期消除矛盾,解决问题,完善决策。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实践证明:不论干什么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没有一支高素质的秘书队伍,就不可能取得一流的工作业绩,就不可能提高为决策服务的能力。通俗地说,秘书队伍要能文能武、能粗能细、能汇报能调查。同时,办公室作为参谋部、信息部,如果作用发挥得不好,势必影响全局。出不好点子就当不好参谋,出馊点子会贻误工作;信息反映失真或不及时,就会影响领导决策,难以指导工作。长期以来,我们在选择和使用办公室秘书人员时,不仅重文凭,更重水平;不仅重理论,更重实践;不仅重调查,更重研究。一是做到政治上坚定。政治强是党委办公室同志的修身之道、谋事之基、成事之本。江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治。这个要求,也同样适合于在领导身边工作的办公室人员。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素质的高低,是鉴定一个秘书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发挥好参谋助手,搞好决策服务,必然要求秘书人员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善于从政治上把握方向,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善于从政治上统揽自身工作。长期以来,不论是“三讲”教育,还是平时的政治学习,不论是引进人才,还是推荐人才,办公室都是实行高标准、严要求,教育秘书忠诚于党的事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献策不决策、服从不盲从、用权不越权。二是做到业务上精通。办公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还要有搞好本职工作的过硬本领。根据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构思,我们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提倡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使每个同志都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当今社会是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成为必然。我们积极鼓励大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学习好经济、文化、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加强综合能力的锻炼培养,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力求做到业精技强,一专多能,能够胜任各种急、难、重的工作。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秘书队伍的业务素质。比如,有计划地安排一些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加深对基层工作的认识,丰富基层工作的经验;鼓励干部进行离岗创业、在岗兼业,培养他们从事经济工作的能力;强化系统指导,实行秘书跟班学习,在实战中锻炼和培养队伍;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列席会议、随同调查研究等方式,让秘书人员多接触领导,学习领导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做到作风上过硬。办公室工作任务繁重、庞杂,经常加班加点,几乎没有节假日,不分上下班,特别是作为新建市,条件差、待遇低,人员少、事情多,因此,树立起求真务实、顽强拼搏、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是我们秘书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如果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甚至借领导的影响谋取私利,不仅有损自身形象,更会影响领导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我们经常教育办公室同志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计名利,不讲价钱,无私奉献,甘当无名英雄。我们深深认识到,尽管我们在服务决策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但与兄弟市相比,与各级领导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省委办公厅的要求,虚心学习兄弟市的经验,继续努力工作,把我市办公室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政研室调研工作计划篇(7)

一、突出调查研究,提高服务决策的质量没

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决策权。调查研究工作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是办公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手段。办公室调研力量的强弱,调研水平的高低,调研成果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领导的决策水平。因此,我们要求办公室全体同志,把调查研究作为自己必须练就的基本功,积极参与谋划,广泛收集信息,在吃透上情的同时,切实吃透下情,努力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

一是增强服务决策的意识。从地位上讲,办公室具有从属性,是具体的办事机构,但地位的从属性不等于工作的被动性。我们要求办公室同志从繁杂的事务中摆脱出来,学会超前思考问题,学会“关起门来当书记”,无论是信息调研、综合协调,还是督促检查,都要做到不仅想领导之所想,而且要想领导所未想,由慢半拍变为抢先一步,积极、主动、超前搞好决策服务。注重引导秘书人员,想大事,懂全局,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并通过语言建议、材料谋划、文字参政,把“秀才”、“谋士”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帮助领导想主意、出点子、提建议,供领导去选主意、断主意、作决策,从而让领导站得高、看得远,客观公正地选出切实可行的好主意。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求办公室同志认真研究上级的方针政策,对应上级工作,估测本级领导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的发展变化,当好“事前诸葛”,做到见事早、行动快,在领导部署前谋事,在领导决策前划策,制订好预案,满足领导决策需要。比如在每年年初召开市委扩大会议之前,我们都提前一个多月进行调查研究,思考谋划新一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然后结合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初步框架,供领导在决策中参考。

二是突出服务决策的重点。作为党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承担着综合、协调、参谋、督办、服务等工作职责,是机关的信息中心、参谋中心、服务中心。但是说到底,一切的工作都是围绕决策服务的。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参谋水平,最重要的就是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深度透彻地分析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形成有深度、有分量、对推动全局工作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市委每次重大活动之前,我们都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乡村、农户,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以期准确把握市情,科学制定决策。比如为了筹备市第二次党代会,确保制订的“十五”计划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公室组织多个调研组分赴县区、兄弟市和外省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在市第二次党代会报告中,市委充分吸纳了办公室的调研建议,确定了我市“十五”时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了改革开放大突破、经济结构大调整、中心城市大推进、区域发展大跨越的“四大奋斗目标”和强农富民、工业突破、城镇带动、全面开放、科教兴市的“五大发展战略”。此外,在事关全局的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城市工作、软环境整治等战略性、前瞻性调研方面,我们办公室也都是比较超前的。

三是拓宽服务决策的渠道。办公室要做好参谋,当好助手,关键是要跟得紧,切实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抓得准,准确把握领导意图和决策思路;用得上,制定的预案,提出的建议要参到点子上,谋到要害处。特别是在新知识、新信息不断涌现的当今社会,信息量很大,但是由于地方工作千头万绪,领导同志常年奔波在第一线,很难有专门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学习这些新的知识,这就需要智囊和助手来帮助收集整理,当好耳目,把听到的、看到的、想到的各种情况和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报告,及早引起决策层的警觉和重视。为此,我们办公室广辟渠道,收集方方面面资料,提供大量信息,供领导在决策中参考。比如,我们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基层动态,进行及时的梳理归纳,然后提交领导参阅,去年一年共计处理来信来访达8000余件。在信息报送方面,我们除了坚持正常上报外,把很大的工作量放在为同级党委服务上,为此,办公室实施全员采编信息,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对那些问题类、建议类信息,我们主要通过《信息专报》,直接呈送市委主要领导参阅。为了拓宽领导工作思路,我们还编辑《报刊资料摘要》,从报纸、杂志、网络等渠道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供市委领导参考借鉴,发挥了很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强化跟踪落实,提高服务决策的成效

江总书记指出:“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党委制定决策服务和抓好决策落实服务,是党委办公室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是创新落实机制。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面对服务决策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党委办公室绝不能仅仅作为“留声机”、“传话筒”,必须适应党委的工作要求,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比如,为凝聚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督查力量并形成合力,去年初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目标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在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市委常委秘书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难度大、范围广,诸如计划生育突击月、减轻农民负担检查、软环境整治等大型活动,随时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联合督查,收到了明显效果。再比如,我们按照市委领导同志意见,将党委督查工作与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结合起来,多次组织开展新闻督查活动,对推动决策落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是全力抓好协调。市委办公室是市委的中枢,这一特殊的地位决定了抓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办公室为党委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协助党委班子成员抓好决策落实的工作方式。在协调过程中,我们坚持摆正位置,明确责任,交流情况,及时沟通,牢固树立协助党委抓落实的意识,引导部门、单位之间增强全局观念,做到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在全市上下形成心往一处想、计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随着协调工作量的加大,我们还实行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协调如何加强服务决策等有关事宜。

三是搞好跟踪督查。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的贯彻执行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区分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循序渐进的动态过程,这就决定了我们服务决策的督查工作不可能一次完成,必须围绕重要工作部署实施的过程,实行跟踪督查,做到循序渐进,步步推进,直到决策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注重狠抓落实,跟踪督办。建市以来,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办公室每年年初都进行分解立项,定项目、定单位、定人员、定完成标准、定完成时间,并进行全年性的跟踪督查。如去年,我们整理筛选了73项督查事项,今年整理筛选了106项督查事项,有力地推动了市委重点工作的落实。同时,我们要求督查人员具有捅“马蜂窝”的勇气,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敢于借助领导的权威和“上方宝剑”,大胆揭露不落实的问题,大胆揭露妨碍决策的问题,确保党委决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对落实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以期消除矛盾,解决问题,完善决策。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

实践证明:不论干什么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没有一支高素质的秘书队伍,就不可能取得一流的工作业绩,就不可能提高为决策服务的能力。通俗地说,秘书队伍要能文能武、能粗能细、能汇报能调查。同时,办公室作为参谋部、信息部,如果作用发挥得不好,势必影响全局。出不好点子就当不好参谋,出馊点子会贻误工作;信息反映失真或不及时,就会影响领导决策,难以指导工作。长期以来,我们在选择和使用办公室秘书人员时,不仅重文凭,更重水平;不仅重理论,更重实践;不仅重调查,更重研究。

一是做到政治上坚定。政治强是党委办公室同志的修身之道、谋事之基、成事之本。江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治。这个要求,也同样适合于在领导身边工作的办公室人员。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素质的高低,是鉴定一个秘书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发挥好参谋助手,搞好决策服务,必然要求秘书人员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善于从政治上把握方向,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善于从政治上统揽自身工作。长期以来,不论是“三讲”教育,还是平时的政治学习,不论是引进人才,还是推荐人才,办公室都是实行高标准、严要求,教育秘书忠诚于党的事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献策不决策、服从不盲从、用权不越权。

二是做到业务上精通。办公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还要有搞好本职工作的过硬本领。根据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构思,我们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提倡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使每个同志都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当今社会是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成为必然。我们积极鼓励大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学习好经济、文化、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加强综合能力的锻炼培养,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力求做到业精技强,一专多能,能够胜任各种急、难、重的工作。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秘书队伍的业务素质。比如,有计划地安排一些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加深对基层工作的认识,丰富基层工作的经验;鼓励干部进行离岗创业、在岗兼业,培养他们从事经济工作的能力;强化系统指导,实行秘书跟班学习,在实战中锻炼和培养队伍;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列席会议、随同调查研究等方式,让秘书人员多接触领导,学习领导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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