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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2 15:03:39

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

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篇(1)

2014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对象为:

区第三幼儿园、市第一幼儿园、县幼儿园、县幼儿园

二、评估目的

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是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主导的,对辖区内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状况进行的监测与评估,属于诊断性评估,目的是了解幼儿园教育质量发展的现状,发现办园特色、特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总结发展经验,为幼儿园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路径和措施提供依据,为市、县两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管理措施和办法提供支持与服务,督促办园主体改善办园条件,改进管理措施,提高办园水平。

三、评估依据

2014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采用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承担研究制定的《省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后)作为依据,辅之以近年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要求。

四、评估时间

2014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时间为2014年5月下旬-6月中旬。

五、评估程序

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分为幼儿园准备和督导评估两个阶段。

(一)幼儿园准备工作

幼儿园准备既是幼儿园接受督导评估的资料收集、活动准备的过程,也是幼儿园接受督导评估之前的一次诊断性测评和自我总结、反思。

接受评估的幼儿园,要建立由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评估准备工作小组,同时,根据需要可聘请教育督导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专家、家长、社会人士等参加。

准备工作包括:学习测评活动方案和测评指标体系;准备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装袋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人员准备——通知、召集需要观测、访谈的教师、幼儿、家长等;活动准备——组织开展需要测评的幼儿接园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就餐就寝活动等;自评自测——根据《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自评打分;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总结报告)——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自评、自测结果,现状分析与反思,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自评结果与质量发展报告于评估活动前一周提交评估小组。

(二)督导评估工作

1.评估小组

建立由教育督导人员、教育专家、幼儿园骨干教师5—7人组成评估小组。

2.测评活动

(1)学习方案:参与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前认真学习《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014年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等,熟悉评估内容与方法。

(2)个人评估:每个评估人员负责1—2个一级指标的测评,依据《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个人测评情况记载表》独立进行测评,测评人员须对每项三级(c级)指标进行评分;同时,在“测评情况记载”栏,对查阅的资料(佐证材料),幼儿园建设和环境的查看情况,对幼儿、教师、家长的访谈情况,幼儿生活、游玩、学习等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包括质量发展状况、特色与存在不足、问题等。

被测评幼儿园应为每个测评人员提供一位引导员,协助完成测评工作。测评时间从幼儿入园到幼儿离园,观测幼儿园一日的教学活动。

(3)幼儿园汇报:由被评估幼儿园领导作教育质量发展总结报告,包括评估准备工作情况,教育质量发展状况、特色,存在问题与不足,自评结果,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

(4)小组评议:在测评人员个人独立测评基础上,小组成员合议,形成小组测评结果,填写《市幼儿园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统计表》。

3.测评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幼儿园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

(2)察看现场:幼儿园环境、班级环创、区角设置、寝室环境、园风园貌、教学设施设备等。

(3)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各种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与考评规章制度、教学活动设计、学习与会议记录、报告、园本课程、幼儿成长记录(卡、册)、教师业务档案等,包括文字、影像、图片等。

(4)座谈会:召开教师、家长座谈会(10—15人,大、中、小班兼顾)。

(5)个别访问:对教职工、幼儿、家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访问。

(6)听课:观看幼儿学习活动、游戏活动、自由活动、户外活动、就餐就寝活动等。

4.评估报告

(1)质量报告:督导评估小组,根据测评结果,撰写教育质量发展报告,包括评估工作情况,教育质量发展状况、特色,存在问题与不足,评估结果,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篇(2)

一、实施原则

(一)依法管理,规范办园。依据国家社会治安、物价、民办教育、民办非企业登记、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和完善对托幼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托儿所申报审批程序,整治和取缔非法托幼机构。

(二)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牵头组织实施辖区内具体的整治工作。社会治安、教育、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认真指导、积极配合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展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支持,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三)疏堵结合,妥善分流。一是依法保护基本符合申办条件的托幼机构和通过整治后符合申办条件、可以批准的托幼机构;二是坚决取缔不符合举办条件的非法托幼机构;三是妥善分流被取缔托幼机构中的在读幼儿。

二、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共同参与整治。自2012年7月开始到2012年8月底结束,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并办理登记手续的托幼机构,由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7月10日)

(一)建立组织。市政府建立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政法委、发改局(物价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卫生局、新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振东新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整治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建立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街道)、振东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法、教育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综治、公安、卫生、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中心幼儿园园长组成。

(二)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排摸本行政区域托幼机构举办情况,实地调查取证,全面掌握托幼机构的现状,制定本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方案。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举办情况汇总表和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7月10日前上报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学习。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召开托幼机构举办者会议,组织托幼机构举办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办理办园许可证、托儿所登记的有关文件,增强法律观念,明确正规幼儿园、托儿所的标准条件,规范办园、办所行为。要求托幼机构举办者掌握政策法规精神,自觉接受教育行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7月11日~7月31日)

(一)整改自查。各托幼机构举办者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自查整改,并在7月20日前把整改报告上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办所标准的,要主动停办。

(二)联合检查。由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联合检查日程安排表,协调组织物价、教育、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联合检查托幼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确定关停名单和分流方案。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和托幼机构整改情况,确定关停非法托幼机构名单,统筹安排制订在被取缔的托幼机构就读幼儿的分流方案,并在7月31日前上报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审批登记和分流、取缔(8月1日~8月20日)

(一)依法审批。整改后符合《省幼儿园准办标准》的托幼机构,由举办者根据《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同意,公安、建设、卫生、消防等部门分别出具相应审核意见后,由教育部门颁发《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并到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整改后基本符合办所条件的托儿所,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同意,填写《市托儿所申办备案表》,并经公安、建设、卫生、消防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向教育部门申报备案,同时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各托幼机构举办者于8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二)妥善分流。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镇(街道)、社区的公共场所张贴公告曝光非法托幼机构名称、办园地点;指导中心幼儿园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家长将关闭非法托幼机构,并公告可以接收幼儿入园、入托的正规托幼机构名单、地点、联系方法,引导家长及时将幼儿从非法托幼机构转出。

(三)依法取缔。由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公安、教育、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不符合举办条件的非法托幼机构,责令停办和查封相关场所和物品。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从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对非法托幼机构的设施设备可采取灵活、合理、有效的办法进行处理;对幼儿家长已交的保育费、伙食费等费用要有具体、妥善的处置办法,并反馈给家长;对曾在非法托幼机构工作的人员,适当安置或妥善做好疏导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施托幼机构整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调查取证、发放整改通知书);指导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幼儿分流;公告非法托幼机构名单。

政法委:负责做好整治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发改局(物价局):做好民办托幼机构收费标准备案工作并督促其向社会公示。

教育局:对托幼机构的基本设施、工作人员的资质、招生及编班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并颁发办园许可证;指导托儿所备案工作。

公安局:负责指导、检查托幼机构安保工作的落实,做好托幼机构整治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民政局:指导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建设局:对托幼机构园舍的建筑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并出具相关证明;对不符合建筑质量要求的托幼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卫生局:检查托幼机构的饮食卫生及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核发食堂卫生许可证、幼儿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以及人员健康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理意见。

新民局:做好新居民依法接受正规教育的指导工作;协助做好整治宣传工作。

工商局:对具备办所条件并取得相关证明的托儿所进行审核登记。

消防大队:对基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托儿所园舍进行消防检查,出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托儿所下发整改通知书或提出处理意见。

镇(街道)、振东新区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本区域托幼机构的举办情况,制订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托幼机构整治方案;召开本区域托幼机构举办者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向当地居民发放幼儿教育的宣传资料;指导中心幼儿园发放告家长书;公告正规托幼机构名单、地点、联系方法;参与联合检查和整改指导;制订在被取缔非法托幼机构就读幼儿的分流方案,组织在被取缔非法托幼机构就读的幼儿分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开展托幼机构整治是规范学前教育管理,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及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振东新区要把托幼机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社会治安、教育、建设、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应按相关的管理职责和要求,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配合各镇(街道)、振东新区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在整治工作中,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与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工作制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规托幼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篇(3)

(一)3月28日,__书记主持召开幼儿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与幼儿园的12位教职工、老党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为我园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__书记还专门与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入谈心谈话,并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4月11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聆听了每位班子成员的发言,学习贯彻系列讲话,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针对幼儿园撰写的《班子整改方案》,亲自审阅把关,并强调要坚持改进作风常态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切实形成作风建设的刚性约束和长效机制。

(二)督导组全程细心指导。区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第11督导组从活动伊始到过程每个环节都给予了有力指导。先后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动员讲话、实幼党支部班子和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整改方案等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参加了动员大会、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督导组王丽霞组长讲话并提出要求。活动期间在幼儿园组织了两次谈话,听取意见。4月15日就对幼儿园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领导干部在“”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别与园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个别谈话;还召开了离退休老干部代表3个座谈会,听取了教职工和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三)园党支部领导带头抓落实。园党支部就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幼儿园工作要点,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问卷调查,并形成了决策建议报告。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园党支部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始终走在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最前沿。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12次,召开两场学习交流会,一场专题讨论会,传达和学习区委有关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召开专门会议10次,研究讨论《实施方案》、分析研判“”问题、讨论整改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了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有关问题,成立了幼儿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验幼儿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安排》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确保活动不变通、不走样,环环相扣、节节推进。

(四)幼儿园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在教育实践活动当中,幼儿园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园党支部的决策部署,积极认真参与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工作,主动照镜子、正衣冠,主动洗洗澡、治治病,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头改进作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发挥了园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整个活动上下互动,下呼上应,营造了重点突出、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实验幼儿园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征求意见贯穿始终,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一)开展了“领导讲、专家讲、老党员讲、一线模范讲”活动。①幼儿园领导带头讲。__书记讲党课, “弘扬右玉精神,走好群众路线”。②专家教授讲理论。园党支部请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作了题为“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的报告,③老党员讲传统。围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实幼优良传统”主题,邀请幼儿园老领导宋保莲、为党员领导干部讲了实幼的好传统好作风。④一线模范讲事迹。邀请崔珺、王蕊省保教能手代表作事迹报告。

(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在配合督导组谈话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一是积极对外征求意见。二是在幼儿园内广泛征求意见。幼儿园领导深入课堂、深入教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等进行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听取大家的意见。5月10日至23日,园党支部成员、群众代表召开9个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幼儿园还设立了意见箱,向家长发放征求意见表,帮助查找问题。经梳理,共征集意见建议235条。三是先后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发放至每位支部成员和班子成员手中征求了意见,对材料进行了充实完善。

(三)深刻进行了自我剖析、对照检查。__书记亲自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园党支部多次研究把脉、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商讨研究整改的重点和措施。每位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像、深、准、诚”的标准深入查找问题,有的同志利用晚上或双休日加班加点,多次修改完善。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先后九易其稿,每个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至少也修改了七、八次以上。通过不断修改,不断思考,自我剖析越来越深刻。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都经__书记亲自审阅把关,并按要求报经区督导组把关审定。

(四)开展了“三谈”活动。从4月中旬至6月上旬,班子成员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①领谈。__书记兼园长先后与其他2位园领导和7位班主任进行了谈心活动。②互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交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③约谈。党支部班子成员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通过三个层面的谈心交心,反复督促,使批评意见越来越聚焦、越提越深刻,收到了活血化瘀、增进团结的效果。

(五)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__日,园党支部利用一天时间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

民主生活会。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务实为民清廉为主题,聚焦“”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和整改措施。会上,__首先代表园党支部作班子对照检查,总结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查摆了“”方面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剖析了5个方面的思想根源,明确了6个方面的整改方向。园党支部成员依次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其他成员紧接着对其进行了批评,互相共提出批评意见48条。督导组王丽霞组长对生活会给予肯定。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实验幼儿园认真贯彻了中央和区委要求,准备充分,材料扎实,沟通到位,真正拿起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下得功夫较深,是一次质量较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整改着力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着力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严教风;弘扬实幼优良传统,坚持实幼讲堂有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了14项整改落实任务,其中13项完成整改任务、1项为近期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负责人、以及完成时限,一风一风查找,一个一个解决问题。

(一)思想成果。幼儿园发挥理论研究优势,主动开展工作,推出了一些思想成果。活动期间,共发《简报》35期,

(二)实践成果 。一是园党支部带头改进作风,从小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比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精简文件会议,能开小会不开大会,能开短会不开长会,普发性文件一般都通过幼儿园网,还压缩了表彰项目,规范了表彰活动;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压缩“三公”经费,比如,园党支部领导保留了一处办公室并兼做会议室、图书室,不摆放鲜花水果,不搞迎来送往,不讲客话套话;改进校院报纸、网络对园领导活动的宣传报道,园领导参加的事务性工作均以简讯形式报道,教师节、重阳节均以简朴喜庆的形式取代了以往的聚餐庆祝,等等。这些具体事情的整改,使大家感到了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了一些教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幼儿园全部纳入太原市集中供热,结束了几十年自备锅炉供暖的历史,保证了园内办公区和活动教师如期供暖。三是制定了校院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办法和意见,摘编了关于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论述,并组织了学习研讨。

(三)制度成果。制度建设是一项管长远、顾全局的根本举措,也是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体现。我们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比较集中的教学科研、幼儿园方面的制度等问题,重点建立和完善了15项规章制度。其中,已有要修订的制度有7项:《实验幼儿园会议制度》、《校幼儿园议定事项催办落实制度》、《关于改进幼儿园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幼儿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文件和内部刊物阅览办法》、《幼儿园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已完成修订工作,正式出台;《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批制度》正进一步征求意见,近期出台。新制定的制度有8项:《支部联系点制度》、《党员社区共建制度》、《关于简化幼儿园周年庆典、幼儿外出活动的意见》、《关于推进幼儿园教学调研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教师教研集体备课工作的制度》、《幼儿园保教班级工作规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

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篇(4)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市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和区教体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区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区督学责任区制度通知如下:

责任区的划分

全区划分为四个督学责任区。二中、天泰城学校、区特教中心、夏庄街道、惜福镇街道为第一责任区;区职教中心、区实验中学、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二小、区实验三小、区实验幼儿园、街道为第二责任区;一中、职专、区实验二中、北师大附属学校、流亭街道为第三责任区;三中、棘洪滩街道、上马街道为第四责任区。责任区督学均由区专兼职督学兼任。

责任区督学的职责

根据《市教育督导条例》、《市兼职督学聘任和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责任区督学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责任区内街道办事处和中等及以下学校(幼儿园)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办学(园)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将执行《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情况作为督导的重点。

(二)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三)协助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查实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问题。

(四)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侵犯教育机构及师生合法权益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给予充分肯定,并及时宣传推广。

(五)对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

(六)定期提交教育督导责任区随机督查报告和责任区督导工作报告。

(七)根据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安排完成其他教育督导工作。

督导结果的使用

(一)责任区督学对在经常性督导中发现的违规办学(园)行为,应当场向学校(幼儿园)负责人指出,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作出书面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对责任区内的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幼儿园)进行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办学(园)水平督导评估时,将责任区督学经常性督导结果按照相应比例计入评估考核的总分。

有关要求

(一)各责任区督学要加强对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工作水平。要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依法治教,依法督导,树立良好的督学形象。

(二)各责任区督学要充分发挥督政、督学职能,注重实效,严明公正,忌搞形式主义,切实履行好职责,将负责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篇(5)

 

根据《上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教〔2018〕24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纠正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镇公办、民办幼儿园、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园(班).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刘柏煊  稔田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林德平  稔田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李福照  稔田中心小学副校长

        黄晓彦  稔田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  员:李育程  稔田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官丽婷  稔田中心幼儿园园长

李俊敏  大湖小学校长

江烨华  官田电力希望小学校长

邱  玲  化厚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幼儿园),负责日常工作。

官丽婷 (兼办公室主任)

四、治理任务

(一)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对于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二)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三)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四)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上报教育局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五、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8年10月)

中心小学根据省、市、县通知精神,制定《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与摸排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1.学校自查(2018年11月16日前)。各幼儿园、小学认真对照本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治理任务进行情况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表(附件),制定和实施整改工作方案,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事项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事项要落实具体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表。自查表和实施整改方案纸质材料(盖公章)一式两份于11月16日前报送中心小学。

2.中心小学摸排11月17日-11月29日。中心小学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小学、幼儿园开展全面专项摸排,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书并指导整改,填写督查表于11月底前报送县局幼教股,

3.迎接县教育局专项督查组对我校各幼儿园、小学进行专项督查(2018年12月)。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3月中旬前)

中心小学根据各校(园)自查、摸排检查和县局专项督查的情况,督促和指导幼儿园、小学,按照边查边改、及时整改的要求,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行为。并认真总结“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县局幼教股。

(四)迎接省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4月底前)

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及市教育局对我县、我校“小学化”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各项工作。

六、治理要求

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篇(6)

一、以省市督导评估为契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各项目标

1.完善教育督导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定期召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分局联席会议,按照各项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分解责任,查找问题和不足,沟通工作进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及时,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全力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区政府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责任书》指标任务。

2.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迎接各级督导评估。准确把握省、市各项督导评估标准,指导学校(幼儿园)以督导评估为契机,将评估指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推动学校自我检测、自我评估、自主发展。年内,完成省2012年度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市2012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各项督导评估工作。

二、以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为重点,督促学校(幼儿园)深挖内涵,特色发展

1.落实2011年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整改。指导学校根据《2011年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反馈报告》和学生、家长、教师网上问卷中反映的内容,总结提炼发展优势,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学校今后发展的方向,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整改报告。召开督学讲坛暨区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反馈会。

2.建立校本督导制度。学校根据《关于做好区中小学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青四政教督字〔2011〕3号)文件要求,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评估机构,按照自评程序,实施专项自评。6月底前,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在学校自评基础上,建立校本督导制度,邀请家长、教师、社区有关人员、责任区督学等对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11-2012学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复评。

3.做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按照《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督导推动学前教育政策的落实,保障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10月,依据《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系(试行)》,对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

4.深化“多元互助”教育督导评估模式品牌建设。以申报《“多元互助”督导评估模式的研究》市级教育督导课题为引领,继续深化“多元互助”督导品牌的内涵、体系建构、操作流程,积极探索评估主体多元、评价内容多元、评估手段多元的督导评估模式,实现督学、学校、家长、社区间的合作互助、平等协商的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自主发展。

三、以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

1.加强专兼职督学的培训和管理。依托“教育督导协同办公系统”,用好“网上学院”,上传视频、课件等学习材料,开展主题讨论,通过网络平台促进督学间的学习和交流。继续举办督学讲坛、督学沙龙、专兼职督学暑期培训班,编印《专兼职督学学习材料汇编》,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

2.建立多元的督学评价机制。督学要用好《督学履职手册》,建立督学成长档案。加强对责任区督学的业绩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区督学履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激发督学的主观能动性和团队精神。年内,评选表彰优秀督学、优秀督导责任区。

3.扎实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以我区申报的省、市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为引领,组织、动员专兼职督学深入研究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撰写教育督导论文和调研报告,为学校发展与提高服务。评选优秀教育督导论文和优秀调研报告,4月,推荐优秀论文参加省市教育督导论坛论文评选。

四、以创新工作机制为载体,促进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发展

1.建立督导推介制度。3月,对我区19所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落实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情况开展“随访一日行”活动。5月,对中小学2011年办学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整改情况开展“随访一日行”活动。开展督导责任区随访观摩活动,开拓督学工作视野,对督导责任区学校在督导整改、校本督导等方面形成的优秀经验和成果进行推介。

幼儿园督导整改报告篇(7)

2009年9月,教育标准办公室颁布了新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幼儿发展情况、托幼机构教育质量、托幼机构领导和管理的有效性、托幼机构的整体效能。督导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2011年教育标准办公室向国会递交的年度报告表明,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被督导的158所幼儿园中,59%的幼儿园达到了优秀的水平。

近年来,随着英国民众对学前教育需求的增长以及学前教育督导体系的不断完善,英国学前教育督导的内容和形式有了新变化。其中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英国对学前教育实施全方位督导

在英国,学前教育服务的形式和托幼机构的种类十分多样,以适应不同社会阶层的需要。既有政府或私人举办的正规幼儿园,也有家庭式幼儿园;既有形式灵活多样的游戏小组,也有在自己家帮助邻居照顾孩子的家庭保姆。为了将种类繁多的学前教育服务纳入督导范围,从2011年10月开始,教育标准办公室正式颁布文件,根据学前教育主办方注册情况的不同,将学前教育的督导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托儿服务的督导,督导范围包括:家庭幼儿园、家庭保姆和幼儿看护者;另一类是对早期教育的督导,督导范围包括:幼儿园及幼儿看护者。除此以外,“教育标准办公室”的督导责任范围还包括对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机构、儿童与家庭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可见,英国政府通过扩展督导的职责范围,实现了对学前教育体系的全方位监督与管理,而不再是仅仅局限于对托幼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这种做法虽然增加了政府的预算投入,但是却促进了学前儿童教育和保育质量的共同提高,使得各类学前教育服务形式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发展。

通过督导为家长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1992年,英国出台了《家长法案》和《市民法案》,规定每个家长都有权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育质量,政府由此加强了教育的开放度与透明度。教育标准办公室在为家长提供便捷的学前教育信息服务方面做得十分到位。

比如,家长想要了解自己家附近幼儿园的情况,只要登陆教育标准办公室的官方网站,输入自己的家庭住址,就可以很方便地搜寻到自家方圆1公里或5公里以内有哪些幼儿园,并能看到其中每一所幼儿园的完整信息,包括园所介绍、最后一次接受督导的日期、督导评价报告,甚至还包括家长的投诉。这样,政府通过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布学前教育督导信息,为家长选择幼儿园提供了便捷、可靠的途径。这种做法也促进了托幼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使得它们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办园水平和社会声誉,从而获得家长的认可。

但是在我国,教育行政部门还没有将“为家长提供信息”作为督导工作应具备的功能之一。教育行政部门虽然会对托幼机构进行分级分类验收和年度考核,但是很多信息仅限于在教育行政部门内部流通,家长获取信息的渠道和资源十分有限。这也导致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盲目性较大,只能通过幼儿园的硬件条件、收费标准和四处打探消息的方式来判断一所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不断调整督导评价指标,凸显时代特色

英国学前教育督导评价工具经历了不断变化调整的过程。最初在2003年,幼儿园与小学通用一套督导评价标准。从2007年开始,正式制定了针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价标准。此后不断更新完善。

2011年,英国教育标准办公室再次对“学前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进行了修改。其中,四个一级指标与2009年相比又有了新变化,新的标准取消了“托幼机构的整体效能”,增加了“幼儿发展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这一指标,并放在首位。其他三项指标依次为“托幼机构领导和管理的有效性”、“托幼机构质量”和“幼儿发展情况”。

下面,列举2011年英国学前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中的前两项督导员检查项目——

幼儿发展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①能够满足所有在园儿童的需要;②能够为每一个孩子提供支持,没有任何群体或个人被忽视;③帮助儿童在最大程度上获得学习和发展,增进其福祉;④与多方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和保育。⑤为园所发展制定计划,具备有效的自我评价机制。

幼儿园领导、管理的有效性:①尽一切力量提供高质量的幼儿教育和保育;②对教育质量、资源的分配及幼儿的发展进行监控,找准发展方向,并能不断提高;③确保所有儿童的安全,包括教师对幼儿的监护,确保这样做是适宜的;④努力开展全纳教育,使所有儿童的学习和发展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⑤积极与家长、其他幼儿教育机构开展合作,提高保教质量;⑥制定必要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做好档案记录,满足儿童的需要。

这一变化反映了当前英国学前教育督导的重点,那就是要充分关注每一个幼儿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学前教育机构是否在最大程度上促进了幼儿的健康成长,使幼儿发展的结果符合国家幼儿教育政策的要求,从而促使幼儿园及整个学前教育体系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体现了督导的时代性。

督导形式不断改进,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2006年,英国政府颁布的《教育督导法案》要求教育标准办公室“改进服务质量,关注服务对象的利益,监控效率和效能,提升服务价值”。由此,不断提高督导服务水平,成为教育标准办公室的重心。

1.幼儿园接受督导的频率和它的绩效水平挂钩

以往,教育标准办公室每隔5年对幼儿园进行一次督导。最新的托幼机构督导办法使得督导检查的次数更加灵活。一般而言,幼儿园开办后的头3年里至少会有一次督导检查,当幼儿园有以下情况时,会被优先督导:在上次督导中被评为不合格幼儿园;上次督导后,园所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更换园长、教师流动频繁。

此外,如果幼儿园被投诉不符合幼儿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教育标准办公室会对投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幼儿园被评为不合格,第一种方式是通知其改进,这意味着幼儿园具有一定的领导管理能力,可以在一年内成为合格幼儿园,此类幼儿园也会较早得到复验评估。第二种方式是采取特殊手段,这意味着幼儿园不具备提高的能力,此类幼儿园每学期都会被督导一次,并让这些幼儿园加强和其他较好幼儿园的联系,向它们学习,直到成为合格幼儿园,地方政府还会指派有能力的管理者去幼儿园协助工作,或者整体置换幼儿园的管理层。如果还是不能改进,就将其关闭。

2.将对托儿服务的督导和早期教育的督导区分开来

托儿服务更侧重于对儿童身体健康的照料与养护,其主办方的服务方式和资质与提供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有一定差异。因此,最新的督导评价程序将这两种学前教育服务类型区别对待,并对托儿服务的评价方法做出了以下规定:

(1)只考察托儿服务主办方是否合法注册,不对主办方的质量进行评价。

(2)每年随机选择总数10%的托儿服务机构督导,或者接到投诉后对该托儿服务进行督导。督导时间为2个小时,由1位督导员执行。

(3)督导内容包括:与儿童交谈,了解他们对该园所的评价;与主办方及其员工交谈,考察其是否符合注册要求;考察与注册要求有关的事项,如人员招聘、设施、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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