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3-01-08 03:40:18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篇(1)

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一

一、工程名称: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

二、施工单位: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

三、事故过程:

20**年3月29日上午9时20分,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工地11#楼第7层电焊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渣压力焊时,造成焊渣外溅,落至第二层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离防护板燃烧,造成两片毛竹片、一张安全网烧毁。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叶经理组织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将火扑灭,消除隐患。

四、事故类别及性质:

根据现场勘查和取证,认定是一起一般火灾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发生原因:

根据现场分析,以及当天作业内容推断,是电渣压力焊作业焊渣外溅引起起火为直接原因。压力焊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未设置防护板防止焊渣掉落,防护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当时风力较大是起火的间接原因。

六、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1、对电焊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对压力焊班组给予经济处罚800元人民币。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强工人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进行下一步作业前,先有针对性的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存在隐患作业。

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二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属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军,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技术负责人胡震(高级工程师);施工员左春梅、徐军;质检员毛顺荣、邓云;安全员王明、刘后勤;材料员姜华;造价员刘海英。

二、项目主体单位概况:

(一)建设单位: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运春。

(三)施工单位: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况:

罗中英,女,汉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贯:利州区宝轮镇宝兴路99号,工作单位:宝轮煤矿。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3月24日 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广旺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宝轮煤矿跃进小区7#楼基坑临原有车行道路边。

(三)事故发生过程描述:由于7#楼基坑临

原有车行道路边,在基础开挖时堆弃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派由何先军(机械驾驶员)驾驶50型装载机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业时,由于装载机斗未降落阻挡前方视线,在车前行时擦挂后当场碾压致死正在机械前倒垃圾的当地居民罗中英(车辆碾压致双足、双手、胸腹部伤害)。施工单位值班专职安全员王明在事故现场。

(四)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真积极安抚死者后事,通过保护现场、报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州区建设局)及告知死者家属等程序。大致情况如下:

1、宝轮派出所当场了解记录案情后,将司机带到派出所接受继续调查。

2、施工单位派专人(蒲伟)看守事故现场并按当地民俗习惯对死者进行了必要程序(如:覆盖尸体、放鞭炮、烧纸等)。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责其施工单位端正态度积极确保死者后事。

4、得到上报电话后,建设局质安站、利州区安办、城建大队、火化厂、地方政府等相继到场指导事故后续工作。

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三

X年X月X日X时X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单位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干规定,经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及XX部分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和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此部份内容是事故调查中管理责任认定的事实根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干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及相干职员资质情况;

3.事故点事发前的不安全状态;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所在地政府及相干负有职责的部分的安全监管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济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客观地描写事故发生、抢救直至救出最后一位遇难者(或伤者)为止的整个进程。

重点描写事故演化进程中事故触发、发展、扩大的状态;场所、设施、装备、装置的变化状态;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应急救济情况

简单先容事故应急救济情况,如有必要也可简单先容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酿成的职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伤亡职员情况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缘由和事故性质

1.事故发生的缘由

(1)直接缘由

主要从现场勘察和事故经过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缘由

主要从报告的第一部份基本情况中概括失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及部分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质

主要认定事故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职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职员;

2.建议给予党纪和行政处罚的责任职员;

3.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职员;

4.建议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职员。

责任职员的责任认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分管业务、任职时间、违法违规事实(多条分号隔开)、负何种责任、根据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何种处罚(处罚)。

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单位、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要针对事故发生的缘由,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应从管理、设备和职员培训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七、附件

1.调查组的组建

包括两项内容:

(1)调查组组建文件;

(2)调查组职员名单(表格),表格名为事故调查组职员名单,内容包括职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调查组内职务、签名。

2.事故现场示意图

图形用A4纸按比例绘制(建议使用CAD制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图中要反映事故现场装备、设施、装置的布置、事故地点名称、位置(注明间隔尺寸)、伤亡职员位置及倒向、有关装备、设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时须标明图题、指向标、比例尺、图例和题名等要素。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明细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篇(2)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各企业:

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安委〔2020〕5号)要求,结合青峪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为主要任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一)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1.每年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宣讲,培育和发掘一批宣讲典型,分层分级建设一支兼职宣讲队伍。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有机融入到全镇理论宣讲“一镇一品”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

2.充分利用《农民夜校》讲座专栏,组织“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贯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

3.各类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科普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作为主要任务,在事故灾害防范技术的同时,灵活生动地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有条件的村、社区(院户)、广场、农村服务场所设置专题展板,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覆盖面。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1.村(居)、各部门要安排专题学习。邀请专家学者讲学,帮助广大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能力。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观看事故警示片,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树牢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开展专题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各种会议及干部的培训内容。有计划开展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干部轮训,强化监管干部的担当履职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

3.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对村(居)、各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全员培训中,树牢企业负责人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

(三)组织播放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观看电视专题片、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学习宣贯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从业人员深入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掌握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以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各级党委(党组)贯彻实施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以铁的制度、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全面落实行业管理“三个必须”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三个必须”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健全各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

3.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实现对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将巡查结果作为对被巡查单位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组织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督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考评考核结果与被考评考核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年度考核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1.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坚决取缔不安全的生产设备。

2.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采取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天然气(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分类分级管控风险,超前治理重大灾害,切实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加强交通、桥梁、涵洞、渡改桥、漫水坝、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3.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1.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各村(居)、企业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安全监管人员。

2.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各工种安全职责和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让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安全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要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变化,及时更新,让每个员工都明白不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各辖区主要负责人应对全面落实“十个一次”措施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落实好“十个一次”的相关措施。

4.落实安全投入责任。在安全培训教育、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方面,企业要确保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装备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责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责险。

5.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企业生产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纳入企业三级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学时及工作衔接点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实行培训人员责任追究制,未按规定培训且因此导致员工“三违”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未达到培训要求安排上岗作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新入职员工应经过实操培训、车间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岗位,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要创新改进安全教育方式方法,设立“安全日”、“小喇叭、小讲台、小展台”等,通过书面资料、音频资料、视频资料等各种形式,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警惕安全生产风险。

6.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如实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7.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企业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要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设置除尘、排毒、降噪、通风等防护设施。要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的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建设。

2.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规模、安全生产风险程度等情况,制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层要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规范承包租赁经营行为。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要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企业要将项目发包或场所出租的安全风险,列入企业统一分级分类辨识,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管理台账档案,制定管控措施并落实到位。

4.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企业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全面规划、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促进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利用岗前培训、班前班后会,引导员工在工作中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安全技能,逐步形成安全制度与安全文化、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融为一体的宣传教育新格局,让安全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传承载体。

(三)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尤其是高危设备、物品、场所的安全风险,做到风险辨识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企业要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加强动态分级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针对高危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落实安全风险警示报告责任。村居、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注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和后果、控制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4.落实隐患排查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鼓励企业开展“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企业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引导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健全重点监管和一般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建立重点监督和一般监督检查机构,重点监督检查由镇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由村采取不定期方式检查。要突出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为100%,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更不能一走了之。

2.督促企业如实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企业要落实《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按照辖区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如实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各辖区要督促行业内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要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报送总结情况。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3.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应依据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公布在职工易见常见的地方,接受员工工群众监督。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员工岗位职责分别进行明确,经员工签字后留档备查,作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主体责任、管理体系、安全投入、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一是企业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二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四是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五是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期限内未完成治理整改的;六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七是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八是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依据不同情形分别纳入国家、省、市、县级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开展联合惩戒,对符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联动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一)广泛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居)、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宣传、贯彻全覆盖,推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宣传贯彻落实到位。

(二)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项目。各辖区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职责。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并由有关监管部门实施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

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部门联合专项排查以及排查其他行业部门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2020年12月底。

(三)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禁止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

3.严格特殊作业活动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指南(试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企业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重点设备设施开展检维修,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停车、检维修作业实行报备制度。对涉及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受限空间作业应派专人至现场进行安全条件确认。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违规检维修及特殊作业。

4.严格落实承包商管理制度。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对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认真核实承包商资质范围,严禁无资质、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等现象发生。企业必须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要依法取得相应合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同时应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特点要求,落实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要将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风险辨识、管控和应急措施与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承包商要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作业组织、方案、安全风险和应急措施。企业要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聘请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企业与承包商双方要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必须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涉及特级、一级动火作业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要求。作业过程中严禁擅自变更作业范围和内容。企业要加大对承包商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同时,企业要加强物料供应环节管理,严把检验检测关,做到批批必检、车车必检、样样必检,从物料源头上管控好风险。

5.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严格核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门店安全条件,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和经营、非法违法买卖、燃放、运输和储存行为。2020年11月底。

(四)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警示教育,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再次培训。2021年3月底。

(五)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实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2020年12月,结合本地烟花爆竹行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

2.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重点方面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是单位和农村住宅按标准划线管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关于消防通道的设置要求及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各辖区制定并通过各类途径发布公告,明确消防通道标线标志设置单位和农村住宅的范围及标准;组织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督促指导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是老旧街、农村住宅实行“一户一策”治理。各辖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房屋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辖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2020年12月,各村(居)、镇级单位等部门制定实施消防通道治理方案,逐个住宅片区建立档案,明确责任单位及工作时限。2021年10月,全部对老旧街、农村住宅完成消防通道治理。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村建、市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消防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2021年2月前,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存在消防设施瘫痪等严重问题;2021年3月,排查登记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3.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和落实使用单位、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二是涉及人防工程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是全面排查测试地下空间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四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问题进行清理,确保畅通;五是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六是按规定拆除可燃易燃装修材料。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4.开展商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检查,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要求任务,;二是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1年达标率达到80%以上。2022年达标率实现100%。

5.开展“九小”场所及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综治网格员和专兼职消防队员等基层力量,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二是抓好老旧房、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房、农村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教育、民政、文广(含文物)、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10月,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等行业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消防点建设。2020年,组建镇、村、居、单位专职队12个;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镇村消防救援体系。

2.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加强镇、村、居、单位消防队伍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镇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4.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辖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5.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镇、村、居、单位的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并结合脱贫攻坚,危旧房改造、易地搬迁、安全饮水、道路硬化、乡村振兴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5、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镇交管部门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要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一律从严查处,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镇交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制度化。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立健全重点车辆、运输企业监管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消除隐患漏洞。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村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和监察部门要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要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辖区、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要推动一般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1至2人死亡且对事故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要依法组织调查,依法追究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责任,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评估,对履职尽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责任。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交通运输、公安、卫健、应急管理、民政财政、社保等部门要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要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交通运输、公安、人社、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制度体系。要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机动车培训,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要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村居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安全管理,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要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提示。要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要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2.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要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要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五)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公安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交通运输、公安要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要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及时吊销其执照;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车辆,公安部门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六)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12月基本完成乡道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要加大青蔡路漫水桥改造实施力度,2021年底改造完成青蔡路2处漫水桥。力争2022年后,实现全镇年度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数量与新产生的农村公路危桥总量保持动态平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要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交管部门要加强桥梁、涵洞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要推进公路和农村道路,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化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镇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治办、村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清理整治集镇、村庄违规行为。

6、交通运输(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2020年10月底。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XX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2020年11月。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全程监控。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

3.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动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深化公路沿线(包括村道路)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公路沿线飘浮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彩钢板、简易棚屋、遮盖物、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飘浮物和倾倒、断枝后影响公路设备设施的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公路限界。二是公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依法查处影响公路环境安全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公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修筑道路、采石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强化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公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超员超载、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

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持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寄递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采取明查暗访、视频监控、留存验视卡、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强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依法严厉打击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7、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1.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

2.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

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勘察文件必须准确、可靠,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需要;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注明,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杜绝因设计及措施意见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尤其要强化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审查、过程控制及验收。

(二)落实村居、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应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主体,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完善健全镇、村两级监管体系模式。

3.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4.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履职监管。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行业内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

5.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作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三)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

1.认真执行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2.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3.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理,完善联动惩戒机制和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

(四)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沟(槽)、桥梁、烟塔、隧道等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2.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建立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以及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对危大工程的费用保障情况的检查台账。

3.切实防控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事故。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重点检查抽查企业管理人员、安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施工一线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

(五)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

1.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行业主管部门复查认定已清除隐患后,方可批准继续施工。

3.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作业人员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台账,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力度。

(六)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采取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尤其要严厉打击各类园区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2.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将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

3.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限制进入建筑市场。各村(居)和镇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8、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试行)》,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风险的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全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22年底前完成特种设备风险辨识工作。

2.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指南,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辨识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强化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22年底前完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3.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要求,制定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强化证后监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证后抽查,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抽查检查。

(二)开展特种设备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治理台账;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

1.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安全管理,落实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气瓶充装行为,杜绝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瓶流入市场,维护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市场法治秩序,预防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事故发生。

2.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对全市重点工程领域和工业园区在用起重机械安全状况进行确认,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查处生产使用单位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改造、无证使用等违法行为。

3.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特〔2017〕91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2018〕2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18〕162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台账,明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基本要求,对2018年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6.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质检办特〔2017〕91号、市监特〔2018〕24号、市监特设函〔2018〕162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对前期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回头看”,对隐患开展销号闭环管理,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四)依法查处特种设备事故

1.认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或相关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责任追究。

2.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机制,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事故处理法律责任要求进行监督执法,查处事故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建立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0年8月至9月)。召开专题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各村(居)、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任务、整改时限、落实责任。

第三阶段(2021年)。以人防十物防十技防措施,集中整治,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取得工作实质性成效。

第四阶段(2022年)。总结工作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健全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镇政府特调整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屈治君

副组长:张娇蓉

成员:镇安办、交管站、市监办、国土办、村建办、林业办、农业办等部门负责人,联村干部、村(居)主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负责日常业务和监管,侯君宜同志负责钉钉上报。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篇(3)

不料一语成谶。

此前,相关地方政府也非没有任何应对。2013年,为提高化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滨海新区与天津市安监局共同承接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情景构建》课题。该课题在一年半后完成。随后,滨海新区成立了13支危化品应急救援队。

然而,上述努力未能阻止此次灾难的爆发。究其原因,项目安全评价失守、政府规划混乱、港口多头管理等阴影早已潜伏在天津港多时。 环评越界 安评失守

危化品的物流仓储,最关键的是安全评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最应质疑的是安全评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

安全评价主要评估两方面:一是发生危险的几率风险是否可接受;二是一旦发生事故后能造成怎样的危害。中国环境科学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告诉《财经》记者,两个指标要加在一起进行综合评估,得出项目是否可行的总结论。具体评估方法,则与环境管理的风险评估及环境影响评价类似。

企业安全评价的监督单位是所在地的安监部门。不过,据《财经》记者了解,化工、危险品等项目的环境评价,也会包含安全评价的一部分内容。

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肇事企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瑞海物流)的项目环评,“具体的负责人目前不在单位,在这次爆炸事故后还在对项目做进一步跟进、配合及调查”。8月13日,一位天津市环科院办公室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如果有新情况将会统一,在此之前,不便对该项目置评。

《财经》记者查询到该项目环评报告,其中指出,该项目涉及的大多为危险、易燃物料,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这些措施包括:在危险品库及堆场内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在线摄录装置及火灾报警系统,并设置消防管网,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及事故应急收集池等。

环评的最终结论包括,“不会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即便在发生火灾爆炸时,“消防应急人员可及时抵达现场,迅速采用灭火措施,有效抑制有害物质的排放”。

正是这份“自信”,在事故发生后,使企业及环评单位均备受质疑。“环评越界了,直接在环评报告说不会发生事故,不会影响周围环境。而事实上,环评报告的内容应该说,如果发生爆炸或者泄漏事故,将会产生怎样的环境影响和安全影响。作为环评机构,你怎么能知道所评价项目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呢?”王灿发说。 2015年8月13日,滨海新区轻轨终点站公交广场时钟停留在爆炸时间。

熟悉安全事故处理的专业人士提醒,从事故责任上看,首先应看安全评估,其次是看现场管理规程的科学性以及实际落实情况,这些为直接责任。最后再看规划管理、环评等。

之所以让安全评价负“主要责任”,是因为目前已明确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非环境事故。国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建设项目,应该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财经》记者采访获知,国内的安全评价实行市场化,具体程序是,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估,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验收也移交给市场企业。但是最终也要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具体备查部门为地方的安监局。

安全评价中的重要指标是安全防护距离,在实测时不能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而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防护距离通常是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即企业正常运行时,无组织排放的环境安全距离。

如果建设单位位于港口区域内,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前,应当对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这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安全要求、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等,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在8月14日召开的新闻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表示,瑞海物流在原先物流储存的基础上,经过相关的安全环境评价,通过相关的手续,取得了危险品周转仓库的资质。根据前期了解的情况,这家企业取得的安全评价报告是合格的,同时也经过天津港的安全条件的审查。

瑞海物流成立初期,许可经营项目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明确标明“危化品除外”。

2014年5月8日,许可经营项目中才将危化品纳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以津交港发[2014]59号批复第二项批准内容为准,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如果项目发生重大变化,还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评价,并重新申请审查。

爆炸事故现场周边1公里内,预计有超过5600户住户。因此,瑞海物流的安全条件论证受到质疑。

高怀友透露,瑞海物流的安全评价是通过天津甲级的安全评价机构――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取得,按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企业通过第三方的中介技术机构取得了安评报告以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安评结果,对现场包括对安评的结论进行审查,这一工作是由交通运输部门来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要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做安全条件论证和安评报告,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地方政府在此类公共政策方面缺乏让民众参与的程序,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同时,单方面决策引发了民众对其的不信任,终于在2012年10月发生了“集体散步”。

事后,宁波市政府表态不再建设PX项目,停止推进整个炼化一体化项目。因此,“政府停项目,企业受伤害”,这种“双输”局面,在厦门、大连等地反复出现。

多位大型炼化企业负责人向《财经》记者抱怨,公众缺乏起码的化工常识,难以与之沟通。另外,在环评审批流程中,中国现状是公众意见并不重要,因此企业只要落实政府意见即可通关,这导致企业与民众的沟通更加缺失。

除了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的沟通机制外,政府对化工项目的监管也同样重要。在这方面,作为亚洲石化中心的新加坡堪称楷模,其裕廊岛石化基地因产业高度聚集、管理模式先进,被认为是全球石化基地的一个标杆。成功原因,正是新加坡政府近乎严苛的监管。 港口管理乱象

东疆保税港区有一个特殊之处,其所在区域,是由天津港集团填海造地而得。“该港区由天津港集团和天津政府一同管理,其工作人员也是一部分来自天津港集团。”一位知情人说。

2003年11月15日,因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港务局转制为企业。2004年6月3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下称天津港集团),直属天津国资委。

瑞海物流处于天津港集装箱物流园区内,是园区内40余家物流企业之一,位于西南侧,占地约4.6万平方米。

物流园区内一位和瑞海物流相邻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做危化品的好处在于,普通货物装20箱,装箱费用600多元,但危化品也装20箱的话,装箱费起码1000元起,甚至达到几千元。”

利润虽大,但危化品的物流业务并不容易审批。2006年时,政府曾放开港口物流公司经营危化品物流仓储的口子,“当时园区内的物流堆场都可以干,只不过资质不一,普通的堆场只可以做低级别的危化品”。一位物流业内人士称,2009年,天津港管理部门下文,对港区内的物流企业全部收回危化品运营资质,只保留了中化集团的高级别危化品运营的资质。但之后,管理部门又慢慢“开了口子”,一些物流企业也可以运营一些低级别的危化品。

据上述物流企业负责人介绍,审批需要消防、安监、海事等部门审批许可,缺一不可。瑞海物流在园区内40多家物流企业中属中下等规模。

在港区内的企业还是按其所属行业,由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做行政管理。但其进入港口区内后,“按法规文件要求,我们有权入场执行检查,但这个管理力度很小,毕竟他们不是港口的直属单位”。一位大连港集团人士分析,这种监管上的弊端,在全国各港口都极为普遍。因为很多物流企业、石化项目、仓储公司都设在港口,以方便航运。

像天津港、大连港这样国家重点大型港口,都需实行封闭式严格管理,“尤其重点盯防一些含有危险品的企业,要禁止外来人员、车辆等”。上述大连港集团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危化品企业在港区内必须划定作业区域,由专人负责在港区专用的库场,明确责任人实行封闭式作业管理,包括设置明显标志、禁止外人进入等。而且安全管理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对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以上规定有赖于企业自觉,主管部门并不能每日监管,只能做定期巡查以及应急演练。

“瑞海物流在许多方面都很不规范。员工都没经过培训,白天温度最高的时候还经常进行危化品装卸,而且装卸时的颠簸、摩擦、碰撞,也很少注意。”上述瑞海物流相邻企业负责人推测,爆燃原因可能是,温度过高,或操作不规范诱发火种,抑或在装卸作业中摩擦引起。

国内大多数港口都制定了危险品集装箱操作规程、危险品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有研究显示,各港口缺乏对于危险品箱日常管理制度统一的标准。

例如,堆在场内的危险品集装箱在高温季节需要进行测温和喷淋降温工作的规定,有的港口规定当箱体温度达到35℃时对集装箱进行喷淋,有的当室外温度达到30℃对集装箱进行喷淋,有的采取定时喷淋,有的规定一级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夏季每天10时―18时段内禁止作业。

瑞海物流之所以要白天高温下装卸货,是因为普通货物用叉车装卸即可,但许多危化品都装在聚乙烯袋中,需要靠人工装卸,所以必须在白天赶工。而且需要的职工数量也要远高于普通货物堆场。

实际上,“部分企业不是港口的直属单位,是政府选址安排到港口的,这些企业有时并不服从港区管理”。上述大连港集团人士分析,这些企业采取独立化管理,只是因为地理因素占用了港区的地盘。

天津港明令禁止职工居住在港区内,因为担心有安全隐患,比如货物安全、起居生活中的各种明火暗火对仓储货物的影响等,但上述物流业内人士称,“瑞海物流租用土地的东家、爱兰德物流公司有一支车队,该车队的部分员工、家属一直住在瑞海物流的4层办公楼内,至今,此次事故并不能排除因为其生活在危化品堆场内的原因。”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篇(4)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本市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随机文件,并保证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时,应当执行*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执行*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做好自检记录。

第十一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二)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五)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六)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执行*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并做好记录;

(七)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第十四条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中,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安装项目资格;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电梯维修项目资格。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持证。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到: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四)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不得购置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第十八条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在用电梯停用拟超过15日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第十九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三)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四)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二条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二)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

(三)在电梯内蹦跳、打闹;

(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

(五)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六)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通过报警装置与电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指挥。

第二十三条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所需费用,由电梯的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的所有权人将电梯交付他人使用管理的,应当与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出资义务。

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所需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开展电梯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和便民原则,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确保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检验检测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检测合格的,还应当一并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5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或者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申请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二十八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第三十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属实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另行指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该单位电梯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第三十二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还应当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第三十四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存在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将转交情况告知报告单位。

第三十五条电梯发生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电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将全市在用电梯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执行本市《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未持证进行作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违反第(三)、(四)、(六)项规定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数额罚款: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处2000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处5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六)项规定,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电梯使用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电梯的,由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篇(5)

售后服务工作作为产品售出后的一种服务,关系到公司的产品后续的维护和改善,也是增强与客户之间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售后服务述职报告范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售后服务述职报告范文1斗转星移,进入--公司已整整三年,我一向从事现场的售后技术服务工作,目睹公司的发展壮大和制度的日臻完善,自豪感由衷而生。三年的工作经历,自己对售后服务多少积累了一些认识和体会,现与各位同仁分享如下。

一、树立全局观念,做好本职工作

不管从事什么工作,树立全局意识是首要的问题,现场技术服务也不例外。我认为售后服务工作的全局就是,“树立企业形象,使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化。”限度的保护客户的利益,是提高我们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同时也为了及时反馈产品从出厂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状况,以便作出及时改善,使产品更好的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

随着钢铁行业的不断发展,耐材也要适应新工艺条件下的使用要求。作为一个技术服务人员,要在现场勤于观察、独立思考、多与现场技术工人交流,对于不断掌握新环境下耐材的应用知识至关重要。能否做好一个产品的质量调研,是衡量技术人员专业水准的标尺,同时也是技术人员尽快掌握应用知识的有效手段。

三、善于沟通交流,强于协助协调

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不仅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还就应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潜力,一种产品很多时候是由于使用操作不当才出现了问题,而往往不是如客户反映的质量不行,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找出症结所在,和客户进行交流,规范操作,从而避免对产品的不信任乃至对企业形象的损害。

向客户推广公司的产品,不仅仅是业务人员的职责,也是包括技术人员在内的每一个员工的职责,技术人员应更善于从技术的角度协助业务人员向客户介绍和推广本企业的产品,同时协调项目部和现场施工及业务员的关系,发挥好桥梁的作用。

在钢铁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尤其国家最近颁布了《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耐材行业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在这个大背景下,售后服务工作也需要有新的工作思路。假如说一个企业需要两只脚才能稳步前行,那么一只脚是高质量的产品,另一只脚则是完善的售后服务,公司产品能够创出,其服务也能够进行尝试去创造品牌。一个企业,也只有依托高质量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售后服务述职报告范文2售后服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也间接的影响销售的.业绩。本人从事售后服务已有几年,对售后服务存在的问题做一下总结:以及如何更好的实现售后服务?现场问题(客户反馈)、生产管理排、产品性能和综合力的提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下探讨:

一、售后初期

1、发货:

当我们的产品卖出时,势必会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服务,而这种看似简单的工作,却有着其重要性。根据客户的需求,我们一般提前发货至工地,这时也有人员随货同往,当服务人员随货同往时,务必确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要提前半天与客户联系,商量如何接货,以做好提前安排。以确保在这期间客户做好时间调整,因为时间对大家来说,都很宝贵,而且中途也可能出现其他的安排。所以与客户交流时,可把时间说的退后一点,比如下午能到的话,你能够说:

“不出意外,正常晚上之前能够赶到。”

“具体时间我会尽早联系你!”

“我对那里的状况不熟悉,您看能否接我一下”

如果对方也很忙,或者对此地不熟悉,不能来接你,你也不必懊恼,你能够详细的问清楚地址。如果路程比较远,所开销的费用在安装调试结束后可向对方提起。但不与客户争执。

2、现场安装

货到工地,势必要进行安装,工期紧的话,应客户要求,夜晚也得安装。这时候要取得对方的帮忙,你能够协调工地负责人,安排司机或者民工帮忙,以更好更快的完成任务。当然此时也要根据自身的状况而定,如果身体不舒服,你可尽量安排他人完成。期间你能够与负责人交流,啦啦家常。让客户参与,使对方懂得如何安装,不要一声不吭的自己做事!当然你说了以后,他不安排,是另一回事。另一种状况,货到工地,可能工期不紧。如果你不提出何时安装,客户这时候可能会淡忘,或者不安排安装,这个时候,你就要主动提出:“我们出来服务,一个是公司安排,有规章制度务必尽快安装调试。到工地,我们也听客户的安排,所以你们需要货的时候,我们就立马过来服务了,你看什么时候尽早的把这个事情给安排了,也好我们也能做出更好的安排!因为此刻大家都比较忙。”

二、售后中期

1、安装调试

安装结束后,要对仪器和设备进行调试。务必做到仪器正常工作,设备安装正常。期间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解决。

(1)仪器问题

仪器调试后发现参数不稳,这个时候,要检查一下,一个还是两个还是整体还是路面有什么影响如自己不能解决,要及时电话反映给领导。不要把不好的产品交给用户。即使有一点点问题,也要解决!以免留下不必要的“隐患”。

(2)设备问题

安装设备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安装不匹配的问题,有的时候是产品本省的缺陷,有的是我们加工过程中留下的“伏笔”。我到工地服务的时候遇到过这样的状况:标准件螺丝的牙长短不一,导致的后果就是螺丝与另一个标准件禁锢时,出现紧不上的状态。这样给客户的影响可想而知!所以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售后服务人员不但要解决问题,也要及时地反映问题,当生产管理明白这样的状况后,就应及时作出调整,找出原因,加大产品出厂前的检测!确保产品不再有类似的状况发生!

本人从事服务--年初到如今,仍然出现某些加工方面的问题,那就存在生产管理上的漏洞。生产上的管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尤为重要,管理不到位,产品就会有瑕疵,产品有瑕疵,就会直接关系到用户对产品使用的评价和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就像评价一个人一样,每个人的水平不一样的状况下,我们看重的是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人的品质直接影响公司的形象。

2、设备使用

仪器安装结束后,会进行调试和使用,在使用前必须要尽可能的和用户交流,讲解一些施工过程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遇到问题怎样处理!仪器使用注意哪些影响现场的因数有哪些人,物,设备三者相互相承,务必做到有条不紊。

3、将设备完好无损的交给用户,让用户对产品有足够的熟悉后,让对方签字验单!留下司机的电话,必要时和司机交流一下感情!不懂得和司机多请教!至少让司机觉我们的产品是很好的,是性价比的,选取我们的产品,是正确的!

适当的时候,给用户打个电话,询问仪器使用状况!对出现的问题给与及时的解释和回复。自己不能做决定时,和领导商量一下,如何更好的处理问题!

三、售后尾声

针对售后服务的工作,在此我想做一下总结:售后服务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也是继销售的一个重要的延续工作,做好了,能够增加销售的机会。做不好,也能够毁掉一个关系网。

所以从事售后服务首先要了解这个行业的方方面面。我们售后服务的是一个启下承上的工作,一方面要与最底层的接触,另一方面也要和中层甚至高层接触。我们的服务身份不会变,但我们要换一种角度和形象和对方交流!

售后服务述职报告范文3一年的时间很快要过去了,在这一年里我在工作中能够做到踏踏实实、服从分配、勇于挑战,而且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能以一名海外售后服务工作者(新手)身份尽心尽职的做好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售后服务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几点:

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在领导的关怀和栽培下至维修中心学习,由最基本的三清到技术含量高的发动机大修,一有机会我就会去动手跟师傅做,使自己能多积累一些修理知识和实战经验,逐步提高动手能力。

二、海外驻点服务。

6至7月份我在伊朗驻点,其间感受到海外服务的困难与挑战,8月回来述职,领导给予了我工作的恳定,但同时也指出了我工作方法不足之处,我下定决心改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把事情做得更周全。

三、待命学习。

作为海外售后工作者,驻点工作结束后,我马上调整好自己,又投身于维修中心跟着师傅们学习,为下次工作任务做好准备。

以上报告,请领导审查。

售后服务述职报告范文4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来自-,下面我把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向领导做一简单汇报。

我是20--年2月正式进入-店,从20--年2月至20--年7月在-店任职于前台主管这一重要岗位,使我从中体会到太多太多,能在公司提供的平台上展示自我,让自身的能力有一个全能的释放,是一件无比崇高的事情!由于工作的需要于20--年7月底调入-店。到今天,我已经在这个新的集体中学习、工作了近一年的时间。现在我把我在-售后的一些工作给大家做一下汇报。

一、对于前台工作方面

首先该店是新建店,招聘来的大多数都没有什么工作经验,针对这一点对服务顾问进行大量培训,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实行考核上岗。现都能独立完成该岗位工作,唯一处理客户抱怨、投诉,解决突发事件这块偏弱,为此现在每星期进行模拟训练及观看视屏进行培训,为他们积累更多的经验。

二、关于车间方面

人员基本上都是从学校招聘来的,他们从业时间不长,工作经验甚少。车间主任是从-调过来的,技术水平相对要好,为此对车间人员每周组织2个小时的技术性的培训,使他们对-车型的了解,到现在技术水平也相应的提高了。同时班组长严格自检、车间主任总监工作也很出色,车间也严格落实相应服务流程去服务每一个客户。

三、安全方面

车间班组每天对所属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车间设备、消防安全也进行了培训,同时各岗位生产安全管理进行划分。对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也已经作了安排,为此我们经理对我们售后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于管理公司下达的各项活动,我们均能在第一时间认真落实,并准确准时完成活动。

四、对于延保、积分卡、救援卡

我当地保有辆287台,为了保留现有客户增加新用户,告诉服务顾问这三卡的意义,前台人员对于以上三卡也有相应的考核,同时对周边城市客户进行电话回访预约来店,现在每月进场台次在120台左右,对这三卡销量也是在上升趋势。

五、自律方面

我时刻提醒自己不去触碰高压线,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自己。

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比如前台处理事情偏弱、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提升等,今后我有信心和决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工作,我相信自己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售后主管。我将会一如既往的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公司和部门的相关制度和政策,不做有悖于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事,传承-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为维护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做出自己的贡献。

售后服务述职报告范文5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在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又迎来了新的一年,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历程,作为--的每一名员工,我们深深感到20--年--之蓬勃发展的热气,--人之拼搏的精神。时间催促我即将告别20--,憧憬激励我在20--年开创事业的新高。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总结经验,扬长避短,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年工作总结及存在的问题:

对各小区进行日常维护:1、世纪花园(778户)、香洲苑(166户)共944户,楼宇对讲方面:其中每天对944个室内分机进行清理维护;65个单元主机、65个单元门禁系统进行维护,对于65个单元DE-98电源进行定点维护。监控系统方面:世纪花园、香洲苑监控系统进行维护。

2、翠竹苑(64户)、顺天国际(60户)共124户,楼宇对讲方面:其中每天对124个室内分机进行清理维护;

9个单元主机、9个单元门禁系统进行维护,对于965个单元DE-98电源进行定点维护。

3、湖天一色(776户)、在水一方(405户),共1181户,楼宇对讲方面:其中每天对1181个室内分机进行清理维护;

66个单元主机、66个单元门禁系统进行维护,对于66个单元DE-98电源进行定点维护。监控系统方面:湖天一色、在水一方监控系统进行进行维护。

4、河西武陵城家居广场监控系统进行维护。

5、其他网络维护等。

本着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及时解决了大多数故障。各小区主要故障是由于小区业主装修擅自更改线路导致主机损坏,以致单元不能使用,及各小区闭门器、室内分机芯片氧化等原因造成楼宇系统不能使用。

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有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1、跟蓝世纪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较少,如个别小区出现业主长期不在家,需要联系,一般只是口头跟他们说声联系,没有以书面方式跟其联系,在这方面还待加强。

2、缺少创造性的工作思路,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20--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工作体会:

售后服务作为企业的门面,企业的窗口,自己的一言一行也同时代表了一个企业的形象。所以更要提高自身的素质,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在高素质的基础上更要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且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0--年度工作设想:

1、在20--年工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知识结构及专业知识。

2、提高及时解决问题、处理事情的能力。

3、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0--年这一年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有收获的。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篇(6)

关键词 电梯 紧急报警装置 检验 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电梯数量与日俱增。电梯作为一种立体交通运输工具,在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电梯事故以及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各类投诉也在日益增加。

由于工作关系,本人经常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处理电梯使用方面的投诉问题,平时也十分关注新闻媒体对电梯使用问题的“曝光”。据本人不完全统计,一半以上的电梯投诉或媒体“曝光”与电梯困人后的紧急报警装置无效有关。因此,我们在电梯(本文所述电梯特指垂直升降电梯)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中必须对紧急报警装置的检验予以高度重视。

下面,就《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的有关规定,并针对现场检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供电梯检验同行们进行检验时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对新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时紧急报警装置有关问题的检验建议

我们先看一起曾经被全国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电梯事故:2011年6月,湖北省武汉市发生了一起“3名女孩被困电梯内长达5天4夜,靠1瓶矿泉水存活”的电梯困人事故。据事后调查,确认涉事电梯已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完毕(证已发),但因大楼尚未正式办理入住,故电梯当时暂未正常投入使用。本人作为电梯技术机构代表在参加湖北卫视有关应急救援节目录制时,曾与上述三名女孩有过交流:她们都确认被困当时曾多次、不同时间使用轿厢内的报警电话均无法打通。出于职业本能,这一事故引起了我对新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时如何对紧急报警装置进行把关的思考。

我国近十年以来,电梯主要以房地产住宅电梯的增长为主。但是,目前有不少住宅小区的电梯在安装完毕后,按规定要求应与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联通的值班室却因种种原因迟迟不能确定或虽能确定但暂时无人值守(而电梯又不可能完全停用)。与此同时,由于涉及交房验收,开发商往往催促监督检验机构尽快完成所有监督检验工作并尽快出具合格检验报告。不少检验机构迫于多方压力,对此类电梯以“特事特办”的方式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此种做法显然并不严谨,同时也给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带来了检验责任风险。为此,特提出如下检验建议。

1、在过程监督检验中把好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关。按照现行电梯检规,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是建立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的验证性检验。现在,对新安装电梯的检验已由原来的单一最终验收检验过渡到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检验人员原则上应把紧急报警装置的有效联通以及楼宇(小区)值班室的确定作为最终整体验收的前提条件。

2、对因涉及交房验收,必须先取得检验合格报告,但又暂时无法确定永久值班室的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应严格要求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出严格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就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电梯在此期间(直至永久值班室确定,并与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联通)的安全运行作出书面承诺交检验机构存档。

此类情况目前越来越多,且实际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如现在大量存在的精装修楼盘,在建筑主体工程完毕后,因塔吊、施工升降机均已拆除,其电梯还要承担很长时间的运送装修施工人员和装修材料的任务(如前所述,此时电梯大多已取得监督检验合格报告)。显然,此类电梯在监督检验完毕后的很长时间后,才会正式交付用户使用。而后期精装修的这段时间,部分紧急报警装置并未有效联通,甚至形同虚设。对此类电梯进行监督检验时,检验人员可在施工单位制定安全制度和作出书面承诺的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电梯安装单位将紧急报警装置临时联接到使用单位指定的就近地点(如楼盘项目部或售楼部)。但使用单位必须出具书面证明(应盖章、存档),表明该地点有救援(如保安)人员常驻值班,方可等同视为救援服务机构。如条件允许,使用单位还可考虑在此期间配备专门的电梯司机(须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3、对最终验收时已确定值班室,且现场检验时紧急报警装置已正常联通的电梯,检验员可考虑适当留存现场监督检验时的照片、影像资料等见证材料作为日后合理规避检验责任的依据。

本文前面提到的事故就是此类情况的典型案例。经向承担该电梯监督检验的人员了解,检验员坚持认为其现场检验时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是正常、有效的,而与此同时小区临时值班人员也坚持其并未擅离职守,这样就和以上3个小女孩所述“被困当时曾多次、不同时间使用轿厢内的报警电话均无法打通”的说法难以统一了。因此,本人对检验人员提出适当留存影像资料的建议。据了解,承担该事故电梯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目前已对所有电梯检验人员下达了类似的规定要求。

4、对此类电梯,检验人员应尽可能在其正常投入使用时再赴现场对紧急报警装置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复查确认一次。

此外,建议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对未正常投入使用的电梯,应严格执行施工时间以外(如晚上、节假日)的停电锁梯制度,但锁梯前务必确认轿厢内无人。

二、在用电梯(特别是老旧住宅小区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现状分析及定期检验建议

1、在用电梯(特别是老旧住宅小区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现状。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早已实施多年,特别是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正式实施以来,绝大多数在用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已达到了现行检规和标准要求。

(2)仍有少数在用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在使用中不符合要求,时常引发乘客投诉,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极少数老旧住宅小区电梯(GB7588-2003正式实施前已出厂投用),因经济问题未整改,仍采用警铃装置或轿厢与机房对讲装置(机房长期无人值守),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又未能强行停梯(担心引起社会问题);二是不少电梯,在年度定期检验时紧急报警装置正常、有效,但其联接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被有意或无意断开、损坏,或者虽然联接正常但却无法保证长期有人值守;三是部分电梯虽按要求设置了紧急报警装置,但年度定期检验时未有效联通,现场检验员虽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但在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共同反馈“已整改”的书面回复后,便未经现场复检确认就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对以上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我们均认为属于“无有效对讲系统”。

2、“无有效对讲系统”电梯带来的安全隐患分析。

(1)轿外人员得不到明确的报警信息或根本无人得到报警信号(被困乘客报警无人响应)。采用警铃装置报警的电梯如楼层较高或者楼层虽不高但因环境噪声干扰问题,以及在某些特定时间(如晚上、节假日)和采用轿厢与机房对讲装置报警的电梯而机房无人值守时,一旦出现乘客被困轿厢则报警会无人响应。

(2)值班或救援人员虽得到报警信号但无法与被困乘客对讲和持续联系(乘客不知道自己正被救援)。采用“无有效对讲系统”报警装置的电梯,当乘客被困轿厢时,由于无法与轿外人员对讲联系,且报警后不知道是否已得到响应。乘客会焦虑不安并产生恐惧心理,有心脏疾病的乘客更是可能发病、昏倒,甚至有乘客会有扒门等鲁莽行为而导致事故升级。

3、定期检验建议。

(1)应按照检规规定,严格进行现场检验。所有在用载人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必须是符合TSG T7001-2009要求的对讲系统,且该对讲系统应是“全双工”(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的;并且当电梯行程大于30m 时,还要在轿厢和机房间设置符合要求的对讲系统(或称三方通话装置),同时轿厢内的报警装置应易于各类乘客识别和触及。

(2)复检问题。如前所述,发现紧急报警装置不通的问题后,确有部分检验人员未严格按规定赴现场予以复检确认(本人曾发现有少数在用电梯连续几年定期检验的整改项均涉及紧急报警装置不通)。据了解,不少兄弟检验机构也存在类似问题。众所周知,电梯作为一种机电设备,其机械或电气故障无法绝对避免,更何况还有停电等其它不可预知的外来因素,因此,电梯困人现象也难以完全避免。但是,很多的电梯困人最终演变、升级为人身伤亡事故,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事故当时的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无效。因此,建议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在本单位强调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整改项必须严格要求现场复检确认。

三、紧急报警装置检验的其它注意事项

1、TSG T7001-2009中所述的紧急报警装置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包括停电、电梯故障停梯时能实现与救援服务机构通话功能即为满足要求。应注意仅采用警铃或“半双工”的对讲机是不符合要求的。

2、救援服务应当为建筑物内的电梯管理机构,或者有电梯使用管理者指定的有效救援服务机构,而非机房。

3、对于TSG T7001-2009要求的“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应注意其可以是一个装置,也可以是两个装置;但对机房和救援服务机构之间未作明确要求。

4、对于电梯所在的建筑物停电时,还能实现有效通讯的拨号电话(该电话附近应固定有不能撕毁且标注有救援服务机构电话号码的标牌),在进行检验时,也应被视为符合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

参 考 文 献

[1]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安装监理述职报告篇(7)

一、营业场所安全(2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营业厅、监控室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营业场所周边环境状况,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物防设施(10分)

1、二层以下窗户未安装护栏或其他安全设施的扣0.5分;

2、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的扣0.5分;

3、金属防护门锁具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4、场所周边、围墙防护不严密的扣0.5分;

5、现金业务取出入口未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的扣3分;

6、现金出纳柜台结构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7、现金出纳柜台宽度或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8、现金出纳柜台上方未安装透明防护板或安装的透明防护板无检测合格报告的扣3分;

9、现金出纳柜台上方透明防护板长、宽、高、面积及其以上封顶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10、现金出纳柜台的台面设置收银槽长、宽、高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11、营业场所未建卫生设施的扣0.5分;

12、计算机房(室)未安装防盗门的扣0.5分;

13、计算机房(室)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的扣0.5分;

14、未配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或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失灵的扣0.5分;

15、未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的扣0.5分;

16、未配备自卫器材的扣0.5分。

(二)技防设施(10分)

1、监控设备

(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0.5分;

(2)营业场所门前区域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0.5分;

(3)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3分;

(4)营业场所内设置的自助机具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0.5分;

(5)运钞交接区未在监控范围内的扣3分;

(6)非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0.5分;

(7)场所内人员活动情况未在监控范围内的扣0.5分;

(8)营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不是数字录像设备的扣1分;

(9)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显示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的柜员操作和客户脸部特征的扣2分;

(10)视频监控系统不能辨别进出营业场所人员的体貌特征的扣1分;

(11)录像资料保存不到30天的扣2分。

2、报警及其他技防设施

(1)在已具备联网条件的地区,未安装与公安机关110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3分;

(2)二级风险以上单位枪弹库、计算机房(室)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的扣0.5分;

(3)一级风险单位现金业务柜台未安装连续记录的声音复核装置的扣1分;

(4)一级风险单位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或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及时准确报告入侵异常事件的扣1分;

(5)一级风险单位的入侵报警装置不具备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合设备联动功能的扣1分;

(6)入侵报警装置没有记录打印功能的扣0.5分。

二、金库安全(10分,保管箱库参照执行)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金库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检查录像回放质量,制度、预案、出入登记等有关资料。

1、库房结构(墙、顶板、底板)六面非主体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扣0.5分;

2、通风、防水系统不合格的扣0.5分;

3、金库门不符合标准的扣3分;

4、金库外隔离门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5、库区未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或入侵探测器不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入侵事件的扣2分;

6、在已具备联网条件的地区,库区未安装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2分;

7、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不能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的扣1分;

8、守库室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和可视/对讲装置的扣0.5分;

9、守库室内未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扣0.5分;

10、守库室设置方位不能有效控制金库出入通道的扣0.5分;

11、无人值守的业务库未安装声音复核装置的扣1分;

12、无人值守的业务库安防系统不能实现远程报警以及图像、声音等信息的传输监控扣1分;

13、一级风险单位守库室未设卫生设施的扣1分;

14、未执行双人守库(含远程监控异地守库)规定 的扣1分;

15、使用××××守库的,守库员使用××××不熟练及违反××××弹药管理规定的扣1分;

16、业务库清点室未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或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不能清晰显示工作人员操作情况的扣0.5分;

17、消防系统不达标的扣0.5分;

18、没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或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19、守库员对预案分工不熟悉的扣0.5分;

20、业务库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三、运钞安全(10分)

检查方法:检查运钞车车况,押运人员工作状态,制度、预案、登记记录等有关资料。

1、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100%或全部租用专业公司运钞的不扣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90%以上不到100%的扣0.2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不到90%的扣0.5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不到70%的扣0.7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不足50%的扣1分。

2、自有运钞车未制定押运途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0.5分;

3、押运员不熟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4、押运员押运过程操作行为不规范或警惕性不高的扣0.5分;

5、运钞交接登记手续不齐全的扣1分;

6、押运员不穿防弹衣、不戴头盔的扣1分;

7、押运员警戒站位不合理的扣0.5分;

8、长途(大宗款项)押运没有护卫车的扣2分;

9、运钞车交接款停靠位置不合理的扣0.5分;

10、运钞停靠及交接款过程不能够全程录像的扣2分;

11、运钞车内无通讯设备的扣1分;

12、押运过程中司机下车,车辆熄火的扣0.5分。

四、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自助机具、自助银行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自助机具防护

1、未安装防砸、防撬报警探测装置的扣1分;

2、不具备报警联动及报警联网功能的扣1分;

3、没有按照数字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扣2分;

4、监控设施不能看到操作人员的面部、出钞口及装钞过程的扣1分;

5、回放录像不能清晰显示操作人员面部特征的扣1分;

6、远程报警、图像、声音等信息传输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二)自助银行防护(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1、装填现金区未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且不具备报警联动功能的扣1分;

2、回放图像不能看清进出人员体貌特征的扣1分;

3、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装填现金区出入口未实施控制的扣1分;

4、自助银行门前及运钞车停放区域未安装监控设施的扣1分。

五、内部消防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消防设施,查看相关资料。

1、没有建立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的扣0.5分;

2、没有逐级防火负责人职责、没有岗位防火责任人的扣1分;

3、没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的扣1分;

4、职工不知道岗位责任区和岗位防火任务的扣0.5分;

5、没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人员的扣1分;

6、没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的扣0.5分;

7、没有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扣0.5分;

8、未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的扣1分;

9、不能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的扣1分;

10、不能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的扣1分;

11、没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记录的扣1分;

12、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消除的扣0.5分;

13、不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扣0.5分;

14、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扣1分;

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的扣1分。

六、计算机安全(10分)

检查方法:是的查看相关设施、设备和记录,询问工作人员。

1、数据处理中心计算机机房(室)在建筑物内没有设置为独立区域的扣2分;

2、没有专人值守、记录出入人员情况的扣2分;

3、防火、防水、防盗、监控、报警等设施不健全的扣2分;

4、系统不具有备份机,以便故障时切换使用的扣2分;

5、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处于不良备用状态的扣2分;

6、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

7、机房工作人员不熟知灭火、防水等有关操作的扣1分;

8、没有专门的设备档案备查资料的扣1分;

9、不能及时更换计算机的口令或密钥的扣2分;

10、员工不熟悉、不掌握突发事件预案分工的扣1分;

11、物防雷接地等必要防护的扣2分;

12、无机房专用灭火设施的扣2分;

13、县级金融机构没有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领导小组的扣1分;

14、发生计算机犯罪案件未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的扣1分。

七、案件方法能力(10分)

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没有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业务规范学习相关记录的扣1分;

2、二年内有内部人员违法犯罪,且违法犯罪行为与其职务有直接联系的扣1分;

3、员工业务不熟练,未能准确鉴别票据等真伪,引发案件的扣1分;

4、不具备身份证件真伪识别能力且无相关真伪识别装置的扣1分;

5、员工之间分工、复核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6、无防范案件预案或员工对涉及本岗位的防范案件预案不熟悉的扣1分;

7、保卫部门未将各类案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扣2分;

8、未将各类案件的情况、特点向员工及时通报的扣0.5分;

9、不严格执行有关业务操作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10、未开展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奖罚不分明的扣1分。

八、××××弹药管理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听取汇报。

1、未明确××××管理责任,未制定专人负责的扣1分;

2、没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不实行双人管理的扣2分;

3、××××、弹药没有分开存放的扣2分;

4、未建立严格的××××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的扣1分;

5、枪弹使用完毕,未及时收回的扣1分;

6、用枪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的扣1分;

7、携带××××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扣2分。

九、其他(10分)

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没有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扣0.5分;

2、未按时签订各级治安保卫责任书的扣1分;

3、未成立专(兼)职保卫机构的扣0.5分;

4、未配置专(兼)职保卫人员的扣1分;

5、未能保证安全防范建设资金投入的扣0.5分;

6、未建立对安全保卫人员相关的奖惩机制的扣0.5分;

7、员工不能熟练操作自卫器材的扣0.5分;

8、营业场所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扣0.5分;

9、一年内没有组织防抢劫演练的扣0.5分;

10、对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上级单位日常检查指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

11、各类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0.5分;

12、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不健全的扣0.5分;

13、员工不了解安全防范制度的扣0.5分;

14、员工不熟悉应急预案规定的处置方法的扣0.5分;

15、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内、外盗案件的扣2分;

16、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抢劫既遂案件的扣3分;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