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宣传》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文题应具体、确切,高度概括文章并应使用规范术语。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来语、缩写词、代号、符号等。
②作者简介应包含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学位、单位、职务等,联系方式请写明详细的通信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及电子邮箱。
③文中涉及专用符号、专业术语须准确无误(避免出现俗语),物理量符号书写正确,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引用公式注明出处。
④来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练。并具原创性,不侵犯他人著作权,稿件未投它刊,未在其它任何期刊(包括内部出版物)刊登或研讨会上发表过(特约除外)。
⑤本刊一贯坚持唯以文章学术质量论的用稿原则,请勿以任何方式影响审稿。
⑥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⑦基金课题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是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项目或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左下角横线下注明“基金项目。
⑧正文应中心明确,分层论述。各层次标题格式为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1)……;五级标题①……。
⑨文献列表中出现的每条文献在正文中均需引用,并标注参考文献序号。正文中参考文献序号在引用内容结束后平行标记。
⑩摘要应能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字数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一般不以“本文”、“作者”作为主语。
基本信息
《内蒙古宣传》杂志是由中共内蒙古党委宣传部主管,中共内蒙古党委宣传部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92年,是国内政法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国内刊号为15-1159/D,国际刊号为1671-9336,现被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此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等,这些都体现了该杂志在推动政法理论与实践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
栏目设置
《内蒙古宣传》杂志栏目涵盖政法领域多个维度,包括: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政法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政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政法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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