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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巡查整改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27 11:20:36

学校巡查整改方案

学校巡查整改方案篇(1)

一、会议时间

2021年6月18日

二、会议地点

党员活动室(行政楼五楼)

三、参会人员

1.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凌林同志;

2.县纪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勇同志;

3.白马中学全体县管领导干部;

4.挂职副校长和有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同志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精准评估整改实效,巩固深化成果运用,切实做好我校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五、会前准备

(一)组织会前学习。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史,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等,有针对性地学习中共巫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白马中学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学校巡察整改出实招、见实效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领导班子以及领导个人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做到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尽可能多谈一些。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深入查摆问题。对照党章党纪,对照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的问题,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联系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回顾组织参与巡察整改的工作过程,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等形式,深入查摆班子和个人在“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总支书记要组织专门会议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个人发言材料的撰写提出具体要求。

(五)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制定《巫溪县白马中学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进一步明确会议主题、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和相关要求,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白马中学校党总支书记涂志权同志介绍出席会议的有关领导、通报会议准备情况并作动员。

2.白马中学校党总支书记涂志权同志通报县委第六巡查组《关于对白马中学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3.白马中学校党总支书记涂志权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

4.县管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对发言同志开展批评。

5.讨论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方案。

6.列席人员发言。

7.县委教育工委领导讲话;

8.白马中学党总支书记涂志权同志总结会议情况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七、会议要求

(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触及思想,落实落细,坚决克服和纠正敷衍了事、避重就轻、表功摆好等现象。相互批评应当动真格、“有辣味”,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二)严肃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律。会议期间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会议笔记。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或敷衍应付会议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八、会后相关工作

(一)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县管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个人整改清单。确保立行立改,整改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及时报告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及时撰写综合报告,15天内报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巡察办。同时,收集整理群众意见、会议原始记录、整改方案等全套专题民主生活会资料以存档备查。

学校巡查整改方案篇(2)

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8月17日对我校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0年11年19日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我校反馈了巡察意见,在肯定我单位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12个问题,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三中党总支高度重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查摆剖析,现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突出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价值取向,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 ,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我校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二:目标任务

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经过全面自查整改,使思想认识得到深化,反馈的问题将会得到整改,相关制度将会得到完善。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全面整改,进一步形成从严治党的常态化,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的水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工作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了**县第三初级中学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 **

总督导:**

副组长:** **** **

各年部主任,各组室主任

四:整改时限

1、2020年11月19日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并开始整改。

2、2020年11月19至2020年12月2日各处室、各部门先根据巡察组的建议自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形成整改方案。

2020年12月3日审查整改方案,定稿,2020年12月4日上交巡察组整改方案。

3、2020年11月19日开始至2021年1月10日根据各种问题,分类别、分时段,采取逐步措施逐步解决整改。

4、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2日形成问题清单。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4日形成报告,上交第五巡察组。

四、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1、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不够深入,不够细致。学习大多数停留在表面,没能更好理解其中深刻内涵,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差距。

存在的问题改进方案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建立《**三中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并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之一。二是建立《**三中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制度》,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上级会议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形成有部署必落实的新常态,层层抓落实的新氛围。三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示范引领,讲政治、守纪律、讲团结、顾大局,增强凝聚力。深入学习党的会议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把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穿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真正的弄懂并认真掌握。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办

负责人:**

2、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活动不扎实。

改进措施是:一是改进思想政治建设。学校党支部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统一部署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加强党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二是深入学习党的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两学一做”教育在原有的基础上会议的签到列入学校考核。三是强化系统党建意识。学校党支部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建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支部书记要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其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要形成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筑起教育活动定时定点的召开。党员的整改清单以后一律手写,主题教育不但开会又要落实到行动中,然后上交感受材料。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3、对意思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是: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之中。二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议题,制订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三是由党办**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党支委定期研究、抓好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工作,旗帜鲜明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管,引导我校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认识。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是:一是迅速和开商店的老板进行沟通,不允许他向校内销售食品等。二学校内部进行治理,封锁由商店向校内开设的窗户,三是对学生进行卫生和纪律方面的教育。

责任领导:** **

负责部门:后勤、政教

责任人:后勤主任 各年部政教主任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改进措施是:一是召开班子会,抓责任落实,把书记和各个领导负责的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必尽之责列出清单,签字承诺,公之于众,促使各领导主体责任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职,敢抓敢管。二是召开支委会,压实“两个责任”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是抓学习教育,促队伍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党课学习,政治学习紧密结合。把全面从严治党通过“两学一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3、存在好人主义倾向。

整改措施是:一是召开“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民主生活会,增强党内生活的战斗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二是完善制度,让制度管人,让各个部门即日起重新整理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考核制度。三是加强党章、党规学习,提高认识,加强政治站位意识。

责任领导:吴起飞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

4、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是:一是加强财务工作的管理力度。为了使财务工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加强内部监管,学校成立了财务领导小组,财务审查小组,完善《报帐员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财物保管人员工作职责》,《治理乱收费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先召开班子会及教代会论证通过后才进行购买。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大宗物件,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学校财务情况。三是学校购买的图书、桌椅等要做好登记,出、入账单明细。后勤校长和一把校长一学期查看两次,无辜流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后勤主任室

责任人:**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在编教师出现老龄化倾向,后备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是: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招聘教师名额。二是调节学校的奖惩机制,不断调动老龄化教师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对老教师的师德建设,不断增强他们的爱岗敬业精神和主人翁意识。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政教处 教务处

责任人:各年部政教主任、教务主任

2、党内正式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改进措施是:一是从严开展组织生活。学校党支部要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提升组织生活的实效性,避免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二是从严再制定“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的各方面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 各党小组长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改进措施是:一是制定签上交党费薄的规章制度,列入期末考核。二是定出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党小组长负责本组收缴,然后交党办汪主任)。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 各党小组长

4、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是:学校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十分重视,认真反思,由于学校老师偏老龄化,三十以下为零,四十以下都是党员,四十到五十之间还有四十六人,其中党员占28人,即使是这样我们也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召开各个支部书记会议,确定目标和人数,要求各个支部三年要培养出一个党员来。二是召开支委会,让领导多接触现在还不是党员的普通老师,多鼓励,多帮助,让还没有加入党组织的老师及时靠近党组织。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各个支部书记

5、“一岗双责”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是:一是召开班子会议,明确一岗双责的真正含义,强化每位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不但有职责的责任,同时也有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检查。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抓细抓紧,对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降低党员教师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频率。二是学习反腐倡廉、师德师风、制止三乱等上级文件。充分发挥“问责利剑”对“防风险”的警示效果。学校党总支部要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对廉政风险的排查要深要透,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实效性。要找准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风险点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三是制定每学期至少一次主要领导找分管的党员干部廉政方面的谈心谈话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处室

负责人:各个副校长

五:整改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建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的主任为责任人的整改领导小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查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分类研究,扎实整改

根据各种问题,分类别、分时段,采取逐步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新情况,及时解决部署,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吴起飞副校长为总督办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处室要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问题,将整改过程成为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我校工作作风转变的过程,同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及时向县委第五巡察组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学校巡查整改方案篇(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监局党委开展巡察。2019年8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整改认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监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我们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体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班子的问题就是“一把手”的问题、机关作风问题就是班子的问题、基层的问题就是机关的问题、一般党员干部的问题就是党员领导的问题、业务问题折射出机关作风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制约着事业健康发展的严重问题,必须痛下决心,彻底整改。

(二)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刘玉峰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了班子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作风建设等全局性问题,各位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委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问题。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经班子认真研究制订了《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印发到各支部。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整顿作风优化环境结合起来,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促进市监队伍战斗力的提升;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市监系统“务实、廉洁、高效”监管形象的树立;与市监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年度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整改期间,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廉政谈话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职人员考勤管理和请假请示制度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把市监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

1.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市监局党委党委会议记录没有正规的党委会议记录本,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的40份党委会会议记录都是零散散页。

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统一专用正规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委会召开次数少且2019年2、3、4月份机关支部记录空缺。2016年至2018年,机关支部的支委会议仅15次,其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仅8次。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规范支部会议程序,并对会议记录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会议记录有日期、有签名。定期检查支委会会议记录以及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对支部召开支委会、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查,并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为党建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党建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已整改。

3.支部活动流于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中,党员交流发言,民主议事环节记录简单。如:机关支部的2018年5月主题党日会议记录中学习杨汉军先进事迹只记题目没有记录内容。2019年5月的主题党日会议记录中,王增光的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也是只记题目,没有记录具体内容。

整改措施:推进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市监局党委的“主题党日”活动质量。规范记录有序。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存在问题

4.合并后业务整合慢,工作质量不高。由于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工商局、食品和药品监督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酒类专卖局、物价局的一部分合并而成,有的干部对原来自己做的工作熟悉、对新合并过来的业务不了解,工作的衔接配合不到位,业务整合不到位。16个乡镇基层所每个所只有两个人,合并前的各个局的业务基层所都得处理,每项工作都得开展,局内各股室工作单线部署,安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使基层疲于应对,因此导致完成工作标准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刘玉峰局长召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一一听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在基层工作面临的困难,就人少事多,权小责大,人员年龄机构老化等诸多问题,党组采取了措施尽量减少基层矛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1、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对三定方案职能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基层所职能;3、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做好沟通汇报工作,认真梳理我局空编空岗情况,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4、明确业务股和基层所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开展股所联动活动;5、由主管副局长牵头,对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检查。

整改情况:已整改。

5.监管存在死角死面。无照经营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整改措施:我局按照市局查出无证无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我局查出无证无照工作方案,在检查期间共检查3090户,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次,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市场主体48户,全县无证无照率为0.33%,已全部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5.“双随机、一公开” 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衔接的不好。 “双随机、一公开” (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还停留在重点检查工商登记事项层面上,即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前置后置审批等相关情况,对于一些专项检查比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都没有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没有对食品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记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效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5月份我们局制定了拜泉县市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工作计划已于5月份上报县委、县政府、市市监局,涵盖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广告、专利、食品、消保、质量的“双随机”并与今年8月份全面按照工作计划实施“双随机”抽查,将检查结果全部公示,检查监管档案已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群众办事难方面存在问题

7.存在“准入不准营”。在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准入实行先照后证,有些市场主体的开办需要相关审批部门出具后置审批,即市监局先发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要求核验一些条件后发证,经营者才能开始营业。

整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以及第十九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以及《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中第五项,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属于法律明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因此举办者应当向与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同级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以核准的名称向民办学校审批机关提出学校筹设或者正式设立的申请。

整改情况:已整改

8.存在“准入易准出难”。业户设立时办理营业执照速度较快,但是企业的注销速度还是比较慢,虽然设立了简易注销制度,简化了注销手续,企业在注销时公示时间与方式也极大简化,但一些企业经营者还是觉得企业注销比较慢。

整改措施: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申请人于5月份到达窗口咨询关于企业注销的事宜,并按照《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进行公司注销的公告,以及在简易注销公示有效期内完成了企业注销,属于登记办法中的正规操作流程。

整改情况:已整改

(四)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

9.强化领域内意识形态管理存在不足。巡察查阅资料发现,没有制定本单位舆情监测制度,没有舆情监测的相关记录。没有制定本单位对宗教与宗教传播的管理制度,没有管理记录。没有“扫黄打非”工作记录和对本单位职工“扫黄打非”教育的记录。没有研究人才工作的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19年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分管副局长,从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制定了舆情、宗教与宗教传播制度,完善了舆情记录、宗教和扫黄打非工作记录,完善了研究人才工作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

10.对意识形态工作保障不到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宣传委员兼任纪检委员,违反了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设置专职宣传委员的规定。宣传委员身兼多职,其投入到意识形态工作的精力有限。导致2017年撰写的意识形态研判报告质量不高,被县委宣传部退稿并反复修改。

整改措施:意识形态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五)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

11.在线索摸排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对线索的延伸摸排上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前、对于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职之前的线索排查不深入。

整改措施:1、召开全局大会和机关支部、基层支部扩大会议,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了干部职工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填写问题自查表格和承诺书,梳理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2、制定一系列的重点行业的线索摸排方案和具体措施,积极走访企业、群众,深入摸排线索;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开展明查暗访,深挖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进一步明确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责任和任务“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人实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市场监管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进一步凸显成效。把整改工作同当前正在开展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结合起来,抓好窗口单位作风整顿。落实好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事项一站办结,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把整改工作同深刻领会报告结合起来,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进行学习,推动党的精神在市监系统落地生根,进一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事业人事管理等人社各项工作,不断改善我局服务质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学校巡查整改方案篇(4)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三组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底对xxxx进行了政治巡察。期间,巡察组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忠诚、认真负责的精神,深入基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表现出很强的政治观念、大局意识和很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体现出直面问题的担当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于律己的从政风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给我校干部职工留下了深刻印象,树立了学习榜样。今天,巡察组专程来我校反馈巡视情况,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点的准,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也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意见,这些意见,站位高、把脉准、要求严,是我校干部职工认真总结、改进工作的航标。在此,我代表校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全体领导的辛勤工作和悉心指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我们加强和改进今后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诚恳接受。下面,我代表校党支部全体成员和全体师生员工就如何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表态发言。

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巡视反馈问题。

以xxx同志为组长的县委第三巡察组,三个多月来在巡察工作中的一言一行,党性之强、作风之硬、业务之精、处事之公、律己之严,令我们由衷敬佩和深受教育。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肯指出了我校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我校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通过本次巡察,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正确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思想上更清醒,信念上更坚定,思路上更清晰,工作上更务实。我们一定以本次巡察为契机,从思想上查找根源,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执行好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从行动上寻找差距,不断深化巡察成果,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二、确定方案,拉出清单,细化工作流程。

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提出的建议合理及时,我们一定认真领会,把落实巡察组意见整改任务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巡察反馈会议一结束,校党支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确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原则,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校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深入剖析原因,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抓好业务科室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并要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我校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三、立行立改,不护短不手软抓好整改。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都要立行立改、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一方面,针对已经整改的问题,不能改后重犯,要警钟长鸣,建章立制,严格自律,加强督查,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另一方面,针对正在落实整改的问题,要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诚实、认真、全面、具体地写出整改报告,注重落实整改,不避实就虚,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必须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整改促进工作。

这次县委巡察组对我校的全面巡察,使我校全体党员的党纪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党建方面的一些“死角”得到及时填补。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巡察组今天反馈意见,并不意味着专项巡察工作的结束,而是意味着整改工作的真正开始,我们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进一步形成严肃、认真、扎实、廉洁的工作作风。今后,我们还要致力于巩固巡察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用更好的工作使巡察工作成为推动教学教学工作的重要抓手。

学校巡查整改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各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干群结合、依靠群众,全面部署村(居)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通过与派出所协调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报警点报警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维护。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与村委达成共识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学校要加强内保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兼保卫人员、门卫及生管人员,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落实保安员岗前培训,要组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队,并邀请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治保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定期在校园内外进行安全巡查。要通过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与当地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派出所协助对小学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要强化门卫、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演练。要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要求,镇派出所指导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要求,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联网率。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校园视频监控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维护,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村尽快提出整改方案解决,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各校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会同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各校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把危险、损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学生在危险面前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各小学要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20**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20xx以及《湘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办函〔20**〕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综治办、湘潭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20**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一、目标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从正规保安公司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进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与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源,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本地区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学校、幼儿园要邀请辖区消防官兵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体泉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成万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吴三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易正良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刘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学校巡查整改方案篇(6)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学校巡查整改方案篇(7)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明电[2013]39号)文件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3]52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成立了以柴志坚局长为组长,党委书记XX、副局长XX,纪检组长XX为副组长的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由安监股成员组成的安全督查组,对中小学的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健全安全工作机制

1.加强领导。XX月XX日,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县教育局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月XX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班子成员、相关股室就安全问题进行了责任分工,立即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安全工作大检查,要求:一要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二要与全县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三要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相结合,四要与教师队伍建设和校长素质提高相结合,五要与干部的工作纪律作风的转变相结合,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

2.完善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教育局对在学校安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制度、预案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健全机制。教育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部门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通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管理,人人抓落实,形成了“自查——督查——整改——强化”的学校安全工作运行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教育局把培养师生安全意识同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消除安全隐患同日常管理相结合;把提高应急能力同定期组织演练相结合,积极预防,进一步巩固了学校安全工作成果。

1.狠抓宣传教育。各学校根据教育局要求普遍开展了“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感恩教育”“安全在心中”“我把安全带回家”等系列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国旗下演讲、观看光盘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常识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消防、防汛防溺、用电、食品卫生、体育运动等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2.狠抓日常管理。各学校从日常管理入手,健全完善了校警巡查和昼夜值班制度,实行外来人员盘查登记制度,闲散人员严禁入校。尤其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宿舍管理、食堂食品安全的排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都能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学校一时无法整改的第一时间报告,形成了安全隐患早发现、早解决的良好局面。

3.狠抓预案演练。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各学校先后建立健全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房屋倒塌应急预案”“防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等多种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疏散演练,各学校绘制了“紧急疏散图”和“紧急疏散标志”,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三、加强巡查,重拳出击,确保教育安全稳定

1.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我们结合“六项整治”活动,配合公安、城建、工商、文广新等部门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活动;增设交通标识、减速带等,同时在各校大门两侧增设“车辆慢行”的警示牌,加强交通监督岗的作用;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督查、有整改、有落实,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更加稳固。

四、加强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

加大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组建保安队伍,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监管体系。5月5日**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在西南街中学联合组织召开了“**县学校警务室成立暨保安人员培训会议”,**县校园专职保安队伍就此成立并举行了开班仪式。各初级中学、县直学校和乐昌中心校率先建立了警务室,随后将覆盖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各学校警务室的警用装备进行补充,投资10万余元购置专职保安服装和强光手电、催泪瓦斯、两股叉、橡胶警棍等警用装备。

落实值班值守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修订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完善了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门卫管理、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并将相应的安全制度的执行责任一一落实到学校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中层领导、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工,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的安全管理体系。

实行校园安保周报和校园及周边安全月报制度。校园安保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每周末报安监股邮箱;校园安全及周边安全动态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安监股。

4、加强检查,排除隐患。

开学初,教育局机关全体人员以分片包校的形式,对全县七个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和县直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教育局安监股按照“一天一片,两周一圈”的巡查安排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食堂食品、学生上下学交通、校园警务室、特种设备、防汛的专项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教育局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组,抓落实、强巡查、促整改。

三、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力求实效

一是责任到位。 “宁肯在预防上下功夫,不在事故处理上做文章”。我们把校园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定位明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没有不落实到人的安全责任。

二是落实到位。教育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教育局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做到有责必履、失责必究、问责必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边整边改,以改促整。现查找出安全隐患25项,其中17项已整改完毕,8项正在积极整改中。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方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避免松懈,怠慢现象,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对懈怠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学校将根据责任严厉查处;另一方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些难以整治的问题,学校要加大监管力度,摸清情况,随时上报,及时处理,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