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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副组长岗位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04 02:39:37

高中副组长岗位

高中副组长岗位篇(1)

一、精心组织,周密布署

根据县委审批的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首先成立了由分管组织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院主要领导担任,并从组织、纪检、政法委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方案的实施。

月日召开了法院全体干警参加的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县委的批复及实施方案,县委副书记许同志从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思想动员,使法院全体干警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严格程序,认真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群众公认的原则,从月日至月日历时7天时间,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等环节,有名同志参加了竞争。

一是严格资格审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并核对本人档案,对名参与竞争的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查,基本情况全部符合条件,并于月日在院内进行了公示。

二是严格命题考试。月日晚聘请市中院名业务骨干,由监察局同志参与监督,进行了全封闭式命题。月日上午在县职教中心进行了闭卷考试,当日下午在院内公布了考试成绩。

三是认真组织自荐演讲和民主测评。分别于月1日和2日进行了竞争正、副职职位人员的自荐演讲和民主测评,由领导小组随机确定9名同志为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随后进行民主测评,并于当日下午公布民主测评结果。

四是严格组织考核。民主测评结束后,分别对参加竞争正、副职职位全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根据竞争者德、能、勤、绩、廉作出综合评价,由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职位人选,并在院内进行公示。

三、择优选任,效果突出

通过公开、公平竞争,名同志由副职岗位竞争到了正职岗位;名同志竞争到了副职岗位,其中名同志由原正职岗位落选后竞争到了副职岗位;原正职岗位的名同志和原副职岗位的名同志落选。

通过这次竞争上岗,法院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由岁下降为岁;文化层次由原来的初中、高中、大专,普遍上升为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有 名50岁以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中层干部退居二线。

高中副组长岗位篇(2)

为认真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奉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奉组〔20*〕35号)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象和范围

本局除事业人员、企业人员、工勤人员以外所有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二、竞争岗位和职数

办公室主任1名,投资科(重点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行政审批科科长1名,综合计划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市场资源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体制改革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价格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收费管理科科长1名。

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参照实施,竞争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并在实际工作中起表率带头作用。

2、事业心强,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经验。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2、原则上能任满一个任期以上,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新竞争中层正职职务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新担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在一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竞争上岗程序

1、公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于7月18日前到局办公室报名,并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笔试

参加竞岗者(除党委成员外)必须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以上。笔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参加竞岗者必须以书面形式上交近三年来个人小结一份(不少于1500字),经考核组评定,结果作为笔试成绩。

4、民主测评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以及综合评价。

5、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讨论决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评估。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率在20%以上或基本称职、不称职之和在30%以上的人员,取消竞争上岗资格。

6、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用人选。对拟任职人选按规定经公示7天后,不出现影响任职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时间安排

(一)制订方案,思想发动。时间安排在7月15日-7月20日。

(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时间安排在7月21日-8月10日。

(三)党委讨论、决定任职。时间安排在8月11日-8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全体干部必须高度统一思想,积极参与竞争。为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陈彩月局长任组长,徐文国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考察组,组成人员除局党委成员外,并邀请2-3名干部代表参加。

高中副组长岗位篇(3)

第二条选拔任用管理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

3、简政放权、提高效率,职级分开管理原则;

4、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原则;

5、注重实绩、任人唯贤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职数设置

1、领导班子职数。区人民法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副院长级领导职数3名,分别为: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执行局局长1名。区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副检察长级领导职数3名,分别为: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反贪污贿赂局局长1名。

2、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数。区人民法院设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区人民检察院设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2名,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规格和条件,从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符合任职条件的法官、检察官中选任。

3、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编制在3名以下的设正职1名;4-6名的设1正1副;7-9名的设1正2副;10名以上的设1正3副。

4、科级干部职数。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科级干部与全院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之比按最高不超过1:1.9设置,其中正科级干部与副科级干部之比为1:2。

第四条干部管理权限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正副职实行行政职务与级别分开管理。具体管理权限如下:

1、区委管理的干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纪检组组长,政治处主任,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中非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享受所担任职务的相应的职级待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纪检组组长,政治处主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其中非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享受所担任职务的相应的职级待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2、区委委托区委政法委任前备案管理的干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正职,法庭庭长。

3、区委委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管理的干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副职,法庭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第五条任职资格及条件

1、科级干部任职资格与条件。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其中,提任副院长、副检察长,执行局局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还必须同时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或者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内设机构正职和法庭庭长任职资格与条件。在内设机构副职、法庭副庭长岗位上工作满2年,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担任业务部门正职的还必须同时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或者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内设机构副职任职资格与条件。工作满2年,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担任业务部门副职的还必须同时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或者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六条任免程序

1、科级干部任免程序。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政法委考核,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办理,报区委研究决定。

2、内设机构正副职任免程序。内设机构、法庭正副职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任免意见,任前报区委政法委审查,任后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备案。需要依法任免的,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3、任免材料呈报。对区委管理的干部,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区委组织部呈报任免材料;对区委政法委备案管理的干部,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区委政法委呈报任免材料。呈报材料包括:干部任免请示、党组讨论会议纪要、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

第七条管理制度

1、交流轮岗制度。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五年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分管同一项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调整工作分工。担任内设机构、法庭的正副职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轮岗。根据工作需要,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也要积极进行交流轮岗。适当加大全区政法系统干部交流力度。

2、竞争上岗制度。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正副职岗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全区有任职资格人员开展。符合条件的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必须参加竞争上岗选拔。

3、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干部交流轮岗、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任职回避的具体办法由区委政法委会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有关待遇

1、现担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人民法庭正副职的,本办法实施后,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分别享受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工资待遇。

2、现担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人民法庭正副职的,本办法实施后,因组织处分或不胜任现职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分别享受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

3、本办法实施后,提拔担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内设机构、人民法庭正副职,分别享受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

第九条纪律与监督

1、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的干部任免事项,一律无效;干部任免主管单位对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免和调配决定,有权予以纠正。

2、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各项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

高中副组长岗位篇(4)

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xx省xxx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院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机构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的中层领导职位为院机关内机构中除纪检组长以外的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为:政工科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执行局(庭)长1名,副局长2名,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一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二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行政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法警大队副队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中层领导职位在院范围内报名,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

2、具备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献身司法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4、竞争审判业务部门领导职务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二)竞争上岗资格

1、职级

竞争正职:必须任副科2年(200x年x月底前任职)以上。

竞争副职:工龄满三年以上(200x年x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竞争审判岗位副职,须任助审员2年以上(200x年x月底前任职)。

2、年龄

参与竞争正职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副职人员不超过50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

3、其他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评内容和方法

考评内容分为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30分。

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30分。

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0.8+不胜任票×0.2)×xx。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2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2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200x至200x)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1、省级荣誉每项加2分。

2、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

3、县级荣誉每项加0.5分,对200x至200x年度在公务员考核当中,1次优秀加1分。

4、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0.5分,本院每项加0.2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高中副组长岗位篇(5)

一、机构改革实施时间步骤

此次机构改革工作从年月1日开始,到年月20日前结束。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按照先直属单位、工商所负责人和机关股室(含协会)负责人配备到位,再机关股室(含协会)、直属单位、工商所副职配备到位,再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行政服务中心登记注册窗口岗位、申投诉中心窗口岗位、经济检查大队工作人员岗位到位,最后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定岗到位的步骤,积极稳妥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二、关于实施机构改革有关问题

1、关于人员定编问题。省编办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基层专项编制134名,工勤编制18名,事业编制11名。结合我局现有人员情况,各单位定编数和领导职数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配备一览表》(附件2)。

2、关于基层工商所管辖范围问题。适当调整马家店和五柳树工商所管辖范围,即:将原五柳树工商所管辖的民主路西侧(含中央商城和宜昌宏达码垛机械厂宿舍区)划归马家店工商所管辖。其它工商所管辖范围不变。

3、关于协会设置问题。市工商局挂靠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和市消费者协会,各协会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关于工商所内设机构问题。各工商所内设机构均按一室一队一站模式设置,各工商所应当根据辖区经济区域科学、合理划定若干个片区、网格,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工商所市场监管执法队根据履职需要可分设若干队,具体承担片区、网格的市场监管执法职责,较大工商所可明确一队具体承担本所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检查执法工作。各工商所片区、网格、市场监管执法队的设置由各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划分、申报,人事股审核,市局党组审定。

5、关于人员定岗问题。我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23人,占编制数的77%,缺编36人;工勤编制人员12人,占编制数的67%,缺编6人;事业编制2人,占编制数的18%,缺编9人。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在保证机关内设机构编制数的前提下,按工作需要和缺编比例相应安排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人员。机关股室(含协会)负责人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办法定岗;副职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组织决定的办法定岗;机关股室(含协会)、重要窗口和执法机构工作人员采取个人自荐、考试、组织决定的办法定岗;其他工作人员岗位采取个人自荐、轮岗交流、组织决定的办法定岗。定岗时间及办法市局将另行下发通知。

6、关于直属单位和工商所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问题。原则上由各单位班子副职兼任,确需其他人员任职的,由所在单位报市局审批。

7、关于经济检查中队负责人任职问题。经济检查中队队长由各工商所负责人兼任,各工商所应明确1名副所长负责经济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机构改革和人员定岗工作顺利进行,市局成立机构改革和人员定岗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教科,负责机构改革和人员定岗工作事宜。

高中副组长岗位篇(6)

一、着眼人才培育,突出适配和谐,强化责任意识引领。

为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在基层工商队伍的领军人才作用,该局紧扣人才适配和岗位责任的关键点,努力推进中层班子和谐建设。一是推行适岗定人,实现基础性和谐。打破原有人员岗位界定,应新“三定”方案后职能转变需要,明确提出中层正职干部上岗推行“适岗定人”。即按编设定中层正职岗位,通过发放《中层干部正职适岗意向表》,先由全体中层正职干部根据其个人能力专长竞选三个意愿岗位;局党委再综合分析干部能力水平、综合素质与意愿岗位是否适配进行充分研究,合理布局中层正职岗位人选,努力使中层正职岗位的干部配置实现基础性和谐。经过调整,大部份中层正职干部根据个性特点,如愿轮换到其专长适宜岗位,通过自主择岗进一步强化了岗位责任意识,切实解决“有位无为”、人才不能“专用”的问题。二是推行适配定编,实现功能性和谐。在调整中,打破以往干部调整选拔任用时实行满编满员的惯例,针对个别虽有定编的岗位但与其他岗位的功能职责相近可兼顾的岗位,坚持由合适干部进行兼岗不满编;对功能职责比较少的岗位坚持能不设正职的就仅配一副职工作,能不配副职岗位的就仅配一正职开展工作;对人员较少、事务较少的山区基层所配一名副职就能开展工作的,就不再设两个副职岗位。通过该次调整,中层正职岗位配置缩减了_个;中层副职岗位缩减了_个,岗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精简高效。三是推行适者搭配,实现匹配性和谐。即在组合中层正副职搭档时推行“双向选择,适者搭配”的理念。即由中层干部正职填写单位《选副职意向表》,每单位可按编数_:_比例申请副职对象名单;中层副职填写个人《择岗意向表》,每人可申请_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局党委根据双向选择的结果从年龄结构、业务水平、性格类型等多方面着手,对正副职中层干部进行排队组合,反复酝酿各单位中层领导班子搭档是否合适恰当,提前消灭人员搭配出现不匹配的因素,力争实现中层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布局。最后,有__位中层副职干部通过双向选择交流到新的岗位,大大增强了中层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二、实施开放选才,突出操作公开,强化竞争意识引领。

为了使这次人事改革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局党委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纪律要求,无论是岗位推荐或是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是公开方案,推行竞争上岗。该局精心制定公布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部分中层干部副职竞岗工作实施方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层正职选拔任用方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层副职干部岗位双向选择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让全系统干部了解竞争上岗的每一个程序与步骤,公开表明不搞因人议事,不先定人后定标准,更不提前安排,最大限度地鼓励了干部的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在中层副职竞争报名,系统内共有__名干部参与,占符合条件人数的__%。二是公开操作,实现公平竞争。该局在中层副职竞岗工作中,从竞争上岗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考核、党委研究任用等结果一律以网上公开张榜的形式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笔试出题、批卷全部由温州考试中心负责、监考则由市纪委人员负责进行;面试官由党委成员_名、市人事局面试官_名组成,监督员由市纪委人员担任,面试程序严格按照公务员面试程序执行,面试情况由前一位面试人员现场监督,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三是公开测评,坚持选才公正。民主测评根据投票人员对被测评人员的情况熟悉程度采用“三票制”,即党委成员a票、中层干部b票、一般干部c票,a、b、c三类票依次分别占测评分值的__%、__%、__%,合成测评结果以__%的比例计入总分;考察对象由党委成员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以__%的比例计入总分;最后,根据笔试成绩占__%、面试成绩占__%、民主测评得分占__%、市局党委评价占__%的比例加上加分合成总分,按方案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干部拟提拔名单。

三、坚持团队培育,突出核心价值,强化协作意识引领。

此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局十分注重团队精神培育引导,努力构建中层干部奋发进取的内在核心价值理念体系。一是培育“用心思考”的事业心。在干部调整前,发动全体中层干部开展“发现问题就是水平,解决问题就是政绩”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转变中层干部的思想观念,引导培养中层干部用心思考事业发展、用心思考工作方向、用心思考工作方法、用心思考工作重点、用心思考队伍建设。在干部调整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有想法才有办法,有思路才有出路”的人才观,将一批年轻有为事业心强的干部予以提拔使用并优先安排到重要岗位或特殊岗位。二是培育“用力工作”的争先理念。对不能发挥岗位作用或作用发挥不到位的中层个别干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形成让“在野”的人有动力、有希望,“在位”的人有压力、有紧迫感的工作氛围;该次调整共有__名中层干部变换了岗位角色,其中__名中层干部进行城乡、局所交流,切实解决在干部任用上“一劳永逸”的倾向,形成一个“用力工作才有位”的良性干部竞争机制。三是培育“鼎力相助”的团体精神。主动搞好团结是一个中层干部必备的素质,更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明确提出中层副职的定位为“鼎力相助”,要求做到尽职尽责而不越权,协助工作而不添乱,帮忙补台而不拆台,摆正位置当好配角,顾全大局当好参谋,服从领导做好助手;对中层正职的定位要牢记责任,搞好团结,高屋建瓴,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中层领导班子要彻底破除“部门本位主义”的“小我”意识,开展用力服务大局的同目标、同创新、同发展“三同”教育,实现打造高绩效大团队的目标。

四、推动人事改革,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和谐意识引领。

高中副组长岗位篇(7)

一、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市政府批准我局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为依据,从林业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开展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通过竞争上岗进一步推进市直林业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内部竞争激励机制,使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更加优化,充分调动干部积极向上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林业的改革、创新与发展。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

市木材检查站副站长;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副站长;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市林木种苗站副站长。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参加市木材检查站副站长、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副站长、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职位竞争上岗的人员,应是市林业局在编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已登记的人员);参加市林木种苗站副站长职位竞争上岗的人员应是市林业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3、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有四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在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

四、方法步骤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此次的竞争上岗工作按下列程序和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局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有关文件,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实行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正确对待并积极参与竞争上岗。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有志竞争者,可向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12月18日。

3、资格审查。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2012年12月19日)

4、对竞争上岗者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排名。

①演讲与民主测评(35分)。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由参与竞争上岗者进行演讲,主要介绍自己工作经历、任职优势、实绩情况、工作打算等,每人限时10分钟以内。演讲结束后,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与推荐。

②答辩(35分)。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竞争者按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回答,答辩者每人限时15分钟,采取由评委打分,当场统计,宣布最后得分。

③考绩(20分)。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成员对竞争者的一贯工作业绩进行投票,换算成得分。

④加分项目(10分):自2005年以来,获省部级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地厅级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本局年度表彰的一次加1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具体加分项目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审定)。

5、确定入围人选和具体职位。由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个人答辩、考绩和加分项目四项统计得分排名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入围人选和具体职位。

6、公示。对上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呈报审批。按要求及时办好备案呈报审批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各方面的同志组成演讲答辩的评委,具体人员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另定。

六、组织纪律

为保证此次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坚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