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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11-16 11:31:42

勤工俭学论文

勤工俭学论文篇(1)

(一)相关立法不完善

当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得并不到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勤工俭学情况比较特殊和复杂,大学生在校学生的身份使得法律保护工作需要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做出解释和调整。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考虑到大学生勤工俭学遇到权益侵害的情况。此外《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虽然保护了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到校外去勤工俭学。而学生到校外去勤工俭学遇到的问题是《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管理不了的。另外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遇到问题的时候很难有一个方便的渠道解决问题。当前,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专门针对校外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条款,此外对于社会对大学生的市场需求也并没有专门的机构还有法规进行协调和规范。

(二)求助选择不多

当前大学生在校外勤工俭学出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能够求助的对象比较少。一般来说,劳动、工商还有公安和舆论是大学生的主要求助对象。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几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并不是帮助解决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问题。因此在求助的时候大学生很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要按照《劳动法》行使职责,但是校外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并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其次是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的介入一般来说很少有主动的,只有在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会介入。而其主要的管理内容是企业单位的登记还有营业执照的办理等,和大学生的权益问题关系并不大。再次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保护的是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一般来说企业或者单位很少会欺诈和威胁大学生。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属于严重问题。最后是舆论,而舆论的作用是警醒他人,防止出现类似的情况。所以说当前如果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出现问题,他们能够选择的求助对象并不多,而且求助效果也都不是很理想,

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关系,要进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首先要满足这样几个条件的一个。首先是劳动关系要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其次,劳动关系属于城镇劳动群众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再次,劳动关系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最后是劳动关系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同所招用的少量帮手和学徒。另外劳动关系属于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在保护范围之内。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劳动法之中计划经济的色彩也比较浓厚。《劳动法》规定只有属于上述五种关系之一才能够进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但是实际上《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相对来说是比较狭隘的。我国的实际劳动者之中有不少都是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而《劳动法》并没有将这些人划入劳动保护的范围之内。其保护的是达到法定年龄的、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比如说我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有社会组织里面的工勤人员、企业化管理体制的事业单位里面的非工勤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劳动法》也在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于虽然没有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但是实际上已经产生劳动关系的劳动人员也要进行保护。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关系

大学生勤工的法律关系一直比较复杂,这也是为什么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重要原因。

(一)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关系的两种意见

首先是劳动关系。不少专家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时候,实际上是和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在这一意见之中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当成具有从属性质的关系。也就是说直接将大学生看成是劳动者。所以他们提倡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应该属于《劳动法》保护,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劳动法》的使用范围,将大学生勤工俭学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笔者认为,这样的意见虽然考虑到了大学生勤工俭学具备有一定的劳动关系的特点,但是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复杂不仅在于此,相比较于其他劳动者来说学生显得比较特殊,他们属于在校学生范围,因此不是正式在编职工。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不需要承担勤工俭学大学生的社会保险义务。另外,大学生勤工俭学也享受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资。这主要是因为大学生不满足适用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其次是劳务关系。部分专家认为大学生不满足法律意义上关于劳动者的要求。因此在处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时候不能按照劳动者关系问题来处理。坚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坚决反对将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划入到劳动者问题之中。他们提出了这样一种意见,即大学生的勤工俭学问题应该是民事雇佣关系问题。但是如果采纳这种观点,许多大学生的权益就都得不到保障了。比如说劳动待遇、工伤还有保险等。此外因为大学生勤工俭学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一样,因此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就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大学生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大学生不仅要付出昂贵的诉讼费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对于不少本就家境贫寒的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他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二)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

其实这两种观念争论的焦点不是别的,就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否是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这一问题直接决定了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在考虑他们是不是劳动者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确定。首先我们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稳定而且长期的,即大学生会在固定的时间、到固定的地方去参加工作,并且按照正常的流程取得报酬、并且其所做的事情和他的专业关系比较大的话,那么这些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是可以被当成法定劳动者看待的。

四、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法律保障

改进大学生权益保障工作的质量首先就要求我们完善立法,给大学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可以将大学生看成是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并且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非全日制劳动者用工保障制度。其实就是将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当成是主体之一进行考虑。再进一步的话就是将《劳动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扩大其适用范围,将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保障范围之内,给予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合同的权利。这样一来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此外我们还应该就调整的《劳动法》进行科学的解释,并且出台正规的司法解释。最后,我们要在制度这一高度保障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要求用人方和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签订书面合同以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除了立法之外,政府部门也要积极介入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解决之中。首先,劳动部门应该主动介入到这一问题之中,主动监督用人方的工作有没有做到位。笔者认为,劳动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比如向法国劳工视察组织、工会等学习经验。其次,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止中介骗取大学生的钱财。此外司法也可以考虑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大学生勤工俭学诉讼问题简单化、快捷化,为大学生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二)大学生和学校应该注意的地方

大学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此外大学生还应该对《合同法》和《劳动法》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这样当自己遇到问题的时候就不至于手足无措、毫无办法。另外大学生在寻找中介机构的时候也要好好考察中介机构的合法性,查看中介机构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要尽量选择那些名声比较好、诚信度比较高的用人单位。此外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时候要尽可能地和用人方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学校而言,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必要的时候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五、结语

勤工俭学论文篇(2)

关键词:提高小学生;计算能力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6-157-01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教育思想的基本原则,是执行教育方针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早在上个世纪末,列宁就曾经指出:“没有年轻一代的教育和生产劳动的结合,未来社会的理想是不能想象的。无论是脱离生产劳动的教学和教育,或是没有同时进行教学和教育的生产劳动,都不能达到现代技术水平和科学知识现状所要求的高度。”在我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始终是我们党的教育路线的基本原则。所以我们应大力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有效实施素质教育,以对立正确劳动观、财富观,塑造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与道德品质。

一、勤工俭学之于素质教育的作用

1、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生存意识

勤工俭学可以有效树立学生们劳动光荣,自力更生的生存意识和观念,使他们可以通过劳动尊重劳动者,热爱劳动。与此同时,还可以以劳动实践强化学生们的切身感受,使之理解解并摒除不健康的封建思想残余,改变劳动低下,学而优则仕的陈腐观念。另外,还可以使学生们在学习中增进劳动技能,改变那种高分低能的书呆子现象。使我们的学校教育不仅可以教育出学习好的学生,还可以教会他们掌握求生知识,懂得生存之道,使他们健康成长为具备科学知识的新型劳动者。所以适当参加劳动,进行勤工俭学是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生存意识的有效途径。

2、促进身心健康,培养劳动观念

在勤工俭学的过程当中,学生们不仅可以增长劳动知识还可以锻炼身体,培养树立他们勤劳、互助,有效协作的良好品质。使一些劳动技能好但学习不好的学生和一些学习成绩好但缺乏劳动技能的学生可以互相帮助、共同促进。从而使勤工俭学的过程成为学生们提高劳动能力,强化自身认知、树立自信心的过程,并且通过“勤工俭学”,参与适度的适动,可以使学生们的各个方面有效协调起来,培养学生们热爱劳动的情感,开发他们动手动脑的能力和发挥他们潜在的创新意识。

3、建立沟通合作渠道,培养团结协作精神

勤工俭学的实施过程,是学生们团结协作的过程,同时也是他们相互沟通共同合作完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使学生们明白,团队的重要性。而且在共同劳动的过程当中,学生们共同参与,携手并肩,不仅可以感受到劳动的乐趣,更可以增进学生们之间的友谊,强化班集体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具有比课堂上更佳的合作意识培养作用。

4、开发校本资源,促进学以致用

素质教育要求学校因地制宜地挖掘校本资源。所以,创建一个特色的劳动基地,也是校本资源开发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其可以给学生丰富的感情认识、取得经验,更可以使学生们可以在劳动中学以致用课本上学到的东西,使理论与实践想结合,通过劳动应用加深学习印象。

二、勤工俭学素质教育的实施原则

1、育人为主,效益为辅

勤工俭学不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是重在育人授理。所以在勤工俭学当中,应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使学生们懂得勤工俭学的目的和意义,懂得勤工俭学的过程是使他们增长劳动能力,认识社会、丰富经历,锻炼自我的过程。由于勤工俭学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顺利完成学业,而且还可以使他们在勤工俭学的过程中,培养自身的创新意识、自我动手能力,为将来的就业和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栋梁之才。

2、加强引导,联系社会

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以及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已得到并将一直得到国家政府和教育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就以学校的实验基地来说,有菜地,蘑菇、小型养殖场,与教本上的内容相结合,可以使学生们亲自动手操作,料理,一边学习理论知识,一边宣传勤劳致富等思想,还可以亲自动手实践。寓教于乐,玩学结合,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劳动技能,又可以使学生在实践当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增加劳动观念,培养劳动热情,养成珍惜劳动成果的良好品质。

3、合理规划,贴合实际

组织开展勤工俭学要切合本地、本校实际,不能单纯跟风、盲目模仿,而是要根据现实情况,结合现有的场所和劳动项目,看是否符合中小学生的劳动特点,同时兼顾勤工俭学的经济效益,但这不是主导因素,重要的还是要考虑学生们知识、技能以及情感和品质的增进和培养。

4、常抓不懈,劳教结合

勤工俭学指的是一边求学读书,一边劳动、工作。它是学校实施劳动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因此,其和其它的教学活动、文体活动、科技活动以及社会公益劳动一样,属于学校教育活动的一种。其进行勤工俭学,实施素质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并不是一次为之就可以产生作用的,而是需要学校常抓不懈,做好劳教结合才能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可见学校的勤工俭学活动与推进素质教育有着紧密而又直接地联系。我们应在遵从勤工俭学原则,充分发挥勤工俭学作用的同时,在实施过程当中注意正确处理好育人和创收的关系、教学与勤工俭学的关系以及创收与助学帮困的关系,以便更好的促进勤工俭学在素质教育过程当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因此要持续扎实的开展勤工俭学,使之在素质教育的过程当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思旭.柳静荣.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J]宁夏教育,2007,(Z1).

[2] 汤 艳.勤工俭学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作用[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12).

勤工俭学论文篇(3)

[论文关键词]节约型校园 艰苦奋斗 勤俭意识 教育和培养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所面临的挑战不断加大,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人民逐渐意识到能源短缺、资源浪费给日常生活所带来的种种困难,于是“节约”正以一种文化理念的身份走入公众视野,成为当今社会讨论的热点。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引导、发动全社会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共同努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该指导方针为我党推进高校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友好型校园及升华执政理念指明了方向,在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进程中,高校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人才摇篮,更应充分意识到珍惜教育资源、构建节约型校园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新形势下构建节约型校园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勤俭节约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党树立优良党风的有力口号。艰苦奋斗精神与勤俭节约品质对于民族、国家乃至全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推进作用。现如今,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以及节约型社会的步伐,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宝贵精神更具时代意义。另外,高校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人才库,更应该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为此,学校应该从教学、实验、后勤、管理等多个方面多管齐下,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范制度,适应大学生思想行为变化,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新形势下艰苦奋斗和勤俭意识培养的重要内容

在当今形势下,高校进行艰苦奋斗教育和勤俭节约意识培养应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高校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方式,引导大学生积极客观认识我国国情,并使大家逐渐认识到:我国的综合国力水平虽然在不断提高,但距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有待加强。我国人民也仍然不富裕,生活水平也有待提高。要认识到改变这一现状需要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通过教育,希望可以使当代大学生对我国的基本国情有一个更长远的认识,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2.结合党的历史使命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我国要赶上发达国家的经济与科技发展水平,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我党的历史使命,只有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时期的艰苦奋斗,才能实现这样伟大目标。因此,在全国高校中进行勤俭节约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必须有效推进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优良作风。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强国梦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是全体中国人民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阶段。从这一现实出发,我们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还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中国人民尤其是中国大学生没有资格去像其他发达国家那样“高消费”与超强消费,尤其不能铺张浪费。因此,在高等教育阶段,对大学生进行及时引导,使之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在日常的生活中,无论思想还是行动上都践行这一优良作风。

3.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空前伟大的事业。我们现在所取得的成就,还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之后还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还将继续在崎岖的道路上摸索前行,也将创造更伟大的成就。在高校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一定要树立当代大学生正确消费观,明确消费水平与生产力的关系,要让学生明白: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并非拒绝改善人民生活,相反,正是为了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把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建立在生产力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只有生活和消费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才能使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同时提高。通过教育,使大学生摒弃并不符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针的消费理念,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用实际行动营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新形势下艰苦奋斗和勤俭意识培养的重要方式

新形势下,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是发展的中流砥柱,是一群掌握了大量知识、初步形成了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的活力群体,他们的思想、言论及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了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方向。目前,部分高校学生存在贪图享乐现象,经济上消费无节制,生活上自理能力差,学习上更是缺乏钻研拼搏精神,工作中则存在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等弊端。同时,还存在心理素质较差、心智不成熟的现象,如缺乏团队意识、奉献精神,面对挫折易悲观失望等问题。基于当前大学生的思想现状,结合高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大学校园中弘扬艰苦奋斗品质、普及勤俭节约刻不容缓。对大学生进行艰苦奋斗教育和勤俭意识培养,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然而大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艰苦奋斗精神教育工作,以及节约型校园的成功构建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的实现需要高校抓住时机、创新形式、营造气氛,从学校的教学、后勤、办公及生活等细微处着手,以逐步实现。具体来说,构建节约型校园,培养大学生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意识需做到如下几个结合:

1.实现艰苦奋斗和勤俭意识教育工作与理想信念教育的紧密结合。在日常的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工作中,融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教育,站在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宏观角度,引导大学生不断超越自我,树立远大理想,培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一方面,高校应积极宣传雷锋、焦裕禄等先进模范人物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光辉事迹,邀请当代的先进人物来校作现场报告,从而为大学生建立正确科学的三观树立榜样。另一方面,高校应该积极倡导政工领导干部及在校老师在各个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注重大学生身边的模范行为并予以表彰,从而为广大高校学子树立现实版的良好范例。

2.实现艰苦奋斗和勤俭意识教育工作与水滴石穿的养成教育的紧密结合。2004年5月28日,召开的在全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围绕主线,贯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方针,把勤俭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教育融入日常的学习与生活中,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强化劳动观念,从而深化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实现艰苦奋斗和勤俭意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紧密结合。强调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接受实际锻炼,这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1958年,同志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提出了在学校中实行半工半读,学生要参加生产劳动、接受实际锻炼的思想。认为学生可以从社会劳动中体会到知识的宝贵、创业的乐趣,尤其是可以明白奋斗的艰辛,从而激发刻苦学习的动力和热情,锻炼吃苦耐劳和坚忍不拔的毅力,进而去回报社会、服务人民。为此,学校可以组织青年学生走访革命老区感受先辈们艰苦奋斗的精神,组织大学生到相对落后地区开展社会调查,亲身观察老百姓的疾苦;鼓励学生为失学儿童、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捐献爱心等实践活动,都可以增强当代大学生艰苦奋斗精神和勤俭节约意识。

4.实现艰苦奋斗和勤俭意识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目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投入普遍偏弱,并且主要以理论教育为主。针对当前大学生的身心特点,改变原始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增加受挫能力培养力度,如有需要可适当加入受挫能力的实际训练,帮助大学生磨炼意志、增强自信,从而使当代大学生走入社会后可以从容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各种困难。此外,由此还可以增加更多接触困难的机会,在战胜困难中明白困难也是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从而增强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自觉性,并在同龄人中掀起艰苦奋斗的热潮。

勤工俭学论文篇(4)

【摘要】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在勤工俭学中还存在不少困难,而且法律维权的问题也有待完善。本文在对高校勤工俭学进行概念界定、现状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大学生勤工俭学权益受损的原因,最后建设性地提出了大学生勤工俭学维护权益的法律途径。

关键词 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问题初探

【作者简介】鲍志伦,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和人才管理。

一、勤工俭学概念的基本界定

(一) 勤工俭学的概念

勤工俭学( Part-Work and Part- Study Sys?tem) , 又称为勤工助学( Part- Time Job FacilitatingSystem) , 是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通过生产实践接触社会, 增长才干, 并以劳动报酬维持生计的行为。一般而言, 勤工俭学包括校内勤工俭学与校外勤工俭学。

(二) 勤工俭学的功能

众所周知, 勤工俭学最明显的功能是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资助, 除此之外, 勤工俭学还具有励志育人的功能。

二、我国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状

(一) 我国高校勤工俭学的现行立法

目前, 我国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6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具体而言, 我国高校勤工俭学的现行立法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仅对校内勤工俭学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对学生自行联系的校外勤工俭学在立法上基本没有规定;第二, 对勤工俭学的规定过于宽泛, 未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问题, 如纠纷解决机制等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问题。其中, 针对性最强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也仅有31条, 而且其基本上是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进行规范, 没有把勤工俭学作为一个系统的制度来把握。综上所述, 国内目前关于勤工俭学的立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 我国高校勤工俭学的渠道

调查表明, 目前我国在校学生勤工俭学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 通过学校或者学校勤工助学中心的安排获得勤工俭学的机会。但是此类勤工俭学一般岗位较少, 因此在数量上供不应求。第二, 通过学校社团与企业建立勤工助学的合作关系, 在学校社团的组织下进行勤工俭学。此类勤工俭学一般由学生社团进行组织安排, 学校进行一定的监管。第三, 通过校外中介机构的联系进行勤工俭学。例如通过家教中心的介绍获得“家教”资格。此类勤工俭学通常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用, 或者中介机构对勤工俭学的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第四, 学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的勤工俭学。此类勤工俭学一般由学生与用人单位自行联系。其勤工俭学的方式包括知识输出和劳务输出, 主要有家教、兼职、零工等几种类型。

(三) 我国高校勤工俭学面临的问题

如前所述, 虽然高校勤工俭学制度为广大在校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机会, 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勤工俭学立法尚未完善, 同时在过程上缺乏有效监管, 因此, 我国高校勤工俭学面临着一些问题。

1.拖欠劳动薪酬。低薪和拖欠报酬是勤工俭学过程中学生权益受损最为常见的现象。尤其是欠薪在校外勤工俭学中较为普遍, 甚至在某些校内勤工助学中也存在。由于勤工俭学在法律上不视为就业, 一般很少签订书面合同, 双方权利义务基本上依靠雇主或者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由于未签订合同, 事后雇主赖账, 学生往往缺乏相关的证据从而遭受损失。

2.非法扣押现金、证件。许多中介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为控制学生,往往强制性要求学生事先必须提供押金或者证件。学生为获得工作机会, 往往无奈应允, 在发生纠纷后, 中介机构或者用人单位通常以扣押的物品相威胁。虽然我国(原)劳动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但是在勤工俭学过程中用人单位扣押现金、身份证、学生证的现象却屡见不鲜。

3.中介服务机构鱼目混珠。目前, 由于对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制,因此,市场上的各种中介机构良莠不齐, 其中存在不少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的诈骗。这些中介机构抓住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特点,以优厚的报酬为诱饵吸引大学生,让打工的大学生预先交纳押金或者其他一些费用, 如服装费、建档费等,然后以种种借口辞退大学生, 或者突然消失。

4.缺乏纠纷解决机制。由于勤工俭学不属于劳动就业, 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 一般不适用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因此, 就目前而言,作为弱势群体的学生, 在勤工俭学发生纠纷时, 其权益的维护除了进行一般的民事诉讼之外, 并没有相应的职能机构进行管理, 在程序上也缺乏相应的解决机制。

三、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受损的原因

(一) 法律意识淡薄

从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出,造成大学生勤工俭学权益不断受损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关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这不仅仅是说大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有关法律规范,也包括那些中介机构、雇佣者无视法律的规定,知法犯法,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缺乏、权利意识薄弱以及法律信仰缺失。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仍然比较贫乏。虽然各高校都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是很多学生根本不重视这门课,更不用说对一些部门法的深入学习。此外,当权益受损时,绝大多数大学生放弃维权。法律意识不仅包括权利意识,也涵盖义务意识。作为一个公民,享有基本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过程中,不少中介机构、雇佣者却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进行欺骗,或者任意克扣大学生的报酬,甚至对大学生进行人身攻击,这不仅违反了民法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可见,这类主体法律意识(主要指义务意识) 的淡薄成为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受损的原因之一。

(二) 立法制度欠缺

关于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关系的定性,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而1995年劳动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可知,在勤工助学中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被定性为劳动法律关系,由此可推知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能是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把大学生勤工俭学中的法律关系定性为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大学生的权益保护极为不利。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种类繁多,有些是从事操作比较简单,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务性工作,例如搞促销、发传单,也有一些学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来达到勤工俭学的目的,譬如家教、网络管理、网页制作、音乐编辑、广告包装设计等。根据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性质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是介于大学生和雇主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是一般的民事关系。另一类是介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类主体的法律关系应该定性为劳动关系。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关系具有复杂性,而这一主体又相对特殊,现有法律将其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外有其合理性,但只按照一般的民事关系处理又不能有效保障大学生的权益,现有立法存在明显不足,亟待改进。

(三) 维权道路艰辛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法律对公民权利规定得再完备、列举得再全面,如果在遭受侵犯后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救济,那么这些法律上的权利就成为一纸空文。维权的合法途径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维权方法看似很多,然而这些方法在大学生勤工俭学过程中未能较好地发挥其作用。协商是指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商量以便取得一致的意见。但是在校大学生相对于社会上一些人而言,经济上不独立,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缺乏社会经验,属弱势群体,与其他民事主体相比处在相对不平等的地位,这在事实上很难做到平等协商。调解是指在第三方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斡旋、劝说,促使他们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活动。这个第三方,可以是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还可以是包括仲裁委员会以及学校在内的其他主体。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解,而大学生勤工俭学一般不在其范围内。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很难参与进来,且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均没有强制执行力。法院调解是一种诉讼调解,只有起诉以后法院才有可能进行调解,但是正如下文所说,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很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不太可能出现法院调解。仲裁调解的前提是存在仲裁。然而大学生勤工俭学协议中用人单位为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可能与勤工俭学的大学生约定仲裁条款,更何况许多大学生勤工俭学根本没有与雇佣者签订协议。此外,由于大学生勤工俭学不适合用劳动法来保护,也就没有所谓的仲裁前置。学校为保障自己学生的利益,有可能参与到调解中来,但是学校调解的效果并不理想。学校一般调解通过学校勤工俭学指导中心寻找兼职而发生的纠纷,而对于那些通过自己或者中介寻找兼职的学生,学校可能基于种种原因不出面调解。总之,调解种类看似丰富,但是这一维权途径在勤工俭学方面却行不通。那么大学生是否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在实践中却陷入困境。由于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在校学习,而依法维权比较繁琐,一场争议的解决,一般要经过起诉、开庭、申请执行等过程,时间漫长,程序复杂,又需要支出较高的费用,与大学生兼职所得的收入相比,维权成本太高,当大学生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往往采取放弃的做法。

综上所述,大学生如果在勤工俭学中权益受损,其维权途径理论上虽可行,但是实践中却不尽如人意,大学生维权道路仍十分艰辛。

四、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保障的法律途径

(一) 提高法律意识

要更好地保护大学生在勤工俭学中的权益,首先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应该主动地去学习法律知识,选修与法律相关的课程,阅读法学书籍,关注与法律有关的报道,了解法律动态。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应该注意自我保护以及加强维权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落实到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应多了解中介机构、雇佣者、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如是否依法核准登记;是否有公开的字号、固定的场所;经营范围是否合法等等。其次,大学生应当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协议,而且要明确合同的内容,对于不清楚的条款要求解释,对不合理的条件要提出更改或删除。最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一旦发现雇用劳动方有侵权、违约等违法行为时,应当积极收集保存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除此之外,也要增强中介、雇佣者的法律意识。首先,要提高中介、雇佣者对法律的熟悉程度,明确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因为确有小部分中介和雇佣者侵犯大学生权益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其次,此类主体也要确立对法律的信仰。法律信仰不仅是对法律的信任,也包括对法律的尊敬和服从。在实践中,有些中介、雇佣者为谋求自身利益,知法犯法,藐视法律,这正是法律信仰缺失的表现。

(二) 完善立法体制

根据上文对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关系以及立法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立法是相当的不完善。鉴于大学生勤工俭学工种的多样性以及所产生关系的特殊性,不能将劳动法中所有规定都适用于大学生勤工俭学,《劳动法》未将勤工俭学纳入其保护范围,也有其合理性。那么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益保护到底该何去何从?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大学生这一特殊主体出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牵头出台专门规定,规定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法律性质,明确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权利义务,完善其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大学生勤工俭学中属于一般民事关系的,可以直接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而对于其中属于劳动关系的,可以参照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 拓宽维权渠道

如上文所述,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维权途径维护大学生勤工俭学中的权益并不乐观。如何拓宽维权渠道,从救济层面上有效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入手。

1.建立以学校为主、多方参与的维权长效机制。大学生如果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捍卫自己的权利的。学校作为学生的管理者,应该把维护学生权益当作大学的工作重点之一,在学生权益受损之时应该调动可以辅助的力量积极予以协助,发挥好学校调解的作用。同时社会有关部门也可成立不同层次的大学生权益服务中心,使大学生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都能很快找到维护中心,有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将大学生勤工俭学中的纠纷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狭义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我国法律是以列举的方式进行规定,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是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是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是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是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只是刑事案件中的盲、聋、哑人及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除第五项大学生可申请法律援助外其他情形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范围极为狭窄。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一项保障社会贫弱者权利平等的制度。而大学生在勤工俭学中,相对其他主体属于弱势群体。正如有人建议将低保对象、农民工、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一样,笔者认为也应该从法律关系主体特殊性出发,将大学生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这符合法律援助的宗旨,也能够拓宽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维权渠道,保障其权益。

五、总结

大学生勤工俭学合法权益的维护,除了完善立法保护外,还需积极引导在校大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规范劳动市场以及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等辅助措施。由于目前调整用人关系的法律体系还不尽完善,劳动法与民法并行调整的局面还将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大学生勤工俭学权益的维护,必将纳入到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由完善的劳动法典进行统一调整。

参考文献

[1]马丽,胥玲英.论大学生勤工俭学中权益的法律保障[J].中外企业家,2012,(6).

勤工俭学论文篇(5)

关键词:勤工俭学;自主创业;大学生

引言

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已得到并将一直得到国家政府和高等院校的重视。勤工俭学在我国已不再是贫困学生的专利,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陆续走进了勤工俭学的行列。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目的已由过去单纯地为了获取物质回报,转变成在获取物质回报的同时提高自身社交等各方面的能力。通过对高校勤工俭学的现状作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前景予以充分估计的基础之上,探讨大学生的自主创业之路,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对策。

1 当代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状

1.1客观方面。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途径主要集中在家教、公司兼职、寒暑假打短工这三种类型,但这三种类型能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和岗位毕竟是有限的,无法满足广大大学生的需求。从大学生自身条件和相应报酬等方面综合考虑,家教是最适合学生的勤工俭学方式之一,但目前家教市场呈现出僧多粥少状况,通常是一个家长进入家教市场,四五个学生相涌而上进行自我介绍,到最后这位家长甚至一个学生也没挑走。而公司兼职的大学生也是发发传单、送送报纸或做做推销,这种兼职形式时间短且具有偶然性,根本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需求。

一些中介公司或个人利用大学生急于寻找兼职工作的心态,往往以押金或服务费的名义向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钱到手后马上销声匿迹;其次,一些雇佣者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把他们视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克扣拖欠其工资报酬;而校方又很难对此进行有效干预,各种纠纷难以得到合理解决,学生也只得自认倒霉吃亏。

1.2主观方面。在参与勤工俭学的过程中,一部分学生好高骛远,急功近利,责任感不强,影响工作单位的接纳程度;另一部分学生因贫困而产生自卑心理,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不能做好本职工作;还有少部分学生因技能不高,基本的办公软件、实验仪器等不会正确操作;甚至有部分学生只知沉迷于吃喝玩乐,影响校园文明,使勤工俭学活动产生负面效应。

经过调查显示,有46.28%的大学生认为勤工俭学的目的只是为了赚钱,反映了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功利心较强。正是因为在认识上存在这种偏颇,绝大部分大学生出现“勤工逃学”、“勤商助学”等现象,更有甚者为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而在歌舞厅等非法场合陪酒陪舞、参与非法传销等。从长远眼光看,这既耽搁了他们的学业,又使其人身安全存在严重的隐患。

2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与前景

近几年来,我国实施人才发展战略,高校扩招导致在校大学生人数迅猛增长,随之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也日益严峻。如果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进行有效引导,将不仅解决他们自身的就业问题,而且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

2.1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1998年5月,清华大学举办首届创业计划大赛,大赛历时5个多月,共有320名同学组成98个竞赛小组递交了114份预赛作品。由于比赛本身的性质和它在中国的首创性,受到了众多媒体、专家、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的密切关注。创业计划大赛成为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全国高校中掀起了一轮创新创业热潮,并孕育了一批高科技公司,如易得方舟、视美乐等。视美乐团队更得到上海第一百货股份有限公司5250万元风险投资,开创了中国大学生创业同风险投资相结合的先例。

尽管社会各界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寄予了厚望,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以有效引导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但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并不多,成功者更属凤毛麟角。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成功创业率只有2%~3%。

2.2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前景。(1)从国家政策看,日前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温家宝总理在多个不同场合表达了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关注。中央政府与各地方政府出台了系列的创业优惠政策。尤其是在注册资金方面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到位灵活,极端的说法是一元钱就可以当老板;且注册手续简单,费用较低。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自主创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这给大学生自主创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2)从自身发展看,大学生创业具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在有自主创业理想的学生中,大部分都做过兼职或当过学生干部,因此他们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这更有利于其进行自主创业。第二,大学生自主创业群体具有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层次丰富、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等特点,他们若能将所学专业技术与创业活动相结合,学以致用,必定能在技术创新上独树一帜。第三,古语云:“初生牛犊不怕虎”。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热情高,冲劲足;而且他们拥有年轻的资本,即使失败,仍有毅力和机会从头再来。

3 架设起由勤工俭学通往自主创业的桥梁

从上文对勤工俭学现状和自主创业前景的分析表明,自主创业越来越成为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而目前的不足是勤工俭学与自主创业犹如两栋独立的楼阁,没有架设起一座由勤工俭学通往自主创业的桥梁,因此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3.1健全勤工俭学体制,更新管理观念,为大学生由勤工俭学走向自主创业提供客观基础。目前社会用人需求量较小,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偏多,供需矛盾突出,为使勤工俭学工作有效开展,必须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联络勤工俭学岗位,指导勤工俭学过程,并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勤工俭学培训机构,使大学生在勤工俭学之前就学到一些基本技能技巧,增强防备受骗上当以及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大学生勤工俭学能力;同时,勤工俭学主管部门还要制定规范、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有章可循,促进勤工俭学工作安全、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从而为大学生由勤工俭学走向自主创业提供必要的客观基础。

3.2学校应充分发挥就业导向功能和培养塑造功能,增强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在学校中进行创业意识教育,有利于在大学生心中播下创业种子,引导大学生把创业作为今后就业的一种途径,并做好自身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准备,从而更有利于大学生今后的自主创业。与此同时,在条件较成熟的学校开设有关创业方面的课程,使大学生初步了解取得经营资格的程序和筹措创业资金的渠道,掌握自主创业经验和经营原则,防止违规操作。这就使高等教育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大学生通过学习除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外,还具备了一定承担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使其少走弯路,并增强自主创业的积极性。

3.3大学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条件与社会需要,把握商机自主创业。由于大学生对社会的了解认知程度远远不够,他们从相对单纯的校园走出来就直接参与激烈而残酷的市场竞争。这就要求大学生在勤工俭学的过程中把握好“天时、地利和人和”三大因素。尤其是大学生创业者要充满信心,在勤工俭学的同时,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好“天时、地利”两方面外因,正确把握国家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宏观政策,并根据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确立自主创业的具体方向。转贴于

2009年3月26日,重庆师范大学举行大学生创业基金首批发放仪式,白云安等5名即将创业的大学生凭借自身实力获得学校共10.5万元的资助。该校首批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设立“重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规定凡在校大学生均可向学校申请创业基金。与此同时,该校还成立了“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下设“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大学生创业项目的规划、组织和实施以及基金的运行和日常管理。大学生专项创业基金的设立,有利于鼓励和扶持在校大学生大胆创业,并通过这个平台,激发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勇气,有效引导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从而实现其对大学生就业的有效带动。

4 结论

勤工俭学是联系学校和社会的纽带之一,既有利于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也可以使学生开阔眼界,直接接触社会,把在学校里学到的东西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去,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增长新的知识和才干。自主创业不仅需要资金,还需要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等。大学生通过参与各种社会劳动实践,加强了时间、效率和劳动观念,在沟通能力、理解能力、接受事物的能力和自立能力等方面均得到了提高;同时,通过勤工俭学还增强了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这就为大学生步入社会,进行自主创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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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佚名.大学生自主创业现状[OL]:bys.hqu.edu.cn/newsh/guidance/zzcy/20081110094424.htm,2009-03-06.

[5]刘舒敏.大学生勤工俭学现状与对策[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8,2:1-2.

勤工俭学论文篇(6)

[关键词]高职院校 高校贫困生 勤工俭学 资助体系

勤工俭学是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当代贫困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是加强和改进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面对当前高校勤工俭学工作存在困难,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勤工俭学工作的有效途径。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了谈勤工俭学在高职院校大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作用。

一、勤工俭学在大学生资助体系中的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在教育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大局,保障广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意见》强调指出,帮助数百万高校贫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勤工俭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有助于贫困大学生的健康成才。

1、提高贫困生的思想素养,强化自身修养

通过勤工俭学,大学生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苦、生活的艰辛,学会了计划开、支勤俭生活、学会理解、懂得感恩。明白了独立自强的内涵,树立自信心和责任感,增强了自我约束和管理,有效地帮助大学生培养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锻炼品格毅力,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增强贫困生的专业技能,提升竞争实力

勤工俭学是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实践活动,是课堂教育的补充和扩展。它不仅能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锻炼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还能帮俭学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得到社会的认同。同时,大学生通过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活动,可以检测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

3、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自主创新能力

在勤工俭学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学到人际交往的知识和经验,积累开展社会活动的能力,在实践中发现自身价值。为广大贫困学生提供走向自主的经济基础,促进大学生生活自理。帮俭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地结合实践来设计自己的人生道路,用自己的知识为周围的人和社会服务。

二、当前高校勤工俭学工作现状与问题

我国大学贫困生占了高校学生总数的20%,由于地区的发展不平衡、资助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仍有不少贫困生未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

1、大多大学生认为有必要勤工俭学

根据调查显示,有54%左右的大学生认为勤工俭学是有必要的。这充分表明:大学生对待勤工俭学的态度是积极的。

对于大学生个人来说,渴望独立,需要独立,打工可以锻炼家庭富裕的同学,也可以减轻家庭情况不好同学的经济负担;打工把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更好的巩固了我们的知识。

2、勤工俭学岗位层次较低,多以劳务型为主导

勤工俭学岗位应该是多层次、全方位的。然而,高校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的层次均较低,多停留于低层的劳务型,如校园安全巡逻、图书馆书籍的整理、实验室打扫卫生等。这些勤工俭学的岗位不需要发挥专业特长或运用相关技能,对学习专业知识促进不大,无法体现大学生的价值。

3、勤工俭学主要集中在校园,渠道狭窄

目前,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范围还是集中在校园,使得贫困生需要和岗位供需矛盾日渐突出。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迫使越来越多大学生希望走出校园。

4、勤工俭学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不规范

勤工俭学岗位的社会化困难重重。一方面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不够,学校难以获得更多适合大学生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高校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如学籍管理、学年制度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难与社会提供的岗位要求协调,因此制约了勤工俭学活动的进一步拓展。

三、加强和完善高职院校勤工俭学工作对策与建议

一般高校都为贫困生提高了勤工俭学的机会和岗位,初步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免”为主体的多元化大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推动勤工俭学政策的实施,促进资助基金的可再生增长和不断优化资助体系内部结构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1、完善勤工俭学体系

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建立起了大学生勤工俭学中心,在学校各个管理口都设置有勤工俭学岗位,但岗位少,需求旺的矛盾仍很突出,这就需要高校管理部门一方面增设勤工俭学岗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自身经济状况,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另一方面高校可以专门建立勤工俭学项目,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己进行管理。

2、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当前,各大高校都非常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定期不定期的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搭建各种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虽然深知素质培养的重要性,但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由于经济拮据,尽可能的少参加活动,以致失去锻炼各种能力的机会。对这种现实存在的问题,高校应当给予足够重视,并尽可能地创造条件满足这部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需求。

3、增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援助

有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这部分学生往往能够得到高校乃至社会的极大关注,学费以及生活费问题能够通过各类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得到解决。而有很大部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于老、少、边、穷地区,他们在城市的生活技能、工作技能、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弱势,时间一长,往往会有技不如人,缺乏自信的思想出现,进而导致学习、就业的各种困难。

综上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给予经济资助的同时,帮助实现精神解困,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解困,为大学生提供成长成才支持服务。通过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俭学与勤工俭学结合的资助模式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将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提升到人才培养的高度,把它作为正规教学的有益补充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勤工俭学活动的正确宣传。

参考文献:

勤工俭学论文篇(7)

关键词: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203-02

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任,也代表着社会文明道德风貌。大学生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更重要的是要拥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大局意识。但是,目前在大学校园这个教书育人的场所,浪费现象随处可见,节俭意识淡薄表现得较为明显。节俭是指有节制的控制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而节俭意识通常是指支配人的节俭行为的一种思维方式,需要正确的引导和培养。2013年,作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栋梁,其节俭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其个体的发展,反映着国民素质的综合水平,对构建节约型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当前部分大学生节俭意识弱化问题,须引起高校、社会的重视和思考。

一、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的突出表现

部分大学生,经历了紧张而劳累的高考,进入大学后马上放松下来,离开了家长的监督和管辖,肆无忌惮地浪费时间,逃课、旷课等成为常事,把时间花费在看电影、玩网络游戏、看小说、逛街、网购、谈恋爱和与朋友聚餐等娱乐项目上,不仅浪费了时间,造成学习成绩下降、考试挂科等后果,而且影响了学业,对大学生自身的成长成才极其不利。

1.对物质、资源的浪费

大学生舌尖上的浪费令人触目惊心,烟台大学的食堂保洁员自发的捡起学生剩下的馒头就餐,对大学生产生了心灵的触动,并且对自己的浪费行为感到惭愧,通过此事多数大学生改掉了不良习惯。

大学生在校期间自己控制经济支出,由于学生的自尊心和攀比心理等原因对品牌服装、手机和电子产品、化妆品、名牌包等均有较强的购买欲,并且频繁更换,不珍惜父母的劳动成果,甚至家庭困难的学生也不例外,不但增加了家庭负担,同时也助长了大学生不良的生活习惯,对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有着消极影响。部分学生根本没有节约意识,认为节俭早已经过时,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时买来的学习资料还没有使用就扔掉了,对学习资源根本不爱惜。

2.学习上缺乏刻苦钻研、艰苦奋斗的精神

目前,高校的校园里学习风气不浓。笔者到图书馆考察发现真正借书学习的学生不多,只有到临近考试的时候人数才会增加,临阵磨枪现象突出。更为严重的是,个别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严重,不肯吃苦学习,总想着不劳而获,助长了不正之风,更有人认为及格就可以了,多了浪费。论文抄袭现象屡见不鲜。个别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劳动中也表现不积极,不愿意从事劳动。在研究方面,照搬他人的研究成果和数据。毕业论文撰写方面,抄袭论文、不讲诚信的现象也很多。这样就扭曲了学术之风。大学生一定要认清己任,踏实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专业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准,以勤奋好学为荣,以好吃懒做为耻。

二、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的成因

大学生作为一个高素质群体,代表着我国广大青年的精神面貌,但屡屡出现的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问题。不得不给予高度关注。造成大学生节俭意识缺失的因素由社会因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不当等各方面因素组成。

1.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社会是由人与人组成的大群体,我们在社会上学会了成长和自我保护,社会上也有先进人物形象和道德模范事迹,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目标,但相上也有很多不良的风气,例如诱导高消费、个人炫富、奢侈拜金、个别官员等俭德失范现象,由此多种不良行为给社会大环境带来消极影响,大学生也不例外地被社会不良节俭风气所侵蚀,助长了奢侈浪费、互相攀比,且丢失了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

2.学校因素的影响

目前,在教育改革的大潮下,实践着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由以往的被动教育转变为双向主动性,体现了教育主体性质的提升。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部分高校比较注重学生成绩,忽视了对学生人格的塑造,尤其轻视了对节俭品德和艰苦奋斗精神的培养。并且高校在节约型校园的构建方面比较薄弱,缺乏节俭管理长效监管措施,对此不够重视。高校缺乏勤俭办学文化,在课程设置方面轻视了节俭教育课程的设立和考核,没有加大力度宣传和引导。

3.家庭教育不当

现如今在校大学生多为80后和90后,在家里多数为独生子女,由于家长尤其是隔辈人的溺爱,造成大学生性格任性、自私自利。无论家庭条件好坏,家长都会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物质方面给予较多的享受,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顾及他人,更没有大局观念,严重缺乏节俭意识、奉献精神等。勤俭节约精神被淡化,甚至个别学生根本就没有节俭概念。

4.自身因素的影响

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当,学校教育的偏移和单一,以及社会上不良理念的熏陶和影响,致使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除此之外大学生自控能力差,自尊心怕受到伤害,缺乏危机意识和对国情知识,持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以自我享乐为主,缺乏大局意识。另外,当前大学生很少有从苦日子中过来的,体会不到节俭的真正目的,因此要加强引导。

三、大学生节俭意识培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勤俭节约是一个古老而崭新的话题,需要祖祖辈辈不断的发扬和传承。当代大学生尤其要将节俭这一传统美德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出来,并主动接受节俭教育和品德培养。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其中德育作为其他三者的动力和源泉,是教育的根本。高校作为为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基地,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德育教育是基础。

节俭意识培养对大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部分大学生缺乏节俭意识。培养节俭品德有助于大学生自身的成长和成才,有助于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取向。大学生应该时刻保持勤奋好学和艰苦奋斗精神,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更要时刻将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紧密相连,增强爱国主义意识,是提升个人素质的基础条件。

大揽全局,大学生的主流方向是积极向上的,能通过自身约束做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生活中能够合理消费,为家长减轻了经济负担,有些同学能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或者参加社会实践,甚至有的同学把勤工助学赚来的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这是一种大爱精神,这样不但帮助了他人而且锻炼了自己,为走向社会提前奠定了基础。

但有些大学生节俭意识有待加强,甚至认为现处于生活优越的时代,没有必要进行节俭,并对身边节俭的人进行语言抨击和藐视,歪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走入了节俭误区。这种病态心理必须加以制止。

我国是人口大国,面临着物质匮乏和资源紧缺的严峻形势,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着我们必须选择节俭这条道路,所以,节俭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通过大家的努力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才能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

四、大学生节俭意识培养途径

1.提升教师素质建设,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建设节约型校园与教师的综合素质是分不开的,在校大学生接触最多的就是同学和老师,所以教师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学生,因此高校应该鼓励教师身体力行从各个细节中对学生产生教育影响。节俭本是小事,可以从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做起,学校应首先定期对教师进行节俭专题知识讲座和培训等,并如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将成绩纳入绩效考核中,使每一位教师都对节俭予以重视并履行其自身的职责,从而影响学生厉行节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理念。

2.结合理论,丰富实践,鼓励行动

培养节俭意识,要另学生从生活的细节出发,自觉地监督自己的行为,在生活上不浪费,在学习中不偷懒,在物质上不攀比,有针对性的开展节俭主题班会、知识竞赛、辩论赛等系列活动,并调动全员参加,对节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扬和鼓励。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活动,让学生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社会,践行社会责任,磨练个人意志,养成艰苦奋斗精神,并从中体会节俭的必要性。提升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塑造完美的形象。

学生定期为自己设定目标,并进行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坚定节俭意识并不断提升。通过社会实践,重温艰苦奋斗精神。只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才能取得成功。

在主抓专业知识的同时,学校要重视育人教育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放在首要地位,作为其他课程学习的前提和基础,并开设消费理财相关的经济课程,指导大学生正确支配金钱,珍惜资源,将节俭知识内容渗透到其他课程中,在日常学习中不断提升节俭意识,对资源能源的匮乏具有危机意识,真正做到节俭伴我行,我要带头行的目标。

通过实践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锻炼学生能经济器挫折和失败的考验。坚定信念,克服自身的不足,不断完善自我。

3.营造氛围,协同共进

首先,家长应该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消费中给孩子作出榜样作用,并且在给孩子生活费方面要有预算,控制年支出和月支出,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其次,学校方面要建立节俭长效监督机制,发挥学校文化对大学生潜移默化的感染,社会要加大节俭宣传和鼓励力度,狠打奢侈浪费之风,避免由于大学生的奢侈浪费行为引起的社会秩序不稳定,并与政府协调对学校周边等一系列娱乐休闲场所和高消费地带进行清理或取缔,为学生营造一个美好的学习氛围。

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任,也代表着社会文明道德风貌。大学生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更重要的是要拥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大局意识。但是,目前在大学校园这个教书育人的场所,浪费现象随处可见,节俭意识淡薄表现得较为明显。节俭是指有节制的控制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而节俭意识通常是指支配人的节俭行为的一种思维方式,需要正确的引导和培养。2013年,作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栋梁,其节俭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其个体的发展,反映着国民素质的综合水平,对构建节约型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当前部分大学生节俭意识弱化问题,须引起高校、社会的重视和思考。

一、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的突出表现

部分大学生,经历了紧张而劳累的高考,进入大学后马上放松下来,离开了家长的监督和管辖,肆无忌惮地浪费时间,逃课、旷课等成为常事,把时间花费在看电影、玩网络游戏、看小说、逛街、网购、谈恋爱和与朋友聚餐等娱乐项目上,不仅浪费了时间,造成学习成绩下降、考试挂科等后果,而且影响了学业,对大学生自身的成长成才极其不利。

1.对物质、资源的浪费

大学生舌尖上的浪费令人触目惊心,烟台大学的食堂保洁员自发的捡起学生剩下的馒头就餐,对大学生产生了心灵的触动,并且对自己的浪费行为感到惭愧,通过此事多数大学生改掉了不良习惯。

大学生在校期间自己控制经济支出,由于学生的自尊心和攀比心理等原因对品牌服装、手机和电子产品、化妆品、名牌包等均有较强的购买欲,并且频繁更换,不珍惜父母的劳动成果,甚至家庭困难的学生也不例外,不但增加了家庭负担,同时也助长了大学生不良的生活习惯,对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有着消极影响。部分学生根本没有节约意识,认为节俭早已经过时,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时买来的学习资料还没有使用就扔掉了,对学习资源根本不爱惜。

2.学习上缺乏刻苦钻研、艰苦奋斗的精神

目前,高校的校园里学习风气不浓。笔者到图书馆考察发现真正借书学习的学生不多,只有到临近考试的时候人数才会增加,临阵磨枪现象突出。更为严重的是,个别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严重,不肯吃苦学习,总想着不劳而获,助长了不正之风,更有人认为及格就可以了,多了浪费。论文抄袭现象屡见不鲜。个别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劳动中也表现不积极,不愿意从事劳动。在研究方面,照搬他人的研究成果和数据。毕业论文撰写方面,抄袭论文、不讲诚信的现象也很多。这样就扭曲了学术之风。大学生一定要认清己任,踏实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专业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准,以勤奋好学为荣,以好吃懒做为耻。

二、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的成因

大学生作为一个高素质群体,代表着我国广大青年的精神面貌,但屡屡出现的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问题。不得不给予高度关注。造成大学生节俭意识缺失的因素由社会因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不当等各方面因素组成。

1.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社会是由人与人组成的大群体,我们在社会上学会了成长和自我保护,社会上也有先进人物形象和道德模范事迹,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目标,但相上也有很多不良的风气,例如诱导高消费、个人炫富、奢侈拜金、个别官员等俭德失范现象,由此多种不良行为给社会大环境带来消极影响,大学生也不例外地被社会不良节俭风气所侵蚀,助长了奢侈浪费、互相攀比,且丢失了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

2.学校因素的影响

目前,在教育改革的大潮下,实践着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由以往的被动教育转变为双向主动性,体现了教育主体性质的提升。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部分高校比较注重学生成绩,忽视了对学生人格的塑造,尤其轻视了对节俭品德和艰苦奋斗精神的培养。并且高校在节约型校园的构建方面比较薄弱,缺乏节俭管理长效监管措施,对此不够重视。高校缺乏勤俭办学文化,在课程设置方面轻视了节俭教育课程的设立和考核,没有加大力度宣传和引导。

3.家庭教育不当

现如今在校大学生多为80后和90后,在家里多数为独生子女,由于家长尤其是隔辈人的溺爱,造成大学生性格任性、自私自利。无论家庭条件好坏,家长都会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物质方面给予较多的享受,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顾及他人,更没有大局观念,严重缺乏节俭意识、奉献精神等。勤俭节约精神被淡化,甚至个别学生根本就没有节俭概念。

4.自身因素的影响

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当,学校教育的偏移和单一,以及社会上不良理念的熏陶和影响,致使大学生节俭意识淡薄,除此之外大学生自控能力差,自尊心怕受到伤害,缺乏危机意识和对国情知识,持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以自我享乐为主,缺乏大局意识。另外,当前大学生很少有从苦日子中过来的,体会不到节俭的真正目的,因此要加强引导。

三、大学生节俭意识培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勤俭节约是一个古老而崭新的话题,需要祖祖辈辈不断的发扬和传承。当代大学生尤其要将节俭这一传统美德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出来,并主动接受节俭教育和品德培养。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其中德育作为其他三者的动力和源泉,是教育的根本。高校作为为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基地,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德育教育是基础。

节俭意识培养对大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部分大学生缺乏节俭意识。培养节俭品德有助于大学生自身的成长和成才,有助于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取向。大学生应该时刻保持勤奋好学和艰苦奋斗精神,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更要时刻将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紧密相连,增强爱国主义意识,是提升个人素质的基础条件。

大揽全局,大学生的主流方向是积极向上的,能通过自身约束做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生活中能够合理消费,为家长减轻了经济负担,有些同学能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或者参加社会实践,甚至有的同学把勤工助学赚来的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这是一种大爱精神,这样不但帮助了他人而且锻炼了自己,为走向社会提前奠定了基础。

但有些大学生节俭意识有待加强,甚至认为现处于生活优越的时代,没有必要进行节俭,并对身边节俭的人进行语言抨击和藐视,歪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走入了节俭误区。这种病态心理必须加以制止。

我国是人口大国,面临着物质匮乏和资源紧缺的严峻形势,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着我们必须选择节俭这条道路,所以,节俭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通过大家的努力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才能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

四、大学生节俭意识培养途径

1.提升教师素质建设,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建设节约型校园与教师的综合素质是分不开的,在校大学生接触最多的就是同学和老师,所以教师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学生,因此高校应该鼓励教师身体力行从各个细节中对学生产生教育影响。节俭本是小事,可以从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做起,学校应首先定期对教师进行节俭专题知识讲座和培训等,并如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将成绩纳入绩效考核中,使每一位教师都对节俭予以重视并履行其自身的职责,从而影响学生厉行节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理念。

2.结合理论,丰富实践,鼓励行动

培养节俭意识,要另学生从生活的细节出发,自觉地监督自己的行为,在生活上不浪费,在学习中不偷懒,在物质上不攀比,有针对性的开展节俭主题班会、知识竞赛、辩论赛等系列活动,并调动全员参加,对节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扬和鼓励。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活动,让学生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社会,践行社会责任,磨练个人意志,养成艰苦奋斗精神,并从中体会节俭的必要性。提升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塑造完美的形象。

学生定期为自己设定目标,并进行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坚定节俭意识并不断提升。通过社会实践,重温艰苦奋斗精神。只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才能取得成功。

在主抓专业知识的同时,学校要重视育人教育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放在首要地位,作为其他课程学习的前提和基础,并开设消费理财相关的经济课程,指导大学生正确支配金钱,珍惜资源,将节俭知识内容渗透到其他课程中,在日常学习中不断提升节俭意识,对资源能源的匮乏具有危机意识,真正做到节俭伴我行,我要带头行的目标。

通过实践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锻炼学生能经济器挫折和失败的考验。坚定信念,克服自身的不足,不断完善自我。

3.营造氛围,协同共进

首先,家长应该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消费中给孩子作出榜样作用,并且在给孩子生活费方面要有预算,控制年支出和月支出,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其次,学校方面要建立节俭长效监督机制,发挥学校文化对大学生潜移默化的感染,社会要加大节俭宣传和鼓励力度,狠打奢侈浪费之风,避免由于大学生的奢侈浪费行为引起的社会秩序不稳定,并与政府协调对学校周边等一系列娱乐休闲场所和高消费地带进行清理或取缔,为学生营造一个美好的学习氛围。

参考文献:

[1] 张丽萍.大学生要增强节俭意识[J].高校理论战线,2007,(7).

[2] 张济.大学生节俭教育的几点思考――从节俭人性内涵视角看[J].中国校外教育,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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