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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中级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7 18:04:53

土建中级论文

土建中级论文篇(1)

内容摘要:土地督察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制创新是提高督察绩效的基础。本文以“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为背景,探讨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础理论,并构建了新的理论体系,以有效支撑划区分级工作的进行,从而进一步促进科学发展的土地督察新机制的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土地督察业务中的应用。

关键词:土地督察 划区分级 理论 青海省

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是在2004年由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正式提出的,2006年国务院又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50号文),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至此正式建立。经过六年多的研究探索以及不断实践,土地督察取得的成效斐然,已经逐步建立起以例行督察、土地管理形势分析报告、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专项督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督察、问责制督察、耕地保护政府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和土地巡察制度等为核心的土地督察业务,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土地督察体系。但由于当前土地督察人员少、资源保障不足以及不断严峻的土地管理形势等问题的存在,土地督察必须做到事半功倍,因此,如何搭建基础理论平台引导创新型督察方式的产生,构建新的理论体系指导有效的土地督察新机制的建立具有积极而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结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结合可持续发展理论、土地利用区域理论、弹性理论、行政监督理论等,以及土地督察的权责,阐述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理论,以适应现实督察工作的需要,切实有效地提高督察工作的效率。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认知

(一)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内涵

任何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首先取决于概念的提出与明晰。概念的界定是任何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特别是研究中所出现的尚未得到学术界一致认可的、理解存在偏差的以及为满足特定研究而需要的名词,对其概念的界定显得尤为重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是对督察机制的一种创新型研究,关于其内涵国内外没有相关解释,根据青海省试点研究成果,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内涵如下: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是指对督察区内的处于不同类型区和级别的单元实施差别化的土地督察方式。

土地督察类型区:按照地域分异规律,从土地利用类型、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与途径的相似性、差异性角度,对督察区域内各单元进行归类,以区分监管类型区。

土地督察级别:依据土地督察工作要求,通过采集和处理与土地督察业务相关的各项指标,建立警戒度分等标准,对督察区域内各单元的警戒度进行评定,以明确单元级别。

(二)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有关过程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主要是在近三年土地督察工作成就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青海省试点经验,划区分级要根据督察省份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从土地督察的职责与职权出发,综合分析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与调控、土地执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影响因素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规律,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结合自然状态、经济地理区位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采用模糊聚类法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进行土地督察划区分级,并提出差异化土地督察办法。结合青海省土地督察的实际情况,对督察权行使绩效的考核以及划区分级督察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从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以期切实有效的提高土地督察效率。同时通过对预警指标的研究,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进一步选择合适的预警方法制定相应的预警模型,进行预警督察的研究,为督察的后续发展提供参考方向(见图1)。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基础理论

(一)土地利用区域理论

这里的土地利用区域理论不同于农业区位论、韦伯的工业区位论等区位理论。它主要是关于人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空间中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区域较大,不同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又有极大的不同,考虑到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扩大化的区位理论的指导意义显得有些不足,而区域理论的指导意义更强。土地利用区域理论强调的是不同区域的土地有不同的客观条件,也有不同的主观条件,进而带来不同的土地利用状况。它涉及的区域范围更为广阔,可以是一个县级城市区域,也可以是几个市级的区域之间,也可以是省域之内,侧重点在于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状况不同,区域范围限制不大。督察划区也是根据区域土地不同的利用状况进行划区,划区的目的是进行差别化督察。

(二)弹性理论

在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过程中,弹性理论主要强调的是一种动态的思想,一种协调的思想,一种多样性选择的思想。划区分级督察是在土地利用情况复杂、人员配备不足、督察效率不高的状态下产生的新的土地督察方法。针对复杂的土地利用状况,督察方式需要灵活调整体系和时序,构造弹性督察思路,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督察人员的不足需要土地督察部门根据划区分级的状况协调人员与资源的配置,针对不同的情况也需要有可变的应急机制,强调督察的弹性思想。同时,划区分级的结果要适时调整,对划区分级督察的过程和结果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以期达到科学合理的利用。

(三)行政监督理论

土地督察制度是一种行政监督制度,同时土地督察又属于一种专门性的特殊行政监督,因为它是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需求。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过程中,应该以行政监督理论作指导。首先划区分级的成果应该有利于实现土地督察部门对相关政府部门用地情况的监督过程,包括督察的现势性以及有效性都应该得到提高;其次是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不仅要体现督察部门对政府部门的督察作用,还应该有效引入公众监督的形式,体现公民权利,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全方位土地督察。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目的从近期来看,就是采取因地制宜的督察方式,监管好耕地,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划区分级土地督察,能够缓解当前土地督察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有效防止土地违规违法,实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双重目的。从长远来看,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为协调土地供给和土地需求是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永恒主题,也是土地督察的目的之一。在土地督察的划区分级过程中,要遵循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理论需要明确督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状况,只有在对督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状况特别是不同区域的差异有了详细的了解之后,才能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划区分级,根据土地供需形势和矛盾的不同,通过差别督察,推动差别管理和利用,各地各部门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思想认识要有一定的提高,高瞻远瞩的目光与对后代负责的态度是合理划区分级的必要思想准备。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创新理论体系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理论体系具体来讲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宏观上倡导开放和嵌入思想,称之为开放式理论和嵌入式理论。

所谓开放式理论是指土地划区分级督察中应该放开传统的督察思维、督察理念、督察方法等的束缚,从督察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土地督察效率为目标,包括督察本身的效率和对督察客体行为监督的效率,为促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实现,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督察方式完成土地督察工作。国家的土地督察制度属于一种新生的制度,其理论体系和操作框架正在逐步完善当中,目前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开放思想,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改善方式方法,区别对待,分清主次,提高督察效率,改善督察效果。

嵌入式理论简单来讲就是分级的成果应该在划区的成果中得到应用,分级不能完全独立于划区之外。由于划区分级督察特定目标的存在,区域土地分级的独立进行不仅会使相关的研究工作缺乏连续性,而且造成分区过程的实效意义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从督察部门应用划区分级督察成果的角度来看,划区与分级成果的有机结合也是现实工作的必然要求。

微观上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宏观理论的有效运用;二是根据阶段特点形成自己的指导理论。从涵盖的方面来讲,它主要包含督察类型区的划分以及督察警级的确定。

(一)督察类型区

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中对于区域的划分采用的是聚类分析的方法。在选择划区因素的基础上,进行聚类分析,得出初步的分区成果,然后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咨询相关专家学者对分区成果进行定性修正,得出最终的督察类型区。

首先从宏观上看,划区的方法较多,一般多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方法、聚类分析法、因素限制法、主导因素叠置法、专家评价法等,土地督察分区不是简单地按类似性进行归类。在划区方法的选择上需要开放思想,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摒弃传统分区方法,采用聚类分析法,才能够做到统筹考虑、全面分析,揭示出各区依法利用土地、耕地保护与土地执法力度的差异性,科学划分出土地督察类型区,分类指导各区土地督察工作。同时在划区的过程中,应该突破行政界线的限制,抛开行政管辖的影响,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有选择地进行区域合并,减少大量地类图斑的操作对研究科学性以及成果实用性的影响。同时考虑不同区位对土地监管需求的不同,地类图斑的合并标准也应有所差异,从而最终利用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形成科学有效的分区。

其次在微观上,划区研究的过程应该注意突出可持续发展理论。划区因素的选取、划区方法的选择是根据科学研究的模式确定的,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确定的初步分区结果是科学研究的理性产物。但初步分区成果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征询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选择恰当的角度进行定性修正。修正的过程不仅要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土地督察工作的进行,同时也应该考虑资源、环境等的可持续发展。因为类型区的划分是督察部门今后工作的依据,合理的调整可以使区域土地资源配置能以督察的形式得以保障,从而体现督察业务的人文关怀,有益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督察警戒级

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在分级上首先是根据不同地类选取不同的分级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形成以图斑为单元的土地督察级别图;然后再确定指标折算当量,计算县域单元级别的分值,从而建立以督察类型区为基础的县域土地督察级别图。

从宏观上看,督察警戒级的确定一是需要遵循嵌入式理论,即首先综合考虑项目区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土地利用因素等选取合适的指标,然后采用层次分析法形成以图斑为单元的督察级别成果;然后再确定指标折算当量,计算县域单元级别的分值,在督察类型区里形成督察级别成果,使得督察级别的划分有机结合到督察类型区的划分成果当中去,使得提高督察部门督察对象更为明确具体,切实提高督察效率,同时体现“严明勤廉,为国督察”的核心价值观。二是突出开放式理论,具体表现是这里的分级是对不同的地类采用了不同的分级指标。传统的分级方法一般都是对目标区域选取相同的影响因子,但在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中发现,青海省地域辽阔,但土地利用类型却有很大的地域性和差异性,所以指标体系采用了两层,第一层是土地利用类型,第二层是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对分级造成影响的特定因子。对于第二层指标来看,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中影响土地督察等级的因子肯定是不同的;对于第一层指标来看,因为分级最终是在形成的督察类型区中进行,而督察类型区的划分体现了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特征和方向,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在同一督察类型区中对土地督察分级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对不同的类型区采用不同的分级指标表面上看加大了工作量,但实际上从实用性上看却是减少了工作量,提升了其科学性。尤其划区的过程中在开放式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了整体性合并叠加,形成的土地利用图斑并不是很多,所以分级也更有了针对性。

从微观上看,督察警戒级的确定还应该遵循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思想。在分级指标因素的选取中,由于影响因素众多,尤其是针对不同的类型区还采用了不同的二级指标因子,因素的合理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因子之间应该具有相对独立性,虽然真正独立的因素并不存在,但是因子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却是必须考虑的。其次是因子的选择过程中要剔除过多的定性指标,对于比较重要的定性指标也应该选取比较容易量化的,更多的采用定量指标,这样对项目的实际操作性是一种较好的支撑,便于形成科学的、具有可控性的操作体系,为以后项目的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三)预警督察

预警督察是指从青海省土地利用执行情况和土地督察情况出发,系统分析不同级别区域土地利用执行与督察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相关分析选取土地督察预警警兆指标,明确警情、确定警度(巨警、重警、中警、轻警、无警),采用最优的数学方法建立土地督察预警模型,对不同级别区域土地督察警情进行预测,确定土地督察警情级别,警度预报,为土地督察决策提供依据。

土地督察预警与警情分级涉及很多因素,此前没有被研究过,其作用机制也不清楚,难以对各因素之间关系、结构作精确描述。因此在微观层面上,应该把土地督察作为一个系统,从灰色系统理论的角度看,土地督察可以视为一个“灰色”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部分信息是已知的,部分信息是未知的。从整个系统出发,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并确定其警戒线,将这些指标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趋势进行对比,并对现在的状况进行警情评价,根据警兆指标预报的警度,进而获得对策,即利用灰色预警方法对土地预警级别变化进行预测。

在预警指标选择的过程中,同样应该遵循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指导思想。因为在警情、警兆指标中,很多评价指标表现的很明显,但在数据的获取或是指标的量化过程中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甚至缺乏具有说服力的确定方法。因此也需要更多的采用可以量化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预警系统的建设。

另外,预警系统的建设应该遵循动态原理,同时预警模型的确立也要适应动态原理。因为预警是对将来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预测报警,那么它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指标的选取也应该有考虑到它的动态性,对于静态的指标就失去了意义。

(四)督察绩效

土地督察绩效是国家土地督察局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土地督察活动所得到的劳动效果、社会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比率关系。从本质上讲,督察绩效是一种特殊的投放与产出的比率关系,是由土地督察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反映。

通过对督察工作岗位的分析、工作流程的分析、绩效特征的分析、理论验证、要素调查,确定了督察权行使指标、督察效果指标、科研成果指标和督察成本指标等构建督察绩效考核体系。

从宏观层面来看,绩效考核体系指标的选取运用了嵌入式理论作为指导,根据划区、分级、预警的特点选取了有针对性的指标,是对前面工作的补充和检验。尤其是各指标层下的影响因子的选取,更是开放性的选用了对行政人员来说相对敏感的指标,能够更真实的体现督察的绩效,促进督察工作的有效进行。

从微观层面上看,绩效考核应该遵循横纵结合的思想。横向考核是指通过将与考核对象处于同一时期并具有相同性质的其他对象来与考核对象进行比较,且以此为基础来确定考核目标目前所处的状态。它包括同一个督察区片内处于同一督察级别的不同督察单元之间的比较;同一个督察区片内不同督察级别之间的比较;不同督察局之间条件相似地区的督察绩效比较。纵向考核的办法主要是在各评价尺度上进行绩效考核分值和时间的一个序列分析,它主要是指考核同一对象不同时期所处的状态,对同一对象进行一个时间序列上的评价。与划区分级督察相对应,纵向考核也可以在四个层面上来执行,分别是督察单元的纵向考核、各级的纵向考核、督察区的纵向考核和督察局范围内的纵向考核。

结论

本文以“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为依托,简单介绍了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本概念及相关内容,重点研究了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理论体系,包括开展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础支撑理论以及划区分级督察特有的理论体系。根据划区分级督察的特点以及实际需求,通过研究认为其新的理论体系主要分为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宏观上需要遵循开放式理论和嵌入式理论,微观上则是宏观理论的有效运用与阶段指导思想的有机结合。从督察类型区、督察警戒级、预警督察和督察绩效四个方面进行宏观微观理论分析,为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有效进行以及成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支撑理论是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基础,创新理论则是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灵魂。基于成熟的理论搭建的理论平台可以有效指导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其研究成果也具有积极而现实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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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中级论文篇(2)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乡镇综述国内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8-134-03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责任,目前随着省、市、县级规划指标分解工作的逐步完成,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将进入实质性的编制阶段。截至2006年底,我国有19369个建制镇和14119个建制乡。从行政级别来看,乡镇虽然其处于中国政府中的最低层次,但其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还是不容小觑。客观地讲,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水平直接关系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牢固与否,对于自上而下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及系统开展土地的调查、登记、统计、评价等工作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此,在新一轮乡镇规划即将全面开始编制时期,本文通过梳理相关的文献和专著,尝试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已有研究和实践进行细致的回顾和总结,以期为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提供些许借鉴和帮助。

1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和特点

目前,在我国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处于最低一个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控制指标最终都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得以落实。因此,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重要的地位与特点。沈曙文认为与县级规划相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据,应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欧名豪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处于规划的最低层次,属实施性规划,其内容应能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应为用地管理提供直接依据。徐邓耀等认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家、地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具有难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的特点。

与其他级别规划相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作为用地控制管理直接依据的“刚性”要求与其可操作性等要求的“弹性”之间的矛盾更加严重,为此部分学者也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问题做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此外,诸多学者还直接或间接地理清了乡镇地处基层所具有的技术、人才、资金等劣势及由此导致的基础资料不足的特点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但总的来讲,缺乏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地位也相对模糊。

2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划分土地利用区,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据此,不同学者又做了诸多阐释:

王万茂认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的基础上落实分区界线和区内每一块土地的用途,进一步的指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要制定分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并统计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沈曙文认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进一步强调“四定”,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四定”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欧名豪认为乡镇级规划的重点应是在县级规划总量控制与用地分区控制的基础上进行详细的土地用途编定,但在用途编定时应避免把用途划分得过细,为市场调节留下足够的空间。

则结合“四定”的方法,在农用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县级规划的指标安排及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土地进行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和研究探索。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重要表现是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乡镇规划图是土地用途管制最基础的图件和直接依据,是规划任务和内容得以实现的重要工具和保障。然而现实中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编制水平总体不高,突出表现为数、图、表、文不一致等;由于规划操作性不够以及随意修改也导致规划内容和任务落实的不够理想。

3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阶段和方法

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阶段和方法选择,代表性的学术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沈曙文认为“四定”既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又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四个具体步骤和方法。徐邓耀等则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应与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同步进行,相互协调。为此,在各乡镇编制规划之前,县规划组应完成全县人口时空分布预测,主要部门用地需求预测,土地生产力诸要素预测,土地详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料、图件,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功能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思路与目标设想并制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南。

王静认为,由于规划区范围、规划对象的不同以及内容侧重点和深度有别,因而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模式、方法等都不尽相同;并在海口市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按照距离城市远近和性质不同等将乡镇分为不同的类型城市扩散型、服务城市型、农业型,进而分析了各类型乡镇的土地利用特点、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编制规划内容等。

在王静研究基础上,邓晶认为城市扩展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是合理安排和布局建设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农业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农业用地以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安排,生态保护型乡镇则应当利用“反规划”的理念。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分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资料收集分析阶段、规划编制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尹凌等认为可达性作为反映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平性的重要指标,如将其应用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分析与评价中,可以从时空角度量化规划对农村居民出行可达性的影响状况,辅助规划者和决策者科学决策。

石英、程锋认为遗传算法是一种辅助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优化方法,并针对乡级土地利用规划中如何将确定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方案优化配置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提出了辅助产生可供选择的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方案的数学模型和遗传算法求解方法。

4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问题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最终落实需要体现在图件上面,为此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基础图件应采用1∶5000或1∶2000的变更调查图,同时增加地形图制图的部分要素,如地形、地貌、建构筑物界线等,在此基础图件上进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规划图件为便于管理可以采用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

而目前乡级规划图件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这主要是考虑到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从多年的实践来看,万分之一比例尺的图件显然还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划用地红线的程度。此外,由于规划基础数据不实以及规划技术手段落后、人才资金限制等原因,造成规划图件、表格和文字说明与实际数据等不一致。这就使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证,对于规划的有效实施十分不利。

针对以上问题,彭芳对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着重论述了利用GIS技术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步骤和方法,重点讨论了如何在文图对接中做到图数一致,并以重庆市江津区2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证分析。

5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问题

“政出多门、协调不畅”一直是中国各种规划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亦不例外。欧名豪强调乡镇级规划是村镇居民点规划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基层融合点,为了从体制上保证规划体系的整合与协调,必须要对目前的城镇规划与土地管理,建议尽快将乡镇一级的村镇建设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合并,把矛盾消除在基层。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主要应解决基础数据包括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城乡用地规模、图件等的衔接问题。

刘志刚认为由于多数小城镇总体规划是在投入少、无体系规划指导、无相应基础资料、无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况下各地各自为政形成的,在时效、空间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加之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力量的薄弱,这就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积极与小城镇总体规划互相衔接中难免存在弊端。

李伟芳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不协调的原因是五个“不一致”:规划的指导思想不一致、规划的用地分类标准不统一、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定位上不一致、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不一致、规划城镇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认为“两规”衔接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的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方面,衔接途径包括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统一资料口径、实现资料共享、统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强城镇建设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的配合等。

6前两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

蔡玉梅等认为我国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各级规划理应具有不同的目标、内容、方法和保障手段,然而现实中是各级规划在内容上层次性不突出、职能分工不明确,大多是宏观上过细、微观上过粗。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明确的编制技术的思路、缺乏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点提示、编制规划的基础条件差、规划的科技含量低、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困难重重等。林素容也认为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诸多弊端,如权威性不够、基础图件和资料不实、刚性强、与其他规划协调不足等,建议更新规划理念、加强规划衔接、促进公众参与、提高技术如GIS应用水平等。

郑伟元等认为各级规划的编制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主要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指标的确定实行从严控制的方针,使得规划缺乏弹性和应变能力。刘志刚则认为由于客观上的需要、主观上的促进以及制度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小城镇土地规划跟着项目走。

郭春华等认为由于基层土地管理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地籍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都比较差,同时乡镇土地管理水平不高、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滞后,这些都导致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水平不高;此外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随意调整现象也比较突出。

7小结

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然而遗憾的是学者们对此关注和研究严重不足,以此为研究主题的论文竟不足20篇(依据中国期刊网2009年7月对题目中含“规划+土地+乡/镇”的搜索,去除非研究类文章,包括西南大学刁承泰导师2008年四位学生的硕士毕业论文),且研究水平整体不高。王青峰、李光认为由于全国各地乡镇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乡镇规划作为我国五级规划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编制的理论和技术却往往被忽视。现有的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未来应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加强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如对于GIS技术应用和制图、数学模型和方法的应用、规划模式、不同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融合、规划的多目标协调问题、规划弹性与刚性、公众参与、规划后监管与反馈等,从而提高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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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中级论文篇(3)

【关键词】轻骨料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

中图分类号: TV331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不论是人造轻骨料混凝土应用的早期还是现在,在我国主要还是用于墙体结构,其中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各种墙板及小型空心砌块等,占人造轻骨料混凝土总量的70~80%。众所周知,人造轻骨料混凝土在工程中的应用技术是与人造轻骨料的生产技术休戚相关的,人造轻骨料生产技术的进步,为提高轻骨料混凝土的性能创造了条件。目前我国人造轻骨料产品性能结构的发展更趋于完善,各项技术规程、标准文件齐全、施工技术提高,都为人造轻骨料混凝土的应用拓展了空间,可根据不同用途和结构性能要求,配制不同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轻骨料混凝土,使应用领域更加广泛。

二.对轻骨料混泥土的认识。

轻骨料混凝土(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是指采用轻骨料的混凝土,其表观密度不大于1900kg/m3。所谓轻骨料是为了减轻混凝土的质量以及提高热工效果为目的而采用的骨料,其表观密度要比普通骨料低。人造轻骨料又称为陶粒。

轻骨料混凝土具有轻质、高强、保温和耐火等特点,并且变形性能良好,弹性模量较低,在一般情况下收缩和徐变也较大。

轻骨料混凝土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其他工程,可减轻结构自重、节约材料用量、提高构件运输和吊装效率、减少地基荷载及改善建筑物功能等。

轻骨料混凝土按其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途不同,分为保温轻骨料混凝土、结构保温轻骨料混凝土和结构轻骨料混凝土。此外,轻骨料混凝土还可以用作耐热混凝土,代替窑炉内衬。

以天然多孔轻骨料或人造陶粒作粗骨料,天然砂或轻砂作细骨料,用硅酸盐水泥、水和外加剂(或不掺外加剂)按配合比要求配制而成的干表观密度不大于1950kg/m3的混凝土。

轻骨料混凝土具有密度小、保温性好、抗震性好等优点,适用于高层及大跨度建筑。

轻骨料的技术要求。

轻骨料的技术要求主要有颗粒级配 堆积密度、粒型系数、筒压强度(高强轻粗骨料尚应检测强度等级)和吸水率等。此外,软化系数、烧失量、有毒物质含量等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轻骨料的验收、存储和运输。

轻骨料的性能变化范围较大,对所拌}昆凝土的质量影响也较大,故应重视其验收、存储和运输。

轻骨料应按品种、种类、密度等级和质量等级分批检验与验收,每200m3为一批,不足200m,以一批论,样品的抽样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轻骨料出厂时,生产厂应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品种名称及生产名称、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字盖章。轻骨料应按品种、密度级别、质量等级和颗粒级配类别分别堆放,必要时,应有防雨淋措施。可采用车、船封装或袋装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压碎,并应采取措施以防飞尘飞扬。

三. 轻骨料混凝土在建筑施工中的技术性能。

轻骨料混凝土的技术性能主要有拌合物的工作性和硬化轻骨料混凝土的体积密度、强度、保温性能、变形性能和耐久性。

拌合物的工作性。由于轻骨料表面粗糙,吸水率较大,故对拌合物的流动性影响较大。为准确控制流动性,常将轻骨料混凝土的拌合水量(总用水量)分成附加水量和净用水量两部分。附加水量是轻骨料吸收的,其数量相当于1h的吸水量,这部分水量对拌合物的工作性作用不大;净用水量是指不包括轻骨料1h吸水量的拌合用水量,该部分水量是拌合物流动性的主要影响因素。附加水量及净水量之和为总用水量。国家标准对轻骨料1h的吸水率的规定是粉煤灰陶粒不大于22%,粘土陶粒和页岩陶粒不大于10%。同普通混凝土一样,拌合水量过大,流动l生可加大,但会降低其强度,对轻骨料混凝土,拌合水量过大还会造成轻骨料上浮,造成离析,故要控制用水量。选择坍落度指标时,考虑到振捣成型时轻骨料吸入的水可能释出,加大流动性,故应比普通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值低10―20ram。轻骨料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一样,砂率是影响拌合物的工作性的另一主要因素。尤其是采用轻砂时,随着砂率的提高,拌合物的工作性有所改善。

体积密度。与普通混凝土不同,轻骨料混凝土的体积密度范围变化较大,而且直接与硬化后轻骨料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导热性、抗渗性、抗冻性有关系,故以体积密度为其主要的技术指标。一般来说,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越小,其强度越低,导热系数越小,抗渗性越差。因轻骨料的体积占轻骨料混凝土总体积的70%以上,故轻骨料混凝土的体积密度主要决定于其粗细轻骨料的体积密度。

强度。由于轻骨料表面粗糙,且内部孔隙率高,故吸水率较高。当与水泥、水拌合时,骨料表面吸附水泥浆的能力较强,若骨料拌合前没有吸水饱和,还可吸收连接面水泥浆中的水分,降低水灰比,从而提高连接面的强度;另一方面在水泥浆硬化过程中,轻骨料吸附的水分又可缓慢释出,养护连接面水泥硬化层,进一步加快水泥石与骨料的连接面向强度发展。因此,轻骨料(尤其是轻粗骨料)与水泥石间有较高的粘结强度。但与普通混凝土不同,由于轻粗骨料本身的强度较普通石子为低,故轻骨料混凝土在外力作用下的破坏不是沿连接面,而是轻骨料本身先破坏。对低强度的轻骨料混凝土,破坏也可能使水泥石先开裂。故轻骨料的强度除与水泥强度、水灰比、龄期、养护条件等因素有关外,还直接与轻粗骨料的强度有关。轻骨料混凝土的强度和体积密度是说明其性能的主要指标。

变形性能。轻骨料混凝土较普通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小25%~65%,而且不同强度等级的轻骨料混凝土弹性模量可相差3倍之多。由于轻骨料的弹性模量较普通骨料小,所以不能有效抵抗水泥石于缩变形,故轻骨料混凝土的干缩和徐变较大。同强度的结构轻骨料混凝土构件的轴向收缩值约为普通混凝土的1~1.5倍。轻骨料混凝土这种变形的特点,在设计和施T中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导热性。由于轻骨料具有较多孑L隙,在硬化混凝土中多以STATCOM 的小信号模型及控制研究封闭孑L隙的形态存在,故其导热系数较小,可有效提高混凝土的保温隔热性,对建筑物的节能有重要意义。其导热系数直接与密度等级有关,密度等级越小,其导热系数越小,保温隔热性越好。

抗冻性。大量试验表明,轻骨料混凝土具有较好的抗冻性TiN 纳米颗粒增强Ni-P复合镀层的微观组织与力学性能的主要原因是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当受冻时很少达到孔隙吸水饱和,故孔隙内有较大的未被水充满的空间,当外界温度下降,孔隙内水结冰体积发生膨胀时可有效释放膨胀压力,故有较高的抗冻能力。轻骨料混凝土较小的导热系数,也降低了冬季室内外温差在墙体上引起的冷凝现象,故进一步降低了冻害作用。结语总之,轻骨料混凝土无论在组成、结构还是性能方面,与普通混凝土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开展高性能轻骨料混凝土的研究,其意义十分显著。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轻骨料混凝土及其制品在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应根据当地轻骨料资源情况,恰当选择合理使用,才能使轻骨料混凝土及其制品在建筑节能中达到良好的效果,成为建筑节能中的绿色节能材料。

参考文献:

[1] 杜付元 探讨建筑施工中轻骨料混凝土的应用技术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 -2013年23期

[2] 冯艳永 王仁栋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年3期

[3] 叶家欣 探讨建筑施工中轻骨料混凝土的应用技术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 -2013年21期

[4] 汪萍 谈建筑施工中轻骨料混凝土的应用技术 [期刊论文] 《民营科技》 -2012年4期

[5] 刘红 工程施工中轻骨料混凝土的应用问题综述[期刊论文] 《房地产导刊 》 -2013年12期

土建中级论文篇(4)

1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实践中的常见问题

我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依据参考国家制定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等规范规程,结合施工拟建地的现场状况,重点论述现场的原始工程地质水文条件,以提供工程地基基础施工的重要数据参数。

1.1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则问题

1.1.1 勘察理论与工作经验的联系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所能够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地质理论、工程力学理论和土力学理论等方面,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以上这些理论知识都是建立半科学和半经验的基础上的,而岩土工程勘察问题的解决过程通常都是在理论知识的指导下,通过利用相关技术人员的自身工作经验并结合施工拟建地的实际状况,合理组织建立起一种相应的本构模型,充分合理地运用勘察参数,经过判断确定结果的一系列过程。可以看出,勘察理论与工作经验的紧密关联对于岩土勘察工程实践是非常关键的。笔者认为,勘察理论与工程经验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应具有同等的重要地位,相辅相成。

1.1.2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与设计工作的交流沟通问题

根据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的要求内容,建筑施工工程在进行现场岩土地质勘察之前,必须收集附有详细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施工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以及拟建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地基允许变形量等有关资料。笔者认为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与工程设计工作之间的沟通交流非常关键,在进行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岩土勘察工作时,要事先通过于工程设计者进行思想交流和沟通,勘察技术人员要充分理解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并弄清拟建工程的特性特点,这样做就可以尽量避免出现勘察工作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发生,同时使得勘察工作有的放矢,有利于勘察技术人员提供一个最为直接有用的结果。

1.1.3 严格控制岩土勘察工作的等级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是一项比较严谨的工作,在对岩土土质进行勘察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到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布置的情况,以保证拟建工程的施工安全性、经济合理性。具体确定办法要按照国家制定相应的分级标准,严格控制确定拟建工程的勘察等级、地基基础的复杂程度等级、拟建工程的安全等级以及重要性等级等,通过了解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等级划分,才能够做到严谨控制现场岩土勘察工作量的布置。

1.1.4 岩土工程勘察展开工作的经济合理性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在满足了基本的规范规程要求之后,还需考虑利用最为经济合理地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划分以完成勘察工作目的和任务。展开勘察工作消耗经济成本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勘察技术水平的高低。能否做到既经济又合理的岩土勘察,应被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给予足够的重视。

1.2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技术问题

1.2.1 现场地基承载能力的确定

我国针对确定施工现场地基基础承载能力的方法主要可以分为载荷试验法、理论公式法、规范查表法三种。通常我们在展开岩土工程地基基础承载能力的勘察主要是由载荷试验或者是由其他原位法、理论公式计算法、规范查表法结合以往总结的勘察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利用确定。一般情况下,由荷载试验确定的地基基础承载力是最直接的同时也是最精确的,不过因为对施工现场的岩土勘察往往都会受到一些诸如场地、工期和成本等影响因素所限制,所以在工程中的应用还是比较少的,仅仅在比较重要的高级建筑施工中才会被采用。而理论公式计算法确定承载力的办法,主要要求的是对现场土质的抗剪强度指标的准确测定,抗剪强度的测定在实际工作中也会受到很多人为方面的影响,造成误差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因此,理论公式计算法仅仅是作为在岩土工程勘察实践工作中的验兑参考依据。查表法是建立在工程经验法基础上的一种办法,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我们所面对的岩土勘察情况往往会不尽常见,毕竟我们能够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总结到的经验有限,许多施工拟建地的地区土质并没有足够的经验数据,导致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只能模糊估计取值,无法合理地确定承载能力。

1.2.2 岩土土质压缩模量值的确定

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粘性土质的压缩模量值相对比较容易确定,主要是经过室内的土质压缩试验分析确定即可得到。而砂质土体的压缩模量值的确定就比较困难一些,既没有国家制定的相关岩土压缩模量值的规范,也没有指定具体的确定办法,通常只有通过标贯击数试验计算、查有关工具书直接给出经验值或利用变形模量换算等方法估算,能够确定的岩土质压缩模量值都比较模糊,且三种办法的确定值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因此,如何能够确定相对比较精确的岩土土质压缩模量值也是今后我们工程勘察技术人员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2结语

以上是笔者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总结到的一些常见岩土勘察问题,在此提出来可供同行朋友交流探讨,以避免类似常见问题在今后的勘察工作中再次发生。由于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地下的岩土体,其性质的判定主要是根据土质的客观差异性和人为测定的主观性综合决定。我们技术人员作为岩土勘察工作的主体,只有通过在不断的实践中加强经验总结,寻找岩土勘察的规律性,才能够使得勘察工作更科学化、合理化,以满足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需要和给予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可靠依据。

参考文献

[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土建中级论文篇(5)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

1、理论与经验的关系

岩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土力学的理论、工程地质理论、工程力学理论等,这些工程理论都是一种半科学半经验的理论,很多理论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经验公式。岩土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是在理论的指导下,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相应本构模型,运用合理适宜参数,加上良好的判断力,解决问题的过程。对岩土工程技术人员来说,扎实的基础理论同丰富的经验、良好的工程判断力是同等重要的。在学习和运用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隐藏在公式和规律背后的背景知识和真正实际内涵及其假定边界条件。而积累经验的过程可分为分析与预测现场观测对分析、预测和现场观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估和总结3个过程,可见积累经验的过程也离不开理论的支持。笔者认为:理论与经验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具有同等的地位,过分强调哪一点都是不合适的。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目前很多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过分强调经验,而对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不足,这种现象对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不利;同时用于对年轻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上,不利于年轻技术人员的成长,甚至会出现以讹传讹。

2、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详勘之前,应收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在此笔者要强调勘察前与设计沟通的重要性,因为勘察成果的直接使用者就是设计人,在进行勘察前,勘察人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弄清楚拟建物工程特性,这样勘察工作就能作到有的放矢、经济合理,提供给设计人最直接、最有用的勘察成果。如:现在很多高层建筑都带有裙房,这种项目在勘察前,必须要弄清楚设计拟采用的基础形式及联接方式;还有一些主体不高但跨度很大的建筑,采用柱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就与采用筏基布置的勘探孔深度有很大差别。所以必须要重视勘察前与设计的沟通。目前有的经营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此认识不足,造成勘察项目的返工。笔者讨论此问题,目的在于提醒经营与技术人员重视承揽项目和实施项目时与设计的沟通。

3、注意各种等级的划分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布置时,应按相应的分级标准,确定项目的相关等级。如勘察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拟建物安全等级、重要性等级等。因为这些等级的划分直接决定了勘察工作量的布置,只有充分了解了各种等级,布置工作量时才能作到安全、经济、合理。

4、注意经济性

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最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同时达到相同的勘察目的和任务,所用成本的多少,可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水平的高低。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目前的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希望岩土工程技术人员予以重视。

5、重视规范、规程的学习

规范、规程是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依据,对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评价等均提出了详细的、可操作的要求,岩土工程技术人员要重视对规范、规程的学习,充分了解其要求,这样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就不至于出现诸如工作量布置不足、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足、未划分抗震地段等问题了。另外规范、规程中的条文说明,技术人员也要认真研读,条文说明中有丰富的信息,对于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及正确理解规范、规程具有重要作用。

6、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岩土工程详勘的目的、任务

(1)查明勘察范围内场地原始地形、地貌,岩土层的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2)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及其分布范围。

(3)查明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活动断裂等)和特殊土(包括软土、填土、污染土、湿陷性土、膨胀土、红粘土、多年冻土等)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的建议。

(4)查明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补给及排泄条件,地下水位,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评价地下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对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各土层的渗透性质,分析评价地下水的静水压力、动水压力及浮托力的作用和影响;预估产生基坑突涌、流沙(土)或管涌等地下水不良作用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议;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5)基坑工程还应查明基坑周边环境,提供基坑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分析评价放坡开挖的可能性和基坑边坡稳定性,适宜选用的支护结构类型及其稳定性,基坑开挖与降水对地基变形、周围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7、结束语

使岩土工程技术人员理论与经验、细节决定成败、重视规范学习等方面能有所启示。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赵成刚,白冰,王运霞.土力学原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2]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s].

[3]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

土建中级论文篇(6)

[关键词] 中央苏区 红色图书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建的中央苏区,是全国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这片红土地是思想的重要发祥地。关于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理论,关于在根据地建设党、土地革命理论和红军建设以及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的思想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重大理论都是在这里初步形成的。在这里,出版发行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对本本主义》和《才溪乡调查》等光辉著作。在苏维埃中央政府主席的领导下,苏区图书文化事业在根据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出版了一大批注重联系中国革命实际高质量的图书,成为根据地革命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宣传中国特色革命道路理论

秋收起义后,随着井冈山和其他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中国革命在实践上已经走上了以农村为中心的道路。

1930年春,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篇著作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把小块红色政权与全国革命的胜利联系起来,对中国革命道路作出了理论概括,即“有根据地的,有计划地建立政权的,深入土地革命的,扩大人民武装的,政权发展是波浪式地向前扩大的,无疑义的是正确的”。[1]它标志着以乡村为中心,先在农村建立和发展红色政权,待条件成熟时再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理论初步形成。对红色政权的理论引导和预见,是对“左”倾路线“城市中心论”的否定。1931年11月,在红色政权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权,以国家形态登上了中国的政治舞台。“党开辟了人民政权的道路,因此也就学会了治国安民的艺术。”为向人民群众宣传苏维埃政权是代表工农群众意志和愿望的政治权力机构,是和帝国主义、封建统治性质完全不同的新型的政权模式,苏区出版了《苏维埃政权》《中国苏维埃的政纲》《苏维埃组织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细则》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等书籍。

1933年11月,先后到兴国长冈乡和上杭才溪乡,就如何开展乡苏工作,改善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问题作了调查。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后,苏区还出版了总结根据地革命斗争和政权建设经验的著作《乡苏维埃怎样工作》《长冈乡调查》和《才溪乡调查》等。其中《乡苏维埃怎样工作》一书,就是兼任苏维埃大学校长时上课的讲稿。而《长冈乡调查》和《才溪乡调查》这两篇著作在“二苏大”作为会议文献,发给了与会代表,成为在苏区革命实践过程中始终坚持从实践出发的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具体运用的典范而载入中国革命史册。

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新道路理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最基本内容,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光辉典范。它为初步解决在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农业大国,在敌强我弱形势下,共产党怎样在农村坚持革命、壮大力量,最后夺取全国胜利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

中国共产党建党时,产业工人只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几。大革命失败后,党的主要力量长期生活和战斗在农村。因此,出身于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的党员在党内占大多数。1928年11月,总结井冈山工农武装斗争的实践经验,指出了“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问题”,强调“我们感觉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要错误的”。[1]

1929年12月,由主持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系统回答了建党建军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分析了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表现、来源及纠正办法。决议指出:党的领导机关对由于党的组织基础的最大部分是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的出身所产生的种种不正确思想,缺乏一致的坚决的斗争和对党员作正确路线的教育,是使得这些不正确思想能够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因而,我们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党内教育”;“教育党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去作政治形势的分析和阶级势力的估量,以代替主观主义的分析和估量,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编辑各种教育同志的小册子,有组织地分配看书”。[2]古田会议决议初步回答了在党员队伍以农民成分为主的情况下,如何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以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问题,标志着建党学说初步形成,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为贯彻执行古田会议精神,1930年1月,红四军政治部出版了《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一书。在红四军和古田会议精神的推动下,苏区各级党组织编印出版了《党的建设讲义》《党的组织问题》《党员须知》《党的建设》《党的建设讨论提纲》《共产主义与共产党》《新党员训练大纲》和《训练材料》等党建书籍。旨在对苏区广大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党的知识教育和革命理想信念教育、纠正非无产阶级思想教育。

1930年5月,《反对本本主义》著作在苏区出版。这篇著作阐明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指出:“共产党的正确而不动摇的斗争策略,决不是少数人坐在房子里能够产生的,它是要在群众的斗争过程中才能产生的,这就是说要在实际经验中才能产生”;“我们需要‘本本’,但是一定要纠正脱离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怎样纠正本本主义?“只有向实际情况作调查”,“伸只脚到社会群众中去调查调查”,“调查就是解决问题”,“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1]初步形成了作为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点: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这一思想路线的提出,使根据地建设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有了更自觉、更明确的思想基础。

三、体现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宗旨

大革命失败后,党提出开展土地革命的主张。随着根据地的发展,土地革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1929年4月,率领红军到达兴国,深入农村调查,亲自发动群众,在实际斗争中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这个土地法根据党的六大决议,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称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性更正。同年7月20日,在亲临指导下,中共闽西“一大”在上杭召开。大会总结了闽西土地斗争经验,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进而明确:自耕农的田地不没收;对富农不没收土地,争取中立;对小地主没收土地,废除其债务,但不过分打击;对非恶霸地主及其家属以生活出路政策。这个决议比井冈山和兴国《土地法》又有新的发展。会后,闽西纵横300多里的地区内出现了“分田分地真忙”的大好形势,80多万贫苦农民得到了土地。1930年2月7日,在赣西南的吉安主持召开了著名的“二七”会议。会议中心议题是扩大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和地方武装,深入土地革命。会议在“一要分二要快”的指示下,制定了赣西南土地法(即《二七土地法》)。赣西南的土地斗争蓬勃开展起来。为使党的土地政策深入人心,苏区先后出版发行了《兴国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二七”土地法》《南阳会议决议案》《查田运动指南》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等土地政策文献。这些文献在广泛宣传党的土地方针政策,体现党的土地革命路线以及用法律形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革命斗争成果,促进土地革命深入开展,发挥了出色的组织和鼓动作用。

四、促进红军部队正规化发展

从苏区创建起,反动军队就不断向根据地发动大规模的军事“围剿”。为加强红军建设,以及向初步正规化发展,1931年10月,在讨论即将成立的苏维埃中央政府远景规划时,特别提出,有“黄埔”,我们要办个“红埔”。1931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学校(以下简称红校)在瑞金成立。红校成立后,经常到红校上课。指出:“学会与提高新的军事技术,应该深入到红军中去,红军学校应该为了这一目的去尽他最大的努力。”[2]

红校是我军第一所正规军校,教学方针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教育。其目的是巩固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使每个学员都懂得为党的事业而英勇奋斗。政治教科书有《政治工作讲义》《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等。二是军事课程。红校遵照的指示,一方面研究的战略战术,一方面总结自己创造的经验和战术。编写的军事教科书有《作战知识手册》《实兵指挥》《战术与战略》《步兵教程》《坑道教程》《炮兵教程》《野战筑城教程》和《对于防御飞机与毒气的简明知识》等。三是学文化。学校自编了文化教材,帮助学员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在的重视和关怀下,红校这所人民军队的熔炉,为红军培养训练了数千名军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其出版发行的军事建设类书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适合红军建设的特点,使得广大红校学员乃至全体红军指战员获得了丰富的政治和军事科技知识,提高了部队的政治素质和战斗力,从而在夺取一次又一次的反“围剿”的伟大胜利中,丰富了军事战略思想内容。

苏区红色图书作为一种简捷的覆盖面较广的革命舆论工具,以其独特的宣传方式,在革命实践斗争中,为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成功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土建中级论文篇(7)

关键词:地籍测量

 

地籍管理县土地管理的基础,核心是土地权属管理。地籍测量是实现地籍管理的基础工作,它为地籍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目的是为土地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地籍测量具有动态性即地籍测量获得更新要随着土地变更登记的进行及时更新,及时反出土地依法变更的现状;地籍测量精度指标要求高即保证土地权属管理需要的精度为前提,在检查评定其成果质量时,把相邻精度作为重要指标;地籍测量的法律性即在土地登记条例中单列地籍测量条目,这就赋予了地籍测量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并承担后果的法律责任。以费县城镇地籍测量为例

⑴测区概况:临沂市费县位于山东东南部,地跨东经117°36 '~118°18',北纬35°01'~35°33',现辖费城镇等14个镇和勺药山等4个乡,总面积为1894.48平方千米,总人口为92.08人。地势南北高、中低,呈西北、东南倾斜。科技论文,地籍测量。境内浚河、温凉河、祊河、沭河4大河流纵贯,交通便利,兖石铁路,京沪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贯通全县,国道、省道、县乡公路连接个乡镇村。

⑵特点:1、为保证费县建成区成果资料的精度并与临沂市坐标系统统一决定选用中央经线为118°30'00。科技论文,地籍测量。科技论文,地籍测量。临沂市C级GPS控制网资料有中央经线为117°00'00和118°30'00两套成果由于费县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8°00'00两侧,利用C级GPS控制点的坐标分别按中央经线为117°00'00、118°30'00、118°00'00的成果计算每公里实际边长投影至参考椭球面上的变形值进行比较分析 (范围3.9~12.7mm)选用中央经线118°30'00时,费县建成区变形值最小。科技论文,地籍测量。

2、D、E级GPS控制测量

2.1 平面坐标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采用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投影面为参考椭球面;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科技论文,地籍测量。布设D级GPS控制网16点,平均边长10Km。E级GPS控制网24点,根据各个镇具体情况平均边长0.2~5Km。相邻GPS控制点最小距离应大于平均距离的1/3,最大距离应小于平均距离的3倍

2.2 一级控制测量

一级控制测量在C级 D级、E级GPS控制点下加密,在建成区及建制镇布设103点,编号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排,点号前冠以罗马数字“Ⅰ” 。一级控制点平均距离300~500m,建成区平均边长300m,建制镇平均边长500m.

2.3 控制点的外业观测

使用Topcon hiper GD双颇GPS接收机或Trimbie 4600 LS单颇GPS接收机,按快速静态定位模式观测。天线高两次量测,较差不得超过3mm,取中数使用,天线高记录不得划改。

基线解算即平差使用GPS接收机随机软件、武汉测绘科技大学PowerADJ软件。

3、高程控制测量

3.1 建成区布设四等水准路线约100Km,四等水准联测部分位于平地的D、E级GPS控制点和一级控制点。

3.2各建制镇位置分散且处于丘陵地区,不便于水准联测,各镇控制点高程利用了三等水准的C级GPS控制点和就近的国家水准点单独布设四等水准。四等水准以国家二、三等水准点和联测了三等水准的C级GPS控制点为起算点。

3.3 外业观测使用DS3型以上等级水准仪和区格式水准标尺。水准仪、水准标尺按GB 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中5.2.2的检测项目检验,并进行记录和整理,检验合格的仪器的标尺方能投入使用。

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单程观测,测站观测顺序为“后后前前”,距离直读,每一测段的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平差计算采用水准网严密平查程序计算。未联测四等水准的D、E级GPS点及一级控制点的高程,利用GPS点的大地高进行高程拟合求定。

4、图根控制测量在一级及其以上等级控制点的基础上,以附合导线、支导线、极坐标法进行布测,开阔地区采用GPS—RTK方法施测。图根点的编号以街道为单位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排,点号前冠以英文字母“P”。图根点的高程使用全站仪观测一测回的方法进行,使用近似平差软件进行平差计算。

5、 碎部测量

5.1 碎部测量采用全解析法进行,即使用MAPSUV数字绘图软件,利用全站仪进行野外数据采集,内业使用微机进行编辑

5.2 地籍要素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控制点、居民地、工矿建(构)筑物、交通、管线、水系、地貌、植被等。

5.3地籍要素野外数据的采集,在各级控制点上利用全站仪极坐标法、交会法或内外分点等方法测定。科技论文,地籍测量。当控制点不能满足需要时,发展支导线作为测站,总长不超过200m。

6、绘制地籍图

地籍图的内容包括各级行政界线、街坊界线、地籍编号、宗地界址点、界址线、宗地用途、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地类号、宗地面积、控制点、街道名称门牌号、河流湖泊及其名称、必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围墙等。将外业采集点和地籍要素数据,直接传输至微机内,利用MapGIS数字测图模块MapSUV进行编辑,形成地籍图图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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