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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审计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7 16:43:32

现金审计论文

现金审计论文篇(1)

【关键词】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而根据全国人大于2011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遗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非遗种类繁多,但一般均具有非物质性、民族性和文化性等特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一、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江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特别是两宋时期的江西文坛,星汉灿烂,涌现出众多开宗立派的文坛领袖,独领数百年;诗词、书画、戏曲、音乐作品灿若群星,形成特有的“江西现象”。“瓷都”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享誉全球。湖口青阳腔、文港毛笔工艺、全丰花灯、赣南客家文化、傩舞、采茶戏等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蔚为大观。根据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的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江西省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88项,已经形成门类齐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但与此同时,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短缺。从当前非遗的管理体制来看,江西省还没有建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部门,通行的做法是在同级文化部门设立非遗保护中心,人员编制得不到保障。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专业人员短缺,大量非遗保护工作只能由其他文化部门临时调剂人员来解决。

2.非遗传承人、从业人员青黄不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江西省拥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6人(其中2人已去世),省级传承人314人,市县级传承人1 945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年龄最大的89岁,最小的也有43岁。其中60岁以上的有28人,比重达82%。传承人年龄总体偏大,使得非遗传承日渐力不从心;再加之时代变迁,商业冲击,非遗从业人员回报偏低,造成非遗从业人员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窘境,部分非遗传承人面临着“人死艺亡”的困局。

3.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杯水车薪。加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我国逐年加大非遗保护投入。自2006年起,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5.14亿元用于非遗保护。与此同时,江西省政府对非遗保护的拨款也逐年增加。公开数据显示,2005年至2007年,江西省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非遗保护,2008年增加到300万元,2009至2011年增加到400万元,2012年投入更是高达1 933万元,2015年,江西省财政厅设立关爱非遗传承人专项资金150万元等等。尽管省财政对非遗保护的投入每年都在增长,但是如果均摊到数以百计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上,实际上每个项目能得到的资金支持非常有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江西省每年从数百项非遗项目中挑选几十项进行重点支持,其他项目只能等以后轮流解决。但即便如此,资金缺口依然非常大。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非遗项目的资金支持问题,将会使非遗保护面临严重的挑战。

二、江西省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监管

我国加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对非遗项目保持每年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政府的财政投入构成了非遗项目主要的资金来源。为了加强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监管,国家于2006年出台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专项资金的分类及开支范围、申报与管理、监督与检查等作出了制度性的规定。这是国家相关部委对专项资金监管出台的第一部部门规章。根据这一文件的精神,江西省财政厅、文化厅也于同年出台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对国家层面规定的细化和具体化。为了进一步规范非遗的保护和管理,明确法律责任,国家于201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也加快立法进程,于2015年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应该说,针对非遗保护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和江西省两级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都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来源均为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均要求接受财政、审计、文化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更进一步的,两级《暂行办法》均要求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文化等相关部门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两级《暂行办法》为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监管提供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明确若干问题。

首先,专项资金接受财政、审计、文化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但由于我国体制的原因,财政、审计及文化等部门对公共资金的监督职能多有交叉和重复。比如,财政部门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专项资金预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督,对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这些职能与审计部门的职能有较大的交叉和重复。考虑到财政部门财政监督任务非常繁重,以及当前国家和地方机关简政放权的背景,我们建议财政部门将部分监管的权力委托授权给审计部门。这样既可以使财政、审计部门的权力边界更清晰,又可以解决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其次,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管,财政部门是否比审计部门有更多优势?我们注意到,两级《暂行办法》在开篇就指出,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而我国传统财政监督的主要职能是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些审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作标准。但一旦涉及审查资金的使用效益,这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效益”的界定、评价标准、模型等重大理论问题尚处于探索过程中,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效益的审查并无更多优势。相反,审计部门长期处于审计理论与实践的第一线,对审计资金效益有更多探索,积累了大量审计案例和经验。此外,审计部门拥有更多的审计专业人才,这也使审计部门具有更多的专业优势。

综上,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监管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应该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和专业优势,一方面可以解决专项资金多头管理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专项资金的科学化管理。

三、江西省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现状

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因此,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主要是通过政府审计进行的。那么,江西省针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政府审计的现状又是怎样的呢?

1.绩效审计已是政府审计的主流。早在《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已经明确要全面推进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表示到2012年,所有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强调,要把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2010年出台的《江西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后续3年审计厅开展绩效审计的项目要占到全部审计项目的40%、60%及80%以上,2013年后所有审计项目全部开展绩效审计。应该说,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层面,都已将绩效审计提高到战略高度,绩效审计已经成为政府审计的主流。

2.针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理论和实践仍然鲜见。尽管绩效审计已经成为政府审计的主流,审计署和省审计厅也在大力推进绩效审计在政府审计工作中的比重,但有关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案例和经验不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交叉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不多。一方面,非遗保护已经成为学术热点,理论成果颇丰;另一方面,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也如火如荼,成为审计理论研究的一大流派。但是,将这两者结合起来研究的理论成果,换句话说,从政府绩效审计的角度来研究非遗保护的理论成果仍然非常少见。(2)审计实践案例匮乏。查阅省审计厅、文化厅、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等相关网站,以及上述部门的相关文件发现,几乎难以看到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的案例。通过查阅近年年鉴,在审计相关栏目中,难以看到对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的描述。由此我们可以推断,从江西省范围来看,对于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无论是广度和深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绩效审计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呢?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又具有怎样的“特性”呢?

四、江西省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施的障碍分析

前已述及,江西省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理论和实践仍然鲜见,具体表现在:实践上,相关的审计案例和经验不多;学术研究上,存在着非遗保护研究和政府绩效审计研究“两张皮”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政府绩效审计法律规范体系不健全。我国审计规范体系的研究基本集中在民间审计领域。在政府审计领域,全国人大于1994年8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于2006年2月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此外,审计署于2010年9月颁布了《国家审计准则》。纵览上述法律条文,没有发现用以专门指导和规范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

例如在《审计法》中,就没有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相关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在《国家审计准则》总则中,规定审计机关要“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从总则对“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解释不难看出,政府审计关于“真实性”、“合法性”的规定,更多是对财务审计的要求;“效益性”虽然反映了绩效审计的部分特征,但它多数情况下是一种事后评价,与绩效审计强调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还有相当的距离。此外,被国际审计界普遍认可的政府绩效审计“3E”评价标准(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在上述法律法规中也没有作出规定。实际上,我国政府绩效审计仍处于一种尚未完全的法律授权状态。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如深圳市、珠海市、湖南省等先后出台了《审计监督条例》,对绩效审计进行了法律上的探索。但国家层面亟需研究制定统一的政府绩效审计法律法规框架,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权威的规定。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审计的特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民族文化个性化的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非物质性、民族性和文化性等特征。这些特征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审计具有与其他审计对象不尽相同的特点。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使其产业发展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市场化运作并形成产业,是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对繁荣文化产业也有积极意义。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多种多样,有些适合产业发展,有些则不适合。王志平、郑克强(2012)按 “能否进入市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为规模开发型、市场培育型及静态保护型三种类型。按照这一分类,规模开发型项目具备市场上一般商品的属性,可以按市场规律进行产业开发;市场培育型项目也能通过适度的产业开发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对这两种类型可以按通用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也适合按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与前两者类型不同的是,静态保护型项目往往对其存在空间、文化地域性有着严格要求,一般不宜进行市场化和商业开发,就其会计核算而言,产出或收益就无从计量,如果对其进行绩效审计,“绩效”就无从评价。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准公共品”的特性对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提出挑战。我们知道,当前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为“3E”标准,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3E”标准已得到国际普遍认可并进行了广泛实践。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在于其“准公共品”的特性。这一特性主要表现在:(1)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公共资源)的支持;(2)市场规律难以有效发挥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由于存在空间和文化地域性的限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不存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从而导致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难以准确定价,成本和收益就无法准确计量。由此带来的后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营者无法保证通过项目获得盈利,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需要政府主导,市场只能充当“配合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一特征,给为纯经济项目“量身定做”的“3E”标准提出挑战。换句话说就是,“3E”标准已经无法全面评价一个非遗项目传承和保护的“好”或“坏”,应该为非遗“定制”其他标准。

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经营管理者的会计核算水平也给绩效审计提出挑战。前已述及,江西省非遗传承人、从业人员青黄不接,许多非遗项目属于独门绝技,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纵观江西省非遗传承人,或生活困顿,或年事已高,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着断代和失传的风险。与之相对应的是,许多非遗项目采用的是家族式、小作坊的运营方式,经营管理人才缺乏,会计核算水平不高,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难以达到国家的相关要求。如果不能准确核算相关的会计项目,不能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那么绩效审计就无从谈起。

(三)政府审计人力资源短缺。何永清(2010)对江西省审计机关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过详尽的统计研究。研究显示,江西省审计机关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非业务人员比重较大(22.5%);(2)审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中青年比重较低(30岁以下占9.9%);(3)高学历(研究生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较低,分别占1.2%和6.6%;(4)人员专业结构较单一(会计审计以外专业比重为9.6%)。近年来政府审计工作日益繁重,政府审计人力资源的缺口会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1]刘蓉.关于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现状的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3,(5).

现金审计论文篇(2)

关键词:政府转移支付;绩效审计

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的重要的政策手段,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缩小各地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政府对绩效审计的重视,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刚刚起步,政府转移支付也不很规范,对政府转移支付进行绩效审计既缺乏实践经验,也没有系统的理论支持。本文初步探讨、归纳了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绩效评价的指标和方法,为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提供了一些理论上的支持。转移支付绩效审计基理论框架主要包括:审计目标,审计模式的选择,审计程序,审计方法,以及相应的审计程序。

一、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目标

1.绩效审计目标

通常说来,政府绩效审计包含的审计目标有三个: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即3E审计。但是就财政转移支付来说,不能能不涉及到公平性的评价。政府转移支付对提高各地区之间的相对公平起着重要作用。在许多政府机构的管理中,公平比效率更重要。

对经济性的审计,主要是关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资源消耗量;对效率性的审计,主要是对比产出或服务与资源投入的关系,以一定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或实现一定的产出应使用最少的投入,保证资金支出的合理性;而对效果性的审计,则主要是通过对比资金支出后所实现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之间的关系,保证资金达到理想的效果。

2.财政转移支付审计目标

转移支付资金审计需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是如何使用的,这是目前进行的合法合规审计的层面,二是资金是否得到合理地使用,三是通过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第一个是基础,后两个方面是绩效审计目标,三者统一构成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的全部内容。资金不能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必定会悖离原定的转移支付政策的初衷,这是不容置疑的,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是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实施的。但是,尽管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但是这基金安排不符合实际,或者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政策目标还是不能实现或不能全面实现。在这两种情况下,通过存在的各种原因的分析,就成为评价转移支付及其社会效果的一项重要内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的过程是判断地方政府在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和手段保证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从而进一步实现对现行的财政政策可实现性的评价,并提供有关进一步改进转移支付政策的有关信息的过程。同时,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应该为达到转移支付政策目标提供决策信息。通过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的审计评价,将产生一系列有关转移支付政策相关的信息,这种信息最终将反馈到转移支付政策的决策部门,他们将作出对转移支付政策是否继续执行或作出相应调整的决策,因此对转移支付政策是否实现是转移支付资金审计中最重要的环节,它的重要性在于,审计部门通过提供信息将影响转移支付政策的决策过程。

在前述绩效审计目标的基础上,财政转移支付审计同样具备上述绩效审计的目标,同时,由于转移支付的政策性较强,均衡各地经济发展是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因此,转移支付的审计目标更加重视公平性这一目标。从大的方面来说,可以认为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审计目标有四个: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性和公平性,其中公平性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公平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计主体活动本身的公平性,即审计执行程序的公平与否;二是审计对象的公平性,即被审计单位在履行其法定职责的过程中是否遵循了公平性原则。

具体说来,审计目标主要是:转移支付是否达到了相应的政策目标;转移支付的规模是否合适;转移支付的各地区分配比例是否与相应的政策目标相匹配;转移支付产生的社会效果如何;转移支付的投入产出比率情况;如何改进转移支付的效率、效果和经济性。

二、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模式选择

就审计模式来说,有着不同的表述,在民间审计中,根据审计不同特点有帐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以及风险导向审计的划分方法,根据审计时间不同,有事前、事中、事后的说法。就绩效审计来说,并不存在账项基础等相关的模式的划分方法,账项基础、制度基础并不适用于绩效审计;但是,风险导向对绩效审计来说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本文在上述理由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将审计模式划分为以下四种:结果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以及风险导向等四种模式。

1.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就民间审计来说,新的审计风险模型突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从而针对风险点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对于政府绩效审计来说,是否适用风险导向审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是近年来不少学术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杨妍(2006)认为,政府绩效审计应当引入风险导向审计。随着政府越来越多地关注自身风险,政府可能要面临的风险成为政府审计选择审计项目以及确定重点审计领域的依据。为了更好地应对风险,政府绩效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成为不错的选择。联系到政府绩效审计,主要表现为对重大风险领域的识别、评估和应对。通过对被审计对象风险的考察和关注范围的扩展,试图增加风险分析的同时减少盲目的实质性测试,从而提升绩效。

2.结果导向模式

《世界审计组织效益审计指南》指出:“效益审计一般是事后审计”(审计署外事司,2003),相比较其他审计模式来说,结果导向审计模式易于进行,审计成本较低,使用最为普遍。在实际运用中,这种方法可分为四种具体方式:

(1)简单前后对比法;

(2)“投射-实施后”对比分析;

(3)“有-无政策”对比分析;

(4)“控制对象-实验对象”对比分析。

“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审计程序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把项目立项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应实现目标与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把对项目实现的目标和产生的社会影响等项目最终结果进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审计的起点向前追溯,直到发现问题存在的原因。该审计程序与“以过程为导向”的审计程序为:收集所有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协议和其他立项文件,确定项目应实现目标,研究确定审计评价标准;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项目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项目还贷情况进行评价。

3.过程导向审计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以审计活动为导向,考虑审计对象的行为过程,围绕特定的审计程序,全面搜集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模式。目前过程导向模式应用较多的是全过程审计。“以过程为导向”的绩效审计程序是沿着项目实施过程的时间顺序,把项目从立项审批、实施、竣工、运营等各个阶段的实际投入、产出、成果、影响与项目文件规定的目标和要求进行比较和评价,对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有效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系统中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等重大风险的环节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般包括下列步骤:选择和确定绩效审计项目;进行审前调查,编制绩效审计方案;确定重要性水平;分析审计风险;测评内部控制;进行效益比较和评价;对可能产生的审计效果进行中期评估,以决定是否改变审计思路和比较方法,或是否进一步审计,以避免浪费时间和没有审计成果不大;分析造成效益不好的原因和证据;与被审计单位交流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后续跟踪。

4.问题导向模式应用并不很多,主要是美国绩效审计实践中有所应用,在这种审计模式下,问题是审计的起始点,而不是审计的结束。该模式的主要任务是关注问题的确认与分析,即核对问题的存在性,深入理解该问题,并从不同角度分析其原因。它与结果导向模式的最大区别是以独立分析为特点,而结果导向模式则主要以其对既定规范和标准是否得到遵守的公正评价为特点。

三、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程序

通过计算GDP及财政收支和转移支付资金增长比例,特别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转移支付增长比例,分析转移支付资金对该地发展经济所发挥的作用;通过计算转移支付资金占当地财政收支比重,分析当地财政自给能力;通过计算转移支付资金总额中各结构比重,分析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去向和地方财政支配自;通过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的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跟踪审计和重点解破,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作出客观评估。

Christopher Pollitt(1999)对部分欧洲国家的绩效审计进行了比较研究,应用较多的绩效审计程序有:文件检查,访谈,二手资料评价,问卷调查,行为观察,国际比较,案例,统计技术,向第三方/外部专家组咨询等。

中注协课题组(2005)对澳大利亚一个州的审计局出具的19份绩效审计报告进行了统计分析后得出结论,应用较多的审计程序分别是:访谈(12份),检查(9份),鉴定和检验(7份)、调查(6份)评价(6份),查阅(4份)。

中注协课题组(2005)对深圳市审计局绩效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该审计局所有审计报告中都是用了:文件查阅,文件审阅,访谈,二手资料评价和使用,调查,现场走访,观察,个案资料,分析,统计软件,管理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几种方法。

下面对重要的审计程序在转移支付绩效审计中的应用进行一个简单的讨论:

1.检查文件和记录。体内各国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寻求审计判断的法律依据。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或者记录,作为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审计证据。

2.访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知情人员,相关外部人员的沟通、交流、询问,了解被审计单位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态度、意见,了解相关内部控制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程度以及存在的问题。访谈前,审计时要进行认真的准备,对有关访谈内容进行设计,避免遗漏需要在访谈中询问的相关内容。有些需要进行问卷调查之后进行访谈,既明确了访谈的内容、方向,也使得被访谈人对访谈内容加以重视。同事,访谈形成的证据相对来说证明力较差,需要借助其他证据进行验证。

3.问卷调查。由于政府转移支付往往涉及到公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公众对转移支付的绩效的关注的意愿较高,有动机配合调查来提高转移支付的绩效,因此,政府转移支付审计中通常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法来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对转移支付相关项目绩效的评价,获得审计线索或者审计证据。

4.分析。在财务审计中也有分析程序,但是在财务审计中分析程序重要是用来进行风险评估,或获取证据,或者对整个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性复核,而在转移支付绩效审计中,分析程序重在作评价,找原因,提建议。分析法可以提供总结性或者结论性的证据。

5.咨询。绩效审计需要对相关项目的效果、质量、经济性等进行评价,而某些项目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是审计师并不熟悉的,或者因为保密的原因,审计师并不能全面详细的了解,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借助专家的意见,通过咨询具有相关知识的专家,或者能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查权的专业人士或者咨询结构进行咨询,获得相关建议或者证据。

转移支付绩效审计涉及到了比较多的审计程序,这些审计程序需要审计师具备综合性的知识和能力,对审计师提出的要求较高。

四、转移支付绩效审计过程

根据转移支付绩效审计的特点,转移支付绩效审计过程,应包括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审计计划的制定、收集与评价审计证据、编写和提交绩效审计报告、后续跟踪检查等几个步骤。

(1)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在国家预算支出总额中,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占有很大比例,不仅要对中央本级的支出进行审计监督,还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中国转移支付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对转移支付的审计监督显得比其他发达国家更为紧迫,对地方适用转移支付的绩效进行监督成为绩效审计的重要内容。在转移支付的审计中,选择转移支付绩效审计项目至少应考虑以下因素:1、项目的政治敏感性。2、项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审计的必要性。3、项目要具备重要性。4、选择项目时,要量力而行。公共资源用途广泛,政府部门职能各异。无论在我国还是其他国家的审计实践中,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成为了一项复杂庞大的工作。

(2)审计计划阶段

首先,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审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审前调查和风险评估,这项工作的进行可以为高效节约地实施具体绩效审计工作提供很好的向导。审前调查是在具体制定审计方案前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彻底、充分的了解。

其次,是制定审计方案,其基本内容包括: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以及相关环境;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要性水平和风险分析;审计方法;审计标准;审计时间和进度安排;审计人员构成和安排;具体审计项目和准备收集的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的基本框架。

(3)收集与评价审计证据

绩效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支持审计意见和结论的证明材料,其收集过程是紧紧围绕审计目标进行的,同时从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等方面对审计证据进行分析鉴定,最后通过整理,将零散的审计证据按照逻辑性组织起来,分析得出某些意见和结论。这些意见与结论为绩效审计报告的编写奠定基础。

(4)编写和提交绩效审计报告

经过以上步骤,最终审计人员可以得出初步的审计结论与建议,形成审计报告。在上交绩效审计报告前,为降低不当审计建议和结论的风险,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征求专家意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充分征求其意见,复核、修改审计报告。

(5)后续跟踪检查

绩效审计报告最大的特点在于其一般会形成建设性的建议,这也是绩效审计的贡献所在。因此,其建议是否得到执行,有必要在审计结束后进行后续监督;同时,如果发现审计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审计建议执行脱离实际,应进行修改甚至废止。

参考文献:

[1]Christopher Pollitt.Performance or compliance?: performance audit and public management in five countrie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125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组.中国绩效审计理论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134-135

[3] 杨妍.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的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J].审计研究,2006,4期:20-23

现金审计论文篇(3)

摘 要 财政资金效益审计是现代绩效审计的一个部分,常见的审计形式是效果审计和管理审计,财政资金效益审议以效果审计为主导,在这一角度下,本篇文章就我国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意义、定义框架、审计步骤、审计的风险及其预防对策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关键词 效益审计 风险 防范对策

在我国开展的财政资金效益审计,需要建立一套相应的基本理论体系来避免审计活动的盲目进行。本篇文章借鉴了外国的资金效益审计的经验和相关的理论,对我国的财政经济效益审计做出了研究。

一、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客观基础

财政资金效益审计是绩效审计的客观基础,客观检查公共责任。(财政资金效益审计是现代绩效审计的一部分,它的客观基础是检查公共责任。合规性审计和效益审计是现代政府审计检查公共责任的两种基本方法。检查公共责任是效益审计的客观基础。)公共资源责任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安全完整责任、保值增值责任、治理有效责任、预期目标责任和妥善报告责任等;作为对公共责任的检查,首先要检查信息生成的方式是否完善,传送的方式是否恰当,判断的标准是公认的记录、报告准则,因此政府审计要对信息系统和报告系统进行审计。公共责任的控制,这是政府各个部门或者是事业单位所管理的公共资源的安全保障、目标实现、有效管理以及是报告建立健全而有效的控制程序;评价系统是政府部门的内部或者是外部法定目标实现程序和资源的利用、对内部的控制加以有效的评价,反馈评价的结果进一步完善的体制。所以说现代政府审计和评价系统是通过效益审计(绩效审计)来实现的。

二、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定义框架

财政资金审计是政府绩效的一个部分,以下是对财政资金效益审计框架的研究。

(一)审计主体

在我国政府的审计主体应该是以国家的审计机关主体,(本文所指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审计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我国民间审计还是以“公允、合法、一贯”的目标,很难和效益审计结合相适应。(语句不通顺)

(二)审计客体

绩效审计的客体是“公营部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国外统称为公营机构)以及他们所治理、实施的财政预算支出项目)。但实际上各国开展审计效益包含两类审计对象,一是机构;二是项目。我国效益审计应该有两个客体:一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统称为机构,属于公共资源;二是预算支出的项目,包括专项资金的支出和投资支出等,这些项目进行审计时,被审计的单位是项目管理部门和实施的单位,预期目标是预算支出项目的法定目标和其它的目标。例如,对退耕还林项目进行审计时,这个项目的管理部门是国家计委、林业局和财政部,实施的单位是各省、市、县的林业部门等,项目预期的目标是人大国务院通过预算是拨款规定的指标。

(三)审计的目的和职能

财政审计的目的有两个层次:直接的目的是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最终的目的是公共资源责任。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公共资源责任,这也是财政资金决策和使用的责任。审计的职能是以信息评价和信息反馈为主的,这是评价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和实施预算支出项目的活动,特别是使用和管理政府财政资金的经济性和效率性,信息评价结果反馈给人大和其他决策机构,包括了被审计单位的上级部门。人大和其他决策机构是审计结果的使用者,对政府效益审计的结果进一步的进行决策。

三、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程序

财政资金效益审计没有固定的程序,按照国外的惯例,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程序可分为以下的四个阶段(一)计划和立项。(二)确定审计机构项目效果及其评价体系。(三)收集和分析信息,预测指标,评价结果。(四)报告和传送审计的结果。

四、财政资金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一)财政资金审计的重点

财政审计是检测政府绩效的主要任务,评估政府的绩效,是审核工作上满足社会、企业和公众的需求。在公共财政的体制下。财政管理的重点是财政的支出,所以财政审计研究财政的公共支出,对公共支出的内同开展财政资金的审计。我国的财政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公共预算拨款确保运行政策建设领域的支出,科教、卫生、文化事业等发展领域的支出,公益性的设施、能源、环保公共领域的支出。进而促进了不发达地区的发展,政府转移和社保为主给军民的转移分配领域的支出。在财政资金效益的基础上,财政资金效益审计重点放在预算管理支出的审计上。

(二)财政资金审计的方法

财政审计的方法除了审阅、计算和分析的方法之外,还应该对申报立项审计和管理活动审计进行研究。审计人员依据情况断定审计的方法,把各种方法结合起来灵活的运用,确保自己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1、申报立项审计2、管理活动的审计

五、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风险防范

财政效益审计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可能是审计的结果和被审机构的实际情况不相符,也可能影响审计的主体和客体。审计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的机构和预定目标难以确定;2.审计程序和评价的体系不稳定;3.缺乏法律依据;4.收集信息资料的可靠。

总结:我国的财政资金效益审计体制还不够完善,审计的意识和观念不足,审计的范围小,重点不突出,审计的质量相对不高。只要我们转变观念,增强意识,扩大审计范围,完善方法和体制,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促进我国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现金审计论文篇(4)

实施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跟踪审计是一个新的尝试,它有利于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动态监督和有效管理,对其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极为必要。本文结合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运行流程,从债务资金的举借、配置、使用以及偿还等环节,分析了实施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跟踪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并就各环节实施跟踪审计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以期推动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跟踪审计的发展。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跟踪审计;债务管理

一、引言

审计署2013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地方政府背负的债务已达17.89万亿元,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为全面加强地方债管理,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下文简称“地方债)风险隐患,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部署各地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地方债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配套办法,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债实行限额管理,建立地方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学术界也提出了一些缓解地方债风险的建议。然而,地方债的增速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据新华社2015年8月29日报道,截至2014年底,地方债总规模为24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5.4万亿元,相比2013年6月末的累计债务规模增长了41.3%。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有的学者尝试从审计角度就如何提高地方债管理水平进行研究,[2][3]这些研究大多是从事后审计的角度探讨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由于事后审计往往存在“即使发现问题,但已木已成舟”的问题,难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而在实践中日益受到重视的跟踪审计,通过事中与事后的有机结合,能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审计效果显著。那么,跟踪审计能否参与地方债管理?基于此,我们尝试将跟踪审计引入到地方债管理工作中,深入研究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问题。将地方债管理与跟踪审计相结合进行探讨,不仅丰富了地方债管理和跟踪审计两方面的学术文献,而且有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模式和风险评价体系,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和监管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思路和方法,进而有利于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国家审计是治理地方政府债务的一个重要手段,本文的研究既拓展了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理论研究,又为国家审计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审计监督和治理提供了借鉴,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利于促进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作用的发挥。

二、跟踪审计的含义、特点、作用及实践探索

(一)跟踪审计的含义及特点跟踪审计通常是指审计事项发生后,审计机关依法对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的全过程、分阶段、有重点的持续性审计,其对象是政府投资资金使用者从事的经济活动。[4]跟踪审计是跟随被审计事项的发展过程持续进行的一种审计方式,具有过程性突出、时效性强、效益性明显等特点。白日玲(2009)根据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点,将跟踪审计分为全程介入式、适时介入式和重点介入式等三种模式。[5]谭劲松等(2013)在分析跟踪审计含义的基础上,借鉴人体免疫系统的思想,提出跟踪审计具有三道“免疫防线”特征。[6]

(二)跟踪审计的作用及适用范围跟踪审计能及时发现、反馈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是一种动态监督活动。[7]跟踪审计是跟随被审计事项同步进行的一种审计方式,其优势主要表现为及时发现问题、揭示风险,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审计机关能利用自身专业技术,对被审计单位管理上可能存在的漏洞早发现、早预防,从根本上解决过去事后监督时滞性问题。这不仅有利于全面促进和提高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或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跟踪审计的作用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是跟踪审计的又一实践创新。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全国审计机关自2014年8月起,持续开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总之,跟踪审计在及时发现与披露问题、揭示风险、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宋常(2011)认为,跟踪审计的成本通常会高于传统的事后审计,成本的提高往往会抵消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那些金额高、性质特殊的项目才适合采用跟踪审计。[8]审计署在《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曾提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已经实施并完成了汶川灾后重建、玉树和舟曲灾后重建、京沪高速铁路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跟踪审计项目。学者们也对跟踪审计实践进行了归纳总结,王中信(2009)以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款物全过程跟踪审计为例,对如何开展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跟踪审计进行了探讨。[9]自2009年起,美国审计署对一系列重振制造业政策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报告12篇。[10]美国审计署还针对页岩油气开发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政策落实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先后出具了89篇报告。[11]

(三)跟踪审计用于地方债管理的创新审计署《关于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地方债管理的目标是控制规模与防范风险,跟踪审计的目的是将监督关口前移以提高监督效果,两者的着力点或关注的对象实质上都是财政资金或财政性资源。在实践中,财政资金或财政性资源已经将地方债与跟踪审计连结起来,比如有关地方债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实质上就是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体现。然而,现有的理论研究并未能较好地将跟踪审计与地方债管理结合起来,对地方政府债务如何进行跟踪审计,学术界并未提供较好的答案。尽管对如何加强地方债管理已有了一些探讨,但从审计视角的研究较少。王世成和李袁婕(2013)认为应制定《地方政府债务法》,在法律层面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实现依法治债,从而使地方政府举债能够有法可依,有序运行。[12]李燕和同生辉(2014)则提出只有事前控制和执行控制相结合、主动管理和风险监控相结合,才能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落到实处。[13]Liu(2014)认为,导致中国地方债现状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软约束和非市场化的要素分配,而缓解地方债风险的措施则包括强化预算约束和改革地方政府的投融资体制。[14]Br觟thaler等(2015)发现,对市政债券进行限额管理能有效降低地方债规模及波动性。[15]马轶群(2015)通过模型推理发现,国家审计的揭示、抵御和预防功能可以对地方政府债务租值耗散进行治理,提高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是目前治理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手段。[16]从上述文献可知,学者们普遍认可对地方债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型的管理方式。我们认为跟踪审计体现的监督关口前移、时效性强、全程监督等特点,正好契合了这些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债务跟踪审计既是地方债管理方式的创新,又是跟踪审计范围的拓展。

三、实施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跟踪审计从地方债资金举借环节就参与到地方债资金使用的监督之中,一方面能及时发现地方债资金举借、配置、使用、偿还等环节中的舞弊、违规、违纪行为,另一方面能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各方揭示,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地方债管理工作,及时堵塞内部控制和管理过程中的漏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相关违法违规,从而进一步完善地方债资金监督管理体制。而原有的事后审计只是事后反馈存在的问题,发挥的监督作用相对有限。

(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管理水平的提升从审计署2013年审计结果看,近87%的地方债资金投向了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工程,并且这些工程一般周期长、业务复杂。对地方债资金运行过程中的浪费现象,事后审计只能是批评与处罚。跟踪审计由于能更早地发现、反馈地方债资金运行中的浪费现象,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后续资金的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项目后续过程中资金运行低效或无效行为,有利于节约地方债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如前所述,地方债资金主要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大多属于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资金来源。执行地方债跟踪审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总结和反映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及不断完善。通过开展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可以连续监控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实施过程,并如实反映与客观评价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推动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审计的效率和效果的提高跟踪审计的优势之一是提高了审计信息的及时性。跟踪审计将监督关口前移,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而且通过信息的及时反馈,有效地降低地方政府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抑制或降低道德风险进而提高地方债资金的使用效果。它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从而缓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抵触情绪,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另外,地方债资金从举借、配置、使用到最终偿还需要在很多部门之间流转,如果每一个环节都各自开展审计工作,必然造成衔接困难、重复劳动、效率低下。而跟踪审计则能自始至终围绕地方债的某一笔资金,有效减少流程中的重复环节,优化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总之,传统的地方债审计主要审计地方债的规模、结构及期限,很少涉及资金举借、配置、使用及偿还等方面的内容。如果采用地方债跟踪审计,则可以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对地方债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与反馈,促进纠正,进而起到亡羊补牢甚或未雨绸缪的作用。因此,在地方债资金管理中实施跟踪审计,对促进地方债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地方债管理水平的提升、地方债政策措施的落实及地方债审计效率和效果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实施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有利条件

(一)已有的跟踪审计实践经验可资借鉴19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出“各级审计部门应对国家拨款的基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2001年8月,《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提出,“对关系国计民生或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的国家建设项目,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署2008—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强调,“对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审计机关持续开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执行政策落实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2014年11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要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财政、金融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等情况,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在2014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审计署会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在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和基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的客观需要,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监督手段。在实践中,国家审计机关已经成功实施了汶川大地震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项目、玉树地震救灾物资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西气东输工程、京沪高速铁路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积累了较丰富的跟踪审计实践经验,为开展地方债跟踪审计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相关思路与经验。

(二)国家审计的相关理论予以指导国家审计最基本的职能是经济监督,其初始目标是检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评价政府部门利用公共资源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制度环境的变迁,国家审计的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刘家义审计长(2012)提出,“国家审计的实质是国家依法使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本质是国家治理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7]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再局限于对经济行为的监督和经济后果的评价,而应更加强调事中控制和积极预防,进一步发挥“预防、揭示、修补”功能,即预防潜在威胁、及早发出预警信息,揭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修补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真正担当起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角色。与事后审计方式相比,跟踪审计突出过程监督,有效克服了事后审计即使发现问题,但纠偏成本很高或木已成舟而于事无补的局限,具有时效性较强、过程性突出、预防性明显、效益性显著等特点,充分体现了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本质(宋常等,2014)。[18]其实,加大审计参与地方债资金管理力度的呼声一直不断。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曾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总理指出:审计是我们国家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利益的“捍卫者”、政策落实的“督查员”和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因此,有必要扩大审计对地方债资金的监督范围,将地方债资金的举借、配置、使用及偿还等环节纳入其中,即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跟踪审计对象与地方债资金投向的交叉融合目前,地方债资金的投向与审计署实施的跟踪审计项目已有部分交集。财政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安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据审计署2013年12月30日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30日,大部分省市的地方债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主要投向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和教科文卫及保障性住房。强化审计监督要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可以说,无论是对重大项目还是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其根本落脚点还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效率与效果)。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监督是跟踪审计的应有之义。因此,财政资金是连接地方债与跟踪审计的纽带,如图1所示。地方债资金投入的项目大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其资金使用效果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对这些项目加强跟踪审计十分必要。其实,国家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查核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而且是为了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改善经营管理,堵塞各种漏洞,进而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应该体现为审计发现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导向制度上的缺陷及其改进,减少“屡审屡犯”和“屡犯屡审”的现象。目前的地方债事后审计模式显然达不到这样的预期目标。《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4年)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署关于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据此,更多的地方债资金项目将纳入审计全覆盖的范围,与跟踪审计的交集也会越来越多。由此可见,对地方债资金实施跟踪审计是可行的,既有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践经验可资借鉴,又有国家审计的相关理论予以指导,更重要的是审计机关当前正在实施的部分跟踪审计项目所关注的对象就是地方债资金。因此,无论是从提高地方债资金使用效益,还是从控制地方债风险来看,地方债管理工作都需要跟踪审计的积极参与。

五、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目标与重点

地方债资金运行涉及举借、配置、使用、偿还等多个环节。针对我国地方债资金运行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明确各个环节跟踪审计的目标与内容,并确定相应的审计重点。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流程、目标及指标体系,如图2所示。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流程设计应按照风险导向和成本效益原则,将跟踪审计的重点放在能有效降低地方债风险的关键环节,促进地方政府将有限的地方债资金投入到可以产生更多经济及社会效益的活动中去,以提高地方债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一)地方债资金举借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依法适度地方债举借环节是地方债资金运行的起点。新《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债全部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然而,地方政府举债的规模、期限、利率等信息并未完全公开。针对举债环节的审计应重点关注地方债举债主体、举债方式、举债规模、举债程序等内容。该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地方政府未遵循新《预算法》的规定,委托非政府机构代为举债,比如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地方政府仍存在债券以外的融资方式、举借规模超出预算规模、举债不按规定程序等。针对当前地方债举借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依法适度是该环节审计的目标与重点。第一,明确举债主体,即地方债的举债主体是否符合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是否仍然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这类举债主体举债;第二,规范举债方式,即除发行债券外,融资方式是否有其他形式;第三,控制举债规模,即核算地方债规模是否超出了地方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偿债峰值是否超过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第四,严格举债程序,即核查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根据地方债举借环节的审计重点,在进行审计评价时,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举债主体合法性、举债方式市场化、举借规模合理化以及举债流程规范化;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债务率(债务余额/政府可支配财力)、新增债务率(新增债务/债务余额)、债务负担率(债务余额/GDP)、利息负担率(当年债务利息/政府可支配财力)和财政收入增长率等。

(二)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有理有据地方债资金的配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分配地方债资金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财政资金要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市、县、乡(镇)进行层层拨付,导致地方债资金的分配环节过多、时间过长等问题突出,甚至有些资金始终没有拨付。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总理2015年先后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省、市、县之间的资金配置缺乏分配依据,比如未考虑各级政府的财力及偿债能力而进行几乎平均的分配;未遵循项目确定、预算安排、人大审批等程序;分配不及时,存在资金滞留、挤占或挪用等现象。鉴于此,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省、市、县之间如何合理分配地方债资金,是否充分考虑各级政府的财力及偿债能力,是否及时分配、及时拨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挤占或挪用等现象,决策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在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也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地方债资金配置是否存在分配标准,是否真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资金分配是否进行了公示;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资金分配到位时间和资金及时到位率(及时拨付金额/应拨付金额)等。

(三)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效益导向地方债资金不仅仅是其规模问题,更重要的在于其使用效率与效果问题。地方债资金的使用既涉及风险水平,又涉及社会效益,是地方债管理的关键环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规定,地方债资金只能用于中央投资配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然而,地方政府如果将地方债资金完全投向公益事业,其社会效益明显而经济效益不足,从而导致地方政府的动力不足。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资金使用部门改变地方债资金既定用途和范围,将地方债资金投向非公益性项目,甚至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浪费等现象;地方债资金使用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资金的投向,比如地方债投资项目名称、项目工期、项目负责人等信息是否进行了公示,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申报时的用途合法合规使用资金;还应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预期效果,如是否存在资金沉淀现象、已使用资金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吻合等。在地方债资金的使用环节,可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资金使用的目标性(如是否专款专用)和项目目标的可行性(如有无可行性报告);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资金到位率、施工进度完成率、项目净现值以及项目回收期等。

(四)地方债偿还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足额及时偿还环节是地方债资金运行的终点。在此环节,落实还款来源、优化还款方式是关键。该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偿债责任不清、偿债意识不强、偿债机制不健全,以及偿债计划缺失,地方政府无相对固定的偿债资金来源,还款资金来源渠道少。地方债偿还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偿债资金的及时到位及规模,即偿债资金到位的及时性及稳定性,偿债资金是否有预算安排;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债务监控体系,是否有系统的偿债约束机制,是否实行了债务报告制度,债务相关信息是否透明。地方债偿还环节的审计评价,也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包括是否设立了偿债制度、是否有完整的偿债计划、财政金融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定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当年可支配财力、偿债资金规模等。

六、改进和加强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加强地方债跟踪审计理论研究加强地方债跟踪审计理论研究,有利于审计人员把握其发展规律,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然而,我国目前的跟踪审计实践还处在起步阶段,跟踪审计理论也比较薄弱。有关地方债跟踪审计的含义特点、功能作用、内容目标、方式机制以及技术运用等问题亟需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以便指导和促进地方债跟踪审计的实践。现阶段可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紧密结合已有跟踪审计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了解跟踪审计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借鉴其他项目跟踪审计有益做法,不断总结地方债跟踪审计实践经验,探索其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理论成果。第二,充分借鉴已有审计理论成果,拓展跟踪审计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第三,继续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审计机关立足审计实践,是审计理论的实践者和应用者,掌握着大量的一手资料和实践经验,但在审计实践经验的凝集和升华上可以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理论研究。

(二)进一步充实地方债跟踪审计人员队伍审计人员是提升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法律、会计、财务、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深刻理解地方债资金投放与使用的制度背景及政策意图,并作出科学、合理的职业判断和专业评价。因此,需要对现有的审计人员加强培训,增强其跟踪审计业务的能力,打造一支能有效开展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工作的人才队伍。在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的同时,还应该拓宽思路寻求外部力量的支持。随着跟踪审计范围的逐渐扩大,在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领域,可以在《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允许的范围内,引进或聘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这既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也有利于增强审计结果的权威性及在社会公众中的认可度。

(三)尽快制定地方债跟踪审计相关规制完善的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规制,是依法开展地方债审计工作的依据。我国跟踪审计实践的时间较短,积累的经验不是很多,目前还缺乏用来规范跟踪审计的有关规制。因此,需要在不断实践并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与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有关的具体规制、指导性意见或业务指南,使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上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目前,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明确地方债跟踪审计范围,跟踪审计不是大包大揽,不能越位参与地方债资金项目的管理;第二,要考虑审计风险,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介入深度和关键控制点;第三,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地方债跟踪审计的质量;第四,要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四)进一步创新地方债跟踪审计方式方法随着经济社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努力挖掘大数据的价值以期望其在本行业带来巨大变革,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审计将在信息获取渠道、抽样方法、审计范围、审计模式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在思维及理念上,应借助“互联网+”,尽快创新审计技术及方式方法,以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一方面,在审计技术方法上,地方债跟踪审计应致力于审计信息化建设,尽快适应科技创新和外部环境的深刻变革,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进行在线审计,加快构建地方债跟踪审计应用系统,实施信息化审计;另一方面,在审计方式上,伴随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高度融合,各类型审计常常相互重合和支撑,财政资金流转于企业、税务、金融等领域,涵盖多方面、多方式、多专业的综合审计将逐步成为一种主要的审计方式。因此,应尝试将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财政资金审计项目结合,以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七、结语

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审计方式,具有关口前移、时效性强等优点,近年来得到了审计机关的大力推广,已彰显出其优越性及广阔的应用前景。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不仅有利于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动态监督和有效管理,而且有利于国家审计发挥其参与国家治理的作用。然而,现有的研究并未能较好地将跟踪审计与地方债管理结合起来,相关可用的理论成果尚付阙如。本文基于地方债管理和跟踪审计的现有文献及地方债管理和跟踪审计的对象都是财政资金的客观事实,探讨了地方债资金的跟踪审计问题,分析了实施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有利条件,初步探讨了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目标与重点(含实践路径),并对改进和加强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这将有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模式和风险评价体系,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提供可借鉴性的路径,进而达到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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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审计论文篇(5)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 规模; 审计质量; 会计稳健性

一、引言

在西方审计市场,拥有较高品牌声誉的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际四大”)一直是人们所赞誉的高审计质量服务的提供者,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正因如此,国际四大不仅在西方审计市场上占据了大半江山,同时也获得了比非国际四大更高的审计收费溢价。这给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带来了相当大的竞争压力,导致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空间逐渐缩小。与此同时,由于我国政府在相关政策制定方面对国际四大的有意倾斜,使得拥有“官方背景”的国际四大在我国审计市场上获得了超然的地位,更加剧了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压力和竞争压力。为了更好地应对来自国际四大的竞争威胁,在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积极倡导下,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普遍采取做强做大的发展战略,希望通过合并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随着2006年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次合并浪潮的掀起,越来越多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走上了规模化经营的道路。然而,究竟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的规模经济效果如何,其审计质量是否得到了提高还需要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出结论。

有鉴于此,本文拟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和审计质量关系的角度,探讨国际四大在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是否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以及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做强做大战略是否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以期给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四大的竞争指明方向。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相关文献

DeAngelo(1981)在理论上证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和审计质量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他发现当被审计单位雇佣会计师事务所时,会计师事务所会产生巨大的启动成本,由此会获得具体客户的准租。准租作为机会主义行为的担保品,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低审计质量的服务时就会受到损害,这就意味着以客户数量衡量的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动机减少,因此会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Balachandran等(1987)认为审计客户会根据可观察到的审计产出来支付审计费用,这就使得客户会根据审计报告的质量来支付审计费用。因此,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获得更多的审计费用。Craswell(1995)经过实证研究发现比非收取了更高的审计费用,而且获得的审计收费溢价主要是为了补偿因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而多付出的努力,并不是因为拥有较高的品牌声誉。Subramanyam(1996)通过检验不同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客户的可控性应计利润的差异,得出六大审计客户的可控性应计利润高于非六大审计客户的可控性应计利润这个结论。Lennox(1999)从声誉理论和深口袋理论的角度证明了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更高。Francis和Kriahnan(1999)认为与非六大相比,六大对审计客户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更大,这说明六大的审计质量高于非六大的审计质量。

(二)国内相关文献

原红旗和李海建(2003)以审计意见类型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研究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组织形式和出资方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在控制住上市公司的财务特征后,发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大小和组织形式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并无明显区别,得出审计意见与规模和组织形式不显著相关的结论。漆江娜等(2004)发现规模较大、业绩较好的上市公司更加偏爱四大并愿意为其支付更高的审计费用。同时,经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更低,这说明四大比非四大在中国审计市场提供了更高的审计质量。刘峰等(2007)以审计意见类型、可操控性应计和会计盈余持续性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都证实四大的审计质量并不显著高于非四大的审计质量。而采用会计稳健性的方法得出的结论却是四大的审计质量比非四大还低。刘文军等(2010)以发生财务舞弊的公司为研究对象,从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这两个角度分析了国内十大和国内非十大提供审计质量的差异。研究发现,在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国内十大弱于国内非十大,而在独立性方面,国内十大却强于国内非十大。郭照蕊(2011)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对四大与非四大在中国审计市场上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差异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四大在中国审计市场上并没有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些年度,四大的审计质量甚至比非四大还低。

综上所述,国外的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分析论证了事务所规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尤其是在实证方面,国外学者采用不同的替代变量来衡量审计质量,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实证检验并获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而国内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的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情况进行研究。基于此,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进行详细的划分,把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划分为国际四大、国内十大和国内非十大。考虑到国际四大相较于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所具有的声誉优势和官方背景等特殊之处,本文拟分别研究国际四大之间的审计质量差异和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审计质量差异。

三、研究假设

由于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的审计客户,因此就会比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更多的未来准租收入。而一旦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声誉就会受到损害并且会失去与客户相联系的准租收入(DeAngelo,1981)。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会保持较高的审计质量。国际四大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可以说是大所的代名词,在其进入中国审计市场的这些年来,凭借其良好的声誉、专业的服务和较大的规模一直受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青睐。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高于非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

国际四大在进入中国审计市场的早期,一般都选择与财政部下属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这样国际四大在中国就有了官方色彩。在此之后,我国政府颁布了许多政策都有意向国际四大倾斜,比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以及在证券市场上再筹资的公司都需要国际四大对其进行补充审计,基础性产业必须由国际四大进行审计等。虽然这些政策在近年已经被废除,但是所产生的影响却没有完全消失。这也就使得拥有官方背景的国际四大明显区别于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而且,在投资者眼中,国际四大和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品牌声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而这种品牌声誉的差距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审计质量的非理性认识。因此,有必要剔除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来单独研究不同规模的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差异。根据财政部历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2002—2010),普华永道一直稳居第一,可以说普华永道的审计质量高于国际四大所中其他三家的审计质量(王兵等,2011)。如果定义普华永道为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那么可以提出如下假设:

H2:普华永道的审计质量高于国际四大所中其他三家的审计质量。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中,最近一次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是在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倡导下发生的,主要是为了提高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职业声誉,以期帮助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缩小与国际四大在业务执行和品牌声誉方面的差距。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的披露,在2007—2010年间进行合并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就有12家,而且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名列前茅的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几乎都是经过合并建立的。因此,这也支持大规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高于小规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这个论断。由于国际四大相较于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所有权性质和品牌声誉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性,因此,本文拟剔除国际四大来单独研究我国不同规模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差异。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国内十大的审计质量高于国内非十大的审计质量。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8—2010年间沪深两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然后剔除一部分样本,最终得出的上市公司数量分别是2008年1 417家;2009年1 429家;2010年1 447家,总共4 293家。其中,剔除的样本包括:

1.金融类企业;

2.2008—2010年各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

3.ST或PT的上市公司;

4.财务数据异常或缺失的上市公司。

本文所使用的上市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部分需要补充的数据从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监会网站得来。本文使用Excel软件和SPSS16.0统计分析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

(二)模型的建立

会计师事务所一旦发生审计失败,就有可能被利益相关者。如果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败诉,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且其品牌声誉也会受到极大的损害。为了避免审计失败带来的负面影响,注册会计师必然会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更加小心并付出更多的努力,而且还会强制地要求被审计单位采用稳健的会计政策,及时地确认“坏消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所以,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可以看作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结果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的稳健性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而研究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就可以间接地转化为研究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稳健性程度的影响。

为了检验本文提出的三个假设,笔者借鉴刘峰和周福源(2007)的方法,在Ball and Shivakumar(2005)的模型中加入了会计师事务所类型这个哑变量,其表达式如下:

ACCit为因变量,表示i公司t年的应计项目除以t-1年的总资产,应计项目等于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量的差。BIG4、BIG1和BIG10为自变量,表示会计师事务所的类型。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四大,BIG4为1,否则为0;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BIG1为1,否则为0;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为国内十大,BIG10为1,否则为0。CFOit为i公司t年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除以t-1年的总资产;DCFO为虚拟变量,若CFO小于0,DCFO=1,否则DCFO=0。CFO

×DCFO是交互项,如果存在会计稳健性,α5为正。CFO×DCFO×BIG4、CFO×DCFO×BIG1和CFO

×DCFO×BIG10是交互项,用于衡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客户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情况。根据本文的假说,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出于品牌声誉和诉讼风险等方面的考虑,会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地确认“坏消息”。因此,经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的稳健性程度就越高。所以,预期α7为正。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结果

在表1中,ACC的均值为-0.01375,中位数为-0.01934,二者比较接近,表明该变量的分布比较均匀。CFO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差距较大,表明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且该变量的均值和中位数都为正数,表明多数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都为正数,这些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DCFO的均值为0.206382,表明大约有20.6%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数。BIG4的均值为0.069182,表明在我国审计市场上,国际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的数量较少,仅占整个市场份额的6.92%。

在表2中,ACC的均值和中位数比较接近,而且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距也较小,表明该变量的分布比较均匀。CFO的均值和中位数都为正数,表明由国际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多为正数,这些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DCFO的均值为0.117845,表明大约有11.78%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数。BIG1的均值为0.397306,表明在国际四大中由普华永道审计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和由其他三家总共审计的上市公司的数量相差不多。

在表3中,ACC的均值和中位数比较接近且都为负数,表明该变量的分布比较均匀。CFO的均值和中位数也比较接近但都为正数,表明由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多为正数,大多数的公司经营业绩良好。DCFO的均值为0.212963,表明大约有21.3%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数。BIG10的均值为0.46021,表明由国内十大审计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和由国内非十大审计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差不多,国内十大的规模远大于国内非十大。

(二)相关系数分析结果

在表4中,CFO×DCFO与CFO的相关系数为0.882,超过了0.5,表明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共线性问题,这可能是由于CFO×DCFO是由CFO和DCFO相乘得来的。同样,BIG4×CFO和BIG4的相关系数为0.675,CFO×DCFO×BIG4与BIG4×DCFO的相关系数为-0.707,都超过了0.5,可能也是上述原因造成的。

在表5中,ACC与CFO、DCFO、CFO×DCFO

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25、0.534和-0.613,均超过了0.5,表明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着共线性问题。CFO×DCFO与CFO、DCFO的相关系数都超过0.5,这可能是由于CFO×DCFO是由CFO和DCFO相乘得来的。CFO×DCFO

×BIG1与BIG1×DCFO之间的相关系数超过0.5可能也是由于上述原因。

在表6中,CFO×DCFO与CFO的相关系数为0.888,超过了0.5,表明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较严重的共线性问题,这可能是由于CFO×DCFO是由CFO和DCFO相乘得来的。同样,BIG10×DCFO和DCFO的相关系数为0.617,CFO×DCFO×BIG10与BIG10×CFO的相关系数为0.67,都超过了0.5,可能也是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它们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共线性问题。

(三)回归结果

1.国际四大的回归分析结果

在表7中,模型(1)的拟合优度为0.289,表明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CFO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其数值为-0.549,表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应计项目存在负相关的关系,企业对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了及时的确认。CFO×DCFO的回归系数为0.396,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得到了更加及时的确认,也就是说“坏消息”比“好消息”得到了更加及时的确认,表明企业存在会计稳健性。BIG4×CFO的回归系数为0.06,但是却不显著,表明四大审计的公司没有对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及时的确认。CFO×DCFO×BIG4的回归系数为-1.134,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与“好消息”相比,国际四大审计的公司并没有对“坏消息”进行更加及时的确认,这说明国际四大审计的公司的会计盈余稳健性更低,国际四大并没有提高其审计的公司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由此可以判断,在中国审计市场上,具有较高品牌声誉的国际四大并没有提供比非四大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这与假设1的论断相反。

2.国际一大的回归分析结果

在表8中,模型(2)的拟合优度为0.574,表明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CFO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其数值为-0.465,表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应计项目存在负相关的关系,企业对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了及时的确认。CFO×DCFO的回归系数为0.715,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得到了更加及时的确认,也就是说“坏消息”比“好消息”得到了更加及时的确认,表明企业存在会计稳健性。BIG1×CFO的回归系数为-0.046,但是却并不显著,表明普华永道对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了及时的确认。CFO×DCFO×BIG1的回归系数为-0.266,但是却并不显著,这表明与“好消息”相比,普华永道审计的公司并没有对“坏消息”进行更加及时的确认,普华永道审计的公司的会计盈余稳健性比国际四大所中其他三家审计的公司的会计盈余稳健性更低,进而说明不同规模的国际四大所的审计质量之间并不存在差异,这与王兵等(2011)的研究结论相一致,表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并不是决定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该研究结果不支持假设2。

3.国内十大的回归分析结果

在表9中,模型(3)的拟合优度为0.283,表明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CFO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其数值为-0.632,表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应计项目存在负相关的关系,企业对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了及时的确认。CFO×DCFO的回归系数为0.472,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得到了更加及时的确认,也就是说“坏消息”比“好消息”得到了更加及时的确认,表明企业存在会计稳健性。BIG10×CFO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国内十大审计的公司没有对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及时的确认。CFO×DCFO×BIG10的回归系数为-0.111,并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与“好消息”相比,国内十大审计的公司并没有对“坏消息”进行更加及时的确认,国内十大审计的公司的会计盈余稳健性更低,进而说明国内十大的审计质量低于国内非十大的审计质量,这与假设3的论断相反。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本土大所并没有提供比本土小所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表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并不是决定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

六、研究结论及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以我国审计市场为研究样本,国际四大审计客户的会计盈余稳健性更低,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甚至比非国际四大还低。在剔除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而单独研究国际四大之间的审计质量差异时,普华永道的审计质量低于国际四大所中其他三家的审计质量。同时,在剔除国际四大而单独以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为研究样本时,国内十大并没有提供比国内非十大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综上所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并不是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

针对得出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国内投资者应该正确认识和对待国际四大的审计质量,减少和避免因国际四大的高品牌声誉而对其产生的盲目崇拜;其次,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在规模扩大的同时整合内部资源,改善经营管理水平,以期真正提高审计质量;最后,我国应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不足。由于审计质量不能直接衡量,本文就只能采用会计稳健性这个间接指标来衡量审计质量,而且使用会计稳健性衡量审计质量的科学性和由此得出结论的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其次,在对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划分上,本文将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划分为国内十大和国内非十大,这种划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还有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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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审计论文篇(6)

摘 要 近些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绩效审计俨然已经成为了当前各国开展政府审计作业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我国现阶段进行政府审计的重点发展方向。而作为其核心内容的财政资金绩效设计已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以广州市为例,结合资金绩效审计中审计内容以及审计方法,来政府资金绩效审计工作进行详细的探究与讨论。

关键词 政府 审计问题 财政资金 资金绩效审计

所谓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其实就是指国家审计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对政府内部各部门履行其具体职责时所进行的财政资金配置以及确保使用财政资金经济性以及管理效率性的基础上,对其经济监督独立性提出相应改进和完善措施的活动。虽然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后,国民经济发展迅速,但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我国在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这一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理论基础

1、公共产品理论

依据相应的公共产品理论来讲,公共产品本身不具备排他性,因此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拥有使用它的权利;此外它并不具备消费理论中的竞争性,所以即使消费者在不断增加,也依然不会给他人的公共产品消费时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另外基于公共产品的自身特征,在对进行消费过程中,就比较容易引发“免费搭车”问题,因此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就落在了政府头上。简单的说,政府其实是由一些政治家还有公务人员所组成的,而他们的思想和所作出的行为同其他人并无多大差别。因此作为经济人,他们也拥有自己的个人利益,也势必会追求自身利益。再加上政府的相关行为成本同其实际收入相分离,因此很容易导致政府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失效行为。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应时刻关注和重视财政资金的使用以及审计工作,以迫使政府在运行过程中,提高其相应的资金绩效水平。

2、委托理论

从纳税人的角度看,其实是纳税人将自己所拥有的资金以一种税款形式来上交给政府,同时委托他们对这些资金进行有效管理,而在此之外,作为纳税人希望将这种委托所产生的成本能够一定时间内降低最低,所以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对当前政府所作出的资金支出行为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从而确保实现这一定目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群体监督所产生的成本过高,因此需要专门的审计机构,在满足纳税人要求的基础之上,实现监督目的。另外政府在对财政资金进行支出时,往往不是对资金进行直接性的管理,而是委托相关资产管理机构来进行财政资金支出和投资,并据此对其进行有效考评。

二、对资金绩效审计内容进行具体明确

政府要想做好对财政资金绩效及支出的审计工作,就要先弄明白其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般来说,这种审计是将政府的全部财政资金作为具体审计对象,因此审计的内容比较广,不仅包含了其全部财政资产,还包括其相应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经济活动。另外还包括对财政资金的具体分配和使用。例如2009,广州市财政局就曾经将近300亿财政预算在网上予以公布,其目的就是让民众对政府预算资金的具体使用和支出进行实时监督,并方便相关审计人员对这部分财政支出进行有效的绩效审计,当然也方便了他们对政府财政资金的具体拨付还有使用过程进行认真、严格考核。而相关审计人员也可以随时围绕着这笔财政资金的具体分析以及实际使用等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这就在做好财政资金配置检查工作的基础之上,发挥了其相应的经济使用性。

而在2010年,广州市公布了在亚运会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总额,约为1090亿。这个数字一经公布立马引起了各界关注,与此同时,市财政局也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具体说明。报告中指出,这次亚运期间,一共投入136亿元来进行比赛场馆建设,投入190亿来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并拨出168亿来用作治水费用,而这里的1090亿元则是指从200年到2010年之间,广州市在建设各种基础设施的总投资。另外广州市每年都需要对所做出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价,而政府审计部门也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绩效审计。应该说,广州市财政局所作出的这种行为符合了财政资金绩效设计中的财政资金管理原则,在方便审计机构对其相关财政预算资金的具体合法性以及使用性还有真实性进行认真绩效审查的基础上,提高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性以及效率性。

三、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相关评价标准

1、相关性

这里所讲的相关性其实就是指所使用的审计评价标准及要求应同被审计检查对象的实际核心效用密切相关。审计过程中,其相应的评价标准要能够对审计目标的具体实现程度进行有效评价,并为信息使用者进行相关决策时所需要的绩效审计提供所需服务。

2、可操作性

主要就是指审计标准一定要合理、准确、易懂,以便相关审计人员在对政府资金支出进行具体审计时,能够比较准确的对被审计对象的实际绩效好外进行判断,当然也方便信息使用者的正确理解。

3、科学性

主要就是指所制定的审计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不会因为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在相同环境条件之下,即使是不同的绩效审计人员也能够依据相应审计标准获得相同结论。

四、总结:

通过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能够对政府所作出的各种经济行为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督,并在促进城市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做好城市经济建设。因此这就要求应采取相关措施和手段来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

现金审计论文篇(7)

「关键词政府绩效审计 核心效用 公共财政资金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高速,虽然政府掌握的公共财政资金逐年增加,但是社会需求和政府财政支付能力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同时,随着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公众对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的需求也日趋强烈。为了提高我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改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质量,国家审计署于2003年颁发了《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规划指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应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对象,目的是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对财政性资金的绩效审计可分为两部分,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和对国有资产占有的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审计。本文主要公共财政资金的政府绩效审计。

二、核心效用观:政府绩效审计的指导观念

根据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的“政府活动扩张法则”:社会公共需求具有无限扩张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对公共物品或劳务的需求随之增加,而这些需求只有通过政府来提供才最为经济,即通过政府财政支出将资源配置于公共部门,弥补市场在公共产品配置上的失灵,并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王传纶、高培勇,1995)。

政府利用以税收为主体的公共财政资金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为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有两个基本特征,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果一个物品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则该物品是非竞争的。非竞争性使每个人都能够消费该物品,而不其他人消费它们的可能性。非排他性主要是指物品的效用归整个社会所有,而不能将它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独享。公共物品由于其内在的“公共”属性,如果完全由私人提供,就会产生一种特殊的外部性,即某一个人提供一单位的公共物品,将使所有人受益。免费搭车者的存在导致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为典型的帕累托无效,表现为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或缺乏。

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2000)认为:“在私人物品的世界里,市场和个人的交换提供了有效率的模式,但这仅仅是的一部分。社会共存必然产生外部性,市场无法解决外部性,需要程序———称之为国家———作为有效的解决之道”。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填补供给的空白或者不足,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政府不得不利用公共财政资金来提供公共物品,因此,社会需求决定了社会决策。社会需求反映的是多数人的需求。对单个人来说,个人偏好决定了个人需求。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偏好。社会对于任意两个备选方案的偏好,取决于对这两个备选方案的个人偏好组合。而个人偏好又是由个人效用决定的。效用是一个人从商品的消费或活动的举办中获得的满足程度。不同的物品,具有不同的效用,即使是同一物品,也有核心效用和从属效用之分。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反映了消费者对同一物品的效用组合。不同消费者的效用函数是可加可分的。个人效用的加总就是社会效用的社会福利函数。决策者所要做的就是从不同的效用值组合中选出最优的效用值组合。对每个消费者来说,个人效用函数的拟凹性决定了每个人都有一个满意程度的最高峰,而且该最高峰是唯一的。如果严格倾向x效用的消费者人数大于严格倾向y效用的消费者人数,社会认为x就是该公共物品的核心效用。

社会福利函数反映了社会成员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需要,也反映了政策制定者的决定所体现出的分配性价值判断。政策制定者根据社会福利函数的效用可能性集合,确定最优的效用或者社会最优的政策。最后根据最优的效用安排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这个最优的效用就是公共物品的核心效用。公共物品核心效用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多数消费者对该效用的评价高于获得这种物品的成本,即该效用的边际收益高于边际成本。

三、把握绩效的真正内涵

开展政府绩效审计,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绩效。有关绩效的含义,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论。Bernadin(1995)认为:绩效应该定义为工作的结果,因为这些工作结果与组织的战略目标、顾客满意感及所投资金的关系最为密切。管理业绩是审计人员在管理审计报告中要说明的,同时,审计人员应以审查结果为基础来评价管理业绩(Secoy,1971)。二是行为论。1993年,Campbell提出:“绩效是行为的同义词。它是人们实际的行为表现并能观察到。就定义而言,它只包括与组织目标有关的行动或行为,能够用个人的熟练程度(即贡献水平)来定等级(测量)。绩效是组织雇人来做并需做好的事情。绩效不是行为后果或结果,而是行为本身……绩效由个体控制下的与目标相关的行为组成,不论这些行为是认知的、生理的、心智活动的或人际的”(Williams,1998)。三是综合论。Brumbrach(1988)认为:绩效指行为和结果。行为由从事工作的人表现出来,将工作任务付诸实施。(行为)不仅仅是结果的工具,行为本身也是结果,是为完成工作任务所付出的脑力和体力的结果,并且能与结果分开进行判断(ArmstrongandBaron,1998)。

对绩效含义的理解决定了政府绩效审计的重心。结果论的支持者强调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结果的重要性,其政府绩效审计以效果性审计为主。例如,巴基斯坦审计长公署绩效审计局认为,经济性和效率性问题已经包括在传统的审计中,而效果性则是关系到绩效审计的本质内容。开展绩效审计不应片面地寻求最大的经济性和效率性,应尽可能地侧重衡量效果性。再如,日本检查院认为,从有效使用政府资金这一审计目标来说,效果性审计更有效,因此,日本的绩效审计已由过去着重于合规性、经济性审计逐渐转移到效果性审计方面。支持行为论的学者认为绩效是行为,应该与结果区分开,因为结果会受系统因素的影响(Campbell,1990)。过份关注结果会导致忽视重要的过程和人际因素,不适当地强调结果可能会在工作要求上误导员工。因此,ChurchillandCyert(1933)提出:应将绩效审计的重点放在产生管理业绩的上,而不是结果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政府绩效审计主要进行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通过对产生管理业绩的方法进行审计来对被审对象的总体绩效做出判断。德国经济效益审计遵循经济性原则,即最大原则和最小原则,也就是以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预定的效果或以一定的资金投入求得最佳效果。综合论的支持者认为,绩效既是一种行为,也是一种结果。所以,绩效审计的重点应放在“业绩成果和方法”上(Burton,1968)。英国政府绩效审计是典型的综合审计,它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使用公共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查、评价。

其实,绩效并不能简单地界定为结果或者行为,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三个特征即经济、效率和效果。公共问题专家A·Premchand在其《公共支出管理》一书中指出:“绩效包含了效率,它还包括物品的质量或服务的水平以及机构所做贡献的质量……它已经成为一个短语,包含了节约、效率和效益”(吕文基、王会金、孔金华,2004)。但是,具体到某个项目,绩效的三个特征则有主次之分。绩效是一多维架构,度量的因素不同,其结果也会不同(BatesandHolton1995;ArmstrongandBaron,1998)。审计人员在执行政府绩效审计时,只有准确地把握绩效的真正内涵,才能提高审计的绩效。而判断绩效真正内涵的唯一途径就是项目的核心效用。核心效用偏重于效果,绩效就表现为结果;核心效用偏重于经济或效率,绩效就表现为行为。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反映了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进行的资源配置活动与所取得的社会实际效果之间的比较关系。政府绩效审计就是要审查核心效用与为实现核心效用而投入的公共财政资金之间的关系。

四、确定有针对性的政府绩效审计目标

政府绩效审计的产生源于公共财政资金的所有者,即社会公众对绩效审计结果的需求或期望。政府绩效审计主要是针对某一项目的核心效用或者多个项目的同一核心效用开展的。社会公众的需求决定了公共物品的核心效用,也决定了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政府绩效审计以基本审计目标和具体审计目标为指导。无论被审对象是单位还是项目,政府绩效审计的基本审计目标都是实现核心效用,满足公众需求,并在实现核心效用的过程中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绩效审计的具体审计目标不具备通用性,其内容由被审对象的核心效用决定。在制定具体目标时,要注意目标的现实性,超出现有条件或超出可控制风险范围的审计目标则是不现实的。同时,具体目标应该层层细化,对审计的执行起到指导作用。

政府绩效审计具体审计目标的确定,取决于审计人员对绩效的理解。总的来说,绩效包括两个方面(结果和行为)和三个特征(经济、效率和效果)。当绩效侧重于结果时,其效果性特征就显著;当绩效侧重于行为时,其经济性和效率性特征就显著。因此,具体审计目标也分为两大类,即结果性审计目标和行为性审计目标。

结果性审计目标就是效果目标,主要衡量被审对象达到其政策目标、或者行为目标的程度。对项目结果的确定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项目结果有时并不完全由项目执行者控制,它会受到外部因素、成本以及其他一些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但是,效果的好坏最终要体现在人民满意和社会经济发展上,因此审计人员在制定计划时无需考虑所有的可能性,要以项目的核心效用为中心来制定效果目标。效果是可以定义和计量的最终产品,而组织的总体效果就是完成主要任务或达到全部目标(Dessler,1980)。只要效果目标达到了,人民满意了,经济发展了,项目就是成功的。

行为性审计目标,是指被审对象是否采用了最有生产力的方式获得、保护和使用它的资源以实现核心效用。它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性目标和效率性目标。经济性目标与资源有关,完成任务投入的资源越少,就越经济。效率性与生产和输出有关,反映了核心效用的实现程度与投入的比率,即投入与核心效用实现程度的比率越小,效率就越高。经济性目标主要评价公共财政资金分配的性,目的是使财政资金的分配既能保证各部门实现其核心效用,又做到不浪费,并促使各部门建立科学的需求决策机制和支出安排机制。效率性目标评价的是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审查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成果与所消耗的财政资源的比率关系,即公共财政资金的支出量变动与产出量变动的对比关系。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高效率表示用最科学的方法实现了核心效用,对政府部门来说就是少花钱多做事。

五、构建合理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的功能在于保证政府绩效审计判断的一致性和客观性。开展管理审计(ManagementAu dit)①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制定用特定词语表达的管理业绩标准,这些标准在评价程序和结果时是必需的(Burton,1968)。绩效审计中的业绩标准不是来源于组织内部的管理部门,而是来源于组织的外部,也就是说评判组织的业绩、评判组织的行为所采用的标准应该是利害关系人要求组织达到的标准(Sherer,1983)。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是计量和评价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所依据的特定标准。由于不同性质的公共财政资金的核心效用不同,要评价和判断这些支出的绩效就必须对应不同的标准。正如Secoy(1971)所说:审计师必须在既定环境下,开发适用、适当且充分的管理审计评价标准,这是编制管理审计报告的前提条件。

虽然很难对所有的绩效审计项目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但是审计人员在制定或选择评价标准时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即所制定的评价标准必须具有相关性、可操作性以及性。

1 相关性。相关性是指审计评价标准应当与被审对象的核心效用紧密相关。审计评价标准要能够对具体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且保证绩效审计提供的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或采取正确的行动。随着审计的深入,审计目标会层层细化,审计人员应针对各个具体目标来选择相应的评价标准。一般来说,如果核心效用表现为结果,且可计量,就可以采用目标中心法来制定评价标准,即围绕效果来制定标准,以揭示核心效用的实现程度,如产品质量、满意度、社会责任等。

①在国外上,有关绩效审计的表述有多种形式,例如Per formanceAudit、ManagementAudit、OperationAudit.分别译为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经营审计。“绩效审计”通常用于政府审计。在讨论绩效审计时通常用“经营审计”。管理审计既适用于政府审计又适用于企业审计。有时,核心效用表现为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行为,这时可以采用行为中心法来制定评价标准,即按照实现结果的程序来制定标准,评价程序是否科学、合理。Campfield(1978)认为:在组织控制、计划和信息系统、资产管理、营销制度和生产制度等管理控制领域存在一些关键的“质量点”,管理业绩的好坏取决于这些“质量点”。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各个管理控制领域的相关“质量点”构建审计标准,然后再将对各个“质量点”的评价加总来评估总体绩效。

2 可操作性。可操作性主要是指审计标准必须简明、具体、易懂,便于审计人员进行,判断被审对象绩效的好坏,也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理解。审计标准应充分考虑到客观条件的,从被审单位或项目实际出发,反映现实的、管理能力、组织结构,并考虑潜力,主要对可控制和可调整的因素进行评价

3 科学性:科学性主要是指审计标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主观意见左右,在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不同的评价人可以使用该审计标准得出相同的结论。审计标准应当涵盖特定条件下绩效的所有重要事项和方面,注意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预算和实际业绩相结合,全面、辩证地看。此外,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还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能够对绩效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调整。

六、选择适当的政府绩效审计方式

如何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学术界有两种看法:一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即在对被审单位和审计项目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的评价;二是作为独立的审计类型,即政府审计人员对与公共财政资金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门调查。许多学者建议我国政府绩效审计采用第一种方式,理由是由于我国政府审计机关人员和能力的不足,在我国信息失真问题严重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无法开展像西方国家那样的完全独立的政府绩效审计。

财务审计是所有管理人员进行调查的“入口和安全阀”,审计师要永远依靠财务审计这条生命线(Seiler,1959)。正是因为财务审计已经被人们所公认,而且组织的许多重要活动也表现在交易事项的财务会计记录上,所以其他审计形式很容易被看成是财务审计的延伸(Campfield,1987)。实际上,政府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有着质的区别。政府绩效审计表面上是传统审计在逻辑上的延伸,但它又是传统审计与其他领域的技术与发展的结合(布朗、加勒、威廉斯,1992)。它是传统审计和管理咨询二者的混合物,它吸收了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报告技术之类的优点,同时又从管理咨询中摄取了专业分析系统和专业分析技能的养分(约翰·格林,1990)。审计人员必须以管理者或管理咨询师的眼光去审查组织的各种活动,它与其他审计形式的区别在于它的思维方式而不在于它的技术方法(Sawyer,1988)。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政府绩效审计,无法实现绩效审计的目标。在绩效审计的过程中开展真实合法性审计,又会影响绩效审计的效率。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将政府绩效审计和财务审计分开,将财会资料真实合法性的鉴证工作交给财务审计来完成。

社会需求对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起着导向作用,但这种发展要落到实处,还取决于审计机关自身的供给能力。政府绩效审计人才的缺失是我国大规模、全面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瓶颈。因此,笔者认为在短期内,政府绩效审计可以采用立项审计方式,即对某个部门系统、某个门类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绩效进行立项评价,较多地利用外部专家的知识先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从长久来讲,随着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制度的完善、政府绩效审计准则的颁布,审计人员结构性缺陷的弥补,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再逐渐由立项审计方式发展成类似财务审计的制度审计方式,全面开展政府绩效审计。

七、建立规范的政府绩效审计报告

政府绩效审计被审对象资金来源的社会公共性决定了政府绩效审计报告的公开性。资金来源于社会公众,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也是社会公众,作为审计工作成果载体的绩效审计报告,应向社会公开。由于公开的程度影响社会公众对被审对象的认识,因此,在保证不泄漏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地公布政府绩效审计信息。

虽然政府绩效审计在审计目标、审计依据、审计意见等方面与财务审计相比具有更大的变化性,但是以核心效用为中心进行的政府绩效审计,使得绩效审计报告的规范化成为可能。绩效审计报告应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标准政府绩效审计报告,这一部分如同财务审计报告一样,在用语和结构上做到规范;第二部分是详细审计报告,在这部分将对政府绩效审计的过程和结论进行详细描述。

1 标准政府绩效审计报告。Burton(1968)认为,绩效审计报告应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范围部分,描述审计的性质;二是管理审计师评价过去业绩部分,包括在绝对条件和相对条件下的业绩计量;三是管理审计师评价现时公司管理程序部分,包含“管理控制领域”。笔者认为,标准政府绩效审计报告应该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即范围段、说明段和意见段。范围段首先说明被审对象的核心效用,然后再对被审对象的绩效、审计范围、审计目标进行陈述。说明段主要介绍采用的审计标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意见段则明确说明核心效用是否实现,并简要陈述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2 详细审计报告。这部分将对第一部分进行详细解释,向使用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使他们了解事实。一般来说,详细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

(1)被审对象介绍。因为审计人员是站在组织的角度审查决策过程、决策内容和管理业绩并计量财务和非财务效率;评价管理者的决策方法和程序。同时还要评价项目的优劣,而详细说明管理者选择各种评价项目的程序同样是重要的(Sherer,Kent, 1983)。因此,这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对象的背景情况,公共财政资金的核心效用,管理者做出的决策以及决策过程。

(2)审计立项。详细说明对被审单位进行政府绩效审计的理由、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和时间安排。

(3)审计过程。包括采用的审计标准及理由、实施的审计程序、使用的审计方法等。

(4)审计结论。包括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做出的审计结论、提出的审计建议等。

(5)后续审计。包括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结论的认可程度和看法、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以及采取或已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6)附录。主要是审计涉及的一些术语的解释、正文中不便出现的表格或者有助于对正文内容理解的相关事项。

主要文献:

R.E.布朗、T.加勒、C.威廉斯著,1992,《政府业绩审计》,袁军等译,财政经济出版社。

《世界主要国家审计》编写组,1996,《世界主要国家审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吴水澎、秦勉,2004,“论会计信息资源的配置机制”,《会计》第3期。

王传纶、高培勇著,1995,《当代西方财政经济》(上),商务印书馆。

王光远,1996,《管理审计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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