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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6 07:54:45

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

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篇(1)

各岗位责任书(一)

对总经理、总工程师 负责,要服从 总经理 的领导。工作中将采取绩效评分(10分制),根据其岗位职责,规定评分标准如下:

⑴贯彻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若有违反公司制度现象扣0.5分,未完成公司下达指标扣1分。

⑵项目经理要把好本工程质量关、形象进度计划和安全生产,对整个项目负全责,若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扣2分,发生工人受轻伤事故扣1分,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扣4分。

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决议,并负责检查实施,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如有违反扣1分。

⑷对本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本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若一次验收合格率未达到90%扣2分。

⑸组织编制、部署、审批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具体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本工程各职能部门人员的执行情况,并安排有关的计划及调整措施,确保本工程按时完成。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检查落实工作,若未能有效完成上述指标扣1分。

⑹ 负责组织生产例会制度,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①每天主持召开生产协调会,协调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各工种、各工序之间关系,检查当月计划执行情况,布置次日作业计划。若未能有效协调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各工种各工序之间关系扣1分。

②每周一上午抽半小时召开施工现场职工大会,总结上周的工程形象进度,质量安全执行情况,布置本周各项任务,落实各项措施,明确施工目标。若未执行此制度扣0.5分。

③每周同甲方及监理单位召开工程例会,负责汇报本周工程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若未执行此制度扣0.5分。

⑺协助公司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合同条款规定,对本工程有关款项的回收和使用工作。若未执行此制度扣1分。

⑻坚持求实创新,至诚服务的原则,带领项目部全体员工恪守廉洁奉公,终于职守的工作规范,加强项目部内部廉正建设,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杜绝项目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若发生腐败现象扣4分。

⑼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整改措施。若不能及时完成此工作扣1分。

以上是该岗位的职责范围,如在工作中由于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人员浪费事故等均要承担责任,接受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责任人一份。

责任人:

北京五瑞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各岗位责任书(二)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增强企业员工热爱企业,热爱本岗的积极热情,按照集团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签订此员工岗位责任书,用以明确签约人在本公司工作岗位中的责任。

第一条 本签约人所在的部门: 岗位:姓名:

第二条 根据本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其员工应遵守制度如下:

1、严格按规定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请假必须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如有违反,公司将按旷工执行。

3、每个员工必须忠于职守,工作时间不打斗、打骂、干私活、酗酒,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4、员工每天上下班,要有本人签到,每月按工作考勤记录结算工资,凡不按规定签到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三条 根据本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其员工安全责任是:

1、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明确个人岗位防火责任。

2、学习贯彻消防法规,掌握消防知识,熟知消防工作三懂三会配合本岗搞好防火安全日查工作,积极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确保防火安全。

3、保证本人不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熨斗等电热器具,不私拉

私接电源,有需要找专业电工。

4、不在办公楼内焚毁文件和废纸等,不乱仍烟头、火柴梗,杜绝火险隐患。

5、不在防火通道,楼梯等安全出入口,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通道以及配电盘(箱)处存放杂物。

6、积极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活动。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扑救并迅速报警。

7、对于公司内办公室、变电室、机房设备间、泵房的设备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每日对所负责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等各项安全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及时上报不得拖延。

8、严格执行公司防盗制度,现金存放,贵重物品管理必须按规定落实,保证本人不在办公桌内存放公家和私人现金、支票、存单(折)、有价证券等。

9、下班后要注意检查门窗、办公桌是否加锁,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内留宿,班后及节假日不准带家属、亲友、同学等进入公司。

10、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物料库、设备间、变(配)电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核实帐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自行车要存放在院内指定地点,严禁存放在楼道内或办公室内。

12、对发生的盗窃案件要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并积极提供情况,协助侦破案件。

13、设备间、变电室工作人员坚持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好安全运行记录。

1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操作资格证书,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及设备运行、维修的有关规定,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15、不携带易燃品,危险品、爆炸物品进入公司办公大楼和库区。

16、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犯罪苗头及时报告,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17、不参与或为提供条件。

18、不参加邪教组织,积极同邪教组织做斗争,做好参加邪教组织人员的转化工作。

19、车辆外出办事,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以免发生事故。

第四条 根据本公司《内部员工奖励制度》规定,其员工在本岗应做到:

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从不计个人得失。

2、加强物流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勤奋兢业,以企业为家。

3、在开辟物流管理多元化服务功能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

4、在关爱企业,为企业增收节支,防止跑冒滴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5、保护公共财产,以企业为家,充分体现出企业主人翁的责任感。

6、时刻牢记本公司对外服务承诺口号:

不让工作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不让客户在我这里受到冷落,对服务不满;

不让制度在我这里走样,差错在我手中发生;

不让违背职业道德的不良风气在我身上出现;

不让客户利益和企业利益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不让党员的形象及利和品牌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第五条 本员工岗位责任书由本公司经理与职工层层签订,一式两份,一份由签约人自留备查,一份由公司保存,作为每年年终考评的依据。

第六条 本员工岗位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员工劳动合同终止自行终止。根据员工表现计入当年考评,责任为全年,以此类推。

公司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监督方) (保证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各岗位责任书(三)

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聘任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条款,予以遵守。

一、工作岗位:大冶市商务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地点: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院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院领导、会议室财产保管、清洁卫生、事务接待以及协助院办做好电话、传真的接传和各种会议通知、文件送达等工作。

工作职责及要求:

负责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六楼、三楼会议室)财产安全以及清洁卫生工作。

负责全院性会务接待以及协助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协助院办工作人员做好电话、传真的接传以及各种会议的通知和文件的送达。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保持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清洁卫生。

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经常性的清点、检查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财产安全。 下班之前或会议结束后要检查领导办公室或会议室电灯、电扇、空调、门窗是否关好。

在清洁卫生工作做完之后,要求在院办公室坐班,协助做

好电话、传真的接传,及时完成会议的通知或文件的送达。 如果工作任务重,工作时间紧,必须加班加点完成。

五、违反以下条款之一的一律予以解聘:

因本人工作失误,造成财产丢失,直接经济损失达壹万元的;

不讲卫生,长时间不清洁办公环境,给学院形象造成影响的 ;

工作态度不好,群众反映较大,经教育不悔改的;

单位负责人(签字) 岗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二xx年四月一日

各岗位责任书(四)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执行力,推动本单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XX年工程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项目部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薪酬与绩效挂钩考核的原则,项目部与XX同志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20XX年度。

二、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方法,做好项目部统计工作。

2、严格遵守统计纪律,坚持实事求是。

3、编制项目总体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编制年、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

4、对施工队上报的施工工程量进行统计复核,全面掌握项目工程已完工程量、变更工程量,并与计划对比分析。

5、向公司、工程处上报计划、统计报表。

6、认真审核施工队上报的计量所需的报验资料,编制分项工程计量表,报技术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签认后上报。

7、负责项目部索赔工作,及时整理索赔事项资料,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协助技术负责人办理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审批手续。

8、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岗位目标

(一)量化目标

1、基本目标

(1)项目工程年、季、月、旬进度计划编制率100%;

(2)公司和工程处要求上报的计划和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100%,准确率90%;

(3)对施工队上报的工程量复核覆盖率100%;

(4)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及时率90%,准确率90%。

2、创新和挑战目标

(1)公司和工程处要求上报的计划和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100%,准确率100%;

(2)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及时率100%,准确率100%。

(二)定性目标

1、基本目标

(1)编制的各种计划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并分类按公司的有关要求上报;

(2)按规定编制各类统计报表,不虚报,不瞒报,严格执行《胜建集团项目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制度办法;

(3)审核施工队上报的计量报验资料,对质量不合格、质检资料不全、签证手续不完备或计量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程拒绝计量,并如实汇报项目经理,按项目不得规定进行处罚;

(4)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计量材料,不能因材料上报的不及时耽误工程计量。

2、创新和挑战目标

(1)对计划和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2)对每月的计量工作早动手,早准备,做到及时足额计量。

(三)控制目标

1、责任安全事故为0;

2、员工经济、刑事犯罪率为0;

3、保密事故为0;

4、公司及上级政策传达到位率100%;

5、廉政建设、稳定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绩效考核

1、**同志薪酬由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奖励和超额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指承包年度按劳动工资管理部口径计算的应发工资;基本绩效奖励是指完成本岗位基本目标、控制目标和领导安排的一般性临时工作后,集团公司核拨的基本奖励;超额绩效奖励是指本岗位完成创新和挑战目标(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挑战目标)后,集团公司核拨的超额奖励。

2、**同志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集团公司核拨基本工资。

3、**同志完成本岗位基本目标、控制目标和领导安排的一般性临时工作后,集团公司按人均120xx元核拨基本绩效奖励,每月由劳动工资管理部预支,每季由机关党委组织党委组织部、劳动工资管理部考核后兑现。(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规定)

4、**同志完成本岗位创新和挑战目标(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挑战目标)后,由绩效管理办公室组织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劳动工资管理部提出考核方案,报集团公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兑现。(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规定)

5、如***同志完不成控制目标,扣减部门员工基本绩效奖励:安全环保考核指标每人扣罚比例10%以内;经济及刑事犯罪、保密事故、政策传达到位率、廉政建设及稳定工作、部门重点工作五项考核指标每项每人扣罚比例2%以内,控制目标累计扣罚比例在20%以内。

五、相关规定

1、**同志薪酬基数按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相应级别人员平均水平确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确定)。

2、**同志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逐项考核,量化目标按完成百分比与薪酬挂钩考核兑现,定性指标按工作量节点与薪酬挂钩考核兑现。

3、定量目标超额完成部分按挑战目标计算;制度修订类工作按基本目标计算,新建制度类按创新目标计算;新方法、新机制等引入推广类工作均按创新目标计算。

4、**同志如在完成某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贡献奖励或针对完成某项工作另行签订责任书单独考核。

5、**同志在目标责任期内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评比和服务基层生产经营中,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奖罚。

6、**同志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出现疏漏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相应工作责任外,并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7、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管理局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调整确定)。

8、本责任书经部门负责人与**同志签字后生效。此责任书一式5份,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人、机关党委、绩效管理办公室各一份(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确定),年度考核兑现后自动失效。

部门负责人(签字):

岗位责任人(签字):

日期:

各岗位责任书(五)

根据市局与永嘉县质监局的目标责任书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永嘉县质监局的重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全年目标,特制订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公共目标

1、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措施,政令畅通,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改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2、大力推进五型机关、和谐质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创建目标;积极参与和谐质监建设,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精神生活健康丰富,形成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氛围浓厚。

3、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完善和深化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办事能力与效率。科室形象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完成信息化任务。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

5、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四率达100%。落实安全责任,本部门全年无火灾、重大失窃、重大伤亡、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发生。

二、业务工作目标

1、有序推进质量强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永嘉县质量强县xx规划》、《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县的意见》、《永嘉县质量与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深入广泛开展质量强县宣传工作,制订质量强县工作计划,加强责任落实、督查考核工作,确保质量强县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温州申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创建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温州质量年活动的通知》(温质强市发〔20XX〕1号)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我县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制定出台《永嘉县创建省级质量强县示范县实施方案》和《永嘉县产品质量强区强镇强业强企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召开质量强县工作会议,启动质量强县示范创建及产品质量三强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在骨干龙头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争取培育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8家以上。鼓励、支持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工作,争取红蜻蜓鞋业、凯奇集团成为市级及以上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2、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创建浙江省名牌1个,温州市名牌5个以上,省级名牌创建水平达到6%以上;推广永嘉阀门浙江区域名牌标识10家以上,积极帮助浙江永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永嘉县泵阀行业协会开展永嘉阀门产业聚集区示范创建工作,争取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培育与认定永嘉县县长质量奖企业3家。

3、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努力为构建温州市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做贡献,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项,省、市级农业示范标准化项目3项。按照《永嘉县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县级农业标准化项目培育、申报验收工作,项目数量为10个。积极帮助做好《漂流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标准化项目实施工作,争取早日通过省、市专家组验收。积极帮助做好《石油、石化、天然气及相关工业用钢制闸阀》等4个阀门联盟标准修订工作。完善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执行标准的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

4、开展计量惠民利企工程。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单位、集贸市场、加油站以及眼镜店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在用计量器具的强检覆盖率和检定合格率均达95%以上。对全县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集贸市场的衡器和沙头及以上山区卫生院的血压计、B超免费检定。积极帮助永嘉县泵阀行业协会做好阀门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数据管理省级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促进我县阀门产业节能减排。

5、加强合格评定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优势,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自愿性认证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属于3C认证的产品要100%取证,杜绝无证出厂、销售以及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按照《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开展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还应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做好监管工作。

6、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建设工作,建立辖区内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质量安全监管系统。

7、完成信息工作目标考核达标准分20分以上。

8、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篇(2)

第一章  总则

一、按照公司"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全员培训"、"着力打造以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的要求,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力度,完善职工培训机制,完善和规范各类培训的组织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分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分厂各级各类培训。

第二章  部门与职责

三、分厂设立职工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分厂职工教育工作。

四、综合办公室为分厂职工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兼职职教干事。主要职责是:

(一)完成公司及分厂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办公室必须在干部例会上汇报分厂上月的职教工作情况;

(二)按职工教育领导小组部署,编制全厂职工培训计划和审核各教研责任单位的培训计划;

(三)根据培训计划检查各单位的培训进度,根据实际调整培训计划;

(四)负责检查培训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提出意见;

(五)负责兼职教师的聘用和考核;

(六)负责教育基金的管理使用。

五、第一高炉车间、第二高炉车间、原料车间、维修车间、喷煤车间和生产科、设备科为分厂职工教育工作的教研责任单位,按月落实《炼铁厂年度职工教育工作计划》,并在次月1日前上报当月本单位培训台账(一式两份),培训台账包括学员考勤、教师讲义简案、试卷或心得体会(一至三份)、成绩登记表和培训评价表等。如遇QEOM体系等审核检查应按要求提前报送培训台账。

如需新增、变更或取消培训项目或自主开设的(计划外)培训,应于每月1日前上报综合办,由综合办按照审批流程办理手续,并经审批后实施。责任单位应根据培训计划具体实施培训项目,并认真组织培训考勤、授课、评估、考试和计划外培训的现场拍照等。

第三章  培训与考核

六、培训应讲求实效,要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授课,切忌应付。授课教师课前应认真备课,制作电子课件或实物模型。无制作课件(实践环节培训除外)的,讲课津贴减半发放。原则上,高级技师、技师授课以实践为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授课以电化教学为主,理论授课要求制作PPT、PDF或WORD等格式的电子课件,授课结束后,课件统一存入分厂职教资料库。

七、综合办根据培训计划对各培训项目举办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和考核,各车间、科室未按申报要求完成计划培训项目及配套台账的,未按要求完成的,一项考核车间1000元、科室300元,考核主管、分管领导各50元,车间应在经济责任制中加强职工培训工作的考核。培训、评估有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次。

必须加大核心员工的培养力度,突出抓好新进厂人员和高炉工长等炼铁工序五大专业工种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的培训,鼓励一专多能,不断增加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形成一支忠诚度高、肯学习、能创新的核心员工队伍。

等级工程师、中级以上科技管理人员、技师以上技术能手、班组长以上骨干是一个企业的骨干、基石,应积极承担传授技艺的兼职教师培训授课任务。原则上,公司级专家、分厂级专家、聘任的高级职称人员(不含"只聘不增"人员)和高级技师每年授课课时不少于3个课时(已承担导师带徒任务的视同完成额定课时)。未完成额定课时任务的,扣减岗位工资100元/课时;连续两年未完成额定课时任务的,公司级专家、分厂级专家各加扣岗位工资1200元,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低聘中师或技师一年。

综合办公室建立上课台帐,作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工程师、各级干部的年度绩效考评依据。

八、对违反学习培训规章制度,扰乱职工培训正常进行的以及破坏培训设施的职工视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参加学习培训的学员必须签到,不得相互代签,如监督不力扣责任车间兼职职教干事30元/次。

(二)学员应准时参加培训,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培训的,应有书面请假条,且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上班时间培训,无故缺课、迟到和早退等违反培训纪律行为的,按照《三钢职工违规违纪处罚管理办法》规定处罚。业余时间参加培训的,无故缺课扣岗位工资100元/天,迟到或早退扣岗位工资50元/次。

(三)在培训过程中,职工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教师的要求,禁止从事上网、聊天、听音乐等和上课内容无关的各类活动;在没有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下,不能随意进出教室;手机应关机或静音,不能在课堂内接打电话。违反以上规定的,扣岗位工资50元/项·次;情节严重且不听劝告的,按扰乱课堂秩序处理,扣岗位工资200元/次。

九、各级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都必须组织考试,以检验培训效果,考场原则上安排在分厂,无故缺考的一人次扣奖150元。确因特殊原因(例如:职工因铅疗、探亲的)不能参加考试的应进行补考。分厂开展的重点工种、薄弱工种岗位培训、技术比武成绩与职工的奖金、岗位工资挂钩: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及格人员一人次扣奖50元(其中低于30分的人员一人次扣奖100元;故意交白卷者抵触考试者,一人次扣奖200元),并安排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分厂将对其采取转岗等处理。个别文盲职工可采取口试的方式进行。

十、车间以上单位组织考试,应提前通知综合办公室,办公室必须派人负责考场纪律的检查及考核,车间应保证有一位车间干部、一位所在岗位工段长参加监考,车间对考场纪律负责,发现违反规定及作弊情况,车间发现由车间自行处理,分厂发现扣责任车间100元/人·次。

十一、职工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一)参考职工进入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胶擦、圆规、三角板(工长考试可带计算器)等。参考职工不准在允许带进考室的任何文具上及其它地方写有公式或文字,违反者按作弊处理。

(二)参考职工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整齐。

(三)参考职工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在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冒名顶替等,违反者按作弊处理。参考职工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四)迟到三十分钟,不准进入考室,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退出考室。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或谈论。考试时间一到,参考职工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考室,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十二、各级组织职工培训必须协调好工学矛盾,尽量不在培训中途安排参训职工工作。

第四章  学历教育

十三、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一)凡报考人力资源部组织的需占用上班时间的学历教育,必须专业对口,经本人书面申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主管科室审查,厂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报考;

(二)职工参加业余学历教育学习,提倡专业对口;

(三)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公司另行规定的学历教育除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经厂长批准,参加各类专业对口的学历教育,还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学历更改手续之后,方可毕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以职教奖励基金管理规定为准)。

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篇(3)

岗位责任制

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制定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以及对不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订岗位责任制要科学、合理、严密,体现效率原则和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岗位职责中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作为考评依据。

四、定期组织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同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奖惩挂钩。

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度

为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责任,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保证来计生委办事人员能得到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接)责任人

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来委办事(包括办理业务、上访、投诉、咨询等)的人员要主动热情招呼,不得互相推诿、冷淡办事人员。主动接办人员、来办事者先找到的人员或首先接电话的人员即为该事项的“首问接责任人”。

二、首问(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首问(接)责任人负有主动、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办事者的责任;

(二)首问接责任人要向来办事者主动出示胸牌,问明来意。对来电话者,要主动告知对方单位和工号,问清对方意图;

(三)对来访内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受理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解释清楚,并引领来委办事人员到有关科室部门,落实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对电话咨询的,要告知负责答复部门的电话和联系人。

(五)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说明理由,介绍或联系到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三、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顶岗工作制度

一、顶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实行顶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政务承诺制、办事预约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三、各股室都要确定岗,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

四、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五、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六、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群众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群众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承诺期限

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入户粮关系证明、非农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关证件的,应当随到随办。版权所有

⒉对群众的申诉、举报或投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答复,并及时依法处理。

⒊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具体情况。

三、未按上述规定时限办理的,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公布承诺内容。

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或举办群众接待日活动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作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予以赔偿。

办事预约制度

一、办事预约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工作需要或情况,需要预约办理有关事务或进行上门服务的,计生委应根据预约要求,在职能范围内办理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预约范围

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受理的业务工作,可以预约。

⒉异地人员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等有关事项的可以预约。

⒊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帮助解决及服务的有关事项,可以预约,必要时也可以上门服务。

⒋因特殊情况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延长服务时间的,可以预约。

⒌其它需要预约的有关事务或事项。

三、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政务公示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示制度系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二条县计生委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第三条县计生委各股室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像片、姓名、部门、职务;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股室职责;

三、办事程序、标准;

四、机关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五、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通常做法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栏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各股室负责提供各自应公示的内容,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检查各股室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干部诫勉制度》处理。

第七条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股室、个人的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效能考评制度

一、委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的干部职工均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成绩。

三、考核办法

⒈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干部职工的德、才和工作表现逐月作出考评,半年进行小结,形成书面意见,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

⒉平时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委主任负责对委机关科级干部进行考核;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股室长进行考核;股室长对本股室的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⒊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在年度考核时,除负责对本机关干部职工考核综合评定外,还要对二级机构的考核进行审核。

四、年度考核的时间、内容、标准、具体方法步骤,应根据县委、县政府、县人事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拟定实施方案,提交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年度考核结果存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奖惩、任免、工资晋升的依据。

六、凡属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处理。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或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辞退。二级机构干部职工参照以上办法处理。

七、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县委组织部规定的要求参加考核。

八、本制度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明确个人岗位责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增强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行政过错,是指本委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行政效率和行政秩序,给行为对象或者国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就是对工作过错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的制度。

二、行政过错的主要情形

本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过错:

(一)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三)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

(四)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

(五)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未履行办事承诺制度,无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许可事项或告知办理结果的;

(七)对明显虚假的材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八)故意制造虚假材料或谎报事实的;

(九)办理业务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的;

(十)其他应该追究工作过错的行为。

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⒉通报批评;

⒊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⒋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和年终奖金;

⒌轮岗或停职离岗培训;

⒍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⒎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工作过错行为是由数个行政环节过错造成的,工作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三)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造成本单位赔偿,有过错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定的赔偿责任。

(四)在年度考核期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群众投诉,经核实的,第一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第二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对本人进行离岗培训、轮岗或降级使用处理。

(五)工作人员过错行为性质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六)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从重追究过错责任:

⒈在被调查过程中拒不交代过错事实的;

⒉有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⒊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⒋其他经行政过错追究机构认定,应从重追究过错责任的。

(七)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从轻追究过错责任:

⒈主动承认过错行为并及时纠正的:

⒉其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⒊其他可从轻或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

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篇(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办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1人,内设4个股室和1个下属单位规划设计院,共有股级干部4名。

二、轮岗交流工作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办务会、办中层干部例会等多个会议要求抓好交流轮岗工作,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成立了规划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小组,制定了《XX市规划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推进交流轮岗工作

我办根据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要求,按照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增强机关执行力、创新力、落实力,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原则,今年初已对人秘股、综合股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按照市上要求,结合我办《XX市规划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本次对工程规划管理股、用地规划管理股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工程规划管理股股长胡政楠与用地规划管理股股长吉劲松相互交流)。

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篇(5)

一、购买岗位计划

今年省政府将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列入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根据人社就号文件,年我县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348个,其中:城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152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196个。

二、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职责

(一)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负责保安、保洁、保绿、交通协管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按照面向基层、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承担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需购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对聘用人员实行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管理考核机制。

(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负责基层社会工作(含五保、低保、社工、医疗救助、残疾人服务等)、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服务(含办理五大保险、就业再就业工作及各种台帐建立等)、公共卫生服务、社区矫正等综合工作。每个乡(镇、场、区)购买4个岗位(含劳动保障服务岗位1名);每个居委会、行政村各购买1个岗位。对聘用人员实行以乡(镇、场、区)为管理主体,建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的考核机制。

三、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国企改制过程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2、高校毕业生(含在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村官计划”等专门项目服务期限内的高校毕业生);

3、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4、退役军人。

(二)安置对象不含以下人员:

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城乡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不属于本方案规定职责内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及城乡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不得作为此次招聘范围。

四、资金来源和工作要求

(一)资金来源。岗位待遇和资金安排等工作要求按照省人保厅、省财政厅下发的人社字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我县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照培任组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程大新任副组长,县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城管局、市容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购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就业局局长张炳生任主任,各相关单位确定一名业务经办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统一计划安排。各乡(镇、场、区)要按照购岗计划安排,做好购岗的宣传工作,收集好公益性岗位。各乡(镇、场、区)负责收集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县城管局、公安局等单位负责收集城区保洁、保绿、保安、交通协管员等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并在7月31日前提出岗位聘用人员标准和购岗计划。购岗计划报县购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下发后,全县公益性岗位安排需报县购岗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重新统一计划安排(见附表),严禁任何单位骗取、套取岗位补贴。

(四)规范人员管理。本方案提供的岗位是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并不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岗位具有公益性和临时性。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统一制定劳动合同文本。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五)严格聘用标准。各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实行考核淘汰制,对空出的岗位,继续聘用新的人员进行补充,形成定岗不定人,人员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对具有社会性、服务性、灵活性工作特点的城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要重点向符合条件的国企改制职工和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倾斜,困难人员比例应达到70%以上;对政策性、专业性、操作性要求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要尽可能聘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

(六)规范工作程序。招聘工作实行由各用人单位向县购岗工作领导小组申报购岗计划,填写《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审批表》,县购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购岗公告,各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和考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花名册》报县购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水利行风的根本好转为目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以下原则:㈠依法公开原则;㈡真实公正原则;㈢突出重点原则;㈣讲究时效原则;㈤注重实效原则。

三、公开内容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活动内容都应当公开。

(一)机关股室

公开水利局全体领导的分工和职责,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党政办公室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全系统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和上报工作;公开全系统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和任用工作;公开机关和各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准生证发放有关规定和办理结果;公开有关党务工作的内容;公开各类《责任书》的考核情况;公开干部职工调动原则、程序和结果;公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条件、结果;公开评模选优的标准,指标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计财股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和预算外资金及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公开多渠道筹措水利经费的收支情况;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利股(含项目办)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灌溉用水计划、灌溉管理制度、公开常规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指标;公开全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的情况;公开工程项目的招标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政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法律、法规及有关水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公开全区水资源收费标准及处罚依据;公开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查处程序;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设计队公开本队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年度计划内容;公开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喷、滴、渗灌、防洪堤坝、干支渠等建设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防汛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公开防汛预案及水库运行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综经办公开本室的主要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综合经营项目下达指标和落实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二)各基层单位

公开本单位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各级职称的评定条件、分配名额和评定结果;公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程序及结果;公开评优选模的级别、数量、条件和评选结果;公开财务、伙食标准的收支帐目;公开本单位待遇及工作奖励情况;公开工、青、妇有关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采取设置专栏、张贴公告、刊登报纸、电视广告、印发明白卡、监督卡、宣传材料,查询等多种形式。做到“两有、三挂、四上墙”,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办事结果上墙。建立健全“一栏、两簿、三项制度”,即:公开栏,政务公开登记簿,民主评议监督簿,政务公开制度、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监督制度。除上述形式结合实际选择使用外,具体要求:

1、机关股室

①统一标准,以壁报、橱窗、专栏等形式公布机关科室公务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和职责,各办公室需要公开的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壁报制度框公布各办公室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定。

③设置临时公开栏,由机关科室负责在栏内公开需要公开的事项。

2各基层单位

①统一标准公布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一职一版),需要公开的有关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黑板或橱窗公布各单位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规定。

(二)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适时举办咨询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公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依法治水,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创造水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为发展水利经济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抓好督办,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七、监督保障措施

1、局纪委负责各单位及机关政务公开的监督评议,并聘请基层单位的干部职工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纪委经常性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查访结果予以通报。

2、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或者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者办理前,要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办公室本岗位工作计划篇(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云南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 支农 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2007〕4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现将2009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

1、招募数量。我省今年计划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支农219名、支教369名、支医412名,各州市招募计划附后。服务岗位为乡镇以下教育、农业、卫生基层一线。

2、招募对象。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鼓励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

3、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4)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二、招募方式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体检、择优招募、培训上岗、签订协议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公告(6月5日)。各高校毕业生可于6月5日在云南日报和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招募公告。

(二)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 6月5日至6月12日)。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下载《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到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网上提示信息填写报名事项。报考者面试时须出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资格审查(6月5日─6月15日)。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网上报名人员统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 6月20日─26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登录云南省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统一考试

1、笔试( 6月27日)。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命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各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点设立地区为:昆明、大理、普洱、昭通、曲靖、文山、红河,考生可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2、公布成绩(7月4日)。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并确定最低招募录取分数线。报考者可登陆网站查询。

(四)体检公示

1、体检(7月11日前)。各州、市依据考试成绩,在招募计划数内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面试后提出拟招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7月13日前各州市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

2、公示(7月14日-7月20日)。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招募上岗。

1、确定招募人员(7月22日前)。公示期满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定招募人员,并统一出具招募通知。

2、培训上岗(7月23一7月30日)。各州市负责组织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后由各州市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统筹安排服务岗位,并统一派遣报到。

3、签订协议( 8月1日前)。由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1、从2009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用于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此外,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2、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地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岗位,也应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州(市)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3、“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省、州市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时,应明确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乡镇党政机关招考,按相关规定执行。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自主创业的可按国家及我省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

5、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

6、落实就业岗位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卫生系列指初晋中),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7、服务期满后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两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8、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2、被招募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州、市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3、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咨询电话:0871-363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