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SCI发表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数据信息论文

数据信息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3 15:14:42

数据信息论文

数据信息论文篇(1)

信息管理论文2600字(一):“大数据”时代下医院病案信息管理论文

医院病案记载着各个时间段的患者诊疗状况以及疾病演变状况,其中关键的病案信息包含患者家族史、患者本身的病史、医院诊疗过程、病情检查与病情诊断得出的报告等。

由此可见,医院病案信息牵涉各项日常的医院业务,有关部门对此有必要予以全方位的信息审核、信息收集以及档案存储。但从现状来看,当前仍有某些医院并没能全面关注综合性的病案信息管理,而与之有关的病案管理措施也没能真正实现健全。在此前提下,医院应当尝试在现阶段的病案管理中全面使用大数据模式,以此来全面保障病案信息管理的成效性。

医院对于病案信息管理运用大数据手段的重要意义

第一是提升医院当前利用各类病案信息的整体水准。大数据手段在客观上有助于实现多层次的数据与信息整合,从而显著提升了利用医院病案的水准。医院在全面集成当前现有的病案信息基础上,应当能够妥善划分各项相应的患者信息,确保将其分成收费信息、患者检查信息、患者诊疗信息、门诊信息、报告与检验信息等。在划分上述各类信息以后,运用大数据手段还能创建针对各个患者的识别身份编码,以便于实现多层次的信息关联集成。

第二是全面支撑医疗决策。医院由于具备了大数据手段作为管理病案信息的必要辅助,因此针对实时性的病案信息都能着眼于精确进行搜集。在决策系统的全面支撑下,有关科室就能全面明晰现阶段的患者病情种类、院内患者分布与其他相关要素。相比于传统模式,大数据手段更加有助于汇总信息以及统计信息,对于某些潜在误差也能予以彻底杜绝。除此以外,医院针对当前入院的各科室危重患者应当予以侧重关注,以便于提供日常各项医疗决策必需的信息支撑。

第三是拉近护患关系并且突显以患者为本的宗旨。在集成病案信息的基础上,医护人员针对当前阶段的各项患者信息都能予以全方位的精确掌握,上述措施有助于增强现有的患者满意度,拉近护患关系。例如近些年来,患者已经能够凭借电脑或者手机等工具来随时查找个人诊疗信息,对于实时性的自身健康状态也能全面加以了解。在某些情形下,患者一旦表现为某些危重病情,临床医师对其就要及时进行处理,全面保障患者健康并且提升患者生活水准。

医院当前病案信息管理现状

目前各地已有较多医院正在尝试引进病案信息的大数据管理模式,并且逐步将大数据手段渗透于管理医院病案信息的各个流程中。但是不应忽视,各地医院在现阶段仍然表现为相对较低的病案管理综合水准。探究其中根源,就在于医院及其有关部门针对病案管理仍然欠缺必要的关注度,同时也没能着眼于引进大数据手段作为其中必要的辅助与支撑。

此外,多數医院并没能设置独立性的病案管理专门科室,医院现存的病案管理部门体现为较强的附属性特征。作为管理医院病案信息的专门人员来讲,上述人员本身应当具备优良的病案管理水准。与此同时,上述人员也要掌握涉及到大数据的有关常识,并且将其灵活适用于当前的医院病案管理。但是截至目前,负责管理医院病案信息的专门人员仍然表现为滞后性的专业素养,甚至没能熟悉日常性的病案信息汇总、信息分析以及信息处理操作。除此以外,医院部门针对此类管理人员也没能给予专门性的管理技能培训,甚至聘用某些兼职人员代替专职性的病案管理人员。

探求改进举措

增设专门的病案信息管理机构

医院如果要着眼于优化病案管理的综合效果,那么关键在于设置专门的病案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对此也要引发更多的关注。近些年以来,各地医院都在致力于建成病案管理的专门委员会,在此前提下助推信息化的医院建设。与此同时,医院还需结合自身的真实状况来增设病案信息的新科室,确保该科室在整个医院体系内占据独立的位置并且拥有独立职能。

通过运用上述的改进举措,病案管理机构就能全面突显其具备的价值与意义,确保该科室能够覆盖于医院临床管理、制定病案管理规划以及收集病案信息等领域。每隔相应的时间段,管理委员会针对当前的医院病案信息要予以全方位的归纳汇总,此举措有助于保障病案管理能够达到的综合水准。

运用信息化手段来辅助管理

在目前阶段中,各地医院已经能够凭借信息化技术来显著增强病案管理的实效性,在这其中包含自动式的条码识别、微缩光盘技术、数字化的病案管理与其他相关技术。医院通过灵活使用上述大数据手段,就能够着眼于挖掘深层次的患者病案信息,确保现有的病案信息符合准确性与真实性的基本要求。近些年各地医院都在致力于创建资源共享的病案管理网络,在此前提下诞生了新型的电子病案。此外,医院在存储各类患者病案时,也能够借助大数据手段予以完成。这是由于运用电子化存储的方式有助于在线查询各项病案信息,从而服务于现阶段的临床治疗优化与完善。针对出院后的患者来讲,运用大数据手段就能打印并且查询患者现有的各项病历信息。数字化管理应当能够覆盖于医院当前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此项举措在根本上保障了病案信息共享,同时也便于利用与存储病案信息。

全面提升人员素养

从目前现状来看,各地医院针对自身保存的患者病案都给予了更多关注,同时也认识到了病案具备的价值。在此基础上,作为管理医院病案的专门人员而言,应当全面提升自身具备的综合素养,针对医学统计学、外语、计算机与其他学科的有关知识都要予以相应的掌握。

因此可见,病案管理人员是否拥有优良的专业素养,在根本上关乎病案信息管理的整体效果。病案信息管理牵涉多领域以及多层次的学科与专业,因此作为管理人员而言,上述人员应当能够精确检索各项信息,以便于实现全方位的信息获取。在此前提下,医院针对各类临床信息应当予以全方位的传递,确保病案信息能够体现其应有的临床价值、科研教学价值以及其他价值。在目前阶段中,医院针对原有的病案管理思路应当予以相应转变,确保将病案管理的侧重点全面落实于分析收集以及汇总各类病案信息。

结束语

医院病案信息在医院现有的管理系统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这是由于病案信息记载着全过程的医疗信息。与此同时,医院如果要给出相应的医疗决策,那么也必须凭借病案信息予以完成。

截至目前,医院及其有关部门正在逐步意识到医院病案管理与大数据手段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对于医院当前的各项管理举措也能够予以相应的优化。因此在病案信息管理的有关实践中,医院针对信息化手段有必要着眼于灵活加以运用,在此前提下服务于病案信息管理实效性的提升。

信息管理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过程中档案价值重新发现论文

【摘要】基于信息与知识、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之间的关系,分析在知识管理过程中档案价值的新特征。档案价值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将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显现化,通过知识管理对档案信息进一步挖掘使档案更好地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关键词】信息管理;知识管理;价值特征

一、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

对于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从信息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入手。有关知识与信息之间的关系有很多种观点。一种观点持有者们认为,信息存在于自然环境、人类社交活动以及人们思维之中,而知识的存在局限在人们的社交活动范围之中,因而信息包涵了知识。另一种观点持有者认为,信息是可编码化的知识或显性可视的知识,而知识除了显性之外,还包涵隐性知识,即存在于人类大脑之中、不可编码化的知识,因而知识包涵了信息。对于以上两方观点,有学者认为,从本质上来说,信息是一种具有物质属性并以物质存在的方式反映呈现给大众,这种物象化及其存在方式可以广泛地包含人类活动及其成果。而知识是人们对这种反映的一种主观性的认识结果,是一种智力成果。因而,就信息与知识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言,信息是具有知识属性的,并以知识成果作为其具体的表现形式。知识管理这一概念最早是在企业管理中被提出来的,知识管理的概念可能会因为其所涉及的学科领域的差异而存在各种不同的版本,但是知识管理的目标大抵是相同的,即知识管理想要实现的是在最恰当的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最需要的人,以便于此人可以利用这一信息做出最恰当的决策并付诸实践活动。然而档案又是如何与知识管理存在联系的呢?档案根据其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其最明显的特征为原始记录性。档案的这种原始记录性的特征奠定了档案不可动摇的地位,也是将档案区别于图书、信息等的重要凭证。因此档案凭借其固有的原始记录性的根本属性无可厚非的可称其是信息的最根本来源。知识是我们依靠自身主观能动性对信息进行筛选的结果,故档案也可以称为是知识的源头。

二、知识管理的档案价值

当今由于知识管理层次的不断深入,档案的使用价值呈现出来了新特征,因此对于知识管理中档案价值的重新发现,笔者认为是必要的。知识可以分为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档案是一种直接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显性知识,是知识的来源,因此档案也是知识管理的核心部分。

(一)从理论基础角度分析。理論基础角度主要可以从档案后保管范式与档案双元价值理论两个方面。档案后保管范式包括新来源观、宏观价值鉴定论、知识服务三个方面。1.新来源观。新来源观就是对于文件的来源问题进行一种全新的认识,传统意义上,我们是在文件转化为档案之后才开始对档案进行管理,而新来源观理论则强调对于文件的管理工作应该从文件形成之初就着手开始进行,从开始形成时就开始对其管理,即强调的是一种“前端控制”“全过程管理”,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可以方便人们从文件形成之初的背景,文件形成过程的结构层次以及文件未来可能会涉及的研究发展的方向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2.宏观价值鉴定论。宏观价值鉴定论强调的是对于档案价值的鉴定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对其本身形成部门、机关所产生的价值作用上来判断是否对其进行保存,而应将价值的鉴定提升到对整个社会层级上来。使更广大的人群可以受益,进而实现档案的第二价值,这也正是谢伦伯格所强调的档案双元价值理论中的第二价值。3.知识服务。知识服务顾名思义主,要是将档案信息上升为知识层次对其进行管理,这一理论主要表现在传统档案保管员身份的变化上,可以说档案保管员的工作并非只局限于对档案的排列、档案、上架等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在知识服务中档案保管员的工作主要是将档案中的文字信息加工、提炼出有价值的部分,对这些有价值的部分进行整理,使有价值的信息可以提供给人们利用,即提高了档案信息的质量,也节省了档案利用者筛选档案的时间。以上就是档案后保管范式中所包括的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档案后保管范式是在电子文件不断产生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将档案价值鉴定工作与知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肯定了档案价值在知识管理中的地位。4.档案双元价值理论主要指档案的工具价值与档案的信息价值。工具价值所指的就是档案产生之初所赋予的价值。正如一个事物的产生是有其原因的,并能在其产生的基础上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信息价值主要是依据信息接收者,即知识主题与知识客体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种价值关系。这种价值的实现是需要一定的载体对信息进行传递实现的。知识主体的不同对知识的需求自然就会不尽相同。主体带着目的和需求查询接受信息,并且由于每个人的知识素养,知识储备的不同,对同一信息的理解也是大相径庭的。正如每个人读研究生的目的是不同,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也是不同的,所以对待同样的问题我们会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会根据自身的经验分析理解所获取的信息。

(二)从实际理论角度分析。实践基础主要表现在公共档案管提供利用的层面上,主要包括知识获取、知识管理与知识服务三个方面。1.知识获取是实践的前提保障工作。正所谓没有原材料我们就无法进行生产加工一样。所以要想使公共档案真正体现价值,首先我们需要获取到一定的知识。知识管理权主要指的不再是对纸质文件的有序化整理过程,而是对文件上所反映出来的知识内容进行整理加工,对文件上面的信息进行分析,挖掘出更有价值的部分,对其进行管理。2.知识服务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层面上,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场所,具有提供知识服务的合法地位,同时主动提供信息查询等方面的服务也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满足公众的需求是其应当做的。同样也是公共档案管发展的动力所在。在知识服务提供利用方面,公共档案馆可以借鉴公共图书馆的成功措施,如举办展览,提供远程服务,提供电子化检索平台等等。公共档案馆通过提供新的利用服务方式可以吸引更多的公众,进而实现其公共服务的价值。

三、知识管理中档案价值实现的特征

传统档案管理活动中只有有价值的文件才可以转换成档案进行管理、保存。而在知识管理活动过程中,档案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时同等重要的。档案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隐性知识层面,档案的使用价值主要体现在显性知识层面。因此对于知识管理中档案的这种价值与实用价值并重的条件下,档案价值也呈现出了新的特征。

(一)集成化与灵活性。传统的档案价值体现在主题对客体的需要,对主体需要的档案进行归档保存以实现其价值。而知识管理中更加注重的则是知识,并且这一管理从文件形成之初就需要开始着手进行了,体现在外在内在结合的全过程中,在整个过程中因可能涉及的不同人提出的不同要求,故灵活性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多元化与共享性。公众对于档案的利用可能是间接的,而公众对于知识的获取则不同,这是一种主动性的活动。正如约翰奈斯比特曾经提到的“我们淹没在信心之中,但我们仍处于知识的饥渴中”。作为知识个体的人因其自身处于不断发展中,所以人作为知识个体是渴望获得知识的。知识管理的过程中则强调的是,将档案中的知识以一种共享的方式传播开来,呈现在公众面前,以便于公众根据自身的需要获取知识。这种共享性是多元化的,可以是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方式。正如我们需要完成一项工作可能一份文件就包括了我们所需要获取的全部信息,也有可能我们需要通过搜集不同文件中的部分信息,进行整合后的信息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个体的需求可能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元化的。

(三)显性化与增值型。知识管理需要的是主体通过交流的方式将隐形的知识显性化,知识管理中侧重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投入管理、技术管理三个方面,这三点主要是依据企业知识管理所提出的。而当前就档案而言为了实现档案的价值应更加趋于主动性。主动性主要指主动提供服务,知识管理重视的是个体之间,个体与组织之间的知识共享过程,进一步促进知识创新以实现档案信息的增值型。

四、档案价值在知识链中的体现

(一)知识获取。知识获取包括信息采集與信息创造两个方面。采集的过程我们强调的是对于信息的获取要注重其完整性与信息的可靠性。创造则更加侧重于,将隐形信息显性化的过程。档案室信息是一种外在存在形式,因此可以说档案室信息的承载体,也就是知识获取的主要来源,对于有价值的信息获取应该对其加以记录以便日后更多人利用。

(二)知识开发。知识开发的过程是对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处理,存储整合的过程。使信息有序化、体系化。这种信息开发的过程要遵守信息本身的客观性原则,知识开发者不可以根据个人的主观意识对信息进行任意的更改,要保持信息的原貌。知识开发就是档案工具价值和信息价值转换的过程。

(三)知识利用。知识获取与知识开发的过程都是为了知识最终能被有效地利用,利用过程中的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信息传播、信心交流、信息之间的转移,到最后的信息共享过程都是档案价值实现的体现。

(四)知识评估。知识评估就是对知识的有用性进行评估。同样也是对于档案价值重新进行鉴定的过程。评估的标准主要是以下三种:对无用的知识进行删除,对有用的知识加以保护,对可用的知识进行创新,其中重点在于知识的创新。在利用过程中将知识显性化,并通过人们之间的交流共享实现知识创新,知识创新实现了价值链的进一步循环。

数据信息论文篇(2)

1、国外“数字城市”基础平台建设的现状分析

1)空间数据生产、使用的协调和管理

1994年4月13日,美国颁布了12906号总统行政令,实施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ationalSpatialDataInfrustructure,NSDI)计划,正式在美国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中开展直接协调地理空间数据收集和管理的活动。

英国政府在认识和分析美国NSDI成功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地理空间数据框架(NGDF)发展计划。

澳大利亚联邦空间数据委员会制定了空间数据管理机构与领导机构的权利与责任、联邦公益空间数据转让等政策。

2)空间数据框架建设

美国FGDC于1995年4月提出了NDGDF实施计划,开始建立包括大地测量控制、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交通、水文、行政单元以及公用地块地籍数据在内的数据框架。

加拿大GeomaticsCanada负责全加拿大国家地形数据库(NTDB),已经完成1:25万地形数据库和南部人口稠密地区的1:5万地形数据库。

欧洲大多数国家版图较小,数字地理空间数据生产基础较好。英国陆军测量局从1970年开始从事数字化制图,已正式向社会提供数字化地图。

法国地理院从1985年起建立1:5万全国地形数据库(BDTOPO),x、y精度为2.5m,z精度为1.0m。

德国内务部原大地测量研究所(IFAG)负责完成全国1:20万DLM和1:100万DKM,各州测量局负责完成1:2.5万DLM和1:2.5万DKM,其地物精度要求为3m。

荷兰于1990年建立了地籍信息(非图形)的联网查询,有2500注册用户,1997年完成全国地籍图数字化。

日本是亚洲地区最早开展地理信息化工作的国家。目前已能向社会提供DEM数字地图等系列产品。

3)空间数据标准建设

发达国家的地理信息管理采用国家和地方两级管理体系,在“数字城市”空间数据基础平台的建设中,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组织形式,即由中央政府组织相关机构共同推动全国范围统一数据平台的建设。政府在其中主要起到协调政策性事务、组织研究发展、统一数据标准和行业规范等作用。

2、国内“数字城市”基础平台建设的现状分析

我国“十五”计划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作为推进信息化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对“数字地球”给予了高度重视。

1999年11月在首届“数字地球”国际会议上,北京市市长刘淇正式提出了启动“数字北京工程”。2000年初,北京市信息化办公室制定了“‘数字北京’工程总体框架及发展规划”,这份规划对数字北京的概念、内容、目标、重点项目等作了详细的阐述。

山西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为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抓住“数字地球”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基础和优势,确立建设“数字山西”战略目标,建设空间数据基础设施。2000年12月在太原市召开“可持续发展研讨暨空间数据基础设施项目论证会”,通过了《“数字山西”空间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及其总体设计方案。

2001年2月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基本建成“数字陕西”地理空间基础框架。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把建设“数字福建”作为“十五”的重点建设项目,并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

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0年11月,在长沙召开了“数字湖南”框架工程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和代表提出将“数字湖南”基础框架工程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以利尽快实施。

吉林省计委于2001年4月邀请国内30位专家、学者在长春就“数字吉林”建设问题召开了研讨论证会,专家一致建议政府尽快立项实施。

海南省、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重庆市、厦门市等地区也通过了数字区域的论证,开展了“数字区域”、“数字城市”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3、上海在国内外“数字城市”建设中所处的水平综述

1)上海在“数字城市”领域中相关工作的现状

形成了全国领先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规模和能力;完成了所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数字化;进行了城市遥感影像系统应用;探索了数据共享机制和应用标准;开发了多领域的地理信息应用系统。

2)上海在“数字地球”、“数字城市”领域中的优势和差距

主要优势:一是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模和能力处于全国领先的地位。二是信息技术普及程度比较高。三是具备比较优厚的经济基础和综合实力。四是具有丰富的人才和技术资源。

主要差距:一是作为“数字城市”核心技术的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面过窄。二是信息共享困难、行业基础数据库之间互访性差。三是具有“上海特点”的自主技术研发实力尚不突出。

二、“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界定

1、关于“数字城市”概念的定义

广义“数字城市”概念:“数字城市”即城市信息化,涉及到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不仅包括各种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将涉及信息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和文化伦理观念的变化与调整。

狭义“数字城市”概念:“数字城市”工程是指利用“数字城市”概念,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系统RS等关键技术,深入开发和应用空间信息资源,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其本质就是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并在此基础上深度开发、整合、应用、交流和共享城市的各种信息资源。

2、关于“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研究范围的界定

1)“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定义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是指在上海开展信息化进程中,用以满足各个行业进行与地理空间相关信息的采集、应用、交互、共享,并能提供标准参照数据及运行环境的集合。

2)“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主要内容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所涉及的基础设施,主要将借助于上海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因此,未列为本课题研究的内容。根据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应用实践。

三、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在

“数字上海”中的关系和地位

“数字上海”所涉及的内容、覆盖的领域及对信息交互、共享的要求,比起现有任何信息应用系统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作为“数字上海”的核心数据内容,同其它部分的关系可用下图来描述:

图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就是构架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的硬件环境。上海信息网络硬件环境是上海地区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是各类信息应用所依赖的基础运行环境,也是支撑“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基础设施。支撑软件主要包括网络操作系统、开发工具、专业软件等,这里的开发工具和专业软件都与所运行的信息系统有关,相对于其他现有的应用系统,“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有其特殊的要求,如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信息系统、分布式数据库系统等。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是构筑在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软件环境之上的空间框架性基础数据,它主要包括多种比例尺的数字化地形图、数字化遥感影像图、城市基本地理统计单元、行政区划图以及反映人口状况等数据,是“数字上海”的核心内容之一。政府、企业、公众等应用系统是建立在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和运行环境上的信息系统,就应用对象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建立在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之上,为满足各类应用需求的专业信息应用系统,如房地产信息系统、规划管理系统等,以及要求与地理位置相关的其他信息系统;二是建立在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和各类专业数据基础之上的综合性应用系统,如指标统计、资料整合、预测分析等,是比前一类层次更高的、可为政府管理部门、咨询服务机构等提供科学依据和辅助决策的信息系统。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在“数字上海”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是数字城市的空间参照体系,作为定位参考基准,可供各类用户添加其他与空间位置有关的专题信息。更由于平台是一个统一的、独立的、开放的运行系统,能为各类城市应用系统提供所需的公共基础信息,因此,它是实现全市空间信息共享的地理空间框架公共平台。

(2)以平台中空间基础数据为背景建立的各类专业信息应用系统,在地理位置上不会存在人为的差异,因此,它是行业、专业间应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具有高效率、高精度特点的公共的交换平台,可成为全市基于空间框架的信息交换枢纽。

(3)由于空间基础数据平台既具有“数字上海”的空间地理参照体系,又包含了与城市空间地理相关的基础数据,因此,建立在这同一基础数据源之上的各类专业应用系统,在进行相关的专业统计分析时,其结果将比较公正,可比性也较强,信息的应用价值也会由此得到提高。

如今,上海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面向公众的社会信息服务的“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连接上海市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务网络工程也在建设中,应该说,在硬件设施、网络环境上的建设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另一方面,经过“八五”和“九五”,管理部门、企事业机构也相继建成了一批具有GIS和RS特点的应用系统,推进了全市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上海已到了需要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来解决公共数据重复建设、行业间数据不能交互、共享这一当前突出问题的关键时刻,我们认为,加紧建立地理空间框架性基础数据平台,是“数字上海”的重要核心内容,是全面启动“数字上海”的突破口。有了这个数据平台,信息化应用能力必然会获得大幅度的提升,“数字上海”才会真正深入到政府、企业、公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为其服务。

四、“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建设的目标和指导原则

从进一步提高上海城市信息化水平来实现跨世纪发展的大目标出发,提出实施“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1、“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的基本目标

作为上海城市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要建成一个“信息内容丰富、更新维护及时、共享交换便捷”的公共基础平台,这个平台将是支撑上海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内容丰富”是指该平台数据丰富,具有较强的信息承载能力。

“更新维护及时”是指平台的信息资源具有明确的时效范围、切实的更新、维护周期,以保证其现势意义。

“共享交换便捷”是指数据的共享和交换简单易行。平台具有丰富的应用功能、友好的人机界面和有效的提交、分发服务。

2、“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的指导原则

遵循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综合利用,避免盲目发展”的指导思想,“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的指导原则是“统一、通用、科学、标准、共享”。

“统一”就是必须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以政府主导来规划、实施、推进,避免低水平盲目重复开发,提高运行环境、信息资源等方面的综合利用率。

“通用”就是在建设、运行、应用“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中,尽可能采用比较常用的、普通的操作系统、工具软件,促进成熟技术的普及应用,同时坚持不断创新,开发通用性强的技术,以满足不同需求。

“科学”就是面对空间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的趋势,平台的建设要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上海的经济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保持同步。

“标准”就是在国内外已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兼顾各种数据格式和技术特征,建立“数字上海”空间信息数据格式、编码、协议等标准体系。

“共享”就是在标准体系框架的条件下,实现不同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和各项功能的使用。

五、“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建设的主要任务

根据“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目标,着眼基础数据平台的共享应用,提出如图所示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框架模型和由此构成的主要建设任务。整个框架由四个部分组成:空间数据交换网络、空间数据框架、空间数据服务体系及空间数据平台运行环境(标准、政策、法规等)。

1、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框架建设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框架是“数字上海”空间信息数据基础平台的核心。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框架包括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和专题基础数据,对每一种数据又可以是多比例尺和多时相。

地理空间基础数据是具有普遍应用意义的基础数据,美国对地理空间数据的应用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用户所需要的基础空间数据有7种,即大地测量控制、正射影像、数字高程交通、水文、行政单元和地籍数据。

大地测量控制数据--大地测量控制点坐标是获得其它地理特征的精确空间位置的基础,大地测量控制数据包括大地测量控制点的名称、标识码、经纬度和高程。

数字正射影像数据--经过几何校正和正射处理后的数字遥感影像(包括航空和航天影像),数字正射影像是信息提取和制作影像地图的基础。

高程数据--包括陆地高程数据和水深数据。

交通数据--包括各级公路、铁路、水运中心线、机场、港口、桥梁和隧道。

水文数据--包括河流、湖泊和海岸线数据。

行政单元--包括国家、省和县以及乡的行政边界和代码。

地籍数据--土地利用、地籍管理数据。

应用部门在地理空间数据基础上开发专业信息,附加和编辑属性信息。一个部门可以把本部门专题基础数据提供给平台,作为平台的一个专题基础信息,还可从平台中获得其它部门提供的专题基础信息。专题基础数据将包括城市规划数据、环保数据、市政建设数据、人口数据等。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是建立在分布式网络基础上,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换网络把各机构的地理空间数据库连接成松耦合系统,即在物理上是分散的,而在逻辑上是一个整体。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可以在网络中心节点存储,而各种专题数据可以在远程节点存储,如城市规划数据存放在规划局,环保数据存放在环保局,市政建设数据存放在市政局等,各节点地理空间信息的融合是以共同的几何参照系统、数据模型和标准接口为基础的(图)。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基础平台近期将重点建立:上海地形框架要素库、1:5万数字化遥感信息库、上海行政区划图库、数字化城市基本地理统计单元信息、人口统计分布信息。

2、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换网络建设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换网络是“数字上海”空间信息数据基础平台的物质基础,它由客户端、通信网络和服务器节点组成,是一个由网络上服务器组成的、连接地理空间数据生产者、管理者和用户的、非集中的分布式网络数据系统。

上海已经建成的ATM宽带信息主干网和骨干网络由8个核心节点、90个边缘节点组成的宽带、高速ATM+IP城域网,覆盖全市90%以上的大楼和小区,已具备“千兆到社区、百兆到大楼、十兆到用户”的服务能力,国际出口带宽从几十兆提高到1000兆以上,国内出口带宽已形成两个2500兆的高速通道,实现了大量信息资源的同城异构交互,由此形成了一个在国际也称得上先进的宽带、高速率、大容量的信息网网络平台。上海互联网交换中心(SHNAP)实现了各类ISP和ICP的本地交换,并采用动态路由战略消除了网络传输瓶颈,大大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为“数字上海”提供了良好的网络环境。此外,作为我国商用计算速度最快的神威计算机在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的应用更是为“数字上海”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最近,上海市公务网正在紧张实施,主干千兆、局端百兆、桌面十兆的网络能力,将是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换网络的又一途径。我们认为“数字上海”的建设应当而且必须利用上海现有的网络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具有大容量存储、强交换能力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交互中心(IDC),提高数据的互访性和共享性。同时,应研究如何充分发挥超级计算机在“数字上海”建设过程中海量数据的处理过程的作用。

3、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服务体系建设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服务体系包括:空间数据协调管理、更新与应用保障、提交与处理服务。空间数据服务体系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执行。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协调包括:建立空间数据框架开发的计划、建立优先次序、开发协议和应用实践、协调数据访问方法、标准上的一致性以及提供拓展和教育。空间数据管理是为了保证框架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因此,需要开发和演进数据的定义、设计模型以及其它的技术规范,提供数据档案、备份、检索和灾害恢复。

空间框架基础数据需要保持数据的现势性。数据的更新一般是由数据提供者来完成,但空间数据服务机构要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有效需求确定数据更新的周期,更新的方法(必要时也可以组织力量采集),最终建立起合理、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数据更新机制,并对数据生产进行监理和督促。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服务包括:地理空间领域的访问服务、地理空间坐标转换服务、地理注记服务、图像操作处理服务、地理特征操作处理服务、图像开发服务、地理特征分析服务、特征综合服务、影像地图生成服务、地理信息提取服务、图像解析服务等。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服务体系如图所示。

4、空间信息基础数据运行环境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运行软环境包括:标准、政策、法规等,是“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的外部保障。

1)标准

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标准的制订有利于实现空间数据的共享和互操作,在“数字上海”空间信息数据基础平台建设中,需要调研已有的和正在制定的与城市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作为“数字上海”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标准,目前主要内容应包括地理要素分类系统和编码、数据格式、空间坐标系统、元数据等。

(1)地理要素分类系统和编码标准,国家测绘局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建立并已实施的分类系统与编码标准包括:GB12409-90《地理格网》、GB14804-93《1:500、1:1000、1:2000地形要素分类与代码》、GB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T16831-1997《地理点位置纬度、经度和高度的标准表示方法》、GB/T13923-92《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T14395-93《城市地理要素-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编码结构规则》等等。上海市也根据城市地理要素编码的国家标准编制了全市道路和街坊的编码。建议近期尽快制定、“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编码体系结构”、“上海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行业分类编码标准”等文件。

(2)数据格式标准,就“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来讲,涉及的数据类型、格式有许多种,最主要的是关于地理空间框架的图形和属性数据,而图形数据是其中的关键。目前上海常用的地理空间图形数据的类型和格式如:ESRI公司的Coverage和Shapefile、Intergraph公司的DGN、Autodesk公司的DWG/DXF,可以作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中图形数据的标准格式。由于不同的GIS软件往往都不能直接操纵其它GIS软件的数据,从实现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共享出发,数据格式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数据格式转换、制定空间互操作协议、建立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共享平台来实现图形数据格式标准的一致。

数据格式转换。为了规范和统一起见,许多国家和行业部门制定了自己的数据格式和文件交换标准,要求在一个国家或一个部门采用公共的数据交换格式。空间数据格式转换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据统计,发达国家GIS空间数据转换的费用已达30%,即使如此,通过数据转换还是难以做到空间数据的实时更新,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建议近期尽快组织制定基于基础数据平台的图形、影像、文字、数字等数据的数据格式标准文件及实施办法。

建立开放性空间数据互操作协议(OGIS)。它的主要目的是制定出一套各方能接受的空间数据操纵函数API。遵循这一标准,各厂商提供一个与这一API函数一致的驱动软件,不同的软件就可以操纵对方的数据,这种协议类似于关系数据库的ODBC。如Intergraph公司推出的GeoMedia可以直接调用ARC/INFO的数据。虽然这种方式比数据转换方式方便得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各种GIS软件存储的空间信息不尽相同,所定义API函数提供的信息可能是最小的;二是各种软件之间虽然可以相互操纵数据,但各个软件都是以它自己的方式进行管理,这样仍然会出现数据的不一致性和影响现势性的问题。建议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基于共享的包括方式、协议等内容的数据交换规范性指导文件和实施办法。

建立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即采用Client/Server体系结构,所有的数据都存在Server上,各个应用软件都是一个Client端的程序,通过这一平台向Server中存、取数据。这种结构的优点是:任何一个应用系统所做的数据更新都能及时地反映在数据库中,避免了数据的不一致性问题。这种方式目前实现起来比较困难。只有发展到底层的Server绝对优于其它系统,而这一Server又管理着大量的基础地理数据时才有可能做到共享平台。

(3)空间坐标系统标准,地球上的任何一点都有其相应的空间坐标。空间坐标有两种,一是大地坐标(也称地理坐标),用经纬度坐标进行定位;二是投影坐标,即地球表面上的点投影到平面后的直角坐标(X、Y)。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建立大地坐标系时,为使地球椭球面更切合本国或本地区的自然地球表面,往往需要选择合适的椭球参数、确定一个大地原点的起始数据,并进行椭球的定位和定向。我国采用了两种不同的大地坐标系,即1954年北京坐标系和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美国国防部在1984年建立了世界大地测量坐标系统(WorldGeodeticSystem,WGS-84),目前GPS定位所得出的结果都属于WGS-84坐标系统。工程中实用的大多是国家坐标系,因此要建立WGS-84和国家坐标系之间的转换模型,目前已有坐标转换模型可求得WGS-84和国家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参数,进而得到国家坐标系成果。

在我国,地形图系列的比例尺为1:100万、1:50万、1:25万、1:10万、1:5万、1:2.5万、1:1万,城市图(及地籍图)系列比例尺为1:500至1:5000。其中大于1:5000的可视情况采用城市局域平面投影(矩形分幅)或城市局部坐标系的高斯-克吕格投影,1:1万至1:50万均采用全球统一分带的高斯-克吕格投影,1:100万地图则采用了与国际1:100万地图相一致的正轴等角割圆锥投影(Lambert投影)。

美国数字制图数据标准特别工作组(DCDSTF)于1988年发表的《美国国家数字制图数据标准》中规定,美国的各种地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制图系统所允许的地理定位系统是在美国应用最广泛的三种系统中的任何一种:经纬度坐标系统、通用横轴墨卡托投影(即UTM投影)系统和州平面坐标系统(SPCS)。不同于地理坐标系统和UTM投影坐标系统,州平面坐标系统属于区域坐标系统,美国的50个州各自都拥有自己的一个或多个州平面坐标系统。

建议:经纬度坐标系统、高斯-克吕格投影坐标系统和上海地方平面坐标系统均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标准坐标系统,以上海地方平面坐标系统作为平台应用主要的坐标系统,其他坐标系统与上海地方平面坐标系统的转换由平台统一处理。

2)政策

为了更好地实现地理信息共享,必须建立相关的政策,大致需以下几种类型:

(1)鼓励提供地理信息并保护数据拥有者数据拥有权的政策;

(2)确保元数据集信息完整性和精确性的政策;

(3)避免数据重新采集、处理以减少数据维护费用的政策;

(4)有效划分信息共享权利和数据获取者合理权益的政策;

(5)制定有偿信息价格的政策;

(6)促进数据的可使用性和改进数据质量的政策;

(7)提供信息获取能力和改进信息查询性能的政策;

(8)促进数据拥有者和数据获取者之间协调的政策;

(9)其他。

3)法规

作为上海城市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在积极推进应用的同时必然会遇到涉及法律方面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计算机犯罪、软件和数据的版权、网络法律等。这些问题一般都可以参照有关计算机、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条款,但与通常的信息系统、数据相比,空间信息基础数据有其特殊性。

(1)数据版权。与一般的数据相比,地理空间数据可以有多种获得途径,包括纸质地图数字化、遥感图像解译、测量仪器以及现有数据的模型运算等都可以生成新的空间数据;数据处理的复杂程度也有很大差别,既有简单的坐标变换,又有复杂的专业模型运算;空间数据的应用可以在教学、科研、商业、公共服务、管理等多个领域。因此,在制订空间数据版权保护的法规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2)数据保密。对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的保密有两种类型,一是信息本身,如有些比例尺的地形图、有些遥感中的影象图等国家已有明确的密级规定,必须遵守。随着技术手段的提高,获取空间信息的内容、精度等都可能变化,已有的保密法规也需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二是信息操作,如空间信息上网进行交换、共享是必然趋势,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有配套的法规加以保障,否则信息在传输、交换、共享过程中的失密现象将堵不胜堵。对此需要法律专家和地理信息领域方面专家共同努力来制订。

对于标准、政策、法规应该采取:凡是国家已有相应标准、政策、法规的,一律贯彻国家的;凡已列入国家有关标准、政策、法规制定规划的,不再另行制定,急需情况下可先提出有关过渡性文件;对于标准凡是需要制定但一时未纳入制定规划的标准(含规范、指南、约定等),若有相应的国际标准,则应按国家“酌情选用等同、等效、参照三种级别中的一种方式进行制定”的规定办,若无相应的国际标准,则在可能的情况下,参照类似的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制定中必须遵守GB/T1.x系列《标准化工作导则》的具体规定。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可先制定一些地方性规章,如“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应用办法”、“关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共享的若干规定”、“关于实施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5、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应用趋向

根据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所包含的内容、运行环境,其应用趋向可由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1)成为城市其他信息平台和专业信息系统建设的共享平台。

目前,上海市许多部门都在建设信息系统,其中,大多数系统都以上海地理空间为背景和参照。由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包含了上海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因此,使这些系统能直接在此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应用,避免了系统开发过程中数据采集重复,从而可大幅度减少系统开发的成本,也避免了因系统中信息定位不一致,造成各应用系统的数据不能相互调用。特别是一些综合性的分析应用,如商业网点合理性布局分析;人口、居住与城市交通设施能力的相关分析;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巡警、银行运钞、公交、出租等车辆动态调度系统及用于城市地面沉降监测、精确定位等GPS应用,更能体现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所具备的共享性优势。

2)城市政府及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基于空间信息的专业信息与交换服务

人类活动所涉及到的信息80%以上是与空间分布有关。“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将依托城市宽带网络提供空间信息网络查询、交换和互操作等服务,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既可以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中获得他们所需的多要素、多层次、多时态的空间信息,也可以向需要的用户提供自身所具有的数据信息。在进行数据交换时,不必连同背景信息一起传输,只要进行相关数据的从传输,就能使接受方直接进行数据的迭加或融入自己的应用系统中,从而可提高网络的运行效率,并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尤其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中规划、市政、环保、环卫、房地资源、城市绿化、水务、公共交通、煤气等行业间的数据交换将很频繁,效益将更显著。

3)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经常需要对各种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如重大工程的建设、城市交通监察管理、城市防灾救灾等综合类应用,要分析区域性的自然、经济、环境等数据,并进行预测和评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不仅是各种空间数据的集合,同时还提供空间数据的集成、融合和处理服务。基于平台建立的各种基础数据和数据处理模型及各类应用系统,将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决策中最有力的支持。

六、“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分阶段建设的实施步骤

结合上海“十五”期间全面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平台建设将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策略,分三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建设“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

(1)建立上海地形框架要素库和1:5万遥感影像数据可叠合的基础数据库。

(2)初步制定并试行“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分发、使用若干办法。

(3)选择一到二个示范区域进行“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的试点工作。

2、第二阶段:基本建成和实现“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网络交换及其共享功能。

(1)以“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核心,增加人口、绿地、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等基础信息,逐步完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2)制定基础数据平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网络通信、质量控制等标准和规范,实现行业间基础信息共享,建立行业间数据交换的标准和操作规范。

(3)确定“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基础数据维护机制和数据现势性要求,筹建空间信息应用行业协会,探索并筹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机构。

3、第三阶段:使“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成为支撑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并为社会各行各业服务,推进上海信息化进程。

(1)组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机构,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方式。

(2)探索、建立“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基础数据市场化维护机制,制定数据现势性的指标,扩充、完善“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基础数据类型和内容。

(3)增强“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信息处理能力,通过信息加工实现增值,促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咨询产业。

七、“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

建设所涉及的关键技术

1、海量数据的处理技术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数据是多时相动态数据,包含着网络环境下数以万计的数据,处理技术包括数据压缩、存储、检索、备份、转换等。“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应采用一种有效的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策略,主要包括下列三个方面:

1)海量数据压缩方法:主要针对大容量影像数据的高效压缩,要求具有压缩比大、速度快、失真小的特点。

2)海量数据快速检索方法:海量数据必须有先进快速的检索和数据提取方法,这是海量数据有效应用的前提。目前基于MrSID、ERMap等影像数据的压缩检索技术具有先进的水平。

3)数据的安全存储、管理和备份技术:海量数据的管理是涉及系统平台稳定运行的关键,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存储、备份技术。

2、元数据库建设和元数据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在地理空间数据中,元数据是说明数据内容、质量、状况和其他有关特征的背景信息,可用于包括数据文档建立、数据、数据浏览、数据转换等。根据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特点,元数据库建设应针对基础数据平台包含的空间信息基础资料,建立详细的数据背景、内容、质量、状态等档案资料,元数据的动态维护与基础数据的动态维护保持同步。元数据库建设内容可包括元数据内容定义、元数据动态维护机制、元数据规则三个方面。

3、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可视化应用技术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必须在具备空间数据互操作标准化的基础上,建立可视化应用环境,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成熟技术来集成、显示、分析、输出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当前需要研究的可视化技术主要有:

(1)矢量数据动态符号可视化技术;

(2)影像数据动态缩放、检索、叠加、像元分析计算显示技术;

(3)三维(包括DEM和建筑模型等)或四维数据叠加显示、模拟显示分析技术;

4、空间数据互操作标准化技术

空间数据互操作就是确定基于数据获取、数据递交、网络支持等技术标准,对多种信息源(跟踪矢量化数据、扫描栅格化数据、遥感栅格图像及GPS数据等)、不同比例尺空间数据及不同的投影方式、不规则空间图形,在平台中复合显示、叠加查询等操作规范,主要工作在于确定使用统一的协议,保持信息不丢失的前提下,具有从一个系统到另一个系统的信息交换并实现不同应用系统(包括软、硬件)之间动态地相互调用的能力。

1)基于单位或个人用于内部应用或管理系统开发的应用。与基础数据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包括不同系统间基础空间矢量数据的图形基本要素支持和转换、属性数据的有效转换、影像数据格式的转换、三维(包括DEM和建筑模型等)的支持和转换等,平台可提供市场上通用的GIS格式数据。这种模式下的互操作仅仅涉及数据库的格式转换,应做到系统数据达到无损或尽量减小数据失真,所有数据空间参考坐标系统采用平台的空间坐标系统,便于今后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管理。

2)基于利用城域网资源建立Intranet的多部门或单位多源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开发。这种模式适用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范围内虚拟专用网的应用,提供的数据应属于内部资源,要在严格的数据保密安全控制之下进行互操作。数据的安全保密和有效访问权限设置是必要条件,并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用户管理机制和认证系统,防止非法用户访问内部数据资源。同时建立在Intranet上的空间数据互操作,是利用WebGIS技术来达到多源数据的共享和应用目的,因此还必须有相应的公共数据接口和数据结构协议和防病毒安全措施。

3)基于面向公众和社会开放式浏览的多源数据应用开发。适用于在互联网上面向公众和社会化浏览可公开的数据资源,主要应用WebGIS技术。这种模式也必须保证数据和系统的安全,特别是源数据库和WEB数据库应严格的物理分开。对于公开的数据资源必须要有相应安全措施和数据备份要求,由于是Web方式的数据访问,还应对信息内容的数据量、网上访问速度、表现形式有一定限制。

5、基于现行的城域网资源实现“数字上海”基础数据网络通讯的安全技术。

“数字上海”将充分利用上海的城域网资源,在一定范围、以多种形式构建专用网络系统,从技术上主要考虑分布式操作及跨平台应用时,多源数据间互操作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完整性问题。空间信息基础数据网络交换的安全技术,应根据基础数据平台运行的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可采用多种安全技术结合的方式来实现,主要包括:

(1)防火墙技术,包括硬件和软件放火墙技术;

(2)数据加密技术;

(3)用户认证技术;

“数字上海”涉及的关键技术中,有些是平台的建设者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有些是可以通过业界提供的产品、技术来解决,对此应及时跟踪最新的技术和产品或解决方案。还有一些则需要通过产、学、研的攻关来解决。建议:在“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中,能用成熟技术和产品的尽量采用成熟技术和产品,同时采取引进消化国际先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策略。

八、关于组建空间信息建设和共享的协调及

应用的机构设想

为使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顺利发挥作用,有效承载起“数字上海”各类应用数据,在设想机构设置时,应考虑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实体运作”三者的关系。就现状而言,政府是最大的信息资源的权属所有者,绝大多数信息资源来自政府机关及其管理部门,信息系统最主要的应用对象也是政府管理部门,因此,政府及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将直接影响到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发展与推进。世界各国为实现信息共享都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并且多数以政府授权委员会、中心、协调局等特设机构形式,负责空间数据采集、管理、等事项。为保证上海空间信息建设和共享的顺利实现,也应建立相应的空间信息共享管理机构,以保证协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结合国家及上海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列设想:

1、组建“上海市地理空间信息协调管理办公室”

组建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上海市地理空间信息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管理办公室”),业务范畴上与“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相衔接,职能上统筹“数字上海”的规划、建设和应用推进,主要负责:

(1)制定“数字上海”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

(2)筹措、管理和使用“数字上海”过程中需国家投入的相关经费;

(3)负责制定、颁布关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应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4)协调解决建设、维护、共享、应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5)推进“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面向社会的应用、更新机制的建立和发展。

政府的监管行为主要体现在制定投资、定价、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通过这些政策措施来调控、规范提供者、使用者在信息共享、交换及应用中的操作行为,既不要让信息在公益、共享的“旗帜”下随意复制、翻版,造成信息资源浪费、数据质量下降、平台的权威性无保障,也不容许数据持有者在利益驱动下,形成部门垄断、数据壁垒及价格高涨,造成数据重复采集、系统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的割据局面。

2、组建“上海市地理空间信息应用协会”

“上海地理空间信息应用协会”(以下简称“应用协会”)是在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导下,由全市各地理空间信息提供、应用单位自愿参加组成。应用协会的工作任务是推进和实施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协助协调管理办公室规范用户在信息交换及共享中的操作行为。具体为:

(1)组织研究、起草与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相关的法规、政策文本;

(2)组织起草、制定和贯彻、推行空间地理信息共享的标准;

(3)组织解决空间地理信息共享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组织会员开展信息与技术协作的交流,推广先进技术;

(5)组织有关的软硬件厂商、系统应用开发商与用户间技术与需求的交流。

应用协会可以成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中,应用协会可以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上述政策、措施的普及、研讨、推进等工作,逐步在行业内形成自律、规范的应用氛围。

3、组织建立相应的运作机构。

为保证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健康、持续、有效地发展,应该配备相应的运作实体,暂称之为“基础数据处理中心”。“基础数据处理中心”的目标主体是受协调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完成指定的任务,保证基础数据平台内容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在相当的时间段内工作经费主要由政府投入,初期主要工作任务是:

(1)数据采集、处理;

(2)数据整合、转换;

(3)数据、分发。

“基础数据处理中心”作为一个完整的自我发展的机构,应在完成主要工作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数据优势,加强同社会各行业的技术联合,进行新的数据产品开发,以逐渐减少国家的投资和扶持。随着“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应用的发展,可以考虑数据、信息采集、处理等操作性层面的工作逐步走向社会、走向市场,以形成竞争,从而达到降低平台运行管理成本的目的。

九、关于“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

平台运作机构的设想

相对“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的艰难程度,“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的运作将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本课题从现行的运作情况出发,探索平台建成后的运作实体及运作方式。

1、现行运作机制的三个问题

1)对信息资源的权属关系理解的不准确,造成了行业间“壁垒”和信息“孤岛”。较为普遍的是:工作是本单位做的,由此而形成的信息资源自然就是本单位的,只有本单位才拥有对它的开发权和应用权,其他单位、部门、个人要利用这些信息资源,理所当然地要有偿使用。目前信息资源价格体系还不健全,基本上呈无序状态。为了自身利益,信息资源被严密地保护着。这种“孤岛”效应深深地阻碍了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

2)管理和运作两位一体,造成了政、事(企)不分,职责不明。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对各类信息资源的管理,既未完整体现政府的管理意志,又无适应实际需要的操作办法,基本“听命”于本单位的业务开展习惯。管理和运作合为一体,往往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共享缺乏在全局高度上的考虑与规划,无法满足实际应用的多种要求,无法通过市场化的操作来降低运作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3)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未被作为本单位的“主业”来抓,人、财投入不到位。就现状而言,具有信息资源的机构、单位,往往都有十分明确的本行业、本单位主要业务,一般不会把在其业务过程中所产生信息的采集、维护等工作,像主要业务那样来对待,也不会在人力、财力和精力等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从根本上说,要让上述机构、单位把本单位的信息资源建设、管理和维护作为主要业务来对待也不现实,我们需要专业性的数据、信息开发和维护企业来完成这项工作。

2、“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需要四个特性和三个要素

“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要能持续发展和共享应用,必须具备下述四个特性:

(1)平台所具有的统一、标准的地理空间框架信息决定了它的基础性;

(2)平台所起的基础作用又决定了它的公益性;

(3)平台所包含的内容决定了它的专业性;

(4)作为支撑平台它还应表现出必须具有的权威性。

目前基础平台建设已具备了一定的优势,要保持并扩大这种优势,必须通过自身良好的运作来实现,要在运作中把握三个要素:

1)要保持基础数据平台的内容最新的现势程度。以目前的条件,基础数据平台还做不到“实时”反映,但必须达到它所提供的数据的现势程度和更新速度在上海是最好的,否则就会失去用户和用户的信任,一旦失去了使用者的信任,也就失去它作为基础数据平台的基础性和权威性,更是失去了它的公益性和专业性,最终将失去的是自身的生命力。

2)要适应社会对基础数据平台多样化的服务要求。作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撑和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平台所面对的必然是多种类型、多种用途、多种形式的使用对象,其实质是基础数据平台的服务质量。基础数据平台的服务不能是“卖方市场”,应是“买方市场”。良好的服务质量一能增加用户的数量,二能提高用户使用基础数据的水平,三能收集基础数据平台自身建设所需的反馈信息,从而保持基础数据平台应有的特性。

3)要提供简便、规范、畅通的基础数据输入/出手段。在基础数据平台的实际运作中,输入/出是最频繁的操作之一,也是最难处理好的环节。简便易行的操作方式和过程,不仅体现了基础数据平台与使用者之间友好的界面与亲和的接口,也能反映出基础数据平台自身良好的兼容性能和运行功能,使基础数据平台具备与国内、外的相关应用系统或信息平台相互兼容和交流的条件和能力。

3、关于“数字上海”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运作机构的设想:

1)行政事业性机构

在现有的相关单位的基础上组建一个事业性机构,该机构可以隶属于政府主管部门(如市信息办、市建委等)。平台运作所需经费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拨款,信息提供的价格由政府有关部门来定,不以赢利为目的,突出信息资源的公益性,类似于一般的“信息中心”这样的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自身的运行和维护。

(2)负责向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及服务,逐步面向社会服务。

(3)建立与信息资源持有单位的信息交换渠道和交流方式。

(4)主要依靠信息资源提供单位来维护、更新基础数据平台的内容。

2)企业性机构(开放式股份制企业或具有投资主体的股份制企业)

以信息资源的维护、应用、升值服务为主营业务(信息资源的权属关系还在政府)的企业型机构,可以是开放式股份制企业,股东主要是数据资源持有单位,每一行业类信息为一股,数据资源持有单位可以随时加入,企业的股东也随之不断扩大。或以某投资主体单位为主组建股份制企业,投资主体单位可以是政府主管部门或由其指定的单位。股东单位或投资主体单位只参加董事会,不参与企业运作,企业是向董事会负责的独立的运作机构,赢利部分目前主要用于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再建设和扩充(由董事会决定)。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自身的运行和维护。

(2)数据资源的更新维护,除了信息资源持有单位外,采集、更新数据的工作将逐步走向市场化操作。

(3)建立与信息资源持有单位的信息交换渠道和交流方式(买卖数据资源方式)。

(4)负责向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及服务,在保证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正常运行前提下逐步面向市场提供服务,如:信息增值服务、综合性咨询服务等。

(5)逐步扩大股东,增加“本金”实力,视条件走上市公司的道路。

3)建立信息产品交易市场

基于信息资源或经“加工”的信息资源也可以视为产品的认识,可以参照其他有形市场的运作模式,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产品交易市场。从某种角度讲,通过信息产品交易市场的交易,可以促进信息的流通,而且在流通的过程中,使信息资源的持有单位得到利益上的平衡。但这不能代替信息共享的目标,只是提高了信息交流的频度,当然也有利于信息化的推进。建立信息产品交易市场须注意以下有关事情:

(1)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组建类似金属、建材等交易市场的机构。

(2)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制定信息产品的和交易规则,指导性价格,如建筑业的定额等。

(3)由产品的供、需双方根据各自的需求协商信息产品的价格、介质(如:网络、软硬盘等)、使用范围、使用权归属等问题。

(4)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指定建立产品交易的仲裁机构、质量检测机构等。

结语

当戈尔向听众描绘“数字地球”美好前景时,就提出:“当今,我们同样面临这一问题,一边是对知识的饥渴,一边却是大量的数据闲置在那里未被使用。”其实这也是“数字上海”所面临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我们的研究也正是沿着这条主线来展开的,研究中提出的诸如地理空间框架、基础数据平台框架模型、数据和技术标准规范、涉及的关键技术、协调及运作机构设想等一些观点,其中有些是我们多年实践的经验或教训,有些则是我们还在摸索过程中的体会,还有一些是我们想望实现的目标。我们力争从上海的实际能力、条件和基础出发,试图来回答这个问题。然而,“数字上海”毕竟是一项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在推进和实施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何打破部门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在统一、标准的基础数据平台上,实现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如何创建相适应的建设机制、投融资机制以及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建合力;如何充分利用建设“数字上海”的契机,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壮大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业的规模,吸纳优秀人才,制定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氛围……。“数字上海”决不是一朝一夕、一个工程、一项计划就能完成的工作,而是一种真正体现全社会意志的集体行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正在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我们愿和所有致力于“数字上海”的国内外同行、专家、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人士、普通市民共同探索如何数字上海,如何通过“数字上海”的实施来发展上海的信息产业,推进上海城市信息化,在新世纪里切实抓住在“数字地球”建设中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机遇。

明天,上海人将在数字化环境中生存。

参考文献

李德仁,对地观测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球科学进展,2001,16(5)。

陈军,多尺度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数字地球(崔伟宏主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1999年。

承继成、李琦、易善桢,数字地球与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1999年。

FGDCClearinghouse

TheOpenGISConsortium

钟耳顺等,GIS多源数据集成模式评价,地理信息世界,2000,(1)

DavidA.,DavidH.,GeorgeT.,etc,Issuesandprospectsforthenextgeneration

ofthespatialdatatransferstandard(SDTS),GeographicalInformationScience,1998,12(4).

阎正主编,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化指南,科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

乔继明,地理信息系统标准研究的回顾,地理信息世界,1996,(3)。

[10]ClintonW.J.,CoordinatingGeographicDataAcquisitionandAccess,TheNationalSpatial

dataInfrastructure,federalRegister,April13,1994,Vol.59,No.71,Executiveorder

12906,pp17671-17674.

[11]StrandE.J.,1994,FederalGISStandards:ThinkGlobally,ActLocally,GISWorld,Vol.7,

No.9,pp38-40.

[12]何建邦等,对制订我国地理信息共享政策的建议,地理信息世界,1999,(3)。

[13]李京文、龚建雅,1:5万数据库建库设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地理信息世界,2000,(4)。

[14]蒋景瞳、刘若梅,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化问题,地理信息世界,1998,(4)。

[15]孔云峰、林珲,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发展状况的初步调查,地球信息科学,2000,(6)。

[16],数字城市空间数据获取与应用服务的几个问题,数字城市的理论与实践(赖明、王蒙徽主编),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pp591-595。

[17]李根洪,关于城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问题,数字城市的理论与实践(赖明、王蒙徽主编),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pp605-607。

[18]黄裕霞等,Clearinghouse与数字化地理信息共享,数字城市的理论与实践(赖明、王蒙徽主编),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pp644-647。

数据信息论文篇(3)

1.1适应企业资源管理集约化和工作效率提升的需要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人力资源的需求是不均衡的,而且每个阶段所需要的工种也不尽相同。因此常常会出现有些项目某一时期人员相对过剩,而有些项目却苦于找不到人。在企业发展规模快速扩张时期,人力资源的集约化管理已是迫在眉睫。物资集中采购是大型企业的通常做法,这也是企业“以量换价”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大量物资从对外采购到对内各个项目的供应,期间还要实现大批材料间的合理串换以及设备间的合理调配等资源管理工作,仅仅依靠精密的计划是不够的,建设工程受施工环境、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有时一拖就是几年(例如一个拆迁问题就可能影响一个工程多年)。因而充分集约企业有效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企业成本,已成为企业管理创新的主要方向。基于“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的工程管理体系可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正确、可行的方法。

1.2适应企业流程化和标准化管理的需要

传统的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强调技术创新、工法研究、论文编写以及对工程现场技术问题的处理等。相对而言对技术的传承、积累、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做得不够,很难形成具有企业特点的技术资源库。新员工常常连基本的表格填写都弄不明白,更无法谈及熟练掌握核心技术要点。同时随着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张,企业的管理人员数量增长远远不及规模的增长。为了加强控制、保障效益,企业不得不提高流程化、标准化管理要求。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却是由于数据不能共享,员工的重复工作大幅增加,且数据错漏频多。以大数据技术思维创新技术体系的管理方式和内容,变革施工企业的管理模式,是适应互联网时代企业管理革命的迫切需要。

2基于“大数据”的工程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框架

2.1基于“大数据”的工程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路

基于大数据的工程管理体系构建的思路是:用大数据的思维构建工程管理体系,是将工程管理全过程数据(并非只是样本数据)进行归集、分类,然后通过互联网在系统内进行共享和处理,实现思维共享,实现工程管理的系统化、系统运行的流程化、流程控制节点的表单化。用数据驱动系统建设,用数据应用的新要求推动数据积累,数据流动推动管理流程化运行,数据的变异推动监管系统的完善。

2.2基于“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的主体框架

基于“大数据”的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大数据”库与工程管理系统两部分,相对于现有的工程管理软件,其核心是集成了企业管理经验的数据库,信息平台的开发是工程技术人员主导开发,强化了现场管理的主要控制点,适用性强。“大数据”库收集了工程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诸如技术、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各类基础数据,为了便于数据归类及查询,分别建立了技术质量数据、成本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三个子数据库。工程管理系统是针对项目而建立,实现对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的过程管控。它包括四个子系统:项目综合管理、技术质量管理、成本过程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

3工程管理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主体功能及主要特点

3.1基本要求

(1)便于访问和查询

“大数据”库不仅应满足对企业全过程、全方位所形成的数据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分类储存,便于分析处理,而且应能与工程管理系统实现有效链接,便于对信息数据的访问及查询。

(2)实现对工程项目的高效管控

该系统能够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远程管控,实现项目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子系统的无缝对接,使管控指令及时下达,并迅速获得反馈信息,实时对项目执行效果进行评价。

(3)硬件设施能满足系统运行以及扩展的需要

企业中心服务器、网络传输带宽及数据采集终端必须满足系统运行,并且应预留出足够的扩展空间以适应系统持续改进的需要。

3.2主体功能

(1)实现项目的动态管理

该系统通过“大数据”库与管理系统的互动功能,从项目合同签订伊始到项目竣工结束,建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动态数据库,实现项目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子系统的无缝对接和远程管控。

(2)实现标准化和系统化管理

该系统为资料编写流程、收集要求、操作人员行为规范、样表和示范文本等资料的标准化管理提供了依据,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实时归集、分类存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3)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指导功能

数据库中的样本、范本、各种说明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进行编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验数据、方法等经过提炼与总结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企业管理人员通过便捷的查询和借鉴,能够快速了解和熟悉自身业务,从而不断提高综合管理素质。

(4)提供即时交流互动平台

该系统搭设了网上沟通交流互动平台,提供了企业员工相互间进行经验交流、问题探讨的通道,并能借助企业内、外专家库链接窗口,实现对各专业疑难问题(如技术难题、成本组价)的实时快速处理,并与手机联动,确保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

3.3主要特点

(1)总结经验形成技术核心竞争力

将企业历年来在工程管理中所形成的各类数据(包括技术方案、质量管控技术方法、工法、成本参数等),根据新的管理系统要求,重新进行收集、分析、整理,数据库与管理系统之间统一协调。同时通过系统运行,将外部先进知识和企业不断发展形成的新知识充实到数据库中,实现对现有数据的更新,确保数据的先进性。

(2)简化管理工作

数据库中存储了各类工作表格、表单、样本,包括记录工程实体质量的资料表格、进行安全管理的台帐表格、收集进度数据的统计表格、控制成本的消耗表格等,并且每种表格在何时进行填报,如何进行填报,数据库中均有模板及说明,工程管理人员只需要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填报,数据交由信息化管理中心进行处理、反馈,大大减少管理中的重复劳动,分工更加明确,管理工作得以简化。

(3)样本模板标准化和信息的集中处理降低对一线员工的要求

系统中的每个管理节点,其具体工作的相关要求均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管理标准,结合企业的管理流程,编制了大量的样本文件和模板,并对每项工作要录入的数据作出明确规定。对一线每个岗位的要求就是做到数据录入的及时性与正确性,而信息处理则集中在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外包单位。弱化了对一线员工的技术要求,使其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现场生产及管理中。

(4)通过平台数据流动实现资源的集约化管理

通过运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进行工程管理是对原有管理思路及管理路径的突破。原有的管理路径是点对点的单线程管理,例如:技术问题→技术部→总工程师,成本问题→成控部→总经济师,技术数据与成本数据在总工程师与总经济师之间发生交互,降低了管理效率,采用信息化的管理后,由于信息化平台的介入,使得多个职能部门间能够并行管理,数据交互可发生在任何时间及地点,提高了数据利用率。利用互联网及信息化平台使管理路径中存在了共享机制,平台及时了各类资源信息,包括设备、人力资源、材料、劳动力等,管理人员可通过平台调用、查询各类数据(人员、物资、技术资源等),实现资源共享。例如某个工地刚进场一台设备,这台设备的各类参数就会即时在内网上公布,设备资源库为设备管理人员提供全公司所有设备资源性能参数及其分布。同样对于材料资源,优秀的分供商信息随时都会公布在内网上,资源利用充分而有效。

(5)建立交互式平台系统及时纠偏

通过系统建设再造了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管理层之间、管理层与执行层的运行流程。以流程运行为主线路,各管理节点将数据处理信息到交互式平台,使执行部门的数据及时传递到相应的监督和管理部门,例如材料部门是依据成控部和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提供的材料计划进行供应,而当项目的材料供应需求偏离计划时,材料部门会及时对项目部提出预警,及时纠偏,进一步规范流程运行。

4结论

数据信息论文篇(4)

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侵犯个人隐私并不是互联网所特有的现象。但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个人信息复制、散播极其便捷,滥用个人信息给公众造成骚扰甚至伤害的现象普遍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的事件也层出不穷,因而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以预防和制止滥用,保护网络隐私逐渐成为多数人的共识。个人信息被极端滥用的典型事件以2005年韩国发生女子因未清理宠物粪便导致的所谓“狗屎女”事件为典型,该事件是如今被称为“人肉搜索”的第一次公共事件,因个人信息被公布,当事人受到巨大影响,退学、搬家直至罹患精神疾病都难以摆脱困扰,是导致韩国一度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标志性事件。侵犯网络隐私也很普遍,具体表现则与个人信息有交叉也有不同。同时,大数据应用也是机遇,必须对大数据应用的商业利益与公众的隐私保护需求做出适度的平衡。

二、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含义,区别与联系

个人信息是指与自然人个人或家庭密切相关数据或者资料,有些能够定位或者识别个人身份,有些虽然不能定位或者确定身份,但与个人特征、信仰、健康状况、行为习惯、联络方式等有关。隐私在我国是历史上是早已有之的概念,但1949年以后至今,新中国法律意义上的隐私最早是195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决定》首次在立法中使用的“阴私”提法:“人民法院审理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有关当事人阴私的案件和未满十八周岁少年人犯罪的案件,可以不公开进行。”此后,1979年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法院在批复中也使用的是“阴私”这个提法,并界定了阴私案件的范围。从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开始,1991年实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隐私”,从此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开始使用“隐私”而不再用“阴私”的提法。隐私的含义主要是指当事人不愿意他人知晓或者他人不便知晓的个人信息,事宜或不愿意或者不便他人介入的领域。《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对阴私的解释是不可告人之事,多指不好的事情,1998年重印的修订本解释则为“不可告人的坏事”,隐私:“不愿意告人或者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可见,即使从非法律的普通人理解来看,隐私范畴大于阴私,隐私概念更为中性,没有贬义,除了阴私还有个人信息的内容可以构成隐私。

个人信息与隐私有区别也有联系:个人信息的内涵和外延都较大,与隐私有一部分交集,也有不完全相同之处。通常个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家庭情况,联络方式(特别是手机等通讯设备号码,或者其他用户身份识别标识,包括码号,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户ID,家庭住址,可用以判断用户地理位置的移动或者其他设备的地理位置信息,等),健康状况,病史,基因信息,生物识别信息(指纹,脚印,血型,等),行为信息,包括个人活动信息,因使用移动计算机终端设备产生的浏览,搜索,交易,支付等信息。个人信息的概念比较中性,原来不是法律术语,2003年《居民身份证法》开始对警察泄露个人信息行为予以法律约束,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非法提供、获取个人信息定为犯罪,此后,此概念成为法律用语,换言之,刑法先于民法对个人信息进行了保护。但目前还没有法律对个人信息的含义与范围作出规定或者限定,根据目前技术发展迅速的特点,个人信息的概念可能还会随着技术和商业发展有所变化。

目前正在从个人计算机为主的互联网走向移动互联网时代,隐私主要有:与性有关的行为或者其他信息,不宜公开的照片及音视频资料,财产、个人金融信息,生理情况,个人卫生和排泄等行为,不便公开的健康和疾病信息,等,在网络时代比较突出的网络隐私主要有:个人计算机终端设备产生、访问的敏感信息,用户通讯内容,用户的各类账户密码信息,等。

目前开始崭露头角的可穿戴设备,以及具备检测人体各项指标的手环,手表等各种设备,其对人体各种数据的采集即使个人信息也属于隐私。因而,如何确定个人信息的使用将平衡个人隐私保护与新技术给人类带来的福音。

三、中外个人信息与隐私的案例比较与分析

我国已经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的案件很多都与隐私受到侵犯密切相关,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海运女”案件,“微博开房门”事件,“郭美美”事件,王菲诉张乐奕“北飞的候鸟”侵犯隐私案,等。美国发生过的有较大影响的个人信息案例包括2012年FTC调查谷歌隐私案,因safari浏览器隐私问题而对谷歌处以2250万美元的罚款。

在海运女案件中,法院判决搜索引擎因未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管责任,“百度公司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服务传播侵权内容的情况下,未采取合理的必要措施,应当承担责任”。本案判赔金额仅仅为2.2万元。在另外一个影响甚广的王菲诉张乐奕“北飞的候鸟”案件中,法院经公开召开研讨会,后判决侵权成立,赔偿人民币5000元。如果说后案因为存在道德上的争议,法院判决赔偿较低可以理解的话,前者的赔偿金额较低,就是我国目前常见的“赢了官司输了钱”现象的反映了。相比较而言,2001年Double Click公司就设立了首席隐私官职位,2007年该公司并入谷歌,2012年谷歌还是发生safari浏览器隐私问题罚款2250万美元。可见网络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必须从长计议,不是简单某个措施就可以解决的。

四、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途径

刑法修正案七,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这是对于新兴网络现象刑法再一次走在民事立法之前,刑法率先对个人信息的贩卖等行为采取严厉刑事制裁措施。

2011年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13条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19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012年底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保护能够识别个人身份和涉及隐私的电子信息。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规定,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确立了工商行政机关可以对侵犯个人信息进行行政处罚的职能,确认了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这两部法律都没有解决如何赔偿问题。因而,在法律实施到现在,还没有发生有影响力的个人信息方面的民事案件。日常生活经验表明,个人信息广泛被贩卖和滥用的情况没有取得明显的好转。仍需要思考如何从制度上确立预防和制止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的有效机制。

国外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立法经验有:美国有《隐私权法》《电子通讯隐私法》等多部法律,主要是隐私保护,在美国隐私观念深入人心,用户有较强的隐私保护意识。欧盟以《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确立的个人数据保护模式,德国于1976年颁布《联邦资料保护法》,法国于1978年通过《法国自由、档案、信息法》,1984年英国制订《数据保护法》。根据笔者与来华的这些国家国籍的朋友交流情况来看,这些国家个人信息滥用远不如中国严重,笔者分析认为主要原因还在于较强的隐私意识文化传统及其成熟的法治,一旦侵犯个人隐私会承担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笔者认为,根据目前已经能看到的个人信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广泛采集和应用,原有隐私权不能满足对个人信息应用和保护的需要,有必要在民法上创设个人信息权概念,是一种人身权(人格权)兼具财产权性质,类似知识产权的一种复合型民事权利。具体权能为:知情权(对采集、应用、存储、管理和销毁个人信息有知情了解的权利),处分权(允许采集、应用、存储、销毁个人信息),受益权(对个人信息的商业性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不作为请求权(对不符合个人意愿的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行为有拒绝、请求停止、消除的权利,此权能可以包含美欧目前已经被广泛讨论的“被遗忘权”)。隐私权的生活安宁权虽能涵盖一部分前述的权能内容,但个人信息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并从从获取经济收益,这些行为与传统的隐私权人格权特征有较大出入,因而单独确立个人信息权可以成立。

五、个人信息民事立法的基本制度构建

虽然我国已经在个人信息保护上进行了若干立法,但仍然存在明显的缺陷,即没有惩罚性的民事制裁措施,无法从制度上预防个人信息滥采滥用,也无法斩断个人信息的灰色利益链条。由于行政处罚需要证据,刑事处罚需要一定门槛,法律规定的行政惩罚措施和刑事打击在日常生活中罕见使用,因而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几乎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仍然难免经常性遭遇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的危害。借鉴博弈论的经济学理论,笔者建议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建立以下基本民事制度,以引导企业遵守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规范:

首先是设立个人信息使用者和收益者对个人信息来源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合理谨慎义务。即要求使用个人信息进行商业宣传或者其他推广的机构和个人应当对信息来源合法性进行合理谨慎的注意,为避免企业通过子公司或者第三方规避此义务,因而有必要加上受益人也负有此责任,包括广告主和实际受益人,不限于广告经营者或者直接者。只有建立了此制度,才能杜绝正规企业采购营销服务不审查个人信息的合法性,从而在客观上助长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的现象。同时,如果能够较好执行本制度,等于打击和消灭了非法采集和滥用个人信息的销售、变现渠道,使其失去违法的经济驱动力。

其次是建立递进式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立法已经确立了企业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义务,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展为企业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违反企业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确立递进式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侵权责任法已经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定,但由于法院在确定赔偿时过于审慎,迄今为止没有看到有影响力的适用侵权责任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民事判决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立法之初即确立了对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二十年来,通过典型案例的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广泛的影响,是我国民事法律中发挥了较好引导作用的法律规范。而且,我国的惩罚性赔偿限于欺诈或者主观恶意,消法修改后,欺诈的惩罚性赔偿额限于实际损失三倍以下,也规避了美国司法制度中赔偿过于庞大的负面作用。因而,在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方面,有必要继承前述法律已经有的成果。鉴于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往往难以证明损害后果,如果法律不规定法定赔偿标准或者计算方法,由于我国法院坚持填平式赔偿原则,实际诉讼中赔偿将延续目前较低局面而不会具有威慑力,仍然无法改变在利益驱使下泄露滥用个人信息的局面。因而,比较现实可行的是建立递进式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对于三次以上侵犯个人信息权,或者经行政处罚或者诉讼判决侵权成立,仍然拒不改正的,法律应设定较大的法定赔偿责任,或者在按照普通民事侵权三倍以下予以赔偿,或者经由消费者保护组织起诉的,可以设定较大额赔偿,由消费者组织在受害者中予以分配。只有违法行为人了解一旦实施违法行为其法律责任将超过其获得的收益时,才可能根本上扭转个人信息过度收集,随意泄露和普遍滥用的混乱局面。

第三是建立个人信息规范、合理使用的制度。在大数据应用前景极为广阔的今天,应该为企业大数据应用留下空间,引导企业规范使用,而不能因噎废食,因限制过严导致企业无法开展大数据应用,公众也无法享受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便捷与进步。因而,建议确立在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的前提下,允许企业采集、应用、存储、管理并销毁个人信息:

1、经公示或者告知信息收集目的,收集、应用、存储和销毁规则,并且采取合理措施履行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露和滥用;

2、不披露具体个人的信息,也不能根据数据应用的结果反向联系或者确定到具体个人;

3、不违反隐私保护的强制性规定。

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是指为履行与用户所订立合同目的,或者为保护用户之合法权益,按照最低必要限度原则收集个人信息,并诚实信用使用个人信用使用个人信息,包括身份验证,通知联络,履行合同订立的先合同义务以及履行合同后的附随义务等。合理使用应当是非商业目的,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建立个人信息举证责任倒置。网络时代信息由企业收集,存储于企业的服务器,用户往往难以举证,因而,在个人信息收集、存储、管理、应用和销毁相关事实发生争议时,应由服务器所有人的企业进行举证,否则维权人将因为举证不能而无法获得保护。有必要说明的是,鉴于可能泄露信息的环节可能很多,为避免企业承担过重的举证责任以及被滥用,因而举证责任倒置应该是指企业提供存储的个人信息,以及举证证明自己按照法律和相关行业标准履行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软件和硬件、管理等相关标准和要求,即履行了信息安全保障的法定合理谨慎义务。

六、立法要考虑国情和实际情况,应当参考国际立法经验,但不能照抄照搬

数据信息论文篇(5)

在大数据时代下高效的数据处理速度使得信息具有更高的效用,发挥了更大的速度优势.在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其快速的数据处理并没有使得信息量减少,而是更加全面地包含了更多的细节信息,甚至于其他不相关信息都会被准确的排除.这样就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信息化的成本,提高了信息化的效率.

2大数据与企业会计信息化

会计信息化是我国“十二五”期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很多企业提高会计系统效率的有效途径.会计信息化是信息社会的产物,是将计算机、网络通讯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引入会计学科,促进企业会计系统网络化发展的过程.大数据的兴起、云计算的增速和以云计算为基础的云会计的应用为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平台.企业会计信息化的深度发展对于大数据的需要与日俱增.

2.1企业会计信息化的现状

1、会计信息披露具有偏向性,导致信息不对称.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会诱使企业选择特定的会计方法而造成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自身是信息提供者这一优势,不断地美化会计报表,这对于外部使用者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2、内部自我约束能力弱,导致数据不真实.在传统会计信息系统下,一些企业为了眼前经济指标的提升或者任务的完成,常常通过人为调整会计报表来应付各机构的检查,自我约束能力弱,数据失真.还有很多企业对现有的政策法规钻空子、打球的现象屡禁不止.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也本着“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审计目标,对企业不真实的数据进行舞弊,以点盖面.3、核算量大,导致信息披露不完全.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下,会计的信息系统发展越来越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经济业务,很容易造成信息披露不完全.信息经济时代下,应该更多的提供企业未来价值的知识资源,而不是沉浸在企业过去的财务数据中.4、企业信息数据单一,导致信息缺少指导性.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主要是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反映,往往忽视了非财务信息.企业自身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势要求我们不能只依靠过去的财务数据对未来发展做出预测.对企业未来的发展预测用某些非财务信息可能会更加合理.如企业的环境成本、社会责任等信息都需要非财务信息的提供.5、信息传递滞后,导致会计信息缺乏时效性.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采用先发生交易事项后进行记录的程序,无法满足当代企业对信息时效性的要求.企业以及社会各机构、投资者越来越需要了解随时发生的财务信息,对其进行更好的决策,这就要求企业不定期的提供会计信息,对于会计期间的定义也不再以年为单位了.因此,现有的会计信息滞后的时效性严重影响使用者的需求和投资者的决策.综上可知,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逐渐出现了不适应当今经济发展的事态,高效、全面的信息化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大数据时代下会计信息的不断创新,快速发展势在必行.

2.2大数据对企业会计信息化的促进作用

大数据时代下,对会计信息化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信息结构更加客观,既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精准性,又不失相关性;财务会计信息管理的程序化;会计人员工作转向宏观信息管理;多元化的计量单位.在大数据时代下非结构化数据成为主导,在会计信息中可以更好的融合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更好的提高数据的相关性,并且不会人为的进行舞弊.程序化的会计信息管理也将出现,财务部门逐渐将不再作为一个部门,而是作为一个类似于“企业”的独立个体,数据的获取可以不通过部门的上报来实现,而是通过财务部门设定的独立软件获取,这也提升了财务本身的独立性,同时也可以为其他部门提供共享服务;财务部门不需要对数据进行处理,而是转变成为数据的使用和管理者.在大数据时代下,多元化的计量单位将会出现,会计计量单位会出现相关的时间、数量单位等.

2.3大数据时代下会计信息化面临的挑战

大数据时代下,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与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等机构互通的,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目前因为大数据的发展尚未成熟,这就为会计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挑战.1、数据的来源以及处理方式.大数据时代下最令人关注的问题就是数据从何而来,以及数据的处理方式.①美国数据科学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时代》一书中提出,“以前一旦完成了收集数据的目的之后,数据就会被认为已经没有用处了.比如,在飞机降落之后,票价数据就没有用了;一个网络检索命令完成之后,这项指令也已进入过去时.但如今,数据已经成为一种商业资本,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利益.”大数据时代下,数据的来源无孔不入,互联网平台上的任何一种资源都可以成为其来源方式.网络平台对用户使用的信息一览无余,一个简单的第三方软件就可以知道我们需要什么,需要何种服务,经济状况如何,经常偏爱哪种东西等等.企业在云端储存的数据对于云端后台的信息维护人员来说,获取变的轻而易举.防止恶意程序以及提高用户的安全系统,保护数据的隐私是很难解决的问题.在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了用户的数据信息之后,要用这些数据干什么以及如何使用就成了关键性问题.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处理是通过特定的程序来完成的,这样的结论更加客观,同时结论的得出也具有局限性.大数据理论过于依赖数据的汇集,那么一旦数据本身有问题,就很可能出现满盘皆输的局面,因为数据的问题,做出的错误预测和决策,导致一个数据有问题,由此相关的数据而产生的信息本身都是问题所在.这对于数据来源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一旦有提供者造假,大数据带来的危害是不可忽视的.2、传统用户对云计算、云会计的排斥.对于不知道云计算如何使用、互联网软件能带来什么效益的用户来说,这项工作还是很难完成的,大数据的推广受到了很大的阻碍.对于云会计更广泛的应用,改变传统的用户观念以及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使网络平台更容易被用户所接受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3、超满负荷的网络传输问题.大数据时代下,会计信息化系统必须依赖于网络,这就要求企业应具备一个良好的网络传输环境.就目前而言,网络的堵塞和数据的延时都是大量的数据存储和数据交换造成的,超满负荷的数据传输成为会计信息化中的一个瓶颈,网络技术的发展目前还不能完全满足包括网络自我恢复、故障检测、问题警告等功能的实现.

数据信息论文篇(6)

数据挖掘技术在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中所担任的角色是实现数据信息到商业知识的转化。首先需要明确数据挖掘技术的处理对象,明白商业活动的主题;其次,需要对商业的主题进行分析,并搜集与之相关的数据利用各种技术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载入适合的数据挖据的算法中,建立模型,再从模型中提取出有用的商业信息,再根据分析所得结果调整算法,以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为依据对结果进行判断;再次,将获得的商业知识融合到企业的信息平台,利用人机界面对企业的决策活动予以支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数据挖据技术属于高层次的技术,又关系到企业的业务机密,因此,需要极为专业的技术人才专业管理。

2如何实现数据挖掘在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

在企业进行业务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大量需要处理的数据,这就为数据挖掘的应用提出了要求,数据挖掘的运用使企业的大量的数据得到了梳理,分析信息的能力提高,在企业今后的市场开拓记忆日常的运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企业的竞争力的提高,那么,数据挖据具体在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中如何应用呢,下文将予以介绍。

2.1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实现客户信息的有效管理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为客户建立一个合适的购物模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重,这是处理好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的关键。有相关数据显示,企业在获得一个新的客户过程中所花费的成本比维系一个老客户的成本高出6倍-9倍之多,一个老客户的流失是以10个新客户的获得为代价的,由此可见,对于企业来说老客户的维护工作至关重要。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可以得到老客户的大量的信息,并对其交易记录、统计信息进行分析后,可以有目的性的对流失的客户进行分析,找出客户流失的原因并为新客户的建立提供模型和经验,有效地对意向客户和流失客户进行判断,起到企业与客户的关系的改善的作用。

2.2利用数据挖掘技术进行市场营销的分析与管理

在市场营销中,数据挖掘的作用在于可以促进市场的分工,以“客户过去的消费行为可以说明今后的消费倾向”为假设,然后对客户的信息进行分析,确定某一群体客户的消费兴趣,消费的趋向于需要,进而对消费者的下一次或者下一步的消费行为作出判断,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将识别出来的客户作为一个消费群体,以此制定营销计划,这与传统的不以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为参考而进行大规模营销的手段相比较,在成本的节约方面贡献极大,可以带给企业更多的利润。在市场营销中的应用上,各种数据挖掘算法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每种不同的操作手段都可以引导商家做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决策与判断。

3结束语

数据信息论文篇(7)

1.定义

大数据作为新的经济资产类别,与土地、石油、黄金、货币等并列成为经济运行的根本资源,关于其概念定义不是最近出现的,只是在信息化时代的驱动下,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甚至被称为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而关于“大数据”的定义,顾名思义就是指数量很大的数据,包含了数量大、结构复杂、类型众多的多种数据,因此又被成为海量资料,是一个大型的数据集合。美国早在2012年就正式启动了大数据研究与开发计划,投资2亿美元提升收集、分析、萃取数据信息的能力。由此可见,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成为各个国家以及各大企业竞争的核心,更可能取代人才成为最具价值的重要载体,利于进一步优化运营企业发展。

2.特点

根据大数据的定义可以明显看出其具有数据量大、形式多样、运算高效、产生价值等4个特点,业界更多使用4V来概括,即Volume、Variety、Velocity、Value。其中数据量大是大数据的显著特点,也是计算机网络存储技术发展必然结果,在计算机相当普及的今天,计算机网络渗透人们的生活、工作、休闲,不但的产生新的数据,此外传感器、探测器等也在产生数据,致使开始使用PB、EB甚至ZB等计数单位。同时,大数据又是多种多样不同类型的数据构成,如:字符、日期、声音、视频、数值、动画等,加速数据量增长的同时,提升了大数据的利用价值。由于大数据数量的巨大以及形式的多种多样,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时,更多的要求实时与高效,便于及时根据数据结果决策。当然,大数据的大量使用及推广,不仅仅是因为其具有大量的数据,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数据的深度采集、分析、处理、挖掘,可以对大数据的数量、多样性、速度进行分析,萃取更多深入的职能的有价值的真正有用信息,最终产生价值。而对大数据进行信息萃取的过程包括数据输入、数据处理与数据输出三阶段。

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全球经济发展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推进国家与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也潜藏着信息安全风险。

1.缺乏对大数据时代的全面正确认识

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大规模普及推广,是促使大数据时代到来的主要推力,无论是人们在生活工作中的邮件传递,还是网购、下载视频音乐等都会产生新的数据,也存在着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进入大数据时代后,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甚至导致个人数据的权利边界都更加模糊,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对大数据时代的认识还不够全面。通过对大数据时代人们最关注的调查分析,发现74.91%选择了个人隐私被侵犯,9.97%选择了经济损失,8.93%选择了浪费时间与精力,5.84%选择了危害个人声誉,0.34%选择了没有损失。根据这一调查可见,人们对于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选择率最高,最为关注,相对其他的还认识不足。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各方面的信息安全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2.集中的大数据库存在安全威胁

全球互联网用户高达3亿,移动上网终端有20亿,联网设备更是多达500亿个,每天产生的数据信息近1EB。如:每天使用谷歌搜索次数近100亿次,淘宝网产生3000万笔交易,2500万张照片共享,加上电话、短信等消息软件产生的数据,更是不可估计。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在各类媒体上花费的时间较多,其中互联网、手机等占绝大部分。大数据时代信息多集中在几大互联网巨头手中,而互联网的开放性特点又决定了其数据存在一定的泄露风险。目前大数据集群应用数据库并没有采用“围墙花园”模式,并没有对内部数据库进行隐藏,避免其他程序随意访问,因此大数据的架构极其容易暴露。这样集中的大数据库,使得客户端在进行程序操作间,可以同不同节点进行通信,避免验证客户是否具有访问权,加大了信息泄露的可能。

3.大数据技术自身存在风险

当前,大数据技术还不太成熟,自身平台较为脆弱,大数据存储处理技术多采用分布式与大规模结合处理,增大了被攻击的范围。同时,在进行数据分布式处理时,节点处的存储数据多为碎片,难以进行集中统一的安全机制部署。当然在大数据技术中,普遍缺乏一定的内生性安全保障机制设计,多通过外部保障技术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这样的大数据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多缺省配置,失去了对信息的基本安全防护。

4.加大了黑客攻击的可能性

大数据自身的4V特点,增大了黑客攻击的吸引力,刺激黑客全面实施非法攻击。黑客多是有组织有目的的对确定的数据进行攻击,在大数据海量数据信息存储的环境下,黑客更容易通过攻击,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内容,给受攻击方带来名誉、财产等不可预估的损失。如:Android系统使用用户越来越多,产生的数据信息也是海量的,成为黑客攻击的重要对象,当移动设备感染木马被黑客攻击后,当用户使用APP提供的服务后,就会泄露相关的数据信息和访问权限。甚至有的黑客行为主要是针对国家的,给国家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必须采取措施积极预防黑客的攻击。

三、提升信息安全的途径分析

1.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大数据是一种新兴的宝贵资源,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要充分尊重数据所有者权利,这才能充分显示出大数据时代的真正魅力所在。而公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将信息到网络上,就会成为大数据的一部分,也就存在信息泄露,被盗用的可能。为了更好的防止大数据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就必须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在进行个人信息公布时格外小心,注意保护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大数据,避免成为黑客攻击的对象,导致信息泄露造成不要的损失,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2.建立异构数据中心安全体系

传统的数据存储通常都会建立完善的防护措施,但大数据的架构较为复杂,多采用虚拟化海量存储技术来进行数据信息资源的存储,用服务的形式提供数据信息操作存储,更需要进一步完善数据的隔离与调用。同时,大数据利用云计算存储数据,为了方便所有者对数据进行存储、分析、挖掘、控制,可以构建一个异构数据中心安全体系,从管理上来增强对大数据信息安全的防护。尤其是,集中的大数据库,更需要格外主要防护,降低出现“棱镜门”事件。

3.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

经过无数实践证明,传统的信息安全技术无法适应大数据时代,尤其是大数据时的到来,加速了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等多种新技术的发展,反而加大了大数据收集、存储、分析、处理的难度。为了进一步从技术上加强对大数据信息安全的防护,应当加大大数据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提高相关技术产品,包括信息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的发展,促进大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才能真正有效的推动国家社会的高速发展。

4.完善大数据信息安全体系建立

大数据作为新兴的数据类别,需要相关政策措施进行维护,在“十二五”计划上,工业信息化部将信息处理技术作为新工程提上日程,包含了大数据中的数据存储、分析,以及图像视频分析挖掘等方面。因此,为了防止黑客的攻击,造成信息泄露,必须进一步完善大数据信息安全体系的建立,以实现对大数据信息安全防护的目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大数据安全防护技术的研发,可以通过在网络设备或是节点上设置访问权限,或是使用SSL技术对登录传输数据实现加密保护。当然,针对重要的大数据信息,还应当实现端对端的数据保护,及时备份相关数据,避免因为系统出现故障造成数据损害、泄露等情况。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