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本岗位履职报告

本岗位履职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02 01:32:50

本岗位履职报告

本岗位履职报告篇(1)

第二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向行政机关咨询有关工作事项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自己的岗位责任履行告知义务的制度。

首办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要求行政机关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或者办理该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业务机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并回复服务对象(包括告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公共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业务机构是指前款所称机关的内设机构。

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人员。

本办法所约束的对象或者行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治、法律、业务学习,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机关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服务思想;接待或者接听咨询时,应当遵守规定的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

第五条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受理或者办理某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业务机构和行政机关,分别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机构和首办责任机关。

第六条对服务对象的咨询,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履行如下岗位责任:

(一)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咨询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全部内容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必要时应当提供有关资料、表格、收费标准及依据等;

(二)对属于本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负责指引其与经办人员联系,遇到经办人员外出不在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尽快给服务对象答复;

(三)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但岗位职责不明的事项,应当尽己所知予以说明,不准推脱首问责任或者敷衍;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应当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解释工作;本人无法说明或者解释的,应当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尽快给服务对象答复;

(四)属于本机关但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者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己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五)首问责任人履行岗位工作责任时,应当遵守上级政府或者机关以及所在机关公布的行为礼仪规范。

首问责任人按照岗位职责应当同时履行首办责任的,除依照本条第一款履行首问责任外,还应当履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首办责任。

第七条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人应当按不同的情形履行如下岗位责任:

(一)对符合有关规定条件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场办理;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不能当场办理,但有办结时限规定的事项,应当开具收件回执,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三)对提交的手续或者材料不完备、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未按规定程序递交材料而不能受理的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及受理要求等;一次性告知应当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告知的,应当填写《*市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书》或者相应的书面材料,载明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程序等;

(四)对属于本机关职责但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告知服务对象负责承办的业务机构、具体工作地点及办公电话等;

(五)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服务对象,并尽己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六)对涉及多个业务机构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或按业务办理程序本人不得先行受理的事项,应当及时咨询了解或者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不得以不清楚为由不履行首办责任;

对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当逐件附《*市行政机关首办流程登记表》。该登记表应详细记录移送、办理、回复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做到全程跟踪,去向分明,责任明确。

第八条首办责任机构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下列责任:

(一)对本机构承办的事项,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办理;

(二)对本机构承办的事项,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理并答复服务对象;

(三)对本机构与其他机构共同办理的事项,本机构是首办责任机构的,应当按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完成自身的职责,同时应当告知和督促相关业务机构按时办理。各相关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时限履行职责。各相关机构履行相应职责之后,首办责任机构应当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服务对象并按职责办理相关手续。因其他机构原因影响到首办责任机构不能按时办理的,首办责任机构应当自行证明履行了告知和督促的责任。

第九条首办责任机关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下列责任:

(一)对本机关办理的事项,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机构按照规定办理;

(二)对本机关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机关应当按规定或者承诺的时限予以办理;

(三)对本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办理的事项,本机关是首办责任机关的,应当按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完成自身的职责,同时应当告知相关机关按时办理。各相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履行职责。各相关机关履行相应职责之后,首办责任机关应当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服务对象并按职责办理相关手续。因其他机关原因影响到首办责任机关不能按时办理的,首办责任机关应当自行证明履行了告知和督促的责任。

第十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机关或者牵头办理机关是事项的首办责任机关;不能确定首办机关的,由共同办理机关协商确定首办责任机关;确实难以确定首办机关或者对确定首办机关有争议的,报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或者协调解决。

首办责任机关确定后,由首办责任机关负责将首办责任机关和协办机关名单、办理事项等情况报同级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首办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同级政府其他机关或下一级机关首办责任制的落实,首办责任机关负责指导和检查首办责任机构首办责任制的落实,首办责任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首问责任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机构、首办责任机关,由所在机关或者同级监察机关和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本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及公共服务行为和投诉处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受到行政处理或者处分的个人、机构和机关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本岗位履职报告篇(2)

述职报告是领导干部依据自己的职务要求,就一定时期内的任期目标,向选举或任命机构、 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干部群众,汇报自己履行岗位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 是干部管理考核专用的一种文体。

述职报告虽以“报告”为名,跟作为党政主要公文的“报告”却不是同类文体,内容、功能 和作者身份都有很大不同。述职报告的内容包括任职期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不足和失误之 处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跟总结倒有不少相似之处。

述职报告可分为年度述职报告、阶段述职报告、任期述职报告等类型。

(二)述职报告的作用

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公务员制度的实行,作为民主考核干部程序中的 一个重要环节,领导干部的述职越来越显出其重要的意义。述职报告作为述职的文本,其作 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撰写述职报告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岗位职责明确的前提下,要求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定期撰写述职报告,便于干部管理 部门对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道德品质、文化修养、业务能力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以便根 据干部自身的发展趋势,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选拔、培养、使用干部,减少或避免使用干部 中的主观性和盲目性。

2.述职报告是广大群众评议干部的依据

领导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之后,通过述职报告的形式向广大群众汇报履行岗位职 责的情况,让群众进行审查和评议,这是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意见的有效方式 ,有助于密切干部群众的关系,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3.撰写述职报告有利于干部的自我提高

领导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之后,需要通过述职的方式对自己前一段的工作实践进 行回顾,总结以前的工作经验,汲取以前的失败教训,强化自己的职责观念。这对于更好地 探索本职工作的规律,促进领导干部自我认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述职报告的内容

述职报告的内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领导各不相同。但不论哪一行业,哪一个级别和层 次的领导的述职报告,都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岗位职责

述职报告首先要简明扼要地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如所任职务,任职时间。然后要详细介绍 自己的岗位职责范围,即自己分管的工作、任职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之所以要详细介绍, 是因为岗位职责是群众评议和干部考核部门衡量述职者是否称职的标准。同一层次甚至同一 职位的领导者因为分工的不同其职责范围各不相同,但岗位职责是任何一个职位都具有的。

(二)指导思想

这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工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领导干部的工作有其目的性和原则性,那 就是站在党的立场上,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去观察事物、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开展工 作。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没有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深入领会,就不可能辨明工作中的 是非曲直,看清事物的本质,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正确的方法,从而很好地完成自己的本 职工作。

(三)主要工作

这是述职报告最主要的内容。要向组织向群众如实地汇报自己所做的主要工作,工作过程中 所取得的成绩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都 要一一汇报。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下面这些方面:自己主持开展了哪几项工作,结果如何;协助别人开展了哪几项工作,结果如何,自己所起的作用如何;在任职期间,党和国家有哪些方针政策出台,自己是如何贯彻执行的,效果如何;在任职期间,上级有哪些重要的指示,自己是如何落实的,效果如何;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了哪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自己是如何处理的。以上各点,都包括成功和失误两个方面,不能只说成绩,报喜不报忧。

(四)经验和教训

对自身的工作实践,还要能够概括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其中包括成功的经验有哪些,今后 应该如何发扬;失败的教训有哪些,今后应该如何防止。这部分内容要有分析研究、集中概 括,要提高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对于教训,则应着重分析造成失误的主客观原因,明确自 己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参考范文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过去的上半年,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职责,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了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使我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过去的半年,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主要抓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不懈学习

一年来,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业余时间自学等方式,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学基本理论以及法律实务知识,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相关知识。虚心向领导、同事和联系部门工作同志们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理清了法工委工作流程及框架,为履行好岗位职责奠定基矗

二、勤勉尽责履职

一年来,始终把精细、高效、踏实、创新作为本工委及个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做到细心谋划,精心组织,出精品,高效率。

(一)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有序推进本工委主导的有关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认真思考,制定好本工委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全市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代表议案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深入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制定好本工委工作计划,增强工作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和专项工作汇报做好相关工作。一年来,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打黑除恶、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以及市法院关于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机制运行情况、市检-察-院关于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禁毒法》实施情况及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提前深入有关部门了解掌握有关情况,认真听取,详细询问,积极发言,提高审议质量。

本岗位履职报告篇(3)

就是要求报告人,所谓报告性。明白自己的身份”放下官架子,以被考核、要接受评议、监督的人民公仆的身份,履行职责做报告。要认识到自己是向上级汇报工作,严肃的庄重的正式的汇报,让组织了解自己,评审自己工作的过程,因此,语言必须得体,应有礼貌、谦逊、诚恳、朴实、掌握尺寸,切不可傲慢,盛气凌人,不可夸夸其谈,浮华夸饰。报告内容必须实在准确,而且要用叙述的方式,将来龙去脉交代清楚。

国进行干部体制改革,近几年来。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干部聘任制。受聘的干部或由选举出任的干部,一定时期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其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于是逐步形成一种新的应用文体,称为述职报告。

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述职报告是党政机关。向主管领导部门、人事部门或选区的选民,或本单位的职工群众,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工作实绩、问题和设想的自我述评性的报告文书。这是促进和监督干部忠于职守,组织、人事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干部,克服用人上、看人上的主观主义、,提高干部的政策、思想水平的有效工具。

最初曾用“总结”或“汇报”形式出现,述职报告。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式,其主要特点是自述性、自评性、报告性。

就是要求报告人,所谓自述性。自己述说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必须使用第一人称,采用自述的方式,向有关方面报告自己的工作实绩。这里的所谓实绩,指报告人在一定时期内,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为国家做了些什么事情,完成了什么指标,取得了什么效益,有些什么成就和贡献,工作责任心如何,工作效率怎样,实实在地反映出来。但是要特别强调:所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实实在已经进行了工作和活动,事实确凿无误,切忌弄虚作假。

就是要求报告人,所谓自评性。依据岗位规范和职责目标,对自己任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作自我评估、自我鉴定、自我定性。述职人必须持严肃、认真、慎重的态度,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工作的走向,前因后果,要叙述清楚,评得恰当;所叙述的事情,要概叙,让人一目了然,并从中引出自评。但要强调:切忌浮泛的空谈,切勿引经据典的论证,定性分析必须在定量证明的基础上进行。

二、述职报告的种类

述职报告的分类,可以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因而存在着交叉现象。

(一)从内容上划分

1.综合性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一个时期所做工作的全面、综合的反映。

2.专题性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的专题反映。

3.单项工作述职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汇报。这往往临时性的工作,又是专项性的工作。

(二)从时间上划分

1.任期述职报告:这是指从任现职以来的总体工作进行报告。一般来说,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广,要写出一届任期的情况。

2.年度述职报告:这是一年一度的述职报告,写本年度的履职情况。

3.临时性述职报告:是指担任某一项临时性的职务,写出其任职情况。比如,负责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项科学实验,或组织了一项体育竞赛,写出其履职情况。

(三)从表达形式上划分

1.口头述职报告:这是指需要向选区选民述职,或向本单位职工群众述职的,用口语化的语言写成的述职报告。

2.书面述职报告:是指向上级领导机关或人事部门报告的书面述职报告。

要注意将“工作总结”同述职报告区别开来。工作总结,可以是单位的、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的,其写作角度是全方位的,即凡属重大的工作业绩,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今后工作设想等都可以写,而述职报告却不同,它要求侧重写个人执行职守方面的有关情况,往往不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业绩、问题相掺杂。

三、述职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要充分反映出自己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

述职是民主考评干部的重要一环,也是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干部作述职报告,是为了让组织和群众了解和掌握干部德才状况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述职报告应该充分反映出自己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也即写出自身在岗位上为国家和人民办了什么实事,结果怎么样,有哪些贡献还有哪些不足,包括工作效率、完成任务的指标、取得的效益等等。工作实绩如何,是检验干部称职与否的主要标志,述职人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工作实绩和问题反映出来。

(二)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

对自己的评价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要准确恰当,有分寸,不说过头话、大话、假话、套话、空话。要做到这样,应注意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本岗位履职报告篇(4)

人员招募阶段的法律风险

人员招募主要是通过宣传扩大影响,吸引求职者前来应聘,以形成一个候选人的“蓄水池”,以合理的成本从中选择适合的员工。此阶段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招聘启事、广告中招聘条件涉嫌就业歧视、岗位职责约定不明导致的劳资矛盾等方面。

招聘条件涉嫌就业歧视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等不同而受歧视。”而在招聘广告中,“男性优先”、“XX户口优先”、“985、211高校优先”等内容却屡见不鲜。

录用条件不明埋下劳资纠纷隐患

招聘广告中,对于岗位的录用条件一般有“招聘条件”、“录用条件”、“任职资格”等表述。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中小企业招聘广告中的岗位职责、录用条件等,通常是由用人部门临时起草,内容笼统,缺乏准确的岗位说明和明确的考核内容,为日后评估应聘者的工作胜任力带来难度,埋下劳资纠纷的隐患,更为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带来法律风险。

人员甄选阶段的法律风险

人员甄选,是使用适当的测评方法、技术和程序,在适宜的时间和成本约束下实现人、职的匹配。在人员甄选阶段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知情权和录用资格审查两个环节,因此,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应充分沟通,彼此全面、深入地进行了解。

未履行知情权导致的风险

企业与应聘者互相享有相关知情权。知情权方面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应聘者的知情权,企业未向应聘者履行告知义务或不能证明自己向应聘者履行过告知义务而导致的风险,如企业未告知应聘者工作内容、职业危害、工作报酬等涉嫌欺诈订立劳动合同,劳资双方对试用期内是否胜任岗位的争议等。二是企业的知情权,企业未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及岗位胜任力进行核实,可能导致应聘者不到法定年龄、患有职业病、履历造假、竞业限制等风险。需要说明的是,应聘者没有主动对企业披露个人信息的义务。

录用资格审查不严带来的风险

录用资格可理解为任职资格。录用资格与招聘条件不同,它针对具体岗位、具体的人,而招聘条件针对的是广大的潜在求职者;设置招聘条件目的在于将应聘者从潜

在求职者中区分出来,而录用资格则是将录用者与应聘者区分开来,并作为录用者入职后的工作绩效评价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招聘甄选阶段,企业除了核实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外,还要多角度、多渠道地对应聘者的背景、岗位胜任力进行考察,尤其是管理、财务、研发等关键岗位,避免重复用工、竞业限制等风险。

人员录用阶段的法律风险

招聘进入人员录用阶段并非万事大吉,此时需要格外注意两个环节:一是录用通知书的起草,二是劳动合同的订立。稍有不慎,就会为企业埋下隐患风险。

录用通知书不严谨导致的法律风险

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拟录用的应聘者发出的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其上注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报酬、报到日期等具体信息,属于要约邀请。一旦应聘者收到录用通知书并表示同意,该通知书就对劳资双方产生了约束力。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或者撤销。但在两种情形下要约发出后不得撤销:一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比如,录用通知书一旦确定报到的期限或要求应聘者回复,就难以撤销。另外,如果应聘者已经做出辞职、异地搬家等准备工作,录用通知书也无法撤销,否则企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风险

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风险,即内容风险与程序风险。内容方面,一是内容缺失,如未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二是内容缺陷,如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培训期、服务期等约定不明;三是内容无效,如试用期时限、报酬不符合法定要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程序风险主要表现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书交付劳动者等。

招聘风险可防可控

构建员工招募、甄选、录用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一个制度设计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企业应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对招聘计划、条件、渠道、流程等做出细致规定,制定完善的招聘制度。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劳动法规的学习,对实施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招聘人员的法律素养。

树立平等用人观,保证劳资双方平等知情权

虽然针对具体的应聘者,企业不对招聘广告、启事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但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角度出发,企业在编写、招聘信息时仍应审慎对待。

1.完善任职资格,明确录用条件。招聘工作启动前,企业应对空缺岗位进行分析,明确录用条件;描述录用条件时,避免使用“基本”、“相应”等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的词汇,录用条件应包括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及刚性条件、柔性条件等。

2.谨慎描述招聘条件。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未涉及就业歧视的标准和具体情形,但在实操中,企业仍应避免对性别、年龄、民族、身高、户口、星座、血型、毕业院校等与岗位任职资格无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明确要求。

3.避免歧视性的问题。面试时,对涉及个人隐私,如:婚育状况、疾病、等应谨慎提问,避免追问。如果确有必要了解,可通过《应聘人员登记表》加以搜集。

4.坦诚交流,确保劳资双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客观介绍岗位及企业情况,引导应聘者建立适当的期望值。有的企业急于引进人才,因此对企业发展现状及岗位情况言过其实,造成应聘者对岗位及企业期望值过高,入职后易产生失落感,甚至引发劳资纠纷。

劳资矛盾或劳动争议往往可追溯到招聘环节,如对涉及应聘者切身利益的事项约定不明或出现理解偏差,或相关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等。因此,在招聘过程中,企业应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与应聘者交流,告知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知招聘岗位的录用条件、考核要求等。

企业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提问,核实、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全方位考查求职者的工作能力,维护企业自身的知情权。对于关键岗位的应聘者,应对

其进行背景调查;对非常重要岗位的应聘者,最好通过专业机构进行背景调查,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改进招聘文书,防范劳动风险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主要用于登记、搜集应聘者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履历、社会关系等信息。为降低信息失实的风险,用人单位可在表格中附上“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可作为不被录用的理由”等内容,并要求应聘者签字、确认。

2.简历。为了确保简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要求应聘者核实、补充、签字确认。对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等其他入职材料,也可采用同样的办法。

3.录用通知书。除工作岗位、工资报酬、工作地点、报到日期等内容外,录用通知书还可对岗位录用条件、考核标准等进行细化说明,由应聘者在入职时签字确认。注明上述内容的录用通知书属于要约,企业须认真对待。

如果企业既想发出录用通知书,又想保留一定余地,建议如此操作:录用通知书仅告知应聘者通过了公司的最终筛选,取得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说明工作岗位、工资报酬、工作地点、入职日期等涉及劳动合同的具体细节需经进一步商谈后方可最终确定,双方相关权力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为准。录用通知书未注明工作岗位、工资报酬、工作地点、报到日期等主要条款,不能视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

4.员工入职登记表。为降低应聘者履历造假,《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可添加“婚育状况”、“住址”、“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培训经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注明“如发现履历有不实之处,公司可视为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员工做出辞退处理。”

5.入职声明书。其中可注明“本人保证提供的求职信息及入职资料真实、可靠,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与其他单位未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对本单位规章制度都有明确理解”。不少求职者不能取得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此种情况下,入职声明书更为必要。

6.员工手册。要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及需要员工遵守的事项详加说明,如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公示情况,工会组成及相关职能等;员工领取员工手册后要进行书面签收,以证明员工收到且明确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无任何异议并将严格遵守。

7.劳动合同。除列明《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内容外,劳动合同还应在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方面做如下设计:

细化商业秘密的边界和知识产权的归属。如:“在任何情况下,用于甲方(公司)业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料数据、客户资料、营销网络、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使甲方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信息及甲方内部机密信息,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员工)因履行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者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工作场所、人力资源等任何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各类信息和资料,均属于甲方的技术成果,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

本岗位履职报告篇(5)

述职报告不同于工作总结,这是由两者的写作目的不同并由此带来的写作内容、表达方式等差异所决定的。工作总结是一个单位、部门集体或个人对一项工作或一段时间里的工作进行回顾检查、分析研究,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引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指导下一阶段实践所采用的一种文体;述职报告是向上级机关和本单位群众讲述某个集体或个人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从而回答是否称职的一种应用文书。工作总结的写作目的决定了要对已有实践进行全面、系统、深刻的分析,并归纳出一些新鲜、独到而又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规律性的东西,而这些却不是述职报告所必需的内容;形诸语言文字,两者也有区别,工作总结要求用叙述方式概括反映工作过程,用议论的文字对理性思考的结果加以归纳,采用叙议结合的写法;述职报告则主要采用说明的表达方式.

一份好的述职报告,至少应当体现三个特点:第一是限定性。首先是选材限定。述职人无论是叙述做过的事情,还是说明取得的成果,所用材料都必须限定在述职人的职责范围以内,不能游离职责去任意选取.

其次是作者限定。述职报告的作者必须是述职者,即相应职责的承担人或某个述职集体的代表。再次是时间限定。报告的是任职期或其中某一阶段履行职责的情况。第二是写实性。首先是突出事实,因为对履行职责情况最具说服力的东西是事实,所以述职报告完全可以少讲或不讲那些“虚”的东西,而只用事实说明述职者的德、能、勤、绩、廉状况.

述职报告不是不能谈认识,而是不能喧宾夺主,重点是侧重于陈述做了什么和效果如何。其次是叙述准确,对事实不夸大、不缩小,注意把握分寸。再次是述职报告中所涉及的时间、数字、实例都必须真实可靠。第三是简朴性。无论是上报的文字还是当场叙说,要获得好的效果和印象,述职报告都主张在语言文字表述上尽量简明扼要,朴实无华,既要避免使用铺张渲染的描写语言、抒情语言,又要避免使用议论性语言和套话、空话,而只应使用说明性语言,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如实道来.

在文体结构上,述职报告一般由标题、称谓、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标题经常采取两种写法:一种是只写“述职报告”四字,再一种是加上时间和所任职务。称谓要根据情况确定,如果是向上级领导呈送的述职报告,顶格写接收者名称;如果述职报告用于面对面地向领导、主管和相关群体口头表达,称谓则针对听众对象灵活变化。落款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如果述职人的职务、姓名已经在标题上出现,那么,文末只写成文时间即可.

正文是述职报告的关键内容,一般由前言、主体、结尾三个部分组成。前言主要写个人任现职以来的基本情况,如任职时间、任何职,根据本岗位职责的要求,概述履职的主要成绩,并对尽职情况做出总体评价等,前言部分的写作要简明扼要。主体是述职报告的核心,要围绕岗位职责要求,写出三层意思来。对于自己在任职期间,对既定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要写得高度概括,避免过多占据篇幅。对于业务工作方面,完成的任务,取得的成绩是重点,应根据岗位要求集中反映,并注意用典型事例和具体数据来说明,以增强说服力。至于工作中还有哪些该做而未做或做得不好的,应归纳出来,并简要分析其原因.

本岗位履职报告篇(6)

述职报告是领导干部依据自己的职务要求,就一定时期内的任期目标,向选举或任命机构、 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干部群众,汇报自己履行岗位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 是干部管理考核专用的一种文体。

述职报告虽以“报告”为名,跟作为党政主要公文的“报告”却不是同类文体,内容、功能 和作者身份都有很大不同。述职报告的内容包括任职期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不足和失误之 处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跟总结倒有不少相似之处。

述职报告可分为年度述职报告、阶段述职报告、任期述职报告等类型。

(二)述职报告的作用

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公务员制度的实行,作为民主考核干部程序中的 一个重要环节,领导干部的述职越来越显出其重要的意义。述职报告作为述职的文本,其作 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撰写述职报告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岗位职责明确的前提下,要求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定期撰写述职报告,便于干部管理 部门对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道德品质、文化修养、业务能力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以便根 据干部自身的发展趋势,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选拔、培养、使用干部,减少或避免使用干部 中的主观性和盲目性。

2.述职报告是广大群众评议干部的依据

领导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之后,通过述职报告的形式向广大群众汇报履行岗位职 责的情况,让群众进行审查和评议,这是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意见的有效方式 ,有助于密切干部群众的关系,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3.撰写述职报告有利于干部的自我提高

领导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之后,需要通过述职的方式对自己前一段的工作实践进 行回顾,总结以前的工作经验,汲取以前的失败教训,强化自己的职责观念。这对于更好地 探索本职工作的规律,促进领导干部自我认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岗位履职报告篇(7)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到清华大学调研创先争优活动指出,要在“本职岗位上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如何在本职岗位、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创新作为、科学作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即把“争先进位谋提升,岗位创优新作为”和“立足岗位比作为、创先争优当先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载体,通过“设岗、认岗、履岗、评岗”四岗模式,立足“岗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实效。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争先进位谋提升,岗位创优新作为”等专题辅导3次,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上党课、作专题报告116场次,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3095篇。目前,全区1249个基层党组织,32000余名党员全部认领了岗位,写出了承诺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分类设岗,搭建创争舞台,激发干事创业潜能。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区别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区分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合理设置先锋岗,将创先争优与岗位特点密切结合,实现效益最大化。在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设置“创业先锋岗”;在领导班子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设置“敬业先锋岗”;在机关单位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中,设置“服务先锋岗”;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带富先锋岗”;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和谐先锋岗”;在中小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奉献先锋岗”;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设置“兴业先锋岗”,通过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设立不同的目标,科学引导、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

逐级认岗,明确创争目标,增强创争的可操作性。针对各级党组织的职责重点和党员干部的岗位要求,细化量化岗位工作目标,实行上级组织定岗与自我认岗相结合,做到事事有人管,有岗就有责。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重点围绕培育新亮点,打造新特色,创造新业绩,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区争先进,在全市、全省、全国扛“红旗”;领导班子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岗位和分管工作实际,比创新、比敬业、比作为;机关单位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以“比作为、树形象”为重点,开展好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三级联创”活动,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结对帮扶等活动,做到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推进城市社区党建网格化,探索党员管理新机制,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发挥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对照履岗,落实创争要求,不断提高执行力度。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履岗能力。对照岗位职责,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调研等方式,着力强化党员干部基本素养、基本技能、基本作风方面知识的学习与提高。各级各部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职责,并根据职责任务,制定出履岗计划,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岗位责任人等,建立起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具体量化、责任层级合理科学、责任评估指标准确完备的责任体系。加大履岗执行力度,对照履岗计划,对各级各部门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为党员干部建立履岗情况记实档案,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新作为、率先作为、高效作为。全区成立了5个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建立党员干部履岗情况记实档案,跟踪记录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共组织集中督导5次,对未达到岗位计划目标的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

考核评岗,增强创争动力,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镇街道,区分东中西三个方阵的不同实际,合理确定共性指标,研究细化特色指标;对区直部门单位,区分职能性工作、创新性工作和突破性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基层和服务对象的评价权重;对部门“一把手”,结合对部门的综合考核,注重个人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落实力度、团结协作能力、工作创新、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和群众的需求,分别制定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人员、农村党员干部等7类干部、工作人员的全员化、全程化、全排位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部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考核、行风评议、季度观摩“四位一体”考核模式,切实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对党员干部,按照“个人述岗、履岗测评、民主评议、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对履职情况严格考评。坚持把岗位作为情况,作为识别、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位次靠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比例授予相应“先锋岗”称号,并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对获得先锋岗称号的单位,在干部使用和经费安排上重点倾斜;对考核排末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期整改或调整岗位,对考核不称职的则调整下岗或降级使用,真正形成“有岗就有责、有为就有位、失职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