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杂志投稿建议:
①相应的参考文献表中,各篇文献先按文种依中文、外文的顺序分列,后按作者姓名 (采用汉语拼音字顺法) 依次编排。
②摘要:提取文章的主要观点,独立成段,一般在300字以内。
③省部级以上任何一种基金资助项目,请注明基金号,放入Acknowledgement栏目中。
④正文应层次分明,在层次标码后,应拟定标题。尽量减少层次,不得多于3 层,采用1,1.1,1.1.1 方式。层次的数字序号顶格写,序号后要空一个汉字。
⑤来稿应为原创作品。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文字修改权,如作者事先无特殊声明,稿件一经采用,一律视为本刊拥有该稿件的印刷版、电子版和网络版的使用权和分许可权。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杂志是由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主办的文学学术期刊,创刊于1999年,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1008-9853,国内刊号:32-1551/I。
该杂志以反映文学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学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美术、文学理论、文学史、文献学、语言学、艺术理论、艺术史研究等多元领域。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人文社科学报优秀期刊、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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