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其后加列国名。
②带圈数字与脚注内容之间空一个字符。对文章中所引用的资料第一次进行注释时,必须将该文献的作者姓名、文献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资料所属页码一并注出。
③主要来稿要求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炼、论点明确、论证合理,图表简明;结合作者自己在相应领域对学科的贡献,对学科发展有指导意义。
④正文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中插图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标明图序与图题;表格应结构简洁,尽量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要有表序与表题。
⑤文稿务求内容精炼,论点明确,论证严密,数据准确,文字简练、规范,标点正确。
⑥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⑦参考文献:文中如有序号,要与文后序号一致,用[1]…[2]…标注,未标注序号的文献列于标洼序号的文献之后。
⑧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作者通讯地址、电话。
⑨带圈数字与脚注内容之间空一个字符。对文章中所引用的资料第一次进行注释时,必须将该文献的作者姓名、文献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资料所属页码一并注出。
⑩文题应具体、确切,高度概括文章并应使用规范术语。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来语、缩写词、代号、符号等。
基本信息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是由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警察学院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89年,是国内政法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国内刊号为43-1511/D,国际刊号为2095-1140,现被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此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全国优秀社科期刊、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等,这些都体现了该杂志在推动政法理论与实践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
栏目设置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杂志栏目涵盖政法领域多个维度,包括:治安纵横、刑侦研究、法制长廊、当代中国农村法治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政法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政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政法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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