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评论》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来稿如为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规定的名称填写基金项目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②稿件中的注释请以脚注形式在当页页脚标出。引用报刊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刊名、刊期;引用书籍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和页码;引用互联网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献名、网址和时间。
③本刊要求研究论文内容必须具有学术价值,即理论性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创见,应用性论文要有突出的应用成效,综述、评论、短篇和个案应能反映当前学术活动的新动态和先进水平。
④图片要求影像清晰、色彩真实、画面整洁。图片若非本人原创(或拍摄),须获得原作者(或原拍摄者)的许可,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⑤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应简明、准确,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能有标点、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
⑥来稿请提供作者简介,注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民族(汉族可不注),学位(或在读学历),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邮编。
⑦正文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中插图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标明图序与图题;表格应结构简洁,尽量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要有表序与表题。
⑧摘要应具备以下4项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过程、试验结果及主要结论;应有独立性和自明性,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创新点;篇幅约为200~300字。
⑨附作者单位对稿件审核证明或推荐信,注明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无署名争议。
⑩参考文献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说明。文中序号应按顺序排列,并与文末参考文献的序号对应,在文中标明如[1]、[2]、[3]。如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重复引用,则文中[1][2][3]顺序不变,文末标明。
基本信息
《人大法律评论》杂志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99年,是国内政法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现被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此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这些都体现了该杂志在推动政法理论与实践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
栏目设置
《人大法律评论》杂志栏目涵盖政法领域多个维度,包括:明德讲堂、专题研究、法学争鸣、法学译文、实证研究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政法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政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政法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人大法律评论》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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