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法学》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来稿内容题材新颖、结构严谨、文字凝练、阐论精辟,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
②请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引文注明出处,正文注释采用脚注,参考文献采用尾注。请勿抄袭、剽窃、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③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④力求简明、醒目,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尽量不用标点符号、缩略语和副标题。
⑤论文应论点明确、逻辑严密、数据可靠、内容翔实,提供详细的分析数据与图表。图件应清晰美观、图例齐全,文中量和单位用法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公式应连续编码,公式中出现的所有符号必须要加注释。
⑥引征二手文献、资料,需注明该原始文献资料的作者、标题,并在其后标注“转引自”及该援引的文献、资料等。
⑦引言:概述与本文立题相关的有关报道及当前存在的问题,重点说明本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阐述本文的目的,简述立题调研、文献分析,以及查阅方法、结论等。
⑧署名作者在多个工作单位者,应分别写出各单位的全称、所在城市和邮政编码。用阿拉拍数字对应标注各作者与其工作单位。
⑨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编号××××)”,并附证书复印件。
⑩摘要以提供文章内容的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章重要内容,阐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能够脱离全文阅读而不影响理解。
基本信息
《海峡法学》杂志是由福建江夏学院主管,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99年,是国内政法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国内刊号为35-1304/D,国际刊号为1674-8557,现被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此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等,这些都体现了该杂志在推动政法理论与实践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
栏目设置
《海峡法学》杂志栏目涵盖政法领域多个维度,包括:特别策划、实体法研究、涉台法律研究、程序法研究、法史研究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政法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政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政法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海峡法学》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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