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投稿建议:
①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②题名:恰当、准确、简明、清楚的反映论文全部重要信息,尽可能将表达核心内容的主题词放在题名开头,保证检索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慎用缩略语、特殊符号、疾病例数等。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③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注码用“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方式。注释码置于句 号、逗号、引号之后,不出现在顿号后,句中不出注。
④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本刊所有。本刊有权以光盘版、网络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本刊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⑤来稿要求用字规范,量和单位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文中第1次出现的量符号要给出其含义,量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要明显区分其相对位置。
⑥引言,说明课题的研究背景,引述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说明本文选题意义和创新点;内容不应与摘要和结论雷同,不能出现图表。
⑦作者单位加圆括号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单位应写全称、所在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外国作者单位应注明国名。不同单位的作者应标注清楚。
⑧参考文献:本刊参考文献附于文末,执行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的规定,序号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
⑨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标注于文章参考文献后,书写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⑩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原创性、创新性、可读性,务求论据可靠、论点明确、文字凝练、简明易懂。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是由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的政治学术期刊,创刊于2003年,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1672-3376,国内刊号:32-1715/D。
该杂志以反映政治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治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部门文件、市府办文件、市政府文件、统计资料、免费发送地址、政务电话、政府令等等多元领域。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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