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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法治建设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1 16:27:01

文联法治建设总结

文联法治建设总结篇(1)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系列工作举措。认真贯彻实施《实施意见》,突出干字当头,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制定经信委2015年重要目标工作任务,合力推进法治宣传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把法治建设作为经信系统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化经信系统依法治理的规范化。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利用“机关集中学习月”活动扎实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常态性、整体性和导向性,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当好学法知法、尊法畏法、守法执法、用法依法的表率。

3.切实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积极参与以“深化‘法律进机关’,推进法治县建设”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突出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提升我委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4.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企业工作中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推进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深入开展专项送法行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适时调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方向和宣教形式,组织普法骨干、宣讲团成员深入企业,把法律法规及优质服务送到最基层,力争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上取得新成效。积极开展“法律进家庭”、“法律进企业”等有针对性的专项送法行动,每季度将开展一场专项送法行动。深入推进“村法治联络员进村入户”活动,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的纽带作用。

6.继续办好重大节点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谋划“江淮普法行”、“12·4”全国宪法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推动形成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二、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7.广泛开展企业及生产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

8.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全委机关干部、企业领导及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实施意见,适时召开重点对象工作联席会议,部署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及生产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全力推进。

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构建广角度、全覆盖、多载体的法治文化宣传平台,并在我委网站开辟法治文化板块。加大对法治文化墙、法治长廊等普法场所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文化法治环境。

10.加强品牌建设。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全委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积极打造我委“六五”普法品牌,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品牌,努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更高境界迈进。

四、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

1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委党组领导、各股室齐抓共管、全委共同参与”工作体制,确保我委“六五”普法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2.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六五”普法成功经验,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精心制作一部“六五”普法宣传专题片、制作一份“六五”普法工作汇报PPT、编制重点普法对象领导组分画册, 积极配合我县“六五”普法验收工作。

文联法治建设总结篇(2)

*镇位于*市西北部,距*市所在地*区西北*公里,距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市*公里。*国道横贯东西从镇区经过,交通便利。全镇土地面积*平方公里,总户数*户,总人口数*人。*镇从客观实际出发,建立并逐步完善符合小城镇特点的安全防范体系。在专群结合方针的指导下,从加强安全防范队伍建设入手,构筑了以11名公安干警为主力,10名专职治安巡防员,90名保安员,320名义务联防员,67名治安信息员,221名治保调解组织成员为辅助力量的安全防范组织网络。通过明确的分工和紧密的协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局面,在治安管理、创安活动等涉及安全防范的领域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具体措施

为适应日益动态化的社会治安环境,*镇在总结以往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全面构筑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全力保障了全镇的社会治安稳定。

(一)创建新型的治安防控体系

1、实行一区一警、流动警务相结合,部署社区警务新战略。

*镇以社区为基础,成立社区警务工作室,实现一区一警。社区下设有治保会,调委会,实现警民联动,共同联防值勤。通过改革警务机制,实现警务下移,派出所民警下沉社区,使民警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社区民警主要职责是办理案件,调处纠纷,治安防范。治保会主要是开展帮教和防范宣传。调委会主要是调处一般民间纠纷。流动警务车主要是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治安联防队伍,构建“三线”联防体系。

为强化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镇根据实际情况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构建治安联防网络。建立一批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真正能发挥作用的治安联防队伍。由低保人员,环卫工作人员(主要是4050人员),老年协会会员,出租车司机快速扑火队队员组成的义务治安联防队300余人充实到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当中,负责本辖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三线”(一线:派出所治安员和旗快速扑火队员;二线:老年协会会员和环卫工人;三线:低保对象)相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利用出租车流动性强、接触面广的特点,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工作。

3、实行多警联动,打防结合,建立治安防范新机制。

为增强整体作战能力,*镇综治委积极协调刑警、交警、国保、治安、消防等警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非法组织,维护交通安全,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培育长效的打防控工作机制

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镇始终遵循安全防范这条主线,把各单位、各部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加强指导和监督,从而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镇认真贯彻自治区综治委关于“健全四个机制”的总体要求,在工作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上狠下功夫,把安全创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口一屋”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管理,预护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人口管理等日常基础性工作通过建立目标的形式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实行日常监控与的终考评相结合,责任查究与一票否决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制度约束与法制规范相结合,逐步建立完善治安防范长效工作机制。版权所有

1、在创安活动中,*镇积极开展“党员八个带头作用”和“六进社区”(治安、法律、文体、科技、卫生、道德)活动。2004年,三个社区达到旗级“安全社区”,三个综治成员单位达到旗级“安全单位”。

2、三防联控措施到位。“人防”:每年对综治成员单位值班更夫进行岗位培训,并且不定期进行抽查。“物防”:对重点单位和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每个派出所配有治安巡逻车2辆,进行全天候巡逻)。“技防”:完善金融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

文联法治建设总结篇(3)

关键词 俄罗斯 联邦权力结构 民族问题

民族因素是苏联/俄罗斯联邦权力结构组合和变迁的重要因素。俄罗斯独立后,民族问题 使得俄联邦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相互作用的权力结构更加复杂化,特别是各民族自治实体的 分离活动对俄联邦中央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秩序形成了挑战。在叶利钦时期,俄联邦 中央试图通过条约式联邦权力结构改革来化解这种危机,但是效果不佳。普京执政以后,大力 加强俄联邦垂直权力体系建设,以提高俄联邦的法律效率和整顿社会秩序。鉴于联邦权力结 构改革对俄联邦中央处理民族关系所产生的影响,普京的改革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一、权力的争夺:地方民族主义对俄联邦权力结构的冲击

在拥有众多民族的俄罗斯联邦,独立之初基本上继承了原苏联国家联邦体制的构成原则, 即民族区域和行政区域原则。俄罗斯联邦原有89个联邦主体(21个共和国、6个边疆区、49 个州、1个自治州、10个民族自治区和2个联邦直辖市),2m5年12月1日彼尔姆州与科米― 彼尔米亚克自治区正式合并为彼尔姆边疆区后,俄罗斯的联邦主体减少为88个。

俄罗斯的民族关系带有很强的历史痕迹。俄罗斯独立后,民族问题并没有因为苏联的解 体而消失,反而随着地方民族主义的抬头和俄罗斯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而更加严峻:民族、宗 教问题日益凸现,民族矛盾不断升级,尤其是民族分离主义催生下的恐怖主义活动频繁发生, 所有这一切直接威胁到了俄罗斯联邦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正如安・米格拉尼扬所言: “(民族问题)属于俄罗斯历史上永恒的、‘该诅咒’的问题。”

俄罗斯独立后,各个联邦主体,特别是“新成立的民族共和国及其境内的命名民族群体加 紧了对权力的争夺”。伴随苏联的解体,俄联邦境内的地方民族主义迅速膨胀,各民族自治 共和国的意识和分离倾向明显增强。在俄罗斯1990年6月12日发表宣言之后,卡 累利阿、雅库特(现名为萨哈)、科米、巴什基尔(现名为巴什科尔托斯坦)、图瓦、卡尔梅克、楚 瓦什等民族自治共和国相继发表宣言。其中,分离倾向最强的是车臣和鞑靼自治共和国。 与此同时,还有很多民族自治实体和部分非自治实体(边疆区和州)竞相向俄联邦中央提出扩 大权力的要求。科米、卡累利阿和远东的雅库特等共和国要求扩大经济自,以期获得在税 收、财政等方面的优惠。在苏联解体过程中迅速膨胀起来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波及到俄罗斯 内部,各民族自治共和国、民族自治州和民族自治区相继发表自己的宣言。到1992年初, 俄罗斯原有的21个民族共和国中有16个去掉了“自治”二字,自行宣布为共和国,试图摆 脱俄罗斯中央政府的控制和扩大民族自。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俄罗斯人集中居住的边疆 区和州也竭力要求扩大经济自,拒不执行联邦中央的私有化经济改革决议,不向联邦中央 缴税,主张独立自主地控制、管理本地区工业系统和支配本地区的自然资源,独立开展对外经 贸活动。俄罗斯人的地方民族主义进一步助长了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活动,使得俄境内的民 族问题愈加复杂化。

独立后的俄罗斯联邦境内民族自治实体中的命名民族――“既包括阿迪格和北奥塞梯那 样弱小的民族,也包括鞑靼和巴什基尔那样实力强大的民族――已迅速施行了民族排外的政 纲”。虽然1992年3月由俄罗斯各共和国草签的《俄罗斯联邦条约》在强调各个民族自治实 体在俄罗斯联邦国家版图内实行民族自决权的同时,也强调要维护联邦国家,但是民族自 治实体的领导人仍然认为“自决权是命名民族不可剥夺的权利,首先要把命名民族在当地权 力结构中超过人口比例的代表权制度化,并确立命名民族在当地社会、文化领域中的统治地 位”。民族自治实体的领导人在民族地方政治权力组织中非常明显地添加了民族因素的色 彩。从1990年到1995年,在民族自治实体立法机构中命名民族的人数比例明显上升。例如, 在1989年鞑靼自治共和国的人口普查中,鞑靼人只占该共和国总人口的48.5%,而其在立法 机构中的官员比例却由1990年的58%上升到1995年的73.3%。而且,当地大部分俄罗斯人 和许多鞑靼人、奥塞梯人和萨哈人认为,民族属性对于能否找到好工作和得到政府部门的高级 职位相当重要,俄罗斯人还认为自身比当地其他民族群体遭受到了更多的民族歧视。可见, 民族属性已成为影响到各民族在自治实体中的政治资源占有和人们日常工作与生活的一个重 要因素。

各个民族自治实体的领导人在民族复兴的计划中,也采取大量措施来发展命名民族的文 化。虽然他们在以本民族命名的共和国的宣言中都宣称要保护各个民族拥有平等的民族 文化发展权利,许多领导人对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民族群体也发出了包容性的、公民式的呼吁, 但是他们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却都把复兴“命名民族”的文化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例如,巴 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的领导人就曾宣称实行包容性的语言政策,承认巴什基尔语和俄语都是 该共和国的官方语言,但在实际操作上当地政府采取了大量措施来发展巴什基尔民族语言的 学校,将大量原来在俄语学校学习的学生转到巴斯基尔语学校中来。在命名民族人口占多数 的民族自治实体中,领导人把大力发展命名民族的文化作为民族复兴的一种手段。楚瓦什共 和国将代表楚瓦什民族的大量标志作为民族复兴、增加自决权的象征,如把代表楚瓦什人传统 的紫色和黄色作为共和国国旗的颜色等。该共和国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鼓励人们优先使用 楚瓦什语,这些措施包括:(1)规定一系列职业的人选必须懂得使用楚瓦什语言;(2)建立楚 瓦什语的短波电台;(3)给予楚瓦什语出版物以优先权;(4)增加楚瓦什人民族图书馆的藏 书;(5)规定在所有的公共学校和大学都要设立楚瓦什语言课;(6)在主要大学的音乐和艺术 系都要为楚瓦什人留有名额。

二、权力的分享:叶利钦时代宪法一条约框架下的俄联邦权力结构

1993年10月,叶利钦在解决了和议会之间的权力争斗后,开始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俄联 邦中央和联邦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问题,以求缓解国家所面临的政治和民族关系危机。

(一)用宪法和条约明确联邦中央与联邦主体间的权力关系

苏联领导人一成不变地把“民族自决权”和“双重国家原则”作为一条宪法原则固定 下来,最后被民族分离势力作为分裂统一的联盟国家的法律依据,这是导致苏联最终解体的一 个重要原因。俄罗斯独立后,许多民族主义者仍然利用这两个原则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

有鉴于此,1993年12月俄罗斯全民公决通过的宪法明确规定:“俄罗斯联邦的联邦体制 建立在俄罗斯联邦国家完整、国家权力体系一致”的基础上,俄联邦总统和政府根据宪法“保 障在俄罗斯联邦全境实现联邦国家权力的全权”。这样,就完全取消了苏联宪法中关于各加 盟共和国拥有退出联邦的自决权的规定。在1996年6月叶利钦总统签署的《俄罗斯联邦国家 民族政策构想》中,也未提及民族自决权问题。可以说,俄已从立法上取消了民族的自决权, 从而消除了民族分离主义势力分裂国家的法律依据。

同时,俄领导人和理论界经过反思开始认识到,在多民族国家中,民族自决权主要应体现 为各民族公民自主地决定、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和平等参与国家、社会管理的民利。

俄联邦中央在通过宪法确保国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也明确了联邦中央和 民族自治主体之间的权力划分,扩大了民族自治权和地方自。俄1993年宪法把国家权力 分为中央权力、中央一地方共管权力以及地方权力。该宪法第73条规定,在俄联邦管辖范围 之外和俄联邦与其各主体共同管辖的权力之外的所有国家权力,由俄联邦各主体行使。

(二)加强民族自治实体的地方自治权特别是民族文化自治权,以满足民族自治实体对民 族地方自治和民族文化复兴的要求

地方自治制度早在1861年就作为农奴制改革的内容之一而登上俄国历史舞台,但是苏联 官方一直主张实行民族自决而对实行民族文化自治持批评的态度。苏联解体后,俄联邦政府 在面临既要巩固联邦的统一,又要满足联邦各主体(特别是民族自治实体)自治要求的现实情 况下,经过反思和研究,提出通过加强民族自治实体的地方自治权来解决这一问题。叶利钦曾 指出:“没有一套生机勃勃的地方自治制度,巩固国家的完整性将无从谈起。”

从1995年起,俄联邦加强了地方自治制度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文化自治的建设。1995 年9月1日俄联邦公布了《俄联邦组织地方自治的普遍原则》,开始扩大地方自治权。与过去 相比,俄联邦权力机构只设到州一级,州以下实行地方自治,改变了过去从上到下中央一统到 底的局面;同时,也大大拓宽了地方拥有的自治权力(主要是对地方事务的支配权)。1996年 6月,俄联邦又颁布了《民族文化自治法》。这表明,民族文化自治的主张已为俄罗斯政府所接 受。幅员广袤是俄罗斯的一个特点,各个民族的文化多姿多彩,加上俄罗斯联邦独立后,各个 民族自治实体对民族复兴(特别是文化复兴)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而文化自治又十分容易满足 各民族保持其民族特性的需要,特别能满足小民族恢复和发展本民族语言、传统文化的迫切愿 望。苏联的实践已证明,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权力体系有其自身的弊端,一方面表现为地方的 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表现为少数民族常常因认为本民族的正当权益受到压制 而滋生地方民族主义。因此,加强地方自治制度建设对于解决俄联邦中央与地方间的矛盾和 缓解紧张的民族关系不失为一项重要举措。

地方自治中的权力分享对于发展和改善民族自治实体中的民族关系、弱化地方民族主义 在民族复兴过程中的极端要求有很大的作用和影响。地方民族主义的产生与民族的历史、文 化有着很强的关联,也就是史密斯所指称的“地方性变量”,因为每个民族的神话传说、语言 文学、音乐舞蹈等历史和文化符号,直到今天仍然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 俄罗斯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悠久历史、文化传统和很强的民族认同,苏联时期人为强调的对 “苏联人民”的认同不可能替代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认同,反而在苏联解体后的民族主义浪潮 中激发了他们强烈的民族复兴热情。而民族文化自治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它不是通过上层 官僚的行政命令方式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基层民间组织的主动性和普通民众的广泛参与来实 现的;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民族文化自治不是排他性的,即它不损害其他民族集团的利 益。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地方文化自治能使各个民族的文化都得到发展和繁荣,因为“不同 文化、不同种族的人口融合在一起,是文化繁荣的源泉,而不是相反”。因此,民族文化自治 是保障各个民族特别是分散居住的少数民族和小民族权利的一种有效形式。

此外,地方自治也是多民族国家因应全球化时展要求所做出的必然反应。但是,需要 指出的是,对于俄罗斯这样一个社会转型中的多民族国家而言,其所实行的地方自治更多的是 因应地方民族主义对自治权和民族文化复兴的要求。对于俄罗斯这样一个尚未具备成熟的市 场联系的社会转型中的多民族国家而言,实行地方自治必将面临考验:它既要重构国家认同和 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威,又要顺应全球化和民主化的潮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以免陷入集 权主义的窠臼。对于这种发展趋势,卡斯特曾指出:“国家试着下放行政权力到区域和地方以 重振正当性的努力反而因为人民更接近地方政府、却对民族国家更加冷漠,而强化了离心的趋 势……‘民族国家’――这个现代的历史产物,它的权力似乎正在衰落当中,更精确的说,是权 力而非影响力(influence)的丧失。”

(三)根据不同情况,以条约形式明确俄联邦中央和某些民族自治实体的权力关系

为了调解俄联邦中央与某些联邦主体之间的特殊矛盾,俄联邦中央采取了灵活的政策,先 后同鞑靼斯坦、北奥塞梯和车臣等40多个联邦主体签订了双边条约。1994年2月17日,俄罗 斯联邦中央与鞑靼斯坦签订了《关于划分俄联邦与鞑靼斯坦的国家权力机关管辖对象和互派 全权代表条约》,进一步明确了俄联邦中央与鞑靼斯坦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根据该条约 的规定,俄联邦中央给予鞑靼斯坦以“国家”称号,以及保留自己的宪法、支配境内自然资源、 参加国际活动、与外国签订协议、实施对外经济活动、参加国际组织等一系列权力;而鞑靼斯坦 则应放弃“民族独立”的要求,并同意向联邦中央缴税等。该条约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缓和 了俄联邦中央与鞑靼斯坦之间的紧张关系,也曾一度被俄罗斯政界和舆论界认为是解决俄联 邦中央与民族自治实体之间矛盾的一条有效途径,是对俄宪法确立的联邦制内容的一项重大 改革,对于弱化鞑靼斯坦、巴什科尔托斯坦的分离主义以及萨哈潜在的分离主义起到了重要作 用,有助于维护俄联邦的稳定和国家完整。时任总统的叶利钦曾公开表示,要运用这种模式解 决俄联邦中央同其他联邦主体之间的权利分配问题,把国家由“宪法联邦”变为“宪法一条约 联邦”。

这种不对称的“宪法一条约联邦”制度(俄联邦政府分别与各民族自治实体签订的分权条 约)是比较符合当时俄罗斯联邦的国情的。普京在2000年的国情咨文中就曾指出,俄联邦中 央当时所采取的某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和俄联邦中央同各联邦主体之间的矛盾,遏 制了民族分离主义的发展,达到了维护国家统一的主要目的。但客观地说,这些变革仍带有修 补性质,不可能解决一些根本性问题。

尽管这一“宪法一条约联邦”制度对俄联邦境内的分离主义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作用, 但它几乎遭到了俄罗斯学者和西方学者的一致反对。前者是出于对俄罗斯人的主导地位被削 弱的关心,而后者则认为这种“宪法一条约联邦”制度反映出国家能力的弱化以及行政混乱的 加深。而对“宪法一条约联邦”制度最普遍的批评是,它把某些民族特权制度化,扰乱了市民 社会和民族国家的建构进程,破坏了俄联邦宪法和行政的一致性,降低了经济改革的效果,导 致了财富分配的不公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鼓励了地方的分离主义(如车臣分离主义势力的 发展),从而对国家的领土完整造成了威胁。

至于把上述双边分权条约视为导致俄联邦社会不稳定的原因,存在以下解释:

其一、俄联邦中央和联邦主体签署的双边分权条约不仅未能加强联邦制,反而损害了联邦 制度的建设。一方面,双边分权条约破坏了俄宪法的权威,削弱了联邦制度的法律基础;另一 方面,从长远看,这种做法将影响俄联邦制度建设的进程,因为在一定时期内,谈判将成为俄联 邦中央处理与地方关系的主要方式。然而,由于国家构成的复杂性决定了俄联邦难以找到中 央与各联邦主体合理划分权限的统一标准,两者关系的发展主要是依据双方的实力和相互需 求的程度,这对于建立起稳定性的制度框架来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利、义务是十分不利的。

其二,这种双边分权条约是相对有限的公共权力机构达成共识的产物,反映了行政部门的 利益。这种双边分权条约属于俄联邦政府与自治共和国、自治地方政府达成的行政协议,在此 过程中既没有俄联邦会议(议会)的参与,也没有征询俄联邦会议的意见。由于双边分权条约 是俄联邦总统与各共和国总统、地方行政首脑达成的行政协议,一旦俄联邦总统发生更替,所 签订的条约就很容易被废除。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普京当政后就已出现了。而且,俄罗斯联邦 的“宪法一条约联邦”制是宪法和条约两种原则相混合的联邦制度,其对国家宪法的权威性和 法律效力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三、权力的集中:俄联邦垂直权力体系的建构

俄罗斯学者米格拉尼扬认为:“能否正确确定民族地域在联邦中的地位,和采取什么方法 解决民族问题,这是决定俄罗斯国家命运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完善俄联邦中央与各联邦主 体之间的关系,首先要真正实现宪法规定的联邦制原则,特别要实现各联邦主体在俄联邦国家 权力体系中的平等原则,保障各联邦主体和各个民族共同体在实现社会、经济、政治、民族文化 方面的平等权利。

普京执政后,按照整顿俄联邦法律秩序和加强俄联邦法律效力的改革要求,在加强俄联邦 权力结构上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按照法治的原则,确立俄联邦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完善国家的权力体系。叶利 钦时期,在权力已下放的俄罗斯联邦,地方机构已不再是俄联邦政府的工具,而是被地方政权 用作巩固自身权力的工具。各个联邦主体竞相扩大自己的权力,通过了大量与俄联邦宪法和 法律相违背的法律或法规。其结果是“俄罗斯的一些地区享有无限的立法自由,地方通过的 法规,包括财产权、税收和关税的法令中,有1/3与联邦法律和宪法相抵触,俄罗斯各边疆区和 州之间建立起贸易壁垒,或者更糟,竖立起边界界碑”。

普京执政后,大力强化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重建全国统一的法治秩序。他首先通过俄 联邦专门做出了审查阿迪盖、巴什科尔托斯坦、科米、北奥塞梯、印古什、鞑靼斯坦等 6个共和国的宪法和法规的决定,让这些共和国限期修改自己的宪法和法规,废除其中的 条款,使之与俄联邦宪法和法律相一致。同时,赋予俄联邦中央权力机构和俄联邦总统在建立 全国统一的法律空间上有更大的权力。2000年7月和8月,俄联邦中央先后颁布的《俄罗斯 联邦国家立法(代表)与权力执行机关基本原则的修改与补充》和《关于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 关组织的普遍原则法》两个法律文件规定:当联邦主体的法律或法规违反俄联邦宪法或有关 法律时,俄联邦总统有权将该联邦主体的法律提交相关法院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 法院裁决的联邦主体立法机关,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可根据俄联邦总统提出的法律动议, 宣布将其解散。联邦主体行政长官如果违反俄联邦宪法和法律,俄联邦总统有权按照规定程 序解除其职务。根据这两个法律文件,俄联邦有权要求民族共和国和其他联邦主体 修改它们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保持与俄联邦宪法和法律相一致。

第二,按照分权制改革俄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的组成原则,同时保证各民族自治实体 在俄联邦委员会的合法权益。俄联邦宪法规定,俄国家杜马经选举产生,俄联邦委员会则由联 邦主体的权力代表机关和权力执行机关各一名代表组成。但宪法没有规定,这些代表是否一 定要由各地方的一把手、行政长官、共和国总统或地方议会领导人担任。过去,俄联邦委员会 的委员基本上由联邦主体的行政长官和议会领导人兼任,他们具有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双 重职能。普京认为,俄联邦委员会的这种组成违背了宪法的“分权原则”,各地区领导人应当 集中精力解决本地区的行政事务;这些联邦主体的领导人应由居民选举产生,立法工作应由立 法代表负责。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各地行政长官和共和国领导人不仅是权力执行机关的首 脑,同时又是联邦委员会的成员。这就造成了他们既是法律的制定者,又是法律的执行者。因 此,普京政府对联邦委员会的组成原则进行了改革:新的俄联邦委员会是常设立法机构,由联 邦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其分别产生于各联邦主体的立法和权力执行机构(地方议会派出 的上院代表由地方议会选举产生,地方权力执行机构派出的上院代表由地方行政首脑提名,并 须得到地方议会2/3议员的支持);联邦主体的行政长官和议会领导人不再兼任俄联邦委员会 委员。这一改革改变了俄联邦委员会由各联邦主体的立法和权力执行机关领导人组成的方 式,实际上加强了俄联邦委员会的立法监督权,削弱了联邦主体领导人对联邦中央的制约能 力,有利于形成从中央到地方逐级制约的垂直权力体系。同时,这也无疑提高了小民族在俄联 邦委员会中的地位,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俄境内的民族分离主义倾向。

第三,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垂直权力体系的建设,重新建立俄联邦的法律秩序和加强俄联 邦的法律效力。由于俄罗斯联邦权力体系的不完善和不成熟,致使各联邦主体为获取最大利 益而各自为政,结果导致了“权威主义的飞地”现象的产生,国家的民族建设工作步履维艰。 普京当选总统后就着手改革联邦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以制止国家“非一体化”的趋势,其 主要举措是建立联邦区和任命总统驻联邦区全权代表。2000年5月13日,普京签署命令将 俄联邦划分为7个联邦区(中央区、西北区、北高加索区、伏尔加河沿岸区、乌拉尔区、西伯利亚 区、远东区),每个联邦区下辖若干联邦主体。驻联邦区的总统全权代表在联邦区内组织实施 俄联邦总统确定的对内、对外政策,并对本联邦区执行国家宪法和最高权力机关决议的情况予 以监督。同时,俄联邦总统的全权代表定期向总统汇报本联邦区内的有关国家安全、社会经济 以及政治局势等方面的情况。可以说,联邦区的设立加强了俄联邦中央对各联邦主体的控制, 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并强化了俄联邦中央在民族地区的权威。虽然此举并非仅针对民族问题, 但它使民族地方与中央之间有了一个缓冲带,缓解了民族地方与俄联邦中央的对抗性矛盾,这 对抑制民族分离主义的进一步升级有着重要作用;此外,联邦区的设立还十分有利于民族自治 实体与其他联邦主体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交往,有利于国家的一体化进程。

2004年俄罗斯发生了“别斯兰人质”等多起恐怖事件,共造成包括车臣总统卡德罗夫在内 的560多人死亡、1000多人受伤的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使俄罗斯民众感到岌岌可危,对俄联 邦政府处理车臣问题的信心大为下降。由于这一系列的恐怖事件都是得到国外恐怖势力大力 支持和援助的车臣分离主义势力所为,说明俄境内的分离主义势力和恐怖势力还有相当大的 能量;同时,也暴露了俄联邦国家反恐体系的薄弱和各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与社会之间的连接 通道因堵塞而发生的系统性的管理危机。“别斯兰人质”事件爆发10天后,俄罗斯总统普京 经过深思熟虑,主持召开了所有地方领导人参加的俄联邦政府扩大会议,明确宣布将对现行的 政治体制进行彻底改革。随后,俄罗斯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维护国家统一和加强国内安全, 防范和打击分离主义及恐怖主义势力。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加大俄联邦垂直权力体 系的改革,强化俄联邦中央的垂直权力和执行效率,其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取消地方行政长官 的直接选举,改为经由地方立法机关根据俄联邦总统的提名选举产生;二是将俄国家杜马的混 合选举制度(其450名议员中的一半按照政党来分配比例,另一半由各大选区选举产生)改成 单一的政党比例选举制。这样,单席位选民区和相应的无党派自荐候选人将不复存在,国家的 政治资源将集中在“统一俄罗斯”、“俄共”、“祖国”和“自由”等少数几个政党手中。这 样,在俄罗斯出现了两个垂直的权力体系:一个是“垂直的行政体系”,另一个是“垂直的立法 体系”。俄罗斯《政治》杂志撰文指出,普京将由此重新构建整个俄罗斯的联邦制度,进一步加 强以总统权力为核心的国家垂直权力体系。

普京的这一改革计划推出后,引起了国内外的激烈反应: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西方国 家对这一举措基本上持批评态度。哈佛大学戴维斯俄罗斯和欧亚研究中心的副主任戈德 (MarshallI.Goldman)认为:“普京的这一计划,目的是要把权力集中到克里姆林宫手中。虽然 普京宣称权力集中是赢得反恐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但无论如何这一举措都是俄罗斯民主进 程的一大退步。”02005年2月24日,美国总统布什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举行的美俄 峰会上,对普京取消地方行政长官的直接选举表示了批评,并利用民主问题对普京施加压力。 普京则否认这是俄罗斯民主的倒退,并表示“所有的现代民主制度和原则必须适应俄罗斯所 处的发展阶段、我们的历史和传统”。

对于一个国家的权力运行体制是否适合其政治发展并无固定模式。究竟采取何种民主实 现方式,主要看它是否有利于国家政治秩序的稳定和效率的提高。民主、效率、秩序是相互依 赖和相互作用的三个方面。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国家的政治发展更要谋求三者的最佳组合。亨 廷顿在总结一些制度变迁国家民主改革的教训时认为:“一个国家是否在政治上体现出一致 性、共同性、合法性,体现出组织、效率和稳定,比民主制和独裁制的区别还重要”;一些国家在 改革、发展中出现问题就在于“缺乏政治上的一致,以及高效、权威的合法政府”;“各国之间最 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

叶利钦时代的政治体制主要是通过“宪法一条约联邦”的方式来和地方或企业的精英进 行权力分享。这种方式并没有给人民带来真正的民主,有些民族政治实体的“民主化”反而促 使狭隘民族主义抬头。而一些政客则趁机利用这种民族情绪作为争夺政治资源的手段。不少 地方领导人打着“民主”、“自决”的旗号,自恃背后有广泛的民意支持,对俄联邦中央的政令不 理不睬,搞地方分立和民族分离的活动。导致的结果是:民族冲突乃至战争相继发生;执法机 关在日益严重的犯罪现象面前束手无策,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已公开化、集团化、恶性化; 贪污受贿盛行,官员现象严重,各种利益集团争权夺利、损公肥私。这种“民主化”不 仅没有加强国家的行政权力,反而促使地方民族主义势力膨胀,民族分离主义势力甚至得以发 展,对俄联邦权力体系的有效运转构成了威胁。

文联法治建设总结篇(4)

乡镇维稳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一

20xx年上半年我乡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在县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和谐社会为导向,以创建平安乡镇为目标,立足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励精图治,扎实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一)强化领导。为确保全乡综治、维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我乡以平安创建为依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不稳定因素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乡党委、政府将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全乡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工作及维稳工作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具体指导全乡的维稳工作,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党政班子成员挂点维稳工作制度:各单位及村相应组建了维稳领导小组,各村委会均设有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人员固定、责任明确、强化了综治、维稳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力度,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按照全乡综治、维稳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

具体负责人,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同3个村、驻乡机关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维稳目标责任书,在实行责任制的基础上,严格责任究查制度,努力营造了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党委政府主导,驻乡机关、各村组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齐抓共管。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警务室、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能作用,突出公安干警、信访综治人员在维稳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对全乡各村治保会主任、治安联防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统防、技防水平。围绕乡党委、政府创建平安乡镇的思路,3村委会广泛动员、认真宣传、制定工作方案。

(四)保障经费。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坚实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强化措施,整体推进

(一)排查矛盾、查找问题。整合信访办、司法所、警务室、综治办、联防队政法资源,对全乡矛盾隐患、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民间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排查。乡、村、组三级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层层建立台帐,逐渐落实办理,实行半月一报告制。上半年共排查梳理各类矛盾纠纷25起,调解成功率达90%,成功调处了一起长达18年的企业拖欠农户公路建设补偿及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并对一部分根源深、影响大的矛盾加大力度进行了集中调处,杜绝了矛盾上交现象,有力确保了农村基层大局稳定,巩固了全乡的稳定成果。

(二)规范调处,化解矛盾。由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负责,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协调会议制度,每月排

查一次热点难点问题,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委,矛盾不激化。

(三)加大宣传、送法下村、预防犯罪、减少危害。围绕我乡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好送法下村、法律宣讲进校园活动,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利用3.15、3.8、6.1等特殊日期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上半年我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制作法制宣传专栏9期,制作标语3幅。

(四)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乡上专门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乡3个村委会都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在工作中采取亲情帮教、结队帮教等方法,通过多渠道帮助他们寻找工作出路,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走勤劳致富的道路。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帮助其度过难关,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防止这些人走回头路,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产生。

(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对明礼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发挥作用,开设法制、道德课程、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大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共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基础性工作。

(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为有效的防止和遏止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三点整治”、交通安全、医疗卫生和食品安

全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力导致的重大治安事故。

三、构筑体系、完善制度

构筑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是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我乡工作的一个重点。年初,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就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着力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另外,还协同派出所、司法所开展了有关治安防护、人民调解等有关业务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起到了明显效果。通过努力,全乡综治基层组织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制度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人员得到了进一步充实,作用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逐步形成了以点带面、合面成网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维护基层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体而言,今年上半年明礼乡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在县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的正确领导下,驻乡机关、各村组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顺利开展,富有成效,也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取得收获的同时,我们仍将正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处境,克服困难,稳步推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为构建平安、稳定、和谐明礼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乡镇维稳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

本人担任XXXX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派出所等工作,即将届满之际,回顾五年来的学习、生活、工作,感受到领导的关心,体会到同事同仁的同心,回味到干部群众的热心,在这良好的创业氛围里,本人坚持结合实际,与时俱进,针对不足,务实创新,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所分管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了综治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并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2、今年镇党委调整充实了综治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维稳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综治维稳办公室,村设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自然村组,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组和治安中心户长,形成了全镇四级维稳综治平安建设组织体系。

3、细化工作责任。把目标管理职责具体量化,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工作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评判,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4、落实经费保障。近年来我镇累计投入综治经费5万余元,对镇、村综治工作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更新综治组织网络图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机构健全,阵地加强,业务规范,综治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二、加强力量整合,做好平台建设

为整合镇综治部门力量,实现基层综治工作由散到合的转变,真正做到基层综治工作有人管,能管好。我镇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定了以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为主要内容的“五联”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确保了高效,有序运行。维稳工作中心有三大职权:一是矛盾纠纷调处调度权,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相关村、职能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服从综治综治工作中心调度,及时参加协调处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交办任务督查权,对于综治工作中心分流指派的案件和交办的工作任务,有关村、职能单位要自觉接受中心的督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写出书面报告结果。否则中心有权建议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实行领导责任追究直至一票否决,三是应急处置指挥权,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妥善处理,综治工作中心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中,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进行疏导化解,确保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扩大,矛盾不激化,切实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着落。初步形成了“各尽其职,协同配合,快捷高效,方便群众”的综治新格局。

三、狠抓基础工作,深化平安建设

一是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我镇适时开展了安全排查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二是不断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我镇建立了三级治安防范网络,三级预警机制,三级治安信息网络,形成了专业队伍,行政力量,社会资源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全镇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今年以来全镇无一起重大恶性案件发生。三是坚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标本兼治,规范运作,畅通渠道,建立基层信访工作平台。我镇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四是精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健全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综治工作科学发展

近年来,我们在落实好综治各项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路子,锐意进取,使基层综治工作充满活力,首先,包村“干、警”在所包村实行三个公开,公开个人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各级领导,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意见,变群众“上访”领导为“干、警”联手下访群众,使原来的“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查访既查请了问题,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全镇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大幅度减少;二是创建“治安中心户长”制,筑牢第一每道维稳防线,在每个村民小组选聘一名或几名有威信的村民为中心户长,在村级综治维稳工作站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联调、联防、联治、联创;三是加强农村技防建设,提高防范能力。提高了干群、警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治安满意率,达到了“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统一,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治安稳定。

总之,一年来,我们虽然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使我镇综治维稳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乡镇维稳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

今年以来,安阳镇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安阳、和谐安阳、平安安阳”的发展目标,把社会治安综治维稳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治镇措施来抓,全镇社会治安保持了稳定祥和的良好局面,为我镇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健康、协调发展。现将我镇201x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综治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根据上级最新综治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人员,由镇党委书记张浩同志任主任,镇长刘富银同志为第一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吴平同志任副主任,纪检委副书记赵霖任综治办主任,同时将中学、小学校长吸收进综治委,分管领导随人事变动作了相应调整。各村、各单位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在每周一召开的干部例会上,综治工作被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以引起领导干部的足够重视。

2、强化工作职责。年初,我镇将县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各部门,同23个行政村和所有镇直单位签定了责任书,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件的单位和行政村,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抓好综治维稳工作提供保障

1、完善综治办建设。综治办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新吸收一名年轻后备干部进综治办。同时按照“抓基层、夯基础、促创新、保稳定”的工作思路,有效整合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纪委等方面力量,建立综治联创机制,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2、加强巡逻队建设。我镇现有巡逻队1支共16人,由镇干部、派出所民警、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巡逻队分成四组采用轮流不间断方式,对镇街道、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进行防控。其日常管理由镇综治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公安派出所指导下,预防和制止、治理违法犯罪,维护镇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加强综治阵地建设。全面规范了全镇23个行政村综治活动阵地,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特别对综治档案进行了规范,真正达到了“活动记载准确,动向管理到位,各种档案齐全”的要求。

4、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警务室的建设,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以安阳、李营村农村警务室为试点,逐步推动全镇其他行政村警务室的建设。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为了使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到每家每户,深入到人人心中。镇党委采取了多项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台帐、抓好内部建设。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我镇把台帐规范为6类,由镇综治办统一购置台帐,制订制度牌子,配置给各村、各单位,以抓检查、督促制度上墙,抓培训、规范台帐建设,抓典型、培育示范单位和样板入手,组织人员对各村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指导,并举办了一期治调主任、内保主任培训班,在每月25日的综治例会日中,实行集中填写台帐,从而使我镇台帐填写水平大幅提高,内部管理更加完善。

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重点整治工作。镇综治办将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作为“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工作,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整治,并严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整治一片,巩固一处,安定一方的目标。今年,经过镇综治办积极争取,全镇五所完小以上学校均安装了电子眼,加强了对校园的安全管理。

三是认真做好综治宣传月工作。在三月份的综治宣传月中,在全镇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2000余本,张贴标语200余幅,对23个村统一制作了宣传粘板,在居峪村制作1个大型宣传栏,在龙门、王庄、细峪三个片设置了固定宣传栏3个,营造了浓厚的干群互动创平安氛围。在有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中心的村还组织了党员干部观看法制电影,做到了综治宣传进村、入户、到人,提高了广大干群“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思想认识,促进了综治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学法、用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协调,强化措施,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维护社会稳定,我镇加大了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今年上半年,我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起,其中,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收到14起,成功调处14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继续保持了“四无乡镇”荣誉。具体做法是:

1、上下联动,加强协调。健全了党政领导挂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调整了党委副职牵头的督办指导组,有关部门和村级治调组织为主的一线工作队,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依托基层、干群参与”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及时反馈。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和上报机制,村级“三天一排查”,乡镇“一周一排查”,严格执行“急事急报、大事快报、无事零报、月底必报、逐级上报”的“五报”制度。

3、创新载体,普及法律。一是认真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利用专栏、墙报、校刊开展了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学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中小学生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二是积极搞好“五五普法”宣传。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山林权归属,承包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召开了动员大会,对辅导员进行了培训,组织综治办、司法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分发普法读本,引导群众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以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利益。

回顾上半年的政法综治工作,我们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足之处仍有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一是法律宣传不够深入,群众法律意识仍然不高;二是安全整治仍有死角,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根治;三是群防群治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些隐患不能及时排查到位;四是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流于形式,导致监管不严,工作落实不够。针对这些问题,在下半年中,我们将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宣传法律知识,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工作督办力度,不断完善奖惩机制,使广大干部能沉下身来,主动排查矛盾隐患,积极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努力推进我镇的“平安安阳”建设,为安阳经济发展添加保驾护航的“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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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法治建设总结篇(5)

一、科学谋划,尽早启动“七五”普法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基础上,群策群力、集思广益,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促进稳定,扎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

2.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市第三届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及时举办“七五”普法启动仪式,精心设计种类丰富、格调高雅,具有吴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七五”普法宣传声势,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知晓率。

3.搞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抓好“六五”普法情况和经验总结,安排部署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工作,并择优推荐省、全国表彰。尽早策划部署,落实准备工作,召开“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层层抓好动员发动。

4.抓实各项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有关普法工作制度,出台《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科学合理分配考核项目权重比例,加强考评结果应用,强化考评导向作用。建立“七五”普法组织领导体系,抓好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着力做好“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骨干遴选、培训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内容宣传

5.深入宣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法治中国建设成就,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6.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形成宪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宪法宣誓仪式。积极创办宪法教育专门阵地,开发创作宪法知识宣传作品,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7.深入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紧扣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着眼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教育活动;着眼推动农业现代化,大力宣传农业经营体制、耕地保护补偿、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文化交流、文化娱乐、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从严管党治党,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改革发展时代需求,大力宣传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投资、贸易、金融法律法规。

8.深入宣传法治创建实践。注重应用各类媒体,宣传我市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的经验、成果,展示形象,增强信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热点事件、司法案件的法治解读,准确阐释社会生活所蕴含的法治理念和原则,深化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坚持德法同行,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有机融合,精心策划、组织好“法润•法治宣传春风行动”等活动,倡导崇德尚法的社会风尚。

三、精准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9.着力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进一步明确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内容等具体要求,把学法用法工作与日常工作开展和述职述廉考核相结合。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菜单式”选学课程中法律课程的比例,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托普法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在线学法考法活动,以考促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10.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学法系列教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本》释法明理,切实落实课程课时。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课教师轮训,提高师资水平。动员发动各级各类学校创办校园学法阵地,结合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计划地兴建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充分发挥其宣传、培训、组织法治教育活动的作用。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方法路径,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提高教育实效。

11.持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宣传活动,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结合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农民工学法用法的新举措。针对农民工工作、生活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月、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抓好在农民工集宿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农民工法治学校、新市民学法俱乐部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学法活动,丰富农民工法治文化生活。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重视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积极引导农村“两委”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服务的能力。

1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科学的法治实践和严格规范执法是最好的普法。要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评比活动,不断夯实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基础。认真组织好第七批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十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加强对已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制度,推进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民主法治实践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

四、注重特色,做强法治文化品牌

13.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动各条线、行业筹建以宣传部门法为主的法治宣传阵地,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更好地实现“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已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重点在提质扩面、增强效能上下功夫。加大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覆盖,逐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实体化运作。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第六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命名,并择优推荐申报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4.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鼓励社会各界将传统历史文化和现代精神与法治元素有机融合,开展法治漫画、动画、法治题材民间艺术品等征集评比活动,创作、挖掘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创作优秀法治歌曲、小说、故事、微电影。动员法律、文化、宣传相关专家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繁荣行动,助力法治文化作品研发、选荐、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类法治文化产品评选征集活动,扩大法治文化作品的影响力。

15.创新法治文化传播方式。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大普法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进一步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融互通,以宣传形式多元化对接互动型服务型法治宣传新模式,积极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普法平台,不断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的影响力。转变思路,更多地应用新媒体组织开展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和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协同合作,举办新媒体应用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者新媒体应用水平。

16.举办第三届法治文化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精选活动内容,精心策划方案,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办好第三届法治文化节,通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体现法治为民、惠民的要求。

五、立足效果,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

17.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抓好工作联动和分工,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落实宣传计划、总结备案和重点工作项目汇报制度,推动各市(区)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强化“大普法”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根据不同需求为不同群体打造特色普法产品,提高普法精准化程度,着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质增效。

18.壮大各类普法队伍。选优、配齐、配强法治宣传专职人员,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运行顺畅。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抓好普法联络员、普法信息员、法治副校长等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和管理,不断壮大“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着力造就一支有激情、能创新、重实干的“七五”普法生力军。坚持向成熟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积极孵化新型社会组织“两手抓”,鼓励基层积极探索,促进部门联动,大力培育多元化的社会普法组织。

文联法治建设总结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心理咨询”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妇联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县妇联切实履行职能,围绕中心、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实践和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努力提高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大力营造广大妇女和家庭敬畏、认同、尊崇法律的良好法治氛围。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平安澄城”建设,大力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活动

发挥新媒体作用,长期利用妇联公众号宣传《民法典》、新修改的《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元月份,走进包联村,入户送上《女性网络安全宣传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及宣传手提袋的200余份。疫情期间,通过公众号宣传新冠病毒的知识,辟谣许多与疫情相关的传言。

3月份,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咨询宣传活动。联合县总工会、陕西古徵律师事务所在长宏广场开展以“建设法制中国·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宣传手提袋、设立宣传台开展妇女法律维权咨询等服务,进一步引领广大妇女增强法治观念。10月份组织开展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发动广大妇女广泛参与网络安全活动,进一步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在长宏广场、澄城中学,开展禁毒普法宣传,大力宣传毒品基础知识,对规范普及毒品知识、增强广大群众识读、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围绕“提升服务”能力,扎实做好妇联干部职工法制教育

1.邀请专家为妇联干部职工深入讲解《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妇女干部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融入单位工作和妇女干部的生活之中,真正收到实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等,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加强同县司法局的信息交流,认真制定妇联系统普法规划。确定专人负责普法信息联络工作,及时报送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有关工作制度、宣传活动方案、信息动态和图片等材料,将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维权信访工作促进普法工作,形成全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开展困难妇女儿童帮扶活动。开展孤贫儿童“社会爸爸(妈妈)”结对帮扶活动,实施适龄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女性健康心理知识报告会,为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受害女童等免费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她们走出阴影。下基层开展关爱“贫困妇女”“贫困女干部”“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帮扶活动,实施“春蕾”高中生助学、贫困“两癌”母亲救助、困境妇女儿童紧急救助等项目,营造良好的平安社会氛围。

三、围绕“源头维权”工作,做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通知》(澄妇发[2021]31号),依托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县古徵律师事务所),设立澄城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完善相关职责和制度,常年有专业律师坐班,为求助妇女群众提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帮助。

2.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婚姻家庭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动员镇村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网格员队伍等深入各村(社区)全面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发现不良情绪、苗头隐患及时疏导化解,努力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3.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通知,落实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加强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的过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

4.认真做好妇联维权接访工作。由专人负责受理,登记造册,针对情况复杂的棘手案件,实施妇联主席、副主席信访接待制度,联动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妇联组织的调解职能,及时办理,跟踪反馈,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已接待来访妇女群众信访案件28件,受理率100%,调解率达90%以上。满意率100%。

文联法治建设总结篇(7)

关键词: 高三历史复习教学 目录教学法 运用

学生在历史学习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记住了的知识容易忘记,考试答问答题时总答不全。这同样也是老师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我们通常的解决方法是:教学生很多记忆方法,让学生反复记忆,教学生许多答题方法。但是这些做法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是什么呢?我也曾经反复思考这一问题,最后发现学生遗忘快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只是被动地记忆历史史实和历史结论,而没有真正理解历史,所以他们不能以历史人物的视角去体会历史,更不能以史学家的眼光去审视历史。什么事情记得最牢?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如何记得最牢呢?那就是你理解了这一事情亲历者当时的环境和感受,因为任何历史事件都是必然的,理解了当时的环境,就能像做数学题一样从已知条件推导出未知的结论。为了达到第一个目的,我们在教学中可以创设历史情境让学生成为亲历者,这称之为情境教学法;为了达到第二个目的,我们可以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加强史论教学,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这称之为历史逻辑教学法。以上这两种教学法的见效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至少要从高一开始就进行。那么在高三复习教学中有没有能有立竿见影效果的教学方法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目录教学法。下面我以必修Ⅰ《政治文明历程》(岳麓版)为例介绍这一教学法的运用。

一、目录教学法的理论依据

目录是书籍正文前所载的目次,是揭示和报道图书的工具,是记录图书的书名、著者、出版与收藏等情况,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为反映馆范、指导阅读、检索图书的工具。目录是检索工具,我们在背书的实践过程中,总有这样的经历:我们总是背了一段以后就忘记下一段是什么了,这时如果有人给你提醒下一段开头几个字,我们马上就能流利背诵了;或者我们演讲准备时间有限,要使演讲有条理,就会写一个提纲。这些经历说明如果我们从总体上掌握了知识,就能驾驭知识。而目录就可以帮助我们达到这一目的。

二、解读教材名,抓住教材核心

教材名也就是书名,它是整册书的标题,整册书的内容都是围绕这个标题展开的,因此理解了书名就把握了教材的中心。如我在复习必修Ⅰ《政治文明历程》时,是这样教学生理解书名的。第一,这是必修Ⅰ,我们就要想到必修Ⅱ、必修Ⅲ,把三个必修的书名整体理解,就会发现编写者的历史观,那就是文明史观,整个人类文明史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讲到这里就要特别强调,“三个文明”是在党的十六大上明确提出来的,政治文明是新提法,政治文明建设也是中国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重点。第二,解读“政治文明”这一概念。具体地讲,政治文明是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政治发展取得的成果,主要包括政治制度和政治观念两个层面的内容。在政治制度层面,主要表现政体、国体、国家结构、政体范围内的政治体制、机制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成果。其中,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是政治制度文明发展的最重要成果。在政治观念层面,主要表现为政治价值观、政治信念和政治情感的更新变化。如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正义、共和、法治等思想观念的形成、普及和发展,以及人们政治参与意识的普遍增强,等等。第三,解读历程。“历程”表明政治文明不是静态的,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概念,自文明社会以来就有政治文明,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文明。通过这一解读,学生明确了本册书的内容就是政体、国体、国家结构、政治体制和政治观念的发展过程。

三、解读单元标题,把握单元之间的内在联系

单元标题的解读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解读完书名后马上解读所有单元标题,以把握它们与书名之间的联系和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如我在复习必修Ⅰ《政治文明历程》时,是这样教学生理解单元标题的。第一,让学生看完整个目录的七个单元标题,然后指出教材是按照古代政治文明(中国和希腊、罗马,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阶段)、近代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包括第四单元在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影响下,近代中国的政治文明探索历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包括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第一次实践――法国巴黎公社革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苏联和中国)、当代各种政治文明的交汇(第七单元)的顺序进行编排的。从而将它们与书名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总的知识体系,这样以时间顺序为主线的知识体系便于学生记忆。第二,解读单元的核心内容。在解读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和第二单元《古代希腊和古罗马的政治制度》时要求学生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首先理解单元的核心内容,第一单元的标题可以修改,改为《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这样改了以后就能明确第一单元的核心内容就是君主专制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第二单元的核心内容就是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和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最后指出这两个单元的四个关键词: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民主和法律。第三单元《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体的建立》的核心内容就是代议制,然后明确其四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四种不同类型的资本主义政体。第四单元《内忧外患与中华民族的奋起》的核心内容就是民族独立与政治近代化。第五单元《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发展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第六单元《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的核心内容就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理论建立、第一次实践到两种模式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第七单元《复杂多样的当代世界》的核心内容就是各种政治文明交汇下的国际关系格局的变迁。第三,从单元标题升华历史认识。从政治文明的发展顺序得出政治文明具有继承性的结论和从孤立发展到相互影响的结论;古代不同政治文明、近代资本主义不同的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不同的政治文明得出政治文明具有多样性的结论,以及政治文明建设应符合各国国情的结论;从当代各种政治文明交汇的历史现实,得出政治文明建设应借鉴人类一切优秀成果和与时俱进的结论。

四、解读课题,把握单元标题与课题之间的联系

单元标题之下就是各课的课题,每一个课题都是围绕单元标题展开的,理解了单元标题与课题之间的联系,就能从整体上把握本单元的知识。对单元标题与课题之间的联系的解读同时也是单元标题解读的第二个部分。这一工作是在复习每一个单元之前要做的。由于内容太多,我以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为例解读单元标题与课题之间的联系。由于有了单元标题解读的第一个部分的基础,我们已经明确了本单元的核心内容,那么我们要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解读核心内容。第一单元的核心内容是君主专制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因此首先就是从理论上解读这两个制度,然后比较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第二个工作就是明确各课题是如何围绕这两个内容展开的,第一课《夏商制度与西周封建》介绍的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雏形――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王位世袭制的规范(宗法制、礼乐制)、中央对地方管理制度的演变(内外服制度、分封制、郡县制);第二课《大一统与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可以先将这一标题改为《秦朝统一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这里一定要强调“统一的”,所以本课介绍的就是统一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郡县制的推广;第三课《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第四课《专制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这两个标题应进行修改,修改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和成熟》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走向反动》。《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和成熟》介绍的是汉至宋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君权与相权矛盾的演变、中央与地方矛盾的演变达到最高效能及与生产力最契合的程度,各种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如选官制、监察制的演变;《君主专制制度走向反动》介绍的是明清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君主专制已经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经过以上修改和解读,学生一方面可以以时间为线索把握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史,另一方面可以以两对矛盾为线索把握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趋势。

五、解读课文子目,把握课题与子目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