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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17 08:21:56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篇(1)

2016基层计生协会工作计划一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校稳定。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按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及验收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总结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领导,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启动并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各项学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 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干部教师学习的针对性。教育行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学校一定要将干部教师学法用法作为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保证学法用法工作的经费、资料、时间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普法合格证制度;要把干部教师是否具备必备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干部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考核评议、任职、晋级结合起来。对干部教师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和考试结果将予以通报,个人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016基层计生协会工作计划二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校稳定。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按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及验收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总结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领导,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启动并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各项学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 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干部教师学习的针对性。教育行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我校“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式方法,使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形成;深入推进学校法治实践,依法规范和管理的各项事务,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推进学校“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加强领导,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协助抓,分工合作,齐心协力,落到实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未有总结,确保本年度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2、学校将保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活动经费。设立并完善红领巾广播站、校园橱窗、班级黑板报、学校校讯通等宣传媒体的设施设备,使它为更好的顺利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提够有效的帮助。

3、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都要通过较代会议事、决策与监督;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让师生知校情;继续坚持教职工及学生申述制度,保证申述渠道畅通,切实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治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坚持把校园违纪违规事件与评优评先挂钩,凡涉及到评优评先或教职工评职晋级,均增加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方面的考核条款,对教职工的个人行为予以必要的约束。

4、加强对师生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国旗法》、《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记学习笔记。目的是使全体教职工熟知法律基本知识,为教育服务,为自身遵纪守法奠定基础。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如开展教师师德演讲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答卷活动;开展教师师德论文、廉政论文或民族团结征文等活动,在广大教职工中树立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意识。

5、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1)、加强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小学生普法教育和日常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让学生懂得“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成败”的道理,同时广泛开展符合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吸引学生积极参与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法律、自我约束等综合素质。

(2)、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通过落实《小学生礼仪常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校园常规,努力把基本的做人与做事的道理转化为少年儿童的内在品质,培养学生爱自然、爱他人、爱自己的情感,从小做自身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社会讲公德、在家讲孝顺的好公民。

(4)、在节假日期间,为了使广大中小学生平安而有意义的度过各个节假日,我校还计划通过广播向全体师生进行《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通知》的宣传与学习。目的是提醒学生在节假日期间要注意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我校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5)、以“法制副校长”工作为抓手,定期开展法制宣教,认真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的要求,组织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篇(3)

《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3月25日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8日

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发挥中小学考试工作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上《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精神,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思路

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

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4、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4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

三、考试内容

2014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

(一)学业水平考试

1、科目设置: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03〕19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2、考试时间:

201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时 间(北京时间)

科 目

备 注

6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1:00

语 文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

14:00—16:00

数 学

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2日

(星期日)

上午

8:30—10:30

英 语

下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

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

(三)体育与健康考试

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执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考核占6分,测试成绩占35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C级以上含(C级)为高中招生必备条件。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4月中旬到5月初。各学校要如实填写《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册》,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体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名办法: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实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四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20%。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4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4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5所,见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局由学校上报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10分。定向生学校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三)录取分数线

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择校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统招线、择校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

(四)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两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

(五)招生录取

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

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

(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择校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择校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4、照顾政策:

(1)落实市委、市政府铜发〔2008〕4号文件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时,在总成绩中加10分”的规定,加分条件和程序按铜川市计生局、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参加中考加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计生〔2008〕50号)文件执行。

(2)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3)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通知书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比例,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

(四)为了确保2014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高中招生政策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家长了解中招政策。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篇(4)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下称《实施意见》)提出的“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有关要求,2020年,我省继续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须参加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改革试点。2019年已招生且2020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平台申请并经教育部同意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由招生院校视专业培养实际情况安排招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2号)关于扩大春季高考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要求,2020年起,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本年度申报招生总计划(不含高职扩招计划)的50%。

各高职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特色,根据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各高职院校须于2019年12月1日至5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各科类招生专业计划的编报。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厅规划处、职终处进行联合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具体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另文通知。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录取的考生参加高考被本科高校录取后的缺额计划,由高职院校在夏季普通高考录取期间根据生源情况统筹使用。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一)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要求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参加广东省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的考生。其中,体育类、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术科统一考试。

(三)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或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试且符合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其中,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艺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艺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考生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以及粤招〔2019〕13号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

(一)考试安排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9〕141号)。

2.体育类、艺术类术科统一考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7号)。

(二)成绩使用

1.文科类、理科类招生专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

2.体育类、艺术类招生专业,考生学考成绩以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成绩当年有效。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40%。

五、招生办法

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进行录取。

(一)分数线划定

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情况,以及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有关要求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1.文科类、理科类分数线的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学考成绩情况,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文科类、理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2.体育类分数线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体育类招生计划及考生学考成绩、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情况,以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

3.艺术类分数的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招生计划、考生学考成绩(不分文理科)、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情况,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志愿填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各科类招生计划和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成绩和意愿,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办法和录取另文通知。

(三)投档方式及考生成绩排序规则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依据普通高校招生各科类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投档方式为按照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方式为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

2.考生成绩排序规则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成绩排序规则为:按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考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体育类考生成绩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术科成绩仍相同时,按照学考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成绩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学考单科语文、英语、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所有排序科目成绩都相同的考生排位相同。

(四)录取办法

省招生办公室投出考生档案后,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在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五)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结束后,对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六)政策照顾

录取时需要照顾的对象、条件以及政策规定,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及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七)正式备案

高职院校须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招生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未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六、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上旬,各高职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及制定招生章程;2019年12月28日-29日,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20年1月上中旬进行评卷;2020年2月上旬,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传发动;2020年2月下旬,组织考生填报志愿;2020年3月下旬,组织高职院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是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增强做好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须报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信息公开体系是高职院校实施分类考试招生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类型,合理分流。

(三)扎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平稳有序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各高职院校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严密组织,强化管理,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步有序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请各市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篇(5)

2、配合人事部门完成75名乡村小学教师考试、录用、分配和岗前培训等工作,严把教师质量关和入口关。

3、选派精干力量,抓紧规划测算,制定出一个完整、详细的全县“普九”工作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教育局审查并报县委政府审批,为县委政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4、认真组织好*—*学年的期末考试和对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加强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搞好扶贫助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全力确保小学高段学生的巩固和回收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学年的初中招生工作,确保1400名初中一年级学生的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5、加快“两基”攻坚、《十年行动计划》项目工程的建设施工进度,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务必在秋季开学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6、在国庆期间,组织召开好*县第五届教职工篮球运动会和“阿诗且”比赛,利用此次活动再次作好“普九”宣传,为完成全县“两基”攻坚目标任务酿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加强督促和指导,严格按照“分乡‘普九’工作进度安排表”的规定,完成十个乡各阶段的“普九”工作任务。做好*年12个乡“普九”的各项准备工作。

8、进一步搞好百乡扶贫和对口支教工作,按计划完成中英项目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百乡扶贫单位联谊活动,进一步研究协调下一阶段的扶贫支教工作。

9、协助组织部门,完成城区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命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通过认真考察考核,对个别不能胜任工作的片区和乡中心校校长进行适当调整。搞好一年一度的教师调配工作,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

10、尽快启动巴普镇初级中学的工程建设和*年的《十年行动计划》项目,完成牛牛坝初级中学的规划设计,启动教学楼工程,做好其他工程的前期筹备工作。

11、加强协调,促成“普九”学校硬件建设的举债施工工作。

12、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重树教师新形象,把师德考核作为学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切实转变学风和校风,严肃校纪。

13、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搞好各学校的财务内审工作,将内审情况作为学校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学校财务账簿表册按月验收,合格拨款制度。认真完成*—*学年基础教育事业报表的填报工作。

14、认真做好大中专招生工作,按时完成成人高考和成人自考工作,确保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安全,杜绝考场舞弊现象。

15、按计划认真组织完成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省、州、县各级培训任务。

16、按计划完成双语一类模式学生的招生任务,进一步恢复双语教学两类模式的办学规模。

17、加强教育科研,努力探索素质教育的新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18、启动并实施现代远程教育,与州技装所配合,完成全县三种模式的远程教育装备任务。

19、认真搞好成人扫盲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规范寄宿制学校的小农(牧)场建设。

20、严格按制度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篇(6)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律意识

每学期我们都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法律学习计划和制度,坚持经常学习,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和《规范》,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对学生经常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从小知法、守法。学校每年度都对教师、学生进行普法知识测试,以巩固普法成果。

二、建立职能机构,明确依法治校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决策,民主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建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师生校内申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等。依法制定《学校办学章程》,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师教学、教研、进修、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利,工资足额及时发放,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益,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努力处理好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的关系。

三、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管理学校

1、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施民主集中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项均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心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执行,实行了校务、政务公开。

2、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着重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的治安管理,学校安排一名教师为校警,与值日、值宿教师值班巡逻,确保学校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学校消防和用电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确保学校用电、用水安全;制定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师生能够迅速疏散,同时利用班会、集会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做到开足、开齐课时,认真上好每节课,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不随意传动或变动授课时间。

4、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以《守则》、《规范》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法制教育。在法制教育上做到了“四落实”,即有教师、有教材、有课时、有活动。学校每年度把九月份定为“普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规范收费行为,切实治理乱收费现象。凡涉及向学生、家长收费用的,我校都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及上级教育行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着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并在收费期间向学生、家长进行公示,维护了学校、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四、存在的不足:

1、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没有建设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仅限于校内进行的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

2、对社区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程度还不够,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还比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篇(7)

×

×博山区司法局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年政府工作实行责任制的通知》和本局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普法推进依法治理,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规划得到落实

×为保证“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能够顺利开展,坚持做好保障工作,抓好硬件落实。一是抓好规划落实。按照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和实施依法治区第三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了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开展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镇(办)、开发区也全部制定了年度规划,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年度普法实施意见;二是经费落实到位。今年的普法经费按财政规定预算并足额拨付,司法行政机关对普法经费专款专用,单列帐目,保证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建立健全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政协视察监督的作用,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另一方面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细则,围绕年度普法目标考核标准,定期开展检查活动,督促各项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取得实效

×一是巩固舆论宣传阵地。先后利用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了《生活与法》、《法律在线》和《行风热线》等法制专栏,成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学法园地,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知识,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像《生活与法》栏目,利用每周六早:至:这段时间,宣传法律知识、现场接听群众打来的听众热线,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现场解答,依案释法,让法律贴近群众生活,为群众服务。

×二是巩固培训阵地。我区以党校为主,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以各级普法办公室为主,对普法骨干、各级普法宣讲员进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新上任的村“两委”干部进行了培训;以执法部门为主,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是巩固普及阵地。各级普法工作者以及普法宣传员,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送法下乡”、“送法进万家”、“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法律服务宣传赶大集”、“普法一条街”、“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报告会”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推进了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深化。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公民的遵纪守法观念、权利和义务观念,特别是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已经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经济民事交往中订合同、办公证、请律师的依法办事观念进一步加强,上法庭“找说法”已成为公民常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全区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学习了宪法、基本法以及与生产生活和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我们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打造博山“四五”普法工作中的亮点。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注重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力度。举办了由余人参加的为期三天的全区“四五”普法基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骨干培训班,提高了素质,增强了针对性。建立健全并坚持实施了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据统计,全区共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场,参加听课人数达余人次。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全省普法考试的达余人,考试合格率达。

×二是突出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举办培训班和系统抓、抓系统为主要途径,并通过组织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区公务员系统地学习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公务员参加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通过组织公务员参加全省普法考试、本系统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检测他们的学习成果。

×三是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努力拓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路子。进一步完善了校内法制课教师队伍和校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据统计,全区所中小学全部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累计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法制课余场,全区在校学生受教育人数达万人次。狠抓了“四落实”,即组织机构落实,全区中小学校普遍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措施的落实和检查验收。学习教材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配发了统用法制教材。学习时间落实,全区中小学校普遍将法制课列入了教学计划,小学每月一节,中学及其他学校每两周一节课。奖惩措施落实,我区把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对学校督导评估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校园普法工作与评先树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集中开展了三大活动,即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教师法》宣传月等大型活动,在全区学校组织开展了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调动了广大师生学法用法积极性。专题报告活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法德教育相结合的专题报告会余场,近万名(人次)师生受到教育。现身说法活动,组织违法犯罪青少年巡回现身说法,以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警示在校学生要遵纪守法。

四是突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这个重点,促进公正执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采取措施,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司法队伍。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对执法人员上岗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如:建设局、劳动局、卫生局、财政局、区工会等专业法主管部门都分别举办了本专业法的普法骨干培训班。据统计,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班余期,近千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司法、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制定了执法工作人员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把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执法情况与德、能、勤、绩全面考察、考核结合起来,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同时,以不同方式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增强工作透明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五是狠抓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企。加大了对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协调、组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了《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等余部法律法规。企业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参学率达以上,促进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

×六是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精神文明素质。在今年四、五月份形成浓厚氛围的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有关单位学习宣传了与创城工作密切相关的道德法律知识,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配合有关单位,多形式、有声势的宣传,卓有成效地优化了全区的政治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四、认真搞好总结验收,巩固扩大“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成果

×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规划任务,巩固五年来的普法教育成果,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层次发展,下半年,我们认真组织了全区的“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检查验收工作。市“四五”普法工作检查组在检查验收中对我区的“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对博山区“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工作考核验收情况的反馈意见》,意见认为博山区的“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各级领导重视,在人员、经费、办公等方面的措施比较到位;全民普法开展得扎实深入,突出了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普法形式灵活多样,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方法新,效果好,体现了时代性;坚持学用结合,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整体推进。特别是在总结培育工作典型、加强舆论宣传、报送工作信息等方面,突出了地方特色,工作力度大,收到了明显成效;档案资料内容齐全,整理规范有序,便于查阅,基本反映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貌。五年来,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全区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规划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淄博、和谐淄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开创新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五五”普法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还达不到应有的高度,带头示范作用不够,影响了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是有的重普法,轻治理,紧密结合文章没有做好

还有的追求形式,忽略效果,看上去轰轰烈烈,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宣传的效果。立足客观实际,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和司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上实现新突破。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以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继续下大力气实施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方位整体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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