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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能退吗?

来源:好投稿网整理 2025-12-15 15:05:12

一般情况下《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投稿建议:

①论文标题的层级,按一、(一)、1、(1)……排列,标题序号后不加逗号,标题末尾不加句号。

②参考文献以著者姓氏的拼音为序,均另起一行排列。本刊参考文献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处理。

③文中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④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话,引号的句号在引号内;引不完整的一段话,即文字前面不是句号或文字从句中引,句号在引号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叹号、问号,一般放在后面一个引号里面。

⑤本刊已许可与其合作的多媒体平台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如不同意在多媒体平台刊登,请在来稿时注明。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是由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政法学术期刊,创刊于1994年,半年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978-7-5118-4652-5,

该杂志以反映政法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多元领域。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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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南京大学

主办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际刊号:978-7-5118-4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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